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
政治史的新视角:当代法国的四次重大政治实验
帕斯加尔·欧利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2006年05期
【原文出处】《浙江学刊》(杭州)2006年1期第60~67页
【作者简介】帕斯加尔·欧利(Pascal Ory),法国巴黎第一大学教授、法国发展文化史协会创始人和主席。
【关 键 词】法国/政治史/政治实验
我们似乎可以叙述某一国家的政治史而无需将看似互不相关的事实作一番编年史式的梳理。这一点,恰恰是大多数政治史著作所采用的观点,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竟也是这些著作的功能,因为它们在论述法国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的政治史时,往往会将其分为三至四个主要阶段,并以法国国家领导人的变更年份来确定时代。
在此,我想给诸位介绍的,是一种以与上述划分的方法有所不同的理论框架来思考这一历史演变的方式,因为这一历史的演变中从未像战后那样充满了“断层”,而且我还认为,从矛盾的、辩证的角度来看,这一历史演变中的“连续性”因素竟会是历史前进的主要推动力。
当然,上述著述对历史事件进行综合分析的勃勃雄心也暗示出,作者们对我所称之为重大的历史事件——这里姑且不论此一判断是否正确——的认识表明,任何其它的历史事件要么毫无深远意义,要么仅围绕着重大历史事件的轨道运行,而重大的历史事件,充其量亦只有四件。
千万不要忘记,假如说这四次重大的历史实验与四段时间顺序上先后相连的历史时期相关,甚至进而言之,说它们辐射了这四段历史时期,那么我们就会发现,这些事件之间亦存在部分相叠的现象,一如屋顶上的瓦片那样。而且不管怎样,它们之间还相互作用,其程度足以使我们不必过于强调那种将它们强行分为四次重大历史实验的特征。
这一发现使我们进一步走向下述两个关系到对此四次重大实验的性质的认识前提。其一,它们之中每一个历史事件就其与政治的关系而言均与其它事件处于不同的层次。第一次政治实验发生在它与国家体制的关系层面上,涉及到自1944 年法国回归民主世界以来先后“实验”过的两种体制的性质。而此一事件的标志性年代也确实是建立第五共和政体的1958年。第二次实验发生在地缘政治的层面,关系到由于法兰西殖民帝国的消失而引发的强烈地震,而我们在下面还会看到殖民帝国的消失至今还留给法国一些挥之不去的“幽灵”般的阴影。第三次实验发生在社会关系的层面,关系到近60年中法国经历的另一次重大的政治地震,此次事件与前次事件相比,更少一些悲剧色彩而在更为广泛的层面上更具有戏剧化的效果(这里用的是戏剧一词的本意):因为这次实验乃是1968年5月发生的风潮。第四次亦即最近一次实验发生在意识形态的层面,围绕着1981年以来反复出现的左/右政党“轮流执政”和左右共治。此次实验的效应,既有当时的直接产生的效应,亦有延续至今的滞后效应。其二,也是最后一个认识前提,是用来使下面的论述结构更易于理解而设的。诸位很快就会明白,这个认识前提是说,此四次重大的政治实验具有双重的特征,而且它们无一例外都是在两重时间内发生;这两重时间之间具有辩证的关系,而且第二重时间明显对应于第一重时间,但并不与第一重时间重新构成平衡的关系。
一、第一次实验:两个政体
从一个宪法学专家的角度看,法国曾经先后实行过两种相互对立的民主主体。第四共和国的宪法经由1946年10月的公民投票表决而得以批准(仅仅数月前,公民投票的权利才扩大至女性公民)。这一宪法确立了一个明显的议会制政体,而政府首脑则受制于立法权(众议院)。与第三共和政体相反,第四共和国的众议院(其时将众议院重新命名为“国民议会”室具有非同一般的意义)的立法权对于上议院而言具有压倒性优势,上议院此后不再拥有以“元老院”的名义获得的与以往同等的权力,而且在政体中只起到一个辅助性的作用。至于共和国总统,由于人们此前刚刚深入讨论过是否应该干脆废除此一职务,因而他所扮演的角色就更为有限。第四共和国的宪法仅仅持续了12年。而于1958年9月同样由公民投票表决批准实行的第五共和国宪法,则在许多相对应的要点上与之正好相反。第五共和的宪法通则和好几个条款均明白无误地强调行政权的重要性。而在行政权之中,共和国总统可以将主导性的行政权集于一身。这种情形与在经历了路易.拿破仑.波拿巴总统于1851年12月2日通过政变而大权独揽进而称帝(拿破仑三世)的恶梦之后形成的法兰西共和国的民主传统恰成鲜明对比。1961年4月,面对驻阿尔及利亚法国军人的哗变局面,戴高乐将军动用了令人害怕的,准确地说是令人反感的,能够赋予总统以更为广泛的权力的宪法第16条款,然而此一条款尚辅有由国民议会对此加以制衡的民主保障机制,因为在总统行使该条款期间,该条款不仅令总统无权解散国民议会和参议院,而且还令总统必须召集国民议会和参议院开会共商国是。
这些细节很重要,在这个问题上,必须一如既往地一方面考虑到宪法机制的整体,另一方面更考虑到在实践中宪法庄严文本条款的执行方式及执行的时间长度。当然在执行过程中,有些方面则属次要的范畴。正因为如此,历史学家如今才掌握了证据(例如,通过阅读第四共和国首任总统樊尚·奥里奥尔的令人兴趣盎然的“日记”),得以知道当时在任总统还拥有一定范围的活动余地而不至于仅仅局限于象戴高乐所说的那样,为“菊花”展开剪彩。然而总统对社会的这些间接的和不公开的影响,公民社会通常对此毫无察觉,因为在第四共和国的政体下公民社会经历的是政府的频繁更迭,尽管我们无需将其与政府某些部委的频繁变换混为一谈,因为在同一政体下,部委的变换的影响总归较小。与此相反,前此的第三共和国表明,完全可能有一些既授予共和国总统以更为广泛的权力然而同时又赋予其极少运用这些权力的机会(所谓“虚幻”)的宪法文本,由此可见,这些权力总统其实无法运用。在此方面,1986年法国首次出现议会的多数党成为总统的反对党的局面,其时人们用私人生活领域内的一个比喻“共同居住”来形容左右“共治”,可见其为影响非同一般的特殊局面。这次政治实验表明,尽管第五共和国宪法最初被认为是为一个人,即戴高乐量身定做的,后来在戴高乐辞职而去之后,人们发现它同样适合于国家元首面对弱势的国民议会的局面,而此时此刻它再次表明它能够支撑权力顶端的意识形态冲突的局面而不至于导致政体运行的受阻。1986年的实验还表明,在左右共治的局势下,总统的权力被实实在在地削弱了。法国迄今为止共经历了两次“左右共治”的时期,而无论是哪一次,最终都是在数年的所谓实验之后由公民投票来作出最终的裁决。第一次作出的裁决有利于在任的总统(1988年,佛朗索瓦.密特朗总统再度当选连任),第二次作出的裁决有利于当时反对党占多数的议会(1995年,雅克.希拉克当选总统)。由此可见,1958年的第五共和国宪法,无论较之于以往的宪法还是较之于其它国家的宪法,均表现出了令人叹为观止的灵活的适应性。尽管如此,我们还将会注意到,这里所说的实验虽然都表现为总统选举的形式问题,然而在目前的欧盟内部,法国宪法事实上在继续弹奏着不谐和音,因为毫无疑问她仍是诸成员国中赋予国家元首权力最多的一部宪法,而在欧盟区域内占主导地位的模式却是我所说的英国威斯特敏斯特模式:立法院(议会)的选举决定政府政策的走向,主导权属于政府首脑而非国家元首。自1986年法国首度实验左右共治起,法国在事实上选择了认同这一模式,然而第二次左右共治时,却选择了回归法国模式的做法。
我们经常听到人们表达的要求进行宪法改革的呼声(这些呼声衷心地希望建立一个“第六共和国”),或者是要求对现有宪法文本进行修改,目的在于以宪法的形式削弱总统的权力。如今看来这些呼声更为强烈。有好几个因素可以解释其原因。其中之一,亦即我在此想加以强调的一个原因,就是如果因为1946年10月公民投票批准的宪法只获得了登记选民的36%的支持(须知彼时投票中弃权率很高,达到31%);如果还因为在1946年5月份偏向于议会的宪法草案初稿曾被否决,而这份草案更为接近于真正意义上的“议会制政体”, 尽管法国在其历史上仅有一次实行过这样的政体,那便是在1792年的国民公会期间;而且1946年5月只有共产党和社会党支持该草案,而诞生于抵抗运动期间的其它政党组织则持反对意见,如果因为上述原因,我们就以为法国民众的大多数民意总是希望有一个强有力的行政权力的话,那么我们就会对法国政治现实作出漫画式的理解。事实上我们必须强调的是,第三共和国的宪法就已经是一部选择议会制的宪法,而且这一政体持续了很长时间。还须强调的是,此一政体与相近的政体曾表现出同样的弊端,如意大利的政体,就曾经持续了半个世纪。换言之,在1946年和1956年间,法国大多数选民之所以不顾戴高乐将军的呼吁而选择了第四共和国的政体,乃是由于好几个原因,而其中最为关键的原因,乃是因为此一政体是对人们在此前深受其害的,与之恰恰相反的政体一维希专制政体的反拨。同样,第三共和国政体将共和国总统理论上具有的广泛权力通过体制制约压缩至最低限度的实践,也是对第二帝国集权体制的实验的回应,我们对此更为明确的说法是对第二帝国的反动。之所以第四共和国在1958年落下帷幕,并非如众多历史学家所说的那样缘于其体制上的原因,而是因为公民投票时选民不愿接受(或者说尚未接受)被其认为是“抛弃”阿尔及利亚的政治解决方案。不管怎样,戴高乐虽有其政治管理的模式,他也得在花费了四年时间(1958至1962年)之后才最终找到了阿尔及利亚问题的政治解决方案……
二、第二次实验:两种非殖民化方案
现在让我们来讨论那个所谓的“问题”,换言之,即非殖民化的问题。同样,如果我们在此浅尝辄止地看问题,就会认为法国曾经历了两种截然不同的非殖民化的方案。据此,在其第一阶段,时间上是在1944年至1958年间,法国是一个处于守势的然而仍不失为强大的殖民宗主国,她拒绝同意任何一个殖民地的独立吁求,即使同意也会附加诸多限制条件。这些限制条件于1953年至1954年间在突尼斯引发了一场严峻的危机,同时在摩洛哥几乎导致内战,而在1946年至1954年间在印度支那表现为一场名副其实的武装冲突。紧随其后的便是1954年至1962年在阿尔及利亚爆发的独立战争。此时我们须记住,第四共和政体是一个在殖民地独立战争中疲于奔命的政体,同时我们还须补充说明,在印度支那战争和阿尔及利亚战争之间存在着一个巨大的本质上的区别。在印度支那战争中,从法国的角度看,涉及的只是职业军人(显然这绝不会是印度支那人的观点,他们会认为在这场涉及到他们每一个人的战争中投入了全体军民),而且是在一个法国本国人数较少且远离法国的土地上的战争。而阿尔及利亚与所谓的法国本土的联系则更为紧密,那里有按照法国模式依样画葫芦地组织设置的三大行政省区,那里生活着已经延续了好几代的,人数近一百万的法国人,这一切因素决定了这是一场性质含混不清的战争,类似于在国土上维持治安秩序的军事行动,法国甚至投入了应征入伍的新兵,很多人可能是正在服义务兵役的法国男性青年。
根据这种传统的法国非殖民化历史的观点,正是多亏了戴高乐将军,法国才得以走出危机。1958年的宪法赋予了法国在非洲的殖民地获得独立的可能性,然而途径有二。其一是立即获得独立(几内亚为此种情况的唯一案例),其二是通过过渡阶段获得独立,即先建立一个英联邦国家共同体模式的由主权国家组成的短暂的共同体,然后再获完全独立。1962年,当所有共同体成员国都获得完全独立之后,这个共同体也就在事实上消失了。
此番我又一次认识到这一历史进程远为复杂和丰富多彩,尤其是这一历史进程将我们一直引入今天的现实。第一,如果我们认为第四共和国仅仅选择了拒绝非殖民化的政策,那么这显然是一种夸大其词的漫画式理解。仅仅在一年之内(1954—1955),就有两届由选民以典型的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的领导人领导的典型的议会制政府,而且这两届政府首脑,一为皮埃尔·孟戴斯·弗朗斯,一为埃德加·富尔,他们在意识形态格局中采取的均为中间偏左的立场。他们通过谈判的手段分别解决了三次严重的殖民地危机,印度支那战争,突尼斯危机和摩洛哥危机。翌年,第三届中左政府(由居伊·摩勒领导的政府)在社会党部长伽斯东.德费尔的推动下,启动了使殖民地国家得以获得独立的机制。伽斯东.德费尔制定了一项被人们称之为“框架法”的法律,促使非洲殖民地诸国获得行政自治的权力,同时将这些国家新一代精英纳入了这一进程,以致这些精英后来自1958年起都纷纷成为年轻非洲独立国家的领导人。一个鲜为人知的事实是,曾经为联合国托管的喀麦隆和多哥两国,在戴高乐将军重返政坛之前就已经被纳入了赢得独立的进程,因此这两国的独立与戴高乐将军无关。而所谓的戴高乐重返政坛一事,我们切不可忘记,这根本不是为了让阿尔及利亚获得独立,当时恰恰是为了不让她获得独立!然而戴高乐本人的政治天才在于,首先是继续进行,并且也曾真的加速进行了由第四共和国启动的非殖民化进程,然后在经过两年的深思熟虑之后,面对已经变得对法国愈来愈不利的力量对比的格局作出妥协退让的姿态,换言之,是向阿尔及利亚民族解放阵线作出了让步,以便将他的精力和整个法兰西的精力集中用于实现他真正的政治方案,而这个方案从来就不是非殖民化,因为非殖民化曾是他背负了4年之久的沉重负担。他真正的政治方案乃是法国面对美国获得独立和法国重建其世界大国的地位。
然而这还不是全部。到1962年为止,法国并未一劳永逸地解决其殖民地问题。直到今天,法国仍然不得不继续生活在殖民地幽灵的阴影之下。这些幽灵在不同的地缘政治形势下定期地出现并搅得法国不得安宁。第一个幽灵:法国在对海外领土的政治管理上继续遭遇反复出现的难题,从科西嘉到波利尼西亚,莫不如此。第二个幽灵:传统上外国移民非常少的法国如今已成为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为突出的接受外国移民的大国。而在外国移民中首屈一指的便是来自前殖民地的移民:来自黑非洲的移民,来自美洲的非洲后裔移民,来自中东和亚洲的移民。然而我们若仅仅停留在对此问题的观察仍然是不够的。
就此问题,我们必须注意到,在文化上的遥远距离和融入社会的能力之间并无联系,这是因为下述两个事实:其一,法国的中国移民族群在融入法国社会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比例如来自阿尔及利亚的移民少得多,尽管阿尔及利亚移民中因为在法国出生的缘故,按照法律,出生后就拥有法国国籍的人占了大多数。其二,出现恐怖主义动乱的地方,既非波利尼西亚,也非安的列斯群岛,而竟是近在咫尺的科西嘉……但愿诸位不要误解了这个幽灵的比喻,因为并非所有的幽灵都具有负面的色彩,并非所有的幽灵都对我们怀有敌意。
非常值得深思的是,2005年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尤其是解放纳粹种族灭绝集中营60周年纪念,而在法国同时亦是开始就美国词汇中所谓的“后殖民”问题展开论战的重要年份,论战围绕着有关法国参与黑奴的买卖的历史记忆,有关奴隶问题的历史记忆,有关殖民时代的历史记忆展开。我在此可以预言,未来的几年中法国公众就这些问题的讨论将与这些年人们有关纳粹对犹太人的种族灭绝的讨论占有同样重要的地位。不管怎样,这样的一场讨论所具有的象征意义和政治意义将及时地提醒我们:常常为人所遗忘的一个法国基本特征便是,与西方其它强国相比,至少自一个半世纪以来,伊斯兰文化和非洲文化在法国占据着一席突出的地位。伊斯兰文化和非洲文化的存在,不仅会导致一些冲突,同时也是法国文化多元和文化开放的一个因素。在此方面例子很多。
三、第三次实验:民众的抗议运动
法国社会所具有的,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化解”自身危机的能力,在1968年5月风暴中再一次明显地表现了出来。如果我们来反思自有关阿尔及利亚的政治动荡结束以后迄今为止最为严重的这场危机,我们就会发现,这场名副其实的政治“实验”在法国政治的历史上竟无一个十分明确的形容词来界定它:它既非一场革命,亦非一次造反;既非一次叛乱,亦非一次暴动,然而它是“68年5月”或“5月”,或进而言之,曰“68年事件”。指出这一危机的特征是非常有意义的一件事。如果说它当时在其后四、五年中产生了直接的重大影响,乃是由于这样一个事实:它既是一场政治危机(直接导致了国民议会的解散,政府的更迭,一年后又间接地导致了戴高乐的辞职归隐),又是一场社会危机(出现了法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大规模罢工运动),然而其根源既非来自议会,亦非来自某一政党;既非来自工会,亦非缘于国家处于经济危机的状态,而是缘于由年轻大学生们掀起的一场政治批判、社会批判和文化批判运动。
尽管如此,我们仍必须因为两个原因而对其产生的中期性影响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其一,从作为传统的政治革命方案的先驱的角度来看,5月运动无疑是失败的。1968年春天鼓动大学生提出改革吁求的所谓“左”倾的政治组织自1969年起就开始走下坡路,并在不到十年的时间内或明或暗地退出了历史舞台。
其二,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在人们已经清楚地认识到这是一场“生长发育”的危机,正如我们常用来说明青少年生长发育期出现的骚动不安的情绪一般,而当时的危机恰恰处于战后30年经济增长曲线的高峰期并开始下行(所谓30年光荣的增长期),这个时期正是一个繁荣的社会(而非处于经济危机的社会),这次事件是由于意识形态的调整而导致的危机。换言之,这一曾在1968年风靡一时的“抗议”风潮,若从这个角度来看,若将这一风潮与其自认为揭开了其序幕的21世纪的今天法国社会的种种问题联系起来看,我们就会发现68年的抗议活动犯了一个时间上的错误。
因此,在这个方面,对于人们给予该风潮的历史结论,我们完全可以重新加以权衡,并提出将重新赋予这些“68年事件”以不可忽视的重大意义的诸多要点(将其称为“所发生的事件”最为准确,因为它百分之百是一次历史的偶然事件)。
首要的是对所谓的“左”倾势力被稀释冲淡的问题,应该更加细致地加以分析,并认识到当年有那么多非常“前卫”的创见,被用于解决一些虽是局部性然而又十分具体的问题,它们获得了成功,似乎可以说是专业化的“左”倾势力取代了普遍性的“左”倾势力,进而言之,当时社会上的某种激进主义后来逐渐体现为由5月风潮中成熟起来的孩子们(并非人人如此!)带来的社会本身在法律和风俗习惯上的诸多深刻变化,如女权主义和对同性恋等少数者群体权益的捍卫,如生态环保主义和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如强调保护多元文化色彩的地方主义,等等,不一而足。我们窥一斑即可见全豹:1975年议会通过的使堕胎合法化的韦依法案,其整个过程,便是激进的女权主义活动家们在“民间社会”中进行卓有成效的斗争的结果,这一斗争最终迫使当局改变了当时存在的严厉禁止堕胎的法律措施。虽然人们总会认为,这些在大部分西方国家出现的社会进化迟早都会发生,然而他们毕竟忘记了这一点,即在某一国人民的历史上,重要的并非该国人民是否追随其它国家人民所选择的道路,而是她自己为达到不同历史阶段的目标而走过的特殊的路程……
这样一来,法国公众和史学界针对1980年以降20多年中出现的问题频繁进行辩论的主题便清晰起来:今后知识界的讨论在这场辩论中所占的位置怎样?这是一次文化危机么?是由于知识界的沉默么?是国家的衰亡么?我又一次发现,问题并不在此。一方面,今天在法国知识界和学术界以及在传媒系统中占主导地位的乃是68年5月中成长起来的那一代人。虽然他们的激进主义理想业已消融于改良主义之中,但是他们的初衷在其改良主义的形式中依然可见。实际上,68年5月这一代人忠实于自己原初理想的最好方式,莫过于不再过于重视有限意义上的“政治”变革(如体制的性质、对政治体制的控制等),而是高度重视那些社会实践形式方面的常常是激进的变革,一方面,如涉及到家庭和配偶,涉及到性关系等问题的变革,另一方面,如涉及到个人文化特性(如属性、族群、民族等)问题的变革。当代社会普遍地向个人主义社会转变的运动过程表现为某种享乐主义的趋势,法国在这方面虽非独领风骚(有西班牙的“摩维达”运动为证),然而却也显示出这个为国家所独有的特点。
此外,以经典的政治学术语来看,这一代人曾经有过,而且事实上很早就有过自我表达的机会和测试其所表达的信息的极限的机会:1981年,正是大量在1968年批判思潮中涌现出来的政治力量支持佛朗索瓦.密特朗,使其赢得了总统大选。
四、第四次实验:“地方代替中央政府施政”
直至1981年,法国没有缺少过这样一些具有常识的分析家,他们预言法国政体已经被锁定,认为它不仅赋予共和国总统以特权,而且法国政体由于选举法的缘故,还赋予大选中领先的政党以特权,因此在实际运作中,总是朝着有利于右派阵营的方向进行,尤其是右派阵营曾经先后成功地将其势力扩展至中右诸政党(1969年,乔治·蓬皮杜担任总统),并随后接受了总统一职并非为戴高乐主义者所专属这一事实(1974年,来自一个所谓“自由主义”色彩浓厚的右派政党的领袖吉斯卡尔·德斯坦当选总统)。然而这些分析家们没有看到的是,其观察到的事实反之亦然。我们首先可以看到,右派已经无法再扩展其地盘,因为其储备业已耗尽。其次,左派阵营出现了自战后以来前所未有的新现象:法国共产党和社会党的力量对比关系发生了逆转并朝着有利于自1944年以来降为左翼第二大党的社会党的方向发展,而且赋予大选中领先政党的特权有朝一日竟会朝着有利于一个正处于社会学意义上脱胎换骨,意识形态学意义上改头换面阶段上的社会党的方向发展。1978年,共产党领导层尚拥有为避免社会党在左派阵营中占主导地位而阻止左派在大选中获胜的足够力量,而到了1981年,共产党已将其丧失殆尽。而右派阵营则不得不在其管理国家期间对内部不同派别进行政治红利的分配,因而在面对经济危机和内部党派分裂时束手无策,而左派阵营各政党则在收获因其在地方治理过程中的业绩而带来的投资回报(尤其是自1978年左派联盟在市镇议会选举中大获全胜之后),因为左派联盟在地方管理中团结一致,在社会政策方面充满活力。
在此问题上,若对此一阶段作一小结,同样须将其定位在三个时间段上加以考察:最初的几个月中所产生的近期影响,其后在六年左右的时间中产生的中期影响及在25年后产生的长远影响。我们也须以同样的辩证法来作这个小结。从经济发展规划的角度来看,左翼联盟的实验很快就夭折了:1981年至1983年间法国经历了其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国家干预主义政策,自此之后便持续至今地转入了与之相反的,企业全部私有化或部分私有化的进程,最终涉及到的企业不仅有在法国从纳粹占领下解放后国有化的企业,甚至还有其国有化一直可以上溯到19世纪的企业,如法国邮政总局。然而如果我们审视一下现代法国社会经历的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的权力下放和国家放松对视听媒体(广播和电视)部门的控制这两大变革的话,那么我们便会发现,法国自四分之一世纪以来经历的真正翻天覆地的变化(此形容词毫不夸张)却完完全全是由于1981至1986年间左派执政期间作出的重大决策的结果。法国自此在大区一级建立起了可以代替中央政府行使真正权力的施政机构并将广播电视部门从国家的垄断下解放了出来。其结果便是在今天的法国,毫无疑问,相当一部分决策权已经不复属于中央政府,一小部分决策权归属行政省,而多数决策权则属于大区和大城市,而大区与大城市自身也已经扩展为联合了众多市镇的“共同体”。此一进程通过中央政府在行政管理方面的权力下放并由国家赋予地方行政机构以更多的编制和执行预算方面的自主权而得以强化。目前这一权力下放进程仍在继续,因为其准则在于国家向地方政府(市镇,市镇共同体,行政省区,大区)转移行政管理工作,而同时对所涉及的公务员而言,国家保持他们的各种职业性社会保障及待遇不变,尤其是保持公务员招聘的全国性架构不变。同样,很明显,今天在广播和电视领域内,那种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就在法国实行的该部门对于政府的依存性规则而导致的局面已经离我们相当遥远了。自此以后,问题即已转移至有关企业:假如会出现新的依存性,那显然不会是对于公共权力部门而言,而只会是对于私营企业的依存性。
与社会党初衷相悖的是,在社会党于1981至1986年间领导的所有实验中,这个充满了自由化色彩的小结才是最能够持续下去的成果。与之相反,在公共政策方面,左派与右派之间的差别至少在两个领域内继续表现出来:一是社会政策,一是文化政策,而文化政策方面,除了由文化部管理的领域外,还包括国民教育和科学研究的所有领域。
一般而言,左派政府在其执政的两个时期内恰恰是在这两个领域内动用了大量的资金手段。因此,一方面,虽然在左派内部,共产党不断地受到削弱,同时其它政党(如生态主义的绿党和另类全球主义者却在不断成长起来,然而左派联盟却清楚地证明了它管理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能力,更为重要的是还证明了它给法国社会留下自己管理印痕的能力。然而在另一方面,左派的政绩更多地体现在增加公民的自由权方面,而没有体现在增加公共服务方面,因为在近25年来公共服务领域不进反退。尽管如此,今天的法国在左翼和右翼两大联盟的两种社会保障方案之间依然存在着显著的差距。在法国思考问题时必须总是从左右两极的角度去思考,而这恰恰是第五共和国政体的又一个成果,就目前而言,第五共和国政体继续在发挥作用,致使所有建立第三类政党的企图皆归于失败,就像在英国和美国政体中实际发生的情形一样,尽管其政治机制发挥的功能与法国很不相同。这里我们又回到了作为出发点的体制问题,对此我们不应有所低估。左右两大阵营在其组成的近30年间,既在其内部机构上,又在其治国方案上均发生了变化,然而,处于这两大阵营的政治游戏格局外部的政治势力,迄今为止均难逃被边缘化的命运。
正是由于这同一个原因我想在结束之际强调一下本论文的第五点,但我只能满足于将对此一问题的最后一点的粗浅研究提交各位以便抛砖引玉。当然这最后一点也是百分之百地与体制问题有关。最近发生的否决欧盟宪法条约的法国全民公决一事向拒绝看到这一点并认为如今一切问题都只是技术的,经济的和文化的运动的人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但是此一事件远远超出了其自身所具有的意义,因为它涉及到处在一个愈来愈全球一体化(法国人称它为“世界一体化”,而英语国家则称其为“全球化”)的世界中的法国人民族特性现今的状况和未来的发展方向。明确地说,一部分在五十年前仍旧是十分重要的问题在今天由于国家主权向欧盟和有时向全球性组织的转移而已经变得十分的淡化了。换一种更为直截了当的说法,法国总统选举的重要性今后看来已经微乎其微了,因为一个简单的事实是,当选总统处理有关“世界事务”的实际权力在今天,在不断上升的地方权力和超民族国家组织机构的权力的夹击下,已经非同一般地被缩小了。法国知识界的争论也面临同样的问题。我并不认为这些争论的质量比以往(如在冷战时期)的争论的质量要低一截,情形恰恰相反。只是目前这些争论比起让—保罗·萨特和雷蒙·阿隆时代的争论,其国际影响要小得多。因此在其它方面也莫不如此。
此前发生的事情并不意味着法国所扮演的政治角色业已终结。人们甚至可以认为,一如有人所说的那样,法国的角色在未来还会有“美好的时代”供其大显身手,然而今后主要恐怕得通过欧盟的舞台来展示此一角色的内涵了。尽管欧盟并非主要依照法国模式建设起来,然而法国模式在欧盟政策的诸多不容忽视的领域内还是发挥作用的。最近法国全民公决对欧盟宪法条约的否决至少再一次证明,在没有法国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事情都无法以欧盟的名义去加以实行。人们可以认为这种权力完全是消极的权力。由于欧盟各强国均拥有同等的权力,我们可以从反面得出结论说,即便民族国家的强有力的政治权力有时会被欧盟权力抵消而失去作用,但它常常也由于欧盟的规模而成倍地增强。由于这个事实的缘故,法国的特性获得了一个崭新的维度:在法国大革命期间,法国的特性是可以直接“出口”的,在戴高乐将军的年代,必须依靠更多地引起争议的“样板性”来推行,在欧盟一体化的今天,所有可能的模式化过程均须在公众辩论的空间内探讨其可行性,其中包括欧盟诸理事会,欧洲议会和大众传媒等等。就民主的角度而言,这也许并不比过去更糟糕……^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2006年05期
【原文出处】《浙江学刊》(杭州)2006年1期第60~67页
【作者简介】帕斯加尔·欧利(Pascal Ory),法国巴黎第一大学教授、法国发展文化史协会创始人和主席。
【内容提要】 | 本文以一种新的理论框架阐释了当代法国政治演变的四次历史事件。作者把这四次历史事件称作重大的政治实验,其中每一个历史事件就其与政治的关系而言均与其它事件处于不同的层次。而这四次重大的政治实验具有双重的特征,它们都在两重时间内发生;这两重时间之间具有辩证的关系,而且第二重时间明显对应于第一重时间,但并不与第一重时间重新构成平衡的关系。作者认为尽管历史演变中充满了“断层”,但历史演变中的“连续性”因素是历史前进的主要推动力。 |
在此,我想给诸位介绍的,是一种以与上述划分的方法有所不同的理论框架来思考这一历史演变的方式,因为这一历史的演变中从未像战后那样充满了“断层”,而且我还认为,从矛盾的、辩证的角度来看,这一历史演变中的“连续性”因素竟会是历史前进的主要推动力。
当然,上述著述对历史事件进行综合分析的勃勃雄心也暗示出,作者们对我所称之为重大的历史事件——这里姑且不论此一判断是否正确——的认识表明,任何其它的历史事件要么毫无深远意义,要么仅围绕着重大历史事件的轨道运行,而重大的历史事件,充其量亦只有四件。
千万不要忘记,假如说这四次重大的历史实验与四段时间顺序上先后相连的历史时期相关,甚至进而言之,说它们辐射了这四段历史时期,那么我们就会发现,这些事件之间亦存在部分相叠的现象,一如屋顶上的瓦片那样。而且不管怎样,它们之间还相互作用,其程度足以使我们不必过于强调那种将它们强行分为四次重大历史实验的特征。
这一发现使我们进一步走向下述两个关系到对此四次重大实验的性质的认识前提。其一,它们之中每一个历史事件就其与政治的关系而言均与其它事件处于不同的层次。第一次政治实验发生在它与国家体制的关系层面上,涉及到自1944 年法国回归民主世界以来先后“实验”过的两种体制的性质。而此一事件的标志性年代也确实是建立第五共和政体的1958年。第二次实验发生在地缘政治的层面,关系到由于法兰西殖民帝国的消失而引发的强烈地震,而我们在下面还会看到殖民帝国的消失至今还留给法国一些挥之不去的“幽灵”般的阴影。第三次实验发生在社会关系的层面,关系到近60年中法国经历的另一次重大的政治地震,此次事件与前次事件相比,更少一些悲剧色彩而在更为广泛的层面上更具有戏剧化的效果(这里用的是戏剧一词的本意):因为这次实验乃是1968年5月发生的风潮。第四次亦即最近一次实验发生在意识形态的层面,围绕着1981年以来反复出现的左/右政党“轮流执政”和左右共治。此次实验的效应,既有当时的直接产生的效应,亦有延续至今的滞后效应。其二,也是最后一个认识前提,是用来使下面的论述结构更易于理解而设的。诸位很快就会明白,这个认识前提是说,此四次重大的政治实验具有双重的特征,而且它们无一例外都是在两重时间内发生;这两重时间之间具有辩证的关系,而且第二重时间明显对应于第一重时间,但并不与第一重时间重新构成平衡的关系。
一、第一次实验:两个政体
从一个宪法学专家的角度看,法国曾经先后实行过两种相互对立的民主主体。第四共和国的宪法经由1946年10月的公民投票表决而得以批准(仅仅数月前,公民投票的权利才扩大至女性公民)。这一宪法确立了一个明显的议会制政体,而政府首脑则受制于立法权(众议院)。与第三共和政体相反,第四共和国的众议院(其时将众议院重新命名为“国民议会”室具有非同一般的意义)的立法权对于上议院而言具有压倒性优势,上议院此后不再拥有以“元老院”的名义获得的与以往同等的权力,而且在政体中只起到一个辅助性的作用。至于共和国总统,由于人们此前刚刚深入讨论过是否应该干脆废除此一职务,因而他所扮演的角色就更为有限。第四共和国的宪法仅仅持续了12年。而于1958年9月同样由公民投票表决批准实行的第五共和国宪法,则在许多相对应的要点上与之正好相反。第五共和的宪法通则和好几个条款均明白无误地强调行政权的重要性。而在行政权之中,共和国总统可以将主导性的行政权集于一身。这种情形与在经历了路易.拿破仑.波拿巴总统于1851年12月2日通过政变而大权独揽进而称帝(拿破仑三世)的恶梦之后形成的法兰西共和国的民主传统恰成鲜明对比。1961年4月,面对驻阿尔及利亚法国军人的哗变局面,戴高乐将军动用了令人害怕的,准确地说是令人反感的,能够赋予总统以更为广泛的权力的宪法第16条款,然而此一条款尚辅有由国民议会对此加以制衡的民主保障机制,因为在总统行使该条款期间,该条款不仅令总统无权解散国民议会和参议院,而且还令总统必须召集国民议会和参议院开会共商国是。
这些细节很重要,在这个问题上,必须一如既往地一方面考虑到宪法机制的整体,另一方面更考虑到在实践中宪法庄严文本条款的执行方式及执行的时间长度。当然在执行过程中,有些方面则属次要的范畴。正因为如此,历史学家如今才掌握了证据(例如,通过阅读第四共和国首任总统樊尚·奥里奥尔的令人兴趣盎然的“日记”),得以知道当时在任总统还拥有一定范围的活动余地而不至于仅仅局限于象戴高乐所说的那样,为“菊花”展开剪彩。然而总统对社会的这些间接的和不公开的影响,公民社会通常对此毫无察觉,因为在第四共和国的政体下公民社会经历的是政府的频繁更迭,尽管我们无需将其与政府某些部委的频繁变换混为一谈,因为在同一政体下,部委的变换的影响总归较小。与此相反,前此的第三共和国表明,完全可能有一些既授予共和国总统以更为广泛的权力然而同时又赋予其极少运用这些权力的机会(所谓“虚幻”)的宪法文本,由此可见,这些权力总统其实无法运用。在此方面,1986年法国首次出现议会的多数党成为总统的反对党的局面,其时人们用私人生活领域内的一个比喻“共同居住”来形容左右“共治”,可见其为影响非同一般的特殊局面。这次政治实验表明,尽管第五共和国宪法最初被认为是为一个人,即戴高乐量身定做的,后来在戴高乐辞职而去之后,人们发现它同样适合于国家元首面对弱势的国民议会的局面,而此时此刻它再次表明它能够支撑权力顶端的意识形态冲突的局面而不至于导致政体运行的受阻。1986年的实验还表明,在左右共治的局势下,总统的权力被实实在在地削弱了。法国迄今为止共经历了两次“左右共治”的时期,而无论是哪一次,最终都是在数年的所谓实验之后由公民投票来作出最终的裁决。第一次作出的裁决有利于在任的总统(1988年,佛朗索瓦.密特朗总统再度当选连任),第二次作出的裁决有利于当时反对党占多数的议会(1995年,雅克.希拉克当选总统)。由此可见,1958年的第五共和国宪法,无论较之于以往的宪法还是较之于其它国家的宪法,均表现出了令人叹为观止的灵活的适应性。尽管如此,我们还将会注意到,这里所说的实验虽然都表现为总统选举的形式问题,然而在目前的欧盟内部,法国宪法事实上在继续弹奏着不谐和音,因为毫无疑问她仍是诸成员国中赋予国家元首权力最多的一部宪法,而在欧盟区域内占主导地位的模式却是我所说的英国威斯特敏斯特模式:立法院(议会)的选举决定政府政策的走向,主导权属于政府首脑而非国家元首。自1986年法国首度实验左右共治起,法国在事实上选择了认同这一模式,然而第二次左右共治时,却选择了回归法国模式的做法。
我们经常听到人们表达的要求进行宪法改革的呼声(这些呼声衷心地希望建立一个“第六共和国”),或者是要求对现有宪法文本进行修改,目的在于以宪法的形式削弱总统的权力。如今看来这些呼声更为强烈。有好几个因素可以解释其原因。其中之一,亦即我在此想加以强调的一个原因,就是如果因为1946年10月公民投票批准的宪法只获得了登记选民的36%的支持(须知彼时投票中弃权率很高,达到31%);如果还因为在1946年5月份偏向于议会的宪法草案初稿曾被否决,而这份草案更为接近于真正意义上的“议会制政体”, 尽管法国在其历史上仅有一次实行过这样的政体,那便是在1792年的国民公会期间;而且1946年5月只有共产党和社会党支持该草案,而诞生于抵抗运动期间的其它政党组织则持反对意见,如果因为上述原因,我们就以为法国民众的大多数民意总是希望有一个强有力的行政权力的话,那么我们就会对法国政治现实作出漫画式的理解。事实上我们必须强调的是,第三共和国的宪法就已经是一部选择议会制的宪法,而且这一政体持续了很长时间。还须强调的是,此一政体与相近的政体曾表现出同样的弊端,如意大利的政体,就曾经持续了半个世纪。换言之,在1946年和1956年间,法国大多数选民之所以不顾戴高乐将军的呼吁而选择了第四共和国的政体,乃是由于好几个原因,而其中最为关键的原因,乃是因为此一政体是对人们在此前深受其害的,与之恰恰相反的政体一维希专制政体的反拨。同样,第三共和国政体将共和国总统理论上具有的广泛权力通过体制制约压缩至最低限度的实践,也是对第二帝国集权体制的实验的回应,我们对此更为明确的说法是对第二帝国的反动。之所以第四共和国在1958年落下帷幕,并非如众多历史学家所说的那样缘于其体制上的原因,而是因为公民投票时选民不愿接受(或者说尚未接受)被其认为是“抛弃”阿尔及利亚的政治解决方案。不管怎样,戴高乐虽有其政治管理的模式,他也得在花费了四年时间(1958至1962年)之后才最终找到了阿尔及利亚问题的政治解决方案……
二、第二次实验:两种非殖民化方案
现在让我们来讨论那个所谓的“问题”,换言之,即非殖民化的问题。同样,如果我们在此浅尝辄止地看问题,就会认为法国曾经历了两种截然不同的非殖民化的方案。据此,在其第一阶段,时间上是在1944年至1958年间,法国是一个处于守势的然而仍不失为强大的殖民宗主国,她拒绝同意任何一个殖民地的独立吁求,即使同意也会附加诸多限制条件。这些限制条件于1953年至1954年间在突尼斯引发了一场严峻的危机,同时在摩洛哥几乎导致内战,而在1946年至1954年间在印度支那表现为一场名副其实的武装冲突。紧随其后的便是1954年至1962年在阿尔及利亚爆发的独立战争。此时我们须记住,第四共和政体是一个在殖民地独立战争中疲于奔命的政体,同时我们还须补充说明,在印度支那战争和阿尔及利亚战争之间存在着一个巨大的本质上的区别。在印度支那战争中,从法国的角度看,涉及的只是职业军人(显然这绝不会是印度支那人的观点,他们会认为在这场涉及到他们每一个人的战争中投入了全体军民),而且是在一个法国本国人数较少且远离法国的土地上的战争。而阿尔及利亚与所谓的法国本土的联系则更为紧密,那里有按照法国模式依样画葫芦地组织设置的三大行政省区,那里生活着已经延续了好几代的,人数近一百万的法国人,这一切因素决定了这是一场性质含混不清的战争,类似于在国土上维持治安秩序的军事行动,法国甚至投入了应征入伍的新兵,很多人可能是正在服义务兵役的法国男性青年。
根据这种传统的法国非殖民化历史的观点,正是多亏了戴高乐将军,法国才得以走出危机。1958年的宪法赋予了法国在非洲的殖民地获得独立的可能性,然而途径有二。其一是立即获得独立(几内亚为此种情况的唯一案例),其二是通过过渡阶段获得独立,即先建立一个英联邦国家共同体模式的由主权国家组成的短暂的共同体,然后再获完全独立。1962年,当所有共同体成员国都获得完全独立之后,这个共同体也就在事实上消失了。
此番我又一次认识到这一历史进程远为复杂和丰富多彩,尤其是这一历史进程将我们一直引入今天的现实。第一,如果我们认为第四共和国仅仅选择了拒绝非殖民化的政策,那么这显然是一种夸大其词的漫画式理解。仅仅在一年之内(1954—1955),就有两届由选民以典型的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的领导人领导的典型的议会制政府,而且这两届政府首脑,一为皮埃尔·孟戴斯·弗朗斯,一为埃德加·富尔,他们在意识形态格局中采取的均为中间偏左的立场。他们通过谈判的手段分别解决了三次严重的殖民地危机,印度支那战争,突尼斯危机和摩洛哥危机。翌年,第三届中左政府(由居伊·摩勒领导的政府)在社会党部长伽斯东.德费尔的推动下,启动了使殖民地国家得以获得独立的机制。伽斯东.德费尔制定了一项被人们称之为“框架法”的法律,促使非洲殖民地诸国获得行政自治的权力,同时将这些国家新一代精英纳入了这一进程,以致这些精英后来自1958年起都纷纷成为年轻非洲独立国家的领导人。一个鲜为人知的事实是,曾经为联合国托管的喀麦隆和多哥两国,在戴高乐将军重返政坛之前就已经被纳入了赢得独立的进程,因此这两国的独立与戴高乐将军无关。而所谓的戴高乐重返政坛一事,我们切不可忘记,这根本不是为了让阿尔及利亚获得独立,当时恰恰是为了不让她获得独立!然而戴高乐本人的政治天才在于,首先是继续进行,并且也曾真的加速进行了由第四共和国启动的非殖民化进程,然后在经过两年的深思熟虑之后,面对已经变得对法国愈来愈不利的力量对比的格局作出妥协退让的姿态,换言之,是向阿尔及利亚民族解放阵线作出了让步,以便将他的精力和整个法兰西的精力集中用于实现他真正的政治方案,而这个方案从来就不是非殖民化,因为非殖民化曾是他背负了4年之久的沉重负担。他真正的政治方案乃是法国面对美国获得独立和法国重建其世界大国的地位。
然而这还不是全部。到1962年为止,法国并未一劳永逸地解决其殖民地问题。直到今天,法国仍然不得不继续生活在殖民地幽灵的阴影之下。这些幽灵在不同的地缘政治形势下定期地出现并搅得法国不得安宁。第一个幽灵:法国在对海外领土的政治管理上继续遭遇反复出现的难题,从科西嘉到波利尼西亚,莫不如此。第二个幽灵:传统上外国移民非常少的法国如今已成为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为突出的接受外国移民的大国。而在外国移民中首屈一指的便是来自前殖民地的移民:来自黑非洲的移民,来自美洲的非洲后裔移民,来自中东和亚洲的移民。然而我们若仅仅停留在对此问题的观察仍然是不够的。
就此问题,我们必须注意到,在文化上的遥远距离和融入社会的能力之间并无联系,这是因为下述两个事实:其一,法国的中国移民族群在融入法国社会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比例如来自阿尔及利亚的移民少得多,尽管阿尔及利亚移民中因为在法国出生的缘故,按照法律,出生后就拥有法国国籍的人占了大多数。其二,出现恐怖主义动乱的地方,既非波利尼西亚,也非安的列斯群岛,而竟是近在咫尺的科西嘉……但愿诸位不要误解了这个幽灵的比喻,因为并非所有的幽灵都具有负面的色彩,并非所有的幽灵都对我们怀有敌意。
非常值得深思的是,2005年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尤其是解放纳粹种族灭绝集中营60周年纪念,而在法国同时亦是开始就美国词汇中所谓的“后殖民”问题展开论战的重要年份,论战围绕着有关法国参与黑奴的买卖的历史记忆,有关奴隶问题的历史记忆,有关殖民时代的历史记忆展开。我在此可以预言,未来的几年中法国公众就这些问题的讨论将与这些年人们有关纳粹对犹太人的种族灭绝的讨论占有同样重要的地位。不管怎样,这样的一场讨论所具有的象征意义和政治意义将及时地提醒我们:常常为人所遗忘的一个法国基本特征便是,与西方其它强国相比,至少自一个半世纪以来,伊斯兰文化和非洲文化在法国占据着一席突出的地位。伊斯兰文化和非洲文化的存在,不仅会导致一些冲突,同时也是法国文化多元和文化开放的一个因素。在此方面例子很多。
三、第三次实验:民众的抗议运动
法国社会所具有的,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化解”自身危机的能力,在1968年5月风暴中再一次明显地表现了出来。如果我们来反思自有关阿尔及利亚的政治动荡结束以后迄今为止最为严重的这场危机,我们就会发现,这场名副其实的政治“实验”在法国政治的历史上竟无一个十分明确的形容词来界定它:它既非一场革命,亦非一次造反;既非一次叛乱,亦非一次暴动,然而它是“68年5月”或“5月”,或进而言之,曰“68年事件”。指出这一危机的特征是非常有意义的一件事。如果说它当时在其后四、五年中产生了直接的重大影响,乃是由于这样一个事实:它既是一场政治危机(直接导致了国民议会的解散,政府的更迭,一年后又间接地导致了戴高乐的辞职归隐),又是一场社会危机(出现了法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大规模罢工运动),然而其根源既非来自议会,亦非来自某一政党;既非来自工会,亦非缘于国家处于经济危机的状态,而是缘于由年轻大学生们掀起的一场政治批判、社会批判和文化批判运动。
尽管如此,我们仍必须因为两个原因而对其产生的中期性影响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其一,从作为传统的政治革命方案的先驱的角度来看,5月运动无疑是失败的。1968年春天鼓动大学生提出改革吁求的所谓“左”倾的政治组织自1969年起就开始走下坡路,并在不到十年的时间内或明或暗地退出了历史舞台。
其二,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在人们已经清楚地认识到这是一场“生长发育”的危机,正如我们常用来说明青少年生长发育期出现的骚动不安的情绪一般,而当时的危机恰恰处于战后30年经济增长曲线的高峰期并开始下行(所谓30年光荣的增长期),这个时期正是一个繁荣的社会(而非处于经济危机的社会),这次事件是由于意识形态的调整而导致的危机。换言之,这一曾在1968年风靡一时的“抗议”风潮,若从这个角度来看,若将这一风潮与其自认为揭开了其序幕的21世纪的今天法国社会的种种问题联系起来看,我们就会发现68年的抗议活动犯了一个时间上的错误。
因此,在这个方面,对于人们给予该风潮的历史结论,我们完全可以重新加以权衡,并提出将重新赋予这些“68年事件”以不可忽视的重大意义的诸多要点(将其称为“所发生的事件”最为准确,因为它百分之百是一次历史的偶然事件)。
首要的是对所谓的“左”倾势力被稀释冲淡的问题,应该更加细致地加以分析,并认识到当年有那么多非常“前卫”的创见,被用于解决一些虽是局部性然而又十分具体的问题,它们获得了成功,似乎可以说是专业化的“左”倾势力取代了普遍性的“左”倾势力,进而言之,当时社会上的某种激进主义后来逐渐体现为由5月风潮中成熟起来的孩子们(并非人人如此!)带来的社会本身在法律和风俗习惯上的诸多深刻变化,如女权主义和对同性恋等少数者群体权益的捍卫,如生态环保主义和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如强调保护多元文化色彩的地方主义,等等,不一而足。我们窥一斑即可见全豹:1975年议会通过的使堕胎合法化的韦依法案,其整个过程,便是激进的女权主义活动家们在“民间社会”中进行卓有成效的斗争的结果,这一斗争最终迫使当局改变了当时存在的严厉禁止堕胎的法律措施。虽然人们总会认为,这些在大部分西方国家出现的社会进化迟早都会发生,然而他们毕竟忘记了这一点,即在某一国人民的历史上,重要的并非该国人民是否追随其它国家人民所选择的道路,而是她自己为达到不同历史阶段的目标而走过的特殊的路程……
这样一来,法国公众和史学界针对1980年以降20多年中出现的问题频繁进行辩论的主题便清晰起来:今后知识界的讨论在这场辩论中所占的位置怎样?这是一次文化危机么?是由于知识界的沉默么?是国家的衰亡么?我又一次发现,问题并不在此。一方面,今天在法国知识界和学术界以及在传媒系统中占主导地位的乃是68年5月中成长起来的那一代人。虽然他们的激进主义理想业已消融于改良主义之中,但是他们的初衷在其改良主义的形式中依然可见。实际上,68年5月这一代人忠实于自己原初理想的最好方式,莫过于不再过于重视有限意义上的“政治”变革(如体制的性质、对政治体制的控制等),而是高度重视那些社会实践形式方面的常常是激进的变革,一方面,如涉及到家庭和配偶,涉及到性关系等问题的变革,另一方面,如涉及到个人文化特性(如属性、族群、民族等)问题的变革。当代社会普遍地向个人主义社会转变的运动过程表现为某种享乐主义的趋势,法国在这方面虽非独领风骚(有西班牙的“摩维达”运动为证),然而却也显示出这个为国家所独有的特点。
此外,以经典的政治学术语来看,这一代人曾经有过,而且事实上很早就有过自我表达的机会和测试其所表达的信息的极限的机会:1981年,正是大量在1968年批判思潮中涌现出来的政治力量支持佛朗索瓦.密特朗,使其赢得了总统大选。
四、第四次实验:“地方代替中央政府施政”
直至1981年,法国没有缺少过这样一些具有常识的分析家,他们预言法国政体已经被锁定,认为它不仅赋予共和国总统以特权,而且法国政体由于选举法的缘故,还赋予大选中领先的政党以特权,因此在实际运作中,总是朝着有利于右派阵营的方向进行,尤其是右派阵营曾经先后成功地将其势力扩展至中右诸政党(1969年,乔治·蓬皮杜担任总统),并随后接受了总统一职并非为戴高乐主义者所专属这一事实(1974年,来自一个所谓“自由主义”色彩浓厚的右派政党的领袖吉斯卡尔·德斯坦当选总统)。然而这些分析家们没有看到的是,其观察到的事实反之亦然。我们首先可以看到,右派已经无法再扩展其地盘,因为其储备业已耗尽。其次,左派阵营出现了自战后以来前所未有的新现象:法国共产党和社会党的力量对比关系发生了逆转并朝着有利于自1944年以来降为左翼第二大党的社会党的方向发展,而且赋予大选中领先政党的特权有朝一日竟会朝着有利于一个正处于社会学意义上脱胎换骨,意识形态学意义上改头换面阶段上的社会党的方向发展。1978年,共产党领导层尚拥有为避免社会党在左派阵营中占主导地位而阻止左派在大选中获胜的足够力量,而到了1981年,共产党已将其丧失殆尽。而右派阵营则不得不在其管理国家期间对内部不同派别进行政治红利的分配,因而在面对经济危机和内部党派分裂时束手无策,而左派阵营各政党则在收获因其在地方治理过程中的业绩而带来的投资回报(尤其是自1978年左派联盟在市镇议会选举中大获全胜之后),因为左派联盟在地方管理中团结一致,在社会政策方面充满活力。
在此问题上,若对此一阶段作一小结,同样须将其定位在三个时间段上加以考察:最初的几个月中所产生的近期影响,其后在六年左右的时间中产生的中期影响及在25年后产生的长远影响。我们也须以同样的辩证法来作这个小结。从经济发展规划的角度来看,左翼联盟的实验很快就夭折了:1981年至1983年间法国经历了其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国家干预主义政策,自此之后便持续至今地转入了与之相反的,企业全部私有化或部分私有化的进程,最终涉及到的企业不仅有在法国从纳粹占领下解放后国有化的企业,甚至还有其国有化一直可以上溯到19世纪的企业,如法国邮政总局。然而如果我们审视一下现代法国社会经历的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的权力下放和国家放松对视听媒体(广播和电视)部门的控制这两大变革的话,那么我们便会发现,法国自四分之一世纪以来经历的真正翻天覆地的变化(此形容词毫不夸张)却完完全全是由于1981至1986年间左派执政期间作出的重大决策的结果。法国自此在大区一级建立起了可以代替中央政府行使真正权力的施政机构并将广播电视部门从国家的垄断下解放了出来。其结果便是在今天的法国,毫无疑问,相当一部分决策权已经不复属于中央政府,一小部分决策权归属行政省,而多数决策权则属于大区和大城市,而大区与大城市自身也已经扩展为联合了众多市镇的“共同体”。此一进程通过中央政府在行政管理方面的权力下放并由国家赋予地方行政机构以更多的编制和执行预算方面的自主权而得以强化。目前这一权力下放进程仍在继续,因为其准则在于国家向地方政府(市镇,市镇共同体,行政省区,大区)转移行政管理工作,而同时对所涉及的公务员而言,国家保持他们的各种职业性社会保障及待遇不变,尤其是保持公务员招聘的全国性架构不变。同样,很明显,今天在广播和电视领域内,那种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就在法国实行的该部门对于政府的依存性规则而导致的局面已经离我们相当遥远了。自此以后,问题即已转移至有关企业:假如会出现新的依存性,那显然不会是对于公共权力部门而言,而只会是对于私营企业的依存性。
与社会党初衷相悖的是,在社会党于1981至1986年间领导的所有实验中,这个充满了自由化色彩的小结才是最能够持续下去的成果。与之相反,在公共政策方面,左派与右派之间的差别至少在两个领域内继续表现出来:一是社会政策,一是文化政策,而文化政策方面,除了由文化部管理的领域外,还包括国民教育和科学研究的所有领域。
一般而言,左派政府在其执政的两个时期内恰恰是在这两个领域内动用了大量的资金手段。因此,一方面,虽然在左派内部,共产党不断地受到削弱,同时其它政党(如生态主义的绿党和另类全球主义者却在不断成长起来,然而左派联盟却清楚地证明了它管理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能力,更为重要的是还证明了它给法国社会留下自己管理印痕的能力。然而在另一方面,左派的政绩更多地体现在增加公民的自由权方面,而没有体现在增加公共服务方面,因为在近25年来公共服务领域不进反退。尽管如此,今天的法国在左翼和右翼两大联盟的两种社会保障方案之间依然存在着显著的差距。在法国思考问题时必须总是从左右两极的角度去思考,而这恰恰是第五共和国政体的又一个成果,就目前而言,第五共和国政体继续在发挥作用,致使所有建立第三类政党的企图皆归于失败,就像在英国和美国政体中实际发生的情形一样,尽管其政治机制发挥的功能与法国很不相同。这里我们又回到了作为出发点的体制问题,对此我们不应有所低估。左右两大阵营在其组成的近30年间,既在其内部机构上,又在其治国方案上均发生了变化,然而,处于这两大阵营的政治游戏格局外部的政治势力,迄今为止均难逃被边缘化的命运。
正是由于这同一个原因我想在结束之际强调一下本论文的第五点,但我只能满足于将对此一问题的最后一点的粗浅研究提交各位以便抛砖引玉。当然这最后一点也是百分之百地与体制问题有关。最近发生的否决欧盟宪法条约的法国全民公决一事向拒绝看到这一点并认为如今一切问题都只是技术的,经济的和文化的运动的人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但是此一事件远远超出了其自身所具有的意义,因为它涉及到处在一个愈来愈全球一体化(法国人称它为“世界一体化”,而英语国家则称其为“全球化”)的世界中的法国人民族特性现今的状况和未来的发展方向。明确地说,一部分在五十年前仍旧是十分重要的问题在今天由于国家主权向欧盟和有时向全球性组织的转移而已经变得十分的淡化了。换一种更为直截了当的说法,法国总统选举的重要性今后看来已经微乎其微了,因为一个简单的事实是,当选总统处理有关“世界事务”的实际权力在今天,在不断上升的地方权力和超民族国家组织机构的权力的夹击下,已经非同一般地被缩小了。法国知识界的争论也面临同样的问题。我并不认为这些争论的质量比以往(如在冷战时期)的争论的质量要低一截,情形恰恰相反。只是目前这些争论比起让—保罗·萨特和雷蒙·阿隆时代的争论,其国际影响要小得多。因此在其它方面也莫不如此。
此前发生的事情并不意味着法国所扮演的政治角色业已终结。人们甚至可以认为,一如有人所说的那样,法国的角色在未来还会有“美好的时代”供其大显身手,然而今后主要恐怕得通过欧盟的舞台来展示此一角色的内涵了。尽管欧盟并非主要依照法国模式建设起来,然而法国模式在欧盟政策的诸多不容忽视的领域内还是发挥作用的。最近法国全民公决对欧盟宪法条约的否决至少再一次证明,在没有法国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事情都无法以欧盟的名义去加以实行。人们可以认为这种权力完全是消极的权力。由于欧盟各强国均拥有同等的权力,我们可以从反面得出结论说,即便民族国家的强有力的政治权力有时会被欧盟权力抵消而失去作用,但它常常也由于欧盟的规模而成倍地增强。由于这个事实的缘故,法国的特性获得了一个崭新的维度:在法国大革命期间,法国的特性是可以直接“出口”的,在戴高乐将军的年代,必须依靠更多地引起争议的“样板性”来推行,在欧盟一体化的今天,所有可能的模式化过程均须在公众辩论的空间内探讨其可行性,其中包括欧盟诸理事会,欧洲议会和大众传媒等等。就民主的角度而言,这也许并不比过去更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