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电报道:中巴签署中国向巴贷款协定
[1968年12月]
外电报道:中巴签署中国向巴贷款协定
【美联社拉瓦尔品第二十六日电】巴基斯坦和共产党中国今天签署了一项协定,根据这项协定,北京将给巴基斯坦一笔四千万美元的信贷。
这项协定是中国代理外贸部长林海云和巴基斯坦经济事务秘书I·A·汗签署的。
【法新社拉瓦尔品第二十六日电】根据中国和巴基斯坦今天在这里签署的协定,中国将给巴基斯坦一笔二亿卢比的无息贷款,大概是用于纺织、陶器和钢铁工程。
中国答应巴基斯坦在十年宽限期之后用二十年来偿还这笔贷款,将采取货物形式偿还。
中国代理外贸部长林海云签署了这个贷款协定,贷款的三分之二将用于工业工程,其余的将用于商品。
中国是在一些专家在巴基斯坦经过一番调查之后给予这笔贷款的。巴基斯坦曾要求帮助发展工业。
大概是接受了专家的报告之后,这笔贷款将用于西巴基斯坦的纺织工业和陶器生产工程和东巴基斯坦的一座钢铁厂。这是中国给巴基斯坦的第二笔贷款。
原载《参考消息》,出版日期:196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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