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
第20届国际历史科学大会纪实(之二)
姜芃/陈启能/徐蓝/陶文钊/李世安/高毅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2006年02期
【原文出处】《史学理论研究》(京)2005年04期第16~31页
【作者简介】姜芃,陈启能,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
徐蓝,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陶文钊,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研究员;
李世安,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教授;
高毅,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
四、历史上的战争、和平、社会和国际秩序
第20届国际历史科学大会讨论的第三个主题,是“历史上的战争、和平、社会和国际秩序”。对这个主题的讨论分为三部分:1. 正义的战争,非正义的和平?概念与论证;2. 历史上不断变化的和平概念与和平条件;3. 战争、暴行与性。下面就针对这三个分课题作一些基本的介绍。
在“正义的战争,非正义的和平?概念与论证”部分,学者们指出,自有历史记载以来,战争中的有组织的集体施暴就是社会和政治生活中的持续不断的特征。在战争中尽管许多士兵相互杀害,但他们也屠杀平民和战俘,并且认为可以随便去强暴敌方的妇女,将她们的孩子贩卖为奴。因此,自古以来,哲学家、神学家、战略家和政治家们就都在讨论战争中的强暴行为的合法性问题。对这个问题的最直截了当的提问是:我们能够合法地杀死谁?而且我们能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杀死他们?人们也可以这样表述:在什么样的条件下人类社会能够在道义上诉诸战争手段解决问题?一旦进入战争,应当制定什么样的规则把施暴限制在以达到其合法目标的范围之内?
学者们认为,研究这些问题不仅具有学术意义。在美国国内和美国政府与其他国家之间对进攻伊拉克的合法性的争论,实际上就是关于在什么样的条件下人类社会能够诉诸战争的手段却又符合道义的问题。简言之,美国能够证明它反对萨达姆·侯赛因的战争是合法的战争吗?如果是这样,那么,它的理由是什么?另外,近年来发生在巴尔干和卢旺达的冲突,也产生了如何阻止暴行的问题,以及如何使不受限制的利用暴行受到制裁的问题。实际上我们每一天都面临着这些急待解决的问题。
学者们通过对不同的宗教文化(如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不同的历史时期(从古代、中世纪末和近代早期到20世纪末)的战争的研究,讨论了这些人类社会从古至今一直存在的难题。这些论文表明,自古以来,对战争的正义性就没有取得一致的看法。一些新教徒的思想家将战争视为惩罚邪恶社会的一种手段,另一些神学家则为民族的甚至是殖民地的战争进行辩护,还有一些神学家采取更加反战的立场。对荷兰哲学家和法学家雨果·格老秀斯的有关战争的合法性问题的研究表明,他认为对战争的合法性的争论,实际上是关于是否一个特定的民族要有一个国家的争论,这也是形成社会契约理论以及更具普遍性的国际法的基础。
一些论文对战争中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了分析,并认为要确保战争中行为的合法性,就要区分平民和士兵。因此有的学者对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同盟国对德国城市进行轰炸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尽管破坏城市的轰炸能够摧毁敌人的士气并加速战争的结束,但是以伤害平民的生命为代价的城市轰炸政策是合法的吗?联系到今天的中东地区,人们再次提出:针对平民的暴行在何种程度上是情有可原的?2002年美国提出先发制人的战略原则,其核心问题仍然是诉诸战争的正义性问题,并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在主题的第二部分“历史上不断变化的和平概念与和平条件”的讨论中,学者们认为,和平与现存的社会以及国际体系中的国家之间有着非常复杂的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和平与其他价值观及意识形态相联系,并具有积极的价值。和平所具有的积极意义具体体现在“和平进程”当中。但是和平的观念以及对待和平的态度因时间和地点而异。在许多情况下,和平并不被认为是国家之间或其他政治实体之间的关系的正常状态。伴随着日益增长的对以战争为手段的法律的甚至是道义的谴责,和平的局面才可能建立。
这里提交的论文通过对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文化的宗教内涵的研究,探讨了从古至今的和平观念、缔造和平的过程以及国际秩序的建立。一位学者探讨了古代希腊的战争与和平问题,并认为,在早期希腊的历史上,战争是一种常态;但是公元前4世纪为获得持久和平而签订永久性条约的做法,成为一种重要的思想,并最终为人类社会所接受。一位学者讨论了欧洲11—13世纪东罗马天主教徒和穆斯林的关系,认为不同文化之间的碰撞和长期的相互影响会导致相互学习。另一篇论文讨论了19和20世纪国际关系中的两个原则:自由和民主的原则,并认为,当现代西方世界开始形成它的主要特征:自由市场经济、跨越国界的劳工流动、议会政治、一种开放的社会和民主的时候,“创造和平”的局面就出现了。但是作者也承认,尽管他所说的这种自由和民主的原则具有普世价值,但在现实中却几乎只限于西方。
在有关国际秩序的讨论中,一种看法认为,在16到18世纪的近代早期欧洲的国际秩序中,有两个主要概念:绝对王权和势力平衡(均势),为了均势、为了阻止或建立一个绝对王权而发动战争,这在当时是相当普遍的现象。随着时间的推移,均势思想的影响越来越大。
“和平是永久的还是暂时的?”在回答这一问题时,一些学者认为,为世界的国家体系建立国际组织,例如围绕联合国和它的分支机构建立的组织以及各大洲建立的地区组织,将会逐渐启动一种有效的和平战略。这一战略不仅建立在信赖和平的道义力量之上,即除了自卫之外不允许诉诸战争,而且能弥补政治现实与和平的价值之间的缺陷。这不仅是我们时代的历史经验,而且建立在其他时代和欧洲以外地区的经验之上。另一些学者认为,从古代希腊到20世纪甘地的非殖民化的努力,再到现代非洲的和解战略,和平是一种每天都在实践的处理战争、冲突以及各种紧急情况的模式和记号。今天,在一个全球化的世界中,和平作为一种积极的价值观是不明确的甚至是含糊的。和平的概念以及建立和平的复杂性,不仅对历史学家,而且对于分析问题的方法来说,仍然是一种巨大的挑战。
在“战争,暴行与性”部分,学者们认为,性不是一种状态,而是一种关系。它总是不断变动的。这些论文通过对性——男性和女性——的透视,改写了军事历史。换句话说,学者们分析了战争中军队暴行的多样性、个人在战争和暴行的环境中如何塑造自己,从而说明塑造人的社会能力也就是在铸造新的世界。
妇女在战争或暴行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学者们对此进行了探讨。这些论文都认为,妇女是牺牲者,这与性相联系。例如,在19世纪的拉丁美洲,许多妇女对军队施暴有所体验。但是,在这里,同意(性交)的问题变得模糊不清:这是否意味着可以说,一个饥饿的妇女可以同意与一个愿意向她提供面包、柴火或提供保护的士兵性交?另外,在对12—14世纪的爱尔兰的历史进行考察时,也出现了同样不易判断的问题。当时妇女的身份和家族联盟以及土地相联系。当地的盖尔—爱尔兰家族和英格兰家族之间的暴力冲突通过男女关系来调解。正式的婚姻和非正式的性关系(私通)是政治的生命线。妇女们热情地接触殖民主义事务,(通过性交)生产混血儿,并在爱尔兰建立一个“中间国家”,在那里盎格鲁—诺曼人和盖尔—爱尔兰人的边界是相互渗透的。在这里,妇女仅仅是牺牲者吗?
在妇女为什么参战的问题上,看法因时间和地点而不同。有学者认为,服务于19世纪的拉丁美洲军队中的妇女去为男人服务,并不是被革命的热情所激发,而是出于“‘家庭的’母亲的义务”,是出于传统的照顾她们的男人的责任。
然而,所有这些论文都提醒人们不要把妇女仅仅看作是牺牲者,并认为她们主动参与了流血大惨剧。例如,一位学者对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比利时的几千名抵抗女战士的研究表明,她们利用自己的才干去努力毁灭敌人,而不是去结束战争;这些妇女抵抗主义者把她们自己视为战士,并为这种身份而骄傲。另一位学者研究了1941—1945年的苏联妇女,认为在当时,大多数苏联妇女渴望成为战斗人员。
关于战争对战后妇女地位和角色的影响,看法也因国家而不同。一些学者指出,每一场冲突结束时,男人和妇女都希望重建在冲突情况下被扭曲的性别模式。一位学者认为,不能忽视拉丁美洲妇女在19世纪伴随着民族国家的建立而进行的战争中的贡献;然而,这些国家的妇女由于深深的陷入对暴力的“集体记忆”之中,从而使传统的性别角色被再次强调。另一个学者有同样的看法,认为在1914—1918年的战争中,欧洲妇女在战争中从事的工作和在以前的冲突中从事的工作相同,即护士、厨师、间谍以及妓女。所不同的是,到1914年,她们是在专业化的机构中从事这些工作。她们仍然是“辅助者”,这在战争中和在战后都是一样。还有学者指出,在苏联,国家在战后不得不采取决定性的步骤重新强调传统的性别区分:由于战争中的苏联妇女可能已经“冲击了男性的最后阵地——军队战斗员”,所以1945年她们被坚决地退回到厨房里。只有在赫鲁晓夫时期她们才作为女英雄而重新出现。
有一位学者的看法十分引人注意。她考察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苏格兰流动野战医院中妇女的情况,认为战争有助于妇女的参政事业,并使一些妇女形成了女性公民的新意识,或至少,战争鼓励了妇女从她们的社会中得到更多的东西。(徐蓝)
五、近代时期的中国与世界
在本届历史科学大会中,以一个国家为主题的专题讨论会只有一场,这就是第三场专题讨论会“近现代时期的中国与世界”。讨论会在7月5日上午举行,各国学者七十余人参加了本场会议。中国参加历史科学大会的代表团名誉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常务副院长冷溶致开幕词。他对专题讨论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对各国学者参加讨论会表示欢迎,强调了研究中国与世界关系的重要性,并邀请各国学者到中国去研究中国近现代的历史,研究中国与世界的关系。
在本场讨论会上有两位中国学者、三位日本学者、一位德国学者、一位韩国学者、一位澳大利亚学者在会上发言,一位加拿大学者作了书面发言。这样9篇论文使得会议的内容非常充实。9篇论文中有6篇是讨论中国近现代对外关系的,2篇是讨论中国经济和对外经济关系的,1篇讨论中外文化关系。
中国代表团团长张海鹏的论文宏观地讨论了20世纪中国与美国、日本和苏联(俄罗斯)关系的演变和发展。他从中总结出四点结论:第一,中国应当成为当前国际关系中的平等成员,而在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并不是这样。1971年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2001年中国经过长达十余年的谈判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成员,这是中国成为国际关系中平等成员的两个标志性事件。第二,中国应当与世界各国进行广泛的经济和文化交流,历史经验告诉我们,闭关锁国不能使一个国家得到发展。第三,在与大国交往中,中国要以国家安全和民族利益为准绳,一个世纪的历史表明,意识形态从未成为国家关系的指导原则。第四,中国不应与大国结盟,也不在国际关系中寻求自己的特殊利益。
日本学者川岛真以《中国的世界战略与近代外交》为题,集中探讨了20世纪头30年的中国外交。他指出,人们常用“弱国无外交”来概括当时中国外交,但实际上这一时期中国的外交是有成就的。第一,中国得以在治外法权、关税自主权和最惠国待遇等方面对不平等条约作了一定的修改,使中国的处境有所改善;第二,中国寻求更多的国际参与,在国际关系中起更大的作用,这主要体现在中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和战后的凡尔赛和会,以及试图在国际联盟中起更大的作用;第三,保卫自己的主权和领土。在所有这三个方面,中国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他强调,从晚清到民国,中国的外交政策有很大的延续性。
韩国新罗大学教授裴京汉的论文研究了朝鲜人与20世纪初中国革命运动的关系。他指出,朝鲜人支持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在他们看来,孙中山是反日、反帝、民族独立的象征,他们也希望中国的革命者能支持朝鲜的独立,实际上他们也从中国革命者那里得到了一定的支持。但孙中山于1924年在神户作大亚洲主义的演讲时没有一个字提到朝鲜,这不能不使朝鲜人感到失望,他们认为这是孙中山片面顾及中国利益的结果。
德国中国学家、自由大学教授罗梅君就研究近代中德关系不同的方法论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她指出,有两种研究中德关系的方法,一种是传统的现代化模式,也就是西方习惯使用的冲击—反应模式。按照这种方法来进行研究,德国方面所有行为都是主动的、积极的,而中国方面的所有行为都是被动的、消极的。中德双方在双边关系中的作用也不对称,德国的作用大,中国的作用小。她主张使用跨文化的方法来进行研究。按照这种方法,第一,特定的双边关系总是双方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相互作用的结果;第二,文化因素,形象与观念,各方对对方的看法是双边关系的一部分;第三,不仅两国政府,而且公司、个人都对双边关系起了作用。只有用这种跨文化的方法才能建立起平等对称的双边关系模式。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王建朗的论文集中讨论了抗日战争对中国国际地位和中国在国际体系中的作用的影响。他指出,在抗日战争前,中国的外交政策的主要目标是收复因为不平等条约而丧失的权利。在国际体系中中国不是一个大国,也没有成为一个大国的意向。但是抗日战争改变了中国与世界的关系。中国在同盟国和国际组织中以新的面貌出现;中国支持邻国的抗日战争和独立运动;中国更注重整个战争的进程,并派兵到境外作战,还在印度和英国之间进行调停;最后,中国为建立一个公正、合理的国际体系做出了贡献。总之,抗日战争在中国与世界的关系中是一个转折点。通过这场战争世界了解了中国的潜力和中国对保卫世界和平的战略意义;中国认识到,中国的安全是与世界和平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有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和寻求集体安全,中国才能有可靠的安全。
加拿大学者内勒提供给讨论会的论文由评论人、美国加州大学教授珀马兰兹代为宣读。内勒教授研究了19世纪80年代西雅图针对华人的暴力行为,指出美国的排华法案和排华行动不仅是不让更多的华人进入美国,而且要把已经在美国的华人赶出美国。暴力行为是这种排华行动的特点。但华人不是消极的,他们尽可能地作了抵抗,清政府以及中国驻美公使也力所能及地进行了交涉。
以上六位学者从不同角度探讨了中国对外关系中的不同方面。既有宏观的阐述,也有对具体双边关系的分析;既有对具体历史问题的探讨,也有对方法论的评析。这是本场讨论中的重点。日本学者久保亨和中村哲夫则从不同的视点研究了近代中国的经济问题。信州大学教授久保亨在题为《20世纪中国经济的延续性和非延续性》中指出,20世纪中国经历了四种不同性质的政权:晚清政府、民国初年的政府、中华民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许多人会以为中国的变化是很大的。但从中国经济政策的角度看,最大的变化有两次:一次是在30年代,中国经济政策从自由的经济政策转变为国家控制的经济政策;第二次是在80年代,中国的经济政策又从国家控制的经济转变为自由的经济政策。论文的重点是分析民国时期的经济政策,并具体地研究了孔祥熙、宋子文、陈公博、翁文灏、钱昌照、孙越崎等有代表性的人物。
中村哲夫教授做了一个个案研究。他以长崎一家名叫泰益号的商号的档案为对象,研究了在长崎经商的中国商人对从19世纪80年代到20世纪30年代中日关系的影响。他把这个历史时期分作三个阶段。在第一阶段,在日华人与日本政府之间互相支持,抵御西方侵入亚洲市场。在第二阶段,日本商号的实力不断增强,在长崎和神户的泰益号对华出口却不断下降,而增加了对日本统治下的台湾的出口。在第三阶段,日本的统制经济的政策使华商在中日贸易中本来所占有的微小的份额归于乌有。
澳大利亚西悉尼大学教授冯兆基对近代中国关于自由的多重观念进行了重新研究。他阐述了梁启超的“公民自由观”,然后对关于自由的六种不同观念依次进行了扼要分析:解放;自我发展、独立与责任感;免于匮乏和恐惧;个人范围;精神和文化上的诉求;自治和自主。他接着指出,近代中国知识分子关于自由的观念既注重人际的自由,也注重个人内在的自由;他们对自由的理解并非与欧洲的看法完全不同;在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上注重双重责任感。
美国加州大学教授彭穆兰作为本场讨论会的评论人,发表了言简意赅的评论。他对各位报告人的论文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强调了20世纪30年代对中国的重要性,从政治上中国起先是准备了长期的抗日战争,后来是进行了这场战争,而这场战争对于中国的前途、对于中国与世界的关系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经济上,他同意久保亨教授的看法,这是中国经济政策发生重大转变的时期。另外,在抗日战争以前的阶段,中国的经济建设还是颇有成就的。他还强调了农民和农村对近代中国的重要性。他同时提到,在许多方面,中国的历史进程与周边国家的历史比较类似,而与大西洋的历史很不相同。而且中国与周边国家有许多联系,比如与东南亚国家,中国对东南亚的移民、与东南亚的商贸关系等,这些都应该在历史学家的视野之内。
由于准备的发言较多,自由讨论的时间相对少了些。但各国学者还是饶有兴趣地就中国的区域研究、民族主义情绪、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等问题同与会的中国学者进行了讨论。正如有的外国学者所说,本次会议也像许多国际学术会议一样,提出的问题比解决的问题更多,而这正是研究走向深入的一个标志。(陶文钊)
六、人权:从历史视角看普世宣言及斗争实践
“人权:从历史视角看普世宣言及斗争实践”是本次历史科学大会组织的20个圆桌会议讨论的题目之四,也是其他许多相关圆桌会议讨论中经常涉及的问题之一。
长期以来,在人权问题上,存在着理论和实践相脱节的问题。许多人在口头上承认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但是却往往在实践中否认这一原则。从近代人权概念的提出开始,人权理论脱离实践的问题就已经存在。从历史的视角来研究这个问题,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因此当本届历史科学大会把这个问题列为大会圆桌会议的论题之一后,立即引起了世界各国历史学者的极大兴趣,大会组委会收到了世界各国历史学者提交的许多论文,有来自世界各国的数十名历史学者参加了这次圆桌会议。
会议由美国著名学者、印地安纳州大学东亚研究中心主任杰弗里·沃塞斯托蒙(Jeffrey Wasserstorm)教授主持,美国著名人权史教授卡罗尔·芬克(Carole K. Fink)、澳大利亚著名历史学家、人权教授帕特里克·沃尔夫(Patrick Wolf)、美国学者彼得·沙陪德(Peter Zarrow)、荷兰学者弗罗里伯可·鲍德特(Floribert Baudet)等人做了重点发言。小组发言后,由巴西学者埃斯特范欧·雷曾德·马丁斯(Estevao Rezende Martins)和美国学者肯尼斯·克米尔(Kenneth Cmiel)进行点评,然后会议进行讨论。
杰弗里·沃塞斯托蒙教授在致辞中指出,举办本次圆桌会议的主要目的,是从近代历史上不同时期和不同国家的历史个案研究出发,来展示当前国际上关于人权问题的辩论,来分析在人权理论和人权实践上存在的矛盾。他强调人权问题的研究在最近十年显得特别突出,但迄今为止,缺乏从历史的角度来进行研究的力作。他还指出,过去对人权问题的研究,一般被认为是哲学家、法律专家和政治科学家的事情。但客观来说,人权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历史学家研究的范畴。他说,由于历史传统和遗产不同,因而存在不同的人权观,并产生了不同人权观之间的冲突,特别是产生了普世人权观与特殊文化背景形成的不同人权观之间的冲突。如何评价和看待这些冲突,就需要对不同文化的人权观进行历史的研究。
接着,杰弗里·沃塞斯托蒙教授提出了这次圆桌会议应探索不同人权观存在的“不可避免的转型”问题。他认为如果不同的人权观脱离了其文化和政治背景,就有可能转型。因此要研究如何实现不同人权观向普世人权观的转型问题。杰弗里·沃塞斯托蒙教授致辞后,会议就转入了发言阶段。
这次圆桌会议的发言,具有内容新、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鲜明特点:所有的发言都围绕着当前令人关注的人权问题,以历史个案的研究来进行论述。例如关于在人权理论与人权实践存在矛盾的问题上,澳大利亚学者帕特里克·沃尔夫做了《系统、家谱和血统》的发言。在发言中,他以美国为例论证了在人权理论和人权实践中存在的矛盾。他认为美国在人权问题上,存在理论与实践脱节的严重问题。而这种问题的存在,是有历史根源的。他从叙述美国目前在古巴关塔那摩海军基地虐待战俘开始,追溯到1789年美国宪法的制定上。他强调,从历史事实来看,美国大谈人权,却在许多问题上违反人权。在1789年宪法中,美国宪法的制定者一开始就标榜人权,但在宪法条款中,剥夺了印地安人、黑人和妇女的人权。目前在许多问题上,美国更是大谈人权,特别是大谈“人权高于主权”。但在实践中,美国办事却不考虑什么人权。美国军队虐待阿富汗和伊拉克等国的战俘,就是这样的例子。
在少数民族和移民的国际保护上,美国伊里诺斯州大学著名人类学教授卡罗尔做了《对1920—1939年国联对少数民族的国际保护体系的评价》的发言,对该时期国联保护少数民族和移民的努力做了评价。
由于参加这次圆桌会议的学者来自世界上不同的国家,对不同国家的历史都有相当的了解,因此发言的内容广泛而深刻。如荷兰乌特勒支大学教授弗罗里伯可·鲍德特在题为《20世纪50年代在荷兰存在的人权理论与实践的矛盾》的发言,对当时荷兰在人权问题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思。
但是这次圆桌会议也产生了一些有争议的问题。有的西方学者忽视或刻意贬低其他地区和国家的人权,从而引起了争议。例如在发言和讨论中,这些学者赞扬西方的人权观,认为西方人权观具有普世性,西方的人权观是全人类的标准。这种发言完全否认了其他地区和国家的人权观中有合理、进步的因素。又如有的西方学者贬低东方国家的人权,他们认为东方国家在历史上没有人权可言。现任中国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员的美国学者彼德·沙培德,在题为《反专制主义和中国人权思想的起源:1895—1919》的发言中,认为中国社会长期处于专政主义统治下,没有人权传统,只是在19世纪最后几年,人权思想才开始从西方传入中国。他的这种思想不仅受到一些西方学者的欣赏,也得到少数东方学者的赞同。
沙培德的发言,与历史事实不符,理所当然地遭到驳斥。“人权”这个术语,是从西方传入中国的,这是事实。但是在中国文化中,却有人权思想和人权传统,这也是事实。因此我国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李世安提出了与沙培德不同的看法。在发言中,李世安教授论述了中国传统历史文化中的人权思想,特别谈到了儒家学说中的人权思想对世界人权思想形成的贡献。李世安教授的发言,引起了热烈的讨论。后来,杰弗里·沃塞斯托蒙教授和彼德·沙培德都发表了意见。虽然他们仍然批判中国的封建专制传统,但是承认法国启蒙主义思想家伏尔泰等人在批判儒家文化中的专制主义思想时,的确是采纳了儒家文化中的一些民主因素,如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传到西方后,成为西方国家进行“文官考试制度”改革的思想来源之一等。因此儒家文化对世界人权思想的影响,是值得研究的。
总的来说,这次世界历史科学大会关于人权的圆桌会议讨论得非常热烈,在讨论中体现出的思想,基本上是积极和进步的。与会者在发言中,都承认从历史到现实,在人权问题上,人类社会存在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因此世界各国都要以1948年通过的《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作为指导,消除在人权问题上理论脱离实际的现象。在他们的发言中,从历史的角度对美国和其他一些西方国家在人权问题上实行双重标准,并且言行不一的事实,进行了揭露和批判;在涉及中国是否具有人权文化传统的问题上,他们批判了中国儒家文化的封建传统,但是也比较实事求是地评价了中国儒家文化的人权传统。杰弗里·沃塞斯托蒙教授在致辞中提出的第一个观点,即需要对不同文化的人权观进行历史的研究,得到了与会者的响应;而他关于人权观转型问题的观点,却几乎没有人响应。
鉴于人权问题在历史上的重要性,除了这次圆桌会议外,其他的一些圆桌会议也讨论了人权问题。第20届世界历史科学大会还举办了妇女人权、老年人人权和儿童人权的历史圆桌会议,与人权历史专题圆桌会议相配合,使人权历史得到了比较充分的研究。在这些圆桌会议提交的论文中,有许多非常有价值的优秀论文。例如英国学者简·马丁(Jane Martin)博士,提交了题为《为妇女、教育和新社会而战的斗士马丽·布雷基斯·亚当斯:1855—1939》的论文。在这篇论文中,简·马丁从阶级斗争的角度,论述了英国威尔士的杰出女权斗士马丽·布雷基斯·亚当斯的人权思想和实践。马丽·布雷基斯·亚当斯是威尔士的一个劳动妇女,终身致力于妇女的解放运动。她传播革命的社会主义改革思想,为争取工人阶级和妇女的受教育权而斗争。她也非常关心儿童的权利问题。1915年,她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强调要唤醒工人,要认识到存在“阶级斗争”。她希望工人阶级武装起来争取自己的权利。这种充满说服力的文章,对理解人权问题非常有帮助。有关她的文章,是从历史的视角研究人权的一个典型例子。
第20届世界历史科学大会把人权问题作为当前研究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体现了世界历史学界对人权历史研究的重视。过去召开的世界历史科学大会,虽然也涉及到人权问题,但从来没把人权问题作为专题圆桌会议进行讨论,这次会议是第一次。通过这次会议,人权研究正式从传统的政治学、哲学、法学扩大到历史学。这说明人权历史作为历史研究的一个独立的领域得到了承认。
在这次世界历史科学大会上,与会的世界各国人权历史学者一致认为:从历史的视角研究人权的理论和实践,有助于消除在人权问题上理论与实践中存在的矛盾,有助于理解当前进行的令人困惑的人权辩论,有助于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和不同文明的人权观的交流,从而有利于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第20届世界历史科学大会举行的人权问题圆桌会议,标志着世界人权历史研究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这次会议在人权历史的研究上具有重要地位。(李世安)
七、作为历史问题的恐怖主义:概念、方法和结果
如何正确理解恐怖暴行、恐怖主义和有效地开展反恐斗争,是“后9·11时代”最令人关切的现实问题。本届大会圆桌会议之十七就和这些问题密切相关。这个圆桌会议的主要组织者、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教授斯蒂芬·维特克罗夫特(Stephen Wheatcroft)称,他们办会的宗旨是要采用一种“辨证的方法”来研究历史上的一些与恐怖主义有关的问题,主要是研究“恐怖和反恐怖”在法国、爱尔兰和俄国历史上的几种经典的表现形态。何谓“辨证的方法”?按照维特克罗夫特的解释,关于恐怖主义的史学常常区分出两种恐怖主义:一种是由“国家行动者”推行的,叫做“国家恐怖主义”(state terrorism),一种是由“次国家行动者”也就是非政府的个人和团体推行的,叫做“次国家恐怖主义”(sub-state terrorism)。前者的典型例证是法国和苏联历史上发生的革命恐怖,后者则是类似于“9·11”事件那样的恐怖主义活动。以往关于恐怖主义的研究一般都以个人或集体心理方面的原因(如法国革命者关于“贵族阴谋”的集体忧虑心态,或俄国革命者的政治野心和“个人崇拜”等因素)为主要关注点,只是在国家恐怖主义问题上有一部分学者特别注意国家面临的种种内忧外患这种特殊环境的影响,并由此强调国家恐怖主义通常都是一种“防御政策”。而所谓“辨证的方法”,也就是力图在研究各种恐怖主义的时候把这两种关注点结合起来,并注意阐明两种恐怖主义之间的互动关系,以避免解释的片面性。
本圆桌会议共有7篇论文发表,其中两篇谈法国革命的恐怖统治(作者为澳大利亚的Peter McPhee和英国的Alan Forest),两篇谈爱尔兰的恐怖、反恐和恐怖主义问题(作者为澳大利亚的Elizabeth Malcolm和英国的Ian McBride),三篇谈俄国的恐怖与反恐问题(作者为澳大利亚的S. Wheatcroft、美国的Ronald Suny和Sheila Fitzpatrick)。最后由比利时的Pieter Lagrou和俄罗斯的Valary Tichkov做总评。
现代社会的“国家恐怖主义”问题源于法国大革命时代,因而要研究国家恐怖主义的历史自然对法国革命时期恐怖统治的问题无法回避。俄国革命深受法国革命政治文化的影响,其间也出现了非常突出的恐怖暴力问题,因而研究俄国革命中的恐怖统治,尤其是比较研究法国革命和俄国革命中的国家恐怖主义问题,对于深入理解国家恐怖主义及其与现代革命运动的内在关联,乃至对于认识现代性和现代化进程的某些本质特征,都无疑是十分重要的〔在这方面,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阿诺·梅尔(Arno Mayer)最近出版的巨著《复伊的精灵:法国革命和俄国革命中的暴力与恐怖》(The Furies: Violence and Terror in the French and Russian Revolutions,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isty Press, 2000)是一部里程碑式的研究成果〕。那么本圆桌会议为什么又特别关注爱尔兰的恐怖主义问题呢?按维特克罗夫特的看法,那是因为在19世纪60年代发生的爱尔兰芬尼社革命恐怖活动构成了“现代次国家恐怖主义”的源头(另一个源头是19世纪70年代俄国发生的反沙皇政府的恐怖浪潮)。和法国革命的恐怖主义比较起来,发生在爱尔兰或俄国的这种次国家恐怖主义的生命力似乎要强得多:因为法国革命的国家恐怖主义很快就在法国消失了,而爱尔兰和俄国的次国家恐怖主义却形成了一种长期延续的传统。此外,维特克罗夫特还特别强调了这一观点:爱尔兰的次国家恐怖主义实际上是对英国政府当时在爱尔兰实施的“国家恐怖主义”的一种抵抗(反恐怖)。1798年英国曾残酷镇压“爱尔兰联盟”的起义,杀害了3万爱尔兰人。这种国家恐怖并没有立即引发爱尔兰的“反恐”浪潮。19世纪60年代爆发的芬尼社起义只是一种传统意义上的武装叛乱,它只是在19世纪80年代才转变成恐怖活动。1916年的复活节起义主要也是一种武装叛乱,但英国政府的反应过于残暴,处死了许多战俘,这才引起了迈克尔·科林斯的报复,结果导致了恐怖和反恐怖恶性循环的复兴。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的北爱尔兰叛乱实际上也是这一情况的延续。
维特克罗夫特还认为,和爱尔兰的情况不同,19世纪70年代开始的俄国恐怖和反恐怖循环是由次国家行动者肇始的,尽管事情的最初起因仍是亚历山大二世的改革缺乏进步性。俄国的革命恐怖主义者最终炸死了亚历山大二世,但也随之导致反恐怖主义立法的出台。这种国家反恐立法侵犯了公民的各种自由权利,不过俄国真正的国家恐怖主义也只是在1905年革命后才通过实施戒严法大规模处决起义者和违法者正式开始的。斯托雷平镇压是俄国国家四次反恐怖浪潮中的第一次,后三次分别实施于1918—1922、1930—1931和1937—1938年间。这种国家恐怖的法律基础是由次国家恐怖主义引起的紧急状态,这种紧急状态在苏维埃国家早期的确很重要,但在后两次浪潮期间就远不那么重要了。可是苏联政府总是声称并可能也深信它面临的威胁是真实的。四大恐怖浪潮期间俄国各地恐怖主义的发展程度差异很大,一般说来在北高加索、西伯利亚、土耳其斯坦和车臣地区,恐怖和反恐怖的传统最为活跃。
本圆桌会议关于“国家恐怖主义”及其与“次国家恐怖主义”之间的互动关系的讨论,很容易让人们联想起美国小布什政府发动的“反恐战争”。实际上在这个圆桌会议中,就有一些学者对美国的单边主义战争行动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其中比较突出的是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俄国史专家罗纳德·萨尼(Ronald Suny)的发言。萨尼在批评当今美国政要对持反战态度的所谓“修正主义史学”的一些攻击言论时,显得很愤怒。他指出,被讥讽为“修正主义的”史学其实是最严肃、最注重事实的史学,它的兴起是一种健康的现象,反映了诚实的历史学家对历史真实的孜孜追求;而这种史学不对美国政府的胃口,也恰恰是因为这个政府现在已堕落到只讲“可信性”而无视客观事实的地步,在它看来战前伊拉克究竟有没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相信它有——这实际上是在“靠公众短暂的和有缺陷的记忆来进行赌博”。
萨尼认为这种政客式的“赌博”行为在历史研究中是行不通的:“历史学家不应满足于任何看似真实的、可信的解释,除非这些解释有证据支持。”然而令萨尼遗憾的是,当今西方的一些研究恐怖主义的历史学家竟也染上了这种政客的毛病,他们从某种意识形态成见出发,或出于某种政治目的,放弃对历史现象的种种客观原由的认真查考,仅依靠感觉上的“可信性”来随意解说,结果把史学变成了政治和论战。这种论战式的“恐怖主义史学”的典型代表,在他看来就是两部出自法国学者之手、目前正风靡于西方学界的作品:一部是弗朗索瓦·孚雷的《一个幻象的历程:论20世纪的共产主义观念》(1995年首版);另一部是斯特凡尼·库图瓦牵头编写的《共产主义黑皮书:罪行、恐怖、镇压》(1997年首版)。这两个作品,前者力图在苏联发生的恐怖暴行和纳粹德国的恐怖暴行之间划上等号,后者则试图把共产主义恐怖描绘成比纳粹恐怖更邪恶的东西(但这只是主编库图瓦个人在该书的“导言”中表达的意思,其他作者在这一点上跟他还有所分歧)。孚雷此书的谬误,萨尼认为主要是“巧妙地”绕开了这样一些重大的经验事实,即法西斯主义的国家资本主义有别于斯大林主义的非市场性指令经济;共产主义与启蒙运动的人道主义和平等主义有历史的关联,而法西斯主义却要彻底推翻启蒙遗产;他认为,孚雷的谬误只是抓住斯大林主义和法西斯主义在对资产阶级世界怀有共同的敌意这一点来做文章。对于《共产主义黑皮书》,萨尼的批评似乎更严厉:把苏联的“阶级灭绝”等同于纳粹的种族灭绝,实际上在使苏联的国家恐怖问题“非历史化”,因为苏联的国家恐怖被看成是和纳粹种族灭绝行径一样无法由正常的史学实践理解的邪恶了。而把历史事件非历史化,实际上就是拒绝对它进行仔细冷静的分析思考,就是要把史学解释的努力看作一种不正当的“理性化”或辩护行为。简言之,就是在取消史学。而且,在萨尼看来,更令人不安的事实是,这种书是组织专业历史学家、独立研究者和记者共同所写的一种假称为“历史的论战”著作——“这就提出了一些有关专业历史学家的实践、他们的中立和平衡的义务以及他们作为过去的道义仲裁者的角色的最严肃的问题”。萨尼还认为,相对来说,一些反对将苏联式体制等同于纳粹恐怖的史学著作(这类作品也很多)看问题的方法就要科学得多,如德国历史学家丹·代纳(Dan Diner)的《百年领悟:一种世界史的解释》(Das Jahrhundert verstehen: Eine Universalhistorische Deutung, Munich: Luchterhand, 1999)一书,就对纳粹主义和斯大林主义的异与同两个方面做了很好的比较研究,指出斯大林主义是一种激进的非资本主义制度,而纳粹主义保持了资本主义和私有制的要素,并辅以大量的国家统制成分;斯大林主义虽然大讲国际主义,实际上还是一种民族的国家主义体制。它也搞扩张,但比较谨慎、讲求实际。而希特勒在扩张上极其嚣张,近乎疯狂,所以西方民主国家最后要和斯大林结盟共同打击希特勒。
萨尼的这些论述把讨论引向了苏联和纳粹国家恐怖主义的比较,这似乎有点偏离会议的主题。但他很快就通过对阿诺·梅尔《复伊的精灵》一书的评述,又把讨论领回到了法、俄革命恐怖的比较上。他认为梅尔此书实际上是对孚雷和库图瓦等人作品的一个回应。虽然梅尔和孚雷等人一样,也谴责革命的恐怖暴力,并认为这种暴力是可以避免的,但他毕竟提出了一套关于“为什么会发生恐怖”的理论,而且这理论还十分注重把内忧外患之类的环境因素和个人心理情绪及心态等因素紧密结合在一起,从而提供了用“辨证方法”做恐怖问题研究的一个优秀范例。(高毅)
八、现代性历史的再思考:东亚道路和模式
这是由德国大众汽车公司基金会赞助的一个专题讨论会,讨论会由现任国际历史科学委员会主席于尔根·科卡教授亲自召集和主持。2004年4月,同样专题的讨论会曾在北京由国际历史科学委员会和中国史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共同发起举办。在悉尼的会议上,总共有四个主要发言,首先由来自加利福尼亚大学圣塔·巴巴拉分校的多米尼克·萨克森迈尔教授(Dominic Sachsenmaier)对北京讨论会的内容进行了概述。(注:详情请见琼岛所写的会议报导《“东亚国家和地区现代化进程”国际学术研讨会纪实》,载《史学理论研究》2004年第3期。)随后,由来自韩国汉城的金璟东教授做了《在有选择的现代化中出现的另一种现代性》的报告。
金璟东认为,应该把欧洲早期的现代化看成是人类历史上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它是欧洲某些偶然的历史条件发生突变的产物。但是,发轫于欧洲的这种文化现象最终越出了欧洲的地理边界扩展到全世界,于是,这一现代化过程所造成的综合文化被定义为现代性。今天,我们可以从后发的现代化国家来探讨这一问题,这样,就产生了那些非西方的后发的社会到底发生了什么的问题。我们发现,这是一个国际文化互相渗透的过程,然而,这种互渗的态势是倾斜的、偏向的和不平衡的。非西方社会必须决定它们如何应对来自西方的倾斜的国际文化的挑战,必须单独地做出某种适应性的回应。
应对西方强势文化的最初反应必然来自政治部门,那些掌权的人必须决定是敞开国门还是关上国门?如果开门,如何应对挑战?如果打开国门并接受外来文化,他们必须决定接受多少外来影响?接受哪些成分?按什么顺序接受?非西方国家的文化基础也会做出选择,这就是文化的弹性。也就是说,一个柔韧到足以愿意接受外来挑战和比较开放的社会比一个文化僵硬保守的社会更能够适应新的环境,因为它们已经积累了某些种类的文化并具备了能使现存文化了解、选择和吸收外来文化的能力。所以,一方面,现代性有着一些基本的共同因素;另一方面,现代性不是一个已经定型之物,而是一种动态的正在出现的现象。
东亚的三个国家在面临西方文化的挑战时反应是不同的。日本对挑战成功地进行了回应,通过明治维新使日本成为一个现代国家。在中国是清朝的灭亡。在朝鲜是沦为日本的殖民地。从1910到1945年,朝鲜的现代化是在日本殖民当局的主持下进行的。这一时期朝鲜品牌的现代性是由朝鲜传统、日本文化(它是日本传统和西方文化的混合物)以及多少有些正宗的西方文化的混合物所构成。20世纪60年代之后,韩国实行了本土现代化,出现了经济飞速发展的“汉江奇迹”,创造这一奇迹的核心是多半在西方受过教育的技术专家和实用型知识分子。目前,虽然韩国在政治和经济范畴中所体现出来的现代性与任何民主的资本主义社会非常相似,但是传统成分(例如家长式的组织和统治制度、等级制、强调家庭的集体主义等)、殖民遗产却保留下来。
第三个发言人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黄平研究员,他的发言是谈中国现代化的道路和模式。他首先扼要地总结了近年来中国现代化的成就。近30年来,中国作为一个拥有十几亿人口的大国,平均GDP超过9%。其中,有3亿以上的人口脱贫,2亿从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至少1亿人口成为“中产阶级”。在没有引起大的社会危机、动荡、内战和人口大规模迁徙的条件下,整个国家步入了小康社会。他认为,中国的这种发展速度不是旧式的现代化道路(指西方工业化、城市化道路)可以实现的,而是带有中国特色,这就是勤劳的革命(industrious revolution)、乡村工业、农业内部的转化(agricultural involution)和家庭企业。中国之所以走这样的现代化道路是由于中国不同的历史条件,即旧帝国的基础、不同的经济类型、多元的地方特色以及社会主义的传统。这样,中国也提供了一种新型的现代化道路的模式。
他认为,要认识这种道路首先要改变一下老套的思维方法,即只从世界的角度看中国,他主张要从中国的角度看世界。也就是说,中国有没有可能发展成另一种和谐社会,中国是否提供了一种变化了的现代性。这些都是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第四个发言人是来自日本东京的中村政则(Masanori Nakamura)教授,他发言的题目《战后日本的改革(1945—1952),什么是战后民主?》。这样一个题目与上述两个国家学者的发言题目有一定差距,而且,中村政则教授的发言对日本式民主具有批判精神。这似乎体现了会议主持人的特别用意。
中村政则强调战后日本的改革是战败条件下的改革,或可称为“战败的民主”。这种说法一方面表现了日本实行民主的来之不易,只有战败了才有机会进行改革;另一方面,也强调了日本实行民主主要是从外部强迫的以及日本本国民主势力的虚弱。与德国和意大利相比,在战争中,日本国内几乎没有反对战争的力量。所以,战后尽管国际舆论普遍要求追究天皇的战争责任,但是,美国占领军注意到80%的日本国民赞同天皇制,不愿意反对天皇,因而有意保留了这一制度,实行了所谓“利用天皇制度却不支持它”的政策。这对以后日本的政治形态产生了重要影响。朝鲜战争和冷战的开始,使美国对日本战后初期的政策发生了改变,从强迫日本实行民主到扶植日本成为“反对共产主义的堡垒”和“远东的工厂”,他称这一阶段日本的民主是“冷战民主”。日本经济也在朝鲜战争中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据日本经济学家的估计,如果没有朝鲜战争,在1951年,日本GNP不可能有12%的增长,最多也只有9.4%,甚至是4.9%。
对于日本民主的特点,中村政则认为,日本战后的民主是欧洲式民主、美国式民主和日本大正民主的混合,日本民主作为容器,把多党制和男性普选制包含进帝国体制的框架之中。在发言的最后,他提出,不可以说欧洲观念的现代性是稳定和没有缺陷的,世界历史上所体现的现代性也不是完美的理想。所以,我们应该去追求一种“可取的现代性”。这种“可取的现代性”不是欧洲式的民主,也不是美国式或亚洲式的民主,它应该产生于全世界人民所努力成就的各种民主观念的相互作用和渗透之中,产生于互联网之中。毕竟,民主是一种进程,一种确确实实的继续革命。
对于上述几个发言,来自许多国家,特别是中国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评述和讨论。(姜芃)^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2006年02期
【原文出处】《史学理论研究》(京)2005年04期第16~31页
【作者简介】姜芃,陈启能,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
徐蓝,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陶文钊,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研究员;
李世安,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教授;
高毅,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
第20届国际历史科学大会讨论的第三个主题,是“历史上的战争、和平、社会和国际秩序”。对这个主题的讨论分为三部分:1. 正义的战争,非正义的和平?概念与论证;2. 历史上不断变化的和平概念与和平条件;3. 战争、暴行与性。下面就针对这三个分课题作一些基本的介绍。
在“正义的战争,非正义的和平?概念与论证”部分,学者们指出,自有历史记载以来,战争中的有组织的集体施暴就是社会和政治生活中的持续不断的特征。在战争中尽管许多士兵相互杀害,但他们也屠杀平民和战俘,并且认为可以随便去强暴敌方的妇女,将她们的孩子贩卖为奴。因此,自古以来,哲学家、神学家、战略家和政治家们就都在讨论战争中的强暴行为的合法性问题。对这个问题的最直截了当的提问是:我们能够合法地杀死谁?而且我们能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杀死他们?人们也可以这样表述:在什么样的条件下人类社会能够在道义上诉诸战争手段解决问题?一旦进入战争,应当制定什么样的规则把施暴限制在以达到其合法目标的范围之内?
学者们认为,研究这些问题不仅具有学术意义。在美国国内和美国政府与其他国家之间对进攻伊拉克的合法性的争论,实际上就是关于在什么样的条件下人类社会能够诉诸战争的手段却又符合道义的问题。简言之,美国能够证明它反对萨达姆·侯赛因的战争是合法的战争吗?如果是这样,那么,它的理由是什么?另外,近年来发生在巴尔干和卢旺达的冲突,也产生了如何阻止暴行的问题,以及如何使不受限制的利用暴行受到制裁的问题。实际上我们每一天都面临着这些急待解决的问题。
学者们通过对不同的宗教文化(如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不同的历史时期(从古代、中世纪末和近代早期到20世纪末)的战争的研究,讨论了这些人类社会从古至今一直存在的难题。这些论文表明,自古以来,对战争的正义性就没有取得一致的看法。一些新教徒的思想家将战争视为惩罚邪恶社会的一种手段,另一些神学家则为民族的甚至是殖民地的战争进行辩护,还有一些神学家采取更加反战的立场。对荷兰哲学家和法学家雨果·格老秀斯的有关战争的合法性问题的研究表明,他认为对战争的合法性的争论,实际上是关于是否一个特定的民族要有一个国家的争论,这也是形成社会契约理论以及更具普遍性的国际法的基础。
一些论文对战争中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了分析,并认为要确保战争中行为的合法性,就要区分平民和士兵。因此有的学者对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同盟国对德国城市进行轰炸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尽管破坏城市的轰炸能够摧毁敌人的士气并加速战争的结束,但是以伤害平民的生命为代价的城市轰炸政策是合法的吗?联系到今天的中东地区,人们再次提出:针对平民的暴行在何种程度上是情有可原的?2002年美国提出先发制人的战略原则,其核心问题仍然是诉诸战争的正义性问题,并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在主题的第二部分“历史上不断变化的和平概念与和平条件”的讨论中,学者们认为,和平与现存的社会以及国际体系中的国家之间有着非常复杂的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和平与其他价值观及意识形态相联系,并具有积极的价值。和平所具有的积极意义具体体现在“和平进程”当中。但是和平的观念以及对待和平的态度因时间和地点而异。在许多情况下,和平并不被认为是国家之间或其他政治实体之间的关系的正常状态。伴随着日益增长的对以战争为手段的法律的甚至是道义的谴责,和平的局面才可能建立。
这里提交的论文通过对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文化的宗教内涵的研究,探讨了从古至今的和平观念、缔造和平的过程以及国际秩序的建立。一位学者探讨了古代希腊的战争与和平问题,并认为,在早期希腊的历史上,战争是一种常态;但是公元前4世纪为获得持久和平而签订永久性条约的做法,成为一种重要的思想,并最终为人类社会所接受。一位学者讨论了欧洲11—13世纪东罗马天主教徒和穆斯林的关系,认为不同文化之间的碰撞和长期的相互影响会导致相互学习。另一篇论文讨论了19和20世纪国际关系中的两个原则:自由和民主的原则,并认为,当现代西方世界开始形成它的主要特征:自由市场经济、跨越国界的劳工流动、议会政治、一种开放的社会和民主的时候,“创造和平”的局面就出现了。但是作者也承认,尽管他所说的这种自由和民主的原则具有普世价值,但在现实中却几乎只限于西方。
在有关国际秩序的讨论中,一种看法认为,在16到18世纪的近代早期欧洲的国际秩序中,有两个主要概念:绝对王权和势力平衡(均势),为了均势、为了阻止或建立一个绝对王权而发动战争,这在当时是相当普遍的现象。随着时间的推移,均势思想的影响越来越大。
“和平是永久的还是暂时的?”在回答这一问题时,一些学者认为,为世界的国家体系建立国际组织,例如围绕联合国和它的分支机构建立的组织以及各大洲建立的地区组织,将会逐渐启动一种有效的和平战略。这一战略不仅建立在信赖和平的道义力量之上,即除了自卫之外不允许诉诸战争,而且能弥补政治现实与和平的价值之间的缺陷。这不仅是我们时代的历史经验,而且建立在其他时代和欧洲以外地区的经验之上。另一些学者认为,从古代希腊到20世纪甘地的非殖民化的努力,再到现代非洲的和解战略,和平是一种每天都在实践的处理战争、冲突以及各种紧急情况的模式和记号。今天,在一个全球化的世界中,和平作为一种积极的价值观是不明确的甚至是含糊的。和平的概念以及建立和平的复杂性,不仅对历史学家,而且对于分析问题的方法来说,仍然是一种巨大的挑战。
在“战争,暴行与性”部分,学者们认为,性不是一种状态,而是一种关系。它总是不断变动的。这些论文通过对性——男性和女性——的透视,改写了军事历史。换句话说,学者们分析了战争中军队暴行的多样性、个人在战争和暴行的环境中如何塑造自己,从而说明塑造人的社会能力也就是在铸造新的世界。
妇女在战争或暴行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学者们对此进行了探讨。这些论文都认为,妇女是牺牲者,这与性相联系。例如,在19世纪的拉丁美洲,许多妇女对军队施暴有所体验。但是,在这里,同意(性交)的问题变得模糊不清:这是否意味着可以说,一个饥饿的妇女可以同意与一个愿意向她提供面包、柴火或提供保护的士兵性交?另外,在对12—14世纪的爱尔兰的历史进行考察时,也出现了同样不易判断的问题。当时妇女的身份和家族联盟以及土地相联系。当地的盖尔—爱尔兰家族和英格兰家族之间的暴力冲突通过男女关系来调解。正式的婚姻和非正式的性关系(私通)是政治的生命线。妇女们热情地接触殖民主义事务,(通过性交)生产混血儿,并在爱尔兰建立一个“中间国家”,在那里盎格鲁—诺曼人和盖尔—爱尔兰人的边界是相互渗透的。在这里,妇女仅仅是牺牲者吗?
在妇女为什么参战的问题上,看法因时间和地点而不同。有学者认为,服务于19世纪的拉丁美洲军队中的妇女去为男人服务,并不是被革命的热情所激发,而是出于“‘家庭的’母亲的义务”,是出于传统的照顾她们的男人的责任。
然而,所有这些论文都提醒人们不要把妇女仅仅看作是牺牲者,并认为她们主动参与了流血大惨剧。例如,一位学者对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比利时的几千名抵抗女战士的研究表明,她们利用自己的才干去努力毁灭敌人,而不是去结束战争;这些妇女抵抗主义者把她们自己视为战士,并为这种身份而骄傲。另一位学者研究了1941—1945年的苏联妇女,认为在当时,大多数苏联妇女渴望成为战斗人员。
关于战争对战后妇女地位和角色的影响,看法也因国家而不同。一些学者指出,每一场冲突结束时,男人和妇女都希望重建在冲突情况下被扭曲的性别模式。一位学者认为,不能忽视拉丁美洲妇女在19世纪伴随着民族国家的建立而进行的战争中的贡献;然而,这些国家的妇女由于深深的陷入对暴力的“集体记忆”之中,从而使传统的性别角色被再次强调。另一个学者有同样的看法,认为在1914—1918年的战争中,欧洲妇女在战争中从事的工作和在以前的冲突中从事的工作相同,即护士、厨师、间谍以及妓女。所不同的是,到1914年,她们是在专业化的机构中从事这些工作。她们仍然是“辅助者”,这在战争中和在战后都是一样。还有学者指出,在苏联,国家在战后不得不采取决定性的步骤重新强调传统的性别区分:由于战争中的苏联妇女可能已经“冲击了男性的最后阵地——军队战斗员”,所以1945年她们被坚决地退回到厨房里。只有在赫鲁晓夫时期她们才作为女英雄而重新出现。
有一位学者的看法十分引人注意。她考察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苏格兰流动野战医院中妇女的情况,认为战争有助于妇女的参政事业,并使一些妇女形成了女性公民的新意识,或至少,战争鼓励了妇女从她们的社会中得到更多的东西。(徐蓝)
五、近代时期的中国与世界
在本届历史科学大会中,以一个国家为主题的专题讨论会只有一场,这就是第三场专题讨论会“近现代时期的中国与世界”。讨论会在7月5日上午举行,各国学者七十余人参加了本场会议。中国参加历史科学大会的代表团名誉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常务副院长冷溶致开幕词。他对专题讨论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对各国学者参加讨论会表示欢迎,强调了研究中国与世界关系的重要性,并邀请各国学者到中国去研究中国近现代的历史,研究中国与世界的关系。
在本场讨论会上有两位中国学者、三位日本学者、一位德国学者、一位韩国学者、一位澳大利亚学者在会上发言,一位加拿大学者作了书面发言。这样9篇论文使得会议的内容非常充实。9篇论文中有6篇是讨论中国近现代对外关系的,2篇是讨论中国经济和对外经济关系的,1篇讨论中外文化关系。
中国代表团团长张海鹏的论文宏观地讨论了20世纪中国与美国、日本和苏联(俄罗斯)关系的演变和发展。他从中总结出四点结论:第一,中国应当成为当前国际关系中的平等成员,而在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并不是这样。1971年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2001年中国经过长达十余年的谈判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成员,这是中国成为国际关系中平等成员的两个标志性事件。第二,中国应当与世界各国进行广泛的经济和文化交流,历史经验告诉我们,闭关锁国不能使一个国家得到发展。第三,在与大国交往中,中国要以国家安全和民族利益为准绳,一个世纪的历史表明,意识形态从未成为国家关系的指导原则。第四,中国不应与大国结盟,也不在国际关系中寻求自己的特殊利益。
日本学者川岛真以《中国的世界战略与近代外交》为题,集中探讨了20世纪头30年的中国外交。他指出,人们常用“弱国无外交”来概括当时中国外交,但实际上这一时期中国的外交是有成就的。第一,中国得以在治外法权、关税自主权和最惠国待遇等方面对不平等条约作了一定的修改,使中国的处境有所改善;第二,中国寻求更多的国际参与,在国际关系中起更大的作用,这主要体现在中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和战后的凡尔赛和会,以及试图在国际联盟中起更大的作用;第三,保卫自己的主权和领土。在所有这三个方面,中国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他强调,从晚清到民国,中国的外交政策有很大的延续性。
韩国新罗大学教授裴京汉的论文研究了朝鲜人与20世纪初中国革命运动的关系。他指出,朝鲜人支持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在他们看来,孙中山是反日、反帝、民族独立的象征,他们也希望中国的革命者能支持朝鲜的独立,实际上他们也从中国革命者那里得到了一定的支持。但孙中山于1924年在神户作大亚洲主义的演讲时没有一个字提到朝鲜,这不能不使朝鲜人感到失望,他们认为这是孙中山片面顾及中国利益的结果。
德国中国学家、自由大学教授罗梅君就研究近代中德关系不同的方法论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她指出,有两种研究中德关系的方法,一种是传统的现代化模式,也就是西方习惯使用的冲击—反应模式。按照这种方法来进行研究,德国方面所有行为都是主动的、积极的,而中国方面的所有行为都是被动的、消极的。中德双方在双边关系中的作用也不对称,德国的作用大,中国的作用小。她主张使用跨文化的方法来进行研究。按照这种方法,第一,特定的双边关系总是双方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相互作用的结果;第二,文化因素,形象与观念,各方对对方的看法是双边关系的一部分;第三,不仅两国政府,而且公司、个人都对双边关系起了作用。只有用这种跨文化的方法才能建立起平等对称的双边关系模式。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王建朗的论文集中讨论了抗日战争对中国国际地位和中国在国际体系中的作用的影响。他指出,在抗日战争前,中国的外交政策的主要目标是收复因为不平等条约而丧失的权利。在国际体系中中国不是一个大国,也没有成为一个大国的意向。但是抗日战争改变了中国与世界的关系。中国在同盟国和国际组织中以新的面貌出现;中国支持邻国的抗日战争和独立运动;中国更注重整个战争的进程,并派兵到境外作战,还在印度和英国之间进行调停;最后,中国为建立一个公正、合理的国际体系做出了贡献。总之,抗日战争在中国与世界的关系中是一个转折点。通过这场战争世界了解了中国的潜力和中国对保卫世界和平的战略意义;中国认识到,中国的安全是与世界和平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有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和寻求集体安全,中国才能有可靠的安全。
加拿大学者内勒提供给讨论会的论文由评论人、美国加州大学教授珀马兰兹代为宣读。内勒教授研究了19世纪80年代西雅图针对华人的暴力行为,指出美国的排华法案和排华行动不仅是不让更多的华人进入美国,而且要把已经在美国的华人赶出美国。暴力行为是这种排华行动的特点。但华人不是消极的,他们尽可能地作了抵抗,清政府以及中国驻美公使也力所能及地进行了交涉。
以上六位学者从不同角度探讨了中国对外关系中的不同方面。既有宏观的阐述,也有对具体双边关系的分析;既有对具体历史问题的探讨,也有对方法论的评析。这是本场讨论中的重点。日本学者久保亨和中村哲夫则从不同的视点研究了近代中国的经济问题。信州大学教授久保亨在题为《20世纪中国经济的延续性和非延续性》中指出,20世纪中国经历了四种不同性质的政权:晚清政府、民国初年的政府、中华民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许多人会以为中国的变化是很大的。但从中国经济政策的角度看,最大的变化有两次:一次是在30年代,中国经济政策从自由的经济政策转变为国家控制的经济政策;第二次是在80年代,中国的经济政策又从国家控制的经济转变为自由的经济政策。论文的重点是分析民国时期的经济政策,并具体地研究了孔祥熙、宋子文、陈公博、翁文灏、钱昌照、孙越崎等有代表性的人物。
中村哲夫教授做了一个个案研究。他以长崎一家名叫泰益号的商号的档案为对象,研究了在长崎经商的中国商人对从19世纪80年代到20世纪30年代中日关系的影响。他把这个历史时期分作三个阶段。在第一阶段,在日华人与日本政府之间互相支持,抵御西方侵入亚洲市场。在第二阶段,日本商号的实力不断增强,在长崎和神户的泰益号对华出口却不断下降,而增加了对日本统治下的台湾的出口。在第三阶段,日本的统制经济的政策使华商在中日贸易中本来所占有的微小的份额归于乌有。
澳大利亚西悉尼大学教授冯兆基对近代中国关于自由的多重观念进行了重新研究。他阐述了梁启超的“公民自由观”,然后对关于自由的六种不同观念依次进行了扼要分析:解放;自我发展、独立与责任感;免于匮乏和恐惧;个人范围;精神和文化上的诉求;自治和自主。他接着指出,近代中国知识分子关于自由的观念既注重人际的自由,也注重个人内在的自由;他们对自由的理解并非与欧洲的看法完全不同;在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上注重双重责任感。
美国加州大学教授彭穆兰作为本场讨论会的评论人,发表了言简意赅的评论。他对各位报告人的论文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强调了20世纪30年代对中国的重要性,从政治上中国起先是准备了长期的抗日战争,后来是进行了这场战争,而这场战争对于中国的前途、对于中国与世界的关系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经济上,他同意久保亨教授的看法,这是中国经济政策发生重大转变的时期。另外,在抗日战争以前的阶段,中国的经济建设还是颇有成就的。他还强调了农民和农村对近代中国的重要性。他同时提到,在许多方面,中国的历史进程与周边国家的历史比较类似,而与大西洋的历史很不相同。而且中国与周边国家有许多联系,比如与东南亚国家,中国对东南亚的移民、与东南亚的商贸关系等,这些都应该在历史学家的视野之内。
由于准备的发言较多,自由讨论的时间相对少了些。但各国学者还是饶有兴趣地就中国的区域研究、民族主义情绪、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等问题同与会的中国学者进行了讨论。正如有的外国学者所说,本次会议也像许多国际学术会议一样,提出的问题比解决的问题更多,而这正是研究走向深入的一个标志。(陶文钊)
六、人权:从历史视角看普世宣言及斗争实践
“人权:从历史视角看普世宣言及斗争实践”是本次历史科学大会组织的20个圆桌会议讨论的题目之四,也是其他许多相关圆桌会议讨论中经常涉及的问题之一。
长期以来,在人权问题上,存在着理论和实践相脱节的问题。许多人在口头上承认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但是却往往在实践中否认这一原则。从近代人权概念的提出开始,人权理论脱离实践的问题就已经存在。从历史的视角来研究这个问题,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因此当本届历史科学大会把这个问题列为大会圆桌会议的论题之一后,立即引起了世界各国历史学者的极大兴趣,大会组委会收到了世界各国历史学者提交的许多论文,有来自世界各国的数十名历史学者参加了这次圆桌会议。
会议由美国著名学者、印地安纳州大学东亚研究中心主任杰弗里·沃塞斯托蒙(Jeffrey Wasserstorm)教授主持,美国著名人权史教授卡罗尔·芬克(Carole K. Fink)、澳大利亚著名历史学家、人权教授帕特里克·沃尔夫(Patrick Wolf)、美国学者彼得·沙陪德(Peter Zarrow)、荷兰学者弗罗里伯可·鲍德特(Floribert Baudet)等人做了重点发言。小组发言后,由巴西学者埃斯特范欧·雷曾德·马丁斯(Estevao Rezende Martins)和美国学者肯尼斯·克米尔(Kenneth Cmiel)进行点评,然后会议进行讨论。
杰弗里·沃塞斯托蒙教授在致辞中指出,举办本次圆桌会议的主要目的,是从近代历史上不同时期和不同国家的历史个案研究出发,来展示当前国际上关于人权问题的辩论,来分析在人权理论和人权实践上存在的矛盾。他强调人权问题的研究在最近十年显得特别突出,但迄今为止,缺乏从历史的角度来进行研究的力作。他还指出,过去对人权问题的研究,一般被认为是哲学家、法律专家和政治科学家的事情。但客观来说,人权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历史学家研究的范畴。他说,由于历史传统和遗产不同,因而存在不同的人权观,并产生了不同人权观之间的冲突,特别是产生了普世人权观与特殊文化背景形成的不同人权观之间的冲突。如何评价和看待这些冲突,就需要对不同文化的人权观进行历史的研究。
接着,杰弗里·沃塞斯托蒙教授提出了这次圆桌会议应探索不同人权观存在的“不可避免的转型”问题。他认为如果不同的人权观脱离了其文化和政治背景,就有可能转型。因此要研究如何实现不同人权观向普世人权观的转型问题。杰弗里·沃塞斯托蒙教授致辞后,会议就转入了发言阶段。
这次圆桌会议的发言,具有内容新、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鲜明特点:所有的发言都围绕着当前令人关注的人权问题,以历史个案的研究来进行论述。例如关于在人权理论与人权实践存在矛盾的问题上,澳大利亚学者帕特里克·沃尔夫做了《系统、家谱和血统》的发言。在发言中,他以美国为例论证了在人权理论和人权实践中存在的矛盾。他认为美国在人权问题上,存在理论与实践脱节的严重问题。而这种问题的存在,是有历史根源的。他从叙述美国目前在古巴关塔那摩海军基地虐待战俘开始,追溯到1789年美国宪法的制定上。他强调,从历史事实来看,美国大谈人权,却在许多问题上违反人权。在1789年宪法中,美国宪法的制定者一开始就标榜人权,但在宪法条款中,剥夺了印地安人、黑人和妇女的人权。目前在许多问题上,美国更是大谈人权,特别是大谈“人权高于主权”。但在实践中,美国办事却不考虑什么人权。美国军队虐待阿富汗和伊拉克等国的战俘,就是这样的例子。
在少数民族和移民的国际保护上,美国伊里诺斯州大学著名人类学教授卡罗尔做了《对1920—1939年国联对少数民族的国际保护体系的评价》的发言,对该时期国联保护少数民族和移民的努力做了评价。
由于参加这次圆桌会议的学者来自世界上不同的国家,对不同国家的历史都有相当的了解,因此发言的内容广泛而深刻。如荷兰乌特勒支大学教授弗罗里伯可·鲍德特在题为《20世纪50年代在荷兰存在的人权理论与实践的矛盾》的发言,对当时荷兰在人权问题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思。
但是这次圆桌会议也产生了一些有争议的问题。有的西方学者忽视或刻意贬低其他地区和国家的人权,从而引起了争议。例如在发言和讨论中,这些学者赞扬西方的人权观,认为西方人权观具有普世性,西方的人权观是全人类的标准。这种发言完全否认了其他地区和国家的人权观中有合理、进步的因素。又如有的西方学者贬低东方国家的人权,他们认为东方国家在历史上没有人权可言。现任中国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员的美国学者彼德·沙培德,在题为《反专制主义和中国人权思想的起源:1895—1919》的发言中,认为中国社会长期处于专政主义统治下,没有人权传统,只是在19世纪最后几年,人权思想才开始从西方传入中国。他的这种思想不仅受到一些西方学者的欣赏,也得到少数东方学者的赞同。
沙培德的发言,与历史事实不符,理所当然地遭到驳斥。“人权”这个术语,是从西方传入中国的,这是事实。但是在中国文化中,却有人权思想和人权传统,这也是事实。因此我国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李世安提出了与沙培德不同的看法。在发言中,李世安教授论述了中国传统历史文化中的人权思想,特别谈到了儒家学说中的人权思想对世界人权思想形成的贡献。李世安教授的发言,引起了热烈的讨论。后来,杰弗里·沃塞斯托蒙教授和彼德·沙培德都发表了意见。虽然他们仍然批判中国的封建专制传统,但是承认法国启蒙主义思想家伏尔泰等人在批判儒家文化中的专制主义思想时,的确是采纳了儒家文化中的一些民主因素,如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传到西方后,成为西方国家进行“文官考试制度”改革的思想来源之一等。因此儒家文化对世界人权思想的影响,是值得研究的。
总的来说,这次世界历史科学大会关于人权的圆桌会议讨论得非常热烈,在讨论中体现出的思想,基本上是积极和进步的。与会者在发言中,都承认从历史到现实,在人权问题上,人类社会存在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因此世界各国都要以1948年通过的《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作为指导,消除在人权问题上理论脱离实际的现象。在他们的发言中,从历史的角度对美国和其他一些西方国家在人权问题上实行双重标准,并且言行不一的事实,进行了揭露和批判;在涉及中国是否具有人权文化传统的问题上,他们批判了中国儒家文化的封建传统,但是也比较实事求是地评价了中国儒家文化的人权传统。杰弗里·沃塞斯托蒙教授在致辞中提出的第一个观点,即需要对不同文化的人权观进行历史的研究,得到了与会者的响应;而他关于人权观转型问题的观点,却几乎没有人响应。
鉴于人权问题在历史上的重要性,除了这次圆桌会议外,其他的一些圆桌会议也讨论了人权问题。第20届世界历史科学大会还举办了妇女人权、老年人人权和儿童人权的历史圆桌会议,与人权历史专题圆桌会议相配合,使人权历史得到了比较充分的研究。在这些圆桌会议提交的论文中,有许多非常有价值的优秀论文。例如英国学者简·马丁(Jane Martin)博士,提交了题为《为妇女、教育和新社会而战的斗士马丽·布雷基斯·亚当斯:1855—1939》的论文。在这篇论文中,简·马丁从阶级斗争的角度,论述了英国威尔士的杰出女权斗士马丽·布雷基斯·亚当斯的人权思想和实践。马丽·布雷基斯·亚当斯是威尔士的一个劳动妇女,终身致力于妇女的解放运动。她传播革命的社会主义改革思想,为争取工人阶级和妇女的受教育权而斗争。她也非常关心儿童的权利问题。1915年,她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强调要唤醒工人,要认识到存在“阶级斗争”。她希望工人阶级武装起来争取自己的权利。这种充满说服力的文章,对理解人权问题非常有帮助。有关她的文章,是从历史的视角研究人权的一个典型例子。
第20届世界历史科学大会把人权问题作为当前研究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体现了世界历史学界对人权历史研究的重视。过去召开的世界历史科学大会,虽然也涉及到人权问题,但从来没把人权问题作为专题圆桌会议进行讨论,这次会议是第一次。通过这次会议,人权研究正式从传统的政治学、哲学、法学扩大到历史学。这说明人权历史作为历史研究的一个独立的领域得到了承认。
在这次世界历史科学大会上,与会的世界各国人权历史学者一致认为:从历史的视角研究人权的理论和实践,有助于消除在人权问题上理论与实践中存在的矛盾,有助于理解当前进行的令人困惑的人权辩论,有助于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和不同文明的人权观的交流,从而有利于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第20届世界历史科学大会举行的人权问题圆桌会议,标志着世界人权历史研究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这次会议在人权历史的研究上具有重要地位。(李世安)
七、作为历史问题的恐怖主义:概念、方法和结果
如何正确理解恐怖暴行、恐怖主义和有效地开展反恐斗争,是“后9·11时代”最令人关切的现实问题。本届大会圆桌会议之十七就和这些问题密切相关。这个圆桌会议的主要组织者、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教授斯蒂芬·维特克罗夫特(Stephen Wheatcroft)称,他们办会的宗旨是要采用一种“辨证的方法”来研究历史上的一些与恐怖主义有关的问题,主要是研究“恐怖和反恐怖”在法国、爱尔兰和俄国历史上的几种经典的表现形态。何谓“辨证的方法”?按照维特克罗夫特的解释,关于恐怖主义的史学常常区分出两种恐怖主义:一种是由“国家行动者”推行的,叫做“国家恐怖主义”(state terrorism),一种是由“次国家行动者”也就是非政府的个人和团体推行的,叫做“次国家恐怖主义”(sub-state terrorism)。前者的典型例证是法国和苏联历史上发生的革命恐怖,后者则是类似于“9·11”事件那样的恐怖主义活动。以往关于恐怖主义的研究一般都以个人或集体心理方面的原因(如法国革命者关于“贵族阴谋”的集体忧虑心态,或俄国革命者的政治野心和“个人崇拜”等因素)为主要关注点,只是在国家恐怖主义问题上有一部分学者特别注意国家面临的种种内忧外患这种特殊环境的影响,并由此强调国家恐怖主义通常都是一种“防御政策”。而所谓“辨证的方法”,也就是力图在研究各种恐怖主义的时候把这两种关注点结合起来,并注意阐明两种恐怖主义之间的互动关系,以避免解释的片面性。
本圆桌会议共有7篇论文发表,其中两篇谈法国革命的恐怖统治(作者为澳大利亚的Peter McPhee和英国的Alan Forest),两篇谈爱尔兰的恐怖、反恐和恐怖主义问题(作者为澳大利亚的Elizabeth Malcolm和英国的Ian McBride),三篇谈俄国的恐怖与反恐问题(作者为澳大利亚的S. Wheatcroft、美国的Ronald Suny和Sheila Fitzpatrick)。最后由比利时的Pieter Lagrou和俄罗斯的Valary Tichkov做总评。
现代社会的“国家恐怖主义”问题源于法国大革命时代,因而要研究国家恐怖主义的历史自然对法国革命时期恐怖统治的问题无法回避。俄国革命深受法国革命政治文化的影响,其间也出现了非常突出的恐怖暴力问题,因而研究俄国革命中的恐怖统治,尤其是比较研究法国革命和俄国革命中的国家恐怖主义问题,对于深入理解国家恐怖主义及其与现代革命运动的内在关联,乃至对于认识现代性和现代化进程的某些本质特征,都无疑是十分重要的〔在这方面,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阿诺·梅尔(Arno Mayer)最近出版的巨著《复伊的精灵:法国革命和俄国革命中的暴力与恐怖》(The Furies: Violence and Terror in the French and Russian Revolutions,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isty Press, 2000)是一部里程碑式的研究成果〕。那么本圆桌会议为什么又特别关注爱尔兰的恐怖主义问题呢?按维特克罗夫特的看法,那是因为在19世纪60年代发生的爱尔兰芬尼社革命恐怖活动构成了“现代次国家恐怖主义”的源头(另一个源头是19世纪70年代俄国发生的反沙皇政府的恐怖浪潮)。和法国革命的恐怖主义比较起来,发生在爱尔兰或俄国的这种次国家恐怖主义的生命力似乎要强得多:因为法国革命的国家恐怖主义很快就在法国消失了,而爱尔兰和俄国的次国家恐怖主义却形成了一种长期延续的传统。此外,维特克罗夫特还特别强调了这一观点:爱尔兰的次国家恐怖主义实际上是对英国政府当时在爱尔兰实施的“国家恐怖主义”的一种抵抗(反恐怖)。1798年英国曾残酷镇压“爱尔兰联盟”的起义,杀害了3万爱尔兰人。这种国家恐怖并没有立即引发爱尔兰的“反恐”浪潮。19世纪60年代爆发的芬尼社起义只是一种传统意义上的武装叛乱,它只是在19世纪80年代才转变成恐怖活动。1916年的复活节起义主要也是一种武装叛乱,但英国政府的反应过于残暴,处死了许多战俘,这才引起了迈克尔·科林斯的报复,结果导致了恐怖和反恐怖恶性循环的复兴。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的北爱尔兰叛乱实际上也是这一情况的延续。
维特克罗夫特还认为,和爱尔兰的情况不同,19世纪70年代开始的俄国恐怖和反恐怖循环是由次国家行动者肇始的,尽管事情的最初起因仍是亚历山大二世的改革缺乏进步性。俄国的革命恐怖主义者最终炸死了亚历山大二世,但也随之导致反恐怖主义立法的出台。这种国家反恐立法侵犯了公民的各种自由权利,不过俄国真正的国家恐怖主义也只是在1905年革命后才通过实施戒严法大规模处决起义者和违法者正式开始的。斯托雷平镇压是俄国国家四次反恐怖浪潮中的第一次,后三次分别实施于1918—1922、1930—1931和1937—1938年间。这种国家恐怖的法律基础是由次国家恐怖主义引起的紧急状态,这种紧急状态在苏维埃国家早期的确很重要,但在后两次浪潮期间就远不那么重要了。可是苏联政府总是声称并可能也深信它面临的威胁是真实的。四大恐怖浪潮期间俄国各地恐怖主义的发展程度差异很大,一般说来在北高加索、西伯利亚、土耳其斯坦和车臣地区,恐怖和反恐怖的传统最为活跃。
本圆桌会议关于“国家恐怖主义”及其与“次国家恐怖主义”之间的互动关系的讨论,很容易让人们联想起美国小布什政府发动的“反恐战争”。实际上在这个圆桌会议中,就有一些学者对美国的单边主义战争行动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其中比较突出的是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俄国史专家罗纳德·萨尼(Ronald Suny)的发言。萨尼在批评当今美国政要对持反战态度的所谓“修正主义史学”的一些攻击言论时,显得很愤怒。他指出,被讥讽为“修正主义的”史学其实是最严肃、最注重事实的史学,它的兴起是一种健康的现象,反映了诚实的历史学家对历史真实的孜孜追求;而这种史学不对美国政府的胃口,也恰恰是因为这个政府现在已堕落到只讲“可信性”而无视客观事实的地步,在它看来战前伊拉克究竟有没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相信它有——这实际上是在“靠公众短暂的和有缺陷的记忆来进行赌博”。
萨尼认为这种政客式的“赌博”行为在历史研究中是行不通的:“历史学家不应满足于任何看似真实的、可信的解释,除非这些解释有证据支持。”然而令萨尼遗憾的是,当今西方的一些研究恐怖主义的历史学家竟也染上了这种政客的毛病,他们从某种意识形态成见出发,或出于某种政治目的,放弃对历史现象的种种客观原由的认真查考,仅依靠感觉上的“可信性”来随意解说,结果把史学变成了政治和论战。这种论战式的“恐怖主义史学”的典型代表,在他看来就是两部出自法国学者之手、目前正风靡于西方学界的作品:一部是弗朗索瓦·孚雷的《一个幻象的历程:论20世纪的共产主义观念》(1995年首版);另一部是斯特凡尼·库图瓦牵头编写的《共产主义黑皮书:罪行、恐怖、镇压》(1997年首版)。这两个作品,前者力图在苏联发生的恐怖暴行和纳粹德国的恐怖暴行之间划上等号,后者则试图把共产主义恐怖描绘成比纳粹恐怖更邪恶的东西(但这只是主编库图瓦个人在该书的“导言”中表达的意思,其他作者在这一点上跟他还有所分歧)。孚雷此书的谬误,萨尼认为主要是“巧妙地”绕开了这样一些重大的经验事实,即法西斯主义的国家资本主义有别于斯大林主义的非市场性指令经济;共产主义与启蒙运动的人道主义和平等主义有历史的关联,而法西斯主义却要彻底推翻启蒙遗产;他认为,孚雷的谬误只是抓住斯大林主义和法西斯主义在对资产阶级世界怀有共同的敌意这一点来做文章。对于《共产主义黑皮书》,萨尼的批评似乎更严厉:把苏联的“阶级灭绝”等同于纳粹的种族灭绝,实际上在使苏联的国家恐怖问题“非历史化”,因为苏联的国家恐怖被看成是和纳粹种族灭绝行径一样无法由正常的史学实践理解的邪恶了。而把历史事件非历史化,实际上就是拒绝对它进行仔细冷静的分析思考,就是要把史学解释的努力看作一种不正当的“理性化”或辩护行为。简言之,就是在取消史学。而且,在萨尼看来,更令人不安的事实是,这种书是组织专业历史学家、独立研究者和记者共同所写的一种假称为“历史的论战”著作——“这就提出了一些有关专业历史学家的实践、他们的中立和平衡的义务以及他们作为过去的道义仲裁者的角色的最严肃的问题”。萨尼还认为,相对来说,一些反对将苏联式体制等同于纳粹恐怖的史学著作(这类作品也很多)看问题的方法就要科学得多,如德国历史学家丹·代纳(Dan Diner)的《百年领悟:一种世界史的解释》(Das Jahrhundert verstehen: Eine Universalhistorische Deutung, Munich: Luchterhand, 1999)一书,就对纳粹主义和斯大林主义的异与同两个方面做了很好的比较研究,指出斯大林主义是一种激进的非资本主义制度,而纳粹主义保持了资本主义和私有制的要素,并辅以大量的国家统制成分;斯大林主义虽然大讲国际主义,实际上还是一种民族的国家主义体制。它也搞扩张,但比较谨慎、讲求实际。而希特勒在扩张上极其嚣张,近乎疯狂,所以西方民主国家最后要和斯大林结盟共同打击希特勒。
萨尼的这些论述把讨论引向了苏联和纳粹国家恐怖主义的比较,这似乎有点偏离会议的主题。但他很快就通过对阿诺·梅尔《复伊的精灵》一书的评述,又把讨论领回到了法、俄革命恐怖的比较上。他认为梅尔此书实际上是对孚雷和库图瓦等人作品的一个回应。虽然梅尔和孚雷等人一样,也谴责革命的恐怖暴力,并认为这种暴力是可以避免的,但他毕竟提出了一套关于“为什么会发生恐怖”的理论,而且这理论还十分注重把内忧外患之类的环境因素和个人心理情绪及心态等因素紧密结合在一起,从而提供了用“辨证方法”做恐怖问题研究的一个优秀范例。(高毅)
八、现代性历史的再思考:东亚道路和模式
这是由德国大众汽车公司基金会赞助的一个专题讨论会,讨论会由现任国际历史科学委员会主席于尔根·科卡教授亲自召集和主持。2004年4月,同样专题的讨论会曾在北京由国际历史科学委员会和中国史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共同发起举办。在悉尼的会议上,总共有四个主要发言,首先由来自加利福尼亚大学圣塔·巴巴拉分校的多米尼克·萨克森迈尔教授(Dominic Sachsenmaier)对北京讨论会的内容进行了概述。(注:详情请见琼岛所写的会议报导《“东亚国家和地区现代化进程”国际学术研讨会纪实》,载《史学理论研究》2004年第3期。)随后,由来自韩国汉城的金璟东教授做了《在有选择的现代化中出现的另一种现代性》的报告。
金璟东认为,应该把欧洲早期的现代化看成是人类历史上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它是欧洲某些偶然的历史条件发生突变的产物。但是,发轫于欧洲的这种文化现象最终越出了欧洲的地理边界扩展到全世界,于是,这一现代化过程所造成的综合文化被定义为现代性。今天,我们可以从后发的现代化国家来探讨这一问题,这样,就产生了那些非西方的后发的社会到底发生了什么的问题。我们发现,这是一个国际文化互相渗透的过程,然而,这种互渗的态势是倾斜的、偏向的和不平衡的。非西方社会必须决定它们如何应对来自西方的倾斜的国际文化的挑战,必须单独地做出某种适应性的回应。
应对西方强势文化的最初反应必然来自政治部门,那些掌权的人必须决定是敞开国门还是关上国门?如果开门,如何应对挑战?如果打开国门并接受外来文化,他们必须决定接受多少外来影响?接受哪些成分?按什么顺序接受?非西方国家的文化基础也会做出选择,这就是文化的弹性。也就是说,一个柔韧到足以愿意接受外来挑战和比较开放的社会比一个文化僵硬保守的社会更能够适应新的环境,因为它们已经积累了某些种类的文化并具备了能使现存文化了解、选择和吸收外来文化的能力。所以,一方面,现代性有着一些基本的共同因素;另一方面,现代性不是一个已经定型之物,而是一种动态的正在出现的现象。
东亚的三个国家在面临西方文化的挑战时反应是不同的。日本对挑战成功地进行了回应,通过明治维新使日本成为一个现代国家。在中国是清朝的灭亡。在朝鲜是沦为日本的殖民地。从1910到1945年,朝鲜的现代化是在日本殖民当局的主持下进行的。这一时期朝鲜品牌的现代性是由朝鲜传统、日本文化(它是日本传统和西方文化的混合物)以及多少有些正宗的西方文化的混合物所构成。20世纪60年代之后,韩国实行了本土现代化,出现了经济飞速发展的“汉江奇迹”,创造这一奇迹的核心是多半在西方受过教育的技术专家和实用型知识分子。目前,虽然韩国在政治和经济范畴中所体现出来的现代性与任何民主的资本主义社会非常相似,但是传统成分(例如家长式的组织和统治制度、等级制、强调家庭的集体主义等)、殖民遗产却保留下来。
第三个发言人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黄平研究员,他的发言是谈中国现代化的道路和模式。他首先扼要地总结了近年来中国现代化的成就。近30年来,中国作为一个拥有十几亿人口的大国,平均GDP超过9%。其中,有3亿以上的人口脱贫,2亿从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至少1亿人口成为“中产阶级”。在没有引起大的社会危机、动荡、内战和人口大规模迁徙的条件下,整个国家步入了小康社会。他认为,中国的这种发展速度不是旧式的现代化道路(指西方工业化、城市化道路)可以实现的,而是带有中国特色,这就是勤劳的革命(industrious revolution)、乡村工业、农业内部的转化(agricultural involution)和家庭企业。中国之所以走这样的现代化道路是由于中国不同的历史条件,即旧帝国的基础、不同的经济类型、多元的地方特色以及社会主义的传统。这样,中国也提供了一种新型的现代化道路的模式。
他认为,要认识这种道路首先要改变一下老套的思维方法,即只从世界的角度看中国,他主张要从中国的角度看世界。也就是说,中国有没有可能发展成另一种和谐社会,中国是否提供了一种变化了的现代性。这些都是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第四个发言人是来自日本东京的中村政则(Masanori Nakamura)教授,他发言的题目《战后日本的改革(1945—1952),什么是战后民主?》。这样一个题目与上述两个国家学者的发言题目有一定差距,而且,中村政则教授的发言对日本式民主具有批判精神。这似乎体现了会议主持人的特别用意。
中村政则强调战后日本的改革是战败条件下的改革,或可称为“战败的民主”。这种说法一方面表现了日本实行民主的来之不易,只有战败了才有机会进行改革;另一方面,也强调了日本实行民主主要是从外部强迫的以及日本本国民主势力的虚弱。与德国和意大利相比,在战争中,日本国内几乎没有反对战争的力量。所以,战后尽管国际舆论普遍要求追究天皇的战争责任,但是,美国占领军注意到80%的日本国民赞同天皇制,不愿意反对天皇,因而有意保留了这一制度,实行了所谓“利用天皇制度却不支持它”的政策。这对以后日本的政治形态产生了重要影响。朝鲜战争和冷战的开始,使美国对日本战后初期的政策发生了改变,从强迫日本实行民主到扶植日本成为“反对共产主义的堡垒”和“远东的工厂”,他称这一阶段日本的民主是“冷战民主”。日本经济也在朝鲜战争中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据日本经济学家的估计,如果没有朝鲜战争,在1951年,日本GNP不可能有12%的增长,最多也只有9.4%,甚至是4.9%。
对于日本民主的特点,中村政则认为,日本战后的民主是欧洲式民主、美国式民主和日本大正民主的混合,日本民主作为容器,把多党制和男性普选制包含进帝国体制的框架之中。在发言的最后,他提出,不可以说欧洲观念的现代性是稳定和没有缺陷的,世界历史上所体现的现代性也不是完美的理想。所以,我们应该去追求一种“可取的现代性”。这种“可取的现代性”不是欧洲式的民主,也不是美国式或亚洲式的民主,它应该产生于全世界人民所努力成就的各种民主观念的相互作用和渗透之中,产生于互联网之中。毕竟,民主是一种进程,一种确确实实的继续革命。
对于上述几个发言,来自许多国家,特别是中国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评述和讨论。(姜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