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希腊城邦制度与希腊妇女的地位
王文华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2005年02期
【原文出处】《国际关系学院学报》(京)2004年05期第37~41,52页
【作者简介】王文华,国际关系学院英语系。(北京 100091)
【内容提要】荷马时代人类社会从女权制度过度到男权制,妇女社会地位降低。希腊城邦制度时期 ,妇女被排除在城邦的政治生活之外,她们不是男性爱情的对象,而是满足男性性欲的 对象,是为男性社会生产合法公民的工具,是管理家务和获得家庭财产的手段。希腊化 罗马时期,随着城邦这个人们安身立命之所的衰落,人们把自己的注意力从城邦转向家 庭,于是,两性关系改善,妇女社会和经济地位提高。
【关 键 词】妇女/男人/城邦制度/公民


    妇女在一个社会中的地位如何,这是观察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研 究古希腊哲学必须了解古希腊城邦制度,了解希腊城邦制度就必须观察希腊城邦制度下 的妇女的地位。我们知道,希腊人的城邦制度是其高度发达的民主和文明而闻名于世的 。那么,古代希腊社会的妇女到底是不是像其他文明中的妇女一样深受歧视呢?如果是 ,那么,她们受到的歧视又有多大呢?对于这个问题,历史上的学者都是仁者见仁,智 者见智,有的学者认为古希腊妇女深受歧视,而有的学者的观点正好相反,他们认为古 希腊妇女普遍受到尊重,还有的学者则采取了较为中立的立场。我们以为,这个问题是 一个答案因人、因地、因时而异的问题。因为,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区、对于不同 的人群,观察者的立场不同,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也就会有所不同。而且,更为重要的是 ,我们不能仅仅从表面上的一些现象和事实来下结论,而应该从事实后面找到本质性的 东西,这样,才能真正说明问题。这正如我们现在问“我们现在歧视妇女吗?”一样, 也是一个不是用简单的YES或NO就能回答得了的问题。这正如现代西方人对妇女的态度 一样,“女士优先”似乎理所当然地是对妇女的尊重,但这更多地却是一种男性自我意 识的表现,而非真心真意的平等地对待妇女。所以说,我们对妇女当然是尊重,但这种 尊重中更多地还包含着歧视,而且这种歧视或Discrimination(美其名曰,区别对待)恐 怕还是十分严重的。Women are still to be loved(这里,性爱的成分有时候恐怕要比 友爱的成分大,而且甚至要大得多),not to be understood,现在的现实恐怕仍然是 这个样子。
    人类的历史据说是伟人的历史,而伟人大多都是男人,所以,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 人类的历史就是男人的历史,我们差不多可以说,妇女无史。可是,不幸的是,男性们 也不必为此过分骄傲,因为,正如傅立叶所说的,“某一历史时代的发展总是可以由妇 女走向自由的程度来确定,因为在女人和男人、女性和男性的关系中,最鲜明不过地表 现出人性对兽性的胜利。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标准。”[1](P.249-25 0)可见,纵使男性的帝王、将相也无法掩盖女性的力量。由此,我们可以这样想,其实 ,要想了解人类的历史和进步,只要分析其中一个方面,比如说,妇女问题,就足够了 ,两性关系是最能体现人类对自己兽性到底掩饰了多少的最重要的标志。更何况,男人 的一半是女人,不看女人,就看不清我们男人自己了。
    实事求是地说,人类的文明现在的确进步了不少,如果不说专制统治的国家以及特别 落后的地区(其实,这些地区难道就少吗?),从相对的意义上讲,我们人类似乎已经自 由了,已经解放了,而且,人类已经如此自由、如此解放,以至我们现在根本已经不谈 什么老掉牙的自由和解放的问题了,我们现在谈的更多是单个个体的人的个性的自由、 独立和解放,你说,我们人类难道不是已经是非常文明、非常高级的动物了吗?可是, 仔细一想,所有这一切,恐怕说的主要仍然是男人,而不是妇女,因为她们还远没有完 全摆脱受男性支配的地位,这对我们全人类来说,也实在是一个可悲的现实。我们对妇 女问题的关注已经严重滞后了。或者毋宁说,我们对自己的本性的了解太滞后了,苏格 拉底说,“认识你自己”,这恐怕也是对我们全体的男人们说的吧。
    法国著名哲学家西蒙娜·德·波伏娃指出,“女人并不是生就的,而宁可说是逐渐形 成的。”[2](P.309)男女不平等也不是生就的,而是世界历史和文化演变的产物。所以 ,我们要了解古希腊妇女的地位,我们就必须对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区、不同民族或 文化特点的人群进行分析,任何自以为是的概括都是不中用的。
        一、荷马时代——城邦制之前
    荷马史诗时代以前的妇女状况是怎么样的,这不好说。我们普遍接受的说法是,那时 是母权社会。现代的学者们对这个问题有过激烈争论,这里我们比较同意坎特瑞拉的说 法,他说,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怎样理解“母权制”这个术语。如果说母权制是指 女性的政治权力,那么,我们还没有证据可以说明史前存在过这样的制度。但如果说母 权制是指母亲法则,或者妇女在社会和宗教中占有突出的地位,那么,人类在原始社会 中确实存在过母权制。[3](P.13-14)比如,根据雅典的传说,在Cecrops以前,“孩子 们不认识他们的父亲”——那就是说,后代只有因其母亲而被承认,甚至在荷马时代仍 然有许多城邦崇拜女神,如雅典的雅典娜,阿尔哥斯的赫拉,爱鲁塞市的地墨忒耳和冥 后Persphine等[4](P.38),而荷马时代的亚马逊女战士分明仍然还是母权制社会。
    我们现在再说说荷马时代。在荷马史诗时代,男权制度确立,女性处于屈从的地位, 但母权制仍有影响。比如,阿伽门农和奥德修斯离开家乡远征特洛伊时是由他们的妻子 代理监管各自的王国。当时的夫妻关系比较亲密,比如,特洛伊的赫克托尔与他的妻子 安德洛玛克,以及奥德修斯与妻子帕尼罗佩夫妻关系都非常美好,他们都非常相爱,这 一点也说明妻子并非完全处于屈从的地位。除此之外,当时的人们对女性并没有像伯里 克利时代那样十分强调性贞洁,最有名的是海伦与墨涅劳斯的关系,虽然海伦与人私奔 ,而且跟过好几位男人,可是,墨涅劳斯仍然爱她、接受她,而且夫妻关系一点都不受 影响。从反映当时文化的文学作品来看,最能体现荷马时代男女关系地位的,除了荷马 史诗以外,要数埃斯库罗斯的《奥瑞斯特斯三部曲》了。而后者恐怕可以说是所有希腊 文学作品中最精练、最浓缩地体现了当时所处时代的两性关系及其变化。
    《奥瑞斯特斯三部曲》讲述的是希腊联军统帅阿伽门农战胜特洛伊凯旋而归后,被自 己的妻子克吕泰墨斯特拉及其姘夫杀害,而他们的儿子奥瑞斯特斯愤而杀母替父报仇的 故事。克吕泰墨斯特拉对自己为什么要杀死丈夫的解释是因为阿伽门农在远征特洛伊前 杀死他们的女儿祭了风神,她杀死阿伽门农就是替女儿报仇,女儿是她自己的血亲,而 丈夫与她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所以,按照母系氏族的传统,她的做法是完全合法的。而 他们的儿子奥瑞斯特斯杀母为父报仇也是合理的,因为,按照父系氏族的传统,儿子与 父亲属于同一个家族,完全有义务为父亲报仇。他为父报仇后,代表母系氏族权力的复 仇女神紧追他不放,最后,代表男权制的雅典娜女神出面调停,在雅典战神山上召集千 人法庭审理此案,大家投票表决的结果是五百人认为他有罪,五百人认为他无罪,最后 ,雅典娜投了关键性的一票,奥瑞斯特斯才得以赦免。但复仇女神仍然不服,雅典娜于 是邀请她们也成为雅典的保护神,她们这才赦免了奥瑞斯特斯。全剧最后以盛大的庆祝 场面结束。可见,这个故事反映的纯粹就是一个父系氏族制度战胜母系氏族制度、人类 社会由母系转向父系氏族制度并且用法律代替传统习俗来治理国家的历史转折过程,可 以说,父子关系战胜了母子感情,男性战胜了女性。但是女性的作用仍然不可忽视,这 是因为,第一,雅典娜女神本人为女性但却代表着男性的权利,这是一个引人深思的现 象。看来,在这个案例中,男性虽然剥夺了女性的生育权,但仍然掩盖不了女性的伟大 力量。第二,雅典娜关键性的一票赦免其无罪,可见父权制战胜母权制,但数字如此接 近,说明妇女的作用仍然不可忽视,尤其是最后的结局是,复仇女神与雅典娜一道成为 雅典的保护神,这一安排充分体现了作者深刻的历史感和洞察力。[5]是啊,在人类历 史上,男性的地位和权力无论多大,但他们终究不能完全抹杀妇女的权力,而法律制度 无论多么严明,也终究无法完全替代传统和习俗来治理人们的社会关系。难道我们现在 不仍然还是这个样子吗?
        二、古典时期——城邦制之下
    民主制度的实行,关键在于人们是否具有了充分自治的能力,这些能力包括经济、文 化、政治、教育等方面的能力,如果他们已经具备了这种能力,那么,他们自然就会提 出民主的要求。古希腊文明——主要是上层统治阶级——所谓的“公民”这一阶层的文 明发展到了非常高的程度,高到足以与现代人类普遍文明并要求民主与自由的程度可以 相比的程度,这确实令人惊叹。这种高度发达的文明使古希腊人,主要是古希腊的男人 们,具有一种空前绝后的自信,而且希腊人积极追求知识,研究自然和人,充分发挥和 依赖理性,这本身就是他们无比自信的最好体现。综观人类历史,人类如此自信地信任 和运用理性是很少见的,在大部分时间里,人类都需要一种信仰来支撑自己,使自己能 够面对严酷的现实。当然,到底是理性好还是信仰好,这是很难说的,尤其是许多某些 所谓的理性。
    而正是希腊人的这种极端的自信,使他们蔑视无知和愚蠢,充满好奇、勇气和冲动, 巧言令色或者说能言善辩,从不循规蹈矩,甚至不受传统伦理道德的束缚,雅典驻斯巴 达的特使可以赤裸裸地说,“弱者应该屈服于强者,自来是顺理成章的事,只要有能凭 武力攫取的机会,他决不容正义的呼吁阻碍其企图。”因为他们的知识和理性足以证明 这是合理的。他们的这种自信也使他们只平等地看待与自己具有相似地位的人,即使是 他们的敌对者,而对于外邦人、妇女和奴隶他们从骨子里是看不上的。同等对待同类人 ,当然是商品经济竞争发展在人的思维上产生的结果,它的成熟和发展就直接导致了希 腊城邦制度的形成。而要维持这种所谓“公民”的平等、民主关系,或者毋宁说是平等 、民主地统治他人的权利,他们就必然要制定一系列的法规和法律来维护自己身份的合 法性、纯正性,因为任何“不法”分子的加入都必然会侵占他们的既得利益和权利,于 是,他们自然要特别地关注可以再生产公民的妇女。而这种特别关注的结果就是希腊城 邦制度下的男女不平等关系。所以,要研究希腊城邦制度不观察希腊的妇女问题是不可 能全面的。
    对男人来说,女人最天然的作用,当然,一是可以满足他们的性欲,二是可以为他们 生儿育女、传宗接代。但是,因为女人有公民妇女和女奴之分,所以,就第一种作用而 言,这两种女人都有用,而最能起到这种作用的自然是后者,因为她们可以做妾(长期 同居的妓女)和妓女。妓院制度在希腊很发达,而其发达的一个重要副产品就是它有可 以起到帮助男人们进行社交活动的作用,这种作用对我们的社会——男人的社会来说, 至今依然非常重要。而第二种作用和义务就只能让比较优秀的公民妇女来承担了。他们 之所以比较优秀,也只是因为他们可以生产出更加优秀的男性城邦公民来。所以,男性 公民们需要结婚,而且他们娶的也只能是公民妇女。
    当然,天下没有实足的傻子,人总是比动物高级,所以,男性公民结婚的目的自然不 会单纯为了家族的延续和传宗接代,因为古希腊妇女结婚都是有嫁妆的,而且有时这些 嫁妆的财产数目会相当可观。所以,结婚的过程其实也是财产转移的过程。占有财产是 人的本性,谁也不会把自己的财产白白地送给他人,因此,为了自己的财产不会离开自 己的家族,一个父亲经常可以任意把自己年幼的女儿嫁给比她大一倍年龄的男性亲属, 比如说,自己的侄子、兄弟等,而女儿自己却没有丝毫自主能力。有时,在一些极端的 情况下,为了财产,一个希腊妇女父亲家族里的男性可以强迫她与自己不属于同一个家 族的丈夫离婚而与他结婚,因为亲戚迎娶新娘的优先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梭伦改革后, 制定了专门禁止新娘结婚时多带嫁妆的规定,目的就是在于抑制贵族势力,防止他们借 婚礼的机会炫耀自己的财产,以消除男性公民之间的纷争,巩固民主政体。可见,婚姻 纯粹只是一种转移财产和生儿育女的契约。
    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说,由于雅典城邦本质上是一个逐渐实现了民主制度的男性公民 的团体,决定了雅典城邦是一个排外的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教祭祀团体。同时,又由 于妇女在再生产公民中的作用,使她们成为家庭和城邦延续不可或缺的成员。她们不但 是男子公民身份的界定者,而且是男性传宗接代的媒介和获得财产的渠道。[6](P.67)
    那么,难道说夫妻结婚就不是为了爱情吗?可是,请问,什么叫爱情呢?扯远一点说, 按道理讲,人的本性有两种,一方面是人作为动物的本性,也就是说,人作为个体的自 我保护、自我维持以及作为群体的自我维持活动——即天然的生殖活动,另一方面是人 异于动物之处,也就是,人之为人之处,人的社会性。可是,在古希腊时期,人类的这 种天然的伙伴关系,却被人的动物本性和彻底的男权中心论淹没了。男女之间当然是有 异性的吸引力了,但在古希腊的现实生活中,这种异性的吸引力通常只能算作是性爱和 性欲,男女之间是没有所谓的爱情的,因为所谓爱情不只是指从男女之间动物本性所产 生出来的性爱关系,而且更重要的,它还是男女之间建立在性爱关系基础之上的社会关 系,伙伴关系,所以,我们完全有理由说,在古希腊时期,人们还根本不知道我们所谓 的“爱情”是何物,因为希腊男女之间在一般情况下(除非是与高级的妓女,比如说阿 斯帕西亚之类,而她们之所以例外,也是因为她们具有了一些男人的权利)根本没有多 少感情、知识、友情的交流。只有男人与男人之间的感情才配称得上是崇高的友谊或者 说“爱情”。所以,在希腊世界,同性恋很盛行。包括苏格拉底本人也不能“免俗”。
    我们再看看雅典公民的夫妻关系。对于雅典公民妻子来说,她们的职责就是料理家务 和生育合法子嗣,夫妻之间几乎没有亲密的关系,经常缺乏共同的语言,更不用说是爱 情。苏格拉底在临终前让人把自己的妻子领回家,而与朋友们进行了关于灵魂的长谈。 他对朋友们说:“我已经把妇女打发走了,因为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在吉利的话中死去 是必要的。”这种冷漠在我们现在看来似乎有悖常情,它体现了雅典男性对女性的歧视 ,丈夫对妻子的忽视,以及夫妻之间思想和感情上的距离,可见,夫妻根本不是精神生 活上的伴侣。所以,男人自然只有到妓女或者另一个男人那里才能找到慰籍了。
    那么,古希腊世界为什么会盛行同性恋呢?我们以为,同性恋的盛行完全是男女关系极 端不平等造成的。
    我们知道,雅典妇女完全被排除在城邦的政治生活之外。在法律上,雅典妇女和未成 年人一样被认为没有行为能力,终生必须处于监护人的监护之下。她们一般被人们根据 她们与男性的关系来确定身份。雅典妇女虽然表面上有自己的嫁妆作为自己的财产,甚 至可以继承财产,但她们在法律上没有自主权,根本不能管理和控制这些财产。[6](P. 71)她们只是有名无实的财产持有者,和有名无实的雅典公民。从词汇上看,雅典男性 公民叫做politai,因犯罪而被剥夺政治权力的公民则被称作atimos或者astos,因为他 们只是在身体上属于这个城邦(astu),而雅典的妇女则一般别称为aste,可见,雅典妇 女在政治上与被剥夺了政治权力的男性公民处于相似的地位。[6](P.83)所以,我们可 以说,雅典妇女只有在生儿育女的问题上,她们的“公民妇女”的“公民”二字才终于 派上了用场。因为,如果她们的血统不纯正,她们生出来的孩子也就不纯正,也就不能 成为“合法”的可以享受各种权益的雅典公民了。
    雅典妇女的地位与中国古代传统社会的妇女的地位非常相似,而且雅典普遍的观念是 “女勿使由之,女勿使知之”的观念。妇女不仅无法像男性那样接受大众教育,而且也 不允许像斯巴达妇女一样进入体育场,因为,对于古希腊人来说,体育也是教育的一部 分,体育场也是一种学校。除此而外,她们也有她们自己的一套三从(永远受男人的监 护)四德式的道德规范,她们的生活范围非常狭窄,除了可以参加一些宗教活动以外, 她们基本上没有太多外出活动的自由,只能呆在闺阁和家里,她们的世界与外面男人的 世界完全隔离,虽然我们不能说妇女完全不能外出抛头露面,但能够抛头露面的一般反 倒是社会地位低下的下层妇女,这跟我们传统社会的中国何其相似。正如罗杰·贾斯特 说过的:“在雅典,性隔离和女性的隐居并不一定必须把妇女严格地限定在房子里,它 意味着妇女家庭世界与男人的公共世界在意识形态上的隔离。”“女性的隐居并不是以 门闩和栅栏来强制实行,它还可以用男人和女人的世界分离这样的道德约束来保证。” [7](P.118,114)当然,我们说男女不平等,女性屈从于男性,并不是简单地说,妇女 被压迫、被剥削,像奴隶一样,而是说,整个社会的意识形态都倾向于男性,其伦理道 德标准和政治法律制度已经内化为妇女本身特性的一部分,而妇女她们本身并不自觉, 而且是欣欣然接受之。所以,说一句老话,妇女的解放,不能靠男性的恩赐,而是要靠 女性经济地位的提高和自我意识的觉醒。
    这里有一点需要说明,我们说希腊妇女处于屈从的地位,这并不是说,希腊妇女就一 定过着非常凄苦悲惨的生活,其实她们也非常热爱生活,比如古典时代的妇女们也像现 代的摩登女一样,也修剪体毛,有各种各样的化妆品、装饰品和香水,有时她们化妆要 用上数小时,而且有时敷粉太厚,甚至还会招致男性的诟病,一切都如发生在我们的身 边。我们要说的是,由于这种对女性的歧视已经内化成为女性自己的道德标准,她们也 是以此为美、为善的,而这种美经常是给男人看的,这种善也是让男人感受的。同时, 我们也并不因此就说,希腊的男人对女人就是残忍、任性、胡作非为的,即使是阿伽门 农杀女祭风,也并不代表他凶残成性,没有亲情,其实他们一般都是非常讲理的,比如 他们也非常宠爱自己的子女,关心年轻人的教育,只不过这个“理”是他们的“理”, 当时的“理”。这和我们现在也是一样的,我们并没有对自己的老婆总是那么凶,那么 坏,我们男人也是人,我们也是讲道理的。但是,这并不能掩盖我们对女性歧视甚至压 迫的事实。
    斯巴达妇女问题这里就不多说了,不过,有一点要说明,斯巴达妇女与雅典妇女地位 不同的关键还是在它们的城邦体制的不同上。虽然他们实行的都是民主制,但是,斯巴 达在本质上是一个男人们完全军事化的平均主义式的城邦制度,他们的重点在军事行动 和战士培养上,而雅典是一个商业化的有差别的城邦民主制,他们的重点在个性差异和 商业上。可以说,斯巴达的体制更理想化一些,而雅典的制度则更切合实际一些。因为 重点是在军事和战士培养上,而且斯巴达男人经常外出打仗,所以,斯巴达妇女享有比 雅典妇女更多的平等、民主和自由,她们可以得到与男性相当的教育,而且同样可以参 加体育活动。这里,我们没必要为斯巴达妇女享有比雅典妇女更高的地位而庆幸,因为 ,她们之所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也只是因为她们能够对其城邦制度的生存有用而已, 毕竟,说到头,战士的再生产要靠她们。斯巴达和雅典的男人们在骨子里是一个样子的 。
    亚里士多德说过,在社会地位上,妇女低于男人而高于奴隶,因为男性的理智要素是 充分完善的,奴隶是完全不具备思想机能的,妇女确实具有这一部分但并不充分。这实 在是为城邦制度作解说辞。
    所以,这种男女不平等的关系要想打破,就必须打破希腊城邦制度。人类要想得到真 正的自由和解放,就必须打破人为制度而非制度为人、个人为集体而非集体为个人、人 为物质而非物质为人这种异化现象,起码我们要在这两个方面之间找到一个适当的平衡 点。
        三、希腊化罗马时代——城邦制之后
    在希腊化罗马时代,各城邦的独立地位由于君主制的建立而丧失,财富和权力日益集 中在少数人手里,普通公民参与政治管理的热情大大下降,城邦,或者毋宁说是城市的 政治生活和公民权对人们来说已经无足轻重。人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原先公民的人生价值在城邦,城邦的价值在公民,而现在,人们已经失去了这个安生立 命之所,人生的价值很难在人类共同体中寻求,因此,人们只能转而到个人和家庭,甚 至是心灵中去寻求。没有了城邦,人们就没有了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没有了古典人的 那种闲暇和自信,因而,以研究纯理性知识为人生旨趣的柏拉图主义和亚里士多德学派 (逍遥派Peripatetics)也就失去了市场,而苏格拉底的“美德即知识”这种强调伦理实 践的思想就抬起了头,这就是犬儒学派、怀疑主义、伊壁鸠鲁学派和斯多亚派产生的土 壤和根本原因。人是社会性的动物,人总是在一个共同体中生活着的,人除了个体生活 的一面以外,还有群体生活的一面,可是,值得人们信赖的共同体又在哪里呢?在几代 哲人的辛勤中,斯多亚派终于找到了,那就是新的城邦——世界城邦,也就是全人类。
    这似乎扯远了。不过,随着人们对个人和家庭的关注,夫妻关系由淡漠转向亲密,因 此,正如美国心理史家黎黑指出,从社会观点来看,希腊化时代最大的赢家就是妇女, 原先那种把婚姻作为生儿育女的契约思想终于为爱情和伴侣的思想所取代。”[8](P.12 1)与此同时,在希腊化时代的艺术作品中,反映男性之间同性恋活动的作品越来越少, 大多数作品都细腻地表现了夫妻之间相亲相爱的情景,夫妻两性关系得到了改善。
    在人类历史上,我们所谓的“人”,长时间以来一般都指的是男人,我们英文中不也 是经常用“Man(男人)”来代替“人”吗?在古希腊情况也是一样。可是,在希腊化罗马 时代,狭隘的地域性的观念被打破,中西文化的交流日益频繁,外来的思想观念也传了 进来,希腊人的视野为之打开,他们于是发现,不仅自己城邦的公民是“男人”,其他 外邦人、野蛮人,甚至奴隶也都是“男人”,而且,女人们似乎也是“男人”。在许多 当时的哲学和文学作品中我们都可以看到,他们这种对世界的认识更开阔了,更广阔了 ,而最开阔的当然是斯多亚派哲学,因为他们已经把整个世界当作一个大的城邦,其中 任何“人”,——现代意义上的“人”,包括奴隶(请看爱比克泰德的哲学)和女人,都 是这个城邦里的公民。当然,其实,在伊壁鸠鲁的花园里奴隶和妇女也已经被接受下来 了。所以,文化交流的发展和观念的更新也是妇女地位逐步得到提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而这种深入的文化交流只有在希腊城邦制度被彻底打破后才成为可能。
    所以,希腊化时代的现实是,在政治方面,希腊化时代广大妇女依然没有参加政治的 权力,但少数王室和上层妇女,如奥林匹娅斯(Olympias)、贝勒妮丝二世(Berenice Ⅱ )、克里奥佩特拉(Cleopatra Ⅶ)、亚里斯托达玛(Aristodama)等,都可以通过各种手 段和途径对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生活产生重大影响。在经济方面,希腊化世界的妇女有了 较大提高,不少地区的妇女拥有土地和财产,可以进行商业活动,可以继承财产,订立 遗嘱。在法律和婚姻方面,她们获得了一定的行动能力和自主权。她们受教育的机会也 扩大了,不少妇女具有读写能力,而且逐渐获得接受体育教育的权力,有的甚至可以正 式学医或潜心研究哲学理论,其中最著名的当然是犬儒学派的希帕奇亚(Hipparchia)。 所有这些都与古典时期雅典妇女的生活境遇形成鲜明对比。
    人似乎是生来平等的,可是,我们的现实是,我们永远不能摆脱被别人当作工具一样 利用的命运。这对于利用者和被利用者来说都是非常可悲的事。马克思说,物质决定意 识。而且我们都明白,男女的真正平等要到我们人类物质条件足够发达、足够理想才可 能实现。可是,如果这么说,就好象是把我们的理想放在了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极限, 仿佛是数学里的函数曲线,只能无限趋近,永远无法相交。所以,我们有些人总会觉得 有点不甘,觉得人类不应该如此丑陋,就像是有的人说的,人是apes in human skin( 穿着人皮的猿猴),或者还有人说,人类尚处于婴儿时期。总之,事实就是事实,谁也 没办法。
    最后,总结地说,希腊世界妇女的社会地位之所以低下,这完全与其所处的希腊城邦 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城邦制度是她们社会地位低下的决定性因素。而她们的社会地位 也必然随着希腊社会制度的变革而发生变化和改善。我们要真正理解古希腊哲学就必须 了解古希腊的历史演变,尤其是城邦制度及其演变,而要了解希腊城邦制度,如果不了 解妇女在这种城邦制度中的地位,就永远是不完全和有缺陷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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