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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七十年代》月刊载文:《王浩教授:中国之行的几点观感》(续二) [1973年03月]

  

  香港《七十年代》月刊载文:《王浩教授:中国之行的几点观感》(续二)
  
  在工业方面,工人每月工资由三十元到一百零四元。重工业工人工资一般较轻工业为高。技术人员工资较工人为高。以前有过分红制,已经取消。所以虽然按劳取酬,但并不直接用金钱来促动提高个人的生产量。一般说来,“利润”在中国社会已全失掉它在资本主义社会经济中的中心地位。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曾讨论要减低不同工作者工资间的差别。美国有一批人士参观北大的时候,也提出过这一个问题。不过据我的了解,既然承认在很长的社会主义阶段,仍需要应用“按劳取酬”这一原则,那么就不容易把工资差别减少太多。不过我得到的印象是,对减少工资差别,确在努力。大致是提高较低的工资而不改较高的工资。具体的办法当然要看具体的情况来决定了。
  
  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按劳取酬的“酬”并不限于金钱,而事实上有很多别的方式是钱买不到的。这种“有钱不能买”的情形在今天中国特别多。例如别人的尊敬,各种的荣誉,乃至较大的住处等。按劳取酬并不是一个绝对的原则,例如十来年前大寨附近有一个公社,不好好种田去大搞副业,收入远较别的公社为高,结果受到批判。又如有的公社中,很多妇女为织布赚钱而荒废了在农田应做的工作,也引起全公社集体的检讨,结论是这种副业活动,必须要有一定的限制。在很多方面,可说已在执行按需取酬或各取所需的原则。例如房租一般很低,但是不能任意多租房屋,实际需要是决定住处大小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又如在公社里失去劳动力而没有亲属供养的人,生活由公社负责。
  
  表面上看来,各取所值可能和去私有矛盾,因为一个工作价值高的人会觉得自己的健康比工作价值低的人重要。可是就公的观点看,取跟给都照公的立场,如果一个人对人民贡献大,公众自会照他的价值来照顾和培养他。事实上也是如此。可是我想,在按劳取酬的原则之下,一个人使自己为公努力,在实际上恐怕免不了若干的矛盾。酬和努力都是在私一方面的,社会很难把酬和公益之间的关系有精确的计算,一个人难免会发现他有时可以作一件报酬较大而对公益贡献较小的工作。在这种情形之下,较高的道德标准或政治觉悟,可以使这个人选择报酬较小的事。但是如果不能对公益的高低有清楚的判断,那就只好假定报酬高的工作是比较更益于公的。事实上,许多的检讨和讨论一般都会帮助解决这一类的问题。最重要的一点,也许该是一种矛盾的统一:虽然一般说来酬是工作价值的指针,而实际工作上要把酬的观念尽量忘掉。一方面不能不尊重按劳取酬这一原则,避免平均主义;一方面,不能不提醒自己这只是一个过渡时期的原则,并不代表社会主义最高的道德标准。(丁)分工合作
  
  关于分工合作,在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里有很多讨论。无论如何,在社会主义阶段,还达不到把分工彻底取消的目标。这个目标和按需取酬同属于更高的共产主义社会。
  
  在国内已在向取消分工这个较远的目标努力,计划若干步骤来帮助取消城乡的差别,工农的差别,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差别。
  
  知识分子容易想到不易避免在不同学科之间和之内的分工,因而觉得一个人很难又是文学家,又是生物学家,又是画家,或者是万能的数学家,精通数学的所有部门。所以一方面同意过细的分工会使每个人的生活内容贫乏,一方面在今天专业化如此普遍的情形之下很难想象怎样可以不分工而同时使整个社会的文化更丰富。
  
  依我的猜想,要点不是这种细处的分工,而是比较大处的分工,例如一个人该会做工厂的工作,也会做农场的工作,会做体力的劳动,也会做脑力的劳动,但并不是要在任何一个大范围里作到万能的程度。或者至少是,如果一个建筑师能够会所有和建筑有关的木工、泥水工、设计、工程的计算等等,但并不一定在每一方面都有很高的技巧;而且总不会要每个生物学家,也是音乐家。此外更重要的一点是现在在国内已大致做到了的:就是对关系到每一个人的政治经济社会方面的知识,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因而认识每个人自己的工作对整个社会的关系,使自己的工作更有意义。(戊)批评新中国
  
  近几年来,西方国家对新中国的成就一般有相当的好评,而在香港的许多印刷品,反而不改一向的作风传播很多恶意的攻击。有人说这是因为在西方见林不见树而在香港却见树不见林。换句话说,大处是好的,小处不免有许多不可避免的毛病。不过我想,找确切的缺点和造谣中伤是应该清楚地分开的。
  
  在国内得到一种印象是,大家充满自信,认清解放以来的进步已得到国际上的公认,对新社会的长处,大家都看得到。所以对于赞美的话,兴趣并不太大,反而真心希望立场或背景不同的人,会有中肯的批评和建议,也许会触及大家在国内所忽略的方面。例如关于进一步工业化,发展学术和与外国更广泛的交往等等方面。事实上,要作中肯的批评并不容易,因为很少人对国内的具体情形有很正确的了解。也许头一步只该提出些疑问,等对国内的情形学习得到更清楚的认识,才可以谈批评和建议。也许比较可靠的办法是就自己熟悉的小圈子,按照国内随时的需要,贡献一点材料。
  
  在一个迅速改变的社会里,如果一个人因为过去的背景,对新的事物在情感上和习惯上难于适应,当然会增加他对新发展了解上的阻力。但是并不表示他就完全不能在理智上了解和接受这些革新的合理的看法,因而努力改变自己的情感和习惯。当然这个过程一般会包含不少的痛苦。同样地,如果有些人因为各种的包袱,不能很快地加入新社会,也不见得就完全没有资格认识和赞扬新社会的成绩。
  
  知识分子有一种喜欢标新立异的倾向。所以容易觉得批评和攻击是比较更有尊严的事;而同意任何总的趋势,便失掉独立性。和这个有关的是“各打三十大板”的原则,似乎不这样作便一定不能符合真理,同时这样作容易得到读者的喝彩。可是这种“公平”太机械化。在许多优点很显明的情形下,我觉得应该很小心地研究是否若干表面上的毛病,只是为达到更基本的目的不能不有的后果。应该学习用全面的观点来看事。有许多现象,很多人觉得不满意或至少不了解。具体的情形,往往很复杂。例如外交方面,与美国交往,与日本建交而不要求赔款,以及东巴基斯坦的问题等等。据我的印象,这许多步骤,都和苏联搞鬼有密切的关系,如果不认识苏联对中国威胁的严重性,有些人就会对这些措置有更多的疑问。
  
  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筑一个新社会,当然有许多困难,错误也一定不少。有些较特殊的方面,事后大家会同意说作得不对,例如关系外国语文,有一段时期以俄文为主,以后俄文英文并重,以后又以英文为主,恐怕很添了些不必要的浪费。一般说来,关于批评新中国这一课题,有一个很深的矛盾。一方面,大家都知道会有不少错误,当然应该借批评来帮助减少错误。一方面旧知识分子自我中心的大毛病加上其它旧的思想方式,很难不忽略重要的具体情况,很难把握到症结所在。(续二)
  
  原载《参考消息》,出版日期:197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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