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法国启蒙运动与犹太人解放
张庆海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2006年10期
【原文出处】《浙江学刊》(杭州)2006年04期第82~87页
【作者简介】张庆海,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广州 510631)
【内容提要】一般而言,法国启蒙运动为犹太人在政治上解放奠定了思想基础,因为启蒙运动宣扬的平等精神以及反宗教的理性思想的确为削弱对犹太人的歧视提供了有利条件。但启蒙运动也强调民族主义尤其是文化种族主义,使大革命和拿破仑帝国在赋予犹太人公民权的同时,也要求犹太人融入法兰西民族,接受法兰西民族的改造。这样,犹太人解放的结果并未达到预期目的,犹太人不仅没有被完全改造,其民族性反而得以加强。
【关 键 词】启蒙运动/犹太人解放/文化种族主义


    近代法国犹太人的解放,缘于犹太人在17-18世纪的本土化即其与法国社会的融合,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旧制度末期,法国社会在一些领域、一定程度上也出现了某些有利于犹太人解放的宽容因素。如启蒙运动对理性的张扬、对宗教的批判,就是犹太人获得解放的思想前提。启蒙思想到底对犹太人的解放具体起了怎样的作用?西方学术界一般笼统地认为:启蒙运动所强调的平等精神确立了大革命颁布赋予犹太人公民权法律的思想基础,但缺乏具体的论证。对于这个问题,笔者却有如下疑问:首先,启蒙运动反宗教的倾向为犹太人的解放提供了思想依据,即启蒙思想家在反宗教的同时,是否创造了新的歧视犹太人的理论呢?其次,启蒙思想家到底对犹太人持有何种态度?他们是要无条件地解放犹太人吗?如果不是,他们又提出了什么条件?这些条件对犹太人获得公民权的方式以及犹太人在近代西方的处境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不仅可以使我们具体了解启蒙运动与犹太人解放的关系,也可以从新的角度理解启蒙运动的狭隘特征。
    一、普世主义与反宗教倾向:犹太人获得解放的思想前提
    在反宗教的同时,启蒙运动又具有普世主义这一基督教的基本特征。我们通常将启蒙运动所具有的理性精神与宗教神学绝对对立,认为两者是非此即彼。其实,二者在很多方面具有相同或相似的特征,而启蒙运动正是在基督教神学的熏陶下发展起来的,它在反对宗教神学某些因素(如对人的否定、对近代民族发展的阻碍等)的同时,继承了基督教的普世主义、自身文化优越论的“精髓”。而强调理性和具有普世主义精神,都是启蒙运动推动犹太人解放的重要思想渊源。
    启蒙运动对宗教的批判是否有助于犹太人的解放?乍看起来,答案无疑是肯定的,因为欧洲自古以来对犹太人歧视与迫害的最根本原因,就是犹太人信奉不移的犹太教与基督教的冲突,既然基督教本身都受到质疑,那么它与犹太教的冲突自然就不再重要了。但是,启蒙运动在欧洲的发展是长期而曲折的,其中,法国的启蒙思想家在彻底否定宗教的同时,更强调自由和平等的全民性,所以法国的启蒙运动更有助于犹太人的解放。
    第一,启蒙思想家在批判宗教和强调平等的同时,是否明确提出了新的歧视犹太人的理由呢?如果启蒙学者在否定宗教权威的同时,也宣扬世俗领域的种族主义,犹太人仍然难于获得解放。
    “人生而平等”的观点是法国启蒙思想主旋律的组成部分。一般而言,启蒙思想家在论证自己思想之前,都设计了一个人类理想的状态:自然状态。自然状态下,人是生而自由、平等的,其权利是天赋而不可侵犯的,而保护自然状态下人类的权利就是思想家提出反宗教和反专制的理由。作为启蒙思想家的代表,卢梭提出“主权在民”、“公意”及“主权者”等概念,都包含了全体人民,其中也包括犹太人——至少他没将犹太人排除在外;孟德斯鸠在其设计的近代国家立法原则中,也十分重视法律的意志来源——全体人民,也没将犹太人或其他种族排除在外。关于法国启蒙思想家的平等倾向,学术界没什么异议,笔者因此简略叙及。宣扬全民的平等,必然为犹太人的解放提供有益的思想基础。
    与其他欧洲国家相比较,法国启蒙思想家及法国社会具有更多普世主义情感,而更少有近代种族主义倾向。①以18世纪英国的状况为例,它早在17世纪就建立了资产阶级民主政体,其启蒙思想也比法国产生更早,也具有一定的反宗教倾向。按一般逻辑推理,英国应该同法国一样解放犹太人。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英国的思想家在反对传统的以宗教为标准的种族歧视的同时,明确地创造出以肤色为标准的近代种族主义。18世纪的英国思想家很少抨击当时盛行的黑人奴隶贸易,甚至有人为其寻找理论上的借口。
    对于人类肤色的差异,英国和其他欧洲国家的思想家列举了种种理由以区别白人与有色人种,认为有色人种是“丑恶的”。②但法国思想家布封(Buffon, 1707-1788)提出,气候差异导致了人种肤色的不同。当然,布封的观点在今天看来不完全正确,因为导致人种肤色差异的原因不仅有气候因素,但布封从气候角度解析人种的差异,则比种族主义者的理论高尚多了。在英国,启蒙运动虽攻击宗教,但同时表现出强烈的种族主义倾向;犹太人虽不是有色人种,但英国却将他们当作另外一个种族来看待。启蒙时代,“在英语世界,出现了福音的复苏,它加强了在上帝之下的人类平等,但否认犹太人与非犹太人具有同等的地位”。③在德国、意大利等欧洲其他地区,也没有出现类似法国一样强调全体人民平等的普遍观念。
    第二,启蒙运动对宗教的批判,导致法国社会产生了非宗教的倾向;而非宗教倾向在具有较强普世主义情感的法国,对犹太人的解放具有现实意义。不信教人数的多寡,直接决定了犹太人解放所需的社会广度。基督教作为欧洲人普遍信仰的宗教,到启蒙运动前,其本身的存在尚未受到质疑与否定。但在18世纪,基督教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有的启蒙思想家从根本上否定了宗教存在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在这部反宗教的世纪大合唱中,法国启蒙思想家的音调最高,他们将基督教的神圣性剥夺殆尽,使法国逐步走向宗教自由的时代,这就为因信仰犹太教而遭到歧视的犹太人得以解放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关于启蒙运动的反宗教特征,已得到史学界的公认,笔者不拟就这个问题展开。
    18世纪的法国是欧洲乃至整个西方世界信仰最自由、对异教最宽容的国度。在法国,思想家所攻击的,是广泛意义上的宗教,并不单指居于主导地位的天主教。伏尔泰是思想界攻击宗教的旗手之一,但他主张宗教信仰自由。雷吉娜·佩尔努发现:伏尔泰将“宽容”这一概念引入这个专制的世界,他在1762年发生的卡拉斯(Calas)和西尔旺(Sirven)两起对新教徒的迫害案中奔走呼号,卡拉斯虽被处死,但在伏尔泰的努力下终于平反;西尔旺则幸免于难。④这表明,伏尔泰虽讨厌犹太人,但坚持宗教信仰自由的思想。
    对法国政府而言,它对宗教的政策亦表现出越来越宽容的态度,在欧洲各国亦属少有的宽松。17-18世纪,法国新教徒的社会地位比犹太人还低,遭遇更惨,因为犹太人虽被歧视,但未遭到屠杀或没收财产的不幸。至18世纪中期,新教徒的状况有所改善,如 1756年米勒普瓦元帅便停止了对新教徒因信仰问题而处以死刑;1776年,瑞士新教徒内克(Necker,1732- 1804)应路易十六之邀担任法国的财政大臣。1787年,在拉法耶特(La Fayette,1757-1834)、马尔泽尔布 (Malesherbes,1721-1794)大臣等人的推动下,路易十六废除了1685年由路易十四颁布的取消新教徒自由地位的法令。⑤
    在18世纪的英国与美国,国民在宗教方面享有的自由仍远不及法国。英国对天主教徒的迫害没有多少减弱,雷吉娜·佩尔努对英国的宗教政策有过详细的分析:“事实上,直到1829年,天主教徒才得以在英国参加政治生活;在此之前,他们既不能参军,也不能从事外交活动,始终没有公民权。一些著名大学直到 1864年才为他们敞开了大门,而使他们不能获得完全的英国公民的种种限制,一直到1926年才全部废除”。⑥而且,英国在爱尔兰的宗教政策也十分严厉:在 18世纪的爱尔兰,天主教的一切节日均被取消;天主教徒没有接受遗产的权利;天主教徒不能朝圣等。早在 19世纪中叶,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就指出,反基督教的理论经过讨论和驳斥,最后被英国社会抛弃了。雷吉娜·佩尔努进一步指出,英国的社会自由并不比宗教自由多,因为它禁止工人罢工和结社。
    在早期资产阶级革命时代,美国是信奉和运用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最多的国家之一,但托克维尔却发现:“唯独那些反宗教的学说,尽管有无限制出版自由的保障,却从未能在美国问世”。⑦当然,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国民的宗教信仰状况相当复杂,宗教冲突本身就较少。从这一点看,美国更应该给予犹太人以完整的权利,但美国也没有像法国那样解放犹太人,因为美国虽少有宗教歧视,却有强烈的近代种族主义倾向,如黑人奴隶制的广泛存在。
    在18世纪的法国,不仅政府的宗教政策较为宽容,民众也具有较为普遍的非宗教倾向,所有的宗教都因此威信扫地,包括天主教和犹太教。⑧这是18世纪法国宗教信仰状况的一般特征。
    法国社会宗教信仰普遍弱化的首要表现是教士对宗教虔诚程度的降低和修道院的败落。众所周知,大革命时期很多领导人在革命前就是教士,甚至是高级教士,他们的生活已资产阶级化,并不忠于天主教,如奥顿主教塔列朗、桑斯大主教洛梅尼·德,布里安纳等。修道院的败落更加明显,雷吉娜·佩尔努在其著作中花了大量篇幅来说明败落的具体状况:各地修道院教士人数在18世纪末急剧减少,据1770年的统计,整个法国共有2.6774万名修道士,到1789年,则减少到1.6335万人。
    同样,天主教权威的衰落在圣徒的多寡方面亦有所体现。据雷吉娜·佩尔努记载,旧制度末期,法国仅出现了一个名为伯努瓦·拉布勒(BenoK5QA03.JPGt Labre, 1748- 1783)的圣徒。按中世纪圣徒封授的条件,受封者不应是拥有巨额财产或生活优裕的人,赤贫而持有圣洁之心的人才有资格成为圣徒。⑨但在18世纪的法国,教士对受封为圣徒的热情远不及中世纪那样高,他们更倾向于接受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很多高级教士对宗教的虔诚大大减弱,他们往往让一位住持教士代行圣职,而将自己收入的1/6付给替代者了事。至于他们的生活丑闻更是俯拾皆是。在这些并无多少虔诚之心的教士中,要找到圣徒的确很难。所以,伯努瓦·拉布勒作为托钵修士而只身走遍欧洲,在当时实屑罕见,此人于1881年被封为圣徒也就不足为奇了。
    资产阶级的不信教倾向是18世纪法国宗教信仰弱化的突出表现。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以一章的篇幅来讲述革命前法国的非宗教倾向。他认为,非宗教倾向“占上风”的原因是资产阶级不信教倾向对法国社会的影响。在其他有关18世纪法国宗教信仰、启蒙运动的著作中,大都提及法国社会宗教信仰的弱化,尤其是资产阶级的非宗教倾向。
    当然,18世纪法国所谓的“非宗教”倾向是相对的。本文强调法国非宗教倾向的普遍性,只是与英、德、美等国的宗教信仰状况比较而言。当时法国人的宗教信仰特点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普遍的非宗教倾向与大多数民众仍然信仰宗教的现实并存,如大革命前仍有 90%的信徒正常参加教堂礼拜仪式。二是不信教的倾向在不同地区和不同人群中有所区别,如在中部、巴黎、西南部及奥尼斯一圣东尼地区不信教的倾向相对明显,在西部、布列塔尼、东北部等地则相对较弱;城市中不信教的倾向强于农村,男人强于女人,年轻人强于老人,资产者、贵族强于农民。⑩旧制度末期法国非宗教倾向的这两个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革命时期犹太人的解放,如在不信教倾向明显的巴黎、西南部等地,犹太人受歧视现象相对较少,程度亦较弱,更为当地人接受,最早获得解放。这正说明了启蒙运动所导致的不信宗教倾向对犹太人解放的促进作用。
    关于资产阶级不信教倾向的表现,由于各类著作中涉及较多,这里不再赘述。但笔者所要强调的是,资产阶级对宗教信仰的放弃,当然有利于主要缘于宗教信仰而遭到歧视的犹太人的解放。更为重要的是,资产阶级放弃了宗教后选择了怎样的信仰,这种信仰是否与犹太人的解放有联系?这一点与犹太人解放的关系较不信宗教倾向更为密切。本文不拟全面论述资产阶级的信仰,而捡其中与犹太人解放关系较为密切的方面做一简单叙述。
    资产阶级明确意识到,其自身存在的前提是财富,不是宗教,宗教是教士存在的前提。所以,资产阶级对中世纪以来一直受歧视的放债行为有了更多的宽容,有人甚至参与其中。伏尔泰、孔多塞、博马舍等思想家都曾高歌过发放公债的好处,而且博马舍同时作为一个企业家,对贴现银行的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伏尔泰在18世纪法国思想界具有重要影响,他的一些行为很耐人寻味:他对犹太人从事的那些受歧视的行业很感兴趣,尤其是获利较多的行业,如放高利贷。当我们提及18世纪启蒙思想家对宗教的批判时,一般会想到伏尔泰,而很少提到卢梭,其实卢梭对宗教的批判更为彻底,也始终如一;但伏尔泰比卢梭更受资产阶级欢迎。导致伏尔泰比卢梭更受资产阶级欢迎的原因在于:伏尔泰不仅攻击了旧制度和宗教,而且其行为符合资产阶级的道德标准。在犹太人问题上,伏尔泰确曾贬低过犹太人,但他也投身到放债收息的活动中。
    事实上,犹太人的习俗中有着与资产阶级精神极为相近的因素。马克斯·韦伯在其名著《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对犹太教与犹太人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认为资本主义精神源于新教伦理,而《塔木德》等犹太教经典又对作为资本主义精神起源的新教伦理产生过重要影响。
    18世纪法国社会不信教倾向的另一个突出表现是普通民众的迷信行为。中世纪中后期,教会曾掀起过大规模的猎巫运动,受猎者多为女巫,被猎的理由主要是她们的迷信色彩。到18世纪,随着启蒙运动的发展,宗教权威迅速削弱,人们大规模地转向迷信。雷吉娜·佩尔努对这种迷信横行的法国社会有过精彩的描述。(11)
    民众不信宗教而转向迷信,客观上减弱了对犹太人的歧视,何况其迷信的内容很多是猎巫运动中所谓巫师的骗术。由于当时巫师很多是犹太人,所以犹太人在猎巫运动中付出了沉重的代价。18世纪,这些先前曾是犹太人尤其是犹太女人获罪的依据,如今却成了法国社会趋之若鹜的对象。虽然这些法国人在行迷信行为之时,没有留下关于当初因此而迫害犹太人的悔过之言,但至少不再为此而歧视犹太人了。
    笔者以为,由法国启蒙思想家所创造的系统的反宗教学说,在18世纪法国各阶层的推动下形成了声势浩大的非宗教运动,宗教这一传统的对犹太人歧视的依据开始动摇。
    与此同时,欧洲主要国家虽也出现了程度不同的启蒙运动,但都没显示出法国一样全民性的非宗教倾向。托克维尔认为,“除法国外,任何地方的非宗教意识均尚未成为一种普遍而强烈的、不宽容也不压制人的激情”。(12)他还特别指出,德国、美国也出现了非宗教倾向,但没达到法国的普及程度。至于英国,18世纪仍然是清教徒的天下,亦未出现普遍的非宗教的倾向。
    通过对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宗教信仰状况分析,笔者发现,由于法国具有较强的普世主义精神和普遍的非宗教倾向,它对宗教和思想的态度比英国、德国及美国更为宽容,更具普世主义色彩。在大革命中,这种宽容和普世的思想和宗教态度,就为因信仰犹太教而遭到歧视的犹太人得到解放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文化种族主义与对犹太人的偏见
    启蒙思想家到底是如何看待犹太人的?这是认识启蒙运动与犹太人解放之间关系的关键。
    启蒙思想家追求在自然法和自然宗教基础上的全人类的解放,所以怜悯和关注犹太人受歧视的处境。启蒙学者直接论述犹太人的著作多受到德国的犹太思想家门德尔松(13)的影响。例如,门德尔松受阿尔萨斯犹太人领袖塞弗·拜尔之托,为犹太人起草一份请愿书,“呼吁法国国王路易十六纠正对犹太人种种偏执不公的做法,赐予犹太人平等的公民权”。(14)门德尔松转托其好友克里斯蒂安·威廉,冯·多姆,后者关于犹太人人权状况的著作很快被译成法文,在法国启蒙思想家中引起了较大的反响。(15)18世纪80年代,法国启蒙思想家写了很多关于犹太人的小册子,表达的主要思想倾向有:一是宣传犹太人并非天生就比非犹太人可恨,他们的缺点是法国社会造成的,也就是说,法国社会如果改变对犹太人的态度,犹太人是可以摈弃自己的缺点的——笔者很赞成这种见解;二是犹太人正遭受着与启蒙思想所宣扬的人类生而平等的理想相背离的不合理的歧视。米拉波(Mirabeau, 1749-1991)深受启蒙思想影响,后来成为大革命初期的重要领袖,并为犹太人获得公民权作出了重大贡献。1787年,米拉波写了一本小册子,题为《论摩西·门德尔松,论犹太人的政治改革,兼论英国1753年犹太人革命》。当时,舆论正讨论如何改善犹太人地位,犹太人所固有的历史传统是否可以改革,是否应该给予犹太人更完整的公民权等问题,米拉波的著作起到相当良好的作用,作者亦因此书名声大噪。(16)
    法国启蒙思想家中,反犹倾向最明显的也许是伏尔泰。保拉·E·黑曼在其著作中提到伏尔泰对犹太人的不友好论述,伏尔泰认为犹太人“天生的心理就是狂热,就像英国人与德国人天生就有淡黄色头发一样”。(17)由于伏尔泰在18世纪的法国所享有的崇高声望,散见在其著作中的对犹太人的“厌恶”,被当时乃至后世的许多人作为他对犹太人全面否定的依据,起到了相当程度的负面影响。所以,在关于犹太人问题的讨论中,犹太人不得不针对伏尔泰对犹太人的恶劣印象进行反击,因为当时反对解放犹太人的一方经常引用伏尔泰的话攻击犹太人。波尔多犹太人要求公民权时,为避免自己被当作一般的被伏尔泰所厌恶的犹太人,明确提出自己并非他所提到的传统倾向很强的犹太人,而是法国化了的“法国人”,犹太人领袖伊萨克·德·潘托(Issac de Pinto)在辩论时指出:
    (犹太人)流散在如此众多的国家之中,在一段时间后,他们已经具有了当地居民的性格。……一个波尔多的葡萄牙犹太人和一个梅斯的德国犹太人看起来就像两个不同的种类。笼统地说犹太人的习俗是不可能的……如果伏尔泰认为要强调理性的精确,他将会区分来自西班牙的波尔多犹太人与其他犹太人……(18)
    我们这里姑且不论潘托为波尔多犹太人争一己之利的私心,他所担心的是法国社会将伏尔泰对犹太人的“厌恶”奉若神明。在笔者所接触的现代关于18世纪法国犹太人的西文论著中,几乎无一例外地提到伏尔泰对犹太人的看法及其影响,可见这的确起到了令人难以估计的负面影响,以至于今天的学者在论及18世纪对犹太人歧视的思想根源时不得不提到伏尔泰。(19)
    但是,伏尔泰没写过像米拉波那样的关于犹太人的专著,只在著作中零散地提到了自己对犹太人的印象,也没预先解释后来18世纪80年代关于犹太人问题所讨论的相关的内容:他没预先说明犹太人“天生”的狂热是否与法国社会(或整个欧洲对他们的歧视)有关,他也没解释犹太人是否可在有利的条件下改变其自身的“弱点”,更没对是否应该赋予犹太人以公民权表态。当代学者探讨伏尔泰的思想与有关犹太人问题的讨论时,倾向于承认他的宗教宽容的思想事实上对犹太人地位改善起了很大的作用。
    18世纪80年代,法国社会掀起了一场关于犹太人地位的讨论,并于1777-1788年达到高潮。尽管没能达成共识,但讨论在大革命中合乎逻辑地延续下来,最终促成法国议会颁布解放犹太人的法令。当然,讨论中有支持犹太人解放和为犹太人辩护的一方,也有反对和责难的一方。且不看哪一方占有优势,以及是否涉及给予犹太人公民权的问题,讨论本身就是犹太人地位提高并对犹太人解放有利的证明。因此可以说,这场讨论在法国犹太人历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是法国犹太人获得解放的前奏。
    “犹太人问题”的概念是18世纪最后25年,由启蒙思想家在宣传时最早使用的。(20)如何对待犹太人,是启蒙思想家在论述其理论时所要解决的前提之一。18世纪80年代,在有关犹太人问题的讨论时,出现了一些对犹太人解放有利的因素。
    1787年,皇家艺术与科学协会(Royal Society of Arts and Sciences)在阿什肯纳兹犹太人的聚居地梅斯举行了题为“是否存在使法国犹太人更为有用和更加幸福的方式?”的征文比赛。据保拉·E·黑曼分析,这次征文比赛组织者的目的和征文标题本身就反映出犹太人地位的卑微,也反映出对改变犹太人现状的要求,即包含着对社会进步与犹太人自身进步的双重要求。洛林的一个深受启蒙思想影响的天主教神甫格雷古瓦、南锡的新教徒律师梯叶里(Thierry)、波兰裔的犹太人扎尔坎·乌尔魏兹(Zalkind Hourwitz)等3人获奖。
    各位获奖者的主张虽有不同,体现的原则却大体一致。笔者无法找到三篇征文的全文,但据埃斯特·邦巴萨尤其是保拉·E·黑曼的总结,还是可以看到征文的基本内容。(21)首先,作者依据启蒙思想强调犹太人与非犹太人的平等性,认为犹太人生来就具有和法国人一样的性情,(22)犹太人的缺点并不是天生的。其次,他们还进一步认为,犹太人的诸多缺点源于法国社会的仇视,也就是说,导致犹太人具有这些缺点的根源在于法国社会本身。既然是法国社会对犹太人的歧视导致了犹太人的卑鄙,那么,法国社会就必须为犹太人的“堕落”负责任;同时,基于这一前提,犹太人不仅可以改变自己的卑鄙性情,而且改变的前提还要由法国的非犹太人负责——他们必须首先改变对犹太人的态度和放弃对犹太人的歧视性措施。在这两个基本认识的基础上,他们进一步指出,犹太人不仅可以改造,而且可以改造成“我们想要的样子”。这就是说,在法国民众的解放犹太人的模式中,暗含着与启蒙思想家以及法国政府相近的思想,即犹太人必须作为个人得到解放,而不是作为民族得到解放。
    在这次有关犹太人地位的讨论中,法国社会各界对犹太人的解放给予了高度的关注。不论是新式思想的代表者,还是传统势力的代言人,或是处于社会底层的广大民众,都从各自的角度论证了解放犹太人的合理性及必要性,甚至将改造犹太人的责任推到非犹太人的身上。这就提供了解放犹太人的理论依据,而这一理论问题的解决,对犹太人在随后的大革命中获得平等法律地位起了不可缺少的作用,是法国犹太人获得解放的前提条件。但是,有一点需要说明:前面叙述的社会各界对犹太人的宽容态度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本文已经分别说明各界对犹太人的有限宽容。他们都不否认现实中的犹太人缺点相当多,提出了关于改造犹太人缺点的方案,即按照非犹太人的方式改造犹太人。笔者以为,法国社会的这种思想倾向具有相当大偏差,这是近代西方社会在文化方面一贯的错误,它过分执著地将西方文化作为几乎惟一的标准改造异质文化,并自以为此举旨在使这些地区的人民文明化。这是殖民主义者的理论思路——当代的西方文化也或多或少地具有这一不良倾向。笔者以为,自启蒙运动以来的西方文化从来就没有彻底摆脱自身的殖民主义倾向,而启蒙思想家的所谓普世主义也是有条件的。
    从总体上看,启蒙运动关于犹太人问题的讨论所起的指导作用是双重的。这主要不是启蒙运动本身的理论或启蒙思想家的行为有如此大的反差,进而导致人们对启蒙思想的理解分歧,而是由于讨论犹太人缺点的人用不同的目的去理解启蒙思想。大家都在启蒙思想家的著作中寻找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有的符合启蒙思想家的原意,有的则属断章取义,对伏尔泰思想理解的分歧就是例证。在这里,我们尚不敢肯定启蒙运动对有关犹太人问题讨论的作用是积极因素多还是消极因素多,但从较长的历史时期看,启蒙运动为犹太人的解放至少提供了两个有利条件:一是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思想前提,即人类生而平等的思想:在此之前犹太人的解放是没有任何思想依据的,可以不夸张地说,大革命中犹太人最终获得公民权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前提就是启蒙思想所提供的全民平等的原则以及由此而培养出来的广大的革命者的推动;二是启蒙运动提供了宗教宽容的思想:大多数启蒙思想家都认为宗教的本质是非理性的,是有害的,他们认为世界如果没有犹太一基督教就会更好,两个教派都使自己的教徒互不接纳、互不宽容甚至相互仇恨;(23)启蒙思想家同时认为,个人应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他们的任务是用理性教育民众不相信宗教,但反对不同宗教之间以及一个宗教内部不同教派之间的歧视与迫害,他们倾向于宽容的宗教政策。这也是犹太人在革命中获得解放的思想前提。
    不过,必须注意的是,不论是为犹太人缺点辩护或谴责犹太人的缺陷,思想家事实上都认为犹太人的确有缺点,必须加以改造。这是革命中将犹太人用法兰西民族文化进行改造的前提,以法兰西民族为范例改造犹太人——这是启蒙运动的负面影响。可以说,启蒙运动不仅为法国犹太人的解放提供了必要的思想前提,而且为如何解放犹太人设计了方式。
    注释:
    ①参见Dale Van Kley, The French Idea of Freedom, the Old Regime and Declaration of Rights of 1789, Stanford: Stan 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4,p.152.
    ②③参见George M. Fredrickson, Racism, a Short History,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2,pp,58-60,64.
    ④参见雷吉娜·佩尔努:《法国资产阶级史》(下),康新文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1年,第250页。
    ⑤参见Dale Van Kley, The French Idea of Freedom, the Old Regime and Declaration of Rights of 1789,p.295.
    ⑥雷吉娜·佩尔努:《法国资产阶级史》(下),康新文等译,第255页。
    ⑦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188页。
    ⑧本文此处所描写的法国18世纪非宗教倾向,其中资料大多来源于雷吉娜·佩尔努:《法国资产阶级史》(下),康新文等译,第231-256页。为行文方便,以下不再引注,特在此说明。
    ⑨参见陈文海:《中世纪教廷“封圣”问题研究:对“封圣”过程的非宗教层面考察》,载《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4期。此文对圣徒封授条件有非常详细的介绍。
    ⑩参见Peter McPhee, A Social History of France, 1780-1880, London, 1992,p.19.
    (11)可参见雷吉娜·佩尔努:《法国资产阶级史》(下),康新文等译,第255-256页。
    (12)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第185页。
    (13)摩西·门德尔松(Moses Mendelssohn,1729-1786)是德国犹太思想家,也是犹太人历史上最伟大的启蒙思想家,他用启蒙思想的自然神论和自然宗教重新解释犹太教,力图将犹太文化包括犹太宗教改造成开放的文化,即协调犹太文化与世俗文化的矛盾,使之适应欧洲各国的文化。摩西的思想对世界各国犹太人的思想启蒙均起到重要的作用。
    (14)大卫·鲁达夫斯基:《近现代犹太宗教运动:解放与调整的历史》,傅有德、李伟、刘平译,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77-78页。
    (15)克里斯蒂安·威廉·冯·多姆(Christian Wilhelm Von Dohm)是普鲁士国家顾问、犹太问题专家,他同情犹太人的处境,于1781年写过著名的为犹太人辩护的小册子《论犹太人地位中公民权的改善》(Ueber die buergerliche verbesserung der Juden),在法德两国的启蒙思想家中影响都很大。参见张倩红:《困顿与再生:犹太文化的现代化》,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03页,另见大卫·鲁达夫斯基:《近现代犹太宗教运动:解放与调整的历史》,傅有德、李伟、刘平译,第49-50、78页。
    (16)参见Esther Benbassa, The Jews of France, a History from Antiquity to the Present),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9,p.77.另见Paula E. Hyman, The Jews of Modern France, Los Angel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1998,p.19.
    (17)Arthur Hertzberg, The French Enlightenment and the Jews,可能是在第300页(保拉·E·黑曼在引用时记载不清楚)。转引自Esther Benbassa, The Jews of France, a History from Antiquity to the Present,p.18.
    (18)S. Baron, A Social and Religious History of the Jews, New York, 1937, Vol. 1,p.320.转引自Michael Graetz, The Jews in Nineteenth Century France,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6,p.19.
    (19)参见George M. Fredrickson, Racism, a Short History, pp.61-63.弗莱德瑞克森认为,伏尔泰不是一个反犹主义者,他不仅不反对犹太人成为平等的公民,甚至反对在欧洲得到广泛认同的北美的黑人奴隶制。因为伏尔泰的这个理论是建立在自然宗教和自然法则的基础上的,追求人类的平等包括犹太人和黑人的平等是其终生的理论信仰和实践的方向。类似的观点在很多的论著中都可以找到。另有学者认为伏尔泰是一个反犹主义者,因为他对宗教的攻击引起了人们对犹太教更加严重的反感乃至仇恨,参见M. S. Anderson, Europe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 1713-1783, London and New York: Longman, 1987,p.463.
    (20)参见Paula E.Hyman, The Jews of Modern France, p.18.
    (21)参见Paula E. Hyman, The Jews of Modern France, pp.20-21.另见Esther Benbassa, The Jews of France, a History from Antiquity to the Present, pp.77-78.本文关于梅斯的征文比赛及获奖作品的介绍均来源于这两部著作的相关部分,以下相关内容除非必要,否则就不再注释。
    (22)格雷古瓦(Grégoire)的文章收在《法国革命与犹太人的解放》(La Révolution francaise et l'émancipation des Juifs),巴黎 1968年版,第三卷。格雷古瓦的征文于1789年在梅斯和巴黎就已经出版,1968年出版的是经过整理以后的多人关于犹太人解放的文章集。转引自Paula E. Hyman, The Jews of Modern France, p.20.
    (23)Albert S. Lindemann, Esau's Tears, Modern Anti-Semitism and the Rise of the Jews, p,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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