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苏格兰独立倾向的历史与现状
王业昭/孙德刚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2007年08期
【原文出处】《国际资料信息》(京)2007年5期第12~14,43页
【作者简介】王业昭,孙德刚,皖西学院外语系、上海外国语大学中东研究所。


    众所周知,英国的全称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其中大不列颠包括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作为联合王国的一个重要成员,苏格兰在历史上也曾是一个独立的国家,且与其近邻英格兰冲突不断,导致了一系列血腥战争。18世纪初,苏、英双方都意识到紧密的政治、经济联合会给彼此带来更多的益处,于是便诞生了1707年的《联合法案》(Act of Union)。1707年5月1日,《联合法案》正式生效,苏格兰结束独立状态,与英格兰合并组成大不列颠王国。虽然合并后苏格兰结束了主权国家的状态,但她一直保持着相对的独立性,仍保留了自己的司法制度和宗教社区。近些年,苏格兰要求独立的民意持续走高。2006年10月27日到30日,英国权威民调机构ICM公司电话采访了1002名苏格兰成年人,结果显示51%的受访苏格兰人倾向于独立,只有39%的人赞成维持现状,而其余10%的人没有表态。这是自1998年苏格兰议会成立以来,首次有超过半数的苏格兰受访者支持独立。① 苏格兰真的能够脱离联合王国而独立吗?我们不妨首先从苏、英联合的过程来寻找线索。
    一、一波三折的英苏“联姻”
    苏格兰位于欧洲北部大不列颠岛的西北部,在历史上曾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公元9世纪,苏格兰基本完成统一。回顾历史,苏格兰与英格兰的联合还要追溯到1603年,当时的英伦半岛因为追随新教而与天主教廷决裂。接受新教信仰的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也因担心继承人的问题引起宫廷斗争,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丈夫,终身未嫁。临终前,伊丽莎白一世将王位传给年幼的詹姆斯,而詹姆斯的母亲玛丽是名义上的苏格兰女王。② 这样,詹姆斯就同时成为苏格兰和英格兰两个国家共同的国王。苏格兰称其为詹姆斯六世,英格兰则称其为詹姆斯一世。不过,1603年苏、英联合的范围仅限于王位的联合,在法律、政治制度、教会等方面,苏、英仍然是各自为政。詹姆斯的地位也只相当于一个教会首领同时拥有两块封地,英格兰和苏格兰实质上还是两个独立的国家。尽管詹姆斯也曾努力去建立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大不列颠王国,实际上却根本没有做到。但不管怎样,苏格兰和英格兰在形式上建立起了一个联合王国,为两者1707年的真正合并拉开了序幕。
    在英格兰与苏格兰形式上联合后的一个世纪里,虽然在克伦威尔时期、复辟时期,英、苏的联系有所加强,但两国实质分裂与对立的状况没有发生根本改变。到了18世纪初,英、苏联合的形势出现了转机。1700年,安妮女王的最后一个孩子夭折。这意味着,一旦安妮女王驾崩,苏格兰和英格兰就没有了共同的元首,两个国家这种形式上的联姻也将告吹。王位继承问题给苏格兰带来空前危机,如果解决不好,苏格兰极有可能发生内战,并导致英格兰的入侵。而从当时英、苏的实力对比上看,英格兰一旦入侵,战胜苏格兰肯定在情理之中。但另一方面,英格兰也有自己的顾虑。如果已经新教化的苏格兰选一个天主教徒做国王,这无疑会使她成为欧洲大陆天主教势力的前沿阵地,那样对英格兰也极其不利。在这种情况下,英、苏的上层统治阶级都赞成两国之间进行实质上的联合。这样,在安妮女王的支持下,从1701年起,两国的政治家又一次坐到谈判桌前讨论联合的事宜,并最终于1707年签署了《联合法焦》。虽然《联合法案》在苏格兰国内遭到强烈反对,但在共同的政治、经济等利益驱动下,《法案》还是在苏格兰议会获得通过,5月1日正式生效。《联合法案》规定苏格兰与英格兰合并以建立一个统一的大不列颠联合王国(Kingdom of Great Britain),但王国的议会只是扩大了的英格兰议会,原来的苏格兰议会已于3月26日解散,和英格兰议会合并为单一的大不列颠议会,苏格兰派45名下院议员和6名上院议员加入。③ 在行政上,苏格兰地区的管理工作全都移交到位于伦敦西敏市(Westminster)的单一国会来执行,该地的权益则通过国会里部分席位由苏格兰人担当来实现。这样,苏格兰与英格兰正式合并,完成了“婚礼”。今年5月1日正好是他们的300年“结婚”纪念日。
    1707年的英、苏合并意味着苏格兰放弃了自己的独立,也可以说是被英格兰所兼并。所以《联合法案》当时在苏格兰国内遭到大多数民众的反对,苏格兰议会收到了许多反对合并的请愿书,随处可见抗议合并的游行。但客观分析,苏格兰放弃独立,并入大不列颠在很大程度上是自愿的,因为与英格兰合并会对其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首先,苏、英间的关税、贸易壁垒被解除,这当然能促进相对落后的苏格兰的经济发展;更为重要的是,随着18世纪后英国海外殖民地的不断扩展,苏格兰也同时获得了这些海外市场和殖民利益,这些都直接推动了苏格兰人放弃自己的政府而自愿加入联合王国。④ 历史也证实了这一点,合并以后,苏格兰在1730至1800年间迎来了自己发展的辉煌时代。这个时期,苏格兰不仅在经济上飞速发展,在其他社会领域也都欣欣向荣。苏格兰人的骄傲,他们伟大的哲学家休谟和经济学家亚当·斯密也都诞生在这个时代。
    二、苏格兰议会的“复活”
    从上述合并过程可以看出,大不列颠联合王国完全是以英格兰为蓝本建立起来的。虽然合并推动了苏格兰政治、经济等各个方面的巨大发展,但她在合并前毕竟是一个拥有独立司法、行政的主权国家,也是一个从14世纪起就拥有民族认同感的国家。正是基于这一点,尽管合并后苏格兰取消了自己的基本法,但有两项保留:新体制必须具有两国的特性,不能就是英格兰原有的,要加入苏格兰的成分;苏格兰保留自己的民族法和宗教。⑤ 这样,即使在与英格兰“联姻”之后,苏格兰仍然保留着很大的独立性和鲜明的民族传统。
    18世纪后,在工业革命推动下,大英帝国进入了她的全盛时期,苏格兰人借船出海,跟在英格兰人后面享受着“日不落”帝国的荣耀。但进入20世纪后,英帝国开始走下坡路,而现代的苏格兰民族独立运动也正始于20世纪初。1921年,苏格兰国家联盟在伦敦成立,1928年,苏格兰民族党成立,其创始人麦克迪米德(MacDiarmid)是一位用苏格兰语写作的诗人。但第二次大战的爆发使得全体英国人放弃了民族之争,共同抗敌。战后,随着大英帝国的衰落,其在全球范围内的政治、经济影响力与往昔已不可同日而语,苏格兰人对于大不列颠的忠诚此时更加动摇,英格兰、苏格兰之间的“婚约”好似也要走到尽头。⑥ 苏格兰人在战后轰轰烈烈的民族解放运动影响下,对于本民族文化、身份的认同感也日趋增强。20世纪60年代后期,北海油田被发现,这让苏格兰人在经济上有了更多的资本要求独立。1974年,主张苏格兰独立的苏格兰民族党破天荒地在英国议会拿到七个席位。
    1979年,对苏格兰独立持坚决反对态度的铁娘子撒切尔夫人上台执政。她曾说过:“从人口和经济等各方面来综合评判,联合王国理应由英格兰主导。苏格兰人当然也有自己的民族自决权,但其前提应该是继续成为大不列颠联合王国的一员,而不是独立。”⑦ 苏格兰独立运动也受到一定挫折。但撒切尔夫人同样不能无视持续升温的苏格兰独立热潮,保守党政府提出一个妥协方案,即允许苏格兰拥有地区议会,但是中央政府保留取消该议会的权力。这一方案遭到苏格兰民族党极端独立分子的反对,但还是被大多数苏格兰政党所接受。1997年,布莱尔所领导的工党上台执政,苏格兰的议会重建有了实质性进展。同年9月,在苏格兰举行的一次全民公决中,74%的人投票赞成设立苏格兰议会,1998年《苏格兰法案》获得通过。1999年5月,苏格兰举行首次议会选举,产生了129名苏格兰议员,任期四年。至此,苏格兰议会控制了苏格兰地区除国防、外交、税收权力之外其他的一切权力,苏格兰议会在“死去”近300年后重新“复活”。
    三、苏格兰难以自立门户
    面对着苏格兰日趋高涨的民族主义情绪,英格兰人又是如何看待呢?2006年11月26日,英国《星期日电讯报》公布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不光是过半数的苏格兰人(52%)支持苏格兰完全独立,而更多的英格兰人(59%)也希望苏格兰走开。60%的英格兰选民抱怨苏格兰人均占有的公共开支过高,英格兰和苏格兰应成为两个独立的国家。⑧ 这项民调更具有震撼性,英格兰人对于苏格兰独立的支持率居然更高。这样,表面上看来,苏、英双方的民众都已厌倦了这段“婚姻”,“分手”也就显得合情合理,但事实却远非如此。
    2007年1月16日,针对苏格兰民族党等政党企图通过公投来决定苏格兰是否脱离大不列颠王国的要求,英国首相布莱尔在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他怀疑有些民调能够反映真实的民意,无论过去还是将来,统一对英格兰、苏格兰都是好事,也有利于英国的发展。布莱尔还强调,分裂是倒行逆施,不符合21世纪潮流。仅公投本身也会挫伤外界对英国经济的信心。⑨ 布莱尔的讲话表明了英国政府对于苏格兰独立的态度,也显示了英国政府维护联合王国统一的决心。
    在苏格兰方面,虽然北海油田使得她有了更多的经济资本去要求独立,但其现实的经济、社会状况决定了她还很难离开联合王国。苏格兰有大量的社会问题需要联合王国的帮助。例如,苏格兰儿童贫困率在欧洲是最高的,有1/3的孩子要靠政府福利来养活。另外,尽管英国政府在医疗卫生上每年对苏格兰的投入要比在英格兰高26%,苏格兰部分地区的医疗卫生状况仍然相当滞后。⑩ 鉴于这些事实,二战后,苏格兰民众对于独立的热情持续升温也只能反映出他们对于自己身份的定位在逐渐发生着变化。
    自加入大不列颠联合王国后,苏格兰人一直都面对着这样一个问题——如何去界定自己的身份。这里所谓身份(identity)实际上是指文化与心理层面的内容,它借助外来因素来完成自身的建构。身份有个人和集体意义之分,并在社会心理层面形成一种归属感和行为感。个人身份(individual identity)回答的是“我是谁?”的问题,集体身份(collective identity)回答的是“我们是谁?”的问题。苏格兰人在回答“我(们)是谁”的问题时面临着多重选择:苏格兰身份?不列颠身份?双重身份?还是其他选择?表1(11) 是1992—2001年间研究机构对于他们对自己身份界定的问卷调查,虽然数据只截至到2001年,但其所反映的趋势没有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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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表可以看出,在被调查者中,仅认同苏格兰身份的比例在上升,而对于大不列颠身份的认同比例则相应下降。但同时,仅认同苏格兰身份的比例最高也只是37%。即便在只认同自己苏格兰身份的被调查者中,是不是他们都完全支持苏格兰脱离大不列颠联合王国?表2(12) 即是对于那些只认同自己苏格兰身份者的问卷调查,从中可以清楚地发现完全支持苏格兰独立者在他们中间也同样不占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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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2中的SNP即指苏格兰民族党(Scottish National Party),它的宗旨就是谋求苏格兰的完全独立,也是在要求独立的政党中最有影响力的一个。1998年通过的《苏格兰法案》规定了苏格兰议会共有129名议员,其中73名按照选举区选举产生,另外56名按政党得票比例分配。1999年5月进行了苏格兰议会的第一次选举。结果是:工党获56%;苏格兰民族党获35%;保守党获18%;自由民主党获17%;独立选举人获3%,(13) 苏格兰民族党不居于主导地位。在2005年的英国大选中,SNP在苏格兰人中也仅获得17.7%的选票率,在英国议会下院中59个苏格兰席位中也只占6席。近几年,苏格兰民族党在苏格兰的支持率有所上扬。英国媒体分析说,苏格兰民族党和执政的工党在独立问题上针锋相对,实际上是为2007年5月举行的苏格兰议会选举造势,目的就是取代工党获得苏格兰议会的控制权。
    综上所述,苏格兰当前所谓的独立愿望只不过是为了争取更多的自主权。如果现在真的让苏格兰完全独立,相信苏格兰人自己比谁都不愿意,他们的独立情绪无非是苏、英“婚姻”中出现的一些小插曲。苏格兰难以自立门户。
    注释:
    ① 中新网2006年11月3日电,http://www.chinanews.com.cn/gi/news/2006/11—03/815165.shtml.
    ② 伊丽莎白一世同玛丽女王同是亨利八世的女儿,但她们是同父异母的姐妹,参见计秋枫,冯梁:《英国文化与外交》,世界知识出版社,2002年,第52—53页。
    ③ Ferguson, Scotland's relations with England: A survey to 1707, Edinburgh, 1977.p.13.
    ④ Whatley, C.A., Scottish Society 1707—1830.Beyond Jacobinism, Towards Industrialization,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2000,p.49.
    ⑤ Rosalind Mitchson, A History of Scotland, Methuen, 1970,p.156.
    ⑥ Morley, David and Robins, Kevin, British Cultural Studies: Geography, Nationality and Identit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Inc., New York, 2001,p.105.
    ⑦ Margaret Thatcher, The Downing Street Years, Harper Collins Publishers, 1993,p.624.
    ⑧ http://www.southcn. com/news/international/society/200611270419.htm
    ⑨ 刘浩:苏格兰独立太“疯狂”分裂是倒行逆施,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7—01/18/content_5619597.htm.
    ⑩ Graham Leicester,“The state of Scotland: A nation once again?”The Economist, London: May 1, 1999. Vol.351, p53.
    (11) Ross Bond and Michael Rosie, National Identities in Post-Devolution Scotland, http://www.institute-of-governance.org/onlinepub/bondrosie.html.
    (12) Ross Bond and Michael Rosie, National Identities in Post-De-volution Scotland, http://www.institute-of-governance. org/onlinepub/bondrosie.html.
    (13) 莫纪:“英国扩大地方自主权改革”,http://www.e-cpcs.org/yhyj_readnews.aspx?id=689&cols=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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