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家安全院授权讪耶与我谈判贸易
[1974年03月]
泰国家安全院授权讪耶与我谈判贸易
【本刊讯】曼谷《中华日报》三月七日报道:
泰国国家安全院会议授权讪耶,选择适当人物,组成泰国代表团,赴香港与中国官方代表团谈判建立正常贸易关系问题。
记者获自可靠消息透露,总理讪耶已委托商业部长参猜为泰国代表团团长,率团于本月内赴香港与中国官方代表谈判。
对于废除革命团第五十三号布告及与中国建立正常贸易关系问题,参猜告诉记者说,商业部完全支持上述问题,并希望双方交易数字多,泰国不怕处于入超地位,假若中国产品是泰国所需的话,诸如汽油等,泰国是准备向中国订购的,虽然入超也是无法的事。除非泰国能自行生产之同类货物或奢侈品,商业部将拒绝批准入口,此并非针对中国货品,对其它各国之奢侈品也是一样,将遭禁入口。
据商业部外贸厅消息,当商业部于本月四日开始接受商民申请与中国贸易后,在两天时间内,即四日和五日,赴商业部领取申请贸易表格者,达一百五十多宗,但正式填好表格申请注册贸易者,只有四、五宗而已。
【本刊讯】曼谷《中华日报》三月七日报道:
内阁事务部长沙永陆军上将,昨天接见记者,就有关国家安全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系问题之决定,及已向内阁报告详情,总结要点如下:
(一)国家安全院并不反对废除革命团第五十三号布告;
(二)国家安全院对中泰建立外交关系问题,认为目前谈之过早,但同意寻求适当途径,逐步促进友好关系;
(三)当国家安全条例正式颁施后,即行废除防共条例;
(四)对两个中国问题,泰国只承认一个中国,而以中国人民为基础,两个中国,是中国内政问题,应由中国自行解决。
沙永上将透露说,根据所知,中国需要与所有亚洲地区国家建立正常外交关系,而且中国不需要干涉亚洲国家内政,干涉亚洲国家内政者,系来自西方列强,所以,如果亚洲不受外界干涉的话,对中国是有益处的。
原载《参考消息》,出版日期:197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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