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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谷报纸的报道:《泰国内阁会议通过与中共贸易》 [1973年08月]

  

  曼谷报纸的报道:《泰国内阁会议通过与中共贸易》
  
  【本刊讯】曼谷《中华日报》八月十五日刊登一则报道,题为《泰国内阁会议昨天通过与中共贸易》,摘要如下:
  
  内阁会议十四日通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贸易的决议。
  
  内阁会议之上述决议,经于十四日晚八时由国家电台向全国人民广播。
  
  内阁会议十四日在政府官邸举行,由总理他依元帅主持会议,并由总理官邸新闻官尼赛宣布上述之决议。
  
  尼赛新闻官宣称:关于泰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问题,内阁会议曾授权商业部负责研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措施,对于此项问题,商业部曾起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之各项措施详情,并向内阁会议报告,其中包括法律措施之有关革命团第五十三号布告,及执行措施之有关成立国营商业机构俾执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工作。
  
  内阁会议昨日曾具体讨论此事,并通过接受原则如下:
  
  (一)颁布法令成立国营商业机构;
  
  (二)颁布条例执行政府与政府间之贸易;
  
  (三)颁布条例修改革命团第五十三号布告,使泰国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贸易,但必须向商业部长申请。
  
  有关方面透露消息,对于内阁会议之上述决议执行措施,商业部已作好准备,并将在最近期间内向内阁会议提出有关:(一)成立国营商业机构法令草案;(二)执行政府与政府间贸易条例草案;(三)修改革命团第五十三号布告之条例草案,如获内阁会议通过便可送立法议会会议讨论通过,然后奏呈国王陛下签谕颁施。
  
  【本刊讯】曼谷《星暹日报》八月十五日刊登一则报道,题为《泰国径与中共贸易免受中间国家赚佣》,摘要如下:
  
  东南亚条约组织秘书长顺通,十四日向记者指出,泰国与中共虽然政治制度不同,但可以和平相处,他对泰国近日加强对中共打开关系,表示赞同。
  
  据商业部高级官员指出,泰国与中共展开贸易后,将使泰国节省一笔巨额支出。
  
  此位高级官员指出,由于部分国家之未能与中共正常贸易,使不少国家成为中共的“经纪人”从中取利。
  
  因此,泰国与中共展开贸易后,泰国可节省下中间人赚取的利润,可直接向中共采购价格更便宜的产品,而售予中共的产品,也可获得较高的价格。
  
  原载《参考消息》,出版日期:197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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