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外务相大平谈日韩“开发大陆架协定”/《日本经济新闻》报道:《外务省说也可以同中国举行谈判,但没有侵犯中国的主权》
[1974年02月]
日外务相大平谈日韩“开发大陆架协定”/《日本经济新闻》报道:《外务省说也可以同中国举行谈判,但没有侵犯中国的主权》
【共同社东京二月六日电】题:众院预算委员会会议
众院预算委员会六日上午十时举行会议,继续进行综合质询。
冈田春夫(社会党):对前些时候签署的日韩大陆架协定,中国说“是侵犯主权,不能同意”。政府对这一点是怎样考虑的?
大平外相:在签署前后,已就这个问题向中国政府作了详细的说明。日本政府已考虑到不侵犯中国的主权,今后,只要对方提出要求,就要进行充分的解释,以求得理解。
冈田:是否只进行说明而没有提出过协商?
大平外相:我认为是应作为日韩之间的问题加以处理,事实上没有提出协商。
冈田:一九五八年的大陆架条约规定:大陆架问题由有关国家协商决定,在未能达成协议时采取中间线的办法解决。没有同中国进行协商就单方面地由日韩缔结协定是违反国际法的。
大平外相:一九五八年的大陆架条约我知道,是打算按照这一原则去作的。听说中国就大陆架的归属问题是主张自然延伸的。此外,朝鲜半岛上存在着两个政府,因此,在处理协定时也是个大问题。关于中间线内不涉及中国主权的日本方面的海域,实际的想法是,在临近联合开发时不使它发生问题。
关于大陆架问题,日韩两国之间也有自然延伸论和中间论两种不同的主张。是在不使这种权益发生问题的情况下,为了进行联合开发而缔结协定的。同中国之间发生纠纷的问题并不是没有预料到。只要对方提出要求就要进行协商。
冈田:应该由日本提出协商。
大平外相:为了求得中国的谅解,过去也进行了接触,作了说明。只要有协商的要求,日本不打算拒绝。
冈田:在同中国进行协商以前不应该执行协定。
大平外相:这个问题几年前就存在,韩国并不希望单方面地在这一海域开采石油和天然气,日韩两国出于有必要建立秩序这一点而缔结了协定。你虽然指出即使已经签署也要重新考虑实施问题,但对这一点我还没有下决心。
冈田:即使违反国际法也要执行吗?
大平外相:打算在现行国际法允许的范围内加以处理。日本无意甚至不惜违反国际法而单方面地去干。
【本刊讯】《日本经济新闻》二月五日晚刊登载一条消息,题目是《外务省说也可以同中国举行谈判,但没有侵犯(中国的)主权》,摘要如下:
外务省对于中国对日韩大陆架协定提出的抗议,现在还完全避免正式表态。但是,外务省认为,中国的抗议“在某种程度上是预料到的”,表示中国如果谅解的话,就这个问题“从今天起也可以开始会谈”。日本外务省人士说,倘若进行会谈“日本也将从没有侵犯中国主权”的立场出发,“要说服中国来理解日本的主张”。为此,关于这项协定所包含的地区,日本的态度是,不改变协定。中国方面所以提出这次抗议,是因为它主张大陆架自然延长论,而日本方面主张中间线论。外务省人士说,即使国际司法裁判所和大陆架条约,也认为关于归属未定的大陆架应该采取中间线论。从而,外务省自信地说:“日本的主张在国际上也是被广泛承认的。”
据认为,中国这次提出抗议,与其说是反对(日韩)协定本身,不如说是中国为再次明确“大陆架自然延长论”的原则而采取的措施。
因此,外务省比较乐观,认为用不着担心日中之间围绕着这个问题会发生很大的裂痕。但一部分人仍表示担心,认为这个问题处理不好将使日中关系产生摩擦。但是,从整个来看,因为打算在这次国会上通过这项协定,所以比起日中关系来,更担心在国会进行讨论时因此而发生创伤。
原载《参考消息》,出版日期:197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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