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社评我新宪法
[1975年01月]
时事社评我新宪法
《废除国家主席,实现一元化领导》
【时事社东京一月二十日电】题:中国颁布新宪法,废除国家主席,实现一元化领导
北京十九日电:中国新华通讯社十九日晚发表了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迄今施行的旧宪法是一九五四年公布的;和当时相比,中国的内外形势已大变。大概可以说,这次的新宪法就是为了适应这样的形势变化而修改的。
新宪法最值得注意的地方是国家主席已被废除。
党主席和国家主席这两个最高职位并存,有过导致二元化领导的不安。大概可以说,鉴于这种情况,新宪法废除了国家主席。这一点,张春桥也指出,“不设国家主席”,“有利于加强党对国家机构的一元化领导”。
其结果是,今后实际上起国家主席作用的——虽然宪法上没有规定——肯定是毛泽东主席。这就等于前所未有地明确了党一元化地领导国家。有关这点值得注意的是,在宪法中,除了“毛泽东思想”这个词以外,完全看不到赞美毛泽东主席本人的话。
大概可以说,毛泽东主席有意识地要抑制个人崇拜的高涨。
另一方面,反映形势变化的最应该注意的地方是,新宪法明文记载了“社会帝国主义”进行侵略的威胁。旧宪法强调同苏联之间“建立了牢不可破的友谊”,和这一点相比,是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从一九六○年苏联撤回全部技术人员到六十年代后半期中苏两国军队发生边界冲突,以及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上路线分歧,中苏关系已极度恶化。
过去,中国虽然在公开新闻报道和评论中谴责苏联,但是甚至在宪法上明文记载“社会帝国主义”的事实,对于观察中国的对苏政策具有重要的意义。
宪法还强调社会主义社会存在阶级矛盾,阐述了“继续革命的理论和实践”。这是沿用了一九七三年八月第十次党代表大会的党章以及党的副主席王洪文《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的说法。
而且,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还明确地规定了党主席对军队的指挥权,说“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大概可以说,这些规定加强了党的一元化的原则。
再有,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规定了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两种,同时准许经营少量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这大概是表现了灵活的态度。
承认罢工自由这一点也值得注意。
原载《参考消息》,出版日期:197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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