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华侨学生学习中文
[1967年10月]
限制华侨学生学习中文
奈温反动政府颁布又一反华法令
【本刊讯】仰光消息:据缅甸《劳动人民日报》九月二十六日报道,缅甸“革命委员会主席”二十五日颁布了一项修改一九六三年私立学校登记法的法令,立即实行。该法令规定各私立学校在规定的期间内申请登记,不论在校学生人数多少。
该报说,这个新的法令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大意说,凡创办私立学校的人,必须在本法令生效后三十天内或政府偶而延长的时间内据新法令向登记处负责人申请登记,不论新法令生效前在校学生多少。第二部分说,该法令生效后,凡是想创办一所私立学校的人,必须根据新法令申请登记,只有根据法令批准登记后,才可创办私立学校。
《劳动人民日报》二十七日社论说,“表面上看来,修改一九六三年私立学校登记法似乎没有什么重要意义。修改后,各私立学校得向有关当局登记,不论在校学生人数多少。这改变了过去的规定,过去只有在校学生在二十人以上的学校才需要登记。因此,修改该法所起的作用是通过规定,把一切私立学校(包括不到二十名学生的)置于官方控制之下”。仰光观察家们评论说,新法令在很大程度上是为限制华侨学生学习中文的讲习班。
原载《参考消息》,出版日期:1967.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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