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
王权专制是大国崛起的原因吗
——对系列电视专题片《大国崛起》的质疑
王晓岭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2008年02期
【原文出处】《学术界》(合肥)2007年6期第95~101页
【作者简介】王晓岭,江苏省徐州市行政学院法政室讲师。江苏 徐州 221009
【关 键 词】王权/民主法治/文化/中国
去年年底,我从网络、报纸等信息中注意到,中央电视台正在播放的一部叫《大国崛起》的系列电视专题片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但是由于时间等诸方面的原因,我始终没有能抽出时间来看这部系列电视专题片。前几天因为在网上搜集有关资料时,偶然看到《大国崛起》的解说词。“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说句实话,我当时几乎被这部电视系列片解说词的内容惊得“目瞪口呆”。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赶到新华书店,把人民出版社于2006年12月出版的《大国崛起》的解说词仔细地对照了一遍,毫无疑问:这部2006年11月13日在中央电视台第二套节目开播、又在首播结束后的第三天重播、其影视制品和解说词印刷品在全国公开出版发行、并且被各大新闻媒体反复炒作的电视系列片,其实就是一部公然宣扬王权专制思想 (片中也有关于重视科技、教育的片段,但所占的份量不多,况且一个国家是否重视科技、教育,其决定权不在科技、教育本身,也不在老百姓,而在政府。也就是说这部电视系列片只所以讲有关重视科技、教育的一些内容,就是为了更加衬托出这些国家王权专制的“伟大”与“英明”),引导错误治国理念的电视系列片。
在《大国崛起》的九个国家中,要么是因为有一个或几个“好国王”,要么是因为有一个或几个“好的国家领导人”。换句话说,这部电视系列片的潜台词就是“好的人治”是一个国家“崛起”的根本。应该说这种观点既不符合时代潮流(当今世界的潮流是民主与法治),也不符合我国“依法治国”(已经写进了宪法)的基本国策。单就从历史研究的角度看,过分的夸大和拔高“国家领导人”在国家“崛起”中的地位和作用,漠视、甚至放弃对社会现象和社会规律的分析和认识,不仅是错误和荒谬的,而且是唯心主义的和非常危险的。把世界近代史以来的九个国家的所谓“崛起”,都归结为“强大的王权”或“伟大的国家领导人”,历史真是如此吗?
一、葡、西、荷三国特殊的时代背景和地理优势
应该说,15世纪的欧洲有两个大门。一个是通向亚洲的东大门巴尔干半岛,另一个是通向非洲的西大门伊比利亚半岛。在整个中世纪,东大门巴尔干半岛是欧亚进行经济交往的唯一陆上交通要道,欧洲人一直都牢牢地把它控制在自己的手中。公元1453年,穆罕默德二世苏丹率领的土耳其人攻陷了君士坦丁堡,从此给欧洲的中世纪划上了句号,也关上了欧洲人通向亚洲的大门。
对欧洲人而言,东大门的“易主”,标志着欧洲人的命运开始掌握在穆斯林人的手中。从经济上说,欧洲人日常所需的防止食品腐烂的亚洲香料及其他消费品不能顺利地运到欧洲来,欧洲的手工业品也无法顺利的运往亚洲市场。从军事上说,欧洲变成了穆斯林人的“后花园”,穆斯林人想什么时候“采花”就什么时候来。1480年土耳其人在意大利半岛登陆,占领了奥特郎托城,屠杀了该城半数居民,只是由于穆罕默德二世的去世才放弃了对意大利的进一部劫掠。在其后的250年左右的时间里,欧洲人就生活在这些“异教徒”来来去去的惊恐和不安之中。从政治上或者从宗教上说(当时欧洲的宗教就是政治),君士坦丁堡的沦陷对基督教文化不仅是一次严重的重创,而且是一场彻头彻脑的灾难。教皇庇护二世(1458-1464年在位)就曾这样说“在我看来前途暗淡。”①
15世纪初,伊比利亚半岛上的葡萄牙和西班牙两国聚集了来自欧洲各地的冒险家(如哥伦布就是意大利人),他们肩负着教会、国王、民众的期望(当然也包括航海家个人实现发财梦想的期望),准备在茫茫大海上开辟一条通往亚洲的商业新航线。当然,这些航海家的冒险行为也不排除军事和宗教的目的。从军事上说,欧洲人希望找到一条能够绕到穆斯林人身后的线路,即对巴尔干半岛上的穆斯林形成东西夹击之势。从宗教上说,基督教希望向更广大的地区进行扩张。随着大航海不断带来的丰厚“回报”,欧洲人第一次迫不及待地划分世界是在达·伽马还没有发现印度新航道、哥伦布也没有发现“新大陆”、麦哲伦还没有环球航行的时候就开始了。公元1455年,罗马教皇尼古拉五世给葡萄牙颁发了海上霸主的特权令:“凡属业已征服或将被征服的地方,均应让与并归属国王阿丰索、王储及其继承者,自博哈多尔角至几内亚全部海岸以及整个东方,今后将永归国王阿丰索及其继承者享有主权。”②公元1494年,在罗马教皇的主持下,葡萄牙和西班牙在里斯本郊外的一个小镇签署条约,在地球上划一条线,然后像切西瓜一样把地球一分两半。葡萄牙拿走了东方,西班牙拿走了西方。教皇的划界,助长了西方的殖民主义扩张。一大批殖民主义冒险家随着新航道的开辟,竟相将殖民触角伸向非洲、亚洲、美洲,留下了一幅幅惨不忍赌的血与火的图画。
应该说,葡萄牙和西班牙的所谓“崛起”,与古罗马帝国的强大过程在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以政治上的独裁和专制、军事上的侵略和掠夺贯穿于帝国的始终。但是,罗马帝国在时间上至少存在了一千年(从公元前五世纪产生到公元五世纪西罗马帝国的灭亡),如果包括东罗马帝国存在的时间就是一千五百年。而葡萄牙和西班牙殖民帝国的“强大”至多也就维持了一个多世纪(从15世纪初的“大探险”开始到16世纪末的西葡无敌舰队惨败给英国结束)。如果再看看后来的独裁者拿破伦、希特勒、日本裕仁天皇等等,其“逞能”的时间至多也就一、二十年。我们从这里完全可以总结出一条历史的规律:专制或人治也许在历史上对一些国家的发展或“崛起”具有一定的作用,但它只是一种历史现象,而不是历史的本质和规律,将来如果哪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崛起”欲寄希望于政治上的独裁(或人治),那么这个国家或民族就永远失去了“崛起”的机会。
在《大国崛起》的九个国家中,只有荷兰的“崛起”好像与王权无关。按照《大国崛起》的说法:荷兰人是“依靠商业贸易来积累财富,同时也积累着足以让自己强盛起来的竞争技巧和商业体制”。但是关于荷兰的衰落,《大国崛起》却说:“历史的安排竟是这样的巧合。17世纪末期,荷兰发展的速度慢了下来,逐渐失去了左右世界的霸权。无论在时间上还是空间上,威廉三世离开荷兰到英国,都成为了世界中心舞台的一次极有象征意义的转移。”也就是说,荷兰的“崛起”虽然与王权无关,但荷兰的衰落却是因为失去了王权。按《大国崛起》的意思可以推断出,荷兰如果有“强大的王权”,它的“崛起”持续时间将会更长。
新航路的开辟将世界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不仅标志着欧洲人冲出了穆斯林人的包围,而且标志着欧洲人从此主宰了整个世界。作为欧洲人“突出重围”的西大门伊比利亚半岛,由于距离欧洲大陆偏远,给欧洲大陆各国的经济贸易带来了极大的不方便,因此,伊比利亚半岛已经“光荣地”完成了历史使命,欧洲人需要寻找一个更加有利于进行经济贸易的地方。
这个地方没有出现在英国,当时的英国正是《大国崛起》中“孕育了英吉利民族的老母鸡”伊利莎白一世的时代,应该说有很强的“招商引资”能力,但是英国与欧洲大陆隔一条海峡,没有地理优势。这个地方也没有出现在法国,当时的法国正处于路易十四前后的君主专制鼎盛时期,更何况荷兰的位置就在法国的西北角(当时荷兰包括现在的比利时),为什么法国把这个好机会让给了荷兰。这个地方之所以是荷兰,除了荷兰地理上的优势外,也可能与其是一个没有王权、非常自由的地区有关。《大国崛起》中关于荷兰人创造的股票、银行、保险、公司等等经济形式,为什么没有出现在有“好的国王”的国家,就颇值得令人思考了。至于荷兰的衰落,不是因为荷兰没有“好的国王”,而是因为其他国家也越来越不相信“好的国王”了(而是越来越相信民主法治了),与其地理位置同样优越的其他国家都成了后来的欧洲、乃至世界的经济贸易中心,荷兰人的所谓“商业帝国”自然也就江河日下了。
二、英、美的稳定与法国的动荡
我国学界主流观点一直认为,当封建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发展到不可调和的时候,资产阶级革命就爆发了。以一个国家的资产阶级革命是否通过用暴力的方式取得胜利为标准,可以把资产阶级革命分为彻底的资产阶级革命和不彻底的资产阶级革命。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攻占了巴士底狱,成立了国民议会,处死了特权阶层的代表国王路易十六,所以,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就是彻底的、是决不妥协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自1640年开始以后,先后经历了两次内战、资产阶级共和、克伦威尔独裁、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和1688年“光荣革命”,而在这些事件的全部过程中,暴力革命并没有完全进行到底。特别是1688年的“光荣革命”,使得曾经代表封建特权的君主制度在英国保留了下来。这就使轰轰烈烈的资产阶级革命变成了一场不彻底地、妥协性地资产阶级改良运动。因此,作为英国资产阶级限制王权的纲领性文件宪法,也就体现出其不成文和柔性的特点。
其实,以是否采用暴力革命的方式,作为判断资产阶级革命彻底与否的标准,是混淆了革命的目的与手段问题。资产阶级革命的目的是为了反对封建特权,争取基本的人权。要实现这个目的,除了暴力革命,还有改良(或改革)。应该说,能通过改良达到目的的,决不通过暴力革命。暴力革命从本质上而言,是以剥夺一部分人的生命健康权作为代价的,而每个人的生命健康权是最基本的人权,因此,通过暴力革命争取人权其实在本质上而言就是反人权。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成文与不成文、柔性与刚性只是宪法的形式特点,与资产阶级革命是否彻底并没有多大关系。资产阶级革命彻底不彻底的标准是是否彻底消灭了封建特权。那么,根据什么来判断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彻底消灭了封建特权呢?主要是看英国是否实现了宪政,即是否彻底限制了封建王权。宪政才是判断一个国家是人治还是法治、是专制还是民主的唯一标准。英国自完成宪政革命至今的300余年,不包括参加或被迫参加的国际战争,国内几乎从未发生过大的内战或内乱,并且一直都是世界范围内的“超级”大国,就是因为英国是一个实现了宪政的法治国家。
与英国相比,法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比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晚进行了一个多世纪,采取革命的方法又比英国“彻底”,同时又经历了资产阶级启蒙运动,并且制定的宪法是刚性的和成文的,应该说法国的法治比英国更完善,经济比英国更发达,社会比英国更稳定,其实不然。法国自1789年的大革命开始,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的前期,始终处在制宪旋涡里。在一个半世纪里总计制定了15部宪法(包括三次宪法修改),平均每十年产生一部,换言之,平均每一代人一生中要经历三次以上的宪法危机。这一历史现象,同英国革命甚至没有制定一部成文宪法,却能保持300年宪政体制稳定不变,构成令人难以置信的对比。亦与美国革命一锤定音,首创1787年宪法二百年不变、一以贯之,形成强烈反差。宪法是一个阶级取得国家政权的标志和象征,只要这个阶级在国家中的统治地位不变,那么这个国家的《宪法》就不会被重新制定,除非这个国家的政权被另一个政权取而代之。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国两百多年的历史就是一部动荡史。
为什么英国的宪政革命比法国的成功,主要原因是两个国家的政治体制不同。英国的政治体制是国王与贵族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或者说国王与贵族是契约关系),国王保护贵族的财产和人身安全,贵族向国王纳税并履行其他义务。虽然国王和贵族之间也有不少的矛盾和纠纷,但那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而不属于“敌我矛盾”。国王与贵族对外是完全一致的,即如果国王和贵族的利益受到平民的侵犯,他们就毫不犹豫地给予彻底打击。所以说,英国的国王与贵族是唇齿关系,唇亡齿寒。当初的国王查理一世与贵族没有搞明白这个关系,二者斗得不可开交,最后查理一世上了断头台,迎接贵族的却是克伦威尔独裁。这次深刻地教训使贵族们明白:没有了国王,他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就失去了保障。这次深刻地教训也使国王明白:没有了贵族的支持,不仅王位无法坐稳,弄不好连性命也丢了。所谓不流血的“光荣革命”,就是国王与贵族相互妥协达成的一个协议。
法国的政治体制,国王和贵族是统治者,平民是被统治者。法国的贵族不纳税,也没有其他义务。法国的平民不仅要纳税,还要承担其他繁重的义务。国王和贵族只享有权利,没有任何义务;平民只承担义务,没有任何权利。国王、贵族与平民之间是剥削与被剥削、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是“敌我矛盾”。正因如此,法国在200余年的历史中,出现过五次共和、两次复辟、两次帝制,反映了革命与反革命的力量此消彼长的整个斗争过程。
美国与英国相比,制定宪法的目的不是为了限制王权,而是为了“创造”王权。因为,美国在独立战争之后,缺少一个强有力的国家统治者,使国家安全受到很大的威胁。当然,美国“创造”的这个“王”的权力不是来自于其他,而是来自于宪法的授权(即国民的授权),或者说美国“创造”的这个“王”的权力不得超越宪法,只能在宪法范围内行使权力。
美国独立后,新建立的中央政府的中枢机构就是一个国会,没有行政与司法机关。尽管国会可以基于一定的、有限的目的建立法院,审理公海上的抢劫和其他个别重罪上诉案,但绝大多数法律争议都在州法院处理。在议会中所有的州地位平等,各持一票,各州的代表由不少于两人不多于七人组成。各州根据各自的法律规定任命代表,代表的费用由各州负责,代表可以由各州随时召回。从表面上看,国会有相当广泛的权力,但事实上,国会的任何决议仅仅只是个建议而已;因为有两条重要的限制,其一,国会不得行使比较重大的权力,除非有九个州一致同意;其二,国会达成的任何决议不得强迫各州执行。
后来的人们都惊叹于美国宪法在“三权分立”制度设计上的“精巧”,但事实上美国宪法的起草者们,当初只是想“设计”出一个集立法、司法、行政、国家元首、三军总司令于一身的强大统治者,国会和法院都只是为了防止这个统治者滥用权力而对其进行约束的机构而已。也许有人会说美国宪法借鉴或移植了英国宪政和欧洲启蒙思想。其实美国文化就是英国文化的延伸。至于启蒙思想也是来自于实践的总结,而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启蒙思想的核心“分权”理论,其实就是洛克和孟德斯鸠等对英国政体长期实践的理论总结。也就是说,美国当时的宪法制定,只能是那种内容,而不能成另外一种内容,当然更不存在所谓的“精心设计”了。
最后还需要强调地是,法国不仅每次宪法制定都要由各级代表组成庞大的制宪会议,而且宪法通过也要采取“全民公投”的表决方式;而美国宪法制定时总共只有55名各州代表,制宪会议连续进行了三个多月(从1787年5月25日到9月17日),宪法生效又用了两年多的时间才生效(因为宪法规定生效需要获得13个州中的9个州的批准)。应该说,法国宪法的制定是自下而上的,美国宪法的制定与英国宪法的制定一样,是自上而下的。从表面上看,法国的立宪方法应该说更加具有其“正当性”,但从实践的结果看,美国宪法更具有其优越性。美国宪法制定没有引起全国人民的“重视”,宪法的通过也由各州分散进行,这不仅反映了美国人成熟的法治心态,也反映了对“母国”英国历次自上而下政治改革文化的“习惯”和传承。
三、德、俄、日是三个不同的学生
德国是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比西欧先进国家晚了近两个世纪。17世纪末18世纪初,法国、瑞士、荷兰、捷克等国迫害新教徒,致使大量新教徒逃到德国境内。由于这些人基本上都是这些国家的熟练手工工人和商人,他们为当地带来了资金和技术,并在德国各地建立了一定数量的手工工厂,这为以后德国的国家统一和经济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德国是西欧先进国家(从地理概念上说德国也属于西欧国家,但从经济上说,当时的德国还不是西欧先进国家)的学生。
当然,除了在经济上学习西欧先进国家,德国还在政治上也学习西欧先进国家,只不过这种学习“不地道”、“走了样”而已。西欧先进国家的政治以宪法的分权或限制王权为核心,而德国的政治却以宪法的集权或强化王权为核心。形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有两个。首先,这与德国长期存在的封建割据和国家不统一有关,法国著名思想家伏尔泰就曾说:“这个国家既不神圣,又没有罗马,也算不上帝国。”③就是指德国皇帝徒有虚名,没有任何实际权力。显然,在这种体制下还制定宪法限制王权实在是多此一举。其次,由于德国国内经济的发展急需统一的国内市场,而要统一国内市场就必须强化王权。有鉴于此,德国制定的宪法与西欧先进国家制定的宪法在内容上就完全相反。王权是德国国家权力的中心,政府对国王负责而不是对议会负责,政府和议会成员都由容克地主和由容克地主转变而来的资本家组成,也就是说统一之后的德国,执政者是容克阶级。而容克阶级实际上就是统一前拥有武装的庄园主和资本家,通过武力获取经济利益就是容克阶级的本质。德国的统一为容克阶级提供了使用武力参与世界经济利益争夺的机会,这就是德国发动两次世界大战的根源。
同德国一样,俄罗斯也属于西欧先进国家的学生。彼得在位期间仿效西欧国家,进行了以军事改革为中心的多方面改革。彼得的改革,从表面上看好像是“全盘西化”,事实上,在俄国由于没有像西方先进国家那样存在能够与王权相抗衡的力量,所以,彼得的改革其实只能就是强化王权,这是一切落后国家实行自上而下改革的必然结果。也就是说,从本质上而言,彼得的改革是想用旧的办法催生新的社会关系。这种改革也许能在短时间内起到社会进步的效果,但这种效果是肥皂泡沫,只能昙花一现,很难持久。事实也确实如此,在俄国历史上,彼得时代(包括后来自称为彼得继承人的叶卡特琳娜二世时代),仿佛在极短的时间内国家就变得强大无比,但是过不了多长时间国家就又变得不堪一击。十月革命“一声炮响”,强大的沙皇俄国就土崩瓦解了。
什么是文化?文化就是人的一种生活方式。日本人的文化就是学习,学习就是日本人的生活方式。日本与中国是一衣带水的邻邦,据史料记载,日本向中国学习最早可以推溯到春秋战国时期。今天我们读孔子的《论语》,许多地方都读不懂,不知道讲的什么意思,若到日本去旅游一趟,就会恍然大悟。还有日本榻榻米的房子,就是模仿中国春秋时代的建筑样式。再如日本人的和服,其实原来叫吴服,“吴”就指春秋战国时代的吴国,只是后来才改称为和服。唐朝时期,日本向中国学习的热情达到了历史的顶峰。
应该说,直到1840年的鸦片战争爆发前,日本人还陶醉在从中国学来的“博大精深”的文化里。中国在鸦片战争中的惨败,不啻于给日本人当头一棒,聪明的日本人马上意识到,中国文化已经过时了。公元1868年,日本进行了“明治维新”的改革,这标志着日本文化与中国文化的“决裂”,虽然文化的“决裂”并不代表中国文化在日本完全消失,但最起码中国的政治文化被日本人彻底地抛弃了,日本人把德国选为自己学习的榜样。
当时的德国并不是世界第一强国,第一强国是美国,为什么日本人不选择世界第一的美国作为自己学习的榜样,而要选择世界第二的德国作为自己学习的榜样呢?这是由于德国作为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日本人看上了它的发展速度。19世纪的德国引领了第二次工业革命的潮流,电气时代的一批重要发明都在德国诞生。
当然,日本学习德国应该只学习好的东西,不应该学习坏的东西,比如两次世界大战,日本就不应该学习德国。但是这也从另外一个方面反映了日本人学习态度的彻底。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人把美国作为自己学习的第三个榜样,又取得了令人惊叹的成就。二战后的中国人民虽然对日本有一种特殊的历史情绪,但是,我们必须承认,日本在许多方面是有其独到之处的,这是一个时时以最发达国家的文化为其学习榜样的国家。
四、中国政治文化的现代化之路
由于古代中国的经济基础是落后的小农经济,因此与这种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家族制度就深深地扎根于古代中国的社会结构之中,使国家的政治结构也打上了家族结构的烙印,家与国家的组织系统和权力分配都是以严格的“父权”为核心的。这种政治文化所带来的积极意义是,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强,国家利益的观念至上,注重道德修养(是举世闻名的礼仪之帮),讲究人际关系的和谐。中国历史上出现过的“贞观之治”、“文景之治”、“康乾盛世”等社会现象,就说明当时中国的政治文化是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是与其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
但是,随着1840年鸦片战争的爆发,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缺陷就暴露了出来。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最大的缺陷有两个,一个是保守性,一个是排外性。所谓保守性就是留恋过去、拒绝未来,时时、事事都以“从前”为判断标准,反对新生事物、反对创新。比如中国历代的统治者都把工商业视为“洪水猛兽”,进行严厉地打压,就是因为害怕工商业这种新生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创新功能,会冲垮小农经济单一的简单再生产模式,动摇或瓦解统治者的统治基础。所谓排外性就是永远都以自我为中心(“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狂妄自大(“老子天下第一”),容不得别人。中国数千年的漫长古代历史,其社会经济结构几乎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就是最明显的证据。
如果把1840年以前的中国政治历史称为传统政治历史的话,那么从1840年以后至今的中国历史就是寻找政治文化现代化的历史。以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为首的改良运动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政治启蒙运动。他们反对君主专制政体,主张君主立宪。但是,由于历史的局限性,改良派的这些社会“精英”们将其改良思想的实现,天真的寄托在旧思想的坚持者们(统治者)的身上,即希望统治者采纳他们的改良建议,自动放弃一些国家权力。这显然是用中国最传统的政治方式(臣民向皇帝谏言的方式)剥夺或限制最高统治者的权力,其结果就可想而知了。
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清王朝的封建统治,提出了民族、民权、民生的三民主义思想,成立了议会、选出了总统、设立了总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已被资产阶级文化所替代,恰恰相反,由于中国资产阶级的力量太小,辛亥革命的胜利成果最后还是被旧思想的代表者所攫取。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军阀割据,蒋介石独裁,都反映出当时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顽固派”的力量要远远大于新兴的资产阶级的力量。此时的中国内忧外患,政治文化要想回到过去“闭关锁国”的状况已完全没有可能,而完全照搬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对于具有五千年文化的一个民族而言也不太现实。
中国必须走既要坚持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合理成分、又要吸收西方政治文化中的科学成分的政治道路,而中国共产党在当代引领人民探索的正是这种真正的现代政治文化的道路。
注释:
①菲利普·李·拉尔夫等著、赵丰等译:《世界文明史(上)》,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870页。
②白海军:《2049相信中国》,中国档案出版社2006年版,第15页。
③刘宗绪主编:《世界近代史》,高等教育出版社1986年12月第1版,第44页。^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2008年02期
【原文出处】《学术界》(合肥)2007年6期第95~101页
【作者简介】王晓岭,江苏省徐州市行政学院法政室讲师。江苏 徐州 221009
【内容提要】 | 把一个国家的强大归结于王权专制,不仅是错误的,而且是唯心和非常危险的。研究和分析一个国家的强大,不仅要看表面的现象,而且要透过现象发现本质。一个国家短期的强大因素虽然各有不同,但一个国家长期强大的因素却是完全相同的。民主法治就是一个国家长期稳定、和谐、强大的唯一因素。中国的强大除了民主法治之路别无它途。 |
在《大国崛起》的九个国家中,要么是因为有一个或几个“好国王”,要么是因为有一个或几个“好的国家领导人”。换句话说,这部电视系列片的潜台词就是“好的人治”是一个国家“崛起”的根本。应该说这种观点既不符合时代潮流(当今世界的潮流是民主与法治),也不符合我国“依法治国”(已经写进了宪法)的基本国策。单就从历史研究的角度看,过分的夸大和拔高“国家领导人”在国家“崛起”中的地位和作用,漠视、甚至放弃对社会现象和社会规律的分析和认识,不仅是错误和荒谬的,而且是唯心主义的和非常危险的。把世界近代史以来的九个国家的所谓“崛起”,都归结为“强大的王权”或“伟大的国家领导人”,历史真是如此吗?
一、葡、西、荷三国特殊的时代背景和地理优势
应该说,15世纪的欧洲有两个大门。一个是通向亚洲的东大门巴尔干半岛,另一个是通向非洲的西大门伊比利亚半岛。在整个中世纪,东大门巴尔干半岛是欧亚进行经济交往的唯一陆上交通要道,欧洲人一直都牢牢地把它控制在自己的手中。公元1453年,穆罕默德二世苏丹率领的土耳其人攻陷了君士坦丁堡,从此给欧洲的中世纪划上了句号,也关上了欧洲人通向亚洲的大门。
对欧洲人而言,东大门的“易主”,标志着欧洲人的命运开始掌握在穆斯林人的手中。从经济上说,欧洲人日常所需的防止食品腐烂的亚洲香料及其他消费品不能顺利地运到欧洲来,欧洲的手工业品也无法顺利的运往亚洲市场。从军事上说,欧洲变成了穆斯林人的“后花园”,穆斯林人想什么时候“采花”就什么时候来。1480年土耳其人在意大利半岛登陆,占领了奥特郎托城,屠杀了该城半数居民,只是由于穆罕默德二世的去世才放弃了对意大利的进一部劫掠。在其后的250年左右的时间里,欧洲人就生活在这些“异教徒”来来去去的惊恐和不安之中。从政治上或者从宗教上说(当时欧洲的宗教就是政治),君士坦丁堡的沦陷对基督教文化不仅是一次严重的重创,而且是一场彻头彻脑的灾难。教皇庇护二世(1458-1464年在位)就曾这样说“在我看来前途暗淡。”①
15世纪初,伊比利亚半岛上的葡萄牙和西班牙两国聚集了来自欧洲各地的冒险家(如哥伦布就是意大利人),他们肩负着教会、国王、民众的期望(当然也包括航海家个人实现发财梦想的期望),准备在茫茫大海上开辟一条通往亚洲的商业新航线。当然,这些航海家的冒险行为也不排除军事和宗教的目的。从军事上说,欧洲人希望找到一条能够绕到穆斯林人身后的线路,即对巴尔干半岛上的穆斯林形成东西夹击之势。从宗教上说,基督教希望向更广大的地区进行扩张。随着大航海不断带来的丰厚“回报”,欧洲人第一次迫不及待地划分世界是在达·伽马还没有发现印度新航道、哥伦布也没有发现“新大陆”、麦哲伦还没有环球航行的时候就开始了。公元1455年,罗马教皇尼古拉五世给葡萄牙颁发了海上霸主的特权令:“凡属业已征服或将被征服的地方,均应让与并归属国王阿丰索、王储及其继承者,自博哈多尔角至几内亚全部海岸以及整个东方,今后将永归国王阿丰索及其继承者享有主权。”②公元1494年,在罗马教皇的主持下,葡萄牙和西班牙在里斯本郊外的一个小镇签署条约,在地球上划一条线,然后像切西瓜一样把地球一分两半。葡萄牙拿走了东方,西班牙拿走了西方。教皇的划界,助长了西方的殖民主义扩张。一大批殖民主义冒险家随着新航道的开辟,竟相将殖民触角伸向非洲、亚洲、美洲,留下了一幅幅惨不忍赌的血与火的图画。
应该说,葡萄牙和西班牙的所谓“崛起”,与古罗马帝国的强大过程在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以政治上的独裁和专制、军事上的侵略和掠夺贯穿于帝国的始终。但是,罗马帝国在时间上至少存在了一千年(从公元前五世纪产生到公元五世纪西罗马帝国的灭亡),如果包括东罗马帝国存在的时间就是一千五百年。而葡萄牙和西班牙殖民帝国的“强大”至多也就维持了一个多世纪(从15世纪初的“大探险”开始到16世纪末的西葡无敌舰队惨败给英国结束)。如果再看看后来的独裁者拿破伦、希特勒、日本裕仁天皇等等,其“逞能”的时间至多也就一、二十年。我们从这里完全可以总结出一条历史的规律:专制或人治也许在历史上对一些国家的发展或“崛起”具有一定的作用,但它只是一种历史现象,而不是历史的本质和规律,将来如果哪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崛起”欲寄希望于政治上的独裁(或人治),那么这个国家或民族就永远失去了“崛起”的机会。
在《大国崛起》的九个国家中,只有荷兰的“崛起”好像与王权无关。按照《大国崛起》的说法:荷兰人是“依靠商业贸易来积累财富,同时也积累着足以让自己强盛起来的竞争技巧和商业体制”。但是关于荷兰的衰落,《大国崛起》却说:“历史的安排竟是这样的巧合。17世纪末期,荷兰发展的速度慢了下来,逐渐失去了左右世界的霸权。无论在时间上还是空间上,威廉三世离开荷兰到英国,都成为了世界中心舞台的一次极有象征意义的转移。”也就是说,荷兰的“崛起”虽然与王权无关,但荷兰的衰落却是因为失去了王权。按《大国崛起》的意思可以推断出,荷兰如果有“强大的王权”,它的“崛起”持续时间将会更长。
新航路的开辟将世界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不仅标志着欧洲人冲出了穆斯林人的包围,而且标志着欧洲人从此主宰了整个世界。作为欧洲人“突出重围”的西大门伊比利亚半岛,由于距离欧洲大陆偏远,给欧洲大陆各国的经济贸易带来了极大的不方便,因此,伊比利亚半岛已经“光荣地”完成了历史使命,欧洲人需要寻找一个更加有利于进行经济贸易的地方。
这个地方没有出现在英国,当时的英国正是《大国崛起》中“孕育了英吉利民族的老母鸡”伊利莎白一世的时代,应该说有很强的“招商引资”能力,但是英国与欧洲大陆隔一条海峡,没有地理优势。这个地方也没有出现在法国,当时的法国正处于路易十四前后的君主专制鼎盛时期,更何况荷兰的位置就在法国的西北角(当时荷兰包括现在的比利时),为什么法国把这个好机会让给了荷兰。这个地方之所以是荷兰,除了荷兰地理上的优势外,也可能与其是一个没有王权、非常自由的地区有关。《大国崛起》中关于荷兰人创造的股票、银行、保险、公司等等经济形式,为什么没有出现在有“好的国王”的国家,就颇值得令人思考了。至于荷兰的衰落,不是因为荷兰没有“好的国王”,而是因为其他国家也越来越不相信“好的国王”了(而是越来越相信民主法治了),与其地理位置同样优越的其他国家都成了后来的欧洲、乃至世界的经济贸易中心,荷兰人的所谓“商业帝国”自然也就江河日下了。
二、英、美的稳定与法国的动荡
我国学界主流观点一直认为,当封建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发展到不可调和的时候,资产阶级革命就爆发了。以一个国家的资产阶级革命是否通过用暴力的方式取得胜利为标准,可以把资产阶级革命分为彻底的资产阶级革命和不彻底的资产阶级革命。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攻占了巴士底狱,成立了国民议会,处死了特权阶层的代表国王路易十六,所以,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就是彻底的、是决不妥协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自1640年开始以后,先后经历了两次内战、资产阶级共和、克伦威尔独裁、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和1688年“光荣革命”,而在这些事件的全部过程中,暴力革命并没有完全进行到底。特别是1688年的“光荣革命”,使得曾经代表封建特权的君主制度在英国保留了下来。这就使轰轰烈烈的资产阶级革命变成了一场不彻底地、妥协性地资产阶级改良运动。因此,作为英国资产阶级限制王权的纲领性文件宪法,也就体现出其不成文和柔性的特点。
其实,以是否采用暴力革命的方式,作为判断资产阶级革命彻底与否的标准,是混淆了革命的目的与手段问题。资产阶级革命的目的是为了反对封建特权,争取基本的人权。要实现这个目的,除了暴力革命,还有改良(或改革)。应该说,能通过改良达到目的的,决不通过暴力革命。暴力革命从本质上而言,是以剥夺一部分人的生命健康权作为代价的,而每个人的生命健康权是最基本的人权,因此,通过暴力革命争取人权其实在本质上而言就是反人权。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成文与不成文、柔性与刚性只是宪法的形式特点,与资产阶级革命是否彻底并没有多大关系。资产阶级革命彻底不彻底的标准是是否彻底消灭了封建特权。那么,根据什么来判断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彻底消灭了封建特权呢?主要是看英国是否实现了宪政,即是否彻底限制了封建王权。宪政才是判断一个国家是人治还是法治、是专制还是民主的唯一标准。英国自完成宪政革命至今的300余年,不包括参加或被迫参加的国际战争,国内几乎从未发生过大的内战或内乱,并且一直都是世界范围内的“超级”大国,就是因为英国是一个实现了宪政的法治国家。
与英国相比,法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比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晚进行了一个多世纪,采取革命的方法又比英国“彻底”,同时又经历了资产阶级启蒙运动,并且制定的宪法是刚性的和成文的,应该说法国的法治比英国更完善,经济比英国更发达,社会比英国更稳定,其实不然。法国自1789年的大革命开始,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的前期,始终处在制宪旋涡里。在一个半世纪里总计制定了15部宪法(包括三次宪法修改),平均每十年产生一部,换言之,平均每一代人一生中要经历三次以上的宪法危机。这一历史现象,同英国革命甚至没有制定一部成文宪法,却能保持300年宪政体制稳定不变,构成令人难以置信的对比。亦与美国革命一锤定音,首创1787年宪法二百年不变、一以贯之,形成强烈反差。宪法是一个阶级取得国家政权的标志和象征,只要这个阶级在国家中的统治地位不变,那么这个国家的《宪法》就不会被重新制定,除非这个国家的政权被另一个政权取而代之。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国两百多年的历史就是一部动荡史。
为什么英国的宪政革命比法国的成功,主要原因是两个国家的政治体制不同。英国的政治体制是国王与贵族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或者说国王与贵族是契约关系),国王保护贵族的财产和人身安全,贵族向国王纳税并履行其他义务。虽然国王和贵族之间也有不少的矛盾和纠纷,但那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而不属于“敌我矛盾”。国王与贵族对外是完全一致的,即如果国王和贵族的利益受到平民的侵犯,他们就毫不犹豫地给予彻底打击。所以说,英国的国王与贵族是唇齿关系,唇亡齿寒。当初的国王查理一世与贵族没有搞明白这个关系,二者斗得不可开交,最后查理一世上了断头台,迎接贵族的却是克伦威尔独裁。这次深刻地教训使贵族们明白:没有了国王,他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就失去了保障。这次深刻地教训也使国王明白:没有了贵族的支持,不仅王位无法坐稳,弄不好连性命也丢了。所谓不流血的“光荣革命”,就是国王与贵族相互妥协达成的一个协议。
法国的政治体制,国王和贵族是统治者,平民是被统治者。法国的贵族不纳税,也没有其他义务。法国的平民不仅要纳税,还要承担其他繁重的义务。国王和贵族只享有权利,没有任何义务;平民只承担义务,没有任何权利。国王、贵族与平民之间是剥削与被剥削、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是“敌我矛盾”。正因如此,法国在200余年的历史中,出现过五次共和、两次复辟、两次帝制,反映了革命与反革命的力量此消彼长的整个斗争过程。
美国与英国相比,制定宪法的目的不是为了限制王权,而是为了“创造”王权。因为,美国在独立战争之后,缺少一个强有力的国家统治者,使国家安全受到很大的威胁。当然,美国“创造”的这个“王”的权力不是来自于其他,而是来自于宪法的授权(即国民的授权),或者说美国“创造”的这个“王”的权力不得超越宪法,只能在宪法范围内行使权力。
美国独立后,新建立的中央政府的中枢机构就是一个国会,没有行政与司法机关。尽管国会可以基于一定的、有限的目的建立法院,审理公海上的抢劫和其他个别重罪上诉案,但绝大多数法律争议都在州法院处理。在议会中所有的州地位平等,各持一票,各州的代表由不少于两人不多于七人组成。各州根据各自的法律规定任命代表,代表的费用由各州负责,代表可以由各州随时召回。从表面上看,国会有相当广泛的权力,但事实上,国会的任何决议仅仅只是个建议而已;因为有两条重要的限制,其一,国会不得行使比较重大的权力,除非有九个州一致同意;其二,国会达成的任何决议不得强迫各州执行。
后来的人们都惊叹于美国宪法在“三权分立”制度设计上的“精巧”,但事实上美国宪法的起草者们,当初只是想“设计”出一个集立法、司法、行政、国家元首、三军总司令于一身的强大统治者,国会和法院都只是为了防止这个统治者滥用权力而对其进行约束的机构而已。也许有人会说美国宪法借鉴或移植了英国宪政和欧洲启蒙思想。其实美国文化就是英国文化的延伸。至于启蒙思想也是来自于实践的总结,而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启蒙思想的核心“分权”理论,其实就是洛克和孟德斯鸠等对英国政体长期实践的理论总结。也就是说,美国当时的宪法制定,只能是那种内容,而不能成另外一种内容,当然更不存在所谓的“精心设计”了。
最后还需要强调地是,法国不仅每次宪法制定都要由各级代表组成庞大的制宪会议,而且宪法通过也要采取“全民公投”的表决方式;而美国宪法制定时总共只有55名各州代表,制宪会议连续进行了三个多月(从1787年5月25日到9月17日),宪法生效又用了两年多的时间才生效(因为宪法规定生效需要获得13个州中的9个州的批准)。应该说,法国宪法的制定是自下而上的,美国宪法的制定与英国宪法的制定一样,是自上而下的。从表面上看,法国的立宪方法应该说更加具有其“正当性”,但从实践的结果看,美国宪法更具有其优越性。美国宪法制定没有引起全国人民的“重视”,宪法的通过也由各州分散进行,这不仅反映了美国人成熟的法治心态,也反映了对“母国”英国历次自上而下政治改革文化的“习惯”和传承。
三、德、俄、日是三个不同的学生
德国是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比西欧先进国家晚了近两个世纪。17世纪末18世纪初,法国、瑞士、荷兰、捷克等国迫害新教徒,致使大量新教徒逃到德国境内。由于这些人基本上都是这些国家的熟练手工工人和商人,他们为当地带来了资金和技术,并在德国各地建立了一定数量的手工工厂,这为以后德国的国家统一和经济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德国是西欧先进国家(从地理概念上说德国也属于西欧国家,但从经济上说,当时的德国还不是西欧先进国家)的学生。
当然,除了在经济上学习西欧先进国家,德国还在政治上也学习西欧先进国家,只不过这种学习“不地道”、“走了样”而已。西欧先进国家的政治以宪法的分权或限制王权为核心,而德国的政治却以宪法的集权或强化王权为核心。形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有两个。首先,这与德国长期存在的封建割据和国家不统一有关,法国著名思想家伏尔泰就曾说:“这个国家既不神圣,又没有罗马,也算不上帝国。”③就是指德国皇帝徒有虚名,没有任何实际权力。显然,在这种体制下还制定宪法限制王权实在是多此一举。其次,由于德国国内经济的发展急需统一的国内市场,而要统一国内市场就必须强化王权。有鉴于此,德国制定的宪法与西欧先进国家制定的宪法在内容上就完全相反。王权是德国国家权力的中心,政府对国王负责而不是对议会负责,政府和议会成员都由容克地主和由容克地主转变而来的资本家组成,也就是说统一之后的德国,执政者是容克阶级。而容克阶级实际上就是统一前拥有武装的庄园主和资本家,通过武力获取经济利益就是容克阶级的本质。德国的统一为容克阶级提供了使用武力参与世界经济利益争夺的机会,这就是德国发动两次世界大战的根源。
同德国一样,俄罗斯也属于西欧先进国家的学生。彼得在位期间仿效西欧国家,进行了以军事改革为中心的多方面改革。彼得的改革,从表面上看好像是“全盘西化”,事实上,在俄国由于没有像西方先进国家那样存在能够与王权相抗衡的力量,所以,彼得的改革其实只能就是强化王权,这是一切落后国家实行自上而下改革的必然结果。也就是说,从本质上而言,彼得的改革是想用旧的办法催生新的社会关系。这种改革也许能在短时间内起到社会进步的效果,但这种效果是肥皂泡沫,只能昙花一现,很难持久。事实也确实如此,在俄国历史上,彼得时代(包括后来自称为彼得继承人的叶卡特琳娜二世时代),仿佛在极短的时间内国家就变得强大无比,但是过不了多长时间国家就又变得不堪一击。十月革命“一声炮响”,强大的沙皇俄国就土崩瓦解了。
什么是文化?文化就是人的一种生活方式。日本人的文化就是学习,学习就是日本人的生活方式。日本与中国是一衣带水的邻邦,据史料记载,日本向中国学习最早可以推溯到春秋战国时期。今天我们读孔子的《论语》,许多地方都读不懂,不知道讲的什么意思,若到日本去旅游一趟,就会恍然大悟。还有日本榻榻米的房子,就是模仿中国春秋时代的建筑样式。再如日本人的和服,其实原来叫吴服,“吴”就指春秋战国时代的吴国,只是后来才改称为和服。唐朝时期,日本向中国学习的热情达到了历史的顶峰。
应该说,直到1840年的鸦片战争爆发前,日本人还陶醉在从中国学来的“博大精深”的文化里。中国在鸦片战争中的惨败,不啻于给日本人当头一棒,聪明的日本人马上意识到,中国文化已经过时了。公元1868年,日本进行了“明治维新”的改革,这标志着日本文化与中国文化的“决裂”,虽然文化的“决裂”并不代表中国文化在日本完全消失,但最起码中国的政治文化被日本人彻底地抛弃了,日本人把德国选为自己学习的榜样。
当时的德国并不是世界第一强国,第一强国是美国,为什么日本人不选择世界第一的美国作为自己学习的榜样,而要选择世界第二的德国作为自己学习的榜样呢?这是由于德国作为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日本人看上了它的发展速度。19世纪的德国引领了第二次工业革命的潮流,电气时代的一批重要发明都在德国诞生。
当然,日本学习德国应该只学习好的东西,不应该学习坏的东西,比如两次世界大战,日本就不应该学习德国。但是这也从另外一个方面反映了日本人学习态度的彻底。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人把美国作为自己学习的第三个榜样,又取得了令人惊叹的成就。二战后的中国人民虽然对日本有一种特殊的历史情绪,但是,我们必须承认,日本在许多方面是有其独到之处的,这是一个时时以最发达国家的文化为其学习榜样的国家。
四、中国政治文化的现代化之路
由于古代中国的经济基础是落后的小农经济,因此与这种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家族制度就深深地扎根于古代中国的社会结构之中,使国家的政治结构也打上了家族结构的烙印,家与国家的组织系统和权力分配都是以严格的“父权”为核心的。这种政治文化所带来的积极意义是,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强,国家利益的观念至上,注重道德修养(是举世闻名的礼仪之帮),讲究人际关系的和谐。中国历史上出现过的“贞观之治”、“文景之治”、“康乾盛世”等社会现象,就说明当时中国的政治文化是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是与其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
但是,随着1840年鸦片战争的爆发,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缺陷就暴露了出来。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最大的缺陷有两个,一个是保守性,一个是排外性。所谓保守性就是留恋过去、拒绝未来,时时、事事都以“从前”为判断标准,反对新生事物、反对创新。比如中国历代的统治者都把工商业视为“洪水猛兽”,进行严厉地打压,就是因为害怕工商业这种新生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创新功能,会冲垮小农经济单一的简单再生产模式,动摇或瓦解统治者的统治基础。所谓排外性就是永远都以自我为中心(“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狂妄自大(“老子天下第一”),容不得别人。中国数千年的漫长古代历史,其社会经济结构几乎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就是最明显的证据。
如果把1840年以前的中国政治历史称为传统政治历史的话,那么从1840年以后至今的中国历史就是寻找政治文化现代化的历史。以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为首的改良运动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政治启蒙运动。他们反对君主专制政体,主张君主立宪。但是,由于历史的局限性,改良派的这些社会“精英”们将其改良思想的实现,天真的寄托在旧思想的坚持者们(统治者)的身上,即希望统治者采纳他们的改良建议,自动放弃一些国家权力。这显然是用中国最传统的政治方式(臣民向皇帝谏言的方式)剥夺或限制最高统治者的权力,其结果就可想而知了。
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清王朝的封建统治,提出了民族、民权、民生的三民主义思想,成立了议会、选出了总统、设立了总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已被资产阶级文化所替代,恰恰相反,由于中国资产阶级的力量太小,辛亥革命的胜利成果最后还是被旧思想的代表者所攫取。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军阀割据,蒋介石独裁,都反映出当时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顽固派”的力量要远远大于新兴的资产阶级的力量。此时的中国内忧外患,政治文化要想回到过去“闭关锁国”的状况已完全没有可能,而完全照搬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对于具有五千年文化的一个民族而言也不太现实。
中国必须走既要坚持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合理成分、又要吸收西方政治文化中的科学成分的政治道路,而中国共产党在当代引领人民探索的正是这种真正的现代政治文化的道路。
注释:
①菲利普·李·拉尔夫等著、赵丰等译:《世界文明史(上)》,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870页。
②白海军:《2049相信中国》,中国档案出版社2006年版,第15页。
③刘宗绪主编:《世界近代史》,高等教育出版社1986年12月第1版,第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