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页

[古罗马]查士丁尼《法学总论》

上一页 下一页

第一卷

查士丁尼皇帝钦定法学阶梯

第一卷

第一篇 正义和法律

    正义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的这种坚定而恒久的愿望。

    1.法学是关于神和人的事物的知识;是关于正义和非正义的科学。

    2.在一般地说明了这些概念之后,朕认为开始阐明罗马人民法律的最适宜的方法,看来只能是首先作简明的解释,然后极度审慎地和精确地深入细节。因为如果一开始就用各种各样的繁复题材来加重学生思想的负担,这时候学生对这些还很陌生而不胜负担,那么就会发生下列两种情况之一:或者我们将使他们完全放弃学习,或者我们将使他们花费很大工夫,有时还会使他们对自己丧失信心(青年们多半就因而被难倒),最后才把他们带到目的地;而如果通过更平坦的道路,他们本可既不用费劲,也不会丧失自信,很快地被带到那里。

    3.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别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

    4.法律学习分为两部分,即公法与私法。公法涉及罗马帝国的政体,私法则涉及个人利益。这里所谈的是私法,包括三部分,由自然法、万民法和市民法的基本原则所构成。

① 全书系用查士丁尼帝口吻写成。

目录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