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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电外报评:毛主席关于理论问题的重要指示 [1975年02月]

  

  外电外报评:毛主席关于理论问题的重要指示
  
  【法新社北京二月十六日电】(记者:罗曼斯基)自上周周末以来,“无产阶级专政”这个单一的主题一直占据着中国报纸的主要地位。
  
  报纸日复一日地重复着最近发表的毛泽东的一段语录,这段语录是在二月九日的《人民日报》的一篇社论中发表的。
  
  毛主席的这段话被认为是一个警报。他说:“这个问题(无产阶级专政)不搞清楚,就会变修正主义。要使全国知道。”
  
  几乎在一个月以前,中国颁布了一部宪法,并在宪法中称自己是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毛发起一个巨大的运动来“学习”这个主题一事表明:新宪法(它远未确定了现状)只是一个必须加以贯彻的计划而已。
  
  中国人民每天阅读的这些文章反复说,社会主义是一个长远的目标,中国只是在部分实现这个目标。据北京认为,直到中国实现共产主义——这仍然很遥远——时对“两条路线斗争”决不能含糊,否则,中国将不可避免地发生象在苏联已经发生了的那种“变质”。
  
  什么是预防措施呢?这篇社论和自九日以来继社论之后发表的所有文章都说,所有中国人,从领导人到最低下的清洁工都必须学习马克思的经典著作和发展并完善了这些著作的毛泽东著作。
  
  这些报纸说,人民必须懂得“无产阶级专政”正如这个用语本身所意味着的那样:对把修正主义毒质和社会主义的好因素掺杂起来的任何东西(指对过去遗留下来的东西或自发的东西)加以抑制。
  
  毛主席早就不止一次地警告红色中国可能有“改变颜色”的危险。但是,这一次的警告具有一种特别引人注目的迫切味道。
  
  【本刊讯】日本《读卖新闻》二月十日刊登该报驻北京记者釜井发回的一则电讯,题为《毛主席发出新指示,在新宪法下加强专政的理论》,摘要如下:
  
  中国共产党机关报《人民日报》九日刊登了毛泽东主席最近发出的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新指示,同时发表了社论。毛主席的指示,可以认为,明确地向全国人民指明了新阶段的前进道路。
  
  中国在新宪法中废除了国家主席等,提出了迄今为止社会主义宪法史上所没有的加强无产阶级专政的根本大法,而从这次发表的毛主席指示和《人民日报》社论可以看出,中国正根据新宪法的精神,设想新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法律体系。
  
  【本刊讯】美《巴尔的摩太阳报》二月十日刊登一篇文章,题目是《中国发誓战胜经济瓦解》,摘要如下:
  
  中国新领导昨天(九日)发出警告说,它将无情地使用无产阶级专政机器,粉碎国内重新出现的任何破坏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煽动活动。
  
  《人民日报》援引了毛泽东主席的最新指示,在一篇重要的政策社论中论述了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意味深长的是,这篇社论说明中国的新领导人对保持政治稳定以确保经济计划的顺利进展问题是认真的。
  
  原载《参考消息》,出版日期:197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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