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人口变动与农奴制兴衰关系的再探讨
——中古西欧农奴制兴衰的政治经济学
文礼朋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2006年10期
【原文出处】《史学理论研究》(京)2006年03期第51~58页
【作者简介】文礼朋,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博士后。武汉 430072
【内容提要】中古西欧农奴制的兴起主要并非自然经济的结果,而是当时土地丰富而劳动力稀缺的产物,地主贵族难以通过纯粹经济的手段来获取高额的剥削物品,因而引入了农奴制的超经济剥削方式。中古西欧农业的粗放经营,也使得对农奴劳动的监督相对容易。随着人口的增加,劳动力日益丰富而廉价,土地日益变得稀缺,以及农业向精耕细作发展,农奴制有自动走向衰落的趋势。
【关 键 词】超经济剥削/劳动力稀缺/粗放经营


    2001年,研究中古西欧农奴制兴衰的著名历史学家哈切尔和另外一位学者白利合作出版一本理论总结性的著作《中世纪的研究模式:英国经济发展的历史和理论》,对研究中古时代英国经济技术和制度变迁的各种主要理论模式进行了总结和概括,其中对于中古英国农奴制兴衰的政治经济学作了大量的探讨。尽管哈切尔也是一个人口论学派的经济史学家,但他的人口论与其前辈波斯坦有很大的差别,在一些方面甚至恰恰相反。马克壵先生曾经在《英国封建社会研究》一书当中对哈切尔的农奴制兴衰理论有过介绍,并对哈切尔的理论作了进一步的发展。在此,笔者希望在他们论述的基础上,对中古西欧农奴制兴衰的理论模式作出进一步的探讨。
    一、波斯坦新人口论的提出及其批评
    当波斯坦提出用黑死病的人口灾祸来解释英国农奴制灭亡的时候,他所面对的是当时经济史学界占统治地位的商业化模式。按照商业化学派的观点,中古西欧农奴制的兴起,主要是由于罗马帝国晚期商业和城市的衰落,欧洲经济重新进入到自然经济的状态,在一个自然经济的状态里,农奴制是一种方便的生产组织形式。诺斯和托马斯《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关于中古西欧庄园体制产生的解释也基本上是如此。①随着中古西欧社会的逐步稳定,经济逐渐恢复和发展,商业逐渐恢复和兴旺。随着商业的发展和兴旺,农奴制越来越不适应经济的发展,并且由于封建地主贵族在一个商业经济日益发展的社会里需要大量的货币,因而他们就逐渐把过去的劳役地租折算成货币地租。于是农奴制就逐渐走向灭亡。当然,在这个过程当中,城市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除了刚才所说的导致劳役地租的折算之外,还通过“城市的空气让人自由”这种方式促进了农奴制的灭亡。在当时大多数西方学者的眼里,中古西欧的城市是西欧封建社会母体之外的异物,是一个自由的世界,是西欧社会未来发展的摹本。总之,中古西欧城市和商业的发展从多方面导致了农奴制的解体。
    商业化学派关于中古西欧农奴制兴衰的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也是苏联和我国学术界长期接受的观点。在商业化学派那里,中古以来的西欧社会经济是一个直线型的不断向前发展的历程。②这部分地导致中国学术界长期认为,中古西欧社会经济是一个不断向前发展的历程,而中国封建社会却是一个不断循环的历程。然而新人口论的兴起打破了以往西欧封建社会直线型不断向前发展的观点,认为中古西欧同样也是一个类似循环的历程。
    波斯坦对商业化学派的批评,主要集中于对农奴制衰落的解释。波斯坦对商业发展导致农奴制解体的观点提出了怀疑,因为13世纪伦敦周围地区商业的发展,带来的却是这一地区农奴制的重新加强,而在黑死病以后英国商业衰落的14和15世纪,农奴制却走向灭亡了。而波斯坦用人口的变动来解释上述历史变动却取得了相当的成功。在波斯坦看来,13世纪英国许多地区农奴制的复兴,主要是由于当时英国人口过多,导致土地变得稀缺,土地的稀缺导致地主贵族在与农民的谈判中处于非常有利的地位,因而地主贵族就利用这种有利的地位,强迫农民接受比以前更为苛刻的耕种土地的条件,其表现就是恢复了曾经一度折算了的劳役地租,甚至还新列名目加强农奴制。然而黑死病以后,由于人口的大量减少,劳动力变得稀缺,农民与地主贵族的谈判地位大为上升,为了吸引已经变得稀缺的农民,农奴主被迫取消或者清算以往的农奴义务,于是农奴制就渐趋消亡了。在波斯坦的人口论当中, 13世纪人口的过剩导致了农民地位的恶化与农奴制的加强,而14、15世纪随着人口大量减少而来的劳动力稀缺,带来了农民地位的改善与农奴制的消亡。③
    美国历史学家布伦纳对波斯坦等人的批评,我国学术界并不陌生。布伦纳主要是用东欧地区黑死病以后农奴制的重新兴起对波斯坦的人口论模式提出质疑,同样的人口变动在欧洲不同地方造成了截然不同的社会经济后果,因而波斯坦主要以人口变动来解释中古晚期英国农奴制的衰亡显然是难以令人信服的。
    关于东欧地区再版农奴制兴起的解释,我国学术界所熟悉的是世界体系论的解释。根据这种观点,主要是由于中古晚期和近代早期西欧地区工商业的发展,导致对东欧地区粮食需求的增加,由于当时的东欧地主对先进的资本主义的剥削方式并不熟悉,于是就采取了恢复农奴制的方式来为西欧市场出口粮食。也就是说东欧地区再版农奴制的兴起是西欧地区商业化发展的结果。④世界体系论的这种解释,同样也否定了商业化学派关于商业化发展导致农奴制解体的乐观主义历史观。
    布伦纳对于中古晚期欧洲各地区农业发展不同道路的解释,主要是受了布洛赫的影响。布洛赫认为,中古晚期与近代早期法国王权的强大与德意志地区小邦专制主义的发展,保护了小农,使得小农对土地的占有比较稳固;在英国,贵族地主的力量很强大,结果是进行了排挤农民的圈地运动,造成了大规模资本主义雇佣农场的发展,不过英国的地主贵族也没有恢复农奴制的能力;而东欧地区王权的衰微,使得地主贵族力量十分强大,结果是他们强行恢复一度消亡了的农奴制。⑤布伦纳的观点也大体如此,主要是还加入了对农民阶级力量对比的分析。布伦纳认为,黑死病以后,全欧洲范围内都出现了劳动力短缺,在这种情况下,地主难以通过竞争性的租佃制来保证以往的剥削水平,因而地主的理性反应应该是控制农民的流动,恢复农奴制,以超经济剥削的方式来维持剥削水平。这种情况在英国同样出现了,但是由于英国农民力量的强大,他们通过斗争击败了地主贵族恢复农奴制的企图。然而在东欧地区,主要是由于当地农村公社组织不发达,使得农民阶级无法像他们的西欧同伴那样组织起来抵抗贵族的进攻,结果是东欧的农民被当地横暴的地主贵族所征服,再次沦为农奴。⑥
    二、哈切尔等人论人口变动与农奴制的兴衰
    如前所述,按照波斯坦的观点,13世纪英国人口的增长,导致了庄园的反动,劳役制得到恢复与加强,14、15世纪英国人口的减少,导致农民谈判地位的上升,最终导致农奴制的灭亡。换句话说,黑死病所带来的人口大规模减少,在英国农奴制的消亡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不可否认,波斯坦的人口学解释在英国农奴制的消亡中确实很有说服力。但是,英国13-15世纪的经验到底具有普遍性的意义,还是一种特殊性呢?对此问题,包括哈切尔在内的大多数经济史学家的回答是“特殊性”,并且他们对于13世纪的所谓人口过剩导致农奴制的加强提出了很不一样的回答。
    其实,随着新人口论的兴起,更多的学者是从劳动力稀缺来解释农奴制的兴起。哈切尔与其他许多经济史学家认为,中古西欧出现的农奴制,以及近代早期东欧再版农奴制的兴起,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当时劳动力短缺,而土地却比较丰富。如果实行市场竞争的租佃制,让市场的稀缺度来决定地租的数量,领主就只能收取到很少的地租。如果要征收很高的地租,那么农民就会逃到其他地方,因为当时土地资源很丰富。为了避免出现上述情况,领主们决定联合起来,限制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于是逐步引入农奴制。⑦
    从这个角度来说,英国在黑死病后农奴制的消亡,更多的是一种特殊性。如前文所述,正如布伦纳所指出的,主要是由于当时西欧农民阶级的力量相对强大,领主的力量相对削弱,正在兴起的专制王权又在一定程度上站在农民这一边,因而地主贵族无法加强农奴制。从贵族地主的内心来说,人口的减少,劳动力的稀缺,贵族地主的反应应当是企图恢复农奴制,抵制市场因素带来的地租下降,以保证以往的剥削水平。从这个角度来说,东欧贵族地主的反应更加符合农奴制兴衰的一般规律。
    哈切尔主张,农奴制最重要的证据是是否有迁徙自由,农奴就是意味着他被固着于土地及其主人,丧失自由意志。与其他学者相比,哈切尔在农奴制问题上比较突出强调农奴制的超经济强制色彩,把农奴所受剥削中的经济因素或市场因素与超经济剥削因素分割开来,认为评价农奴制的盛衰应该从农民所受剥削中的超经济强制因素的强弱来分析,而不应笼统地从农民所受的剥削总量来衡量农奴制的强弱。⑧
    以往人们根据普通法关于农奴制概念的演进,认为英国的农奴制在诺曼征服后的两三个世纪里在不断地加强,农奴的地位在不断地恶化。这也是希尔顿等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笔下中古英国农奴制变迁的基本模式,认为随着封建地主消费的提高等因素,农奴所受的剥削在不断加强,农奴的状况在日益恶化。⑨波斯坦对这种观点进行了反驳,他认为,尽管从法律上来说,到12世纪的时候,维兰的法律地位变得明确、划一和严酷,他们的地位变坏了。可是实际上,12世纪维兰的经济地位应该比11世纪有所改善。因为这一时期许多庄园的自营地面积缩小了,劳役也相应当然减少,不少维兰的劳役折算为货币地租,或者减轻了许多。波斯坦的解释是,由于12世纪英国多战乱,许多庄园无法组织劳役经营,只好出租。可是到了13世纪,英国农奴的地位又恶化了。主要由于英国政局又趋于稳定,同时由于人口的增长,导致物价上涨,经营自营地有利可图,并且由于货币地租额相对固定,地主于是纷纷收回出租地自己经营,英国的劳役制又加强了。⑩
    哈切尔的看法不同,他认为从11世纪到13世纪,英国的农奴制应该是一个不断地削弱的过程。因为这一时期英国的人口在不断增长,劳动力的稀缺度在不断降低,领主把农民固着于土地上的动机日益削弱,农民的流动日益自由。至于波斯坦所说的13世纪英国农奴制的重新加强,哈切尔有不同的看法。科斯敏斯基早就指出,不应当夸大当时英国劳役制重新加强的程度,并且到1250年的时候这种趋势就基本上停止了。(11)科斯敏斯基认为,在13世纪劳役地租增长的同时,货币地租也在增长,并且货币地租的增长幅度绝不会低于劳役地租的增长,而且有理由相信,13世纪英国的货币地租比例相对于12世纪变得更高了。(12)科斯敏斯基更多地是从实证的角度来说的,而哈切尔则主要是从逻辑推理的角度。
    哈切尔认为,虽然13世纪英国维兰所受的剥削加重了,甚至劳役也加重了,但是这当中有很多因素不能归因于维兰的农奴地位,也即不能归因于超经济强制的因素,因而很难把它看成是农奴制重新得到加强。因为在当时人口过剩、土地稀缺的情况下,维兰的农奴地位反倒还阻止了他们经济地位的进一步恶化。就这一时期来说,地主可能更加希望结束维兰的习惯租佃制,改为随市场价格变动的短期租佃制(自由租佃制),地主所得更多。因而这一时期维护维兰习惯租佃制的反倒是维兰自己,因为维兰的习惯租地受庄园习惯约束,不能任意上涨。(13)正如科斯敏斯基所指出的,当时占有土地面积较小的维兰愿意服劳役。在当时劳动力过剩、价格低廉的情况下,小土地持有人自己耕作土地上的产出本身就不够家用,而社会上的就业机会又少,报酬又低,提供劳役租反倒对小农自己有好处。(14)
    哈切尔从人口学的角度出发认为,在11-13世纪的英国,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劳动力的稀缺度大为下降,地主限制农民流动的动机大为下降,因而英国农奴制总的趋势是逐渐软化。希尔顿也承认,在11-13世纪时期,自由农民的数目在不断增加。(15)这与我们原来所接受的封建化发展趋势的概念大不相同。按照原来的概念,11-13世纪是英国封建制度的发展期,13世纪是英国封建制度的极盛时期。这一时期应该是英国自由民不断丧失自由、自由人的人数不断下降的发展变化。然而我们所看到的却是自由农民的数目不断在上升,劳役地租日益转化为货币地租。科斯敏斯基根据对英国1279年百户区卷档的分析指出,13世纪的英国已是货币地租占优势。劳役地租比例最高的是东部诸郡,但也只有39%,中部和南部则下降为23%-24%,西部更少,而肯特、约克、诺森布里亚诸郡则几乎没有劳役了。如果从全英格兰看,则劳役地租只占1/3,而货币地租则占到2/3多。(16)
    在11-13世纪,随着英国人口的日益增加,社会上出现了大量缺少土地的农民。这些人土地不敷谋生,必须出来受雇,挣得工资补充家用,从而劳动力市场价格大为下降。正如科斯敏斯基所言,大量近乎于无地的农民的存在,使得自营地的经营可以不依靠农奴的劳役,或者把劳役限制到一个有限的水平上,从而促使英国出现了相当多的自由农民。(17)在一个人口过剩、劳动力价格便宜的时代,地主贵族更愿意把劳役折算成货币,以雇佣的廉价劳动力来取代低效率的农奴劳役。
    根据哈切尔的估计,到13世纪末,仍然在定期地每周服劳役的维兰户数不超过总数的 1/3,也即不超过英国总户数的1/6,即便他们去服役,他们也很可能是心不在焉的。(18)根据布里特勒尔的估计,庄园上的生产劳动中,劳役制所占的比重也许已经降低到了8%。(19)从此可以看出,到13世纪的时候,领主与其说是一个劳役压迫者还不如说是一个雇主了。保留下来的劳役劳动中,最为重要的是收割时期的劳役,这主要是领主为了保证农忙时期的劳动力供应。(20)庄园劳动中的一些经常性劳动,很大一部分是依靠仆役进行的,这些仆役往往有自己的家室,也有小块土地,但是在自营地上的劳动时间,主人也供给他们实物或货币,因此有些书上也称他们为长期雇工。(21)
    由于领主自营地上的劳动大部分是依靠雇工来进行的,因而庄园自营地的经营对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会比较敏感。黑死病之后,据估计,英国的人口损失一半左右。由于人口的大批死亡,土地变得丰富,农民更容易得到土地,许多无地少地的农民填补了空缺出来的土地,因而社会上的无地少地农民数量减少。当然,无地少地农民绝对数目乃至相对数目的减少,还要归因于那些无地少地的农民,由于他们的营养状况更差,更容易在瘟疫中丧生,死亡率会更高。因此社会上可雇佣的劳动力变得很稀缺,价格大大上涨。与此同时,由于人口的减少,粮食价格下跌。因此,主要通过雇工进行耕作的英国庄园自营地经营变得无利可图。然而由于农奴的反抗,以及领主势力相对于东欧地区为弱,领主无法恢复农奴劳役制,因而自营地的经营无法继续,只好出租。随着自营地的衰亡,劳役制也就变得不必要了,劳役制也就逐渐消亡。英国的维兰转化为公簿持有农。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黑死病所带来的人口灾祸,确实在英国农奴制的消亡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22)
    不过,根据前面的叙述,在黑死病以前,英国的劳役制已经不占重要地位,农奴制对劳动力流动的限制也已经由于人口的相对过剩实际上已经变得比较松弛。因而黑死病主要是加速了英国农奴制的衰落,连同农奴各种形式的反抗,给了它最后一击。另外,我们应该注意到,如果不是由于当时英国特殊的阶级力量对比,黑死病所带来的人口大量损失、劳动力稀缺,很可能会像东欧那样带来农奴制的加强。(23)
    总而言之,西方学者认为,波斯坦关于黑死病以前的人口丰富带来农奴制的回潮、而黑死病带来的劳动力稀缺导致农奴制的衰落的解释模型,对于解释13-15世纪这一较短时间内英国农奴制的变化确实有很强的说服力。但是如果我们所考察的时间段更长,考察的地区范围更广,那么这种劳动力丰富导致农奴制回潮、而劳动力稀缺导致农奴制衰亡的理论模型就只是一种特殊性。(24)在更多的人口论经济史学家看来,人口的稀缺正是地主贵族实施农奴制的主要动因。随着人口的增加,劳动力日益丰富,土地变得稀缺,地主限制劳动力流动也即实施农奴制的动机会自动地趋于下降。在新的经济条件下,通过折算劳役获得货币,雇佣社会上日益廉价的劳动力来耕种他们的自营地,地主获利更多。地主也可以利用土地变得稀缺的条件,抬高地租,通过出租经营来获得更多的剥削物,而不必费心去经营自营地。因此,西方很多经济史学者认为,随着人口的日益增加,劳动力日益变得丰富而廉价,土地变得更加稀缺而昂贵,农奴制会有自动消亡的趋势。
    三、马克垚先生论农业生产力特性的变化与农奴制的兴衰
    不可否认,西方学者用人口稀缺性的变动来解释农奴制的兴衰取得了巨大成功。但是马克壵先生认为,仅仅从劳动力稀缺的角度,并不能解释清楚中古西欧劳役制的起因。(25)因为把劳动力固着于土地,收取相对于市场地租更多的财富,进行超经济的剥削,并不一定就必须采取自营地的劳役租形式。地主也可以采取其他手段提高其他形式的剥削程度,而不必费心来经营自营地。地主要权衡的是,利用农奴劳役来经营自营地,与出租自营地、提高其他形式的剥削方式相比,哪一种方式获得的剥削物稳定性更有保障、数量更多、遭受的反抗最小。在这里必然有一些因素,使得领主经营自营地的方式较为容易达到上述目标。
    有论者指出,在中古时期,由于生产力落后,农民勉强只能糊口,如果实行租佃经营,农民会在土地上生产农民日常生活消费中的低品质食物,那样的话,领主也就只能食用这些低品质的实物。为了避免这种状况,领主于是要求经营自营地,在自营地上种植高品质的粮食作物,让农民在自己的小块土地上种植他们自己食用的低级食品作物。人们往往可以看到领主自营地上产量较低、品质较高的小麦种植比例高,而农民的土地上则是品质较低、但产量较高的大麦与燕麦种植比例高。(26)这不能不说确实有一定的道理。
    马克垚先生指出,中古西欧实行劳役制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当时社会生产力低下。由于生产力的低下,封建主有必要划出单独供给自己的自营地,用农民的剩余劳动耕作,以保障生活。(27)在生产力低下的条件下,农民的生产物本身就很少,在农民眼里,农产品的价值相对高昂,劳动的价值相对低廉,因为劳动生产率低,因而从他们身上收取实物会面临更多的困难,还不如征用他们的劳动相对容易。对于农民来说,地主经营自营地,即使地主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的剥削物更多,但是它意味着地主承担生产的风险,因而相对容易接受。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劳动的效率提高,劳动的价值提高,把服劳役的时间用于自己土地上的耕作能够生产出更多的产品,使得农民愿意交出更多的产品来换取在自己家里耕种的土地上进行劳动。因而在剥削实物数量受到习俗等限制的情况下,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劳役制有着衰落的趋势。当然,随着生产力的提高,耕作向精耕细作发展,为自己劳动和为领主的劳役劳动之间的效率差距会扩大,劳役制的相对效率会变得越来越低。
    因此,马克垚先生认为,中古英国的自营地劳役经营与当时英国的粗放耕作体系紧密相关。众所周知,由于农业生产受到变化多端的各种自然条件的影响,因而对劳动的质量很难进行有效的监督,这就要求劳动者具有很强的责任心,而且农业生产越是向精耕细作发展,就越是要求农业劳动者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就越是难以对非自我雇佣的农业劳动进行监督,因而非自我雇佣的农业劳动就越是相对于家庭是生产变得没有效率。然而,由于中古西欧、英国农业一直实行粗放耕作,广种薄收,使得田间劳动相对简单,变得易于管理和监督,这就为使用农奴的强迫劳动创造了前提。使得自营地上的生产劳动效率与农民自耕土地上的劳动效率相差不大。如果英国实行的是像中国这样的精耕细作农业,管理复杂,监督不易,农奴劳动所固有的积极性低、消极怠工等,必然会使自营地上的产量相对于农民自耕地的产量大为降低,使封建主感到劳役地租无利可图,还不如出租经营。(28)
    许多学者指出,尽管再版农奴制的东欧向西欧出口了很多粮食,但这并不表明东欧地区的农业生产比西欧更先进,其实际情况反倒是东欧的农业生产相对于西欧大为落后,单位面积产量相当低,也就是说仍然是广种薄收的粗放经营,劳动生产过程并不复杂,劳动的监督成本相对较低,从而便于采用劳役经营。可以认为,近代东欧地区的再版农奴制能够延续到 19世纪中叶,是与近代东欧地区农业长期实行粗放经营、广种薄收紧密相连的。
    总而言之,在马先生看来,在前工业社会的技术条件下,一家一户的农业生产具有比较优势,效率更高,尤其是在精耕细作的农业模式之下。中古西欧的劳役制庄园生产方式能够较大范围地得到实施,除了与中古时期劳动力稀缺紧密相关以外,还与中古西欧生产力落后、长期实行粗放经营、广种薄收的耕种方式紧密相关。随着农业技术的进步,农业日益变成管理复杂的精耕细作,农奴制也会由于日益明显的效率低下而自然地走向衰落。
    我们必须承认,每一个地方都有其独特的经济的、法律的、习俗的等具体情况,这些独特的具体历史情况都会对这个地方农奴制的兴衰产生影响。因此,无论采取哪一种理论模型,我们都无法准确地解释中古欧洲农奴制的兴衰,即便是综合其他所有现存的理论模型也难以解释清楚。这些理论模型有助于我们去分析问题,但是不能取代对各种具体问题的分析,更不能把历史简单化为几种简单的理论模型。具体的历史是相当复杂多样的,这是我们进行历史研究所必须注意的。
    注释:
    ①参见诺思和托马斯:《西方世界的兴起》,厉以平、蔡磊译,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43-45页。
    ②John Hatcher and Mark Bailey, Modeling the Middle Ages: The History and Theory of England's Economic Development,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pp. 121-122.
    ③M. M. Postan, The Medieval Economy and Society: An Economic History of Britain in the Middle Age, Penguin, 1975, pp. 168-170.
    ④参见刘祚昌、王觉非主编:《世界史·近代史编》上卷,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178页。
    ⑤马克·布洛赫:《法国农村史》,余中先等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146-148页。
    ⑥Robert Brenner, "Agrarian Class Structure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Pre-Industrial Europe", in T. H. Aston and C. H. E. Philpin, eds., The Brenner Debat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5, pp. 35-46.
    ⑦Evsey D. Domar, "The Causes of Slavery or Serfdom: A Hypothesis", The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Vol. 30, No. 1, The Tasks of Economic History (Mar., 1970), pp. 18-32; Arcadius Kahan, "Notes on Serfdom in Western and Eastern Europe", The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Vol. 33, No. 1, The Tasks of Economic History(Mar., 1973), pp. 86-99.多马等人认为,当农奴制在俄国兴起的时候,俄国并没有向西欧出口粮食。因此,世界体系论者的解释显然无法让人信服。俄国农奴制的兴起从根本上说是劳动力短缺的结果。当莫斯科公国兴起的时候,要求一支日益强大的军事力量,这支强大的军事力量需要庞大的财力来供养。由于当时俄国地广人稀,随着租税的提高,农民逃亡日益严重,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沙皇和贵族们联合起来,实施农奴制,限制农民的流动,从而可以从农民身上榨取更多的剩余。德国东部和波兰地区的再版农奴制,也可以从这方面来解释。由于黑死病的人口灾祸,劳动力变得短缺,贵族难以从较为自由的租佃制中获取原来水平的剥削物,于是重新恢复以往的农奴制,限制农民的流动。因此,西欧对东欧农产品的需求,主要是加速了这种趋势,而不是其主要原因。
    ⑧John Hatcher, "English Serfdom and Villeinage: Towards a Reassessment", Past and Present, No. 90(Feb., 1981), p. 5.
    ⑨R. H. Hilton, "Freedom and Villeinage in England", Past and Present, No. 31(Jul., 1965), pp. 3-19.
    ⑩M. M. Postan, The Medieval Economy and Society: An Economic History of Britain in the Middle Age, pp. 168-170.
    (11)E. A. Kosminsky, Studies in the Agrarian History of England in the Thirteenth Century, ed. R. H. Hilton, trans. Ruth Kisch, Oxford: Basil Blackwell, 1956, p. 98.
    (12)E. A. Kosminsky, "The Evolution of Feudal Rent in England from the XIth to the XVth Centuries", Past and Present, No. 7(Apr., 1955), pp. 19-20.
    (13)John Hatcher, "English Serfdom and Villeinage: Towards a Reassessment", pp. 6-14.
    (14)E.A. Kosminsky, Studies in the Agrarian History of England in the Thirteenth Century, pp. 344-345.
    (15)马克垚:《英国封建社会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24页
    (16)E. A. Kosminsky, Studies in the Agrarian History of England in the Thirteenth Century, pp. 191-194.也可以参见马克垚:《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研究》,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56页
    (17)E. A. Kosminsky, Studies in the Agrarian History of England in the Thirteenth Century, pp. 313-315.
    (18)John Hatcher, "English Serfdom and Villeinage: Towards a Reassessment", p. 12.
    (19)M. S. Campbell, English Seigniorial Agriculture 1250-1450,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0, p. 3.
    (20)M. S. Campbell, "Agricultural Progress in Medieval England: Some Evidence from Eastern Norfolk", The Economic History Review, New Series, Vol. 36, No. 1(Feb., 1983), pp.38-39.
    (21)E. A. Kosminsky, Studies in the Agrarian History of England in the Thirteenth Century, pp. 308-309.
    (22)M. M. Postan, The Medieval Economy and Society, pp. 168-170.
    (23)S. H. Rigby, English Society in the Later Middle Ages: Class, Status, and Gender, Houndmills, Basingstoke, Hampshire: Macmillan, 1995, pp. 139-141.
    (24)S. H. Rigby, English Society in the Later Middle Ages: Class, Status, and Gender, p. 142.
    (25)马克垚:《英国封建社会研究》,第219页。
    (26)Georges Duby, Rural Economy and Country Life in the Medieval West, University of South Carolina Press, 1968, pp. 90-91; Stefano Fenoaltea, "Authority, Efficiency, and Agricultural Organization in Medieval England and Beyond: A Hypwthesis", The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Vol. 35, No. 2(Jun., 1975), p. 703.
    (27)马克垚:《英国封建社会研究》,第219页。
    (28)马克垚:《英国封建社会研究》,第2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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