味觉是跟在触觉后面的;它的用途是使身体维持存在的那种作用,这就是刺激对于养料的欲望和选择。它与一件东西里面的触觉是一类的;就是说,味觉的对象经常是凭接触而知觉到的;但是它又与接触有区别,因为接触本身并不传达滋味,例如,对于热的接触本身是传达热的。
相反地,味觉好像需要一种中介来接受滋味,而这种中介本身是没有滋味的,这就是由刺激那种称为唾腺的器官而产生的唾液。因为尽管这种体液没有滋味,实际上它是传达滋味的,如果有一种滋味混在其中,像胆汁混有苦味,胃液混有得自酸性的酸味那样,唾液就会把这种滋味混在它所传达的东西的味道里去,使它变成苦的和酸的。
在这里可以研究一个问题:这种体液之为中介,是否只是因为具有滋味的东西的部分混合在其中,混合得遍布在这种体液里,然后这种体液渗透到舌头里面,在那里混合起来,于是舌头就掌握到具有滋味的东西?抑或是这种体液之变得可以接纳滋味,并不是由于混合?
这个问题的确是这个地方应当研究的。因为如果感觉到的对象是那种混合的东西,唾液就不是一种绝对的中介,毋宁是一种使感性实体容易到达的中介,而感性实体则把性质带给感觉者。至于感觉能力本身,只是凭着感觉者与感性对象的接触而存在,并不需要中介。如果唾液接受滋味,并且把它当作性质来获得,被感觉者实际上就会是唾液;它将无需中介就成为被感觉者;当滋味遇到味觉器官的时候,味觉器官就掌握到滋味。所以,如果来自外界的感性事物有办法达到一种接触状态,而这种状态无需这种中介就透进去了,一种滋味就会不像视觉对象那样,视觉对象没有一个中介是不能遇到视觉器官的,因为视觉器官被触到的时候,是绝对不能感知的。
这种体液有更强的理由应当是协助性的,应当获得相似的性质而同时又是异质的。如果无需这种体液而存在着一种办法达到深入的接触,味觉就能存在。如果有人问:既然涩味造成一种阻塞,妨碍进入,它是怎样被尝到的呢?我们说:首先,它凭着这种体液的中介而混合起来,然后在它已经混合之后,它的那种得自收敛作用的压力才发生一种影响。
味觉所知觉的滋味是甜、苦、酸、麻、涩、辣、腻、坏味、淡味,淡味看来是滋味的缺乏,好像水和白煮鸡蛋的味道。至于其他的那些滋味,是有多数的中间滋味的,而且其中有一些虽然产生味觉,却也产生一种触觉。所以,由滋味的性质与触觉的印象组成了一种在感觉中分辨不出的单一的东西,然而这种单一的东西却变得好像是一种纯粹的、与其他各种滋味有区别的滋味。
事实上,似乎在那些处在极端滋味之间的中间滋味里面,有某种滋味伴随着另一种滋味、一种扩散作用和一种温热作用,合在一起称为辣。又有一种滋味伴随着另一种滋味和一种扩散作用而没有温热作用,这就是酸;还有另外一种滋味伴随着滋味、干燥作用和收敛作用,这就是涩。在两卷关于医学的书里已经陈述过的东西就是这样的。
说到嗅觉,虽然人在嗅的方面是其余的各种动物中最精明的(他可以凭摩擦使那些隐藏的气味发散出来,而这是人以外的动物所不能的;并且他深入地加以考察,以便把它们闻出来,在这一方面他是无与伦比的),然而,它的确不是很强有力地接受各种气味,以致各种气味使他在想像中回想起某种与所发出的气味类似的东西,例如所触到的东西和所尝到的东西;相反地,在人身上,气味的印象几乎是一些微弱的印象。
就是因为这个缘然,人给气味定的名称只是两个方面的。一个方面是适意和不适意,因为人们说香、臭,就像人们说味道好或不好一样,不能设想出一种分别或一种称呼;另一方面则是按照着滋味,根据滋味将各种气味定名为甜味,酸味,好像人们惯常连到某些滋味上的那些气味是与这些滋味有联系的,是凭着这些滋味而被认识的。似乎人对于气味的知觉很像钝眼动物对于事物的形象和颜色的知觉,这些动物之感知这些东西,几乎只是在一种想像的、不定的把握的状况之中,就像近视眼远远地看一个形象一样。
但是的确有许多钝眼的动物感知气味的能力极强,例如蚂蚁,这一类的动物似乎是不用闻和嗅的,毋宁是空气把各种气味传达给了它们。嗅觉的中介也是一种无气味的形体,如空气和水;就是这两种东西把气味从所嗅的东西中带来。
然而人们对于气味问题的意见是不同的。事实上,其中有些人曾经认为,气味是由于一种东西的混合而来,这种东西是由一个有气味的、溶解了的冒气的形体发出的;所以气味是混合在中介里面的。另一些人则认为气味是由于中介的一种改变而来,而在中介里并不混合着一种来自一个发出和溶解着这种气味的形体的东西。
还有另外一些人曾经说过,气味并不是由于另一种由它的形体发出的东西的混合而来,也不是由于中介的改变而来。这意思就是说,发出气味的形体作用于无气味的形体,而在这两者之间又有一个无气味的形体,不过它并不作用于这个中介;相反地,根据人们对于声音和颜色的到达方式所说的,中介乃是巩固发出气味的东西对无气味的东西所起的作用的东西。我们还是以肯定这种说法的真理性并加以思考为宜。
然而每一个对这些学说作某种保留的人,都各有一套论证。宣扬蒸气和烟雾的人举出一些证据说,如果气味的播散不是由于一件东西分解的结果,热和那种解放出由摩擦和蒸气而来的热的东西,以及其他这一类的东西,就不会是解放出各种气味的东西,冷也就不会把这些气味藏匿起来。所以很明白,气味之达到嗅觉,只是凭着一种从有气味的东西里发出的蒸气,而这种蒸气是混在空气里面并且穿过空气的。因此,当你深深地嗅苹果的时候,苹果就因为分解了的东西太多而皱起来。
但是那些宣扬过改变说的人却举出一些证据说,如果那些充满在聚集地点的气味的存在,只是凭着某种东西的分解,当分解的时候,发出气味的东西就应当因为有些东西从它分解出去而减轻其重量,缩小其体积。
那些主张气味以这种方式达到的人,则特别声明我们不能说有蒸气从有气味的东西里分解出来,也不能说蒸气通过了一百多波斯里的距离。我们也不可能作出判断说,有气味的东西在各种形体的变化里比火在它烤热这些形体的活动里更强烈。猛烈的火也只烤热它的周围一定限度内的东西,当火力达到一箭远的地方时,就是大火了。有时候我们发现气味达到了远方,这就打破了那种怀疑,即认为气味的到达并不是由于一种扩散的蒸气或一种传布开来的改变而造成的。
我们已经知道,在希腊人和非洲人的国土里,人们是根本没有见到过鹫鸟的,也根本没有躲避过鹫鸟,这些国家与盛产鹫鸟的国家之间有很大的距离,接近我们说到过的那个距离。然而在某些年分里这些国家曾经发生过一场战争,而鹫鸟并没有向导就飞去啄食尸体了,这只能是气味指引了它们,因为气味曾经在一个距离以外指引它们,我们不能说各种蒸气或空气的改变是达到过这个距离的范围的。
而我们则说,可能被闻到的是蒸气;可能空气本身为具有气味或变得具有一种气味的东西所改变,而且,可能它的规律是蒸气的规律,也可能一切赋有渗入的特性的有细致部分的东西,在达到和碰到嗅觉器官的时候,乃是蒸气或者那种在所闻到的气味中改变了的空气。
你已经知道,我们达到每一个中介,都是凭借一种改变,而且,如果感性事物能够碰到感觉器官,感觉器官就会无需中介而感知它。这就表明,改变是包含在这个领域之内的,例如,如果我们把樟脑蒸得整个实体都破坏了,并且从其中产生出一种气味,散布到一个一定的范围,有时候这种气味就可能会从樟脑扩散出去,凭着转移和粘附,从这整个地点的一个部分到一个部分,一直达这个地点的双倍范围,因而在比这双倍范围更狭更小的区域里,会闻到与这种气味相似的樟脑气味。如果在这些小区域的每一个里面,都有某种东西从樟脑里蒸发出来,那么,所有的这些由于扩大双倍而越出上述区域的区域里所分解出的全部蒸气,就会变成凭蒸气而产生的全部蒸气的双倍,或者与它成比例。所以,在这种东西里发生的减少,就应当与它接近或者与它成比例,但是这种减少并不如此。所以很明显,在这里是可以有改变的。
至于有人对上述传达作用所说的话,是很少有可能的,因为传达作用的存在,只是凭着那个产生作用的东西对于被作用的东西的某种关系或某种性态。发出气味的东西是完全不需要这个的,因为如果你想像樟脑已经移到它的气味达不到你的地方,或者说得更明白一点,已经突然消灭,这并不妨碍它的气味仍然在它之后留在空气里,毫无疑问这是由于一种改变或一种混合。
至于人们对于鹫鸟所说的那些话,有时候我们可以承认,强烈的风在最高的大气层里把尸体分解的气味和蒸气带到上述的距离以外,而在感觉能力方面比人更强、所处的地点极高的东西,例如鹫鸟之类,便感觉到这些气味。但是你知道,的确有时候这些气味在比达到人的气味高得多的地方达到许多动物,有时候可见的东西达到离开很远的动物,这些动物在大气中飞翔和盘旋,因而它们的眼光能远达到极远的极端,因为它们的高度双倍于高山的顶峰的高度。我们是看见过那些非常高的山的山峰的;然而秃鹫越过这些高峰翱翔和盘旋,所以它们的高度几乎双倍于这些高山的高度,这些山的高度,我们可以看到,有六七天的路程。
但是这种高度与高度的比例,不能与所见的东西的距离与观看者的距离的比例相比,因为你马上就会在几何学里知道,要看得比较显著和比较大,所处的距离是存在着一些比例的。因此鹫鸟并非不可能在大气中飞到那么高,高到这个距离的大小显然在目,可以看到那些尸首。如果否定了这些尸首的形象能达到鹫鸟,就更容易否定尸首的气味能达到,因为气味在这一方面是更微弱的。正如有些动物不需要动眼皮和眼球就能看见,同样地也有些动物不需要嗅就能闻见,因为对于许多动物,嗅觉作用的发生是不用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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