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论二战前后法泰两国的领土争端与谈判
刘莲芬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2007年01期
【原文出处】《东南亚研究》(广州)2006年4期第63~67页
【作者简介】刘莲芬,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副教授,云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世界史专业2002级博士生。贵阳 550001
【内容提要】法国在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攫取了大量泰国领土。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泰国乘法国在欧洲败亡之际,在日本的帮助下收复了部分割让给法属印度支那的失地。法国临时政府在二战结束后要求归还这些领土。双方为此举行谈判。由于法国实力衰落以及美国对法、泰两国的重要影响,美国在法泰谈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France seized a lot of territories in Thailand from late 19th through early 20th century. During World War Ⅱ, with the assistance of Japan, Thailand took the occasion of French submission to Germany and regained some parts of the lost territories. However, the French government claimed the ceding territories as soon as the war ended. France-Thailand negotiations on the disputing areas lasted more than one year and the United States played a significant role.
【关 键 词】法泰领土争端/1941年法泰条约/战后法泰谈判France-Thailand Territory Dispute/France-Thailand Treaty of 1941/France-Thailand Negotiations after World War Ⅱ


    [中图分类号]D856.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099(2006)04-0063-05
    法国从19世纪中叶开始侵略越南和柬埔寨,1887年10月建立印度支那殖民地。它以此为基地,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蚕食鲸吞了泰国的大量领土。二战初期,法国败降于德国。泰国乘机要求法国维希政府调整泰国与法属印度支那边界,收复失地。双方为此发生军事冲突。在日本的调停下,泰国与法国维希政府于1941年5月9日签订条约,收回部分失地。戴高乐领导的自由法国运动和法国临时政府均不承认该条约,在对日作战结束后要求泰国归还割让的印度支那领土。法泰就印支领土争端举行谈判,美国在谈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内世界史学界对战后初期的法泰领土争端与谈判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本文对这个问题作初步探讨,以此求教于学界同仁。
    一 法国蚕食鲸吞暹罗领土
    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法国为扩大印度支那殖民地,从暹罗①攫取了大量土地。
    法国对暹罗土地的蚕食从柬埔寨开始。暹罗位于中南半岛的中部,东边有近邻越南,西边与缅甸毗邻。位于暹罗和越南之间的柬埔寨和老挝在近代历史上一直是暹罗和越南反复争夺的地区。19世纪60年代初,暹罗拥有柬埔寨宗主权。1863年,法国强迫柬埔寨签订条约,把柬埔寨变为保护国。由于暹罗不断抗议,法暹于1867年签订条约,暹罗以放弃对柬埔寨的宗主权为代价获得马德望和暹粒。到19世纪80年代,暹罗拥有柬埔寨西北地区以及老挝的宗主权,并得到法国的承认[1]。
    法国完成对越南的侵略为其进一步侵占暹罗领土提供了条件。它从19世纪40年代开始侵略越南,通过1862年和1874年与越南签订的两个《西贡条约》占领了越南南圻②。1883年8月,法国威逼越南签订《顺化条约》,把越南变为保护国。此后,法国以越南为基地,借口继承越南对老挝的宗主权,积极向西扩张。当时暹罗与老挝、老挝与越南之间没有明确的边界,有利于法国侵占暹罗领土。
    1893年,法国为吞并湄公河东岸暹罗拥有宗主权的老挝领土,挑起事端、步步进逼。4月,法军兵分三路侵入老挝。7月,法国军舰不顾暹罗军队的阻拦,兵临首都曼谷,封锁暹罗海岸。英国虽在暹罗拥有重要利益,但不愿同法国发生冲突,不仅不支持暹罗的抵抗,还一再劝说它接受法国的条件。暹罗既无力抵抗,又得不到英国的支持,只得接受法国的全部要求。两国在1893年10月3日签订条约,规定:湄公河左(东)岸地区和湄公河中所有岛屿割让给法国;暹罗政府不能在马德望省和暹粒省以及湄公河右(西)岸25公里内建立军事设施[2]。
    为侵占更多的暹罗领土,法国继续利用1893年条约的规定制造事端。法国的重要措施之一是利用该条约附件第四条,即“暹罗政府应将不管何种原因而被扣留的所有法国臣民、安南人、湄公河左岸的老挝人以及柬埔寨人交给法国驻曼谷公使或在边境的法国当局处理;暹罗政府不得阻挠这一地区的旧居民返回左岸”[3]。驻曼谷的法国领事把暹罗领土上来自湄公河东岸的所有越南、老挝和柬埔寨的移民及其后裔以及当地华人都登记为法国侨民,受法国保护。这一措施直接威胁暹罗的独立。法国殖民当局还在1893年条约规定的非武装区挑起事端,在两国边境地区制造摩擦。暹罗为此不得不同法国举行多次谈判,以牺牲领土来换取法国在治外法权上的让步。在1902年10月签订的《巴黎协定》中,暹罗把湄公河右(西)岸领土莫卢波雷、洞里勒普和巴沙割让给法国,保留对湄公河右(西)岸琅勃拉邦地区的名义主权。但法国国民议会中的殖民主义者借口暹罗在领土问题上“让步太少”而拒绝批准该协定。在1904年2月13日签订的协定中,暹罗除了割让1902年协定涉及的领土,还割让了克腊特、丹赛和湄公河右(西)岸的琅勃拉邦,完全放弃对琅勃拉邦的主权。1907年3月23日,两国在曼谷签订协定,暹罗把马德望、暹粒和诗梳风割让给法国,法国把丹赛和克腊特还给暹罗[4]。
    法国通过1893年条约、1904年和1907年协定,从暹罗攫取了大约25.65万平方公里土地[5],是近代史上割占暹罗领土最多的国家。它割占湄公河西岸土地,通过歪曲条约独占了湄公河的所有权,使暹罗和法属印度支那不能完全以湄公河为界,而且作为两国边界的湄公河段不遵从国际主航道原则,既威胁暹罗的安全,又不利于暹罗利用湄公河。暹罗痛恨法国的强盗行径,对它与法属印度支那的边界一直不满,多次谋求按照国际惯例调整边界。在法国强大的时候,暹罗只能谋求对不合理的边界作某些调整;一旦法国衰落,暹罗就寻机收回领土。
    二 二战期间的法泰领土争端与1941年《法泰条约》
    1910年至1925年在位的暹罗国王瓦栖拉兀提倡以“国王、国家、宗教”为内容的暹罗民族主义。披汶·颂堪在1938年12月担任暹罗总理后,继承了瓦栖拉兀的许多思想,推行民族主义的经济、文化政策,宣扬佛教和军国主义。披汶政府在对外政策上要求收复法国割占的领土,宣扬泛泰主义,把国名改为“泰国”,宣称泰国是所有“泰”民族的天然祖国,试图建立大泰国[6]。泰国民族主义者从1939年到1940年多次举行示威游行,要求收回失地。因此,泰国在1939年同法国谈判《互不侵犯条约》时提出调整边界的要求。1940年6月,两国签订《互不侵犯条约》,约定根据主航道原则重新划定湄公河河界,该线以西的领土属于泰国,两国组成联合委员会划定边界[7]。
    1939年9月,欧洲战争爆发。法国迅速溃败,于1940年6月向德国投降,成立维希政府。日本乘法国维希政府无力东顾之际,迫使它允许日军进驻印度支那北部。泰国政府也决定利用这一时机从法国手中尽可能多地收回过去被法国掠夺的领土。1940年9月11日,泰国向维希政府提出了批准《互不侵犯条约》的条件:(1)以主航道原则划定湄公河界,解决6月12日交换信件中规定的所有其它重要管理问题;(2)同意把湄公河作为两国从北到南直至柬埔寨边界的国界,把琅勃拉邦和巴塞对面湄公河右(西)岸的领土归还泰国;(3)“万一印度支那主权发生变化”,把泰国割让给法国的所有印度支那领土归还泰国[8]。维希政府拒绝了泰国的新要求,泰法领土争端一触即发。
    随着日本侵略的扩大,亚洲局势日趋紧张,泰国因其地缘位置成为亚太地区的战略要地以及利益相关国家关注的重要对象。美、英、日等国由于实力对比、战略处境以及在东南亚的利益不同,对泰法领土争端作出了不同反应。美国由于尚未参战,力图在远东维持现状,坚决反对泰国的要求[9],并于1940年10月拒绝交付泰国购买的10架军用飞机。英国是东南亚的重要殖民国家,其殖民地缅甸和马来亚均与泰国相邻,泰国的安危直接关系到英国东南亚殖民地及英国同其自治领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海上交通安全。英国为了拉拢泰国,支持其要求。日本则因重视泰国在东南亚的重要战略位置及其丰富的战略资源,支持泰国。当时的形势有利于日本干预泰法领土争端,因为法国败降使得英国独自在欧洲对付德国的侵略,无力在东南亚同日本展开有力竞争。泰国政府为取得日本的支持,承诺“将允许日军通过泰国领土……将考虑提供日军利用其领土必需的物资……同意向日本供应它需要的原料。”[10]
    1940年11月,泰法爆发军事冲突。双方的陆海空军在边境线上全面投入战斗。泰国军队在1941年1月越过边界进入柬埔寨和老挝,但1月17日在强岛附近的海战中惨败[11]。在日本的干预下,双方于1月28日全面停火,31日在停泊于西贡河上的日本巡洋舰“名取”号上签订停火协定。
    日本和英国都力图通过调停这场冲突来对泰国施加影响。日本积极支持泰国,目的是向维希政府施压,迫使它在法属印度支那让步,同时赢得泰国好感以便在泰国获得军事基地和原料。11月21日,日本政府通过《与调解泰国恢复失地相关的对泰及对法属印度支那施策文件》,决定帮助泰国恢复失地[12]。它在泰法冲突期间向泰国提供飞机和各种武器。1941年1月20日,日本外相松冈洋右因担心泰国败北和英国插手,正式向泰、法提出调停。英国完全清楚日本的目的,但由于缺乏实力,只好争取美国一道支持泰国的领土要求,争取法国对泰国作出让步,但收效甚微。
    维希政府处境困难,既得不到英美的物质援助,又面临日本的压力,但拒绝向泰国作出实质性让步。法国原本希望美国或英美一道调停这场冲突。日本则采取先发制人的手段,声称不能“容忍英国牺牲日本来干涉泰国事务”,指责英法试图共同削弱日本在泰国的地位。法国不得不接受日本调停[13]。
    1941年2月7日,法泰两国在东京举行谈判。泰国以为日本可以帮助它收复全部失地,提出了包括老挝和柬埔寨的领土要求,被维希政府代表断然拒绝。双方互不让步。2月17日,日本提出解决方案,内容为:(1)把泰国要求的湄公河右(西)岸的琅勃拉邦和巴塞割让给泰国; (2)割让整个马德望省、三分之二暹粒省和三分之一磅同省;(3)泰国付给法国1,000万泰铢;(4)建立委员会划定边界并作必要调整。根据该方案,维希政府割让的领土约7万平方公里,相当于印度支那面积的1/10。法国不愿割让如此多的土地,泰国反对付钱。双方均拒绝了日本方案,在2月25日停火期满前没有达成协议。为阻止英国插手,松冈外相要求法泰把停火时间延长到3月7日,把稍作修改的日本方案交给双方代表,要求在2月28日给予答复。日本对法国以武力相威胁,英国驻泰公使也敦促法国接受泰国的要求,加上德国暗示法国政府“不能有不同意见”,维希政府只得接受日本方案[14]。1941年5月9日,泰法签订条约,泰国大致恢复了1904年和1907年的东部边界。
    综观1941年法泰条约签订的全过程,日本的作用至关重要。维希政府孤立无援,在日本的压力下割让印支领土,既伤了法国人的面子,又成为法国临时政府战后要求泰国归还这些领土的依据。自由法国委员会及法兰西全国解放委员会拒绝承认1941年条约。自由法国委员会宣布:“维希所同意的任何有关印度支那的条约,自由法国一概视为无效”[15]。1943年12月8日,戴高乐将军代表法兰西全国解放委员会宣告:“无视法国主权和利益而签订的条约和割让的土地一概无效”[16]。1944年3月18日,法兰西民族解放委员会外交事务部在致英国驻阿尔及尔办事处代表的信中,首次提出法泰交战的声明。法国把1940年11月法泰边界冲突的爆发视为两国交战的起始时间[17]。
    美国和英国均不承认法国向泰国转让印度支那领土。1944年3月12日,美国战后计划委员会指出:“在日本开始侵略以及法国向德国投降后,印度支那领土转让给泰国,不能视之为有效的措施。”同年10月19日,美国国务卿赫尔在致英国外交大臣艾登的备忘录中表示:“我们不承认这些领土[泰国从印度支那、马来亚和缅甸获取的领土]的合法性,同意这些领土实际上必须归还印度支那、马来亚和缅甸。这个声明当然不影响包括泰国在内的任何国家要求并通过有序的和平程序调整边界或转让领土。”[18]二战期间,英国的东南亚殖民地也同泰国发生领土争端,与被1941年《法泰条约》所涉及的法属印度支那的命运息息相关。英国因而支持法国临时政府的领土要求[19]。
    三 战后初期的法泰谈判与美国的作用
    二战结束后,泰法两国对割让的印度支那领土的立场截然不同。泰国力图保留这些领土。战争期间,泰国不仅收回了被法国割占的部分领土,而且从日本手中接管了英属4个马来邦和2个掸邦。二战结束后,泰国对它与英、法的领土争端采取不同措施,宣布归还英属领土,但保留太平洋战争爆发前获取的法属印度支那领土。不过,它表示“愿意按照旧金山会议通过的联合国宪章规定的程序解决印度支那领土问题”,“愿意接受依据联合国规定的原则而作出的裁决”[20]。法国临时政府坚决要求收回印支领土。然而,法国的实力和地位无法与战前相提并论,并且面临着印度支那独立的问题。它无力单独解决同泰国的领土纠纷,只得求助于英、美尤其是美国的支持。
    美国积极介入法泰谈判并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原因有两点。首先是美国对泰法两国都有重要影响。从美泰关系来看,美国虽在1940年的法泰领土危机中反对泰国改变它与法属印度支那之间的领土现状,但它的对泰政策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发生了重大变化。美国对泰国的宣战置之不理,积极支持泰国的抗日力量并与之密切合作,支持泰国战后保持独立和加入联合国,以便取代英国战前在泰国的支配性地位。泰国为维护国家独立和争取有利的和平条约需要美国的支持和帮助。就美法关系而言,两国相互需要。法国收回印支领土的努力因实力不济需要美国的帮助,而美国战后的全球政策同样需要法国的支持。其次是美国战后在东南亚地区利益的需要。东南亚各国人民在日本投降后相继掀起了争取国家独立的斗争。在这种形势下,维护战前东南亚唯一的独立国家——泰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符合美国在东南亚的利益。美国国务院泰国事务负责人肯尼思·兰登指出: “独立的泰国作为东南亚唯一没有被殖民关系所牵连的市场,对美国来说尤其重要”,如果泰国“丧失战前的领土或者其主权遭到胜利者侵犯”,那么“美国在整个亚洲的威信将受到严重损害”[21]。因此,美国积极干预1945年的英泰媾和谈判,反对英国单独控制泰国的企图。英泰谈判在1946年初结束后,美国希望尽快解决法泰领土纠纷,扫除泰国加入联合国的最大障碍。法、泰均认识到美国对两国谈判的重要影响,力争美国的支持。美国作为强有力的中间人,为双方传递信息,进行调解,尤其在1946年7月以后有力地影响了泰国政府的立场,推动双方达成最后协议,实际上成为法泰谈判中不可缺少的第三方。
    在上述背景因素的共同影响下,法国临时政府在日本投降后便向美、英和泰国提出印度支那领土问题,要求泰国政府在举行英泰媾和谈判的同时进行法泰谈判[22]。美、英因不承认1941年《法泰条约》而支持法国的立场。美国在1945年9月和10月将其关于印支领土的立场分别通知了泰国和法国[23]。英国把英泰谈判的进展通知法国,并应法国请求,在同泰国签订条约时不承认泰国获取的印支领土[24]。
    泰国政府起初坚决反对法国的要求,因得不到美、英支持,于12月中旬开始转变态度。12月19日,泰国总理社尼·巴莫表示,在《泰英条约》签订后立即同法国举行有关印度支那省的谈判。他提出的解决措施为:(1)泰国放弃披汶政府在日本帮助下获取的领土;(2)把领土问题提交联合国裁决;(3)在联合国作出裁决前,由联合国或主要盟国组成的委员会指导管理这些领土[25]。由于国内强烈反对归还印支领土以及忙于进行更为重要的英泰谈判,泰国对法泰谈判态度消极。
    进入1946年,由于英泰签订媾和条约以及英、美与泰国建交,法国希望尽快解决印支领土问题,以阻挠泰国加入联合国为筹码向泰国政府施加压力。加入联合国是泰国在战后维护国家独立和恢复国际地位的重要步骤,因为它认为联合国既能为泰国这样的小国提供安全和正义,又能显示泰国的独立[26]。然而,至5月,法泰谈判不仅没有进展,泰法边界还发生了两次武装冲突,双方互有伤亡。泰国通过驻泰的美国代办和英国公使请求美、英制止法国的军事行动,以受害者的身份向联合国申诉。比里·帕侬荣总理直接给美国总统杜鲁门写信[27]。法国则指责泰国应对边界冲突负责,对泰国采取的措施感到“极度震惊和遗憾”[28]。美国积极斡旋,派美国观察员前往冲突区进行调查,敦促法国防止新的冲突事件,要求比里·帕侬荣总理“全力约束暹罗境内可能威胁和平局面的不法分子”[29]。
     7月,法泰谈判开始取得突破性进展。7月22日,法国通知美国国务院,同意将法泰纠纷提交国际法院裁决,提出在争议地区设立临时管理机构,美国充当保证者。在这两个问题达成初步协议后,法国同泰国举行直接谈判,恢复与泰国的正常外交关系,不反对泰国加入联合国。法国请求美国政府充当它和泰国之间的调解人[30]。美国国务院意识到法国的建议有重大突破,敦促泰国政府给予考虑。国务院通过驻泰公使斯坦顿转达法国的建议,详细分析了法国建议的利弊得失,建议泰国政府原则上接受法国的方案,在华盛顿举行泰法谈判。泰国政府接受了美国的建议,但仍希望能够保留全部或部分已获得的印支领土[31]。
    8月在柬埔寨暹粒发生的冲突事件再次影响了法泰谈判。8月8日和10日,来自泰国的几百名匪徒袭击柬埔寨暹粒地区的法国机构,造成36人死亡,其中4具尸体被认出是泰国人。法国请求美国暂时中止斡旋,推迟同泰国代表团的谈判,撤回请求国际法院裁决法泰纠纷的提案[32]。同时,法、泰均认识到必须尽快解决两国间的印支领土纠纷。10月1日,泰国代表团成员胡齐·西兰坡博士向美国国务院东南亚事务司司长莫法特表示,泰国将无条件归还1941年从印度支那获取的领土,同法国建立友好关系。次日,法国请求美国充当调解人,向在华盛顿的泰国代表团递交解决法泰纠纷的建议并敦促泰国接受。法国的建议是:(1)泰国政府宣布1941年5月9日条约无效,把泰国占领的印支领土交给法国当局以便归还柬埔寨和老挝。(2)两国恢复到1937年12月7日条约和1937年12月9日商业和关税协定规定的关系。泰国从联合国撤回申诉。法国不反对泰国加入联合国。(3)法国同意根据1937年12月7日《法泰条约》第21条规定,建立由双方的2名代表和3名中立国代表组成的调解委员会,按照1928年9月26日《日内瓦公约》规定的“和平解决国际纠纷”的原则指导委员会的建立和工作。(4)谈判解决两国间未定的一切问题[33]。
    美国国务院力促泰国原则上接受法国的建议。国务院在10月4日致泰国代表团的备忘录中指出,法国方案完全同美国政府一贯坚持的立场一致,完全符合国际法原则以及联合国的目标原则,诚望泰国政府接受法国的建议。它同时指示驻泰公使斯坦顿劝说泰国政府[34]。
    美国的立场对泰国产生了重要影响。10月14日,泰国议会举行特别会议,讨论法国的建议以及是否授权政府废除1941年条约并归还印度支那土地等问题。激烈的辩论持续了两天,充满了民族主义情绪。战争期间在美国领导自由泰运动的社尼·巴莫的发言成为议会辩论的转折点。他强调泰国应该“牺牲”领土以对世界和平作贡献,赞扬了美国对泰国的友谊和关心。他的发言“大大降低了反对派其他成员更激昂发言的力度和影响”。议员们反复提到10月4日美国国务院备忘录中的观点,希望美国保证签订公正的条约以及法国给予归还地区人民公正的待遇。次日下午,泰国议会授权政府废除1941年条约并向法国归还印支领土[35]。
    1946年11月17日,法、泰两国代表在华盛顿签署了《解决条约》和《议定书》。两个文件规定:废除1941年5月9日的《东京条约》,该条约涉及的印度支那领土移交法国当局;恢复外交关系;泰国从联合国安理会撤回申诉,法国不再反对接纳泰国加入联合国。一个由法、泰各一名代表和三名中立国代表组成的调解委员会审查双方为修正边界而提出的种族、地理和经济方面的要求[36]。战后初期的法泰领土谈判终于落下帷幕。
    法泰谈判久拖不决,根本原因是两国在领土问题上积怨太深,战后法国实力衰落,泰国政局不稳以及在印度支那领土问题上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美国凭借强大的实力及对法泰两国的影响,在谈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泰法条约》的签订扫除了泰国加入联合国的最大障碍。1946年12月15日,泰国成为联合国的第55个成员,是当时东南亚地区加入联合国的唯一国家。
    美国在战后初期支持和帮助泰国维护国家独立,加入联合国,使泰国十分感激,因为“如果美国不约束其欧洲盟国的话,泰国战后‘返回’国际社会的努力会更加困难。如果英国和法国自行其是的话,泰国无疑会遭受更大的损失”[37]。美国对泰国的支持和帮助,为冷战期间两国建立密切关系奠定了重要基础。
    [收稿日期]2006-03-27
    注释:
    ①1939年6月24日改名为泰国。1945年9月7日恢复为暹罗。1948年8月再度改称泰国。本文为方便起见,在二战后通称为泰国。
    ②即越南南部。越南由北圻(北部)、中圻(中部)和南圻(南部)三个部分组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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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Kenneth Bourne, D. Cameron Watt and Michale Partridge edited, 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s, Part Ⅰ,Vol.27,University Publications of America,1995,p.87;世界知识出版社编《国际条约集(1872-1916)》,世界知识出版社,1986年,第140-1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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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Kenneth Bourne. D. Cameron Watt and Michael Partridge edited. op. cit., Part Ⅰ. Vol.27,pp.162,196;〈苏〉尼·瓦·烈勃里科娃:《泰国近代史纲》,商务印书馆,1974年,第412-413、415、4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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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新西兰)尼古拉斯·塔林主编《剑桥东南亚史》(Ⅱ),王士录等译,云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241-242页。
    [7] Charivat Santaputra, op. cit., p.188.
    [8]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以下简称FRUS),1940.Vol.4, Washington: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55,pp.117,113.
    [9] FRUS,1940,Vol.4,p.84.
    [10] CharJvat Santaputra, op. cit., pp.229-230.
    [11] Charivat Santaputra, op. cit., p.231.
    [12] 军事科学皖军事历史研究部:《第二次世界大战史》第2卷,军事科学出版社,1995年,第590-591页。
    [13] FRUS, 1941, Vol. 5, pp.3,35.
    [14] FRUS, 1941, Vol. 5,pp. 87-88,94,91,99.
    [15] 戴高乐:《战争回忆录》:第一卷,北京编译社译,世界知识出版社,190年,第136页。
    [16] 戴高乐:《战争回忆录》第二卷,第626页;FRUS,1945,Vol.4,p.1293.
    [17] Charivat Santaputra, op. cit., p.356; FRUS,1945,Vol.4,p.1295.
    [18] FRUS,1945,Vol.4,pp.1277-1278;1944,Vol.5,pp.1318-1319.
    [19] FRUS,1945,Vol.4,p.1315.
    [20] FRUS,1945,Vol.4,p.1294.
    [21] Christopher Thorne, Allies of a Kind: the United Sates, Britain and the War against Japan,1941-1945,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8.p.615.
    [22] FRUS,1945,Vol.4,pp.1293,1347-1348.
    [23] FRUS,1945,Vol.4,pp.1331.1346.
    [24] FRUS,1945,Vol.4,pp.1336,1412.
    [25] FRUS,1945.Vol.4,pp.1407,1410.
    [26] Charivat Santaputra, op. cit., p.365.
    [27] FRUS,1946,Vol.3,pp.993.996,1002,1003,1004,1005.
    [20] FRUS,1946,Vol.3,pp.1012-1013.
    [29] FRUS, 1946,Vol. 3,pp.993,996,999.1004,1016,1000,1009.
    [30] FRUS,1946,Vol.3,pp.1033,1036-1037,1038,1040-1041,1044.
    [31] FRUS,1946,Vol.3,pp.1042,1046-1049,1051,1061.
    [32] FRUS,1946,Vol.3,p.1070.
    [33] FRUS,1946,Vol.3,pp.1078-1081,1084.
    [34] FRUS,1946,Vol.3,pp.1086-1089.
    [35] FRUS,1946,Vol.3,pp.1091-1092.
    [36] 〈英〉F·C·琼斯、休·博顿、B·R·皮尔愚:《1942-1946年的远东》(上),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年,第359-360页。
    [37] Donald, E. Nuechterlein, Thailand and the struggle for Southeast Asia, Ithaca; New York: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65,p.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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