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公民权的扩展对罗马共和国兴起的影响
田德全/王振霞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2004年08期
【原文出处】《齐鲁学刊》(曲阜)2004年03期第66~69页
【英文标题】Influence of the extension of citizenship upon the vitalizing of the Rome Republic
   Tian De-quan/Wang Zhen-xia
   College of History and Culture,Qufu 273165,China/History Department,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Beijing 100875,China

【作者简介】曲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山东曲阜273165/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北京100875
    田德全(1952—),男,山东嘉祥人,曲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王振霞(1975— ) ,女,山东平邑人,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博士研究生。

【内容提要】如何说明罗马共和国的兴起是罗马史中的重要问题。公民权的扩展对罗马共和国的兴起有重要影响:在政治上,公民权的扩展扩大了罗马的社会基础和阶级基础;在经济上,公民权的扩展促进了罗马经济的普遍繁荣;在军事上,公民权的扩展造就了一支强大的军队;在文化上,公民权的扩展促进了古典文化的繁荣发展。
The vitalizing of the Rome Republic is an important issue.This thesis wants to explain it from the angle of citizenship preliminarily.The extension of citizenship has influence upon the vitalizing of the Rome Republic.In politics,it brought a strongly amalgamated citizen body and an infiltration of fresh element into the governing class.In economics,the adjust of productive relations made promotion to economics.In military sphere,it brought Rome a powerful army.In culture,it contributed to the flourishing of the classical culture.
【关 键 词】罗马/公民权/影响Rome/citizenship/influence


    中图分类号:K1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022X(2004)03-0066-04
    公民权是罗马史中的重要问题,本文试图就公民权的扩展对罗马共和国兴起的影响作一初步探讨,以就教于史学界。
    一
    罗马城邦实行公民政治,公民集团与其他居民有严格的区分。但在公民权问题上,罗马人最终“超越了希腊人创造的城邦狭隘性的政治框架和希腊人意识的局限性”[1](P101)。在共和国时期,随着罗马统治区域的扩大和无权者的斗争,城邦内的平民、部分奴隶和被征服者拉丁人、意大利同盟者以及部分行省居民逐渐获得公民权。
    罗马公民权的扩展主要有对内、对外两条渠道:
    (一)对内扩展主要指对罗马城邦内平民和奴隶的扩展。
    在早期罗马,只有贵族才是全权公民,平民在政治上无权,在经济上无权分配公有地,但平民却是重要的兵源,并承担缴纳赋税的义务。战争加重了平民的负担,使一些平民破产,以至遭受债务奴役。经过两个多世纪的平民与贵族的斗争,贵族的特权逐渐缩小,公民的范围日益扩大,城邦内部的矛盾得到缓和。这是罗马国家发展史的一个突出而且十分重要的特点,也是罗马公民集体开放性的重要表现。正如恩格斯所说的:“在罗马,氏族社会转化为一种闭关自守的贵族主义,在它以外有为数众多只有义务而无权利的平民,平民对贵族的斗争正是反对氏族制度的革命,而结果是把它摧毁了,平民的胜利炸毁了旧的氏族制度,并在它的废墟上面建立了国家,而氏族贵族和平民不久便完全溶化在国家中了。”[2](第21卷,P193)
    在罗马,对奴隶的释放很早就有。据说早在王政第六王塞尔维乌斯·图里乌斯时,就已开始给予被释奴以公民权,后世遵循这种做法。被释奴在罗马很普遍,其解放方式有主人解放和法定解放两种。在罗马,被释奴享有自由身份,可以成为公民,但由于其主人身份、解放方式等的不同,他们的公民权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不能与生来自由人具有同样的地位。
    (二)对外扩展是指对被征服者拉丁人、意大利同盟者以及行省居民的扩展。按扩展的规模可把共和时期分为四个阶段:公元前4世纪初至前338年为第一阶段;公元前338-前90年为第二阶段;公元前90-88年为第三阶段,共和末期为第四阶段。
    在第一阶段,罗马城邦刚刚建立不久,正处于由氏族制解体到阶级制度充分实现的中间阶段,公民权与源于原始社会的氏族部落的血缘关系密切相关,其保守性特别强,所以公民权很少对外扩展。在这一阶段,主要是对与罗马有共同血缘、共同语言、共同信仰并保持往昔同盟记忆的个别拉丁公社授予公民权。如公元前381年,为了安抚盟友分化敌人,第一个授予拉丁同盟首领图斯库姆(Tusculum)罗马全权公民权。
    在第二阶段,经过拉丁同盟战争、萨莫奈战争、皮洛士战争、布匿战争、马其顿战争等,罗马征服了拉丁姆、意大利,继而成为地中海霸主。拉丁战争结束后的公元前338年,罗马首次面对大规模地融合问题[3](P61),罗马人以政治家的度量接收战败者进入他们的国家,同他们平起平坐。非拉丁的库迈、苏维苏拉(Suessula)、冯狄、Formiae等得到了半拉子公民权,另外授予所有康帕尼亚人半拉子公民权,从而旧的血缘关系愈益失去意义。公元前338年的解决在旧城邦概念上打开了第一个大缺口[3](P55)。征服意大利后,罗马就大规模采用类似的办法使自己成为整个意大利半岛的主人,把半岛变成一个由联盟的民族和并入民族所组成的大联盟,约1/4的意大利居民获得公民权。
    在第三阶段,罗马公民权有了更大规模的扩展。同盟战争的爆发,迫使罗马授予意大利同盟者以公民权。最后,除琉卡尼亚人和萨谟尼安人稍迟一点得到罗马公民权外,全意大利都并入罗马国家之内[4](P44)。罗马公民的闭塞性由内部炸毁,公民权的普及已达共和国时期的最大限度[5](P231)。
    在第四阶段,公民权在行省大量扩展。恺撒之前,行省城市没有获得殖民地或自治市的地位,但已有行省居民被授予公民权,如公元前三世纪末,罗马把公民权授予背叛汉尼拔的西西里人、西班牙人。在共和末期的内战中,传统的公民兵制被打破了,为获支持,那时的军事长官随意地授予行省居民公民权。其中一个典型的例证即是恺撒组建了一个由山外高卢人组成的军团,后来又授予每个战士以罗马公民权[6](deified Julius,24.2)。著名统帅庞培、雷必达、布鲁图斯、卡西乌斯等同样从西班牙、阿非利加、马其顿、高卢等行省的居民中召集军团[7](appendix 29)。另外,从恺撒时起,殖民地和自治市的地位被授予整个行省公社,如山南高卢和西班牙城市加迭斯获得了充分的罗马公民权,西西里、阿非利加和西班牙的许多城市则获得了拉丁权。因此,内战后,在意大利之外公民权(罗马权和拉丁权)空前扩展。
    二
    罗马的公民权政策促进了共和国的兴起,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在政治上,公民权的扩展扩大了罗马的社会基础和阶级基础。
    被释奴扩大了罗马的社会基础和阶级基础。从王政时期就出现的被释奴隶在社会上形成一个特殊阶层,它大大增加了罗马公民的人数。据记载:公元前357年,罗马政府开始对奴隶释放征收5%的管理税,到公元前209年,国库中此项收入已积累了4000磅黄金,由此推算出每年平均有1350名奴隶获得自由[8](P178)。进入共和末期后,这种制度得到了更大的发展,如苏拉一次就从被宣布为公敌的人的奴隶中选择年纪最轻、身体最强的一万多人为平民,给予他们以自由和罗马公民权,依照他自己的名字,称他们为科尼利阿斯[4](P85)。被释奴也充实了国家的统治阶级,后世家族很少能宣称,在其系谱中任一阶段完全没有奴隶血统。被释奴参加了罗马的国家机构,塔西佗说:“被释奴隶这一类人是到处都有的,特里布斯、公职人员、高级长官的助手和祭司,还有在罗马征募的夜防队,大部分都是由被释奴隶来补充;大多数的骑士和许多元老都是被释奴隶的后裔。”[9](13.27)塔西佗的话虽然反映的是公元一世纪的情况,但在共和时期也适用。
    等级斗争调整了罗马公民的内部关系,平民取得了与贵族平等的权利,在法理上成了共和国的主人,从而扩大了城邦的社会基础。更重要的是,在平民不断取得胜利的过程中,富有平民和旧贵族逐渐合流,融合为“新贵”,共同把持政权。元老院的席位越来越多地为平民上层占据。据统计,在公元前400年以前,元老院席位全部为贵族独占;在公元前4世纪,贵族仍然保有130个牙座元老席位,平民获得65个牙座;到公元前3世纪末(前216),贵族的牙座还剩下73个,而平民的牙座增加到125个,至于非牙座元老的差别想必更大;公元前179年,贵族只拥有元老院全部席位中的88席,平民拥有216席,占压倒优势[10](P54)。显贵在城邦中取得主宰地位之后,就像旧罗马贵族一样,逐渐走向自我封闭。但相比之下,由于元老院容纳了看法和利益相近的平民上层,集中了一批富有政治军事才能与经验的人才,从而壮大了统治阶级队伍。
    在征服过程中,为了在整个国家范围内加强对奴隶和下层人民的统治,罗马吸收被征服者的统治阶级参与政权,并在适当时机广泛授予被征服者公民权。例如,拉丁战争后,公民权有了第一次大规模的扩展,由于拉丁公民的加入,罗马公民人数从公元前339年的165000人扩大到公元前319年的250000人[11](9.19);同盟战争后,公民权在共和国范围内有了最大规模的扩展。据不完全统计,随着意大利公民的加入,罗马公民的人数从公元前86/85年的463000人达到了公元前70/69年的900000[11](概要,98)。
    罗马与被统治者上层的联合给罗马的统治阶层注入了新鲜血液。在距拉丁战争不到一代人的时间内,图斯库姆贵族L·Fulvius在公元前322年获罗马执政官职位,普勒尼斯特贵族O·Anicius成为公元前304年的市政官[12](P547-548,P591)。征服意大利后,罗马同样依靠各部落和地区的社会上层作为统治支柱,对意大利及意大利以外的行省进行统治。总之,罗马人认为,“在治理国家时要把一切真正优秀的东西都移植过来,而不论它来自什么地方。尤利乌斯家族是从阿尔巴来的,科伦卡尼乌斯是从卡美里乌斯来的,波尔齐乌斯家族是从图斯库路姆来的;不用向远古的时候探索,元老们都是从埃特路里亚、路卡尼亚以及整个意大利选进来的;最后,意大利本身扩展到阿尔庇斯山,巴尔布斯一家是从西班牙来的,和他们同样显赫的一些家族则是从纳尔波高卢来的,不仅仅个人,就是不少国家和民族也完全被包括到罗马人的整体里来了”[9](11.24)。
    (二)在经济上,公民权的扩展促进了经济的普遍繁荣
    首先,公民权的扩展虽然是一种政治行为,但它涉及到生产关系的调整,而生产关系的调整对生产力的发展是一种促进。
    可以说,在决定和影响罗马城邦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因素中,自由农民的经济生活和社会地位的提高对罗马城邦的生存和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在古代所有制中,孤立的个人是完全不可能有土地财产的,“公社成员的身份在这里依旧是占有土地的前提,但作为公社成员,每一个单个的人又是私有者”[2](第46卷上,P476)。可以看出,罗马的私有土地明显地受到公社和公民身份的限制,国家有权分给或限制每一公民的份地。
    公民范围的扩大,为城邦公民份地的存在和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当然,罗马城邦公民份地的增加和扩大,也是同它对外征服和军事上的胜利密切相关的。战争的成功进行和霸权的确立使公有地数量猛增,其中一部分划成5-30优格不等的份地分配给罗马公民,还不时通过殖民或移民等方式,把土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罗马公民。杨共乐教授曾列表统计了共和国不同时期公有地扩展、土地分配与殖民及公民人数与土地面积增长等情况[13](P169-170),其统计数字表明,随着罗马对外扩张的节节胜利、公有地数量的明显增加和公民权的扩展,生产关系得到调整,促进了城邦公民的份地即自耕农经济的充分发展,稳固了罗马国家的经济基础。
    其次,公民权的扩展调动了管理者和劳动者的积极性,从而促进了经济的繁荣。
    人是生产的主要要素,公民权的扩展使劳动者的社会地位相对平等,从而便利了罗马国内各地区、各民族经济的交流和人员的往来,为经济的更快发展提供了前提。另外,无权者社会地位的提高,也调动了他们的劳动积极性,从而创造出更多的财富。单以农业为例,农作物产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在公元前204年,夏粮获得了近10年来从未有过的丰收。马尔库斯·瓦罗告诉我们说,在公元前150年,1摩底乌斯的斯佩尔特小麦只要一个阿斯铜币,这一价格可以买到1康吉乌斯酒,或30磅的干无花果,或10磅橄榄油,或12磅肉”[14](18.4)。相比之下,奴隶的生产积极性要差得多。奴隶的社会地位低下,被奴隶主视为“会说话的工具”,鞭子和枷锁被当作促进他们劳动的灵丹妙药。心怀不满的奴隶的主要武器是消极抵抗,劳动产量降至最低限度。尼禄时代的农学家科路美拉在总结意大利农业危机的原因时认为:“把农业像交给刽子手去惩办那样地,交给奴隶中最不适宜的人去做,而在我们祖先的时候,从事农业的是最好的人物并且使用最优良的方法。”[15](序言)。
    (三)在军事方面,公民权的扩展造就了一支强大的军队
    公民兵是罗马军队的主力。首先,公民兵具有优良的素质。古代所有制下,强调公民权、占有土地的权力和服兵役的义务三位一体,公民权是获得土地的首要条件,而占有土地是对服兵役的一种物质保障。组成公民兵的是罗马国家的全权公民,公民的命运同国家的命运联系在一起,所以他们在为城邦进行的战斗中具有大无畏的献身精神,这是雇佣兵、奴隶和手工业者所无法比拟的。孟德斯鸠说:“奴隶和手工业者完全不适于作战……他们根本没有自己的祖国,而且他们到处可以凭自己的本领吃饭,因此他们就没有什么会丢失或是要保存的东西。”[16](P13)。其次,公民兵制的实施,把罗马民族纳入战争轨道,公民兵的利用在共和时期达到极限。杨共乐教授曾对公元前225-前33年全体男性公民中士兵所占的比例作过统计,结果表明,从公元前225年开始,罗马士兵在全部男性公民中所占比例一直很高,平均每年都达到14%[13](P208-209)。
    在第二次布匿战争中,公民兵制经受了最大的考验。罗马军队同时在西班牙、意大利和希腊作战,后来当汉尼拔还在意大利,罗马的危险还没有解除时,元老院又派出了第四支军队到迦太基,在各条战线上作战的罗马军队达十万人以上。在意大利战场,罗马遭遇不止一次的败绩:在特拉西美诺湖之战(前217),罗马二万军队被歼;在坎尼之战(前216)罗马完全溃败,八万士兵有五万阵亡[4]。虽然如此,罗马却能在短期内恢复过来,并使汉尼拔陷在意大利不能自拔,这些都应归功于罗马的公民兵制度。
    (四)在文化上,公民权的扩展促进了古典文化的繁荣发展。
    公民权的广泛授予便利了罗马国家内的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也充分保证了古典文化的传播。尤为重要的是,在这种相对平等的环境中,人们互相学习借鉴、互惠融通,使罗马文化的综合统一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
    罗马统治下的这种公民权的广泛授予和自治市的普遍建立,对于古典文化传统的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古典文化首先是城市的文化,公民社会的文化。只有奠基于这种更大范围的公民权与自治市发展的基础上,古典文化的广延才不至于使其传统遭到削弱,反而有所加强”[18](P229)。正像朱龙华先生在《罗马文化与古典传统》中所指出的,公民权本身就是广义范围的罗马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公民权的奠定,是罗马人民经过长期历史发展,特别是平民与贵族斗争而取得的成果,对于意大利和行省各地的居民来说,获得罗马公民权也就无异于获得了一张进入罗马文化大家庭的入场券[17](P228)。
    “罗马共和国正以自己的宽厚政策为荣,也常常得到她的养子的效忠和侍奉”[18](P33),希腊裔的罗马人对罗马文化作出了重大贡献。如在文学方面,共和时代堪称罗马第一位著名诗人的是李维·安德罗尼库(约前284—前204),是他首次把荷马史诗《奥德赛》译成拉丁文,这是罗马的第一部文学教材。另外,帝国时期的罗马史学在统一、综合的大趋势下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而表现这种统一、综合的优秀成果最为突出的,并不是罗马土生土长的拉丁作家,而是作为帝国公民并参加到罗马统治集团中来的希腊作家,如普鲁塔克、阿庇安和阿里安(Arrian),他们都在罗马史学的统一综合发展中有自己的重大贡献。意大利裔的罗马人对罗马文化也作出了杰出的贡献,“早期拉丁诗人绝大部分属意大利起源。涅维乌斯和卢齐里乌斯是康帕尼亚人;埃涅乌斯和帕库维乌斯来自半岛遥远的东南边;普劳图斯和阿齐乌斯属翁布里亚起源;剀齐利乌斯是山南高卢的土著”[8](P194)。罗马文化的主要代表人物、共和时期的演说家、作家、哲学家和政治家西塞罗来自罗马东南两百里的阿尔彼隆小城;拉丁文学散文的奠基人加图是图斯库姆城人;帝国前期诗坛的三颗明星维吉尔、奥维德及贺拉斯并不是道地的罗马人,分别出生于意大利半岛的北、中、南部;在罗马史学上占突出地位的李维出生于意大利中的帕多瓦城。随着时光的流逝,出自行省的人士在文化方面也达到了出色的水准。如塞内加及其兄弟加里奥,以及卢坎,则来自科尔多瓦;科鲁美拉出自喀底兹;马提雅尔和昆体良出自西班牙;福隆图和阿普列乌斯来自阿非利加[19](P106-107)。正像爱德华·吉本所说:“如果她把罗马人的殊荣始终只限于罗马城内的古老家族享有,那这个不朽的名声势必会在许多方面失去了她的最耀眼的光辉。”[18](P33-34)
    总之,公民权的扩展在政治上、经济上、军事上和文化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促进了罗马共和国的兴起。
    收稿日期:2003-12-2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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