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
德日两国对战争罪行史的不同态度
——兼与日本学者冈部达味辩论
姜长斌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2005年10期
【原文出处】《中共中央党校学报》(京)2005年02期第117~124页
【作者简介】姜长斌,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091)
【关 键 词】清算罪行/反思历史/中日关系
2004年7月2日,中国《人民日报》以《提问中日关系》为题,用一版半篇幅发表中日两国学者和网友关于当前中日关系、特别是对待日本侵华史的不同观点。东京都立大学名誉教授冈部达味先生(中日友好21世纪委员会原首席委员)的观点独具代表性,值得注意。他认为,(一)二战后“法德友好关系的形成及欧盟的建立是法国人宽恕了德国人才实现的”;“有人说德国没有对被它侵略过的国家道歉,其实德国已有口头上的谢罪,他们谴责了希特勒和纳粹”;“有名的勃兰特‘下跪谢罪’,是向犹太人而不是向波兰人和法国人谢罪”。(二)当代的中国人对日本侵华历史已经不可能有“个人感性记忆”了,中国人应该建立的是“集体理性记忆”;因为“他们的(集体)感性记忆是宣传的产物,这些宣传引发了狭隘民族主义”;“我希望中国政府能够很好地控制这部分人的情绪”。
这里提出的问题,实质是发动侵略战争的战败国如何对待自身的历史。德国做出了榜样。我们先看国际社会怎样清算德国纳粹犯下的战争罪行和反人类罪行,再看德国人怎样反思本国历史和重建民族发展目标,德国怎样向一切受害国和受害民族谢罪。与此相对照,再看日本某些政治势力和社会人士如何认识本国军国主义犯下的侵略罪行、战争罪行和反人类罪行。在此基础上,表明我们的立场和观点。
一
国际社会和德国自己对纳粹历史进行了相当彻底的清算。
1945年6月26日至8月8日,伦敦国际会议研究并通过《关于追究和惩办欧洲轴心国主要战犯的协定》、《国际军事法庭规章》。根据同年6月20日国际军事法庭发布的第10号法令,纽伦堡法庭惩办犯有战争罪、反对和平和反对人道罪的人员,从1945年11月开庭至1946年9月30日闭庭,累积的审判记录和证据文件达42巨册。全世界因此真实地看到纳粹政权的阴谋和暴行,12名罪大恶极的纳粹战犯被处以绞刑,余者处以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此外,美法英等西方国家还在各自占领区分别审判罪犯,共判处5025名被告,处以死刑者达805名。苏占区判处被告共45000人。可以说,除了纳粹党魁希特勒自杀及个别纳粹分子潜逃国外、匿名避罪之外,犯有各种罪行的法西斯匪徒都受到了应有惩处。法律惩办既伸张了正义,又教育了德国人民。调查显示,80%的德国人认为审判是公正的,被告的罪行无可辩驳。
纳粹涉案人员受到管制。美占区占领当局规定,凡在1937年5月1日前加入纳粹党的官员,一律解除职务,并禁止在私人经济中就业,只允许他们从事最笨重的辅助劳动。数以百万计的纳粹涉案人员被分作主犯、一般犯、轻犯、胁从者、无罪者处理。到1950年9月30日,(德国)联邦法庭又审理了96万宗案件,约23000名重犯和一般犯被判终身不能担任公职(后经上诉减至18000名)。此外,苏占区逮捕6万多人,辅之以剥夺私人财产。同时,肃清纳粹党人及其外围人员在地方上的势力[1—1]。
德国人民也对纳粹历史进行了全民性反思。
纳粹政权以德国人民的名义犯下累累暴行,也使德国民众深受苦难。战争罪责问题成为极其迫切的道德问题。盟国强调全体德国人都要对纳粹暴政负责。他们要求德国人参观集中营,帮助掩埋遇难者尸体,观看纳粹罪行和审判罪犯的电影资料。纽伦堡审判期间,报刊、广播一直跟踪详加报道,披露诸多纳粹内情。欧根·科贡的《党卫队国家》和彼得·门德尔松的《纽伦堡文件》等书籍,极大地震动了德国民众的心灵。他们万分羞愧,自责希特勒为什么会在德国上台?个人在纳粹暴政中应该承担何种责任?如何重建德国的价值观?著名哲学家卡尔·雅斯佩斯(Karl Jaspers,1883—1969)认为,“战争罪责问题是‘德国人灵魂存亡的问题’”;“只有解决这个问题,才能给德国人的灵魂带来必要的、彻底的新生”。雅斯佩斯的一系列演说和著述,力图就战争罪责问题做出既符合历史事实的论证,又能唤起德国人“重建自己”的希望和自尊。1946年,他出版了名著《罪责问题》。该书把罪行区分为:刑事罪,这要由法庭解决;政治罪,要求征服者用武力和权力强行解决;道德罪,要求人们反思、忏悔,以便得到新生;抽象罪,由于人类是休戚与共的整体,每个人对待不公正,都应当分担责任。雅斯佩斯认为,所有德国人都犯有这种意义或那种意义上的“罪行”,都要“为我们的政权,为这个政权的行动,为发动战争……为我们让其高踞于我们头上的领导人的行为”负责。必须勇敢地承担责任并接受这种责任带来的政治后果,应当承认和接受外国所提出的惩处、问责和赔偿要求,凭良心独自反省。“如果不在深刻认识罪行的基础上经历一个净化过程,德国人就永远不会发现真理”[1—2]。德国天主教会参与了这场良心自救运动。自由派天主教领袖们通过《法兰克福杂志》发出号召:在12年异教信仰和虚无主义之后,德国人必须实现宗教复兴和道德重建。政论作家们进而批判德国军国主义和“普鲁士精神”。著名史学家迈内克(1862—1954)的著作《德国的灾难》认为,纳粹的出现及其带来的灾难,是现代历史、特别是德国历史的源远流长的产物;德国未能将精神和权利、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和谐地融合在一起,从而铸成通向希特勒主义毁灭道路的历史根基[1—3]。与此齐名的还有格哈德·里特尔的著作《欧洲和德国问题——论德国国家思想的历史特点》。它们都被视为战后德国人民反思民族传统的代表作。这场历史反思运动遍及美英法苏各占领区,不仅使德国民众获得精神新生,也使他们愿意与盟国合作清算纳粹罪犯。
2004年6月,德国总理施罗德与法国总统希拉克在法国西部城市卡昂共同纪念美英法联军诺曼底登陆60周年。施罗德在纪念碑揭幕仪式上说:“在德国,我们知道是谁发动了战争,我们承认自己的历史责任,我们严肃地承担起这一历史责任。欧洲已经从战争中汲取了教训,我们作为德国人更不会回避这一责任。”
我至今弄不清楚冈部先生说“有名的勃兰特‘下跪谢罪’是向犹太人而不是向波兰人和法国人谢罪”这类话的用意何在。1970年12月7日,勃兰特为了签订德波《两国关系正常化基础条约》而去波兰。他对纳粹战争罪行的态度,极大地促进了德波友好,双边条约于同月签订。也许,冈部先生的真正用义隐藏在下面的话里:“法德友好关系的形成以及欧盟的建立是法国人宽恕了德国人才得以实现的。”换句话说,中日要想友好相处,中国必须首先“宽恕”日本,而不是看日本是否认罪。这怎么能行?!且不说中国老百姓通不过,单说他理解的、强加于法国头上的“先宽恕”“后友好”就完全不符合历史事实。德国不仅对犹太人一再认罪、谢罪,而且对其他受害国同样一再认罪、谢罪,——纳粹罪行成了德国永恒的“历史记忆”。也只有在这种持续的、真诚的历史反思中,德意志民族才能实现“涅槃”般的永生,才能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理解。
1949年,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成立。首届总统特奥多尔·豪斯(1884—1963)谈到纳粹对犹太人犯下的罪行时说:“无论现在和将来,这段历史都是我们全体德国人的耻辱。”豪斯早年就是反法西斯斗士,遭受过希特勒的迫害。1955年,他公开声明:“纳粹的侵略罪行是集体的耻辱。”
1951年4月,上任不久的联邦德国总理阿登纳(1876—1967)首先访问的是法国。同年9月27日,他在政府声明中说:“新的德意志国家及其公民只有感到对犹太民族犯下了罪行并且有义务做出物质赔偿时,我们才算令人信服地与纳粹罪恶一刀两断。”阿登纳曾是坚定的反纳粹政治家,二战期间两次被捕入狱,是盟军解救了他。他上台后,向法国诚恳道歉并得到法国人民的宽容和谅解。1963年1月,阿登纳第3次访问巴黎,签订《德法友好合作条约》。
1970年12月7日,德国新任总理勃兰特访问波兰时,在华沙早年“犹太人隔离区”向死难者敬献花圈,蒙蒙细雨中他突然双膝跪倒在纪念碑前。这一惊人之举,感动了成千上万波兰人。勃兰特曾因反纳粹而被迫流亡国外,战争结束始得回国。他本人与纳粹没有任何瓜葛,但是却没有回避作为德国总理的历史责任,表现出卓越的政治家风范。他的名言是:“谁忘记历史,谁就在灵魂上有病。”1971年,他被授予诺贝尔和平奖。
1985年5月8日是德国法西斯投降40周年纪念日。德国总统魏茨泽克发表讲话:“5月8日是解放的日子。它把我们大家从‘国家社会主义’的独裁中解放出来。”“我们德国人醒悟到,历史是无法‘超越’的,……是不能回避的。无论我们大家有罪与否,也无论我们是老是少,都不得不接受历史。我们大家都受到历史后果的牵连,都要对历史承担责任。”
1994年,德国总统赫尔佐克访问波兰时再次表示:“我在华沙起义的战士和战争受害者面前低下我的头,我请求你们宽恕德国人给你们造成的痛苦。”1995年6月,联邦总理科尔继勃兰特之后,在以色列犹太人受难者纪念碑前,又一次双膝下跪,重申国家的道歉。同时成立的德国“赎罪委员会”向二战期间遭受德国侵略的国家赎罪。
事实上,德国政府一直在进行战争赔偿。它根据联邦议院1953年通过的《战争受害者赔偿法》,至2000年实现的战争赔偿额高达1522.6亿马克(折合760余亿美元)。目前,这项赔偿还在进行。1998年,现任总理施罗德大选获胜后发誓,要对那些还没有获得赔偿的纳粹受害者进行赔偿。
德国的认罪、赔罪是彻底的、全面的。它向受迫害最深的犹太人赔罪,向一切受害国和受害人赔罪、谢罪。德国的历届总统、总理都抓住不同的场合和时机,代表德国人民反思历史、道歉和忏悔。德国人这样做,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崇高敬佩。没有谁会把今日的德国人同纳粹相提并论。今天,如果要求日本领导人参加中国抗日战争胜利或者相关战争事件的纪念活动并且象德国领导人那样表达谢罪的肺腑之言,简直是奢望和梦想!可是,话又说回来了。难道中国人民不应该有这种权利吗?难道日本的政治家们就没有这样做的义务和责任吗?
二
二战结束后,日本又是怎样“清算”侵略罪行和反思历史的呢?
1945年8月15日中午,日本天皇裕仁接受《波茨坦宣言》并宣布无条件投降。同年9月2日,日本全权代表对美、英、中、苏及其他盟军正式签署投降书。
说起日本天皇,他作为日本军国主义和日本国民的精神支柱,在日本国家、大和民族的意识形态中发挥核心作用,在近代侵略战争中扮演号召者角色。当日本陷入战争大溃败之际,走投无路的天皇在“御前会议”上反复琢磨如何以最小的代价逃脱最大的战争罪责,最后形成了“终战”“玉音”。
有学者尖锐地指出,这项终战诏书为日本军国主义辩护,对日本保留至今的“右翼军国主义势力”具有无限影响。天皇裕仁在“终战诏书”中只是承认日本已经停止战争,根本没有使用“战败”和“投降”的语汇。他重申自己在开战诏书中宣布的日本国家宗旨是“自存和自卫”。诏书最后一段的用意最为狡猾,图谋保留国体,蒙混过关,“加强以他为中心的国内团结”。“朕于兹得以维持国体,信倚尔等忠良臣民之忠诚,常与尔等臣民共在。若夫情激之处,乱滋事端,或同胞排挤,互乱时局,因此误大道,失信于世界,为朕最戒之事。宜举国一家,子孙相传,……倾全力于将来之建设,笃道义,固志操,誓发扬国体之精华”。“玉音诏书”主要涉及“维护天皇制和官方意识形态”,“维持秩序”。中国战争根本没有提及,侵略行为被“忽略”,军队因他们对天皇的忠诚而得到褒扬。“终战诏书”把裕仁自己重新打扮成“一个和平主义者、反军国主义者、战争中完全被动的旁观者”,从而逃脱战争罪责[2]。
其实,“从1937年‘七七’卢沟桥事变到1945年‘八一五’光复的8年间,国民的生活、精神、甚至生命,都牢牢地系在这场战争上。即使被失利的战局和物资的匮乏逼得走投无路时,也凭着坚信‘天皇的神话’和‘不败的传说’赖以苟活下来。对于所有的日本人来说,战败,那是连说也不能说一下,连做梦也不愿梦到的事。”当日本国民听到“玉音诏书”的时候,“只觉得广播的声音不是天皇的语调,再加上没有听懂,不少人把‘投降’的意思误听为‘本土决战’、‘一亿人捐躯’……怎么还说是无条件投降?”战败消息传开以后,聚集在天皇宫城前的人群中发出一片呜咽之声。“天皇陛下,请宽恕我们吧。由于我们无能而导致战败。”于是,日本社会陷入精神崩溃。
而军人、右翼分子疯狂叫嚣:“不能承认战败,要彻底抵抗,直至在本土决战。”他们试图发动政变。8月14日上午,当陆军省军务局一批军官得知天皇即将发表投降诏谕后,突然闯入近卫师团司令部,企图说服师团长参加他们策动的政变。师团长断然拒绝说:“谨奉天皇的圣旨,实行和平停战。”带头闹事的军官立即结果了师团长的性命,并以近卫师团的名义发布命令,决心阻止天皇通过广播发布终战诏敕,切断通讯,胁迫天皇重新决断。但是,他们没有找到录音盒,政变不果而终。8月15日,有一伙人袭击首相铃木贯太郎的官邸和私邸。由于首相逃脱,暴徒焚烧私宅而去。同日,另一伙人焚烧了枢密院议长的私邸。此后,接连发生多起叫嚷“本土决战”的叛乱。混乱一直持续到8月24日。随之而起的是“自杀殉国”浪潮。自杀身亡的有各级军官和士兵以及政客,甚至军人家属。选择“集体自杀”的也大有人在。多起“叛变”事件的“政变者”企图推翻在任内阁,拥立主张本土决战的“军部”人士上台。日本陷入了“虚脱状态”[3—1]。
除了精神上的迷茫之外,战争造成的经济崩溃,同样给民众带来难以想象的灾难。
日本陷入了德国纳粹那样的崩溃黑暗。可是,日本却没有获得德国那样的新生。问题的关键在于,日本得到了美国的“政治宽容”。
日本战犯和战争涉案人员在总体上没有得到应有的惩办。从1946年4月29日至1948年11月2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28名甲级战犯控以危害和平罪、战争罪、危害人道罪。被处以绞刑的有东条英机等7人(他们的牌位至今供奉在靖国神社),被判处徒刑的有18人。1946年1月,美军司令部曾发布《褫夺公职令》(1947年1月增修),5月发布《褫夺劳动令》,涉及地方议会议员、市町村长、统制团体、大银行、公司、出版团体、职业军人、宪兵、谍报人员等20余万人(其中有军人183000人)。但是到1948年,占领当局转而把矛头对准“赤色分子”,1951年则干脆撤销了各种褫夺公职令。法庭认为,天皇只负“间接责任”,决定不予追查。
独占日本的美国当局对日本的改造格外“宽容”。继1945年12月1日抓捕59名战犯之后,在任的币原喜重郎首相“请求盟军总部将4名犯有战争罪行,但内阁‘必不可缺少的人物’(藏相、法相、商相、国务相)放在整肃之外,并得到了准许”[4—1]。特别是朝鲜战争爆发,美国逐步放缓、放弃了清算活动,也彻底改变了对待日本军国主义的政策。本应被追究头等战争罪责的天皇,最早得到“宽恕”。1946年1月1日,美国占领当局颁布由币原喜重郎首相用英文起草的《天皇非神宣言》,肯定1868年明治天皇的《五条誓文》,明确表示要维护天皇制。1951年5月,占领军总司令部同意根据《旧金山和约》、《日美安保条约》,宣布占领时期发布的诸多法令失去法律依据予以撤销,释放关押的全部战犯,恢复垄断财团,日本被正式纳入冷战体系。1952年4月,《旧金山和约》生效,名义上撤销占领军总司令部,但驻日美军原封未动。1945—1946年,天皇偶像一度冷落。50年代初,天皇“崇拜热”复又升温。朝鲜战争爆发为日本带来美军“朝战特需”,日本经济开始迅速复苏。占领当局允许日本创建警察预备队(后为“自卫队”),重新武装日本。美国重视日本作为军事基地的重要性。1951年签订的《旧金山和约》和《日美安全保障条约》(“安保条约”),目的就在于保障日本在远东军事基地的地位[3—2]。
在未被判处死刑的重要战犯中,岸信介于1957—1960年出任日本首相(其弟佐藤荣作于1964—1972年曾三次任首相),贺屋兴宣后为国会议员、法务大臣,正力松太郎后为国务大臣、读卖新闻社老板,井野硕哉后为法务大臣,等等。他们在看守所中的生活悠哉游哉[3—3]。
日本战时内阁首相东条英机罪恶的一生,浓缩了日本军国主义盛极而衰的命运。他虽然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处以极刑,但是,他的阴魂活跃于当今日本右翼政治家们的头脑之中。他的灵牌供奉于靖国神社,受到人们祭拜。日本现任首相小泉已经连续4年前去参拜了。
犯下累累罪行的在华日本侵略军,于1945年9月9日在南京、10月25日在台北先后举行投降仪式,遗留下近300万日俘和日侨[4]。然而,当时的中国国民党政府也没有严肃惩办在华日本战犯。国民党、蒋介石专注于打内战,甚至利用日本战犯为其出谋划策,奉之如上宾。
迫于全国民众的强大压力,国民党政府不得不惩办一些日本战犯,而对待在华头号战犯却采取“舍将保帅”的政策。
1945年10月14日,南京《中央日报》发表社论《日本新阁与战争罪犯》,列举战犯名单,希望币原喜重郎首相组阁时不要将侵华战犯包括在内。11月20日,原日本关东军司令本庄繁大将在东京陆军大学自杀身亡。12月13日,南京《中央日报》纪念南京大屠杀惨案专刊,发表社论《永不宜忘的一日——旧的血债,新的警惕》,指出被害中国人应在25万人以上。12月15日,中国解放区日本战犯调查委员会公布首批战犯名单,其中包括冈村宁次、寺内寿一等人。12月16日,侵华主谋之一,日本战时首相近卫文自杀。从1946年4月19日至翌年5月27日,国民党政府惩办战犯速度缓慢,经正式审判处决者仅区区5人。不少战犯是在关押期间自杀身亡。
对此,1947年7月7日,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七七事变口号,要求严惩冈村宁次等一切日本侵华战犯。随后,国民党政府军事法庭审判战犯的速度有所加快。截至1948年11月12日,除远东(东京)军事法庭判决一批战犯之外,中国、荷兰、英国、澳大利亚、美国、法国、菲律宾等国49所军事法庭共判处日本战犯死刑984名,执行920名。现有的统计是,至1949年1月26日,中国国民党政府所设军事法庭共审判日本重大战犯517名,仅判处死刑148名。
1949年1月5日,新华社发表短评《反对美国释放日本侵华战犯》。但国民党政府军事法庭却于1月26日宣布日本战犯冈村宁次陆军大将“无罪释放”。这是一桩严重的犯罪行为,是对中国千千万万无辜牺牲者的亵渎。1949年1月29日,国民党政府不顾中共和民众的强烈抗议,将冈村宁次等260名战犯送回日本[5]。日军在华头号战犯、侵华日军总司令官冈村宁次大将(1884—1966)在中国疯狂推行“三光”政策,是罪大恶极的凶手。后来,在中国解放战争期间,他又被蒋介石聘为秘密军事顾问,为蒋策划进攻解放区。释放回国后,他于1950年被聘任为台湾“革命实践研究院”的高级教官[6]。
三
对比德国与日本清算自己的战争罪行和反思自己的历史之后,许多谜团便会迎刃而解。
冈部达味先生说:“日中之间的所谓历史问题可以分为4种表现形式:个人感性记忆;集体感性记忆;个人理性记忆;集体理性记忆。其中最危险的是第二种表现形式,即集体感性记忆。因为现在的大多数人都是在二战后出生的,他们的感性记忆是宣传的产物,这些宣传引发了狭隘的民族主义。……我们两国人民首先不应该忘记理性记忆,这样才能真正解决历史问题。”[7]
中国民众对于日本军国主义侵略、奴役、杀戮的记忆,怎么会是“宣传的产物”呢?!侵华日军至今遗弃的大量化学武器还在威胁他们的生命与和平生活,慰安妇、强制苦力受害者还在控诉,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仍然在讲述苦难。难道说,日本军国主义对中国民众犯下的滔天罪行,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从“集体感性记忆”中消失吗?!
中国人民一向对日本民族的政治智慧寄予厚望,满以为它会光明正大地、公平地、符合人类道德规范地直面丑恶的军国主义过去。日本政治人物理应对中国民众认罪、谢罪,而绝不是怀揣旧梦,居高临下地“恩赐”,或者施展计谋。但是冈部的一席话却令人深思,令我们不得不这样想。
冈部达味还说,“1972年恢复日中邦交时,日方表示谢罪,所用词汇也是经过双方一字一字磋商而定的。”这里的“一字一字磋商”表明,当年中日建交时,日本的认罪是何等地勉强。在“一字一字磋商”的背后,掩盖着多少耐人寻思的“苦衷”!
日本出版的《历史词典》“日中恢复邦交”条目是这样记载的:“1972年2月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后,中国政府希望改善中日关系。7月22日,周恩来总理委托访华的社会党前委员长佐佐木更三转达欢迎田中总理大臣访华的口信,……孙平化与大平外务大臣举行关于恢复邦交的正式会谈。9月25—30日,田中、大平等访华并发表(建交)《联合声明》。”[8]这种记载,典型地反映了日本人的思维方式。它告诉日本青年人的是:日中建交,首先是日本满足了中国政府单方面再三提出的“希望”的结果,而不是事态发展、“水到渠成”的结果。事实是怎样的呢?
先说提出日中建交。1971年7月15日,美国总统尼克松在事先绝对保密的情况下,绕开重要盟国——日本,宣布行将访华。1971年10月,联合国第26届大会以压倒多数通过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内合法席位的决议。1972年2月21—28日,尼克松访华,中美两国发表《联合公报》,双边关系开始走向正常化。这些事件导致日本执政的自民党内部围绕对华关系新形势展开激烈斗争。当时的内阁通产相田中角荣以“不要误了到中国去”的口号,赢得了自民党主席和日本首相的职位。7月9日,中国总理周恩来在欢迎也门政府代表团的宴会上说:“田中内阁7日成立,在外交方面声明要加紧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这是值得欢迎的。”这给田中内阁极大鼓舞。7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预先通过《中日联合声明要点(草案)》及三项原则:(一)台湾是中国领土,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政问题;(二)日、台在中日《联合声明》公布后立即撤销双方使领馆(日台断交);(三)允许日台保持民间经贸关系[9—1]。9月25日,田中一行离开东京前往北京,日本国会全体议员为他送行。当日抵达北京机场时,他们受到中国方面的隆重欢迎。
再说所谓的“一字一字磋商而定”。田中角荣抵达北京的当天下午,即与周恩来举行第一次小范围会谈。在当晚举行的欢迎宴会上,周恩来首先致欢迎词。田中随后致答词。在谈到日本侵华战争时,他说:“日中关系经历了不幸的过程。其间,我国给中国国民添了很大的麻烦,我对此再次表示深刻反省之意。”会场气氛顿时冷清下来[9—2]。
9月26日上午,中国外交部长姬鹏飞与日本外相大平正芳举行会谈,双方讨论行将发表的《联合公报》具体内容。日方外务省条约局长高岛益郎首先发言:第一,不同意中方方案中的提法,即“日本声明公布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之间的战争状态宣告结束”,这样就意味着1951年签订的“日华条约”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日方反对。第二,对于中方提出的复交三原则,应该分开写,不能写上第三条,即“日华条约是非法的,也是无效的,必须予以废除”。第三,关于台湾问题,根据旧金山条约,日本已经放弃了对台湾的一切权利,现在无必要对此再作出法律上的认定(注:《旧金山对日和约》,1951年9月在美国旧金山签订,1952年4月正式“生效”,是在美国主导下部分国家与日本签订的片面条约。条约虽然规定“日本放弃对台湾及澎湖列岛、南威岛及西沙群岛之一切权利与要求”,但是却刻意回避、只字不提台湾的主权归属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参加和会。日本随后与台湾当局签订所谓的“日华条约”,则更属非法。因为,逃到台湾的国民党政府已经无权代表绝大多数中国人——大陆同胞了。)。第四,关于赔偿问题,对于中国方面主动提出放弃赔偿要求,日方给予高度评价和感谢。但蒋介石在日台条约中已经放弃赔偿要求,如果声明文字再明确表述一次,则意味着“日本和台湾缔结和约从一开始就无效”,对此日方不赞成[10]。高岛刻意在要害问题上做文章,在台湾问题和赔偿问题上根本没有诚意。这给中日谈判带来了阴影。
9月26日下午,周恩来、姬鹏飞等同田中首相、大平外相等举行第二次小范围会谈。周恩来开门见山地说:“田中首相对过去的不幸的过程感到遗憾,并表示要深刻地反省,这是我们能够接受的。但是,‘添了很大的麻烦’这一句话,引起了中国人民强烈的反感。中国被侵略遭受巨大的损害,决不可以说是‘添麻烦’。”田中见周恩来如此激昂,答曰:“从日文来说,‘添了麻烦’就是诚心诚意地表示谢罪之意,而且包含着保证以后不重犯、请求原谅的意思。如果你们有更适当的词汇,可以按你们的习惯改。”
道歉问题就这样搪塞过去了。中国人这是在“挑字眼”吗?如今的事实证明,这是如何看待日本侵略与中国被侵略的大问题。
关于日台、日中的关系,周总理说:“要建交,如同大平外相所说,就要同蒋介石断交,日台条约就自然失效。如果把旧金山和约、日台条约都拿来做根据,问题是无法解决的。我们说只有你们充分理解我们提出的复交三原则,才能照顾你们面临的一些困难,而不是相反。日台条约在于你们同台湾之间,但这个事实是当时的美蒋关系造成的。这次在公报中可以不提这个字眼,但不能让我们承认这个条约的存在和合法。不然就等于中国是从今天才算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统治。这是我们根本不能接受的。”
关于“联合声明”不必再提“赔偿”的说法,周总理郑重指出:“当时蒋介石已经逃到台湾,他是在缔结旧金山和约后才签订日台条约,表示放弃赔偿要求的。那时他已不能代表全中国,是他慷他人之慨。遭受战争的损失主要是在大陆上,我们是从(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出发,不想使日本人民因赔偿负担而受苦,所以放弃了赔偿的要求。”“过去我们也负担过(战争)赔偿,使中国人民受苦。毛主席主张不要日本人民负担赔偿,我们向日本朋友传达。而高岛先生反过来不领情,说蒋介石说过不要赔偿,这个话是对我们的侮辱。我这个人是个温和的人,但听了这个话,简直不能忍受。”田中见周总理如此气愤,随即表示完全明白了[9—3]。在解决了上述分歧之后,《中国日本联合声明》得以于9月29日最终签订。但明眼人一看便知道,双方的分歧很明显。
关于这段历史,日本学者也有生动记述。1972年9月25日,双方“第一次首脑会谈结束以后,二阶堂进(官房长官)向记者团说:双方‘惊人直率地交换了意见’。看来会谈是相当紧张的”。“在26日上午第一次两国外长会谈中,高岛益郎条约局长用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叙述了日方对复交三原则所持的立场。姬鹏飞外长始终控制就要发怒的感情,保持了沉默。”据日本史料记载,当天晚间,田中首相与大平外相有过一段谈话。田中:“这样忧虑下去,不是也没有用吗!……明天不是还得谈吗!”大平:“是呀,得谈。可怎么谈才好呢?”田中:“既然如此,失败了又会怎样,至多还是原来的样子。谈不成就谈不成好了。就这样回去呗。责任由我来负。”这位日本作者说,“在这天下午的第二次首脑会谈中,周说:‘我不认为高岛局长的发言是田中、大平先生的本意’。”作者继续说,“在从27日夜晚一直开到凌晨的外长会谈上,(大平)心想‘这若不行只有决裂’,提出了日方准备的第三个方案。姬(鹏飞)外长把大平慢慢解释的方案全文逐条记录下来,由传达人员送到在邻室的周(总理)那里。拿走最后一张记录的传达人员,过了数分钟回来了。姬外长念完拿回来的记录后说‘这样可以’,同意了日方的方案。这时已是凌晨3点钟。在天亮后举行的首脑会谈中,周宣布说:‘就这样办了’。”[11]
非常遗憾,时至今日,我们看到的日本不仅变化不大,而且还有倒退。2004年9月,笔者在北京的一次国际(中日韩三国)学术会议上,得以聆听日本学者对中国的批评意见。针对中国和韩国提出日本文部省修改历史教科书的问题,某些日本学者认为,中国学校的近代史教科书“充满了日军侵华的内容。一部‘中国近代史’就是一部日本侵华史,历史教育成了反日教育”。按照这样的逻辑,中国如果想同日本“友好”,就必须停止向年轻一代讲述国家、民族、社会的苦难史,闭口不谈列强侵华史实。那样一来,中国的近现代史岂不是“空洞无物”、“一片空白”了吗。难道要中国政府站到日本天皇和军国主义分子的立场上去胡说八道吗?让我们看看卢沟桥事件发生后的《日本政府第二次声明》(1937年8月15日)都说了些什么:1.日本政府一贯希望和平并为此进行努力。2.中国轻视日本,进而和共产主义势力勾结,对日本采取敌对行动。3.近年来多次发生的不幸事件以及这一次(卢沟桥)事件,都起因于中国政府的这种态度。中国方面的无法无天和暴虐行为无所不至,我国旅华侨民的生命财产已陷入危急之中。4.日本的忍耐达到极限,为了惩罚中国军队的暴戾行为,如今已到了不得不采取断然措施的时候。5.日本没有任何领土野心,而是为了促使中国政府觉醒[12—1]。天皇关于侵华战争的声明,至今仍在拨动着某些日本人的心弦。
今天,日本右翼分子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抹煞日本法西斯的罪恶历史,重温“大日本”的旧梦。笔者不能同意一种片面、偏狭的说法,即右翼分子只是“一小撮”,难成“气候”。由于日本没有认真进行历史反思和彻底清算战争罪行,右翼分子在日本民众中拥有广泛的影响,掌握着强大的舆论资源。
有的日本学者认为,说到底,是否消除天皇制,乃是改造日本社会的关键。尽管美国占领当局主持发布过“天皇非神”令,但从战争受害国国民来看,日本的现状给人留下这样一种印象:日本保留了天皇制,天皇仍然受到国民的尊敬,在日本国民心目中是神圣的偶像。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日本对战争没有做出任何反省。”这位作者相信:“随着日本国民知识的增长和日本近代化的进展,天皇制迟早要消失,这是毫无疑义的。”作者建议:“在国际社会还有助于日本恢复名誉、日本内外形势还比较稳定的今天,应该尽早废除天皇制。”这将是日本“重建国家和追求理想的起点”[12—2]。笔者作为一名受害国的公民和学者,不知道上述建议能否成为现实,给日本带来真正的新生。
1989年1月17日,裕仁天皇死后,成千上万的哀悼者在东京皇宫外排队作最后的致敬。日本隆重举行国葬,亚洲各国反应不一。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说:“我们衷心希望中日关系能够在中日联合声明和中日友好和平条约的基础上不断得到新的发展。”南韩一名政府官员说:“日皇去世可能意味着……‘痛苦的一页’告一段落。”澳大利亚工会领袖哈夫彭尼则说:“参加日皇的葬礼与出席希特勒的追悼会大同小异。”
今年1月24日,第59届联合国大会应美国、俄罗斯、以色列等30多个国家的提议,举行特别会议,纪念解放奥斯威辛集中营60周年。德国副总理兼外长菲舍尔所做的发言和保证,庄重、沉痛、掷地有声,赢得了与会者的热烈掌声。中国、韩国等一些国家代表在发言中指出,二战带来的苦难并不仅限于欧洲,亚洲人民的苦难历史应该同样被铭记。中国代表王光亚陈述说,亚洲的国家和人民也深陷于日本军国主义侵略战争的凌辱和掠杀之中。在日本军国主义屠刀下,仅中国死伤人数就多达3500万,其中南京大屠杀就有30多万人遇害。如同纳粹集中营一样,日本军国主义罪行也是罄竹难书。
需要强调的是,二战后的日本借助朝鲜战争、越南战争、美苏争霸之机,经济迅速恢复和长足发展,以至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繁荣到了要“买下美国”的程度。今天,日本经济仍然独占亚洲“鳌头”。经济崛起的背后掩盖着对其军国主义历史的“敷衍塞责”,甚至某种自闭自傲。这是非常危险的。日本的有识之士应该看到,它的东亚邻国也正在觉醒和崛起。日本的惟一出路在于,同邻国友好共处。而友好共处的最大前提是处理好政治关系。
中国民众、东亚、东南亚各国、国际社会一向对日本民族抱有善良的期待。我们至今不得其解的是,日本为何不能果敢地告别“历史”,融入共同发展的国际社会。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2005年10期
【原文出处】《中共中央党校学报》(京)2005年02期第117~124页
【作者简介】姜长斌,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091)
【内容提要】 | 德日两国法西斯战败以后,德国和日本的国内经济崩溃、政治沦丧,民众精神空虚,民族前途渺茫。但在外力的引导下,德国民众经历了分辨——认识——痛恨纳粹罪行的思想转变过程,精神面貌开始净化,认识境界开始升华。二战后,德国社会精英的一贯表现,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同情、尊重与敬佩。而日本后来所走的道路却截然相反。种种事实表明,彻底否定军国主义思想文化、谴责侵略战争罪行,仍是摆在“大和民族”面前远未完成的艰巨任务。 |
这里提出的问题,实质是发动侵略战争的战败国如何对待自身的历史。德国做出了榜样。我们先看国际社会怎样清算德国纳粹犯下的战争罪行和反人类罪行,再看德国人怎样反思本国历史和重建民族发展目标,德国怎样向一切受害国和受害民族谢罪。与此相对照,再看日本某些政治势力和社会人士如何认识本国军国主义犯下的侵略罪行、战争罪行和反人类罪行。在此基础上,表明我们的立场和观点。
一
国际社会和德国自己对纳粹历史进行了相当彻底的清算。
1945年6月26日至8月8日,伦敦国际会议研究并通过《关于追究和惩办欧洲轴心国主要战犯的协定》、《国际军事法庭规章》。根据同年6月20日国际军事法庭发布的第10号法令,纽伦堡法庭惩办犯有战争罪、反对和平和反对人道罪的人员,从1945年11月开庭至1946年9月30日闭庭,累积的审判记录和证据文件达42巨册。全世界因此真实地看到纳粹政权的阴谋和暴行,12名罪大恶极的纳粹战犯被处以绞刑,余者处以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此外,美法英等西方国家还在各自占领区分别审判罪犯,共判处5025名被告,处以死刑者达805名。苏占区判处被告共45000人。可以说,除了纳粹党魁希特勒自杀及个别纳粹分子潜逃国外、匿名避罪之外,犯有各种罪行的法西斯匪徒都受到了应有惩处。法律惩办既伸张了正义,又教育了德国人民。调查显示,80%的德国人认为审判是公正的,被告的罪行无可辩驳。
纳粹涉案人员受到管制。美占区占领当局规定,凡在1937年5月1日前加入纳粹党的官员,一律解除职务,并禁止在私人经济中就业,只允许他们从事最笨重的辅助劳动。数以百万计的纳粹涉案人员被分作主犯、一般犯、轻犯、胁从者、无罪者处理。到1950年9月30日,(德国)联邦法庭又审理了96万宗案件,约23000名重犯和一般犯被判终身不能担任公职(后经上诉减至18000名)。此外,苏占区逮捕6万多人,辅之以剥夺私人财产。同时,肃清纳粹党人及其外围人员在地方上的势力[1—1]。
德国人民也对纳粹历史进行了全民性反思。
纳粹政权以德国人民的名义犯下累累暴行,也使德国民众深受苦难。战争罪责问题成为极其迫切的道德问题。盟国强调全体德国人都要对纳粹暴政负责。他们要求德国人参观集中营,帮助掩埋遇难者尸体,观看纳粹罪行和审判罪犯的电影资料。纽伦堡审判期间,报刊、广播一直跟踪详加报道,披露诸多纳粹内情。欧根·科贡的《党卫队国家》和彼得·门德尔松的《纽伦堡文件》等书籍,极大地震动了德国民众的心灵。他们万分羞愧,自责希特勒为什么会在德国上台?个人在纳粹暴政中应该承担何种责任?如何重建德国的价值观?著名哲学家卡尔·雅斯佩斯(Karl Jaspers,1883—1969)认为,“战争罪责问题是‘德国人灵魂存亡的问题’”;“只有解决这个问题,才能给德国人的灵魂带来必要的、彻底的新生”。雅斯佩斯的一系列演说和著述,力图就战争罪责问题做出既符合历史事实的论证,又能唤起德国人“重建自己”的希望和自尊。1946年,他出版了名著《罪责问题》。该书把罪行区分为:刑事罪,这要由法庭解决;政治罪,要求征服者用武力和权力强行解决;道德罪,要求人们反思、忏悔,以便得到新生;抽象罪,由于人类是休戚与共的整体,每个人对待不公正,都应当分担责任。雅斯佩斯认为,所有德国人都犯有这种意义或那种意义上的“罪行”,都要“为我们的政权,为这个政权的行动,为发动战争……为我们让其高踞于我们头上的领导人的行为”负责。必须勇敢地承担责任并接受这种责任带来的政治后果,应当承认和接受外国所提出的惩处、问责和赔偿要求,凭良心独自反省。“如果不在深刻认识罪行的基础上经历一个净化过程,德国人就永远不会发现真理”[1—2]。德国天主教会参与了这场良心自救运动。自由派天主教领袖们通过《法兰克福杂志》发出号召:在12年异教信仰和虚无主义之后,德国人必须实现宗教复兴和道德重建。政论作家们进而批判德国军国主义和“普鲁士精神”。著名史学家迈内克(1862—1954)的著作《德国的灾难》认为,纳粹的出现及其带来的灾难,是现代历史、特别是德国历史的源远流长的产物;德国未能将精神和权利、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和谐地融合在一起,从而铸成通向希特勒主义毁灭道路的历史根基[1—3]。与此齐名的还有格哈德·里特尔的著作《欧洲和德国问题——论德国国家思想的历史特点》。它们都被视为战后德国人民反思民族传统的代表作。这场历史反思运动遍及美英法苏各占领区,不仅使德国民众获得精神新生,也使他们愿意与盟国合作清算纳粹罪犯。
2004年6月,德国总理施罗德与法国总统希拉克在法国西部城市卡昂共同纪念美英法联军诺曼底登陆60周年。施罗德在纪念碑揭幕仪式上说:“在德国,我们知道是谁发动了战争,我们承认自己的历史责任,我们严肃地承担起这一历史责任。欧洲已经从战争中汲取了教训,我们作为德国人更不会回避这一责任。”
我至今弄不清楚冈部先生说“有名的勃兰特‘下跪谢罪’是向犹太人而不是向波兰人和法国人谢罪”这类话的用意何在。1970年12月7日,勃兰特为了签订德波《两国关系正常化基础条约》而去波兰。他对纳粹战争罪行的态度,极大地促进了德波友好,双边条约于同月签订。也许,冈部先生的真正用义隐藏在下面的话里:“法德友好关系的形成以及欧盟的建立是法国人宽恕了德国人才得以实现的。”换句话说,中日要想友好相处,中国必须首先“宽恕”日本,而不是看日本是否认罪。这怎么能行?!且不说中国老百姓通不过,单说他理解的、强加于法国头上的“先宽恕”“后友好”就完全不符合历史事实。德国不仅对犹太人一再认罪、谢罪,而且对其他受害国同样一再认罪、谢罪,——纳粹罪行成了德国永恒的“历史记忆”。也只有在这种持续的、真诚的历史反思中,德意志民族才能实现“涅槃”般的永生,才能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理解。
1949年,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成立。首届总统特奥多尔·豪斯(1884—1963)谈到纳粹对犹太人犯下的罪行时说:“无论现在和将来,这段历史都是我们全体德国人的耻辱。”豪斯早年就是反法西斯斗士,遭受过希特勒的迫害。1955年,他公开声明:“纳粹的侵略罪行是集体的耻辱。”
1951年4月,上任不久的联邦德国总理阿登纳(1876—1967)首先访问的是法国。同年9月27日,他在政府声明中说:“新的德意志国家及其公民只有感到对犹太民族犯下了罪行并且有义务做出物质赔偿时,我们才算令人信服地与纳粹罪恶一刀两断。”阿登纳曾是坚定的反纳粹政治家,二战期间两次被捕入狱,是盟军解救了他。他上台后,向法国诚恳道歉并得到法国人民的宽容和谅解。1963年1月,阿登纳第3次访问巴黎,签订《德法友好合作条约》。
1970年12月7日,德国新任总理勃兰特访问波兰时,在华沙早年“犹太人隔离区”向死难者敬献花圈,蒙蒙细雨中他突然双膝跪倒在纪念碑前。这一惊人之举,感动了成千上万波兰人。勃兰特曾因反纳粹而被迫流亡国外,战争结束始得回国。他本人与纳粹没有任何瓜葛,但是却没有回避作为德国总理的历史责任,表现出卓越的政治家风范。他的名言是:“谁忘记历史,谁就在灵魂上有病。”1971年,他被授予诺贝尔和平奖。
1985年5月8日是德国法西斯投降40周年纪念日。德国总统魏茨泽克发表讲话:“5月8日是解放的日子。它把我们大家从‘国家社会主义’的独裁中解放出来。”“我们德国人醒悟到,历史是无法‘超越’的,……是不能回避的。无论我们大家有罪与否,也无论我们是老是少,都不得不接受历史。我们大家都受到历史后果的牵连,都要对历史承担责任。”
1994年,德国总统赫尔佐克访问波兰时再次表示:“我在华沙起义的战士和战争受害者面前低下我的头,我请求你们宽恕德国人给你们造成的痛苦。”1995年6月,联邦总理科尔继勃兰特之后,在以色列犹太人受难者纪念碑前,又一次双膝下跪,重申国家的道歉。同时成立的德国“赎罪委员会”向二战期间遭受德国侵略的国家赎罪。
事实上,德国政府一直在进行战争赔偿。它根据联邦议院1953年通过的《战争受害者赔偿法》,至2000年实现的战争赔偿额高达1522.6亿马克(折合760余亿美元)。目前,这项赔偿还在进行。1998年,现任总理施罗德大选获胜后发誓,要对那些还没有获得赔偿的纳粹受害者进行赔偿。
德国的认罪、赔罪是彻底的、全面的。它向受迫害最深的犹太人赔罪,向一切受害国和受害人赔罪、谢罪。德国的历届总统、总理都抓住不同的场合和时机,代表德国人民反思历史、道歉和忏悔。德国人这样做,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崇高敬佩。没有谁会把今日的德国人同纳粹相提并论。今天,如果要求日本领导人参加中国抗日战争胜利或者相关战争事件的纪念活动并且象德国领导人那样表达谢罪的肺腑之言,简直是奢望和梦想!可是,话又说回来了。难道中国人民不应该有这种权利吗?难道日本的政治家们就没有这样做的义务和责任吗?
二
二战结束后,日本又是怎样“清算”侵略罪行和反思历史的呢?
1945年8月15日中午,日本天皇裕仁接受《波茨坦宣言》并宣布无条件投降。同年9月2日,日本全权代表对美、英、中、苏及其他盟军正式签署投降书。
说起日本天皇,他作为日本军国主义和日本国民的精神支柱,在日本国家、大和民族的意识形态中发挥核心作用,在近代侵略战争中扮演号召者角色。当日本陷入战争大溃败之际,走投无路的天皇在“御前会议”上反复琢磨如何以最小的代价逃脱最大的战争罪责,最后形成了“终战”“玉音”。
有学者尖锐地指出,这项终战诏书为日本军国主义辩护,对日本保留至今的“右翼军国主义势力”具有无限影响。天皇裕仁在“终战诏书”中只是承认日本已经停止战争,根本没有使用“战败”和“投降”的语汇。他重申自己在开战诏书中宣布的日本国家宗旨是“自存和自卫”。诏书最后一段的用意最为狡猾,图谋保留国体,蒙混过关,“加强以他为中心的国内团结”。“朕于兹得以维持国体,信倚尔等忠良臣民之忠诚,常与尔等臣民共在。若夫情激之处,乱滋事端,或同胞排挤,互乱时局,因此误大道,失信于世界,为朕最戒之事。宜举国一家,子孙相传,……倾全力于将来之建设,笃道义,固志操,誓发扬国体之精华”。“玉音诏书”主要涉及“维护天皇制和官方意识形态”,“维持秩序”。中国战争根本没有提及,侵略行为被“忽略”,军队因他们对天皇的忠诚而得到褒扬。“终战诏书”把裕仁自己重新打扮成“一个和平主义者、反军国主义者、战争中完全被动的旁观者”,从而逃脱战争罪责[2]。
其实,“从1937年‘七七’卢沟桥事变到1945年‘八一五’光复的8年间,国民的生活、精神、甚至生命,都牢牢地系在这场战争上。即使被失利的战局和物资的匮乏逼得走投无路时,也凭着坚信‘天皇的神话’和‘不败的传说’赖以苟活下来。对于所有的日本人来说,战败,那是连说也不能说一下,连做梦也不愿梦到的事。”当日本国民听到“玉音诏书”的时候,“只觉得广播的声音不是天皇的语调,再加上没有听懂,不少人把‘投降’的意思误听为‘本土决战’、‘一亿人捐躯’……怎么还说是无条件投降?”战败消息传开以后,聚集在天皇宫城前的人群中发出一片呜咽之声。“天皇陛下,请宽恕我们吧。由于我们无能而导致战败。”于是,日本社会陷入精神崩溃。
而军人、右翼分子疯狂叫嚣:“不能承认战败,要彻底抵抗,直至在本土决战。”他们试图发动政变。8月14日上午,当陆军省军务局一批军官得知天皇即将发表投降诏谕后,突然闯入近卫师团司令部,企图说服师团长参加他们策动的政变。师团长断然拒绝说:“谨奉天皇的圣旨,实行和平停战。”带头闹事的军官立即结果了师团长的性命,并以近卫师团的名义发布命令,决心阻止天皇通过广播发布终战诏敕,切断通讯,胁迫天皇重新决断。但是,他们没有找到录音盒,政变不果而终。8月15日,有一伙人袭击首相铃木贯太郎的官邸和私邸。由于首相逃脱,暴徒焚烧私宅而去。同日,另一伙人焚烧了枢密院议长的私邸。此后,接连发生多起叫嚷“本土决战”的叛乱。混乱一直持续到8月24日。随之而起的是“自杀殉国”浪潮。自杀身亡的有各级军官和士兵以及政客,甚至军人家属。选择“集体自杀”的也大有人在。多起“叛变”事件的“政变者”企图推翻在任内阁,拥立主张本土决战的“军部”人士上台。日本陷入了“虚脱状态”[3—1]。
除了精神上的迷茫之外,战争造成的经济崩溃,同样给民众带来难以想象的灾难。
日本陷入了德国纳粹那样的崩溃黑暗。可是,日本却没有获得德国那样的新生。问题的关键在于,日本得到了美国的“政治宽容”。
日本战犯和战争涉案人员在总体上没有得到应有的惩办。从1946年4月29日至1948年11月2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28名甲级战犯控以危害和平罪、战争罪、危害人道罪。被处以绞刑的有东条英机等7人(他们的牌位至今供奉在靖国神社),被判处徒刑的有18人。1946年1月,美军司令部曾发布《褫夺公职令》(1947年1月增修),5月发布《褫夺劳动令》,涉及地方议会议员、市町村长、统制团体、大银行、公司、出版团体、职业军人、宪兵、谍报人员等20余万人(其中有军人183000人)。但是到1948年,占领当局转而把矛头对准“赤色分子”,1951年则干脆撤销了各种褫夺公职令。法庭认为,天皇只负“间接责任”,决定不予追查。
独占日本的美国当局对日本的改造格外“宽容”。继1945年12月1日抓捕59名战犯之后,在任的币原喜重郎首相“请求盟军总部将4名犯有战争罪行,但内阁‘必不可缺少的人物’(藏相、法相、商相、国务相)放在整肃之外,并得到了准许”[4—1]。特别是朝鲜战争爆发,美国逐步放缓、放弃了清算活动,也彻底改变了对待日本军国主义的政策。本应被追究头等战争罪责的天皇,最早得到“宽恕”。1946年1月1日,美国占领当局颁布由币原喜重郎首相用英文起草的《天皇非神宣言》,肯定1868年明治天皇的《五条誓文》,明确表示要维护天皇制。1951年5月,占领军总司令部同意根据《旧金山和约》、《日美安保条约》,宣布占领时期发布的诸多法令失去法律依据予以撤销,释放关押的全部战犯,恢复垄断财团,日本被正式纳入冷战体系。1952年4月,《旧金山和约》生效,名义上撤销占领军总司令部,但驻日美军原封未动。1945—1946年,天皇偶像一度冷落。50年代初,天皇“崇拜热”复又升温。朝鲜战争爆发为日本带来美军“朝战特需”,日本经济开始迅速复苏。占领当局允许日本创建警察预备队(后为“自卫队”),重新武装日本。美国重视日本作为军事基地的重要性。1951年签订的《旧金山和约》和《日美安全保障条约》(“安保条约”),目的就在于保障日本在远东军事基地的地位[3—2]。
在未被判处死刑的重要战犯中,岸信介于1957—1960年出任日本首相(其弟佐藤荣作于1964—1972年曾三次任首相),贺屋兴宣后为国会议员、法务大臣,正力松太郎后为国务大臣、读卖新闻社老板,井野硕哉后为法务大臣,等等。他们在看守所中的生活悠哉游哉[3—3]。
日本战时内阁首相东条英机罪恶的一生,浓缩了日本军国主义盛极而衰的命运。他虽然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处以极刑,但是,他的阴魂活跃于当今日本右翼政治家们的头脑之中。他的灵牌供奉于靖国神社,受到人们祭拜。日本现任首相小泉已经连续4年前去参拜了。
犯下累累罪行的在华日本侵略军,于1945年9月9日在南京、10月25日在台北先后举行投降仪式,遗留下近300万日俘和日侨[4]。然而,当时的中国国民党政府也没有严肃惩办在华日本战犯。国民党、蒋介石专注于打内战,甚至利用日本战犯为其出谋划策,奉之如上宾。
迫于全国民众的强大压力,国民党政府不得不惩办一些日本战犯,而对待在华头号战犯却采取“舍将保帅”的政策。
1945年10月14日,南京《中央日报》发表社论《日本新阁与战争罪犯》,列举战犯名单,希望币原喜重郎首相组阁时不要将侵华战犯包括在内。11月20日,原日本关东军司令本庄繁大将在东京陆军大学自杀身亡。12月13日,南京《中央日报》纪念南京大屠杀惨案专刊,发表社论《永不宜忘的一日——旧的血债,新的警惕》,指出被害中国人应在25万人以上。12月15日,中国解放区日本战犯调查委员会公布首批战犯名单,其中包括冈村宁次、寺内寿一等人。12月16日,侵华主谋之一,日本战时首相近卫文自杀。从1946年4月19日至翌年5月27日,国民党政府惩办战犯速度缓慢,经正式审判处决者仅区区5人。不少战犯是在关押期间自杀身亡。
对此,1947年7月7日,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七七事变口号,要求严惩冈村宁次等一切日本侵华战犯。随后,国民党政府军事法庭审判战犯的速度有所加快。截至1948年11月12日,除远东(东京)军事法庭判决一批战犯之外,中国、荷兰、英国、澳大利亚、美国、法国、菲律宾等国49所军事法庭共判处日本战犯死刑984名,执行920名。现有的统计是,至1949年1月26日,中国国民党政府所设军事法庭共审判日本重大战犯517名,仅判处死刑148名。
1949年1月5日,新华社发表短评《反对美国释放日本侵华战犯》。但国民党政府军事法庭却于1月26日宣布日本战犯冈村宁次陆军大将“无罪释放”。这是一桩严重的犯罪行为,是对中国千千万万无辜牺牲者的亵渎。1949年1月29日,国民党政府不顾中共和民众的强烈抗议,将冈村宁次等260名战犯送回日本[5]。日军在华头号战犯、侵华日军总司令官冈村宁次大将(1884—1966)在中国疯狂推行“三光”政策,是罪大恶极的凶手。后来,在中国解放战争期间,他又被蒋介石聘为秘密军事顾问,为蒋策划进攻解放区。释放回国后,他于1950年被聘任为台湾“革命实践研究院”的高级教官[6]。
三
对比德国与日本清算自己的战争罪行和反思自己的历史之后,许多谜团便会迎刃而解。
冈部达味先生说:“日中之间的所谓历史问题可以分为4种表现形式:个人感性记忆;集体感性记忆;个人理性记忆;集体理性记忆。其中最危险的是第二种表现形式,即集体感性记忆。因为现在的大多数人都是在二战后出生的,他们的感性记忆是宣传的产物,这些宣传引发了狭隘的民族主义。……我们两国人民首先不应该忘记理性记忆,这样才能真正解决历史问题。”[7]
中国民众对于日本军国主义侵略、奴役、杀戮的记忆,怎么会是“宣传的产物”呢?!侵华日军至今遗弃的大量化学武器还在威胁他们的生命与和平生活,慰安妇、强制苦力受害者还在控诉,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仍然在讲述苦难。难道说,日本军国主义对中国民众犯下的滔天罪行,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从“集体感性记忆”中消失吗?!
中国人民一向对日本民族的政治智慧寄予厚望,满以为它会光明正大地、公平地、符合人类道德规范地直面丑恶的军国主义过去。日本政治人物理应对中国民众认罪、谢罪,而绝不是怀揣旧梦,居高临下地“恩赐”,或者施展计谋。但是冈部的一席话却令人深思,令我们不得不这样想。
冈部达味还说,“1972年恢复日中邦交时,日方表示谢罪,所用词汇也是经过双方一字一字磋商而定的。”这里的“一字一字磋商”表明,当年中日建交时,日本的认罪是何等地勉强。在“一字一字磋商”的背后,掩盖着多少耐人寻思的“苦衷”!
日本出版的《历史词典》“日中恢复邦交”条目是这样记载的:“1972年2月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后,中国政府希望改善中日关系。7月22日,周恩来总理委托访华的社会党前委员长佐佐木更三转达欢迎田中总理大臣访华的口信,……孙平化与大平外务大臣举行关于恢复邦交的正式会谈。9月25—30日,田中、大平等访华并发表(建交)《联合声明》。”[8]这种记载,典型地反映了日本人的思维方式。它告诉日本青年人的是:日中建交,首先是日本满足了中国政府单方面再三提出的“希望”的结果,而不是事态发展、“水到渠成”的结果。事实是怎样的呢?
先说提出日中建交。1971年7月15日,美国总统尼克松在事先绝对保密的情况下,绕开重要盟国——日本,宣布行将访华。1971年10月,联合国第26届大会以压倒多数通过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内合法席位的决议。1972年2月21—28日,尼克松访华,中美两国发表《联合公报》,双边关系开始走向正常化。这些事件导致日本执政的自民党内部围绕对华关系新形势展开激烈斗争。当时的内阁通产相田中角荣以“不要误了到中国去”的口号,赢得了自民党主席和日本首相的职位。7月9日,中国总理周恩来在欢迎也门政府代表团的宴会上说:“田中内阁7日成立,在外交方面声明要加紧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这是值得欢迎的。”这给田中内阁极大鼓舞。7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预先通过《中日联合声明要点(草案)》及三项原则:(一)台湾是中国领土,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政问题;(二)日、台在中日《联合声明》公布后立即撤销双方使领馆(日台断交);(三)允许日台保持民间经贸关系[9—1]。9月25日,田中一行离开东京前往北京,日本国会全体议员为他送行。当日抵达北京机场时,他们受到中国方面的隆重欢迎。
再说所谓的“一字一字磋商而定”。田中角荣抵达北京的当天下午,即与周恩来举行第一次小范围会谈。在当晚举行的欢迎宴会上,周恩来首先致欢迎词。田中随后致答词。在谈到日本侵华战争时,他说:“日中关系经历了不幸的过程。其间,我国给中国国民添了很大的麻烦,我对此再次表示深刻反省之意。”会场气氛顿时冷清下来[9—2]。
9月26日上午,中国外交部长姬鹏飞与日本外相大平正芳举行会谈,双方讨论行将发表的《联合公报》具体内容。日方外务省条约局长高岛益郎首先发言:第一,不同意中方方案中的提法,即“日本声明公布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之间的战争状态宣告结束”,这样就意味着1951年签订的“日华条约”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日方反对。第二,对于中方提出的复交三原则,应该分开写,不能写上第三条,即“日华条约是非法的,也是无效的,必须予以废除”。第三,关于台湾问题,根据旧金山条约,日本已经放弃了对台湾的一切权利,现在无必要对此再作出法律上的认定(注:《旧金山对日和约》,1951年9月在美国旧金山签订,1952年4月正式“生效”,是在美国主导下部分国家与日本签订的片面条约。条约虽然规定“日本放弃对台湾及澎湖列岛、南威岛及西沙群岛之一切权利与要求”,但是却刻意回避、只字不提台湾的主权归属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参加和会。日本随后与台湾当局签订所谓的“日华条约”,则更属非法。因为,逃到台湾的国民党政府已经无权代表绝大多数中国人——大陆同胞了。)。第四,关于赔偿问题,对于中国方面主动提出放弃赔偿要求,日方给予高度评价和感谢。但蒋介石在日台条约中已经放弃赔偿要求,如果声明文字再明确表述一次,则意味着“日本和台湾缔结和约从一开始就无效”,对此日方不赞成[10]。高岛刻意在要害问题上做文章,在台湾问题和赔偿问题上根本没有诚意。这给中日谈判带来了阴影。
9月26日下午,周恩来、姬鹏飞等同田中首相、大平外相等举行第二次小范围会谈。周恩来开门见山地说:“田中首相对过去的不幸的过程感到遗憾,并表示要深刻地反省,这是我们能够接受的。但是,‘添了很大的麻烦’这一句话,引起了中国人民强烈的反感。中国被侵略遭受巨大的损害,决不可以说是‘添麻烦’。”田中见周恩来如此激昂,答曰:“从日文来说,‘添了麻烦’就是诚心诚意地表示谢罪之意,而且包含着保证以后不重犯、请求原谅的意思。如果你们有更适当的词汇,可以按你们的习惯改。”
道歉问题就这样搪塞过去了。中国人这是在“挑字眼”吗?如今的事实证明,这是如何看待日本侵略与中国被侵略的大问题。
关于日台、日中的关系,周总理说:“要建交,如同大平外相所说,就要同蒋介石断交,日台条约就自然失效。如果把旧金山和约、日台条约都拿来做根据,问题是无法解决的。我们说只有你们充分理解我们提出的复交三原则,才能照顾你们面临的一些困难,而不是相反。日台条约在于你们同台湾之间,但这个事实是当时的美蒋关系造成的。这次在公报中可以不提这个字眼,但不能让我们承认这个条约的存在和合法。不然就等于中国是从今天才算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统治。这是我们根本不能接受的。”
关于“联合声明”不必再提“赔偿”的说法,周总理郑重指出:“当时蒋介石已经逃到台湾,他是在缔结旧金山和约后才签订日台条约,表示放弃赔偿要求的。那时他已不能代表全中国,是他慷他人之慨。遭受战争的损失主要是在大陆上,我们是从(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出发,不想使日本人民因赔偿负担而受苦,所以放弃了赔偿的要求。”“过去我们也负担过(战争)赔偿,使中国人民受苦。毛主席主张不要日本人民负担赔偿,我们向日本朋友传达。而高岛先生反过来不领情,说蒋介石说过不要赔偿,这个话是对我们的侮辱。我这个人是个温和的人,但听了这个话,简直不能忍受。”田中见周总理如此气愤,随即表示完全明白了[9—3]。在解决了上述分歧之后,《中国日本联合声明》得以于9月29日最终签订。但明眼人一看便知道,双方的分歧很明显。
关于这段历史,日本学者也有生动记述。1972年9月25日,双方“第一次首脑会谈结束以后,二阶堂进(官房长官)向记者团说:双方‘惊人直率地交换了意见’。看来会谈是相当紧张的”。“在26日上午第一次两国外长会谈中,高岛益郎条约局长用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叙述了日方对复交三原则所持的立场。姬鹏飞外长始终控制就要发怒的感情,保持了沉默。”据日本史料记载,当天晚间,田中首相与大平外相有过一段谈话。田中:“这样忧虑下去,不是也没有用吗!……明天不是还得谈吗!”大平:“是呀,得谈。可怎么谈才好呢?”田中:“既然如此,失败了又会怎样,至多还是原来的样子。谈不成就谈不成好了。就这样回去呗。责任由我来负。”这位日本作者说,“在这天下午的第二次首脑会谈中,周说:‘我不认为高岛局长的发言是田中、大平先生的本意’。”作者继续说,“在从27日夜晚一直开到凌晨的外长会谈上,(大平)心想‘这若不行只有决裂’,提出了日方准备的第三个方案。姬(鹏飞)外长把大平慢慢解释的方案全文逐条记录下来,由传达人员送到在邻室的周(总理)那里。拿走最后一张记录的传达人员,过了数分钟回来了。姬外长念完拿回来的记录后说‘这样可以’,同意了日方的方案。这时已是凌晨3点钟。在天亮后举行的首脑会谈中,周宣布说:‘就这样办了’。”[11]
非常遗憾,时至今日,我们看到的日本不仅变化不大,而且还有倒退。2004年9月,笔者在北京的一次国际(中日韩三国)学术会议上,得以聆听日本学者对中国的批评意见。针对中国和韩国提出日本文部省修改历史教科书的问题,某些日本学者认为,中国学校的近代史教科书“充满了日军侵华的内容。一部‘中国近代史’就是一部日本侵华史,历史教育成了反日教育”。按照这样的逻辑,中国如果想同日本“友好”,就必须停止向年轻一代讲述国家、民族、社会的苦难史,闭口不谈列强侵华史实。那样一来,中国的近现代史岂不是“空洞无物”、“一片空白”了吗。难道要中国政府站到日本天皇和军国主义分子的立场上去胡说八道吗?让我们看看卢沟桥事件发生后的《日本政府第二次声明》(1937年8月15日)都说了些什么:1.日本政府一贯希望和平并为此进行努力。2.中国轻视日本,进而和共产主义势力勾结,对日本采取敌对行动。3.近年来多次发生的不幸事件以及这一次(卢沟桥)事件,都起因于中国政府的这种态度。中国方面的无法无天和暴虐行为无所不至,我国旅华侨民的生命财产已陷入危急之中。4.日本的忍耐达到极限,为了惩罚中国军队的暴戾行为,如今已到了不得不采取断然措施的时候。5.日本没有任何领土野心,而是为了促使中国政府觉醒[12—1]。天皇关于侵华战争的声明,至今仍在拨动着某些日本人的心弦。
今天,日本右翼分子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抹煞日本法西斯的罪恶历史,重温“大日本”的旧梦。笔者不能同意一种片面、偏狭的说法,即右翼分子只是“一小撮”,难成“气候”。由于日本没有认真进行历史反思和彻底清算战争罪行,右翼分子在日本民众中拥有广泛的影响,掌握着强大的舆论资源。
有的日本学者认为,说到底,是否消除天皇制,乃是改造日本社会的关键。尽管美国占领当局主持发布过“天皇非神”令,但从战争受害国国民来看,日本的现状给人留下这样一种印象:日本保留了天皇制,天皇仍然受到国民的尊敬,在日本国民心目中是神圣的偶像。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日本对战争没有做出任何反省。”这位作者相信:“随着日本国民知识的增长和日本近代化的进展,天皇制迟早要消失,这是毫无疑义的。”作者建议:“在国际社会还有助于日本恢复名誉、日本内外形势还比较稳定的今天,应该尽早废除天皇制。”这将是日本“重建国家和追求理想的起点”[12—2]。笔者作为一名受害国的公民和学者,不知道上述建议能否成为现实,给日本带来真正的新生。
1989年1月17日,裕仁天皇死后,成千上万的哀悼者在东京皇宫外排队作最后的致敬。日本隆重举行国葬,亚洲各国反应不一。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说:“我们衷心希望中日关系能够在中日联合声明和中日友好和平条约的基础上不断得到新的发展。”南韩一名政府官员说:“日皇去世可能意味着……‘痛苦的一页’告一段落。”澳大利亚工会领袖哈夫彭尼则说:“参加日皇的葬礼与出席希特勒的追悼会大同小异。”
今年1月24日,第59届联合国大会应美国、俄罗斯、以色列等30多个国家的提议,举行特别会议,纪念解放奥斯威辛集中营60周年。德国副总理兼外长菲舍尔所做的发言和保证,庄重、沉痛、掷地有声,赢得了与会者的热烈掌声。中国、韩国等一些国家代表在发言中指出,二战带来的苦难并不仅限于欧洲,亚洲人民的苦难历史应该同样被铭记。中国代表王光亚陈述说,亚洲的国家和人民也深陷于日本军国主义侵略战争的凌辱和掠杀之中。在日本军国主义屠刀下,仅中国死伤人数就多达3500万,其中南京大屠杀就有30多万人遇害。如同纳粹集中营一样,日本军国主义罪行也是罄竹难书。
需要强调的是,二战后的日本借助朝鲜战争、越南战争、美苏争霸之机,经济迅速恢复和长足发展,以至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繁荣到了要“买下美国”的程度。今天,日本经济仍然独占亚洲“鳌头”。经济崛起的背后掩盖着对其军国主义历史的“敷衍塞责”,甚至某种自闭自傲。这是非常危险的。日本的有识之士应该看到,它的东亚邻国也正在觉醒和崛起。日本的惟一出路在于,同邻国友好共处。而友好共处的最大前提是处理好政治关系。
中国民众、东亚、东南亚各国、国际社会一向对日本民族抱有善良的期待。我们至今不得其解的是,日本为何不能果敢地告别“历史”,融入共同发展的国际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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