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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社报道:大平外相在京举行记者招待会 [1972年09月]

  

  时事社报道:大平外相在京举行记者招待会
  
  说「作为日中邦交正常化的结果,日台条约已经失去继续存在的意义,日台间的外交关系将不再能维持」
  
  【时事社东京九月二十九日电】大平外相在北京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主要内容如下:
  
  (在回答记者团的提问之前,大平外相说明了联合声明的内容)
  
  一、日中邦交正常化时的基本认识和态度,如联合声明序文所阐明的那样,是结束过去不幸存在于两国间的不正常状态。这将是对亚洲和世界的和平的重要贡献。
  
  二、如声明第一条所说,日中两国间的不正常状态自今天起结束了。其结果是外交关系将自今天起在两国间建立;这一点请参照第四条。
  
  三、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理所当然的表现即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日本政府的意思已在第二条明确地说了。
  
  四、日本政府对于台湾问题的立场已在第三条表明。在接受了开罗宣言所规定的归还给中国这一点的波茨坦宣言第八条说应该执行开罗宣言,所以接受波茨坦宣言的日本政府坚持这个精神是理所当然的。
  
  五、关于第五条所阐明的中国放弃战争赔偿的要求,我认为如果考虑到由于不幸的战争的结果,中国人民遭受的损失是巨大的,那么就应该坦率而正当地给予评价。
  
  六、重要的是社会制度不同的两国互相尊重对方的立场,订立持久的和平友好条约;成为这一指针的原则已在第六点提出。第八条和平友好条约的缔结也同样,表现了两国政府向前看的态度。
  
  七、虽然没有写进联合声明,但是作为日中邦交正常化的结果,可以认为日台条约已经失去继续存在的意义,已经完结,这是日本政府的见解。
  
  (嗣后,和记者团进行了一问一答)
  
  一、作为日中邦交正常化的结果,日台间的外交关系将不再能维持。必要的遗留事务的处理期间一结束,日本驻台湾大使馆就不得不关闭。希望你们理解为,关闭的日期是不那么远的将来。
  
  二、(记者问:外相在会见开始时说,要正当、坦率地评价中国方面放弃要求赔偿战争损失的权利,那么这话是不是也暗示今后日本将对中国的国内建设积极进行合作的态度?)由于过去不幸的战争而遭受了巨大损失的中国方面作为战胜国,又作为受害者,处于可以提出任何要求的地位,可是中国尽管如此却放弃了要求赔偿的权利,对此必须坦率地评价,这是第五点所说的日本的立场。今后两国的国内建设是按照各自的计划自主地进行的;本着平等互利的立场进行经济交流是理所当然的,而同这个第五点没有直接的关系。
  
  三、关于日中两国间互换大使的时期,希望按“尽快”(联合声明第四点)去理解。我认为,只要情况允许,一定要尽快地办。
  
  四、对日中间“黑暗的过去”的清算,已经由今天的联合公报结束了。今后发展两国关系的原则已在第六点阐明,而与此一起作为今后关系的准则的东西是第八点即要缔结和平友好条约。和平友好条约的缔结今后将通过外交途径进行谈判,没有决定缔约日期的具体目标。
  
  五、(记者问:可以解释说序文已经强调了法律上的战争状态的结束吗?)请你们把序文和第一点合起来考虑,解释成为结束战争状态问题已由公报完全解决了。(下转第二版)(上接第一版)
  
  六、(记者问:可以作第七点涉及了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的安全保障体制的解释吗?)第七点是这个公报强调双方建立友好关系不会损害第三国的利益,并且作为两国应该共同谋求的目标,表明了两国自不消说,也反对任何其他国家在这个地区谋求霸权的尝试这一具有基调意义的想法。如何去构思具体的、向前看的安全保障的结构,是今后的任务。
  
  七、(关于邀请周总理访问日本)事实是在两位首脑的会谈过程中已经发出邀请了。至于将在什么时候具体化,这是应该今后由两国政府之间研究的问题。
  
  八、关于公报已经向主要的友好国家通报完了。今后是不是还需要向各有关国家说明,这要研究。
  
  【共同社东京九月二十九日电】题:政府对日台条约的方针,条约问题在背景说明中涉及
  
  北京二十九日电:据代表团人士二十九日凌晨透露,今天将发表的日中联合公报中将不涉及日台条约的失效问题,预定在签字仪式以后举行的大平外相和二阶堂官房长官的记者招待会上,以大平外相说明背景的方式涉及。
  
  当初政府内部曾经研究过以政府声明或外相谈话的方式涉及这个问题,但是认为一采取这样的方式,就可能同台湾之间造成不必要的摩擦,于是决定采取尽可能稳健的方式。因此,政府现在似乎考虑在背景说明中不使用“和台湾断交”这种有刺激性的词语,而采用体现同台湾的外交关系将因日中复交而失效的精神的措词。
  
  原载《参考消息》,出版日期:197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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