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明治末期的神社整理与国家神道
郭冬梅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2008年01期
【原文出处】《日本学论坛》(长春)2007年3期第49~54页
【作者简介】郭冬梅,东北师范大学日本研究所副教授,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博士研究生。(长春 130024)
【内容提要】战前日本政府推行的国家神道对近代日本的国家进程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同时它也是束缚战前日本国民的精神桎梏。明治末期由政府所进行的神社整理,是地方改良运动的重要一环,同时也被称为神社史上的“第二次维新”,它对国家神道深入到社会的最末端起了重要作用。研究这一问题对于我们深入理解战前日本的国家神道具有重要意义。
【日    期】2007-08-01
【关 键 词】神社整理/国家神道/明治末期


    [中图分类号]K31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593(2007)03-0049-06
    明治维新以后,日本政府开始推行国家神道政策。其内容包含两个方面,在行政方面是整合神社,建立以伊势神宫为顶点的神社体系;其二在意识形态上以神话为根据宣扬天皇作为现人神的宗教的权威。日俄战后即明治末期由政府所进行的神社整理,是地方改良运动的重要一环,同时也被称为神社史上的“第二次维新”,它对国家神道深入到社会的最末端起了重要作用。但是关于这一问题,我国学者少有涉猎,因此研究这一问题对于我们深入理解战前日本的国家神道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国家神道的理解
    关于国家神道的定义,日本学界一直存在着不尽相同的认识。近代的宗教学者、神道学者加藤玄智认为:“神道在学问上可分为国家的神道和宗教的神道。后者指在当时文部省管辖下的同佛教、基督教等一样行政上作为宗教处理的通常所说的教派神道,此外不作为宗教的神道被称为国家神道。而且,国家神道在外形上表现为神社神道,其精神作为国体神道在教育和政治方面被实行。”[1]在战后1945年12月美国占领军发布的《神道指令》中,则将国家神道定义为“本指令中的国家神道用语,是指依日本政府的法令同宗派神道或教派神道相区别的神道的一派,即作为国家神道乃至神社神道为一般所周知的非宗教的国家祭祀的神道一派。”《神道指令》中的关于国家神道的定义极不明确,但却由此使国家神道一词广为世界所知。到了20世纪70年代,国家神道的研究取得了重大进展,村上重良是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村上认为,所谓国家神道,“是近代天皇制国家编造的国家宗教”,“是把神社神道和皇室神道结合起来,以宫廷祭祀为基础,将(伊势)神宫和神社的祭祀拼凑起来而形成的。”[2]5村上的学说发表后,成为国家神道研究领域的通说。尽管对于国家神道一词的解释不尽相同,但是,需要明确的是国家神道所具备的两个侧面:一是国家神道的行政的侧面,或曰国家神道的外在的表现形式——神社神道。即国家神道的形成是通过整合日本传统神社(包括皇室神社和民间神社),建立以伊势神宫为顶点的金字塔型的神社体系来实现的。这也是一些研究者把国家神道等同于神社神道的原因所在①;二是国家神道的精神的侧面。森冈清美认为,国家神道,“就是把天皇作为主权者的政治的地位和作为现神的宗教的权威以神话为根据进行民众支配和国家统合的意识形态。”[3]266则是强调了国家神道的精神的侧面。事实上战前日本国家神道对日本民众在精神上的束缚之深,已是众所周知,忽视国家神道的精神的侧面也不是完整的国家神道认识。
    基于上述认识,本文将重视目前国内研究薄弱的国家神道的行政的侧面,尤其将重点放在明治末期的民间神社的整理问题上。所谓“神社整理”,也称“神社合祀”,是“即存神社的废止、合并或转移到其他神社境内的总称。”[3]3明治末期的神社整理被称为神社史上的“第二次维新”。笔者之所以选择这一问题进行研究是因为:由于国家神道是以神社神道的外在形式表现出来的,因而明治末期政府对民间神社所做的整理,也就是最终建立起以伊势神宫为顶点的包括全国的所有神社的阶统构造体系无疑是国家神道体系完成的重要一步,而历来我国国内的国家神道研究者往往只注意到《明治宪法》和《教育敕语》的发布对于建立国家神道体系的作用,而未注意到神社行政特别是明治末期的神社整理对于国家神道形成的重大意义,这实际上也只是片面强调了国家神道的精神的侧面。
    二、明治初期国家神道体制的建立和发展
    神道是日本民族的固有宗教,在日本有着2000多年的悠久历史。在这漫长的历史中,在日本的各地设立了大大小小的神社,成为日本人宗教信仰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江户时期,幕府宣布处于国教地位的却是外来宗教——佛教,神道处于佛教的从属地位。
    到了江户末期,佛教已受到多方的挑战,由于佛教徒的行为不轨和道德败坏,广大民众对佛教日益反感,佛教日益走向衰落。神道教则欲图摆脱佛教的控制,有了一定的发展。生活在不安定中的人们为了寻求神灵的庇护,也纷纷归依于各种宗教。在此背景下产生了黑住教、天理教、金光教等新兴的俗神道教派。而在武士等知识分子中间,则出现了国学的分支——复古神道。复古神道面对西方势力入侵的压力,宣扬日本民族乃天照大神的子孙、天皇万世一系、国体尊贵无比的观念,深为广大的维新志士所接受,并成为实现“王政复古”的思想基础之一。
    倒幕维新胜利后,在复古神道家的推动下,新政府初欲强制实行复古神道国教化。1869年,明治政府宣布“祭政一致”主义,将神祗官至于百官之上,各地神社置于神祗官的管理之下。1870年正月发布大教宣布之诏,并一度宣布神佛分离,实行废佛毁释。这一系列措施的实行,首先剥夺了在德川幕府统治下佛教的国教地位,完成了神道地位的恢复,迈出了国家神道体制形成的第一步。但由于复古神道本身理论的不完备及社会各阶层人们的反对,明治初期所强行实行的一系列政策后不得不废止。
    但是新政府欲利用神道加强民众对天皇的崇敬以维护新政府的统一的方针并没有改变,除让明治天皇四处巡幸外,加强对全国神社的控制和管理是最重要的内容之一。1870年7月,政府废神祗省在民部省设社寺课,管理神社事务,后将其从民部省移至大藏省的户籍寮,明确将某人属某个神社登记到户籍中,并强令国民奉行国家的祭祀典礼。1871年,政府将全国神社定为国币社、官币社、乡社等社格。1872年又废大藏省户籍寮社寺课,将其事务移交教部省。1877年又另在内务省设社寺局,接管其事务。与此同时,对神社的神职人员也提高了待遇。1873年规定官国币社的官祭以府县的地方官吏为敕使,“从而使原来由式部寮派遣官员,具有宫中御祭意味的祭祀变成了国家的事务。”[4]169
    然而新政府在通过构筑国家神道加强天皇权威的同时,另一方面也不得不承认国民的信教自由,这是日本作为近代文明国家所不可缺少的。但由此而产生了矛盾。即日本如要成为文明国家,则必须要实行宗教信仰自由,而神道是宗教的话,则国民就有信和不信的自由。为此明治政府主张,神社神道不是宗教而是一种仪式,主张把作为宗教阐述教理的神道同作为国家祭祀典礼的神道相区别。1889年颁布的宪法中,明确宣布天皇的神圣性,但同时也在臣民的权利和义务中宣布了日本臣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随后发布的《教育敕语》在精神上完成了国家神道的教义。
    1891年,明治政府以内务省训令的形式,定官国币社神职奉务规则及府县乡神官奉务规则。明确宣布“官国币社神职,从事国家的祭祀,乃国家典礼的官吏”,即将从事已被视为国家事务的祭祀的神职人员按官吏的职务以国家的训令定之[4]169。1900年4月,又废除内务省的社寺局,分为神社局和宗教局,进一步强调神社同神道的区别,把阐述教理的神道如大社教、金光教、黑住教、神习教等皆视为宗教,由宗教局管辖,而将官国币社、府县乡社及其他所有的神社事务归为神社局管辖。神社局和宗教局的设置“对神社界来说是将神社非宗教论具体化,作为构筑‘国家宗祀’地位的第一步的划时代的事件。”[5]316
    1902年天皇发布敕令,定官、国币社职制,服务于官国币社者皆成为国家的准官吏。这是自1896年定伊势神宫官制,伊势神宫的人员皆为纯粹的官吏后,又将一般的官国币社的神职人员规定为准官吏。从而使国家神道体制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关于各神社的经费问题,初政府规定“官国币社经费由国库支付”。但由于国费支出年年增加,国库不堪重负,于是伊藤博文等人认为:如一下子停止国库支出,神社必将面临困难,或许会出现不得已废弃者,这对国家的国教政策不利。为此应规定一定的年限,继续由国库支出,其间让神社自己积聚资金,慢慢地走向独立自营的道路。1886年,明治政府发布了保证金制度,规定神社可在30年间从国库支取一定的金额,然后独立自营。但在1906年,政府再次发布法律,明确规定官国币社以国家的经费来运营。
    这样,政府在祭祀制度上、神官神职的身分上、神社的运营经费各方面都实现了国家的管理,明治政府的国家神道体制日臻完备。
    三、明治末期的神社整理的由来与过程
    国家神道深入到社会的最末端是通过明治末期的神社整理实现的。其发端可追溯到神社界的“国家的宗祀”运动。前已提及,明治政府曾一度废止府县乡村社的国家经费供给,致使一些神社经费来源枯竭,难以维持。为此,神社界于1898年结成了全国神职会,强烈要求官国币社经费的复旧复活和府县乡村社的公费供给,并为此打出了“国家的宗祀”的旗号。在1900年的第16次议会上,大津淳一郎提出了“关于府县乡村社社费”的法律案。认为府县乡村社只有社格之名,而无其实,应该通过“神馔币帛料的支付明确与其社格相应的地方团体的关系”。此议案在众议院通过,但因在贵族院遭到反对而最终成为废案,这遭致了神社界的强烈不满。值得注意的是,神社界虽然主张神社作为“国家的宗祀”,应由国家供给费用,但并未将其同神社整理联系起来[3]18。
    把府县乡村社的经费支付同神社整理联系起来是由内务省发起的。1901年桂内阁成立后在全国地方长官会议上,提出了“合祀”,内务省于1902年的地主长官会议上指示诱导“合祀”。其内容大致是:“乡村社无格社如其所在町村的氏子或信徒不能置神职或无法维持,则废止或向其他神社合祀”,合并后“正规地举行祭祀式典,以实现神祗崇敬之实。”[3]19并把三重县作为神社整理的示范县。
    如果说此时的神社整理还是个别的试行阶段的话,日俄战后由于日本的胜利,日本国普遍有一种神佑的观念,政府也越发重视神社的作用,神社局认为,为了维持神社的尊严,维持国体观念,提高神社观念,必须开始着手整理一些维持困难、不能置神职的神社。
    1906年,关于官国币社经费的法令宣布不久,又发布了“关于府县社以下神社的神馔币帛料供进”的96号敕令。要求“府县给府县社,郡或市给乡社,市或町村给村社供应神馔币帛料”,供应指定神社由地方长官指定。6月,又发布“关于供应神馔币帛料的神社指定标准”和“关于实行町村制的地方神社的神馔币帛料”两个法令。8月,发布了“关于神社寺院佛堂合并迹地的让与令”。这些法令的发布,为明确神社与地方团体的关系鼓励神社整理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内务省的方针是只留下足以维持的神社,并对其提供足以运营的经费。与此同时,内务省下的《神社协会杂志》也对神社整理大加鼓噪,称“神社的合并整理乃宣扬神威,若忽视一日,则有损神德。”[3]18
    在这种方针的指导下,各地开始了神社的整理。其具体方法是,首先确定足以维持下去的神社作为“神馔币帛指定社”,然后把其他由来不明或不足以维持下去的神社合到这里。而作为确定维持可能与否的基准是“基本财产造成规程”、“境内设备规程”及“神职俸给规定”等有关规定神社合祀后的维持方法的法令。神馔币帛供应社限定为府县乡社,并同各地方团体相对应,成了地方公共团体的“营造物”。这样就把神社与地方的关系加以明确,使之从国家的祭祀机关向国民的教化机关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神社整理分为一大字一社和一町村一社,所谓一大字②一神社,即是向部落(旧的自然村)的共同的守护神合祀,而一村一神社则是一行政村(明治政府的市町村制实行后将几个部落联合起来组成)一神社的合祀。在整理初期,神社合并的力度并不算大,但随着地方改良运动的实行,神社整理逐渐被纳入其中,并成为地方改良运动的重要内容。
    日俄战后,日本的地方财政急剧地膨胀,市町村财政趋于枯竭。另一方面,日本社会的各种矛盾也趋于激化,工人运动、农民运动高涨,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思想浸透民间。为此内务省开始实行谋求町村的独立自主、团结进取,以地方名望家和地主层为基轴的地方改良运动。1908年10月内阁总理大臣桂太郎签署了“戊申诏书”,正式宣布实行地方改良运动,提出了以对国家的忠诚为主旨的健全国民思想的方针,并要求町村等有志者、宗教家及教育者等一致“协同增进民力,基于公共之精神尽力发展产业”,“通过巩固地方制度,善导国民思想,以图国力民力的增进,是当时内政的基本路线。”[5]322
    与之相配合,神社局也于10月向府县各知事发出通牒强调说:“敬神乃我国之美风,近时以神社为中心之地方民众协同和睦发起各种公共事业,结成各种有关教化之诸种团体,在神前发誓共同励行地方改良事业,此是神职最应留意之事。”[6]并由当时的两届神社局长水野炼太郎和井上友一为中心,推出了神社中心说,要求“神社除进行旧的仪式和祭奠外,还应成为国家国民仪礼社交的中心”,实现“以神社为中心的地方自治。”[3]86为此,他们使一町村一神社的合祀向町村的团结强化论转化,并欲图使氏子区域和行政区域一致化。与此同时,在“神”的观念上,也极力排除原扎根于民众中的守护神信仰,而树立国家神的概念,把原来的守护神转化为发扬国体精神的道德神,要求所祭祀的神必须是“帝国的神祗并历史明确者。”[7]作为这种国民教化的手段即是执行“义礼”。例如在兵库县明石郡,1910年,郡长率先诱导组织町村自治奉告会,决定把町村一年所发生的事向“国祖及町村的始祖氏神的神灵奉告”。而有的村则在纪元节、天长节等节日,以村长为主的重要人物在神前举行“戊申诏书”的拜读式,在神社祝祭日率领学生到神社去参拜等。有的地方神职会甚至作出决议:婚姻仪式、事业的开始和结束、地方产业的奖励等都必须以神社为中心举行,至此神职人员也积极地加入到地方改良事业中,表现积极的神职还被评为“模范神职”。
    这样从1906年开始正式实行的神社整理到1912年(大正元年),各地无格社及村社约整理了6万5千余社,非公认神社被彻底整理[5]246、313。
    四、柳田国男与南方熊楠的神社整理批判
    明治末期政府所进行的神社整理,尤其是后期被纳入到地方改良运动中后,不仅把神社整理作为日本国家神道体制整备的重要手段,同时也希望借此把神社作为地方社会的中心,在行政上加强市、町村制实行以来日本农村存在的行政村和自然村并存的两种局面,加强政府对地方的控制,建立适合于日俄战后日本与世界列强相抗衡的国内体制。神社整理带来了民间神社性质的变化。日本的民间神社是自古以来地域居民在共同生活中产生的,作为地域生活和生产的守护神的供奉地,在近代以前一直被认为是地域社会的统一的象征。然而在明治政府的国家神道体制下,尤其通过明治末期的神社整理,将国家神道的信仰通过神社整理的方式贯彻到地域末端的神社,并对地域居民的原土产神社进行再编和统制。由此神社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地方神社被纳入到国家的神道体系中来,成为以伊势神宫为顶点的国家神道的末端组织。同地方的小学校等一起承担起了地方民众的教化运动。明治政府构筑了一个上以伊势神宫为顶点,下到行政的末端组织——市町村的神社共同的氏子圈的神社体系,把全体国民都纳入到国家神道中来。
    神社整理也带来日本民众神观念的变化和信仰的荒废。神社整理作为内务省的地方改良政策的一环,成为“清除部落割据的精神基盘”。为此一些地方政府强制实行一町村一社制度,在祖先传来的守护神信仰意识强的地区,居民强烈反对合祀。他们认为把“数百年来自己和祖先共同信仰礼拜的土产神同其他部落合并”,是绝对难以接受的事情,有的地方甚至引起所谓的“宫骚动”[5]317,有的地方被合祀后又复祀。日本神道学家河野省三在1966年的论文《神道不振的原因》中指出:神大致可分为宗教神和道德神。前者是理想或实在的神,作为信仰灵和力的对象,后者是祖先崇拜的结果,作为崇拜功绩和恩惠的对象。在日本古书中多是将自然物神化或人格化,尊称为神,而非神人神化,是作为宗教的神存在的。但到了明治时代,则把神道视为祖先崇拜的道德教,排除了原来的对神的宗教的信仰,代之以道德的崇拜。即“从宗教神到道德神的神观念的变化,从信仰到崇拜的对神的心情的变化,是神道不振的第一原因。”[3]156
    明治政府强制实行的神社整理政策不仅遭到了守护神信仰意识强的地方居民的强烈反对,而且在有识之士中,也展开了对神社合祀的强烈批判,民俗学家柳田国男和南方熊楠是最重要的代表人物。
    柳田国男认为,近代日本的国家神道是源于本居宣长和平田笃胤的国学系的复古神道,但复古神道不是日本民间的固有的民众信仰,日本民众的固有信仰是氏神信仰。所谓氏神信仰,实际上是人们以所供奉的祖先的灵魂为神,他不仅是初代的祖先,而是包括了代代祖先灵的祖先的灵的融合体。他们守护在一定的地域,因而也可以说是氏族土地境内的守护神,他保护氏族成员的诞生和成长,保佑动植物特别是农产物的育成和生长,可以说是守护日常生活全部的神。这种氏神信仰在仪式上可以分为祭日、神地、神供、神屋、神态。柳田国男认为,这种氏神信仰构成了日本各种民间信仰的基础,而国家神道则是以本居宣长和平田笃胤的国学系的复古神道为基础,被明治政府所制度化,它以《古事记》和《日本书纪》等为主要的神典教义,以伊势神宫为顶点,将各地的神社按金字塔型的序列编成国家的祭祀体系。它是从太古时代日本固有的祭仪传承下来的,以记纪神话中的皇室的祖先神为最高神,与其相关的诸神和历史上有名的人物的神格化的神也成为崇敬的对象。因此,一般人所实际信仰的各村落和市街地的氏神神社也以伊势神宫为顶点,按官国币社—府县社—乡社—村社—无格社的序列被重新编成。柳田通过对日本氏神信仰的研究,认为国家神道并不能代表日本人民的传统信仰,因而认为是“人为的”,必将“云散雾消”。柳田通过氏神信仰的研究,揭示了国家神道的本质,以及明治政府所实行的神社整理政策的本质,具有重要的思想史上的意义[8]。
    南方熊楠则从神社历史和环境被破坏的角度提出了对神社整理的反对意见。南方熊楠是和歌山县人,在神社合祀前一直致力于菌类和苔藓类的学术研究,实行强制合祀后,许多被强迫合祀的神社旧地被拍卖,神社的古木被砍伐,造成了环境的极大破坏,对此熊楠指出:“神社的这种无差别的合祀,不仅抹消了土地的历史,而且使人们的敬神观念稀薄化,”[9]他因而放弃了自己的研究,参加到神社合祀反对运动中来。1909年9月27日,他在《牟娄新报》上发表了自己反对神社合祀的长文,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此后他不断在该报上发表关于神社林保护的重要性的文章。不仅如此,他还通过政友会所属的议员中村哲次郎对桂内阁进行质问演说,在中村的严厉质问下,政府也不得不答应对地方厅进行监督指导,并在1910年4月的地方长官会议上指示说,禁止根据基本财产造成规则和境内设备规程进行强制合祀,回避合祀带来的各种弊害。神社局长井上友一也于同年7月的《全国神职会会报》上发表文章说“作为内务省的方针,对没有一定的基本财产又没有敬神之实的无格社进行某种程度的合并自不待言,但如果没有一定的基本财产但其氏子承认有敬神之实者,其合并与否应一任其一般人民的归趋。”由于南方熊楠等人的多方抗争,到明治末年,一町村一社的合祀有所缓和。
    明治末期的神社整理被称为神社的“第二次维新”,也是近代日本国家神道体系建立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事件。它对近代日本国民信仰的影响是不可低估的。村上重良认为,“国家神道,经过日俄战争后的神社合并,进入了制度的完成期。神社和地方行政紧密配合起来,成为天皇制对于居民亦即氏子崇敬者的教化据点。”[2]138战后日本的神道学研究家藤谷俊雄也指出:“国民大众的神道信仰或曰神社信仰绝不是本来就同国家和天皇相联系的,而是同大众的生产生活相关而发生发展起来的,它在社会历史的发展中被统治阶级利用到政治统治中。一部分的国民在依靠神道信仰在祈求自己的生产和生活安定的同时,也祈求国家的繁荣和天皇的安泰,这是正常的。但是把神道信仰和神社信仰的全部同国家和天皇相联结,甚至将其作为国家的制度法制化,强制国民实行,实际上是否定了国民的思想信仰自由,只能是错误的,不被允许的……今天一部分反动的神道者为复活天皇制而图谋国家神道的再建无疑是短视的。”[10]
    注释:
    ①当前日本持这种观点的代表者有国学院大学的阪本是丸。
    ②字是日本旧时的町、村之下的行政单位,分为大字和小字。


【参考文献】
    [1]山口辉臣.明治国家和宗教[M].东京:东京大学出版会,1999:2.
    [2]村上重良.国家神道[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
    [3]森冈清美.近代的集落神社和国家统制——明治末期的神社整理[M].东京:吉川弘文馆,1987.
    [4]迁善之助.日本文化史7明治时代[M].东京:春秋社,1955.
    [5]孝本贡.神社整理和地域社会——神奈川县相模原市的事例[A].笠原一男.日本的政治和宗教[M].东京:吉川弘文馆,1974.
    [6]村上重良.国家神道与民众宗教[M].东京:吉川弘文馆,1982:51.
    [7]孝本贡.国家神道的形成和展开[A].樱井德太郎,大滨澈也.近代的神道和民俗社会讲座神道第三卷[M].东京:樱枫社,1991:31.
    [8]川田鲶.柳田国男“氏神信仰”论的思想史的位置[J].宗教研究,第74卷325号第2辑,2000(9).
    [9]喜多村理子.神社合祀和村社会[M].东京:岩天书院,1999:21.
    [10]藤谷俊雄.神道信仰和民众天皇制[M].京都:法律文化社,1983: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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