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试析战后德国战败赔偿政策
田小惠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2005年12期
【原文出处】《世界历史》2005年04期第14~23页
【作者简介】田小惠,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学院外交学系 讲师,北京 100081


    二战末期和战后初期,赔偿问题是美、英、苏三大国处理德国问题的重点之一。这一时期德国战败赔偿政策的演进主要经历了4个阶段:政府内讨论、雅尔塔和波茨坦会议赔偿原则的确定、工业水平计划的签订与修改、赔偿政策的执行。在德国战败赔偿问题上三大国分别有各自的利益考虑:美国从主张惩罚、削弱德国变为复兴、扶植德国,直接表现在用于赔偿的拆迁工厂的数量一减再减,直至取消,而这一改变在根本上是为了满足美国推行全球争霸战略的需要;英国政府则将德国赔偿问题与保障本国乃至欧洲的经济安全紧密联系起来;苏联政府则要求德国必须最大限度地以拆迁和当前工业品的方式支付赔偿。这些分歧的根本原因是由于政治制度的差异。
    摘自《世界历史》2005.4.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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