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七十年代》编辑部专稿:《访蒋经国旧部蔡省三》(二)
[1975年09月]
香港《七十年代》编辑部专稿:《访蒋经国旧部蔡省三》(二)
问:据说台湾方面曾经要你们以难民的身份登记,要你们发表反共声明,是有这些事情吗?您个人的态度如何?
答:我的原则是“一去,三不去”。所谓“一去”,就是:为访友而去,朋友要见我,我就去,不要见我还去干吗?“三不去”是:屈辱性的登记我不去;要找保我不去;写信表心迹我不去。屈辱性的登记我不去,理由很简单,我去的目的是访友,当然要朋友肯见我,但是我不承认自己是难民。大陆这次对我们出来是很尊重的,以礼相待,宴别送行,既不是把我们驱逐出境,我们也不是逃走的,所以我们根本不是难民。我一再的对谢伯昌先生表示过,结果谢也口头上答应不以难民的身份登记。找担保我不去,因为我觉得找保是很不切合实际的手续,我对谢伯昌先生说,对于我们在一九四九年以前的历史,台湾许多人都可以作证,根本无须担保,至于一九四九年以后,我们被拘留在大陆战犯管理所,其间从来没有和台湾的朋友通过消息,台湾的朋友谁能担保我们的言行呢?这不是不切实际吗?拿我来说,一九四九年以前的情形,最能担保的是蒋经国先生,只要蒋先生点一下头,我就可以去了,何须担保呢?如果他对我这二十多年来不信任,那么还有谁敢担保呢?我坚持不填保单。谢伯昌先生后来答应我办入台手续并说为我写一封信给台湾。这是五月份的事情。几个月来的事实证明我的看法是对的,他们其他九个人都填了保单,但进不去就是进不去。他们九人当中,有的出动了全家来担保,而王秉钺的太太还是台湾的国大代表呢。
至于第三个“不去”是“写信表明心迹不去”。我为什么这样说呢?当时台北救济总会的负责人谷正纲先生写一封信给这里的负责人谢伯昌先生,要求我们每人给谷先生写一封信,内容是:一,表明心迹;二,表示不附带任何条件;三,表示如果被发觉有任何政治作用愿受制裁。他们九个人先后去找谢伯昌先生,我没有去。谢伯昌先生把谷先生给他的信给他们九个人看,并写了一张便条,叫他们带回来给我。这就是那张便条(出示便条)。便条上写明叫我们写信给谷先生所要包括的三点内容。他们九个人都按照谷先生的要求写了信,只有我一人未写。我觉得我去的目的是看看老朋友,如果连这也要表明心迹,那不是太不够朋友了吗?我另外还觉得谷先生是代表救总的,我为了访友而向他求救济,这不是笑话吗?但是,他们九人的情况就跟我不同,他们都有家属在台湾,从人道主义出发,他们找救总帮助,使他们家庭团圆,这是合情合理的。只是按照我自己的情况,我没有写罢了。
问:就因为您没有亲属在台湾,又不肯“表明心迹”,于是台湾方面是几乎半公开地说您负有特殊任务了。您对这有什么评论?
答:我刚才说过,我对共产党同意让台湾与大陆之间有亲友的人互相往返的政策表示欣赏,才提出回台湾的。但共产党没有给我任何任务。拿我的性格来说,我是欣赏共产党这一政策才提出回台湾的;如果共产党基于要我完成什么任务才有这一政策的话,或者要我提出什么保证或强制表明心迹,那末我就不申请去台湾了。事实上,在离开北京以前,中共一个负责人还对我说,去台湾是尊重你本人的意愿,出去以后,你就按你自己怎么想的就怎么说、怎么做,你骂我们也可以。因此,共产党不但没有给我什么任务,反而对我们的言行完全不加限制。我们到香港以后的情况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问:现在,我想我们可以转到另一个问题上,也就是您同蒋经国先生的历史渊源问题。这问题其实是同前一个问题有关的。因为,您说同蒋经国先生共事多年,又说要到台湾去访友,但是最近这里有些报纸说,台湾有关方面的人说不认识您,不承认他们的旧友中有蔡省三这个人,因而就更加肯定地宣传您是负有什么任务的。这是我们想要了解这段历史渊源的原因之一。其次,从过去看现在,现在蒋经国先生在台湾是第一号人物了,我们也希望能透过他的过去增加对他今天的了解。
答:我想我只能够提供一些历史事实,而不能对蒋经国先生的全部活动作评价。从我所了解的历史来看,我个人认为,蒋经国先生从留苏回来到现在,全部活动可以分为四个阶段。每一个阶段,各有其特点。第一个阶段是一九三八年到一九四四年的“赣南时期”,这时期的蒋经国是“有理想,落了空”;第二个阶段是从一九四四年到一九四六年的重庆“干校时期”,这时期的蒋经国是“有重点,奠了基”;第三个阶段是一九四七年到一九四九年的“南京时期”,这时期他的特点是“有声势,碰了壁”;最后,第四个阶段是一九四九年到台湾以后,这时期他是“有地盘,拔了尖”。这是我概括他的四个“有”和四个“了”。最终何以得了,望他好自为之。(二)
原载《参考消息》,出版日期:197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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