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中国的日常生活》(五)
[1975年03月]
《人民中国的日常生活》(五)
作者:美国阿瑟·高尔斯顿
到了北京站,另一个大的欢迎代表团在等候我们。我们的行李象魔术一样地出现了。我们乘上闪亮的黑色上海牌轿车,快速驶向新侨饭店。我们舒适地安居下来,渡过我们在中国的头半个月剩下的数日。
这时我们对中国的印象确实是混乱的。中国人确是能够并善于做有效而殷勤的接待工作。我们住的饭店房间、吃的食物和得到的招待不仅都是有礼貌的、恰当的,甚至是过分奢侈的。我们可以到中国各种机构进行访问,有关它们的情况将源源不绝地送给我们;我们到各地的往来交通都将会很迅速地安排好;他们将毫不吝惜地给我们尽可能的舒适,尽管为我们安排这一切方便往往是困难的。这些细致的计划同时也意味着:由于我们乘坐喇叭声不停的快速轿车而造成的隔阂,由于居住在专门招待外国人的宾馆而感到的孤独,以及意味着经常有大批革委会人员陪同,甚至膳食总是西餐,除非我们特别要求吃中国饭。这一切安排,仅仅是出于中国人的好客,还是我们的主人想阻止我们和人民有更多的接触呢?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每天的例行公事总一成不变。同样使我们感到不舒服的是,我们知道没有任何中国城市里的人享受到我们这样的奢侈生活。除此以外,我们还未见到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业人口。不管怎样,我们旋风似的旅行在继续着——继续使我们全神贯注其中,尽管我们持有疑虑。它包含游览很多北京的历史古迹和观赏文化宝物,也包括值得记忆的与周恩来以及其他领导人的谈话。农村的革命
约占近八亿中国人口中百分之八十的人生活和工作在农村,主要是在六万个公社里。公社普遍成功地实行了全国性的、指导它们活动的经济计划,使中国从一个长期缺粮、经常有饥荒的国土转变为在很少或没有外援的情况下能供养她的全体人民的国家。中国不再因旱灾而引起恐惧及普遍饥荒,不再因水灾的破坏而产生饥饿和疾病。中国的人民公社和苏联的集体农庄不一样:苏联的集体农庄在创办了甚至五十年以后,仍然很少能达到计划中的农业生产力,中国公社却立即兴旺起来。“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差别呢?”一九七一年,我在上海郊区的马陆人民公社所作的简短的访问,给我提供了部分回答,它说明了这些事业的一般背景和组织情况。一九七二年,我在北京郊外的芦沟桥人民公社作了一次较长时间的访问,使我对下放的决定权、个人奖励制度以及促进这些著名公社进步的崇高道德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在访问马陆公社时,首先使我感到吃惊的是它的规模。这个公社耕种了约六千英亩土地——其中百分之九十五土地种大米和棉花,其余大部分种大麦和油菜(茎、叶可作饲料,种子可榨食油)。在这个广阔的长江平原一带,气候和土壤条件都良好,一年能生长两季或三季作物。这个公社有一万六千六百多劳动力,他们来自二万七千五百人口——六千余户。根据生活和工作情况,划分成为十四个小单位,即大队;每个大队再划分成十个生产队。每个生产队大约有五十户人家或二百人,包括大约一百二十个壮劳力。
对这个拥有二万七千五百人口的单位实施有效的管理,必须有严密的组织。在一个不发达的农村公社实现这一点,是具有内在的困难的。这提醒了我的另一个问题:“你们是怎么干的?”。我的主人热心地叙述了他们的办法。在马陆,如同在其他公社(以及所有工厂、市行政当局、教育和其他机构)一样,一切组织性的职责都在革命委员会的手中。
公社计划根据地区总计划,地区总计划又是根据整个国家农业需要而制订的规划。公社的最高权力当局——公社革命委员会,根据地区计划,决定全面的生产计划和生产指标;然后给各大队分配定额。大队革命委员会把这些定额分配给他们管辖的生产队。每个生产队,作为这个结构的基本单位,按照一个明确规定的任务去工作。
怎样去完成这个目标——在什么季节种什么庄稼,种多少亩(一亩等于六分之一英亩),在种植、灌溉、栽培以及收获方面的个人职责是什么,怎样计划轮作?一切办法和措施都是由生产队自己决定的。他们必须精明而有远见地作出决定;每个社员必须积极执行他们的决议。社员的收入是根据他们的工作质量以及总产量而定。
从继续革命的历史背景来看,中国现在处于社会主义时期,在政治上,社会主义阶段的特征是从资产阶级领导变成工人阶级领导;在经济上,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为了执行这一方针,公社平日采用工分制:根据生产队的分配额,订出一个标准工作日的收入,以此来计算报酬。
在生产队内,每个劳动者根据劳动态度、技术以及劳动强度来评定工分。在社员大会上,把典型的个人或小组列为标准,其他的人依此来评定工分。这种评议会在空余时举行,根据生产队自己的计划,一月或半年举行一次。(五)
原载《参考消息》,出版日期:197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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