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译世界学术名著

[阿拉伯]伊本·西那《论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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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论回忆机能和评价机能的各种活动,以及这些机能凭各种形体器官作出的一切活动

  


  我们在讲完想像机能和成型机能的性态之后,应当讲回忆机能的性态,讲回忆机能和认识机能之间的东西,以及评价机能的性态。

  我们说,评价机能是动物身上的大判断者,它是凭着有关想像掌握的一种刺激来下判断的,它的判断并不要得到证实。这很像人发现蜜和胆汁有相似之处而讨厌蜜,因为评价机能根据一个判断而断定蜜是如此,而灵魂跟着评价机能所掌握的这个观念走,虽然理智宣布这是错误的。但是动物以及和动物相似的人,在他们的行动中,就只遵循没有理性鉴别力的评价机能的这种判断;相反地,这种判断只是凭着某种刺激造成,虽然有时由于与理性邻近,在人的各种官能和机能上会发生这样一件事实;人的各种内部机能快要变成理性机能,异于禽兽的机能。

  因为这个缘故,人借助于各种复合的声音,各种复合的颜色,各种复合的气味和滋味,借助于希望和欲望,获得一些别的动物所不能获得的东西,因为理性的光亮似乎涌泄到这些机能上面;并且这也是因为人所具有的想像,在曾经作为动物的评价机能的附着主体之后,已经变成理性的附着主体,因而人在科学中能够利用理性;他的记忆力也在科学中变为有用,例如他凭记忆保存下来的各种经验,以及各种特殊的观察等等。

  但是我们还要来讲一讲评价机能。我们说,研究者必不可免地要研究和考察:评价机能在进行评价活动的状态中并没有理智伴随,怎样会接触到那些在感性事物之中的观念,而感官接触到这些事物的形式,却感觉不到这些观念中的任何东西,而且在这种状态之下,这些观念中有许多也并不是属于有利的或有害的。我们说,这样的事以好多种方式属于评价机能;其中有些方式是那些从真主的慈悲中涌到整个世界上的本能,例如新生婴儿在依赖乳房那一方面的状态,又如幼儿站立起来时由于他要跑到抱他的人那边去的活动而几乎跌倒的那种状态,这是由于灵魂中的一种天性所致,这种天性是由真主的灵性放在灵魂之中的;当儿童的眼珠由于某种东西作梗而感到不适时,他在了解发生了什么事情以及什么东西对他的眼睛发生了作用之前,就赶快闭上眼皮,好像这是眼皮的本性似的,其中并没有思考的选择。同样地,动物也具有一些天赋的本能。

  其原因是存在于这些灵魂之间的某些关系,这些关系的本原是常住的,不中断的,不同于那些可有可无的关系,例如理智的成就性,以及正义的观念。因为所有的东西都来自这个下界,但是以这些本能为凭借的评价机能却知道一些与有关利害的感性事物混在一起的观念。所以羊总是提防着狼,尽管它从来没有见到过狼,并且没有受过狼的任何损害;许多动物提防着狮子;其余的鸟提防着鸷鸟,弱小的鸟都无须经验就厌恶鸷鸟。这是一个范畴,另一个范畴的存在则是由于经验这种东西。

  这就是:当动物感到痛苦或快乐时,或者当它遇到一件与一个感性形式相结合的有利或有害的感性事物时,这个事物的形式,以及与它相结合的东西的形式,就印在成型机能中,而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的观念,以及对这两者所作的判断,则印入记忆中。记忆得到这个,是凭着它自己,凭着它的本性。所以这个形式从外界呈现于想像机能时,就在成型机能中动作,而那种有利害观念与它相结合的东西(总之,即记忆中的观念),则凭借着想像机能的本性中的转移和表象作用,同它一齐动作起来,于是评价机能就感觉到这一切,并且看到与这个形式在一起的观念。但是这种事情的产生是由于与经验相连的动力。就是因为这个缘故,狗见到干的胶泥块、木块等等就害怕。

  但是有时在评价机能中会通过比较,突然产生另一些判断,因为事物具有一个与评价机能的一个观念相结合的形式,这是就某些感性事物而言,但是并非永远有这种结合,也不是全部都有这种结合;因此,当这个形式存在时,评价机能就对这个形式的观念加以注意,而观念有时是改变的。所以,评价机能既然是动物身上的判断者,在行动中就需要动物所具有的各种机能服从它。评价机能最经常需要的,是记忆和各种官能的服从。至于成型机能,由于记忆和回忆,评价机能也对它有所需要。

  记忆有时也存在于其余的各种动物中。至于回忆,乃是把已经遗忘的东西重新唤起的技巧,照我的想法,这种技巧只有人类才有。这种技巧意味着建立一种指示,表明有某种东西曾经存在过,后来不见了,这种指示只属于一种理性的机能;而如果它属于一种非理性的机能的话,就可能属于经过理性装点的评价机能。所以,如果其余的动物能够回忆,好,那就回忆!可是,如果它们不能回忆,那它们就不希求回忆,这就使它们得不到观念,或者说得更明白一点,这种对回忆的欲望和追求只属于人;回忆是与一件过去在灵魂中存在过的东西有关的东西,一方面和学习活动有一致处,另一方面又有所不同。

  就其与学习的一致之处来说(因为回忆是一种转移,从在外界或内部知觉到的东西出发,进到异于这些东西的东西),学习也是一样的,因为学习也是从一个已知物到一个未知物的转移,为的是认识未知物。但是回忆乃是—举例说—设法使过去曾经成为现实的东西在将来成为现实,而学习则仅仅使另外一件东西在将来成为现实。

  此外,在回忆中,的确,人们从那些一定要求既定目标成为现实的东西出发,是达不到既定目标的,而要以一些符号为中介。当这些符号当中最接近既定目标的符号变为现实的时候,灵魂就向既定目标过渡,这是当情况不变的时候。但是,如果情况与此不同,虽然回忆到最接近的形式或它的观念,灵魂也会并不必然过渡;例如,某一个人的思想上呈现出他心里的一本书,于是从这本书回忆到跟他一同读这本书的老师,而不必每个人的思想上都回忆到这本书的形式,或者回忆到它的使这位老师呈现的观念。至于学习活动,所走的途径必然是向既定目标转移,这就是三段论和定义。

  在人们当中,有些人学习比回忆容易,因为那些为转移所必需的东西对他们说是天赋的。而在人们中间,有些人却相反。在人们中间,有些人强于记忆而弱于回忆,这是因为他们的性格枯燥,因而只保留着他们所取得的东西,而灵魂的活动并不喜欢想像的各种活动和表象中的东西。而在人们中间,有些人则相反。但是回忆最敏捷的人们最能理解符号。因为符号造成由感性事物到异于感性事物的观念的转移。所以对于符号敏感的人,在回忆方面也敏捷。

  在人们当中,有些人是强于理解而弱于记忆的,而关于理解的事,是和关于记忆的事差不多对立的。因为理解需要有一种接受的元素,来接受各种内部形式,这种元素接受印象的能力很强,但是只接受有助于使它潮润的印象。至于记忆,则需要一种质料,这种质料是很难与在其中理解过和表象过的东西分开来的。这样就必须要有一种干燥的质料。因为这个缘故,两件事是很难结合的。所以最善于保存的人,乃是活动不多、关心的东西也不变换的人;而多所关心、活动很多的人,就不能很好地回忆。

  所以,记忆连同有关的质料需要灵魂以一种完善的方式、怀着热情趋赴形式和观念(这两者是已经确立了的),不要由于专注于别的事情而离开这两者。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儿童尽管性格流动,却特别能保存,因为他们的灵魂并不专注于成年人所专注的东西;所以儿童的灵魂并不因为专注于别的事情而忘记自己所趋赴的东西。至于成年人,因为他们感情热烈和行为激动,尽管他们的性格枯燥,他们的记忆力却不同于儿童和少年的记忆力。而老年人也是这样,由于他们的流动性占了主导地位,他们连自己刚刚看到的东西也记不起。

  有时候,一接触到来自忿怒、愁闷、悲哀等等的记忆,就突然发生与产生那些感情的情境相合的心境。而事情就是根据这种状态发生的。这是由于造成悲哀、愁闷和忿怒的那个原因只是作为这种形式在内部官能中的印象而存在于过去的事情中;所以当那个形式再现时,它就造成这样的事情或者类似的事情。欲望和希望就造成这种事。但是希望并不是欲望,因为希望是对于带有判断或主张的某件东西的想象,这是因为希望最常有的情形是变化;至于欲望则是对某种东西的想象和欲念,而如果这种东西是存在过的,就会发生对于一种快感的判断。恐惧通过对照而与希望对立,而失望则是希望的缺乏。这一切都是评价机能的判断。

  现在我们还是限于我们关于知觉机能、亦即动物机能这个问题所说过的东西,并证明所有的机能都用工具造成动作。我们说:说到机能当中那种感知外界特殊形式的机能,有一种性态对于抽象作用以及与物质分离的作用来说,是不完善的,并且像外部官能所感知的那样,是根本不能摆脱与物质的关系的,根据这种性态来看,就很明显,很容易了解,感知者的知觉是需要一些形体工具的。这是因为只有当质料出现和存在的时候,这些形式才被知觉到。但是出现、存在的形体只是符合着一个形体而出现、存在,而不是符合着一个并非形体的东西在这一次出现,在那一次不出现。因为它与一种在出现和不出现这一方面是单纯的机能并没有关系。在一个地点的东西,与不在一个地点的东西,就符合于它的出现和对于它的不出现来说,是没有关系的,或者毋宁说,就出现所归属的东西而言,出现只适用于出现的东西的一个位置或一个距离。但是当出现的东西是一个形体时,只有出现所归属的东西是一个形体或者在一个形体中,这一点才有可能。

  有人按照一种完全抽去质料的抽象作用(例如想像作用),知觉到那些特殊的形式,但是各种质料关系并没有被抽掉,对于这种人来说,也是需要一种形体工具的。因为只有想象的形式以一种为形式和形体所共有的印象印在想象之中,想象作用才能想象。因为由“赛义德”这个人的形式、根据他的外形、他的轮廓、以及他那些象我们观察到的那样在想象中有别的肢体的排列位置而印在想象中的形式,是不能按照想象的形式应当被想象到的那种方式被想象到的,除非是这些部分以及他那些肢体的方向应当印在一个形体之中,而这个形式的方向是与这个形体的方向不同的,这个形式的部分也与这个形体的部分不同。

  现在我们从赛义德的形式转到方形a,b,c,d的形式上,这个方形里面,面积、方向、性质和角的数目差异是一定的;我们再画两个方形连在它的a,b两个角上,这两个方形彼此是一样的,各有一定的方向,然而在形式上两者是相等的。从这整个图形,在想象中印下一个有翼的、特殊的、数目上单一的、确定的图形的形式。

  我们说:方形a,e,r,u突然看起来好像与方形b,h,t,i不同,并且在想象中与它分离,因为凭着想象中所想象、所指示的位置,前者是与后者有区别的。因此必不可免地,或者是:方形a,e,r,u之所以存在,是由于“方形性”的形式,或由于它所具有的一种特殊偶性,这种特殊偶性是由于“方形性”而来的,异于“方形性”的形式;或者是:它之所以存在,是由于它印在其上的质料。

  但是不能承认它所具有的变易性来自“方形性”的形式那一方面。这是因为我们已经假定这两个方形有同样的图形,是相似的,相等的。也不能承认这种情况之所以存在是由于它所特有的一种偶性。因为说到第一个方形,为了把它想象在右面,我们并不需要在其中挑引出一种偶性,这种偶性在其中只不过是质料的方向而已。至于第二个方形,的确,这种偶性或者是这样一种东西,这种东西之在其中,是由于它的本质;或者是这样一种东西,这种东西之属于它,是由于与各种存在物中那个是它的图形的东西相比较,以致这个方形好像是从一个存在物抽引出来图形,而这个存在物是属于这个影子的,或者是这样一种东西,这种东西之属于方形,是由于与现实化的质料相比较。

  但是不能承认这种偶性在这个方形所特有的各种偶性中间,是本身就属于这个方形的,因为偶性是或者不可分开地伴随着,或者消失的。但是从本质说,它不可能不可分开地伴随着方形,除非它是不可分地伴随着那种在“属”上和方形结合的东西。的确,这两个方形既然从地位说在“属”上相等,一个不可分地伴随着的偶性,是不可能属于这个方形而不属于另一个方形的。此外,的确,如果偶性是在一个不可分的机能①中(各种有形体的机能是可分的),那就不能承认某种东西发生在这个方形上而不发生和它相似的另一个方形上,这两者的接受者是唯一的,不可分的,这就是接受机能。

  ①指理智机能。——译者

  但是不能承认这个偶性消失,因为如果这种东西消失,方形的形式就必须在想象中改变。想象作用只把方形想象成方形那样,并不想象这种东西与它相结合。所以,如果这种东西消失了,方形就会改变了。所以想象作用仅仅这样想象方形,并不是因为有一种东西把偶性与方形结合起来;毋宁说想象作用把方形想象成它原来那样。想象作用不能把这种偶性与另一个方形结合起来,把它想象成第一个方形;说得更明白一点,只要偶性存在于第一个方形中,情形就是如此,而想象作用也把它看成这样,并不注意另一件把偶性与方形结合起来的东西。

  因为这个缘故,我们不能说,提出偶然的东西,就把想象作用放在这种性态中,像我们对于可理解的东西里面那种与此相似的东西可以这样说那样。这是因为这句话停留在它的性态上。所以有人说:一件东西,其结果是偶然的,以致将这种性态专门归给这个方形,使它与第二个方形有区别,这件东西是什么呢?至于普遍的东西,理智是在那里把偶然的东西与方形结合起来的,这就是“在右边”这个定义,或者“在左边”这个定义。所以“在右边”这个定义与一个方形结合起来时,这个方形在这以后就好像在右边了。

  但是定义只属于一种可理解的、普遍的东西,而在这种情况下,定义是合适的,因为这是一种相对于一个假定的东西,在概念中随假定而来。至于这种并不凭假定而存在的特殊的东西,说得更明白一点,它在想象中只是被设想为从一个感性对象中不加改变地取得的一种形式(所以它是像在它本身中被观察到、想象到的那样建立起来的),我们不能说这个形式具有这个定义而不具有另一个定义,除非是对于这样一种东西:由于这种东西,这个形式就值得加上这个定义而不加上另一个定义。并不是想象带有一个把偶然的东西与形式结合起来的情况,才把形式像这样提出来;说得更明白一点,它是就形式本身是这样而突然把形式想象成这样的。它并不提出形式(所以它想象这个方形在右边,那个方形在左边),除非是由于有一种情况与这个方形和那个方形相结合,这样结合以后,想象作用才把这个方形放在右边。把那个方形放在左边。

  但是在理智的范围内,“在右边”这个定义和“在左边”这个定义,都是结合在方形上,并且这是这样一个方形,对于它来说,并没有提出任何别的东西作为将普遍者加到普遍者上去的结合物,因为在理智中,可以建立一个普遍的东西而并不把某种东西与它结合起来,但是普遍的东西可以被提出来,使某种东西与它相结合。至于想象,当造成个体化作用的东西还没有把想象中的观念个体化的时候,观念是不呈现在想象之中的。

  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我们可以承认,通过假设使一个观念与另一个观念相结合,是理智的能力范围之内的事。但是说到想象,当它没有为呈现的东西而首先出现在一个一定的、特殊的位置上的时候,这件东西是并不印在想象中的,也并不是可以加以假定的东西。这就已经表明,我们决不能认为,这种区别①的造成、是由于一种偶然的东西不可分离地伴随于其中,或者并非不可分离地伴随于其中,或者被假定了。所以我们说:我们不能承认,这种区别的造成,是由于与一件存在的东西相比较,而这件东西的影子就是想象中所表象的东西。

  ①指这两个方形的区别。——译者

  这是因为我们常常想象到并不存在的东西,并且,如果这两个方形之一与一个形体发生一种关系,而另一个方形则发生另外一种关系,当这两个方形的接受者②不可分时,是不能承认这种关系会发生的。因为两个想象的方形之一不再能同两个外面的方形之一发生关系,其中的另一个情形也是一样,除非这两个想象的方形中的一个已经在一种关系中(这种关系是由这个想象的方形所根据的形体产生的,这个形体把这个想象的方形带到两个外面方形之一上面去),而另一个外面的方形不在这种关系中;所以,在这种情形之下,这个方形的接受者就会不同于那个方形的接受者,想象机能就会是可分的,虽然它本身是不可分的,或者说得更明白一点,想象机能就会由于其中所包含的东西的划分而成为可分的,因此就会是有形体的,而形式就会印在形体中了。

  ②即想象。——译者

  所以,这两个方形不可能由于两个存在的方形的划分、并由于与它们的关系而在想象中分离开来;那么剩下来的就是:这或者是由于接受机能中的两个部分的分离,或者是由于这种机能借以活动的工具的分离。但是无论是怎样的情形,的确,由此得出的结果都是:知觉只有凭借一种与有形体的质料发生关系的机能才能完成。因此很明显,想象的知觉也只有凭借一个形体才能完成。

  从说明这一点的那种理由来看,我们想象那个想象的形式,例如人们的形式,如较大的形式或较小的形式,是象我们观看这两个形式那样想象的,毫无疑问,这个形式之作为较大的形式印着,以及它之作为较小的形式印着,并不是印在本身与这件东西相似的东西上面,因为如果是形式印在与这件东西相似的东西上面,小和大中间的不规则性的存在,就会或者是由于与被抽引出形式的那件东西有关,或者是由于与抽引出形式的那件东西有关,或者是由于这两个形式本身。

  但是不规则性不能由于与被抽引出形式的东西的关系而存在,因为在想象的形式当中,有许多根本不是从一件东西抽引出来的,有时小和大是同一个个体的形式,而不规则性也不能由于两个形式本身而存在,因为两者在定义上和在“维何性”上相同,而在大小上则不同;所以这是不能由于这些形式本身而存在。所以这样看来,这是由于与接受的东西的关系而存在,因为形式有时印在较大的接受的东西的一部分上,有时印在较小的接受的东西的一部分上。

  此外,我们也不能在一个唯一的想象影象中想象黑色和白色,把黑白两者熔合在这个影象中,而在想象影象的两个为想象作用看成分离的部分中,我们是可以这样做的。但是如果这两部分从位置上说并没有区别开来,说得更明白一点,如果这两个影子印在一个不可分的东西上,所说的这件东西就不会在这两个影子所证实的东西和可能的东西之间分离开来。所以,这两个部分在位置上是有区别的,想象作用是在两个部分上想象这两个有区别的部分。

  如果有人说:理智也是一样的,我们就会答复他说:理智是在同一时间内,作为理解或者作为同意,同时认识黑和白。所以这两种颜色的附着主体不可能是一个,而想象作用却并不同时想象黑白两者,也不是照理解的方式和同意的方式来做,虽然想象的活动只是照理解的方式而不是照别的方式进行的,并且它在与自己不同的东西中是没有任何活动的。

  在认识了想象作用的这一点以后,你们已经由评价机能认识这一点了,而评价机能,照我们上面所解释过的,只是由于与一个特殊的、想象的形式的关系,才能知觉到它的各种知觉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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