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件东西之所以被看成两件东西的原因,我们来提出自己的意见:的确,这一节是作一种研究的地方,这是因为这种原因也是那些持光线说的人所研究的一个问题,他们说:当视觉凭着一种从视官发出的东西而造成时,这种东西遇到可见的对象,然后当这件东西的位置在视官中被打碎时,一件东西就毫无疑问地必然被看成两件彼此分开的东西,于是视官就从它看见两个。
但是他们不知道,这种说法实际上使他们与可怕的事情连在一起,这是因为,如果视觉的造成是凭一些光线的末端的接触,而这些光线却是曾经在视官中结合在一起的,那么,人们就应当会依照全部性态看见单独一件事物,而那些破碎了的光线的末端的破碎也无害于此。但是相反地,真理在于视觉对象的影像是通过透明体为中介而达到接受肢体的,接受肢体是灵活的,光滑的,照明的,透明体的实体根本不接受影像,因为影像乃是这个形式;毋宁说,它之落到正对着的东西上,并不是在一个时间里。
的确,视觉对象的影像,亦即第一个印上去的东西,只是印在水晶体液里面,虽然真正说来视觉并不是在这种体液里造成,否则一件东西就会被看成两件,因为它在两个水晶体液里会有两个影像;正如用两只手摸触时有两个感触一样。然而这个影像在两条凹神经里面到达这两条神经交叉相会的地方,这两条神经,在我们讲到解剖学的时候,是已经向你们说明过它们的性态的。
正如对于评价机能来说,从外界的形式有一个圆锥向前扩展,这个圆锥是很薄的,因而把它的角投到水晶体液的表面的对方,同样地,凭着在两条神经中传达的普纽马的中介,水晶体液中的影像就在一个圆锥的那一方面到达两条神经相会合的地点;于是两个圆锥就相会了,并且在那里彼此结合起来,而影像的形式就在承负视觉机能的那一部分普纽马里面由两个结合成一个。
其次,的确,在这后面是一种传达视觉对象的普纽马,这种普纽马并不再一次感知,否定知觉就会由于两条神经的分化而再一次分化。但是这种传达的普纽马乃是观看者的实体,它到达分布在脑子前室中的普纽马,所见到的形式就再一次印在承负通觉机能的那种普纽马里。于是通觉就接受到这个形式,这就是视觉的完成。但是视觉机能虽然来自通觉,并且受通觉领导,却与通觉不同,因为视觉机能是看的,它并不听,并不嗅,并不触,并不尝,而作为通觉的机能则又看又听又嗅又触又尝,这是你马上就会知道的。
然后,的确,作为通觉的那种机能把形式传达到普纽马的一个部分,这个部分与承负着机能的那一部分普纽马相连续,于是这个形式就印在这种机能里面,这种机能在成型机能旁边看守着它,这就是想像机能,这是你马上就会知道的,而且,它接受这个形式,并把它保存起来。因为通觉接受形式而并不保存,而想像机能则保存它所接受的东西。其原因在于在承负通觉的普纽马里面,只是在这两者与可见对象之间的上述关系延续或保存的期间,或者在一个很短的时间,才保持印着从外物取得的形式。因为当可见对象不在的时候,形式就消失了,它是固定不了一个可以计算的时间的。至于承负想像的那种普纽马,的确,即使可见对象离开了好久,形式还是固定在其中,这一点你马上就会明白的。
当形式在通觉中时,它实际上是在普纽马中被感觉到的,因而当一种关于存在的虚幻的形式印在普纽马中时,作为通觉的机能就感觉到它,关于胆汁,就有这种情形。①但是当它在想像中时,它只是想像的东西,并不被感觉到。其次,的确,想像中的这种形式,当评价机能愿意,而属于评价机能的虫状突起把两个肢体之间的通道打开时,便遵循虫状体所取的那条道路达到后脑室。于是,形式就以承负想像机能的普纽马为中介,附加到承负评价机能的普纽马上面,这种想像机能,在人就称为认识机能。所以,想像中的形式是印在评价机能的普纽马中。
①意思是:胆汁是黄色和苦味的,人有了这种认识以后,有时一见黄色的汁,便误以为其味必苦。例见亚里士多德:《论灵魂》425a30—b4.——译者
想像机能为评价机能服务,向它传达想像中的东西,除非是这种情况没有现实地确立在评价机能之中,或者当通道洞开,两种普纽马相遇,两种机能面对面的时候。所以,当评价机能拒绝想像机能时,这种形式就从评价机能里消失了。
有一种说法,认为这种形式在评价机能中进于现实,而不在想像机能中进于现实。对这种说法的真理性的证明就是:想像有如一个仓库,但是其中的形式对于灵魂来说并不是永远现实地被想像到的,因为否则就应当有许多形式一道被想像到,不管想像中的这些形式是什么形式;但是这些形式也并不是以潜在的东西的方式存在于想像之中,否则它们就必需为外感官再摄取第二次,或者说得更明白一点,它们是囤积在想像里面的。
评价机能通过认识机能和想像机能为中介,把它们呈献给灵魂,形式在评价机能里就停止被感觉了。至于记忆,那是为了别的东西的,我们以后还要讲。这就是你应当具备的那些本原。但是我们还是回到我们的目标上。
我们说,其所以看见同一件东西是两个,原因一共有四种。第一种是把水晶体液中的影像向两条神经相会的地方传达的器官①的扭曲;因此两个影像并不依直线达到同一个地方,而是每一个影像各自达到视觉普纽马的一个部分,按照影像的范围排列在那里,因为当两个影像的两条线在两条神经相会处的旁边时,它们是不能以一种穿入作用彼此相合地穿进去的。因为这个缘故,由水晶体液发出的整个影像,就应当有一个影子按照影像的范围印着,并且是按照影像的范围印在一部分视觉普纽马中。于是就会好像它们是来自外界两个分离的事物的两个影子,因为由两件事物向两个水晶体液的中心发出穿入两条神经的两条线并不是合一的。由于这个原因,你就看见多数分离的事物。
①在这里,器官是指视觉普纽马。——译者
第二种原因是视觉普纽马的运动及其左右摆动,于是感知的部分就经过它的固定的自然中心,以一种激动的、扰乱的方式引向两个水晶体液;于是在两个圆锥彼此结合起来之前,影像和影子就印在这个部分里面;于是就会看见两个影像。这就像太阳的影像在静止不动的水里只描绘一次,而在激动的水里则描绘得像画了许多次的线条。这是因为存在于从视官到水的线和从太阳到水的线之间的角度(对事物的视觉是按照这个角度造成的,如同影像从镜而来一样),并不是保持同一的;而是这种激动在若干地方遇到这个角;于是这个角就会化为许多角,就会印上不止一个影像。
第三种原因来自内部普纽马向前后运动的扰乱,这种普纽马在两个圆锥的截面后面,因而它就会在两个彼此对立的方向中有两个运动,一个运动对着通觉,一个运动对着两条神经相会的地方,并且,在运动向通觉传达的东西消失之前,感觉对象的形式会再一次到达普纽马;好像是普纽马刚把形式传达给通觉,接受视觉机能所传达的东西的一个部分就马上从通觉返回来。但是,这是由于运动的速度造成的。
这可以当作一个例子:在传达的普纽马里面,已经印着一个形式,于是普纽马就把它带到了通觉;但是印着的东西有一段稳定的时间,一直到它消失为止。因此,当普纽马的第一个接受者由于它的运动的扰乱而离开它的中心时,另一个部分就会跟随着它;于是这个部分就在第一个接受所接受的东西消失之前,把它接受下来。
普纽马由于扰乱而分为一个在前的部分在可见对象的方向中(所以它知觉到这个对象,然后可见对象不在了,而形式并没有立刻离开这一部分普纽马,而是留在其中),以及另一个同样可以接受形式的部分,因为这个部分是在一个方向中得到现实的,这个方向就是它跟着第一个部分感知形式时的方向,其原因则是扰乱;如果是这样,在两个部分的每一部分里就都有一个可见的形式得到现实,因为第一个形式还没有从能够接受的第一个向通觉传达的部分消失,也没有从另一个向通觉传达的部分消失,而另一个部分的传达,则使形式第二次印上去。这一个范畴与前一个范畴的区别,在于这种扰乱的运动是向前向后的,而那一种则是向左向右的。
关于这种原因的例子是:向两边急速运动的东西被看成两件东西,因为在它的形式从通觉消失之前,它是在一边,视觉却看见它好像在另一边;于是从这两边就完成了对于它的两种知觉;因为这个缘故,当一个有颜色的点以一个旋转的东西的方式转动时,你就看见一条环形的线,当它依直线迅速伸展时,你就看见一条直线。
头旋病也与这种运动相似。所以,当关于医学的那几卷书所写的那些原因中的某一种出现时,它就使脑子前室中的普纽马旋转起来,视觉机能就把所感觉到的一种形式传达到在那个地方的东西,而接受这个形式的那一部分普纽马并不固定在它所在的地方,它移动着,另一个部分则跟随着它,在第一个部分接受了这个形式之后,并在这个形式消失之前,接受这个形式,而这一切都是转着进行的;于是人们就想像着所见的事物在旋转,在观看者以外变换位置,而其实只是观看的普纽马在旋转并在所见对象以外变换位置。
当观看者不动,所见的事物急速运动时,毫无疑问,它内部的影像是从观看者的一个部分进到另一个部分的。因为如果影像本身确定在这个部分里面,接受者与被接受的东西的关系就会是唯一不变的。然而,如果承负影象的东西从它的地位移开了,影像毫无疑问就会移动,它与外界的形体的关系就会发生变化。如果外界的事物移动了,也会发生与此相似的事情。
还有,观看一条奔流的河水的人,觉得他自己离开了他观看的地方,而其实他是在那里没有动的。其原因在于他想像着一切事物都倾向于与水倾向的方向相反的方向。因为运动剧烈必然使分离迅速,这就使人想像着分离是来自双方的。其原因在于影像在观看者里面移动,虽然你假定它的各个部分都有某个时间是不动的。
应当知道,与这些原因相连,还有另一个帮助这些原因的原因,即质料方面的原因,因为普纽马的实体乃是一种极端精细、可以极快地接受运动的实体,因此如果在实体中有一个原因迫使影像从一个部分转移到另一个部分,普纽马的实质就会跟着以一种哪怕极小的运动向着这部分的方向动。而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一切知觉机能都凭着本性而被鼓动着趋向它的知觉对象,因而都是非常自得其乐的。当机能被鼓动着趋向对象时,承负机能的东西就趋向对象,或者是机能与其承负者一同趋向对象。
因为这个缘故,视觉普纽马被当作一个整体推向光,它是凭着本性而趋避黑暗的。所以,当影像趋向普纽马的一部分而不趋向另一部分时,机能也好像与它的器官一道被推向影像所趋向的那个方向。因为器官服从机能,趋向机能所追求的方向的那一边。所以,在普纽马里面,由于器官的精细以及接受印象的迅速,就开始有一种激动趋向这个方向,好像它追随着影像的运动似的。
由于这个原因,当人长久地观看一件旋转的东西时,就觉得其余的东西都在转动,因为在普纽马里面,由于它追随影像的转移,发生了一种旋转运动。同样地,当他长久观看一件以直线迅速运动的东西时,在普纽马中就开始有一种与这个方向相反的直线运动,因为事物运动的方向是与具有影像的东西运动的方向相反的。于是人们看见一切事物都向与这个方向相反的方向跑过去,因为事物的影像并不是固定的。
第四种原因是瞳孔上所发生的运动的扰乱。因为眼膜①很容易运动而达到一种状态,使瞳孔放大和缩小,依照直线,一会儿朝外面,一会儿朝里面,或者朝另外一个方向。所以随着眼膜转向外面,膜上便发生一种收缩,瞳孔便发生一种放大,而随着眼膜转向里面膜上便发生一种收缩,瞳孔便发生一种缩小。所以,瞳孔缩小时,看到东西较大,或者瞳孔放大时,看到东西较小;或者是瞳孔朝着一个方向时,东西就在另一个地点被看到。因此就好像首先看见的对象与第二次看见的对象不同,尤其是在第一个形式消失之前有另一个形式被取进的时候。
①指虹彩。——译者
但是有人会说:为什么形式不是尽管接受者①转移而始终如一,就像光尽管接受者转移而始终如一那样呢?这样,就会有这种情形:当接受者离开正对着的东西②时,形式就会从它消失,而开始存在于保持在这个地位的东西里面;这样就不会有两个形式,也不会有两个视觉,也不会有来自一个点的一条线的连续性,人们也不会看见事物在转动。
①指接受形式的普纽马。——译者
②指所见对象。——译者
所以我们说:通觉所具有的普纽马,几乎有着不能保持形式的特性,除非是靠面对面,虽然它在离开面对面以后不能把形式保持一长段时间。因此,普纽马的保持,并不像光之为光所照亮的东西所保持,光是一下就消失的,也不像雕像之为石头所保持,雕像是维持很长的时间的;毋宁说它是在两者之间。它的这种在离开面对面之后即行放弃形式的作用,是由于一种原因造成的,这种原因在一定的时间变强,并且得到帮助,这是由于一些原因造成的,这些原因,我们发现在讲到停止运动的东西、涉及返回到本性的东西时,已经举出过了,在那个地方是讲过某种类似的事情的。
由此可见,内部普纽马之接受看到的影子,并不像接受随着面对面的停止而停止的单纯影像那样。各种感觉应当有较大的理由就是我们所知道的那一些③,可以说自然并不从动物性的等级进到更高的等级,除非这个等级里的一切整个是完满的。由此必然推出,所有的感觉都在我们身上得到现实。
③指视、听、嗅、味、触。——译者
但是,惯于用一种必然的论证来说明这一点的人,已经费了很多的气力,因为人们对这一点所说过的东西都是没有证明的,或者是我不把它了解为人们所证明过的东西,而我以外的一个人则是这样理解的。那么,就告诉你那个说法,告诉你一种并非我们的说法吧。我们已说过的是一些单纯的感觉和单纯的感性对象,而在这里重要的是通觉和共同的感性对象。那么,我们首先就来讲共同的感性对象。
我们说,我们的各种感官,有时当感觉的时候,感觉到另外一些东西,这些东西,如果它们各自孤立起来,是感觉不到的。这些东西就是容积、位置、数目、运动、静止、接近、远离、连接以及其他包括在这一类东西以内的东西。但是这些东西并非只是凭偶性而被感知的东西。这是因为凭偶性而感觉到的东西乃是并非真正感觉到的东西,而是结合在真正被感觉到的东西上的,例如我们对阿密尔的父亲和哈立德的父亲的视觉。因为被感觉到的乃是形状和颜色;然而这是偶然地结合到一件相对的东西上的。
所以我们说:我们感觉到一件相对的东西,而根本感觉不到这件东西本身,在我们的灵魂里,并没有一个得自感性事物的影子或特殊观念,一种关于哈立德的父亲之为“哈立德的父亲”的描述,也不会是这种由感官以某种方式获得的特殊观念或影子。但是说到形状和数目等等,的确,虽然它们在分离的状态下并感觉不到,它们的描述和它们的影子却必然伴随着感觉到和知觉到的东西的影子,因为例如颜色或冷热,要描写想像中的形状、数目等等之类的东西,没有它们就是不可能的。
并没这样的事情:当事物由于一件事物,通过另一件事物为中介,而在一件事物中被采纳和被感知的时候,它与真正被采纳的东西是不同的。因为有许多真正地而非偶然地被采纳的东西凭着一些中介物而存在着。既然这些共同的感性事物是可能为这五种感官所知觉的,那就无需其他感官,或者说得更明白一点,既然要知觉这些共同的感性事物没有中介是不可能的,一种孤立的感官就不可能知觉到它们。
所以视觉是凭着颜色为中介而知觉到大小、形状、数目、运动、静止的,不过对运动和静止的知觉似乎混着一种异于感觉机能的机能。触觉对于大多数事物来说,都是凭着硬或软的中介知觉这些东西的,不过有时是凭着热和冷的中介。味觉知觉到大小,是因为它感知一种充沛的、扩张的味道,它知觉到数目、是因它在形体中发现许多种滋味。至于运动、静止和形状,它也能感知,然而很微弱;我们在这一方面是用触觉帮助的。至于嗅觉,对于大小、形状、运动、静止,是很难以一种适于感知气味的知觉来感知它们的;但是以适于感知气味的知觉可以感知数目。
然而灵魂感知这一切则是凭一种推理的方式或评价机能,因为它知道气味突然中止的东西是已经离远了,而气味仍然存在的东西是没有动。
至于听觉,的确,它感知不到大小;然而有时候可以用一种关于久暂方面的不肯定的方式向灵魂指示大小,这是由于它有时候认为大的声音属于大的形体。但是大的声音每每来自小的形体,小的声音每每来自大的形体。然而有时候它感知数目,有时候它感知运动和静止,这是由于有些东西凭着稳定或分散,偶然会发生在拖长的声音里面。听觉之及于这种变化多端的情况,乃是靠限度,例如在某种距离之下。
但是这种知觉是属于灵魂所知道的一切的,灵魂是由于习惯而感知的。有时候,来自静止的东西的声音,可能以另一种声音的方式被听到,这种声音听起来好像来自运动的东西似的,而来自运动的东西的声音,也可能以另一种声音的方式被听到,这种声音听起来好像来自静止的东西似的。因此人们并不相信这种指示,这种指示也并不一定采取必然性的方式;它毋宁是对于大多数事物存在的。
至于形状,听觉是知觉不到的,除非是作为声音的形状,而不是作为形体的形状。至于被听到来自凹物的声音,人们便凭着它知道它是凹的;所以这是某种发生在灵魂上的事情,灵魂知道它,是凭着指示和反省这一方面的习惯过程。似乎视觉在它所知觉到的许多事物中,情形是与这种情形一样的,只是视觉感知事物比听觉更明白一些。
这些感性对象就称为共同的感性对象,因为有时候一定数目的感官共同具有这些对象。数目好像最能够称为共同的,因为所有的感官都共同具有它。但是有些人曾经认为这些共同感性对象具有一种存在于动物中的感官,这种感官共同地具有它们,它们通过它而被感知。但是并非如此。
因为你知道,凭颜色而被感知的东西是属于共同感性对象的;如果没有颜色,它们就不会被感知。的确,凭触觉而被感知的东西是属于它们的;如果没有触觉,它就不会被感知。所以,如果有某种这样的东西可以无须以一种性质为中介而被感知,而这种性质首先是这些感官中某一种的知觉对象,那么,那种情形就会是可能的。但是既然感知某种这样的东西在我们是不可能的,除非是以一种已知感官的知觉对象为中介,或者是在不以感官为中介而形成这种指示时,所以各种共同感性对象是根本没有一种通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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