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报道:《通产省强行指示多使用中国原油》
[1976年03月]
日报报道:《通产省强行指示多使用中国原油》
【本刊讯】日本《读卖新闻》三月四日刊登一条消息,题目是《通产省强行指示多使用中国原油,业界表示为难》,摘要如下:
通产省三日决定了如下方针:为了设法扩大中国原油的进口,将对有关业界进行强有力的行政指导,以便在明年度以后大幅度地提高中国原油用于发电等的原油中的比重。打算把这种想法写进将通过下月召开的石油审议会会议决定下来的明年度石油供求计划之中。这是因为考虑到,预定从一九七七年度开始生效的长期进口中国原油协定的谈判,由于交易量大大低于中国方面的预料,将难以取得进展,所以,我国能源政策的基础——进口石油的来源多边化,即稳定进口的政策的一角有崩溃的危险。但是,据料电力业界和石油业界将表示强烈的反对,通产省的方针能够坚持到何种程度,是微妙的。
我国进口中国原油,是从一九七三年以民间方式开始的,第一年进口了一百万吨。一九七四年进口了四百万吨,但是,由于国内萧条,需要下降,有九十万吨没有提货,去年包括前一个年度没有提货的部分,进口了八百一十万吨。我国打算降低占目前进口总量的四分之三的对中东原油的依赖程度,取而代之的是增加进口中国原油,以此来提高同石油输出国组织等谈判价格的地位,谋求稳定进口,从去年开始,正在加紧同中国进行有关签署长期进口协定的谈判。
然而,前不久我国提出的方案中,进口量是:第一年即一九七七年进口一千万吨,到最后一年即一九八一年进口一千五百万吨或再多一些。这与中国方面所期望的数字相比是相当少的。这是因为有下述原因:中国原油虽然是低硫磺的,但却是一种含腊成分高的重质油,为了符合产业界的需要,就需要重质油分解装置等巨额投资;此外,由于长期萧条,需求量正在减少。
通产省认为,必须设法增加进口以促进缔结长期协定,所以决定增加中国原油的量。我国一年进口用于发电等方面的不经加工的原油约为二千四百万千公升,相当于总进口量的百分之九,其中,中国原油约占三百万千公升。
原载《参考消息》,出版日期:197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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