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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社报道《日台间的交流协会成立》 [1972年12月]

  

  共同社报道《日台间的交流协会成立》
  
  【共同社东京十二月一日电】题:日台间的交流协会成立,十五日起开始工作
  
  日本和台湾断绝外交关系以后的新的渠道机关“交流协会”,一日在东京大手町经团联会馆举行成立大会。会上选出经团联副会长堀越祯三为会长,前驻国府大使板垣修为理事长,前大阪通产局商工部长高桥修为专务理事。该协会最近经政府批准后从十五日起开始工作。
  
  这个协会采取财团法人这种民间团体的形式,但事实上是由政府出资的“准政府机关”,它继承过去的一切政府关系的业务,如办理关闭大使馆后的各种手续、使经济和贸易顺利进行等。和日本方面的交流协会相适应,台湾方面也将成立同样宗旨的协会。一俟台湾方面的会长确定以后,堀越会长等预定于今年以内即访台,签署两国交流协会的基本协定。
  
  交流协会的基金为二千万日元,此款由向台湾发展的企业等的捐款开支。协会的工作费由政府补助,要求政府在一九七二年度拨给一亿三千五百万日元,一九七三年度拨给六亿五千万日元。总部设在东京,在台北和高雄设事务所。工作人员由外务省、通产省、日本贸易振兴会的职员中派出,台北事务所长由伊藤博教公使担任。
  
  【本刊讯】日本《朝日新闻》十一月二十八日刊登一篇述评说:
  
  维持日台之间的实际业务关系的会谈,可以说,几乎是按照外务省最初设想的程序进行的。这样一来,暂时回避了随着日中邦交正常化,人们所担心的混乱事态的发生。丧失了邦交的日台关系,将进入新的局面。
  
  日台双方会谈达成协议的背景,首先是由于台湾方面采取了慎重而灵活的态度。看来,台湾的想法是:台湾既然同日本断绝了外交关系,就不得不站在政经分离的想法上,来维持以经济为中心的关系。另一方面,在日本,自民党内有反对“抛弃台湾”的拥台派。为了保护在台湾的三千名日本人和财产,不能完全同台湾断绝关系。可以说,日台双方——姑且不说它们要顾全面子——都为了保持今后的日台关系的实质上的共同利害关系,才互相靠拢的。
  
  原载《参考消息》,出版日期:1972.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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