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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理事会通过决议承认我为唯一合法代表 [1972年06月]

  

  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理事会通过决议承认我为唯一合法代表
  
  外电说蒋帮代表未提“抗议”就退出了
  
  【美联社伦敦五月二十三日电】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理事会今天投票赞成接纳北京进入这个七十五国航运组织。
  
  这个理事会(是个指导委员会)在一项决议中说,这一行动是同一项建议北京参加联合国成员国的各附属机构的联大决议相一致的。
  
  决议说,理事会“决定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有权在海事协商组织中代表中国的唯一政府。
  
  “相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参加是将来成功地处理本组织的事务所必须的。”这个理事会表示,希望北京能接受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的条例,并尽快地取代台湾参加这个组织的工作。
  
  理事会授权它的秘书长科林·戈德把理事会的决定通知北京,并且着手同中国当局磋商,以使他们确实参加。
  
  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是一个联合国附属机构,其任务是在起草航海、安全、造船、训练和关于海运的其它标准国际程序方面,对世界海运国家提供指导。它还处理沿海污染问题。台湾是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的创始成员,但是代表们说,它未提出抗议就体面地退出了。
  
  原载《参考消息》,出版日期:197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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