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 本月目录 本年目录 总目录 下一页

字号:        

蒋帮“外交部”就东海大陆架问题发表声明 [1974年02月]

  

  蒋帮“外交部”就东海大陆架问题发表声明
  
  【中央社台北二月十四日电】外交部今天发表声明,重申我国对东海海底资源开发的主权地位,这项声明的全文如下:
  
  “中华民国对于自其海底延伸包括在东海内之大陆礁层保留其一切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探测大陆礁层,及开发前其天然资源在内。
  
  “上述大陆礁层系与中华民国领土相邻接,并为其领土之自然延伸。依据中华民国十七年四月二十九日在日内瓦签订大陆礁层公约,中华民国以沿海国家之地位,对于其所属之大陆礁层,为加以探测及开发其天然资源之目的,有权行使主权上之权利。
  
  “因此,中华民国政府业已先行在东海及台湾海峡划定五个海域石油矿保留区,并已于中华民国五十九年十月十五日由行政院新闻局予以宣布。此等区内之探测及开发工作开始业已数年,现在积极进行中。”
  
  外交部这项声明,是有鉴于若干国家最近就开发东海海底资源事所发表的声明及共匪提出之非法权利主张,乃作此郑重宣布。
  
  【合众国际社台北二月十四日电】台湾外交部今天驳斥北京和其他“国家”自称有权开发东海沿岸石油的声明。
  
  外交部的声明并没有点这些其他“国家”的名。
  
  但是外交部可能是指日本和南朝鲜,它们最近宣布了在上述地区联合勘探石油的计划。
  
  原载《参考消息》,出版日期:1974.02.16


上一页 本月目录 本年目录 总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