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消息:《准备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正统的政府》
[1972年07月]
日报消息:《准备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正统的政府》
报道大平将同外务省事务当局着手制定日中关系正常化谈判方案
【本刊讯】日本《读卖新闻》七月九日在头版刊登一则消息,题目是:《准备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正统(的政府)》《对(中国)领有台湾的主张表示理解》。摘要如下:
大平外相将从本周起,同外务省事务当局一道,着手制定政府旨在参加日中关系正常化谈判的方案。事务当局的方案,是外交当局对日中谈判的问题第一次具体地表示了自己的见解。整个说来,这一方案与迄今为止的政府见解比较,向前踏出了一步。
但是,这要把它确定为政府方案,不可避免地还要经过相当的曲折,以此为契机,日本国内的日中争论,将迎接新的阶段。
(外务省)事务当局的想法和问题如下:日台条约和日中条约
一、日台条约是就结束日中战争与之相伴随的各种案件而达成协议的“处分条约”,它在条约生效的同时,使命也就完成了。因此,对于已经有效地处理完毕的案件,无需再追溯到缔约当时去议论其有效或无效。二、倘若出现缔结日中条约的事态,(日本)同台湾的外交关系将消失,日台条约在事实上将不能执行。没有必要采取废除日台条约的手续。三、(日本)同代表一个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缔结的日中条约如在国会获得批准,那么,无需做出废除日台条约的决议,其结果,与(日台条约)被废除是一样的。四、但是,既然以日台条约宣布了结束战争,因此,如果在日中之间也采取同样的形式缔结和约,就将形成“两个中国”。即使从向国内外表示向前看的姿态的意义来说,最好也是采取“日中友好条约”、“日中基本条约”的形式。
台湾的归属问题
一、日本根据旧金山和约,放弃了对台湾的权利和领有权,因此没有资格发言。二、台湾的归属,由缔结该条约的对手——旧联合国家方面来决定,才是合乎情理的。三、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主张是能够理解的,因此,准备在日中条约的有关文件,如互换公文里,阐明这一点。
请求权
这个问题要在正常化的过程中进行讨论。作为代替请求权(即中国方面在战争中受到的损失进行赔偿)而采取的“准赔偿”的措施,(日本)考虑提供无偿的经济合作。从中国的国内情况来判断,可以考虑提供以交通网的整备和船舶为中心的建设项目的援助。
原载《参考消息》,出版日期:197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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