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评《新编剑桥中世纪史》
刘景华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2004年10期
【原文出处】《史学理论研究》(京)2004年03期第130~141页
【作者简介】作者刘景华,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教授;邮编:430072


    《剑桥中世纪史》(以下简称《老版》)第一至八卷在1911年至1936年间出版。此后虽 有略加修改的多次重印本,但无论从思想观点还是从行文版式看,都与时代要求相距甚 远。因此早在80年代后期,西方史学界就酝酿重编事宜,90年代组织作者队伍着手撰写 。1995年,书名为《新编剑桥中世纪史》(以下简称《新版》)的各卷次开始出版,至今 已有五卷面世,余下的第一卷和第四卷也将在近年出齐。西方史学界这样一件大事,我 国史学界尚未有明显反应。
        一
    与《老版》相比较,无论是编写体例、作者队伍,还是基本观点、研究方法,《新版 》都有许多新的特点。
    其一,不再赋予各卷以一个主题,而只用年代来划分历史时期并作为分卷标准。
    在《老版》中,各卷虽然都按照历史时间顺序来安排,但又都被置于一个主题之下, 这从各卷的副标题即可看出:第一卷,罗马基督教帝国与日耳曼各王国的建立;第二卷 ,萨拉森人的兴起和西方帝国的建立;第三卷,日耳曼人和西方帝国;第四卷,拜占庭 帝国;第五卷,帝国和教皇之争;第六卷,教皇制的胜利;第七卷,帝国和教皇制的衰 落;第八卷,中世纪的结束。全书俨然一部欧洲帝国、王国、教会和教皇制的兴衰史, 一部典型的传统政治史。
    《新版》共7卷八册,比《老版》少了一卷,但它并不是简单地将哪一卷去掉,而是重 新组合。《新版》以时间为基本界限来规划各卷的写作,起止年代即是各卷的副标题。 第一卷,约500年至约700年,计划于2005年3月出版;第二卷,约700年至约900年,199 5年出版;第三卷,约900年至约1024年,1999年出版;第四卷,约1024年至约1198年, 计划于2004年7月出版;第五卷,约1198年至约1300年,1999年出版;第六卷,约1300 年至约1415年,2000年出版;第七卷,约1415年至约1500年,1998年出版。
    可以看出,各卷选定的起止年代并非严格,对此作者自有考虑。其实,起止年代如何 选定并不特别重要,可以找一些标志性事件,也可以不找事件作标志,问题的关键在于 这种被两个时间圈定的历史时期,应该有着不同于其前后时期的基本特征。理论上说, 所有的人类活动都可进入历史描述和分析的范围,但写作过程中又必须紧扣住最能说明 各个时期社会面貌的那些方面,否则就会芜杂不清,主次不分。同时也必须看到,这些 方面又多是作为长时段的趋势在表现着,不是一种人为的时段能局限得了的,因此又不 能将时间段限绝对化。《新版》注意到了这些。各卷内均分成专题进行集中论述,同时 又不将年代绝对化,而是略为上延下伸。这样一来,各卷的中心主线似乎比老版更为清 晰,读目录就能使人一目了然。而老版各卷虽然都有主题,但卷内分章过多过细,又不 列专题,过于繁杂,光目录就给人臃肿之感。总之,在编写体例和篇章编排上,《新版 》比《老版》技高一筹。
    其二,突破了传统政治史的旧框架,试图构架“全面”的历史,编纂新政治史。
    《老版》出版时的20世纪初期,正是兰克学派在欧美大行其道并被尊为西方史学正统 的时候,“剑桥三史”就是这种史学的产物。其实,当时英国已从19世纪后期兴起了经 济史研究热潮,罗杰斯、昂温、托尼等人在这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美国的“新 史学”、法国的年鉴学派已然兴起,改变传统政治史,重视社会、经济、精神、文化史 的呼声日高,但《老版》无动于衷,对新的史学思想不屑一顾。
    《新版》改变了这一落伍的历史观。这是时代发展的结果。《老版》问世近一个世纪 来,人间变化无数,学术界包括史学界更是气象一新。新的历史思想和历史研究方法被 越来越多的史学家所推崇,研究和撰写“全面的历史”已成为国际史学界的共识。《新 版》顺应了这一学术潮流,虽然从分工角度仍以描述政治史为主,但已将经济、社会、 精神、文化等纳入了论述范围,并探索隐含在它们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在政治史中更 注重制度和思想的探讨和分析。各卷均反映了这几点。
    如第二卷叙述8、9两个世纪的欧洲历史。这是法兰克查理帝国从兴起到分裂的时期, 这个帝国曾被当时人认为是古代罗马帝国的恢复,因而在政治史上无疑占有重要地位, 但作者并不就此止步,而是从外在的政治史继续深入到政治机构和政治制度层面,“考 察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相互关系,考察权力和权威怎样行使,考察它们对作为一个整体 的欧洲社会和文化影响”(注:Rosamond McKitterick,ed.,The New Cambridge Medieval History,Volume ⅡC.700-C.900,“Preface”,1995,p.xviii.);阐述教会 史时又特别注意到它与社会的关系;同时将文化和知识列为专题,讨论“加洛林文艺复 兴”等问题。
    第三卷叙述10至11世纪初期的欧洲历史,这是封建主义生产方式(即庄园制)在欧洲最 终确立、而封建国家政治却又相对弱化的时期。作者注意到了这种变化,因而首先探讨 了社会和经济问题,阐述了发生在乡村的变化,阐述了城市工商业兴起这一新的社会经 济现象,以及新的知识与艺术活动。随后叙述政治史时将欧洲各地区以是否属于前查理 帝国而分开论述,更利于分析各个地区政治发展的不同历史背景和联系。
    第五卷叙述13世纪的欧洲历史。这个世纪历来被认为是欧洲中世纪历史发展的鼎盛期 ,尤其是社会和经济方面,因此作者一开篇就在前几章论述社会和经济问题;第四部分 专论意大利,也与意大利城市国家引人注目的发展有关,更何况意大利人从事的地中海 东方贸易对欧洲具有生命线意义。至于政治史,教会和教皇的权势在13世纪初期即达到 了巅峰,致使该世纪欧洲的政治呈现教权强化、俗权弱化的局面,因此该卷在政治史上 的叙述次序也是先教会,后世俗王国,再是欧洲在地理上的小扩张。
    其三,摆正了该书作为欧洲史著作的位置,不再张扬“欧洲中心论”。
    该书的出版者和作者强调,虽然也写到了近东和北非等地区,但这是一部写欧洲史的 著作(注:剑桥大学出版社网站关于该书的征订介绍,见http://titles.cambridge.org /catalogue.asp?isbn = 0521414105.),而不是写世界史。这无疑是时代进步的体现, 是老版问世以来历史巨大变化的反映。“剑桥三史”问世时的20世纪之初,整体化的世 界体系业已形成,这个体系无疑是以西欧为中心的,所以西欧人有“理由”目空一切。 然而接下来的变化沧海桑田:从20世纪初期西欧占据世界舞台中心,到20世纪中后期的 美苏两极争霸,再到20世纪末叶演变为世界多极化趋势。全书虽然写以西欧为主的欧洲 史,涉及与欧洲有交往和联系的周边民族如阿拉伯人、中亚和西亚游牧部落是必然的, 但并不是把欧洲看成整个世界。这与《老版》有根本区别。在它们那里,其他民族的历 史可以忽略不计,欧洲成了世界的中心、世界史的全部。
    毫无疑问,《新版》是一本关于欧洲历史的著作。至于书名叫“中世纪史”,而不是 叫“欧洲中世纪史”,不必在意。因为中世纪概念本来就是欧洲人对于自己历史的一种 概括。如果要将此书译成中文,书名叫《新编剑桥中世纪史》即可,可以加上“欧洲” 字样,但不能像《新编剑桥世界近代史》中译本那样加上“世界”字样。倒是我们常说 的“世界中世纪史”概念该更新了,全世界范围的历史并不像欧洲那样有一个“中间的 世纪”。
    更应指出的是,这部欧洲史并不是欧洲各国历史的机械拼凑或简单相加,而是一部整 体的欧洲史,一部从全局观念出发撰写的欧洲史。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正是现代欧洲一 体化趋势在学术界的反映,也是最近几十年里西方学术繁荣和学术进步的自然结果。照 作者自己的说法,《新版》“反映了各个领域和各种国籍的中世纪专家极为相同的兴趣 ,反映了学术界、学生和普通公众把中世纪欧洲作为一个整体来了解和欣赏的要求。这 也是对跨学科研究的欣然接受,是一种不计及现代(或古代)国界的强烈意识,是从整体 上考虑欧洲发展的强烈要求”。(注:Rosamond McKitterick,ed.,The New Cambridge Medieval History,p.xvii.)细读本书,我们会产生这样的感觉。
    其四,既重视原始资料也关注现代研究成果,既重视描述史实也注意解释史实。
    19世纪兰克史学确定了两条原则,一是重视原始资料,考订史料来源,所谓批判;二 是只描述史实,不探求规律,所谓客观。简言之,就是叙史不论史。尽管汤因比等人曾 将这种只写历史细节的做法讥为“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但兰克史学作为西方史学正 统,长期以来熏陶着西方学术界。《新版》对第一点可谓发扬光大,对第二点则比老版 本有突破。
    “剑桥三史”自问世以来,就以材料翔实丰富享誉学界,每卷书后所附文献目录成了 著作的有机部分,也为研究者和爱好者提供了进一步读书和研究的向导。《新版》发扬 了这一传统,各卷书后所列书目,要占总篇幅的15%以上。每卷书目都分为“原始资料 ”和“第二手著作”两大类:一方面奉守实证批判学风,仍像《老版》一样重视原始第 一手资料,特别重视最新发现的原始资料;另一方面,也注意参考和吸收现代学者的研 究成果,包括学术专著和学术论文,书目的重头部分还是第二手著作。最可贵的是,这 些第二手著作大多是最近二三十年的研究成果。
    我们特别注意到,除书目外,《新版》所实际利用的原始第一手材料范围还要大得多 。诚如第二卷主编麦吉特里克教授所说,这种原始材料除了当时的史家、学者留下的著 述外,还可包括各种其他文字证据和实物证据,例如国王特许状、诏书、世俗和教会法 规、法典、圣徒传记、财产调查、各种专题论文、礼仪读本、学校和图书馆的手册、信 件、剧本、税单、诗歌、遗迹遗物、徽章、货单、忏悔书、印章、钱币、图书馆书目、 碑铭、社团手册、工艺品、武器、雕塑、建筑等(注:Rosamond McKitterick,ed.,The New Cambridge Medieval History,p.3.)。从这个意义上讲,新编本的史料基础比老版 本更为坚实。
    至于叙史和论史的关系,虽然叙述仍然是《新版》的主体,但其论的篇幅越来越大, 论的对象越来越广,论的话语越来越多。总之,兰克史学那种不发议论的信条早已抛之 九霄。论是一部著作的灵魂,有了论整部书才会有思想、有生气,这早就成了20世纪西 方严肃学者的共识,并久已付诸实践,《新版》正是这种学术进步的一次集中体现。论 叙并重,在叙述历史事实时又“结合着对一些关键问题的分析和新的解释”(注:Rosamond McKitterick,ed.,The New Cambridge Medieval History,p.xviii.),是它 与《老版》面目截然不同的主要标志之一。不过,由于《新版》仍以实证主义为指导思 想,因此该书在宏观史论和历史观上并没有新的突破。《老版》问世后的七八十年里, 西方涌现了诸如布洛赫、汤因比、布罗代尔、沃勒斯坦这样世界级的史学大师,然而他 们的理论和思想却没有在新编本中得到相应的体现。
    其六,各卷既有中心主线,又能体现作者个性,行文风格和叙述技巧也颇具时代气息 。
    各卷不仅有中心主线和基本观点,供所有的作者共同遵守,以避免主题分散、观点自 相矛盾;又有体现各章作者个性的学术空间,让其自由阐述学术观点,因而书中经常是 新论迭出,精彩纷呈。读书的过程,读者犹如在聆听各位具有不同风格的专家发表各种 见解,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和启发。如第七卷“经济和社会发展”部分中居然有“战争 ”一章,这是不再将战争仅视作军事史和政治史内容的一个尝试,而是力图从产生社会 影响的角度来重新认识和解释战争。虽然作者将战争归入社会史范畴未免又走向另一个 极端,但他分析战争的社会影响时确实特别地入情入理。
    不但作者们的学术观点和学术话语丰富多彩,他们的叙述技巧和行文风格也颇有特色 ,老版本那种过于拘束的文风一扫而空。不少作者能将深刻的思想娓娓道来,对历史事 件细细评说,阅读起来颇感人情味和说服力,不愧为西方史学界在新世纪之际献出的一 份厚礼。这种平实的写作风格,更贴近时代与读者,更易与读者产生共鸣,实现沟通。
    书中的注释也风格各异。大多数作者遵循通常做法,但也出现两种极端:有的人一章 未给一个注释,如第七卷第十四章“印刷术的发端”;另一种情况则是通篇每页都堆满 注释,而且运用注释阐发相关的观点思想,如该卷第十六章“音乐”。这种“不规范” 的注释在西方能行得通,确实值得我们深思。其实,学术注释主要应坚持两个基本原则 :其一是真实,即以亲眼所见到的材料为准,不做伪注;其二是方便,即能让读者易于 验证查找。这两条原则实际是学术品德问题。《新版》注重内在的品德而非外在的形式 ,反而使思想更有生气,内涵更加丰富、自然,版式也更为灵活。
        二
    按照中世纪史的发展阶段,可将《新版》已出各卷的基本内容和观点思想,特别是作 者对所述历史时期的总体看法和基本估价,予以大致介绍和评论。
    第一卷至第三卷主要叙述中世纪早期即公元6世纪至11世纪初期的欧洲历史。
    第一卷叙述公元6、7两个世纪的历史。作为第一卷,按说它应最先出版。该书原定199 8年完稿,但不知何故,现计划于2005年3月出版,变成最后问世的一卷。网页上资料除 了标明主编为保罗·弗拉克里以及计划出版时间外,尚无进一步的详细内容。(注:http:// titles.cambridge.org/catalogue.asp? isbn = 0521362911.)
    第二卷主要叙述公元8、9两个世纪的欧洲历史。第二卷于1995年率先出版,向世人第 一次展现《新版》的面目。主编麦吉特立克教授在序言中阐述了编写第二卷以及全书的 指导思想,对理解全书有很好的帮助作用。她在“导言”中对该卷所用资料来源和用途 的分析,精辟透彻,洋洋万余言,可视为批判史学的一个范例。(注:Rosamond McKitterick,ed.,The New Cambridge Medieval History,pp.3-17.)
    本卷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政治的发展”,叙述这一时期欧洲各国各民族的政治历史 。第二部分“政府和制度”,探讨国王和宫廷、贵族、社会和军事制度、经济组织、乡 村社会,钱制与铸币等问题。第三部分“教会与社会”,讨论教皇制、教会组织、教会 法、教规教仪、寺院制度、宗教和世俗社会的关系等。第四部分“文化和知识发展”, 讨论语言和交流、教育和识字、神学和思想、书籍和字体、艺术和建筑等,并分析8世 纪所奠定的文化基础。
    作者认为,8、9两个世纪是中世纪欧洲历史的重要时期,法兰克加洛林人在西欧居于 统治地位,欧洲在政治上和文化上都有较强的凝聚力,人们称之为欧洲形成时期不是没 有道理的。事实上,查理曼成了欧洲统一体的象征和欧洲人共同的历史遗产;加洛林时 代法兰克的政治和文化扩张,被许多国家的史书看作自己国家的一个发展阶段。即使那 些不属于法兰克直接统治的地区,如西面的爱尔兰、东面的保加利亚或北面的斯堪的那 维亚,都受到了法兰克中心地区所发生事件的影响。无论法兰克人政治上是成功还是失 败,都在扩散着这种影响;无论是它的盟友、支持者,还是敌人、反对者,都在感受着 这种影响。这种影响体现在政治理念、统治方式、社会组织、经济变革、宗教热情以及 知识和文化生活诸多方面,并成为留传下来的遗产。
    作者动态地描绘了这两个世纪欧洲的发展变化图。法兰克王权和行政管理方式所体现 的原则,在相当程度上继承了罗马帝国的传统。而法兰克在西欧实行的统一货币制度, 却随着国王对各地失去控制而瓦解。地方性的和跨地区的贸易,以大地产上的农业和手 工业产品为基础,并随着庄园兴起而发展到高峰,成为后来城市和商业发展的起点。虽 然以贵族为中心组织了这个农业社会,但也开始了社会地位和社会职业的分化;各地有 严格而不可逾越的等级制度,同时社会流动性也大为加强;人际间的关系复杂多样,结 成了互承义务的关系网络;暴力虽然仍是交往的主要因素,但也有凝聚和认同的强烈情 感,有相当程度的社会和经济合作。在公共政治生活中,由于官位占有和财富、土地增 多,最终导致了行政管理结构中贵族阶级的成功整合,从而在旧有政治模式中奠定了新 的分权机制。
    在这个时期里,尽管有维护中央集权制政府的种种努力,中央和地方的冲突、中心和 外围的冲突还是愈演愈烈。同时,世俗权力与教会的较量,教会内部的纷争也时时存在 着。一方面,教会的祈祷权被世俗力量所介入;另一方面,教仪教规浸透了世俗生活的 各个方面。政治权力与精神、宗教权力相交织,改革和发展相并行。世俗统治者鼓励旨 在指导信徒精神生活的教会改革,目的在于扩大国家对臣民生活的干预。这两个世纪在 教规教仪及教会结构上的发展调整,成了西方教会后来发展的基石。于是,便可看到基 督教教育中对艺术的欣赏,看到学识成了基督教战士的必备素质;于是,便有统治者对 教育和学问的提倡,对教会改革的重视和支持。加洛林时代的学问是留给整个欧洲的文 化遗产的核心。而欧洲文明的基础正是在这几个世纪奠定的。不论其政治征服和版图扩 张的命运如何,这两百年是欧洲文化和政治加速定型的时期,意识形态和机构制度确定 了,社会结构形成了,宗教的、知识的、文化的传统确立了。
    第三卷是老版第三卷部分内容的重修。照该卷主编所言,新编本第三卷记叙“长的10 世纪”的历史,这个“世纪”上可溯于9世纪90年代,下可延至1020—1030年间。选择1 024年虽然只对德国和意大利的历史有意义,但这个年代正好介于两个重要时间之间: 一是1000年,在此前后欧洲完成了从古代世界向中世纪世界的转变,或从奴隶制向封建 主义的转变;二是1050年,在此前后欧洲完成了从“古风社会”(archaic society)向 “传统欧洲社会”(Old European Order)的转变。(注:Timothy Reuter ed.,The New Cambridge Medieval History,Vol.ⅢC.900—C.1024,pp.xv-xvi.这种所谓“传统欧洲 社会”,作者称一直延续到18世纪,见该书,“Introduction”.)我们理解,前者是制 度意义上的转变,易于判别;后者指社会意义上的转变,略微滞后些。这些转变的完成 ,表明欧洲中世纪早期阶段结束。
    本卷作者来自英、德、美、法、意、奥地利、波兰等国。全书三个部分。第一部分“ 总的趋势”,论述乡村经济和农村生活、商人、市场和城市、国王与政府、教会、修道 院、知识生活、艺术等专题。第二部分“后加洛林欧洲”,叙述原属加洛林帝国版图的 西欧地区即德意志、法兰西和意大利范围内的历史,并把英国也包括在内,认为从制度 、文化和政治上看,英国都是后加洛林世界的重要部分。第三部分“非加洛林欧洲”, 主要叙述东欧、中欧、东南欧、南欧、西南欧各地区的历史。
    “长的10世纪”是“后罗马”(post-Roman)欧洲有关“真实历史”的可信资料最为缺 乏的时期之一,因此,人们常说这个世纪是“黑暗的世纪”、“灰暗的时代”、“冷铁 时代”。在这时的“后加洛林欧洲”(post-Carolingian Europe)地区,文化水平大为 下降,几乎又退回到仅用口头语言来交流的时代。但说它黑暗、灰暗,作者认为还是值 得置疑的,因为那个世纪也留下了许多文字资料,无论东欧还是西欧,无论基督教世界 还是穆斯林的西班牙,都有诸如叙事体史书、编年史著作、圣徒传记、旅行游记等各类 著作甚至诗歌等文学作品流传于世。它们都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当时的社会和政治状况 ,因而具有史料价值。此外,10世纪的各种政治文件包括教皇和国王的诏书、信件等更 是珍贵的资料;法律文书如遗嘱、判决书等也有同样效力。这些资料近年还被不断整理 出版。解读10世纪历史,关键在于对这些有限的史料如何分析、解释和利用。描述当时 的社会和经济活动,如城市和乡村的面貌,城堡和贵族的生活等,还可利用考古学成果 ,更不应排除艺术作品、生产工具、生活用具等实物史料的意义。
    在作者看来,10世纪大部分时期里,几乎整个欧洲都充斥着一种“后加洛林”情结, 怀念过去曾经强大光荣的时代。作为加洛林王朝直系后裔的那些王国,更希望假想中的 法兰克统一体出现,神圣罗马帝国的奥托诸帝似乎还往这个方向走出了第一步。不过, 欧洲核心区各王国这种法兰克情感虽然延续了很久,但它们各自也在这时开始了自我认 同的过程。前法兰克帝国以东和以北的弧形地带,从英格兰到匈牙利,在宗教、法律等 方面模仿奥托模式,10世纪的欧洲便因之有了宗教思想特别是原罪说的统一。10世纪又 是欧洲政治史的一个关键时期,正是在这个世纪里奠定了后来欧洲的政治格局和政治版 图,那种超地区的欧洲大帝国之梦最终破灭了,取而代之的是颇为引人注目的一个个小 王国。由于历史发展的地区性差异,各国史学家对10世纪欧洲的认识有侧重点的不同。 德国人喜欢说10世纪是“欧洲的诞生”;法国人则习惯于将它看成“后罗马”世界的最 后一个世纪。有的学者强调从古典社会后期到10世纪在法律和政治上的承继性;另一些 人如马克思主义者或新马克思主义者则强调生产方式和社会形态从奴隶占有制向封建主 义的转变;还有人把10世纪看成旧有封闭世界在一种新的社会裂变中的终结,在那个封 闭世界里,远距离的交往几乎不存在,人们的视野几乎没有超出城堡围墙。如果注意到 地区差异性,对意大利和西班牙而言,也就很难说它们是旧的结束或新的开始了。若将 10世纪的欧洲历史分成两组,则能看出一定的对照性: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的历史似 乎更加区域化、分裂化;德意志、英格兰和东欧则不是这样,虽然其原因各有不同。德 意志虽然也在区域化,但由于出现了一个帝国,因而史家笔下的德国史仍然是帝王们的 历史。英格兰在“长的10世纪”中,区域化倾向并不亚于欧洲大陆,但它偶尔也显现了 统一的趋向,虽然统一的过程到11世纪早期才完成。而对法、意、西等地,历史学家印 象深刻的是贵族住所的堡垒化,这是私有司法权的增长,暴力的增加,奴隶制向农奴制 的转变,然而它们并没有对历史进程或政治发展起着重要影响。
    对“长的10世纪”里社会经济变化的研究,最近几十年有一些新的成果,诸如对货币 制度积极作用的研究,认为维京人、萨拉森人以及马札尔人劫掠某些城市反而有助于这 些城市原先储存的财富进入流通的观点;对人口增长的描述,认为作为中世纪盛期特征 的城市可溯源于这个时期的观点等,但第三卷作者认为这些都只是粗线条的描述而非解 释。作者将经济活动与社会政治变化相联系,概括出后加洛林核心区在这个世纪有一些 显著特征:(1)“长的10世纪”是奴隶制转变为农奴制的关键时期,农奴的来源不仅有 奴隶,还有一部分是过去的自由农民。(2)先前流动的或迁徙的生活方式,这时转变为 定居了。(3)与此相关,贵族私有的住宅式小城堡增多了,取代了早先那种避难所功能 的要塞。(4)这种贵族统治模式还改变着家庭意识:贵族们把男系和女系的亲属都纳入 了家庭范畴。(5)不受或少受王权限制的地方权力增强,旧有的“公共权力”秩序被取 代,国王权威下降,中间权力层次(公爵、伯爵、侯爵及大主教、主教等)也随之如此。 (6)法统权威被私有化或个人化,剩下的只有“个人对个人的依附”。(7)一个新的统治 阶层形成并扩大,它包括领主及其扈从,他们自视为一个单独集团而与社会其他部分相 分离。11世纪里形成了他们特有的礼仪规范和意识形态。所有这些,总起来可以解释为 “封建革命”或“封建变异”。(注:Timothy Reuter,ed.,The New Cambridge History,Vol.Ⅲ,pp.17-18.)当然,这一模式并不对西欧所有地区都适用,如意大利南 部和英格兰的社会变化就不能这样解释。这种模式也面临着挑战,因为也有人认为封建 主义是12世纪的发明,认为这种封建意义上的领地和诸侯在10世纪是没有的。
        三
    第四卷和第五卷主要叙述中世纪盛期即11世纪初期至13世纪末的欧洲历史。
    第四卷基本上论述11、12两个世纪的欧洲历史,包括上下两册,上册是经济、社会、 宗教、文化等专题研究,下册专论政治史。主编拉斯坎姆教授是新一代史学家的代表。 该卷原定于2003年出版,但由于部头较大,审定校阅工作任务繁重,又增加了一个主编 ,出版时间也往后推延了。从剑桥大学出版社网站提供的资料看,第四卷作者认为,11 、12世纪是中世纪欧洲最有活力的时期,是一个发展的时代。四卷上册作为专题史,论 述了宗教和世俗两个世界的发展和变革,包括人口、农业、贸易、城市以及西方社会前 沿的扩张;包括西部教会组织和机构的激进改革,及其与东部教会、拜占庭、伊斯兰教 和犹太教徒之间关系的基本变化;一些新的王国和国家的出现;十字军东征、骑士制度 和法律的发展,拉丁语文学和本国语文学的发展,罗马式和哥特式艺术与建筑,异端运 动和学者化运动等。上册除两位主编撰写的导言外,正文共18章,分别论述乡村经济和 人口发展、城市和贸易的增长、政府和共同体、法律的发展、骑士社会、战争、和平和 基督教秩序、教会组织和机构、教会的改革、宗教团体、思想和知识、宗教和俗界、十 字军、东部教会、西班牙的穆斯林、欧洲和地中海的犹太人、拉丁语和本国语文学、罗 马式和哥特式的建筑与艺术等问题。下册叙述教会和世俗社会重大政治事件的进程和发 展,认为这个时期引人注目的重大政治事件,有依靠教会激进改革而出现的教皇制的转 型,有西部和东部帝国的衰落,西欧各王国及意大利精英阶层的兴起,政府组织的发展 ,西班牙开始从摩尔人统治下复苏,伴随着十字军东征西方人开始在东地中海区域建立 居民点等。除序言和导论外,本册正文共21章,分别叙述教皇、神圣罗马帝国、意大利 、法国、西班牙、英格兰、拜占庭帝国、俄罗斯、保加尔人和南部斯拉夫人、波兰、斯 堪的那维亚、匈牙利、苏格兰、威尔士和爱尔兰、拉丁人占领的东部地区、穆斯林的阿 巴斯王朝、法蒂玛王朝、赞吉德王朝、阿尤布王朝以及塞尔柱人的历史。
    第五卷以1198年教皇英诺森三世即位为起始年代,论述13世纪的欧洲历史,显然是老 版第六卷《教皇制的胜利》的重修。在老版那里,13世纪被认为是“完满”(completion)的时代。(注:David Abulafia,ed.,The New Cambridge Medieval History,Vol.V.C.1198-C.1300,“Preface”,1999,p.xvii.)因为在这个时候,中世 纪的基本制度,尤其是教皇制和帝国制,已经达到了顶点。正因为老版本认为13世纪是 中世纪最重要的时期,因而这一卷作者也集中了当时欧洲顶尖级的学术大师,如比利时 的亨利·皮伦纳、英国的克拉潘等。第五卷也集合了当今欧美的一大批权威。除主编阿 卜拉菲亚本人是年富力强的地中海史研究专家外,我们熟悉的名字还有拜占庭史专家盎 戈尔德教授、城市史专家埃普斯坦因教授、十字军史专家汉密尔顿教授、英国史专家巴 特里特教授、犹太史专家斯托教授、佛兰德尔史专家布洛克曼斯教授等。
    该卷主编说,13世纪欧洲最为醒目的经济发展,已有1987年修改的《老版》第二卷专 门论述,因此《新版》第五卷的描述对象以13世纪的政治史为主,社会经济文化史仅为 其中一小部分。虽然与《老版》第六卷主题相似,但它并非前者的简单重复,而是体现 着自己的新思想。主编指出,第五卷撰写的原则,是将欧洲心脏西欧地区与前沿地区的 相互关系作为研究13世纪历史的基本主题,西欧之外的拜占庭、穆斯林、俄罗斯、条顿 骑士团、东欧各王国都应是关注的对象,此时的欧洲概念不能仅限于拉丁教会世界。因 此,这一卷花了大量篇幅来论述西欧以外的邻近地区以及它们与西欧人的关系。
    在第五卷作者看来,13世纪历史的主题是“扩张”:有拉丁教会世界向外围的东正教 、伊斯兰教和其他异教土地的地理扩张;有经济上的扩张,即西方商人(主要是意大利 人、德意志人和卡塔兰人)向地中海、波罗的海和东欧地区的大规模渗透;有人口上的 急剧增长,以致到1300年时不得不加以限制;还有政治上的深度发展,即西欧的国王们 巩固了自己版图上的统治权,教皇在教权之外还不断提出控制世俗君主的要求。(注:David Abulafia,ed.,The New Cambridge Medieval History,Vol.V,p.1.)到13世纪末 叶,欧洲国家在政治和人口方面的强有力扩张已非常明显。作者还认为,13世纪还有一 个重要特征,那就是西欧拉丁世界向东方希腊、斯拉夫、穆斯林世界的进犯。十字军进 攻穆斯林的埃及、突尼斯、西班牙,也进攻异教徒的普鲁士、立沃尼亚,还去攻打东正 教的君士坦丁堡,瓦解了本已处于分裂状态的拜占庭帝国,将罗马天主教教皇的权威加 在希腊正教教会之上。拉丁教会世界在军事和经济上的成功,又导致了西方征服者与被 征服地区臣属者之间的新型关系。为了稳固对东欧的统治、对付东边的穆斯林,西欧人 还试图与更东边的蒙古人联合,结果东欧和中欧成了各种势力角逐的场所。最典型者莫 过于匈牙利,它是多个世界的边境区,境内杂居着天主教徒、东正教徒、穆斯林、犹太 教徒以及异教徒。而南欧境内如西班牙、西西里等地非基督教徒的存在,又导致了一种 清洗政策的出现。
    当拉丁教会世界对外取得胜利的时候,内部却发生着复杂的变化。一方面,正统教会 方济各修会、多明我修会颇为活跃,经院哲学大师托马斯·阿奎那将神学思想和教皇权 威推向了极致。另一方面,却是阿尔比教派等异端的影响日增,它们对教会和教皇权力 的质疑还起到了导引世俗国王的作用。他们中胆大的如德意志皇帝腓特烈二世、法国国 王好人腓力普甚至公开向教皇挑战。更多的国王则开始在法典等公共文件中使用本国语 言,动摇教会在精神文化领域的一统性。当然,加强王权说易做难,因而为了战争的财 政需要,国王们又与有势力的臣民携起手来,于是出现了英国国会之类机构。不过,国 王过度的控制又使城市的发展受阻,法国马赛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相反,由于神圣罗马 皇帝的无为,德国和意大利的大城市却成了拥有主权的独立国家,诸多的小王国、公国 和诸侯也不再听使唤。
        四
    第六卷和第七卷主要叙述中世纪晚期即14、15世纪的欧洲历史。这一时期连同后来的 两三个世纪,构成了近代欧洲兴起的关键时期,即我们通常所说的西欧由封建社会向资 本主义过渡、由传统农耕社会向近代工业社会转型的时期。因此这两卷对关注西欧过渡 和转型问题的研究者和一般读者特别有益。
    第六卷是老版第七卷《帝国和教皇制的衰落》的重修。两相比较,老版第七卷中3/4以 上的篇幅是传统政治史,记叙教皇、皇帝、国王、诸侯、领主的活动。新编本里,政治 史篇幅降到了2/3,而且加强了制度和机构史;从地理范围说,东欧的历史已作为独立 主体叙述,不像老版那样只当作西欧的附属物对待。另如蒙古人和帖木儿的活动及对欧 洲的影响,也进入了新编本的叙述范围。对欧洲心脏地区,则减少了西欧主要国家即英 、法、德、意等国的篇幅,加强了诸如瑞士、西班牙等国历史的关注。本卷主编琼斯教 授是西欧著名史家库珀尔(J.P.Cooper)的门生,主要作者来自英、法、美、德、比、捷 、土耳其、立陶宛等国。
    对14世纪如何估价,颇令欧洲人尴尬。这是一个在欧洲难以找到相似性的特有时期。 在一般人心目中,这个世纪是整个中世纪历史里最为混乱、灾难频生的年代,主编琼斯 套用了一句现代体育词汇,说14世纪可分为两个半场:以黑死病的发生为线,欧洲从扩 张和巩固时期转变为收缩和剧变时期。(注:Michael Jones,ed.,The New Cambridge Medieval History,Vol.VI C.1300—C.1415,“Introduction”,2000,p.3.)收缩的主要 标志是在人口学意义上。1347—1351年黑死病肆虐的三四年间,欧洲丧失了1/3的人口 ;在此后一个世纪里人口继续下落,又减少了1/3左右,特别是意、法、德、英等西欧 心脏地区。
    但从积极性角度看,这个世纪又发生了许多变化。作者认为,14世纪更是一个旧的东 西衰落、新的事物萌生的时期。(注:Michael Jones,ed.,The New Cambridge Medieval History,Vol.VI.p.11.)由于研究的深入和资料的充足,该卷为揭示这种进步 作了较多的探讨,认为这些进步就隐含在这种混乱和衰败中。譬如战争本是14世纪欧洲 最黑暗的方面之一,但它也引起了进步,如对战争理论和战争规律的认识,战争艺术的 提高等。这个时候,政治统治形式也从“封建”式开始向“近代”式过渡,是近代早期 国家的起源时期。英法形成了“高级阶段的君主统治”;法国和那不勒斯王国等对罗马 法的研究,促进了世俗统治者主权意识的加强。伴随着政府机构的发展,一批官场精英 出现,律师、财政咨询人、官吏等逐渐形成国家机构的核心。旧有的“封建”贵族也在 适应变化着的形势,为摆脱政治经济危机,大多数贵族都在极力强化自身的社会和政治 优势;而成为贵族本身也成了其他社会集团的“理想”。随着城市“资产阶级”的兴起 和“民主的成长”,城市的政治斗争日趋激烈,结局却又常常走向两端:一些城市寡头 当道,另一些城市则是市民权力扩大。在意大利、佛兰德尔、南德意志等城市发达地区 ,这种对比更加鲜明。至于占人口90%以上的西欧农民,他们的法律地位、生活水准、 经济财富、政治上的重要性都有所提高。这当然离不开14世纪农民的暴力抗争。当时存 在的弱势或边缘人群体,如妇女、犹太人、异教徒、穷人、罪犯甚至奴隶也受到了当时 社会和现代研究者的关注。虽然第六卷较多地叙述了政治和社会问题,但没有忽视经济 、宗教、知识、文化、艺术等方面的发展。作者认为,注意到这些有益的变化,就不会 认为14世纪是越来越糟。
    第七卷叙述1415年前后至1500年左右的欧洲历史,是老版第八卷《中世纪的结束》的 重修。1415年是英国亨利五世再次进攻法国、百年战争战端重开的年头。本卷的作者队 伍比较强大。除主编阿尔曼德教授外,主要作者来自英、德、意、匈、荷、法、爱尔兰 、波兰、瑞士、土耳其等十几个国家。
    本卷的一大特色是各部分的主题更为明确。第一部分“政府”,论述政治理论和实践 、代议制、教皇和教廷等政治思想和政治制度的历史。第二部分“经济和社会发展”, 论述贵族、乡村、城市、商业和贸易、战争、探险和发现等问题。第三部分“精神、文 化和艺术生活”,论述宗教信念和实践、学校和大学、人文主义、手稿和书籍、印刷术 、建筑和绘画、音乐等专题。第四部分“欧洲国家的发展”,叙述欧洲各个地区的传统 国家和新兴国家的历史,还将东欧的拉丁人、奥斯曼土耳其人列为专章。这四部分中, 前三部分均为专题研究,第四部分是各国发展史。把专题研究置于各国史之前,照该卷 主编的说法,“是基于这一理念,即无论是人还是政治,都是这幅广阔世界图景的组成 物,这幅图景环绕着思想、政治、宗教、文化、艺术以及经济和社会的变化和发展”( 注:Christopher Allmand, ed.,The New Cambridge Medieval History,Vol.VII C.14 15—C.1500,“Preface”,1998,p.xviii.)。要把握一个历史时期或一个论述专题,先 要理解它们的文化意蕴。主编指出,他们正是抱着这种心态去试图扭转现存历史书那种 “政治第一、文化第二”的思维定势,而不是要有意贬低各国的人文政治史。
    从历史观点和方法看,全书有两点特别值得注意。一是扭转把15世纪看成是衰败和衰 落时代的传统看法,认为15世纪是整个欧洲取得了重要成就的时代,许多成就越到后来 越显示其历史意义和价值。二是各章虽各有论述主题和描述主体,同时又具有欧洲是一 个整体、而不是各个国家集合体的意识。以欧洲整体观来看各国史,更有全局观念和比 较价值。
    作者对15世纪总的看法是:虽然15世纪欧洲各国的历史有许多相似性,可以概括出不 少共同特点,但这更是一个显示多样性的世纪。(注:Christopher Allmand, ed.,The New Cambridge Medieval History,Vol. VII,p.831.)外在的多样性首先就表现在政治 制度上。一方面,存在着一人统治制度,如君主制、公国制,特别是在西欧;另一方面 也有其他制度,例如瑞士的联邦制、威尼斯的总督制,还有波希米亚的混合制(在那里 教会甚至也参与世俗社会事务的决策)。代议制在英国有,在法国等地却不存在。代议 制也并不只有一种形式,而是有三四种组织方式,并且各有其早期源流,对它们的功能 要有区别地研究。
    15世纪欧洲的多样化,也可从贵族地位和作用的变化看出。在这个急剧变革的时期, 国家和君主的作用越来越大,那么君主还像中世纪一样依赖贵族支持吗?贵族们会顺应 时局而进行适应性调整吗?那些在商业和法律事务中取得财富和声望,又急切想取得社 会地位的人,会向旧的世袭军事贵族挑战吗?这些问题的提出和回答,都得依各国具体 情况而定。
    在15世纪的宗教事务中,世俗信徒的作用越来越凸现,教会组织和教士的作用则成衰 颓趋势。教会的这种衰落也表现为无力压制异端活动。在这个世纪里,个人的信仰活动 和宗教实践日益增加,手稿和书籍流行使世俗人们越来越有文化,更可以直接接触圣书 。学校和大学提高了人们的受教育水平,印刷术作为最重要的发明之一,使教育和文化 更为普及。
    在经济方面,15世纪的欧洲饱受饥荒和战争之苦,农民尤甚。但到这个世纪后期的相 对和平年代,也取得了不少成就:人口开始增长,财富来源开始扩大。至于城市,则其 影响力可及的范围仍在扩展,同时也有一些城市排挤外来商人。城市的社会中心作用开 始凸显,它们大多成了教育、文化和宗教活动中心。这种变化还导致了一个新的社会现 象,即技术家、艺术家等进入了上流社会阶层。
    民族国家的发展和相伴而生的政府的成长,是15世纪欧洲最突出的历史现象之一。民 族国家的崛起可溯源于13世纪,虽然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国家组织形式,但有一点是相 似的,即中央政府在宗教、经济、军事和文化方面的控制力都在加强。15世纪初英国王 室镇压罗拉德教派,1478年后卡斯提国王驱逐犹太教徒,是世俗政权介入宗教生活的极 端例子。出于改善财政的需要,没有一个国家不在经济方面做过努力。在强烈的社会呼 声中,英国政府试图改变本国商业和渔业受外国人控制的局面。百年战争后的法国,政 府更是为恢复经济付出了巨大努力。军事方面,国家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促进战争技术的 提高。文化上的干预,以政府赐给印刷商特许权最为典型。知识阶层的推动,使政府在 文化教育方面的兴趣日增。人文主义者在教育、行政管理、政治等方面的新思想,已越 过意大利而在更大范围里流行。
    但15世纪的国家发展史并不只是统治管理机构的发展史,统治者个人以及他们拥有的 权力始终处在这种发展的中心。作者说,这并不是要回到那种老式的关于“国王和女王 ”的历史,而是要关注君主制和王权的强化。15世纪就是这样一个时期,君王的合法性 被论证和强调,譬如法国、英国、葡萄牙家族王朝的形式更为醒目。君主更多地使用“ 帝王”之类象征来表明和加强自己的独立性以及他对人民的控制力。教皇对世俗君主的 罢免权逐步被取消,一些“天主教国王”拥有了专制权力;而另一些国王的这种权力则 被软化,如葡萄牙的约奥一世、法国的路易十二被臣民们戴上了“人民之父”的称号。 当然“父亲”并非没有充分有效的统治权,他们也有诸多集权的做法。如英国的爱德华 四世主要依靠个人力量,随后的亨利七世则更多地依靠统治机构,在他那里似乎出现了 “政府的革命”。君王作为一国“立法者”的传统得到更广泛的认可;国王与幕僚间的 链条也日益牢固、日益重要。
    正是由于15世纪处于新旧时代的交替点上,旧时代的躯壳里孕育着新社会的胚胎,多 样性自然也就成为它最突出的特征。这应该是西方学术界的一种共识,因为叙说新时代 历史的《新编剑桥近代史》,第一卷就是从这个世纪写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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