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每日新闻》报道:《给中国办事处以大使馆的待遇》
[1972年10月]
日《每日新闻》报道:《给中国办事处以大使馆的待遇》
【本刊讯】日本《每日新闻》十月十日刊载一条消息,题目是《给中国办事处以大使馆的待遇,它也可能成为谈判和约的窗口》。摘要如下:
据外务省人士九日表明,随着日中邦交正常化,事实上承认给东京惠比寿的中日备忘录贸易办事处驻东京联络处职员以“外交特权”。
外务省人士的这一发言表明,在互换大使实现之前,日本政府公认驻东京联络处事实上起中国大使馆的机能,这一点是值得注目的。
在设立大使馆之前,必需有两、三个月的准备期间,在这期间,谈判的窗口,将由中日备忘录贸易办事处驻东京联络处代行。
政府承认的该联络处职员的“外交特权”,在国际法上只给大使、公使等正规的外交官享受,这在事实上意味着给该联络处以中国大使馆的待遇。
原载《参考消息》,出版日期:197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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