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①之所以不与形体一同死亡,是因为一切事物之由另一件事物的毁灭而毁灭,乃是就其以一种依存关系依存于另一件事物来说的。而一切事物对另一事物的依存,或者是在存在方面后于这另一事物的东西的依存;或者是在存在方面先于它的东西的依存,而所谓在先,是就本质而言,不是就时间而言;或者是在存在方面与另一事物相等的东西的依存。
①指理性灵魂。——译者
如果灵魂对形体的依存是作为在存在上与另一事物相等的东西的依存,那么,这种依存对于它既是本质性的而非偶性的,这两件东西就会在本质上与它的伴侣相关,而无论灵魂或形体就会都不是实体;然而灵魂和形体都是实体。
如果这种依存是与偶性有关的,并不是本质性的,如果二者之一毁灭了,另一个(偶性的方面)就会从关系中消失,但是随着它的毁灭,本质并不会在这个依存关系的涉及者中间毁灭。
如果一物对另一物的依存是在存在方面后于这另一物的东西的依存,形体就会在存在方面是灵魂的原因。而原因一共有四种。①或者是,形体对于灵魂乃是作用因,给予灵魂以存在;或者是,形体对于灵魂乃是采取组合方式的接受因,如各种元素之于形体,或者是采取单纯方式的接受因,如青铜之于雕像;或者是形式因;或者是成就因。
但它不可能是作用因,因为形体作为形体是不活动的;它只是潜在地活动。如果它凭着它的本质而活动,而不是潜在地,每一个形体就都会作出这种活动了。其次,所有的形体机能都或者是偶性,或者是质料形式,但是这些偶性和形式凭着质料而存在,决不可能给予一个凭自身存在的、不在一种质料中的本质以存在,给予一个绝对实体以存在。
形体也不可能是接受因。因为我们已经证明并且解释过,灵魂根本不是印在形体中的。因此,形体并不是按照单纯方式或组合方式为灵魂的形式形成起来,使形体的部分中的一些部分通过某种组合和某种混合而组合和混合起来,并使灵魂印在这些部分中。
但是形体也不可能是灵魂的形式因或成就因。因此最合适的是情形正好相反。因为灵魂对形体的依存并不是一种由一个本质原因造成的东西的依存,虽说混合物和形体对于灵魂来说乃是偶然的原因。当一个可以做灵魂的器官和地盘的形体的质料开始存在时,各种分离的原因创造出特殊的灵魂,也就是说,灵魂从这些原因中开始存在,因为这些原因的这种不靠一个固有动力的创造作用不可能是一个灵魂的原因而非另一个灵魂的原因。
由于我们已经证明过的道理,这些原因的加入会阻碍灵魂在数目上的繁多性的偶然来到,因为必不可免的是:每一个产生出来的东西,在尚未存在之先,要有一种质料,在这种质料里存在着接受这个产生物的性态,或者存在着与它发生关系的性态,这一点在其他的科学中已经看得很明白了。
因为如果我们也可以承认一个特殊的灵魂开始存在,而这个灵魂赖以得到成就和活动的一种器官却并不为它开始存在,那么它的存在就会是无用的,可是在自然中并无无用的东西。这种东西既然不可能,我们也就不可能去论述它。
然而,如果那种发生关系的性态以及那种为了器官的准备会开始存在,随之而来的就是:会有一件东西由于那些分离的原因而开始存在,这就是灵魂。但是这种情形不仅仅对灵魂存在;而毋宁是在各种形式中间,一切开始存在的东西的存在,在还不存在的时候,其所以胜于不存在,只是由于有它所具有的质料作准备,并且因为对于它来说,质料变成这样或那样,乃是适宜的。
当一件东西于另一件东西开始存在时必然开始存在的时候,这件东西并不随着那件东西的毁灭一同毁灭。这种情形只有当这件东西的本质依存于那件东西并且在那件东西里的时候才会发生。有时候,有些东西来自另一些东西,它们能够毁灭,但是在它们的本质不依存于另一些东西之中时,尤其在给予它们以存在的东西是另一个东西,而不是那种只是为了自己的存在而给予它以存在的东西时,它们是可以一直存在下去的。
但是给予灵魂以存在的并不是一个形体,也不是一个形体中的一种机能,而毫无疑问毋宁是一种存在着的、与质料和各种大小无关的本质。因此,当灵魂的实体的存在来自这种东西,而从形体中只产生出它认为值得存在的那个时刻的时候,灵魂的实体就存在本身来说是并不依存于形体的,形体只是凭着偶性而作为灵魂的原因。这样就不能说,这两者之间的依存关系以一种一定的方式要求形体凭着一种在因果方面对灵魂的在先性而在先了。至于第三个范畴,乃是我们在开头说过的那种东西的范畴。这个范畴在于灵魂对形体的依存是在先的东西在存在方面的依存。这样,或者是这一方面的在先与时间有关,那么灵魂的存在就会不可能依存于形体,因为灵魂在时间上已经在形体之前;或者这种在先是本质上的,不是时间上的(但是这种在先在于在存在上在先的本质是作为存在的东西),那么就会得出结论:在存在方面在后的东西的本质是从在先的本质获得的。
但是,如果假定这个在后者已经取消了,在存在方面在先的东西并不会不再存在;并非如果假定了这个在后者的取消,就一定要取消这个在先者。然而,除非是首先在这个在先者的本性中就发生了取消在后者的东西,这个已被取消的在后者才会不存在,这样,这个在后者才会被取消;所以,假定取消这个在后者,并不要求取消这个在先者;然而这个在先者的取消是会被假定的,情形也是一样,因为只有在这个在先者自身偶然被取消之后,人们才假定这个在后者被取消。
可是如果事情是这样,取消的原因就会出现在灵魂的实体里面。这样,形体就会与这个实体一同毁灭,虽说形体决非由于一个一般说来属于灵魂的实体的原因而毁灭。然而形体的毁灭之所以造成,是由于一个一般说来属于形体的原因:混合与组合的改变。事实上,灵魂决不可能按照本质上在先的东西的那种依存而依存于形体,其次,形体的确是由于自身中的一个原因而毁灭的。所以两者之间并没有这种依存关系。但是当事情是这样的时候,就表明所有的各种依存关系都是错误的。
灵魂只剩下一条路,就是在存在方面,并没有对形体的依存关系;灵魂的实体的依存,毋宁是由于另外一些既不变化也不毁灭的本原所致。我还说,一个另外的原因决不能取消灵魂。这个意思就是:在一切具有由于某种原因而毁灭的特性的东西中,都有一种毁灭的潜在性,而且在毁灭以前,在其中有一种持续存在的活动。但是他的毁灭的性态并非凭着它的持续存在的活动而存在。因为潜在的观念不同于活动的观念,这种潜在的关系也不同于这种活动的关系,因为这种潜在的关系涉及毁灭,而这种活动的关系涉及持续。因此这两种存在于事物中的异质的东西具有这两个观念。
我们说,在复合的东西和存在于复合物内的单纯的东西里面,一种持续的活动和一种毁灭的潜在性可以相结合。但是在具有分离的本质的单纯物中,这两件东西却不能相结合。我并且在一种绝对的意义下说,决不能承认这两个观念在某个具有单一本质的东西里相结合。这是因为一切事物虽然具有毁灭的潜在性,然而由于也具有持续的潜在性,所以持续存在,因为它的持续存在并不是一种不可避免的办然性。而当它不是一种必然性时,它就是可能的。但是这种处在两端之间的可能性就是潜在性的本性;因此事物在它的实体中具有持续的潜在性和持续的活动。但是很明显,毫无疑问,属于事物的实体的持续的活动并不是持续的潜在性。这是很明白的。
因此,属于它的那种持续的活动,乃是某种偶然来到具有持续的潜在性的事物上的东西。因为这种潜在性并不属于现实的东西的本质,毋宁属于一种东西,现实的持续是偶然来到这种东西的本质上的,而这并不是它的本质的真理。
由此可见,这件东西的本质是由两种东西组成的:凭着其中的一种东西,当这件东西存在时,它的本质就现实地存在,这就是一切事物的形式;而这种活动的现实化,则是为了其中的另一种东西,它的潜在性存在于这件东西的本性中,也是凭着这另一种东西,这就是它的质料。
因此,如果灵魂是单纯的,绝对的,它就并不分为质料和形式;如果它是复合的,那我们就忽略这种组合,研究作为这个组合的质料的实体,把论述引导到它的质料本身上去,以一种不太高明的方式来讲它,说:或者是质料会永远这样分下去①,并且肯定“永远”这个词(但是这是不可能的),或者是作为实体和根源的东西不会毁灭。
①指质料又分为形式和质料。——译者
我们的论述就讨论这个作为根源和本原的东西,我们称之为灵魂。但是我们的论述并不讨论一件与灵魂并与另一件东西相结合的东西。由此可见,在任何一件单纯的、非复合的或者作为一件复合物的本原和根源的东西里,都没有持续的活动以及在对它的本质的关系上被取消的潜在性与它结合。因为如果在这种东西里有被取消的潜在性,在其中就不可能会有持续的活动,而如果其中有持续和存在的活动,其中就不会有被取消的潜在性。由此可见,在灵魂的实体中,并不存在毁灭的潜在性。
至于那些产生出来的毁灭的东西,以及其中的可以毁灭的东西,乃是结合的复合物。但是,毁灭或持续的潜在性并不包含在复合物赖以成为一件东西的观念中,而毋宁包含在潜在性地容纳这两个对立物的质料中。因此,在可毁灭的复合物中并没有持续的潜在性,也没有毁灭的潜在性,这两者并不在其中相结合。
而说到质料,或者是,它的持续并不像那些非哲学家所想的那样,凭着它赖以能够持续的一种潜在性;或者是,凭着它赖以能够持续的一种潜在性;或者说得更明白一点,毁灭的潜在性乃是另外一种在质料中开始存在的东西。但是,质料中那些单纯元素的潜在性,乃是在质料的实体中,并不是在这些元素的实体中。
有一种论点,肯定一切产生出来的东西都是对持续和消灭这两种潜在性的限度来说可以毁灭。这种论点仅仅对于由一种质料和一种形式产生的东西,肯定其质料中存在着一种潜在性,使这种形式在产生出来的东西里面持续。这一点你们是已经知道的。我们并且指出过,人的灵魂决不毁灭。这就是我所作过的论述的目的;愿庇佑我们的真主为这一点作证!
并且我们已经说明过,灵魂之开始存在以及成为多数的,只是伴同着一种属于形体的性态,这是按照形体的性态要求其灵魂的存在从分离的原因涌出来说的。由此可见,这只是通过命运和幸运而造成,因而,开始存在的灵魂的存在,并不是由于这样的格局被认为配得上一个开始存在和进行活动的灵魂。
然而,灵魂当一个形体与它一同存在时已经存在了;所以形体是依存于灵魂的。的确,这样的东西决不是繁多性的一个本质原因,但是却可以是一个与偶性有关的原因。我们已经知道,本质原因乃是那些应当首先存在的原因,然后有时候那些与偶性有关的原因与本质原因相连。如果情形是这样,每个形体在它的质料格局开始存在的时候,就都会被认为配得上有一个属于它的灵魂开始存在。但是只有一个形体被认为配得上这样,另一个灵魂则不会被认为值得如此。因为各个“属”的各个个体在那些构成它们的东西上是彼此无区别的。我们不能承认,一个人的形体可以被认为配得上一个使它得到完成的灵魂,而另一个形体在“属”上是遵照它的格局的法则的,却不能被认为配得上如此;或者说得更明白一点,如果有这种情况,它就会存在,如果没有这种情况,它就不会存在,因为这是不会属于它的“属”的。
因此,如果我们假定一个灵魂在一些形体之间流转,而又假定每个形体凭自己而被认为配得上一个开始为它存在并且依存于它的灵魂,那么在单一的形体中就会存在着两个灵魂了。其次,灵魂与形体之间的联系的发生,并不是通过印象作用,像我们多次指出的那样;正好相反,这两者之间的联系乃是灵魂借以为形体所占据的联系,因而灵魂能够凭着这个形体知觉,形体能够承受这个灵魂。
但是每一动物在安排和支使它自己的形体时,都感到它的灵魂是一个。因此,如果动物身上有另外一个灵魂,是它所不认识的,也并不是它的灵魂,更不为形体所占据,这个灵魂就会与形体没有联系了,因为既然根本没有所谓灵魂的轮回,联系也就只能以这种方式存在。
对于这一切,我们已经作了一个长篇的论述,在这以后,希望这些篇幅足以供愿意作撮要的人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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