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奴隶制与否认
安东尼·霍礼德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2007年12期
【原文出处】《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京)2007年5期第27~39页
【作者简介】安东尼·霍礼德(AnthonyHoliday,1940—2006),曾在南非西开普敦大学教授哲学(2005年退休),兼任法国巴黎社会科学比较研究学科研究中心(Centre Interdisciplinaire de Recherche Comparative en Sciences Sociales in Paris)副研究员。


    大多数人都把自己的文化传统当作无上骄傲和自豪的资本。其实,文化传统的意义远不止于此。对于目不识丁的人而言,文化传统还是找到认同感的根本所在。无怪乎人们要倾注毕生力量保护自己的文化产品,比如语言、城市、艺术,还有文学、民歌和宗教仪礼的精华。文化这一概念的范围究竟应该划多大,可以说见仁见智,莫衷一是,不过,恐怕谁都不会否认,文化应当包括上面那些东西,那些我们珍视的、甚至看得比我们的肉体存在更为宝贵的东西。因此,我们可以把一种伟大文化的消亡看成是一种比肉体死亡更加悲惨的宿命。施宾格勒和维特根斯坦两位哲人早就清楚地认识到:文化就像一个社会、一个民族的灵魂,它是一种形式,这种形式必然属于一个人群的生活和语言中所能想象得到的一切。所以,如果较起真儿来,古希腊文明生根于奴隶制度这一史实会让人感觉如芒在背也就不足为怪了。古希腊的文学、雕塑、神话,还有(也许是最重要的)哲学是一笔文化遗产的基础,在我们今人看来,它不仅是西方的,也是世界的。创造这笔文化遗产需要有闲暇,而这闲暇却是靠奴隶的艰辛劳动获得的;一想到这一点,我们的正直马上从心儿里变得岌岌可危,群体的自我价值感随即面临破败。鉴于存在这样的威胁,我们可能会产生否认这一历史真实的想法,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并不因此就可以原谅。
    在古希腊人看来,那些被贬称为“肉体(soma)”的人之所以一辈子苦命,是因为他们根本上是非理性的,就像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第一卷里所阐述的那样。他把奴隶制分为两类,一类是“约成奴隶制”,另一类是“自然奴隶制”。前者只是一种法律存在,战争法是构建这种存在的条件;根据战争法,俘虏只有放弃自由才能保住性命。而后一种奴隶制则是一种本体论条件;在这种条件下,通常存在于自由人生命中的“理性原则”,只会寄寓在主人身上,奴隶身上是没有的。这就更显出我们的自相矛盾。这个信条有两个可怕的后果:第一,它颠倒了道德秩序:它为奴隶设定了一种完全不一样的“目的(telos)”,他们的宿命不是凭自己发达风光起来,而要完全服从主人发达风光的需要。于是,卑躬屈膝、缺乏主动精神等等,在自由人是恶习,在奴隶就是优点。第二,自然奴隶当工匠、做庄园的管家无论展现出怎样的能力,都不能算作具有真正理性的证据,只能算是徒有其表的聪明,善为奇技淫巧之类;这种聪明和一只小狗时而表现出来的聪明差不多。所以,自然奴隶根本没有能力发展最高级形式的友谊,友谊是具有理性的人们的情感交融,这种交融把追求真理本身作为目的。而奴隶是不可能进行哲学思考的。
    有证据表明,当年雅典的知识分子自己也被上述意思搅得心烦意乱。亚里士多德把奴隶分为约成奴隶和自然奴隶就是一个证据;因为经他这么一分,便有了这样一种可能:有些人本质上不是奴隶,可能仅仅因为法律上有约定,才把他变成了奴隶,他也就成了不公正的牺牲品:按照亚里士多德提出的自然主义伦理体系,凡是与自然相对立的都是不公正的。我们在柏拉图的著作《米诺篇》可以读到苏格拉底和一个要被拍卖的奴隶之间有一段逻辑论证式的对话,里面收录了这个奴隶回忆起一个几何学原理的情况——几何学可是古希腊诸科学的巅峰。笔者打算在此后的篇幅里探讨一下我们摁捺不住冲动,否认人类历史上奴隶制真实性所造成的终极后果,探讨一下不承认史实对我们的理性人身份造成的影响。
    否认种种
    形式符号逻辑经常用到否定符;用否定符表达的否认和笔者打算讨论的否认有一定联系。这种联系常常裹着一层神秘色彩,之所以是这样,多半是因为弗雷格和罗素派对相对于自然表达形式而言的、“逻辑上完美的”语言的特殊地位抱有科学主义的偏见。确切地说,为了澄清概念,这种神秘氛围必须被驱散。我们重点研讨的几种否认方式和奴隶制及其历史有关系,而且已经表述得具体而清晰。本文列举了两个颇有教益的例子,一个是南非为粉饰本国靠奴隶制起家的历史做的一些小动作,另一个是否认纳粹对他们视为劣等的民族实施奴役政策直接造成了大屠杀。
    当然,只有疯子才会否认古今伟大的文化和文明历史上都曾经历过奴隶制度。谁要否认纳粹杀害了许许多多犹太人、流动民族、斯拉夫人和波兰人,那他不是全疯,也得算半疯。不过,否认奴隶制和大屠杀的人不是上述意义上的精神失常,因为他们并不否认曾有过奴隶制,(一般说来)他们也不否认被冠以大屠杀之名的事件确实发生过,但是,他们会就这些词义的普遍认同问题提出异议,或者不承认这些词语能够按照必要的精确度加以解释。他们还会否认涉及这些事情的某些事实细节,比如奥斯维辛集中营是用毒气杀人,还是把人活活饿死或枪杀;再比如好望角的奴隶待遇之悲惨是不是和历史学家说的多少有出入。不过,他们更常见的作为是采用令人发指的比较手法,把一些歪曲史实的叙述版本(而绝非校正版)搬出来,否认奴隶制、种族主义和大屠杀的重要性。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指责他们把奴隶制和大屠杀加上括号,然后在括号前面加上一个否定符,就像逻辑学家写的那个样子~(p)或~(q)。其实,笔者今天主要关注的否认者并不用逻辑符号来摆弄道理,他们使用的是自然语言,靠的是嘴巴和笔杆子,还有雕塑艺术、电影和博物馆文物的布局摆放等直观手段。这对其言论的逻辑语法有着不可否认的重要影响,就像语气声调的变化会影响论辩的说服力一样。但是,假如逻辑否定和记忆否定(姑且这么叫吧)不存在任何联系的话,那么我们讨论记忆否定时如何能切中肯綮就不得而知了,而我们在讨论时的确做到了。因为,那些落在逻辑符号学范围之外的东西不仅毫无根据、无效、“模糊”,甚至不像演绎逻辑重言式基本规则那样离谱地荒谬和空洞,而是根本就前言不搭后语,就像一串“咿咿呀呀”。它不只是我们无法接受的一种模态(modality)。它根本就不是人类语言的模态。
    逻辑否定以某些方式表现出与记忆否定相异又相同,我们如果试图以这样的方式进行思考,首先可采取的一个试探性步骤就是留意看看当别人错用了前面的否定符,写成~(p v~p),我们会产生什么自然反应。笔者以为,我们的第一个反应肯定是向他指明,他这个符号用得不对,严格说起来,这样写实际上否认了“排中律”;波形符使用不当,在此与我们用来研究演绎推理规则的整个符号与判断系统的基础相抵触。我们一开始肯定会想他错用逻辑符号并不是有意而为,因为从否定符所属的符号系统看,他对否定符的使用与我们在这种情况和相关情况下遵循规则的做法完全背道而驰;由此,我们完全不用跟他较真。但是如果他固执己见,坚称自己这样用否定符是认真的,那就弄得我们很尴尬。因为从一个层面看,他的行为包含着对一种基本原则的否定,而这个基本原则是理性话语赖以产生的基础,所以我们可以说他是非理性。而换一个层面看,从某种意义上我们又知道他在否认什么,故严格而论,我们不能说他是所言绝非所想。我们的伪逻辑专家所使用的否定与记忆否定很相似,我们不能不假思索地称之为精神错乱,但是要我们说他头脑没问题也于心不甘。因此,它不是临床医师所说的“精神错乱”,而是一种更宽泛的意义。虽然理性时代业已催生了现代科学观,这种广义的“精神错乱”仍未过时,它结合了医学诊断和道德判断。我们关注的几个否认论至少在一点上是相近的:它们都在逼我们为这种词意的转变找出内在一致的合理解释。依笔者看,如果留意一下我们在检验送到跟前的论断合理与否、立论人理性与否的多少有些平淡乏味的操作过程中,是如何选取和排除既定的若干组因素的,就知道我们需要做出这种解释。
    戴维·欧文(David Irving)是澳大利亚的哲学学者,他否认纳粹大屠杀。雷蒙·该塔(Raimond Gaita)准确剖析了欧文的情况;他在确定欧文这类人是否应该被当作狂徒看待的时候,用的是删繁就简之法(Gaita,2000)。笔者认为,该塔走到这一步没有错。不过笔者又认为,要打压欧文否认大屠杀的狂妄,该塔做得还远远不够。他的不足在于他觉得我们要应付的只是欧文之流没有删我们之所删,他的不足还在于不大愿意直白地说:欧文还真有些精神错乱。笔者觉得,为了认识记忆否定和滥用逻辑否定符之间有相似性,既要考察让我们感兴趣的几种否认观点略去不论的东西,也要看看它们纳入讨论的东西。经过这番考察,我们便会看清概念之间辩证性的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在其表现的每个层面上都影响着上述疑难问题。
    伪逻辑专家抛弃的都是逻辑句法的最基本规则。但是,除非他只是在胡乱使用逻辑符号(在这种情况下,逻辑符号在他眼里不算是符号),不然被他略去不论的,恕我直言,都是被他有意抛弃,摞在一边,目的是给非逻辑语境腾出个地方,好让他落得个自在,也为他别有用心地使用逻辑符号多找点自由。也许他是位烹饪大师,拿逻辑符号当秘制菜谱里的原料了。也许他在装神弄鬼,要么他是个骗子,故弄玄虚,让人误以为他搞出一套全新的逻辑体系,比前边的体系都高明。把本例中略去不论的和纳入讨论的放在一起,得到就不只是能力不足了;简直就是对逻辑学这门学问的大不敬。无心也罢,有意也罢,结果都是一样:违反了逻辑规则和标准程序。我们看待违反逻辑规则和标准程序的认真程度,反映出我们对待逻辑的认真程度。至少从这方面说,伪逻辑专家的行为涉及道德。我们珍视的东西,他却示以不敬。
    奴隶监狱
    从某种角度说,把伪逻辑的否认和记忆否认之间的联系表述清晰并不容易;颇像是追寻当代哲学家所谓“薄”例子和“厚”例子之间的联系这样较一般性的困难。笔者并不打算抽象地解决这个难题,因为笔者认为,从抽象角度解决难题的策略必然要拿一串例子兜圈子,而这些例子本身就面目可疑,论到最后必然走向窃取论点(petitio principi)的谬误。① 笔者要做的是集中分析记忆否认的两个具体例子,希望这样操演本身能够说明逻辑符号学如何同结构更复杂的符号学密切结合在一起。
    笔者想首先考察的案例是一座建筑。这座建筑最先是一所关押奴隶的监狱,后来变成提出和制定法律的中心,再后来又变成一座博物馆,主要收藏国外文物。这座建筑是荷兰东印度公司为关押奴隶于1679年修建的,名字几经变更,一开始叫奴隶屋,后来改叫过邮局、最高法院,最后改称文化历史博物馆。1828年以前,这座房子的主要功能一直是关押奴隶,但也兼做妓院,在固定的时间内,在男性奴隶全都出去清理城里的粪便,把粪便倒进桌湾港(Table Bay Harbour)的时候,水手和当地的富贵们可以来这里玩弄女奴。此外,这个地方还做过疯人院。在整个奴隶时代,这个坐落在开普敦的奴隶屋经常关押着约476名奴隶,最多的时候也曾关过1000名奴隶、犯人和精神病患者。
    我们选取思想史上一个自觉有利的观点看,这一结构的重要性,它在我们排列的人类道德进步观念一览图上的地位,似乎清晰得有些炫目。于是,谢尔(Shell)回顾了福柯关于死亡与疯癫在17世纪形成联系的论述(Foucault,1961),以及帕特森把奴隶制比作社会死亡的著名描述(Patterson,1982),激动地指出:关押着奴隶和精神病患者的奴隶屋是“殖民地中心符号,是社会死亡者的停尸房”(Shell,1994,p.177)。
    从这个角度看,殖民者后来的决定,即把清空了最后一名奴隶的奴隶屋改造成殖民地立法会议(Legislative Assembly)——也就是现在的南非议会的前身——随后是最高法院,让我们这些后启蒙时代的人感到匪夷所思。但这是因为我们总是想把从我们自己的哲学文化中生成的观点,强卖给拥有一段不同历史的居民。殖民者选择把先前“未亡人”居住的地方改造成制定和颁布法律的议事厅;他们是理智时代和启蒙时代的过来人不假,但是他们和欧洲及欧洲的海外殖民地的许多同代人一样,从来没有全然融入这两个时代。他们基本上都不是欧洲文化精英,凭他们的智慧不大可能认识到法的精神对于格劳秀斯或孟德斯鸠意味着什么。
    笛卡尔说过:人是一种思想之物(res cogitans),对思想之物来说,认识思想强于认识肉体。那些人好像是被笛卡尔的这番话打动了,不过他们没有赞美理性主义对人类理性之美的洞见,而是不合时宜地把玩笛卡尔派的问题:他们的奴隶和荷兰东印度公司处心积虑使之沦落到跟奴隶差不多的科伊桑族土著人,到底有没有大脑?霍布斯和洛克两人的社会契约论似乎博得了他们的激赏,但不是因为霍布斯和洛克强调了据说把人结合为公民社会的规范性条例纽带,而是因为通过其言论,他们有可能说奴隶和土著民生活在真正意义上的人类社会之外,处于一种“自然状态”。其间的联系显而易见:在哲学文化空间里被弃于叙述之外的东西既能为奴隶制提供一种合理的解释,又能在这个空间里催生出一种关于自然事物和正常事物的观念,这种观念能让奴隶主的后代忘却那段历史,使这一空间的新功能看起来没什么不妥。弃与取的辩证法不会放过抽象的形而上学和社会理论。
    宗教也不会放过。奴隶屋里的奴隶(虽然并不属于占奴隶人口大部分的家奴)还受洗皈依荷兰归正会(Dutch Reformed Church)。但是,加尔文主义的平等内容丝毫没有或者说几乎没有发挥什么作用,殖民者的蓄奴思想没有减弱;在他们看来,蓄奴就是正常的社会生活,是可以接受的。就像谢尔说的,“对于殖民者的生活方式而言,奴隶比加尔文教的基督还重要”(Shell,1994,p.369)。奴隶的确很重要,连奴隶解放,甚至是奴隶解放的苗头,都是引发南非白人集体迁徙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那场大迁徙发生在1834—1938年间,史称布尔人大迁徙(Great Trek),无怪乎安娜·斯蒂恩坎普(Anna Steenkamp)在起草《流浪者宣言》的时候还把它拿出来作为例证。后来在1844年安娜·斯蒂恩坎普这样写道:“让奴隶和基督徒平起平坐违逆了上帝的法则和种族、宗教的自然差异”(Elphick and Gilmee,1979,p.507)。
    奴隶制经过上边的取舍就可以被视为正常,因为它是事物自然秩序的一部分,而奴隶屋收押的是东印度公司的奴隶,所以它是在履行自然秩序的某种职能。立法会和最高法院在制订和实施罗马——荷兰法律时也是在履行类似的职能。所以,把奴隶屋改造成审议法律的场所好像也没什么奇怪。既然这样,无怪乎1838年颁布的正式解放奴隶法案根本没有给殖民思想造成革命性的断裂。这部解放法案颁布之后,1841年又颁布了《主仆令》,为的是把从前的奴隶紧紧地拴在主人身上,特别是农村地区,这个法令让口头合同具有约束力,还严惩逃跑的奴隶。1856年,该法律得到进一步强化,后来演化为《主仆法》,直到1974年才被废黜,其间改头换面,转来转去,存在了130余年。
    毫无疑问,奴隶屋作为治理与法律中心时间不长,却为奴隶屋于1944年顺利破茧化蝶成为文化历史博物馆帮了大忙。当时的大环境让这个变身戏法的效果更上层楼。这个大环境就是:亨德里克·维沃尔德时代的南非种族隔离制度已经站在了权力的巅峰,维沃尔德的种族主义思想紧紧把持着南非的教育,白人寡头集团眼中的高等文化已臻于完美。学校的历史教科书只把奴隶制作为现代南非国家崛起历程中的一个事件。小学生们被灌输了一堆谎话,学来学去,只记得当年的奴隶差不多全是从马来群岛远适南非的外来者,他们的手工技艺深得有品位的奴隶主的欣赏;和美国内战前南方诸州奴隶主对待黑奴相比,南非的奴隶主对待马来亚奴隶已经够慈悲、够温和了。
    在这样宽容的氛围里,奴隶屋改名换姓,变成“文化历史博物馆”,而文化历史博物馆后来又成了一座规模大得多的博物馆——南非博物馆——的一部分;但是管理者还是文史馆自有的小理事会,1964年4月16日这个理事会举行了第一次会议。1966年,文化历史博物馆实际是由它的小管理班子管理,独立运作;1969年,奉行种族隔离政策的南非议会通过了“文化机构法案”(Cultural Institutions Act),宣布这座从前的奴隶监狱、妓院、疯人院为“国家级文化机构”。到这个时候,这座建筑前身的一切看得见的遗迹全都被永久地抹去了。遗迹所在的地方摆上了精美绝伦的藏品,有古老的银器、古玩闹钟、古代的滑膛枪和服饰,让人联想起欧洲典雅华贵的过去。否认的语法形成了,而且很完备,甚至到2003年,人们终于想起这座建筑最初是“奴隶屋”,为此而举办了仪式和展览,明着是要纪念那些奴隶,其实半心半意,着力不多。公众在这里看到的并不是对奴隶的回忆,而是17、18世纪巴塔维亚和开普荷兰式豪华家具,摆放有品位,灯光打得也讲究。仅有墙上解说展品来源的文字提到了奴隶制。就这样,不想要的略去,想要的挑拣出来,几百年间左右逢源,最后的结果就是一种超越记忆否定的否认,凝固成一种观念:拒不承认奴隶屋起源的事实。从技术角度说,这种否认扰乱了逻辑空间,因为它试图颠倒只有在其把逻辑空间一分两半的情况下才有意义的事物的双极真值(bipolar truth values)。因为就其形式而言,事实不过是以这种方式使逻辑空间发生分化的东西。
    形式逻辑学家的作为和博物馆学家的作为有相似之处,但绝对不能夸大。博物馆学家做的事要受一些约束,而逻辑学家则不一定要受这些约束。逻辑学家手里的工具中,只有表达事物内在关系的标记符号是看得见的,而他所关注的,准确地说,也只有事物的内在关系。美学、政治和法学等问题他不必过多考虑,也确实不应该过多考虑。他使用否定符的各种条条框框基本上是一堆废话。可是轮到法国建筑师路易·梯伯尔特(Louis Thibault),情形就不一样了。梯伯尔特把矫揉造作的新古典风格从巴黎学院带到开普(Cape);他用这个风格将奴隶屋正墙装扮一新,好让人打眼一看就觉得最高法院在这儿安家落户正合适。碰到博物馆学家,情况当然也不一样。博物馆学家把物件摆放得好看,为奴隶屋变成文化历史博物馆这个否认历史的操作收尾。他们写下的否定符还一定要用刀刻下来;刻下来的否定符就在一连串外部关系的利齿下存留,而这种关系恰恰是逻辑学家在技术上不用考虑的。
    博物馆里的否认者和他们在政界和经济界的支持者不仅要抵抗完全与其目的背道而驰的社会历史变迁;更要命的是,其目的的逻辑特征,及其外在于理性或最多也只能和理性沾点边儿的地位,恰恰被他们用来维持假象的媒介所遮蔽。他们与之打交道的古董文物,剪裁精细的绣花亚麻,钟表及火镰枪的机械设计,以及自然而然随之而来的协调摆放,所有这些通力协作,足以让人们对欧洲同声赞美某个理性理想的那几百年浮想联翩;而这个理想,如笔者已指出的那样,丝毫没有在思想上触动那些建造了奴隶屋并声称拥有监押于其中的奴隶的那些人。另外,使奴隶监狱最终转变为博物馆的官僚程序和法律程序,以及议会法令、委员会、分管委员会、理事会等一整套制度,让具体制造谎言的学术专家们坚信他们不过是在按既定的规程办事,目的是要让人们保留记忆,而不是销毁它们。因此,他们看不到自己因背离真实而强暴了理性,看不到他们所制造的并不是历史三段论。三段论只要前提是假的,它也就经不起推敲。他们看不到,为了指鹿为马并且言之凿凿,我们就必须,用苏格拉底的话说,反对自己;不仅要说假话,还要对假话深信不疑,使自己处于一种非理性的状态,苏格拉底称之为浑浑噩噩的生活(unexamined life)。
    K5RC02.JPG
    2002年法国巴黎人类博物馆展出萨提耶·巴尔特曼(Saartjie Baartman)遗骸模型,图为参观者在给模型拍照。巴尔特曼,世称“霍屯督维纳斯”(Hottentot Venus),1810年被一个英国海军军医带到欧洲,放在马戏团里当动物展览。2002年,法国自然博物馆投票决定将巴尔特曼的遗骸送还给南非。Francois Guillot/AFP。
    不过,上文提到的对假话深信不疑,和故意说谎还是两回事,因为后者是一种故意的行为,也就是说,是一种理智的行为,而一般认为理智行为是合乎理智的信仰或者承诺的先行者。当然,是按照严格的推理意义,还是按照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对我们的目的而言非常重要的)黑格尔常用的复杂方式来看待理性行为,结果会有差别。但不论从哪个角度看,文史博物馆的看管人和建筑设计者在他们自己及其创造物周围营造起一切正常的错觉,其目的是阻止人们对后一类谎言进行反思。他们通过变换营造出一个保护空间,于是不会有人指控他们是彻头彻尾的骗子,或者常人所说的有毛病或疯子。博物馆变成了一道工事,为他们的行为提供庇护,反过来,他们的行为又加固了这道工事。只要这种平衡能维持不变,博物馆选择表现的一系列历史事件,其表面的逻辑顺序也会保持不变。谁要是质疑了这种表现的正确性,他就必定成为离经叛道的怪人,这种人对于事件的解读是不用理会的。不过,我们下面会看到,被翻了盘的否认例子还是有的。
    否认大屠杀
    从奴隶屋步行不多远就是开普敦大屠杀纪念中心(Cape Town Holocaust Centre)。这个中心建于1999年8月,是非洲第一个也是(截止本文写作时)唯一的一个以大屠杀为主题的纪念中心。奴隶屋和大屠杀纪念中心相距得这么近,让人颇感惊奇。似乎实在的空间和理性的空间正巧在这个地方会聚,就是为了用更生动的方式来显现肯定和否认的辩证;因为,如果文化历史博物馆曾经是一个否认与忘却的实例的话,那么这个纪念中心就是一个肯定和记忆的实例。这里有特里布林卡集中营的模型,有奥斯维辛的照片,还有拍摄成电影的纳粹集中营幸存者的回忆。在这里,对史实的否认没有立锥之地,一件件展品讲述的可怕故事不可能抹掉,先由种族主义神话再到奴役劳动再到“最后解决”的叙事逻辑也不可能打断。如果有人想那么做,他一定要被斥为妖孽;就像20世纪60年代如果一个历史学家对文化历史博物馆描述的南非历史的真实性和说服力提出质疑的话,一定会被奉送大仙称号一样。可这个中心,以及其他为铭记纳粹对人类犯下的滔天大罪而建造的建筑,却不大愿意仅仅以铭记纳粹罪恶为其存在理据。它绝非普普通通的纪念馆;它和文史博物馆不一样,它是讲真话的。但是它又和文史馆一样,用实例阐释了一种意识:它不得不述说的事情的真实性和说服力并不坚牢,不仅经不住正常的时间流逝,也经不住截然不同的秩序的打击。
    2000年1月11日,也就是大屠杀纪念中心开馆不满六个月的时候,伦敦开庭审理了一桩名誉侵权案,提起控诉的是一名男子,他大张旗鼓地质疑纪念中心所描述的事件的通行版本和意义。他坚决不用“大屠杀”这个词,他说描写历史讲究准确,而“大屠杀”这个词对于准确的描写毫无用处。这名男子就是戴维·欧文,他在1996年9月6日状告美国埃默里大学宗教系教授黛博拉·里普施塔特(Deborah Lipstadt)和她的出版商企鹅图书公司。欧文说,里普施塔特在她的著作《否认大屠杀》(1994)里指责他为迎合自己的意识形态和政治议程而歪曲历史事实,并且骂他是骗子,是否认大屠杀的最险恶的吹鼓手之一,由此对他本人作为一名历史学者的声誉造成了损害,破坏了他作为一名著述者的生计手段。
    不过,众所周知,欧文输了官司。审理期间,大家都在焦急等待审理结果,不仅有牵涉此事的犹太人、具有不同意识形态的政治敏感者和专业历史学者,还有哲学工作者。其实,被告里普施塔特的专家鉴定证人之一、剑桥大学历史学家理查德·埃文斯(Richard Evans)在他的著作《捍卫历史》(1997)中认为,后现代哲学的相对化趋势彻底颠覆了客观探索历史事件的观念,在理性空间里打开一条缝隙,让否认大屠杀的话语乘虚而入,对历史学造成种种损害。他试图为他的学科驱邪固本。这桩官司注定要让证据的司法标准和证据的历史标准狭路相逢,这让任何一个哲学工作者都不能不为之吸引,尽管各方都在激昂有余而说服力不足地嚷嚷,案件要审理的是欧文称自己遭人诽谤这件事,而不是历史事实。自然,主审法官查尔斯·格雷先生在长达333页的判决书中所做的结论,并没有打消哲学家的兴致。判决书的结论是这样的:
    本人慌得,无可回避的正确推论是:一、篡改历史记录大部分是有意而为,二、欧文意在按照自己的意识形态信念叙述历史事件,尽管这样做歪曲和操纵了历史证据(Guttenplan,2001,p.283)。
    判决并未避讳一些事实,如欧文写过一系列研究希特勒、戈林、丘吉尔和德累斯顿大轰炸的著作,受到人们的好评;他是公认研究第三帝国军事史的权威;他在法庭辩论中展现出很高的才智和敏锐。但是判决的确在一连串的事件上又加了重重一笔。将所有事情综合起来看,我们会对欧文的判断力得出否定的判断,并且感觉得称他脑子进水、大仙一个已绰绰有余,因为他本来没必要以那种方式否认那些事实,也没权利那样质疑将那些事实说成大屠杀是否合适。
    因此,我们不想把欧文的反潮流立场和上世纪60年代某个假想的历史学者或者博物馆学家反对文化历史博物馆管理者歪曲史实的反潮流立场做比较,即便我们明白,不应该为了避免粗陋相对主义而回避两个逆潮流而动的例子为何会互不相同这样一个问题。这个问题的答案似乎在于两派对有关史实的态度,但是又不能简单归结为:欧文认为某一套事实是真的,而官司里的被告们,比如大屠杀纪念中心的管理者们,和欧文的看法不同。这种争执恐怕还不是反对文化历史博物馆把假象强加给轻信的公众的根本所在。要是停留在这个层面,给人感觉争来争去好像只是讨论专业能力如何。其实事情远比专业能力来得重要,它牵涉到我们处理史料、努力保证史料正确所达致的严肃性。里普施塔特在其著述里批评欧文,因为她认为欧文对待事实极不严肃,竟然到了不尊重史实,不尊重与史实相关的受害者的地步。了解本国奴隶史真相的南非人,对文化历史博物馆的始作俑者也怀有同样的义愤。
    我们根据什么说欧文缺乏20世纪60年代对文史馆的展示提出批评的学者所具有的那种“清醒”呢?至此,笔者的回答应该已经很清楚:一、要看两方立论都吸取了什么,舍弃了什么;二、笔者的方法就这一点多少带有一些辩证的特点。20世纪60年代的批评者考虑并坚持了我们和他认为是“历史真实”的东西,亦即他立足于其间的那座建筑的原初功能和居住者的真实情况。为此,他不一定要了解当时广大公众还接触不到的奴隶制方面的资料,虽然学术研究获得的发现对他而言肯定是很重要的;他只要了解与其同时代、同国度的兼听明达的才智人士普遍了解的知识,并拿出证据证明其正确性就够了。证实就是一种反潮流的做法。为完成这个任务,他必须将那些鼓吹种族隔离的人所施加的压力和偏见抛到脑后,虽然他在论述中要提到他们。
    而欧文的情况就不一样了(不仅仅因为他否认的罪恶和他因否认罪恶而犯下的罪恶不可同日而语),不仅不一样,而且是截然相反。欧文对决定着他的表述的历史真实丝毫不予觉察,他刻意摆出政治上不正确的姿态,而这种姿态使他丧失了对历史真实的识别力。而他要反的潮流,恰恰是能使他看清那些现实和那种表述的“常识”。本案的审理记录显示,② 欧文不仅没有充分的有识之士对希特勒及其纳粹党徒的屠杀行为的普遍认证,也没拿那些正在开展的、可能会转变他的观点的学术研究工作当回事。对这类学术研究,欧文压根儿就不尊重,他的内心反倒很鄙视它,故此他也全然不顾他有责任对钻研学问示以尊敬,而这种尊敬,我们以为,有志于做一名合格的历史学者的人,哪怕是有志于做一名诚实的新闻工作者的人,都应该具备。
    欧文略而不论的东西和拿来讨论的东西,前唱后和,协调动作。他是一名自由作家,这种生计方式决定了他要比专业从事研究的历史学者更关心图书市场的需求,更在意出版商的赞誉,更顾及一般读者,特别是反犹主义者和冒牌历史学者的看法。此外,也许是出于对流行出版市场的职业兴趣,也许是出于个人倾向,欧文还特别留意当代推动希特勒和大屠杀的讨论的政治力量,和国际犹太复国主义运动这类政治集团为了按某些特定方式描述旧事所下的工夫。于是,被取之事和被舍之事互相融合,转化为一种关注与不关注的辩证格局。这促动欧文要就那些让他不舒服而别人并不觉得不舒服的证据提出某些疑问。他深深地怀疑他认定是经过巧诈策划的正统观念,上述的辩证关系决定了他的怀疑会影响他的提问;因此,他的否认以及他为自己的名誉所作的法庭辩护带有明显的偏执倾向。③
    这样描述欧文否认史实,绝非有意对其罪错轻描淡写,而恰恰是要突显欧文立场的概念特征,这些特征有助于我们看清欧文的观点和前边讨论的南非否认奴隶史这一实例之间存在类似性。
    关注、理智和回忆
    关注的概念就像一枚合页,逻辑否定是如何与记忆否定相联系的问题就是绕着这枚合页而转的。关注的概念还有助于说明否认奴隶制、否认大屠杀必然导致的非理性状态。令我们感兴趣的关注和疏忽可能和我们操作逻辑符号的时候防止或引发错误的那种关注或疏忽很接近,但却不等同于后者。正像我们看到的那样,我们在这个活动空间内评价行为是理性或非理性时,最重要的是看清醒还是不清醒,以及是否认真对待一门正规学科的规范,认识其重要性。本文并不是在计较一个小疏忽,而是在讨论故意将关注从逻辑的基本要求上引开,引向和基本要求无关的东西上面。但是,在前边的例子中,我们一直在谈某种人工的、任意性的符号工具,所以相关问题的道德维度很难明确下来。不过,符号标记不会因为形式可能不同而不承载排列它们时所带有的预期。④
    这些预期会削弱康德称为“判断力”的话语,尤其是在对话者与我们旗鼓相当的时候——这时,言语传达出我们要准确表达的期望和决心。我们在前一章讨论过苏格拉底式辩论的结构,这种辩论就属于这一类对话。大家已经注意到,我所说的真诚约束(sincerity constraint)是这种辩论的首要条件。而现在,这个条件又是以三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关注焦点为依托:每个参与辩论的伙伴必须注意各自言辞的客观意义,必须注意其对话人的言辞和用意,必须留意对于这些意义是否存在主观认同。所以,第三个焦点是回记性的,它的作用就是充当其他两个焦点之间的纽带联系,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使辩证活动成为理性活动的独特范式。在这种活动中,参与者把自己呈现给自己,同时也呈现给其他参与者;双方观点的发展由此成为在每个参与者看来始终存在的现实;黑格尔显然为这种方式所深深吸引了,他对那种方式的兴趣尤其反映在他对《巴门尼德》的解读里。佛教的坐禅者常试图把自己每次呼吸的瞬间呈现给自己。他知道,自己只有用心注视吐纳气息的整个过程,才能做到这一点。坐禅者的做法也许和上述的情况有些异曲同工之处。
    凡是道行深厚的坐禅者都知道,用心注视,并非在于细想呼吸的过程,而在于省察(watchfulness),这是一种直接的、无中介的活动,比方说在大脑中想象呼吸;而一旦思绪飘移,开始思考和呼吸相关的其他事,比如呼吸的生理成因、化学构成,或者思考某些外部事物,这个活动还能把思绪轻轻拉回省察的状态。因为坐禅的目标不是要在一系列的思考推理中得到一个结论,或者在一连串的联想中达到一个令人满意的目的,而是要获得足以驱散错觉的颖悟。难怪西蒙·威尔(Simone Weil)认为关注是理解图像和符号的方式,不是靠解释,而是靠注视,“直到突然间灵光闪现,豁然开朗”(Weil,1948)。同样,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Investigatrions)一书中想用“不要想,要看!”(Don't think,but look!)这个祈使句概括语言哲学的本质论(Wittgensten,1958)。两位哲学家不约而同地间接提及一种态度,它为理智注入了能量,并引导着理智;因而有了它,我们才不会被构成非理性的那种特殊的忘性攫住,从这个意义上讲,态度不同于思考推理过程,但又是思考推理过程所固有的。而且,这种态度似乎属于态度现象学,因为它有一个特殊的道德特征,之所以特殊,不仅是因为接受和拒绝它,如前所述,肯定都是有意而为,于是招来那些粗陋的赞扬和指责;还因为我们——简直是偏心眼儿地——一方面格外看重养成这种态度,就好像家长对智残的婴孩格外关照;另一方面又害怕没有这种态度,比如说碰到一个纳粹官吏不假思索参与屠杀几百万犹太人这样的事。
    笔者觉得,不假思索就是欧文和否认南非奴隶制的人的共同特点。他们的错与其说是对他们想要否定其历史的那些人抱有错误的认识,不如说是他们,确切地讲,根本没有考虑那些人。之所以没有考虑,是因为他们不愿意注意,也就是不想理会那些人的存在。按照西蒙·威尔可能同意的方式来评述这个事情,欧文和南非的奴隶制否认者面对奴隶和被害犹太人的记忆缺少谦逊的态度,不肯正面承认奴隶制和大屠杀是卑鄙的。可这样一来,他们贬低了自己的理智,继而贬低了自己,最后做了自己想避开不提的罪恶的牺牲品。而随后他们遭受的羞辱和精神病患者遭受的羞辱差不多,也就没什么奇怪了。
    羞辱可以采取各种形式,羞辱的程度也有差别。被关进一所精神病院是一种羞辱,而住在精神病院的大墙内还会受到程度不同的进一步羞辱。穿束身衣、吃脑叶纤维阻断药、被关到“隔离病房”等等,被我们认定为疯子的人可能会遭这些档次不同的羞辱。即便是比较仁慈的社会,也会动用这些羞辱办法;使用它们时,并非刻意施加惩罚,而是要为精神病患者治疗,并保护其他人,以及精神病患者自己,不受精神病患者的伤害。我们希望救治并保护的患者是有尊严的,但如果不在某种程度上无视他们的一部分尊严,上述目的就无法实现(至少从医学发展的现阶段情况看是这样)。这是一个大家不愿意接受的结论,因为在西方文化中,医学研究和实践数百年来处于净化的、价值中立的、科学主义的氛围中,使得我们习惯性地相信,尊严、羞辱这种负载着价值的概念即使对于精神病学这样的医学分支也是格格不入。这种观念肯定是受了误导。治疗精神错乱和治疗肺炎大不一样。如果某人被诊断为精神病,我们会合乎逻辑地认为他这个人,他的道德行为能力和理性判断力,受到了严重损害,而不只是这个或那个身体器官。我们不会指望精神病患者和神智健全的人一样,也正因为这一点,我们不会把精神错乱者看成是有理性、讲道德的人。
    笔者想再次强调一下,笔者的意思不是说戴维·欧文和他的追随者,还有南非否认实行过奴隶制的那些人,都应该被关进精神病院。但是如果他们对历史真实的可恶疏忽成了令人发指的非理性的典型(希望我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对于该如何回应其疏忽这一道德问题,我们不能回避。不予理睬本身就是对他们的一种合理回应。对否认史实的人就应该给他们来个不理不睬;对他们不能像对待参与理性争论的伙伴。黛博拉·里普施塔特实际就是这么做的,欧文案审理过程中,她就是不出示任何证据。如果她出示了证据,可能会招来欧文的诘问,两方遭遇的过程中,她也许就会同欧文争论否认史实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陷入争论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因为如果是跟对方较较真儿,好好理论一番,那就得稍有一点想象的胸襟,费真功夫钻进“会话者”的观点里面,也就是设身处地跟着他的思路走一遭。那样一来,我们就可能被我们所谴责的邪恶所毒害;不论做何考虑,保持思想开放也好,避免偏见也罢,我们都不应该那么做。从另一个方面看,我说的不予理睬是一种惩罚,这种惩罚自有它的厉害。不予理睬抑制了发言并获得我们精神同胞理解的需求,这种需求的强烈程度不亚于任何其他的需求;它还抑制了我们想让别人把我们认作理性人和真理之友的欲求。因此,选择把某个人赶出理性话语的圈子丝毫不比选择去讨论奴隶制和大屠杀这类问题缺少严肃性。我们应该知道我们要做什么。作为哲学工作者,那种责任必须是以这样一种方式体现:深入理解我所说的排除与收纳的逻辑辨证论的逻辑形态。
    注释:
    ① 将试图证明的结论设为立论里的一个前提,此为“窃取论点”。
    ② 其实,欧文没有历史学专业的学位,甚至连个大学学位都没有。在审理其名誉损害案时,欧文在作总结陈词时提醒格雷法官注意:他是“野路子的史学家”,而“野路子的史学家都是从最原始的记录做起,他们的任务不同于坐在摆满书籍的书房里的正规学者和研究者,后者可以随手从书架上抽出几部参考书看看,参考书都是大字体印刷,翻成了英语,附有索引,查起很方便,书里还有精美的插图供参考”(Counsell,2000a,pp.37—38)。
    ③ 譬如,欧文向法庭作开庭陈辞时声称:“被告决意要毁掉我的事业,恣意败坏我作为历史学者的合法性,他们不是孤立行动。我恳请法官大人记住这句话。为了分毫无差地实现打击我这个目的,他们开展了有组织的国际性活动”(Counsell,2000b,p.21)。
    ④ 这当然不是要否认这样一种实际情况:某一种符号比另一种符号能更清晰地表达逻辑关系,而不仅是使用起来更方便。


【参考文献】
    [1] COUNSELL 2000a.Transcripts from the trial of David Irving,Harry Counsell and Company,Clifford Inn,New Fetter Lane,London EC4.Day 32.13 March.
    [2] COUNSELL 2000b.Transcripts from the trial of David Irving,Harry Counsell and Company,Clifford Inn,New Fetter Lane,London EC4.Dav 1,11 January.
    [3] ELPHICK,R.AND GILOMEE,H.,eds,1979.The shaping of South African society 1652—1820.Cape Town:Longmans.
    [4] EVANS,R.J.1997.In defence of history.London:Granta.
    [5] FOUCAULT,M.1961.Histoire de la folie à l'K5RC03.JPGge classique.Paris:Gallimard.[Madness and civilization:a history of insanity in the age of reason.New York:Vintage,1973].
    [6] GAITA,R.2000,A common humanity.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
    [7] GUTTENPLAN,D.D.2001.The Holocaust on trial.History,justice,and the David Irving libel case.London:Granta.
    [8] LIPSTADT,D.1994 Denying the Holocaust.London:Penguin.
    [9] PATTERSON,O.1982.Slavery and social death:a comparative study.a compar-arative study.
    [10] 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1] SHELL,R.C.H.1994.Children of bondage:a social history of slave society at the Cape of Good Hope 1652—1838.JOhannesburg:Witwatersrand University Press.
    [12] WEIL,S.1948.La pesanteur et la grK5RC03.JPGce.Paris:Plon.[Gravity and grace.London:Routledge,1952].
    [13] WITTGENSTEIN,L.1958.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Anscombe,G.E.M.and Rhees,R.eds,Anscombe G.E.M.trans.Oxford:Basil Blackwell.^

返回2007年12期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