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詹姆士一世的整合政策及其受挫的历史根源
岳蓉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2005年03期
【原文出处】《世界民族》(京)2004年06期第50~56页
【作者简介】岳蓉,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副教授。(贵阳 550001)
【内容提要】英格兰王国与苏格兰王国原是不列颠岛上两个比较大的独立政治实体。苏格兰国王詹 姆士六世入主英格兰后,力主对两王国进行政治整合与民族整合。这一政策的制定并非 完全出于建立个人统治的政治谋略,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詹姆士顺应两王国历史趋势的举 措。然而,由于历史宿怨、独立的国家形态和文化等因素的影响,两个民族的融合远不 及两王国的王朝联合那样容易,詹姆士的整合政策最终遭致失败。
【关 键 词】詹姆士一世/整合/历史根源


    1603年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去世,未留子嗣。因此,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六世(其母 亲玛丽女王乃英格兰国王亨利七世的曾孙女)继任为英格兰国王,史称“詹姆士一世”( 1603—1625年),开启英格兰斯图亚特王朝时代。在詹姆士看来,英格兰与苏格兰之间 应保持一种“爱之联合”(union of love)的关系,实现政治整合和民族整合。然而, 历史的事实却是:两王国虽共同拥有一位国王,但仍保留原来各自的议会、法律以及不 同的生活方式。对于詹姆士的整合政策,有的西方史家视之为“疯狂的幻想”;(注: 参见B. Bradshaw & J.Morrill,The British Problem,c.1534—1707:State Formation in the Atlantic Archipelago,London:Macmillan Press,1996,p.154。)也有人认为 ,这是一个大胆而复杂的计划,并称“詹姆士正倡导英国民族国家的建立”。(注:B.P .Levack,The Formation of the British State:England,Scotland,& the Union,1603 —1707,Oxford:Clarendon Press,1987,p.4.)本文拟对詹姆士一世的整合政策及其失败 的历史根源、实质作一探讨,以求教于方家。
        一、是政治谋略还是历史趋势?
    詹姆士一世登基伊始便致力于英格兰与苏格兰的政治整合与民族整合事业。1603年5月 19日,詹姆士一世在其继位后的首次议会演讲中初步表达了他对合并事业的热诚:“( 既然)上帝已经把我们结合在一起,不要我们分离,我便犹如丈夫,整个不列颠犹如我 合法的妻子。我若是(人的)头,整个不列颠就是(人的)躯体;我若是牧羊人,那么整个 不列颠就是我的羊群。我不希望有不明智者把我,一个基督徒,视为重婚的国王,一个 拥有两个妻子的丈夫。”(注:James F.Larkin & Paul L.Hughes,“Stuart Royal Proclamations”,in Royal Proclamations of King James I.,1603—1625,vol.I,Oxford:Clarendon,1973,pp.18—19.)随后,他又在1604年10月20日(该届议会第三次会 议)重申:整合事宜乃国务事件中最为重要的头等大事;(注:参见James F.Larkin & Paul L.Hughes,“Stuart Royal Proclamations”,in Royal Proclamations of King James I.,1603—1625,vol.I,p.94.)并询问了议会对此工作的参与状况,表示:“我们 都将倾心投入”。(注:James F.Larkin & Paul L.Hughes,“Stuart Royal Proclamations”,in Royal Proclamations of King James I.,1603—1625,vol.I,p. 98.)1606年4月12日,詹姆士命令:把英格兰原用的国旗(称为圣乔治的十字旗,旗子为 白底,上有一红色的十字图案)与苏格兰的国旗(即圣安德烈十字旗,蓝底上有白色X形 的十字旗)合并起来,使之成为标志统一的国旗(the Union Jack)。这是联合王国最早 的国旗。(注:参见James F.Larkin & Paul L.Hughes,“Stuart Royal Proclamations ”,in Royal Proclamations of King James I.,1603—1625,vol.I,pp.135—136。)
    对于詹姆士整合英格兰与苏格兰的政策,据利威克(B.P.Levack)分析,这是詹姆士为 统治之便而采用的政治谋略。(注:参见B.P.Levack,The Formation of the British State:England,Scotland,& the Union,1603—1707,pp.5—9。)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有 失偏颇。詹姆士的整合措施与英格兰外交战略转变的历史息息相关。至17世纪初,英格 兰的对外防务战略较之中世纪已经有较大的变化。对中世纪的生产力欠发达的英格兰来 说,苏格兰的战略地位因远离其政治权力的控制中心而不被重视。随着16世纪英格兰在 欧洲大陆大部分领土的丧失,以及传统劲敌法国、西班牙的日益威胁,英格兰才开始关 注苏格兰的战略地位。尤其是正值英格兰民族国家初建,为防御外敌侵扰,避免腹背受 敌,英格兰不得不将苏格兰作为重要的外交对象,并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建立了一定的 联系。
    亨利八世执政时期,重臣托马斯·克伦威尔就明确提出:“在与欧洲大陆发生战争之 前,应先确保英格兰本土的安全,尤其是苏格兰边界的安全,一旦国家与法国作战,就 很可能使国家财力耗尽”。(注:A.G.Dickens,Thomas Cromwell and the English Reform,London:London University,1959,p.19.)他认为,与其为对付法国而被动防御 苏格兰,还不如将英格兰的首要目标放在征服苏格兰上。因此,在1523年的议会上,克 伦威尔列举了征服法国的种种困难,同时,也对征服苏格兰传递出一种积极的乐观态度 。在策略上,他建议英格兰尽量对法国采取拖延战术,把注意力集中在占领或征服苏格 兰上,使其并入英格兰的版图,“以便使苏格兰人和我们英吉利人能够永久地生活于一 个帝国版图、一种法律、一种国家制度之下”。(注:P.S.Crowson,Tudor Foreign Policy,New York:Octagon Books,Inc.,1973,p.34.)这种策略将有利于保证英格兰在对 欧洲大陆扩张时,不至于腹背受敌。尽管控制和稳定苏格兰的理想没有在亨利八世时代 实现,但于英格兰转变对苏格兰的战略起到了重要作用。
    伊丽莎白一世执政初年,英格兰便遭遇国内外的严峻挑战。由于之前的爱德华六世国 王与玛丽一世女王在宗教上施行了不适当的政策,致使伊丽莎白一世时代的英格兰宗教 派别林立,人心涣散。自亨利八世起,为应付欧洲战事,英格兰的财政已不堪重负,英 格兰在欧洲金融界的地位和信誉随之下降,以致在亨利八世时代就必须以14%的利率才 能获得贷款;爱德华六世执政时期,英格兰的经济非但没有回升,反而更加陷入财政危 机,货币进一步贬值;至玛丽一世时期,英格兰已经债台高筑,外债达到20万英镑;( 注:参见F.C.Dietz,English Public Finance,1558-1641,London:Adam & Charles Black,1932,p.7.)再加上英格兰对西班牙与法国战事的介入,使其失掉在欧洲大陆的最 后一块土地——加来,到伊丽莎白一世统治初年,国内已危机重重。在国际上,传统劲 敌法国和西班牙正虎视眈眈地窥伺着英格兰。当时,与欧洲大陆的法国和西班牙相比, 英格兰国弱势单。尤其在法国夺走加来后,整个英吉利海峡南侧的上风海岸几乎都被法 国占领,致使英格兰海军时常被封锁在海港之内(英吉利海峡常年盛行西南风,在当时 科技欠发达的情况下,船只逆行极为困难),加剧了英格兰国势的衰弱。而法国为了能 更好地钳制英格兰,一向与苏格兰保持友好、扶助、控制的关系,以利用苏格兰形成对 英格兰的强硬威胁之势。当年,由法国人充任苏格兰的首席大臣、掌玺大臣等重要职位 ,甚至于苏格兰除爱丁堡以外的所有堡垒都由法国人把守。在一定程度上,苏格兰简直 就是法国的一个行省。当时英格兰盛传:“法国一只脚踏着加来,另一只脚踏着苏格兰 ,横跨在英格兰之上。”(注:J.Hurstfield & A.G.R.Smith,Elizabethan People,State & Society,London:Edward Arnold,1978,p.45.)英格兰的后方安全受到法国的严 重威胁。英格兰的另一劲敌是西班牙,无论在财政收入、国力、人口等方面,英格兰都 无法与之相比拟。西班牙是最早进行殖民掠夺的国家之一,除了控制西班牙本土外,还 控制着尼德兰、弗朗什——孔泰以及意大利的部分地区,甚至在美洲还有大量殖民地。 有鉴于此,为能防御外敌,伊丽莎白政府不得不对苏格兰的战略地位加以重视。
    另一方面,对苏格兰来说,虽然与英吉利人之间长期的战争致使它必须寻求法国这样 的强大伙伴,但是自16世纪苏格兰宗教改革以来,其下层民众与法国人之间一直存在着 难以调和的矛盾。从1559年3月底起,法国影响下的苏格兰摄政政府开始在苏格兰禁绝 一切未经批准的传教活动,并对新教活动进行严厉镇压。法国在宗教政策上的高压政策 激发了苏格兰人民的反法情绪,并逐渐演变成强烈的反法运动。因此,苏格兰与法国之 间的联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对英格兰来说,苏格兰人民的反法情绪无疑是拆散法国与苏格兰之间的传统联盟、实 现“后院”稳定的良好机会。在首席大臣塞西尔(注:威廉·塞西尔(1520—1598年), 英国伊丽莎白时代著名政治家,1558—1572年担任首席国务大臣,1572—1598年任财政 大臣,1571年受封为伯利勋爵。)的倡议下,英格兰政府开始适时对苏格兰采取援助行 动。1560年,英格兰正式对法作战,并迫使法国采取求和的举措。同年7月6日,英、法 双方签订《爱丁堡条约》,该条约规定:法国的军队除少量留在苏格兰外,其余必须撤 出苏格兰;法军必须撤离里斯要塞;法国控制下的苏格兰政权转交给由苏格兰贵族组成 的枢密院掌管。(注:参见R.B.Wernham & J.C.Walker,England under Elizabeth:Illustrated form Contemporary Sources,London:Langman,1932,p.12。)《爱丁堡条 约》的签订,使苏格兰与法国的传统联盟关系从根本上被打破,并以此基本上奠定了英 格兰和苏格兰合作的基础。
    客观上,英格兰借助与苏格兰合作来摆脱腹背受敌、保证国家安全的这一外交举措, 是延续至詹姆士一世时代的稳定的外交政策之一。对詹姆士一世来说,整合英格兰与苏 格兰两王国的事务是其政治统治的必要之举。从两王国历史发展的角度审视,政治谋略 是促使詹姆士一世实施整合计划的内因,而英格兰外交战略的转变乃是导致其整合政策 产生的一个重要外因。
        二、詹姆士一世的整合政策受挫的根源
    詹姆士一世的整合事业并没有像他所策划的那样易于执行。首先,宗教问题就成了英 格兰民族与苏格兰民族之间的敏感问题。对于宗教,詹姆士一世宣称:“在实质与仪节 上,我只要一种教义,一种惩戒,一种宗教。”(注:谷勒本:《教会历史》,香港, 道声出版社,1983年,第436页。)即,为使英格兰与苏格兰两王国的教会体制接轨,在 苏格兰推行主教制,一切以英格兰教会为模范。他要求苏格兰和英格兰两国臣民不单要 考虑到两王国的联合问题,最重要的是,要把自己视为“同一个(政治)实体中的民众、 同胞和成员”;“如果一个英吉利人(或苏格兰人)不能把苏格兰人(或英吉利人)视为自 己的兄弟,那么他就是上帝或国王的内奸”。(注:B.P.Levack,The Formation of the British State:England,Scotland,& the Union,1603—1707,p.179.)詹姆士一世就是 想通过强化“爱之联合”来实现所谓的民众“思想与精神的统一”。(注:[英]肯尼思 ·O·摩根主编、王觉非等译:《牛津英国通史》,商务印书馆,1993年,第329页。)
    在英格兰与苏格兰的历史发展中,宗教改革一度是两王国的外交关系得以改善的重要 原因。可以说,正是宗教改革的缘故,苏格兰放弃了与传统盟友法国的合作,因为法国 教会属旧教阵营,仍隶属于罗马教皇及其教廷;而宗教改革之后的苏格兰长老教会与英 格兰的国教会同属于新教范畴,两者之间在教义上并无多大差异,只不过苏格兰教会属 较为激进的加尔文教派。(注:参见G.D.Henderson,Religious Life in Seventeen-Century Scotland,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1937,pp.80—81。)因此,苏格 兰在实惠主义与精神解放之间做出的最大抉择就是放弃与法国的联合,实现与英格兰的 联盟。
    然而,英格兰与苏格兰的宗教虽同属于新教范畴,但毕竟两者之间仍存在着改革背景 及进程的差异,甚至还有一些难以调和的宗教分歧。如在管理制度上,自16世纪苏格兰 宗教改革后,加尔文教派就在苏格兰南部站稳脚跟,长老教会居于统治地位;而英格兰 在宗教改革后实行的则是主教制。这两种制度的根本差异在于:长老制中,国王没有至 高无上的统治权,即“凡圣经中所称为‘主教、长老和牧师’者,在灵性方面根本居于 平等地位”;(注:华尔克:《基督教会史》,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82年,第7 06页。)而主教制则由王权直接进行统治。正是这种管理制度的根本差异,使宗教问题 成了英格兰与苏格兰之间的敏感聚焦。将苏格兰教会改成主教制则有利于詹姆士一世进 行直接统治,便于他对英格兰和苏格兰直接的行政作为,但苏格兰人在此问题上一直存 在着异议。到詹姆士一世去世时,苏格兰境内已经充满了宗教的纷扰。(注:参见G.D.Henderson,Religious Life in Seventeen-Century Scotland,p.719。)
    可见,宗教问题是改善英格兰与苏格兰王国关系的契合点,同时也是英格兰与苏格兰 之间政治整合和民族整合的重要分歧所在。
    此外,詹姆士一世对英格兰与苏格兰的整合政策之所以没有得到实现,还有以下三个 主要原因:
    第一,英吉利人与苏格兰人之间的和睦、融洽远比依靠王朝联姻建立起来的政治整合 更难实现。
    英格兰与苏格兰原是不列颠岛上两个比较大的政治单位。诺曼人征服英格兰时,苏格 兰还只是一个边界模糊的小王国。当时,苏格兰属边远贫瘠之地,放牧和狩猎是其主要 居民凯尔特人的基本经济活动,社会生产力较低,许多人因为生活艰难而不得不去欧洲 大陆充当雇佣兵。虽然苏格兰南部地区工商业较发达,农业生产水平和居民的文化水平 相对较高,但其社会组织仍很松散,没有货币,与外界的贸易往来也十分稀少。(注: 参见Jeremy Black,A History of the British Isles,London:Macmillan,1996,pp.8-9 。)11世纪初,苏格兰逐渐发展成为政治统一的国家,其国王已把苏格兰的地区归于自 己的统治之下,具有较强的统治能力。到12、13世纪,苏格兰王国开始强大起来。除了 少数较为富庶的中心地带外,加洛韦地区(Galloway)、西北部高地、近海诸岛都控制在 苏格兰王国手中。(注:参见R.Nicholson,Scotland:The Later Middle Ages,Edinburgh,1974,Ch.VI.pp.38-39。)1296—1357年间,苏格兰借独立战争之机,与英格 兰于1328年签订了《北安普顿条约》,正式确立了苏格兰独立的王国地位。但是,在社 会、经济发展方面,苏格兰根本不能与英格兰相提并论。英格兰的文明发展程度早已遥 遥领先。对于近邻苏格兰,英格兰常常自恃强大而侵占其领土。如在1346年两国就爆发 了边界冲突。英格兰试图利用与苏格兰之间模糊的边界来占据苏格兰领土。1369年,英 格兰与苏格兰协调之后,由两国共同分享这块土地。但是,1398年两国边界问题再起争 端。在协调期间,英格兰的诺森伯利亚伯爵要求享有杰德伯勒的领主统治权,理由是: 该领土乃爱德华三世所赐。这一要求遭到了苏格兰罗伯特三世之子罗思塞公爵的反对, 因为罗思塞公爵认为这块土地并不在英格兰的领域范围内。(注:参见R.Nicholson,Scotland:The Later Middle Ages,Edinburgh,1974,Ch.VI.pp.40—41页。)双方动辄诉 诸武力。只是因苏格兰远离英格兰的政治权力中心,且发动对苏战争难免鞍马劳顿、劳 师动众,因此,英格兰诸王一直以王朝联姻方式维系彼此关系。詹姆士一世之所以能入 主英格兰,正是王朝联姻的结果。
    长期以来,英吉利人与苏格兰人之间不但缺少共通之处,反因频仍的战争而产生深重 的历史积怨。早在12世纪就有这样的记载:“英吉利人聚居在苏格兰王国的城镇里,但 他们为苏格兰人所憎恨,甚至有杀身之祸。”(注:A.Grant & K.J.Stringer,Uniting the Kingdom?The Making of British History,London & New York:Routledge,1995,p .49.)直到1453年,一位苏格兰游客还这样记载:“除嘲笑英吉利人外,没有什么更能 使苏格兰人高兴的事了。”(注:S.T.Bindoff,J.Hurstfield & C.H.Williams,Elizabethan Government & Society,Essays Presented to Sir John Neale,London:the Athlone Press,1961,p.283.)频繁的战争使英吉利人和苏格兰人埋下了血亲复仇的 祸根。这种根深蒂固的观念对英格兰民族与苏格兰民族的整合政策构成了潜在的威胁。
    第二,英吉利人与苏格兰人早已形成的、相对独立的国家形态和完整的文化体系不利 于整合政策的实施。
    13世纪末14世纪初,苏格兰借助法国的力量赢得独立地位。随后,苏格兰人逐渐形成 自己的民族特性:一种内含“在封建体系和君主体制下,而不是在种族与语言上形成的 、人人遵守的共同法律与习俗的内在同质性”。(注:H.Seton-Watson,Nations & States:An Enquiry Origins of Nations & Politics of Nationalism,London:Methue n,1977,p.26.)到詹姆士一世成为英格兰和苏格兰两个王国的国王时,苏格兰已是具有 比较独立的国家形态的国家,并已建立起比较完整的文化体系。因此,英格兰与苏格兰 除具有不同的国情外,其政治、文化传统也具有相当大的差异。这种文化上的差异对一 向宣扬“君权神授”、“王权无限”的詹姆士一世来说,是其进行统治所遭遇的最大障 碍。如在征收赋税、索要补助金等问题上,詹姆士一世不止一次与英格兰议会产生激烈 冲突。1604年,詹姆士一世要求征税,但遭到英格兰议会的严词拒绝,就在他宣称议会 下院的特权来自国王的赋予时,议员们立即提出《下院的辩解》,指出议会乃是自由选 举产生,议员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是可继承的合法性遗产。(注:参见G.B.Adams,Constitutional History of England,London:Routledge,1935,p.273。)英格兰与苏格 兰之间不同的国情和不同的政治、文化传统,加剧了詹姆士一世与英格兰议会的冲突, 使他非但没能解决好伊丽莎白一世时代遗留的经济社会危机,反而因尖锐的政治斗争加 剧了这种危机。
    英格兰与苏格兰在议会和法律方面的内在差异性,也是阻碍两王国整合的重要因素之 一。英格兰建立议会和法律的历史远比苏格兰要悠久长远,况且,相对于英格兰来说, 苏格兰面积较小,人口也少得多。因此,苏格兰人十分担心两王国的整合会改变自布鲁 斯王以来的苏格兰基本法,从而导致苏格兰处于附属于英格兰的地位。另一方面,英吉 利人也担心自己在政府中的统治地位会随着苏格兰人的加入而受到削弱。因此,如何实 现英格兰和苏格兰在议会和法律方面真正的整合成了詹姆士一世整合事业中的棘手问题 之一。1604年9月,詹姆士一世表达了“将两国议会合二为一”的构想后,立即遭致来 自各方的压力。到1607年,詹姆士一世无奈之际只能“希望能在苏格兰人的短期议会与 英吉利人的长期议会之间找到一条协调途径”。(注:B.P.Levack,The Formation of the British State:England,Scotland,& the Union,1603—1707,p.42.)显然,詹姆士 一世的整合构想在遭遇两王国的政治现实时,也不得不做出必要的退让。
    此外,英格兰和苏格兰在语言、文化上的差异也严重影响了两王国的整合。苏格兰原 是一个语言多元化、文化多元化的国家,以13世纪的苏格兰语为例,北方的奥克尼群岛 (Orkney Is.)和设得兰群岛(Shetland Is.)通行挪威语(至今如此),上流阶层及法庭盛 行法语,东南部地区讲英语,西北部高地讲盖尔语(Gaelic),西南部讲凯尔特语(Celtic)。(注:参见H.Seton-Watson,Nations & States:An Enquiry Origins of Nations & Politics of Nationalism,pp.25—26。)苏格兰人没有统一的语言,就连祈 祷也以不同的方言进行。而且,随着政治上部族矛盾和封建割据的发展,苏格兰人加速 了这种方言混杂的发展趋势,要想对苏格兰语进行统一绝非易事。相比之下,英语远比 苏格兰语完善。15世纪,以英格兰东中部方言为中心的英语发展成为整个英格兰民族的 统一语言。后经印刷业的推进,16、17世纪之交,英语已不只在英格兰流行,而且在威 尔士、爱尔兰和苏格兰也被广泛地使用;(注:参见[英]弗里伯恩著、陈国华导读:《 英语史:从古代英语到标准英语》,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0年,第1页。)16世纪 几乎整个苏格兰东海岸、富饶之地和生产力发达地区的居民都在讲英语,不过西北部高 地的中部和西部的居民仍以讲苏格兰语为主。17世纪初,上述的苏格兰地区已经没有一 个酋长不会讲英语,至少他们懂英语。(注:参见S.T.Bindoff,J.Hurstfield & C.H.Williams,Elizabethan Government & Society,Essays Presented to Sir John Neale ,pp.288—289。)连苏格兰宗教改革者手执的第一部祈祷书也是用英语写成的(直到19世 纪苏格兰才出现用苏格兰语翻译而成的、由威克里夫修订的《新约》)。(注:参见S.T. Bindoff,J.Hurstfield & C.H.Williams,Elizabethan Government & Society,Essays Presented to Sir John Neale,pp.291—292。)到17世纪中期,无论是英格兰还是苏格兰,王室上层的统治精英乃至整个司法界都把英语作为共同使用的官方语言。正是英格兰与苏格兰文化体系的相对完备,以及英语优势与苏格兰语劣势的这种强烈对比,使苏格兰人在面对两王国整合的政治现实时,非常担心在民族整合中丧失了自己的文化,成为英吉利民族的附属品。因此,苏格兰语一度盛行起来,并达到空前盛况。(注:参见Jeremy Black,A History of the British Isles,p.158。)
    实际上,英吉利人与苏格兰人在面对整合政策时,他们早已形成的、相对独立的国家 形态和完整的文化体系,反而激化了民族矛盾,从而影响了整合政策的执行。
    第三,对于民族认同的起点,无论是英格兰王国的君主,还是苏格兰王国的君主,其 认识程度都不高。
    在詹姆士一世之前的英格兰和苏格兰的封建君主们从没有想过要构建一种统一的不列 颠意识,一种由英吉利人、威尔士人、苏格兰人、爱尔兰人共同构建的统一意识。以英 格兰来说,它曾经历过若干次防御战争,先后对抗过罗马人、诺曼人、法国人等势力。 虽然这些战争是“促进民族性和英国性自我意识的温床”,(注:华尔克:《基督教会 史》,第236页。)在战争中,英吉利人的民族情感得以激发出来,使他们意识到自己的 特性以及自己独特的历史与传统,但是这种民族性仅仅建立在英吉利人中这样一个有限 的范围内,即亨利八世所表达的“完整的英吉利人”(entire English)。(注:参见J.J .Scarisbrick,Henry Ⅷ.,London:Eyre Methuen,1981,p.498。)这种民族性的中心意图 在于:将所有英吉利人统一起来,形成统一的英格兰本土意识。由于根植于普通英吉利 人和苏格兰人心中的那种偏见——彼此的戒备和民族成见,因此詹姆士一世提出的“爱 之联合”整合方案以及他要求民众在思想、行动上保持统一,根本不可能实现。在两王 国民众的心里:苏格兰人认为自己是独立的,合并后的地位也应该与英格兰的地位平等 ;而英吉利人则期望以英格兰为中心进行合并。(注:参见S.T.Bindoff,J.Hurstfield & C.H.Williams,Elizabethan Government & Society,Essays Presented to Sir John Neale,p.282。)从这种意义上看,英吉利人与苏格兰人之间的融合远远不及两王国之间的政治联合那样易于实现。
        三、余论
    实际上,詹姆士一世对英格兰与苏格兰的整合只是两个王朝的合并。英格兰和苏格兰 在政治、经济、文化等诸方面的相对完善,使它们各自拥有太多的独立发展空间。詹姆 士一世统治时代的整合理想在英吉利人与苏格兰人之间从未真正实现过。直到1625年詹 姆士一世去世时,两王国在法律、政治机构、宗教等方面都还未真正统一。尽管如此, 詹姆士一世为英格兰和苏格兰制定的整合战略,对后世仍产生了重要影响。正如利威克 所言:詹姆士一世毕竟为后人留下了一个重要的“联合”主题。(注:参见B.P.Levack, The Formation of the British State:England,Scotland,& the Union,1603—1707,p p.197—198。)联合不列颠的构想正是后来不列颠民族(the British)为之努力的发展目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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