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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报报道日、蒋、朴合伙策划成立“海洋开发公司” [1970年11月]

  

  日报报道日、蒋、朴合伙策划成立“海洋开发公司”
  
  图谋掠夺我台湾附近及朝鲜的海底石油资源
  
  【本刊讯】日本《产经新闻》十五日消息,摘要如下:
  
  财界人士十四日宣布,日本、韩国(按:指朴正熙集团,下同)、台湾(按:指蒋帮,下同)的三国(按:指日蒋朴,下同)联络委员会最近达成协议,为开发从东海直到日本海的大陆架的资源,决定成立三国合办的海洋开发公司,把目前在各国间争执不下的领有权问题束之高阁,相互开发横跨三国的海洋,共同开发石油等资源。下月内将在东京举行三国联合的海洋开发特别委员会,以确定开发公司的人事和投资比率等,并预定在明年内着手进行开发事业。
  
  这一构想是十一日和十二日在汉城举行的“日韩合作委员会第五次常任委员会”和“日华韩三国委员会创立全体会议”上决定的。由三国联合开发资源,这还是第一次。而且,把大陆架的领有权束之高阁进行共同开发,这在世界上也是罕见的。这是日本、韩国、台湾的经济联系日趋加强的一个表现。由于中国主张台湾附近的大陆架属于中国,所以(这个构想)将对今后的日中关系发生巨大的影响。
  
  从东海横跨到日本海的大陆架,包括日本的领土尖阁群岛在内,被认为蕴藏着丰富的低硫磺石油资源。现在,美国和日本的石油资源开发公司正为设定海底矿区四处奔走。在领有权明确的地区进行开发,不存在问题。但是,象尖阁群岛附近地区那样,包括大陆架在内,日本与台湾在领有权上发生了争执。在这一地区设定矿区,就需要有关国家的双重乃至三重的认可,从而成为纷争的根源。
  
  对此,(日本)前首相岸信介、(日本)国策研究会常任理事矢次一夫、台湾工商协进会理事长辜振甫、韩国国会议员白楠檍等三国联络委员会的首脑经商谈,决定停止在领有权问题上进行争执,首先以合办形式建立海洋开发公司,开发石油资源。开发石油获得的利益,以投资的比率和领有权为基准进行分配。三国联络委员会的台湾、韩国的代表,分别与两国政府直接联在一起,日本代表也与自民党和外务省取得联系,最后达成了协议。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个构想)实质上已经取得了三国政府的同意。问题将发生在台湾附近和三八线附近的大陆架开发资源。由于中国和北朝鲜都主张领土权,所以如果三国在这一地区进行开发,它们有可能被强烈地指责为加强了反共体制,同时,对于日中恢复邦交问题也将发生影响。
  
  原载《参考消息》,出版日期:197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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