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
英美现代警察调控职能和调控手段变化的历史考察
谢闻歌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2004年07期
【原文出处】《世界历史》(京)2004年02期第39~46页
【作者简介】谢闻歌,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北京100006
【关 键 词】现代警察/调控职能和手段/英美历史
笔者曾在《世界历史》2000年第6期上发表《英美现代警察探源及其调控职能透析》一文,探讨和分析了现代警察产生的历史原因及其行使社会调控职能的基本情况。本文将在前文的基础上,进一步考察英美现代警察诞生170多年来调控职能、调控手段、调控方式的若干历史变化,以求对现代警察社会调控职能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和认识。
一、警察调控职能变化的三个历史发展阶段
笔者在前文提到,现代警察的社会调控职能包括三个基本要素:维护国家政权,预防和打击犯罪,提供社会服务。170多年来,警察的调控职能并非一成不变,相反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每一种调控职能都有着各自不同的表现。根据不同时期警察调控职能的不同变化,大致可以把英美警察一百多年的历史划分为三个阶段,即“政治化阶段”、“专业化阶段”(又称“打击犯罪阶段”)和“社区警备阶段”。在每个阶段,警察的调控职能都有着不同的变化。
1.“政治化”阶段
这一阶段指从现代警察成立到19世纪末。新兴的警察与赋予它生命的政治实体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党派和阶级倾向十分明显。一方面,维护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镇压敌对势力的反抗,这是警察的首要任务;另一方面,新兴的警察作为一个社会群体有着明显的依附性,成为在地方党派政治中被用来进行派别斗争、打击不同的派别和对手、实现地方党派政治目标的工具。
在这一时期,由于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规范,完全受地方政府摆布的美国警察的“政治化”倾向表现得尤为突出。
在成立初期,美国的警察机构实际上是一个政治实体,警员直接从所在的选区或街区中挑选,并由选举出来的政治官员任命。与英国警察的权威来源于国家宪法不同,美国“警察的权威来源于市民中政治多数派,而不是抽象的法律观念”(注:罗伯特·兰沃西和劳伦斯·特拉维斯三世:《美国警察,力量的平衡》(Robert H.Langworthy and Lawrence P.Travis Ⅲ,Policing in America,A Balance of Forces),新泽西1999年版,第50页。),“所以,警察不仅要依靠现实的法律去调解种族和阶级冲突,而且在执法中还要在某种方式上反映所属政治派别的道德标准”,“一个城市中不同政治派别的纷争也同样意味着警察一贯地卷入政治冲突”。
在这个阶段的地方派别斗争中,警察执法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双重标准,当他们的支持者触犯法律时,他们经常视而不见;当反对者触犯法律时,便毫不留情地严加镇压。警察袒护那些掌权的政客及其支持者们的不法行为。选举时,警察还会通过恫吓、拘捕,有时甚至动武来迫使反对党的支持者们丢弃他们的选票。所以,政治化时期的警察由于党派的干预而深深地与腐败联系在一起(注:R.M.弗格尔森:《大城市警察》(R.M.Fogelson,Big-city Police),哈佛大学1977年版,第116页。)。谁控制了警察,谁就等于控制了法律。在这样的情形下,警察的执法力度和效果可想而知。沃尔克说:“警察不执法是导致19世纪警察改革的主要原因。”(注:塞缪尔·沃克:《美国警察介绍》(Samuel Walker,The Police in America:An Introduction),纽约1983年版,第66页。)“城市警察的残酷无情,受党派操纵以及腐败成风唤起了对警察进行改革的呼声。”(注:罗伯特·兰沃西和劳伦斯·特拉维斯三世:《美国警察,力量的平衡》,第86页。)“把政治从警察中赶出去,把警察从政治中解脱出来”成为改革警察制度的最强有力的要求。实际上,警察受到地方党派斗争的操纵,并不利于统治阶级对全社会的整体调控。
1893年,共和党在纽约州执政,于次年成立了“莱克索调查委员会”,调查出纽约警察大量的腐败事实。1895年纽约州议会通过了一项法令,成立两党制的纽约警察管理委员会。这项法令的通过标志着美国警察告别了政治化阶段,以新的面貌进入了20世纪。
2.专业化阶段
这一阶段是20世纪初至六七十年代,最显著的特征是把执法和控制犯罪视为警察最主要的职能,警察的管理者们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力图把每个警察都培养成为打击犯罪的专家。1909年,美国学者莱昂纳德·福德在其著作《警察管理:美国与海外警察组织的批判性研究》中认为:“警察有两个基本功能:即防止犯罪功能和打击犯罪功能。”这种观点反映了当时大多数专业化改革者的看法。美国司法部的警察专家凯林和摩尔认为专业化改革已经使警察的调控目标发生了转变,“警察机构变成了执法机构,他们的目标就是控制犯罪”(注:凯林和摩尔:《警察发展战略》(G.L.Kelling and M.H.Moore,The Evolving Strategy of Police),美国司法部1988年版,第8页。)。
最早倡导警察专业化运动的是美国国际警长协会主席理查德·西尔威斯特(1910—1915年任职)和加州伯克利市警察局长奥古斯特·沃尔默(1909—1932年任职)。专业化改革者们首先要求对警察领导机构进行整顿,强调警察机构应由超党派的专家来管理,并经过专门训练,具备实践经验。他们从军队和企业里雇用有丰富管理经验的人来领导警察局的工作,摆脱地方政治和党派对警察的控制,使警察成为一支独立的对法律负责的专职队伍。其次是提高全体警察人员的专业素质,包括提高警察的招收标准,强化对新老警察的培训,创立专门的警察培训学校,培养大学毕业的警察专门人才。接着是建立和发展警察的专业化部门,除传统的巡逻警和便衣警外,陆续出现了治安警、交通警、青少年管理警和防暴警察等一系列专业性警种。警察局的内部机构设置也越来越专门化,除传统的刑侦、巡逻外,又出现了治安、交通管理、技术分析、青少年管理、纪律检查、人事、训练、行政等专业部门。
警察学的发展和完善是警察走向专业化的标志之一。警察学最初涉及的只是警察内部的管理和组织问题。20世纪,警察学作为一门科学越来越受到警察机构的重视。
19世纪末,法国人阿方索·贝迪永设计的罪犯供述记录格式“贝迪永系统”成为各国警察通用的认证记录的标准格式:被告身体的详细测量(脚长、颅骨尺寸、臂长等);特殊的记号如伤疤、纹身、照片、指纹。奥地利律师汉斯·格罗斯进一步发展了犯罪侦查术,他主张警察要学犯罪心理学,利用科技手段来帮助分析案情,并培养出了一批犯罪学专家。
警察学又一重要的发展是指纹辨认技术的提高,弗朗西斯·戈顿(Francis Galton)被公认为指纹认证术的发明者。由于人的指纹终身不变的事实得到确认,这就为辨认罪犯提供了迄今为止仍最为有效的方法。很显然,警察学的发展是以警察的工作实践为基础的,同时它又反过来指导和提高警察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警察改革的倡导者们现在可以宣称,有效的警务工作离不开专业的知识和经验”(注:罗伯特·兰沃西和劳伦斯·特拉维斯三世:《美国警察,力量的平衡》,第94页。)。
专业化改革的另一个标志是警察的选拔和晋升有了一套公务员的程序。从理论上讲,公务员制度至少要对申请当警察者进行考核,警察的任命要依据他们的公务员级别,这意味着选拔警察标准是依据他们懂得什么,而不是看他们认识谁。这一重要区别意味着警察要适合他们的职位,必须忠于职守,忠于法律,而不是效忠某一个特殊的权力集团。
一战结束时,美国一些大城市对警察实行的公务员制进入规范化。正是这种公务员制才使得警官们第一次把自己看作一个独立的群体。正如福格尔森所说:“直到本世纪初期,那些大城市的警察们才发现他们自己是警察,是一名与临时从工人、职员、火车售票员中雇来的人完全不同的警察。”(注:R.弗格尔森:《大城市警察》,第116页。)
美国警察史学家大卫·约翰逊把1920—1965年这段时期称为“改革的胜利期”(注:大卫·约翰逊:《美国执法史》(David R.Johnson,American Law Enforcement:A History),圣路易斯1981年版,第105页。),因为这一时期警察的专业化达到了高潮。警察专业化运动大大提高了警察队伍的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受过高级专业教育的警察逐渐成为警察队伍的主体。专业警察部门的设立,使警察工作有了各自专一的方向,便于警察个人从事自己专门工作的研究,警察机构的调控能力和调控质量有了明显的改善。到20世纪60年代,警察专业化达到了顶峰。当一名警察不再只是一种普通的工作,公众和警察自己都把它当成了一项专门的职业。人们一般都把警察看成是控制犯罪专家,称他们是“打击犯罪的战士”。
警察专业化改革的另一结果是导致了警察相对独立甚至封闭的管理模式。专业化时期的警察过于强调其执行法律和打击犯罪的职能,而对其他的调控职能显得漫不经心,其最主要的恶果之一就是使警察脱离了公众,疏远了警察与公众之间的关系。而事实证明失去公众支持的警察队伍,即使具有超人般的专业水平,也难以真正实现其调控目标。
与政治化阶段相比,专业化阶段警察的调控职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警察不再受个别党派和政治团体的控制,警察机构的管理日趋规范,调控手段更加专业。警察绝大部分的时间被用于同社会犯罪行为作斗争,处处以公共安全利益为己任,扮演着公共安全保护者的角色。在这一时期里,警察的阶级倾向变得模糊起来,警察的管理者极力想让人们相信,警察只是极少数犯罪分子的克星。警察看上去似乎不再只是统治阶级工具,而是整个社会的保护神。
事实上,专业化改革改变的只是警察调控机制的一些表象而非实质。警察脱离了少数利益集团的控制实质上更加符合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尽管警察把主要的精力都放在对付犯罪上,但一旦统治阶级的政权受到威胁时,警察就会毫不犹豫地挥动镇压的铁拳。
3.社区警务阶段
专业化的警察大大提高了打击犯罪和巩固政权的能力,同时也导致了警察相对独立和封闭的管理。警察对自身能力的过于自信疏远了警察与公众的联系。警察的管理者们相信,只要不断提高警察的专业水平,强化警察的调控手段,警察的调控职能便可以得到完美的体现。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二战后出现长时期的和平稳定局面很快给警察提出了新的难题。警察调控职能开始进入第三个阶段——社区警务阶段。这一阶段始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直至今天。它实际上是警察管理者们对半个多世纪专业化改革进行总结和反思的结果。20世纪60年代的世界是一个动荡的年代。欧美国家内部民权运动愈演愈烈,甚至经常发展为骚乱;在校园有静坐和示威,进而是学生暴动。旧的社会秩序在20世纪60年代受到了巨大冲击,而以维持社会秩序为己任的警察队伍不可避免地参加到这场社会大动荡之中。警察坚持镇压示威者的行为导致了公众甚至司法部门的反感,从而使本已相当疏远的警民关系更加恶化。
对专业化警察的另一个严重威胁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犯罪率居高不下。它使政府机构甚至警察管理者本身也开始怀疑高度专业化的警察调控社会的真正能力。不断上升的犯罪率,日益恶化的警民关系,这些都酝酿着一场新的警察变革运动,目的是要重建警察与社区民众的关系。
从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警察、警察的领导层以及研究者们开始承认专业化警察存在的问题和局限,汽车巡逻和对犯罪分子的快速打击并不能增强公众的安全感和警察控制犯罪行为的能力。警察认识到预防和打击犯罪,对市民来讲都是同样重要的。警察应该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以增加公众的社会安全感。一度被打击犯罪职能所遮盖的警察的社会服务功能重新变得重要起来。
在社区警务阶段,犯罪控制仍然是警察的一项重要的但并非惟一的任务。这一时期警察工作的重点是努力改善公众的生活环境,从而达到预防和阻止犯罪的目的。警察管理者试图通过警察的努力使民众有更多的安全感,更积极地投入社区活动中去,进而有更多的居民遵纪守法,最终又使社区变得更加安全。因为他们认识到,产生社会犯罪和动乱的根源在于社会本身。警察作为强制性的调控工具,其维护权力的功能势必要同没有权力的个人和团体产生矛盾,就好像“羊群从不喜欢他们的牧羊犬一样”,而“羊群”接受“牧羊犬”的程度又直接影响到牧羊犬的工作和成绩,因而要长久地维护社会安定,就必须强化调控机制中服务社会的功能。
从专业化警察向社区服务警察的扩展,在警察哲学思维上体现为从以警察为主体转变为以社会为主体,在警务形式上体现为从以巡逻和刑侦为主的反应型警务转变为以服务社区为主的预防性警务,强调以全社会的力量来维护社会安定和法律秩序,重视警察调控机构与社会各部门的理解、协调与合作;在警民关系上努力使警察从“打击犯罪的战士”的形象,扩大到树立警察是公众的可靠朋友的“社会服务员”的新形象。
据统计,在进入社区警务阶段以后,警察有75%的时间是用在与犯罪活动不直接相关的社会服务上,包括调解家庭纠纷、照顾老人儿童等等。美国学者伊莱恩·卡明指出,现在大部分要求得到警察帮助的主要是需要调解人际纠纷等。查罗姆·斯利尔尼克断言:“警察正在执行社会机构的任务,不管他们愿意与否。”1989年10月17日,美国“国际警长协会”通过了一项新的《执法道德规范》,正式地把社区服务放在了警察职责的首位,“警察的基本职责是为社区服务,保卫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无辜,维护治安,保障一切公民享有自由、平等与正义的权利”(注:西奥多.F.小弗里曼:《美国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发展》,转引自《世界警察参考资料》1993年第10期。)。
通过对警察调控职能三个发展阶段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警察改革者们始终奉行一条主旨,那就是如何让警察这一重要的国家调控机器运转得更好更有效。随着其调控职能的不断变化,现代警察的阶级性变得越来越模糊,警察似乎不再只是统治阶级的专政工具,而是全社会公民的保护伞。实际上不管警察职能如何转变,不管哪一种职能占据主导地位,都改变不了警察调控的本质目标,即巩固资本主义国家政权,维护统治阶段的根本利益。正如彼得·曼宁所说,警察“摆脱不了与政治现状的紧密联系,而且实际上一直为支撑和维护政治现状而尽心尽责”(注:彼得·曼宁:《警察的工作》(Peter K.Manning,Police Work),剑桥1977年版,第361页。)。警察阶级属性的淡化,缩短了警察作为调控者与调控对象的距离,拉近了警察与民众的关系,从而使警察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阻力更小,警察巩固国家政权的调控目标也就更加容易实现了。
二、科技发展与警察调控手段的演变
在20世纪里,人类取得了比以往所有时间中加起来还多得多的科技成就。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如汽车和飞机的发明和广泛使用,信息通讯技术的革新,原子能技术的开发与应用,电脑的诞生和普及等等,给整个人类社会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科学技术的发展在提高生活水平、改变生活方式和思想意识的同时,也给警察的调控机制、调控手段带来了全新的挑战和机遇。早在20世纪初期,人们就已经开始惊叹:“让人难以相信电报、巡逻马车、相机、汽车是怎样变革警察工作的,但它们确实做到了。”(注:罗伯特·兰沃西和劳伦斯·特拉维斯三世:《美国警察,力量的平衡》,第93页。)1903年美国芝加哥市的警察局长弗朗西斯·奥尼尔在总结美国警察使用科技方面取得的大踏步进展时这样说道:“科学为警察都做了些什么呢?从打着灯笼巡夜报更的守夜者,到现在身穿制服、训练有素的警官,配备有电报、电话的正规化的警察机构,还有贝迪永的认证体系,这种巨大进步的确值得深思。”(注:罗伯特·兰沃西和劳伦斯·特拉维斯三世:《美国警察,力量的平衡》,第94页。)
当然,任何一项新技术成果的推广和运用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在刚开始的时候,现代警察对利用新的科技成果有时也缺乏足够的热情。一方面因为新科技装备的代价昂贵,另一方面也因为有关机构的保守性。如在19和20世纪之交,英国警察对使用自行车巡逻就有一种普遍的不情愿的情绪。1896年英国诺福克的警察联合委员会就曾否决了其属下一位警察局长要求购买6辆自行车的申请,并要求他“在遇有紧急情况时”去租一辆自行车,且“骑车人的风险自负”(注:克里夫·埃姆斯利:《英国警察:政治与社会历史》(Clive Emsley,The English Police:A Political and Social History),第149页。)。不过,这种人为的因素并不能真正阻挡新科技成果的推广运用。随着现代警察在国家调控机制中充当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越来越重要,警察采用新科技成果来改善调控手段和提高调控效益的速度也变得越来越快。以下我们将从四个方面来分析科学技术的发展给现代警察的调控手段带来的巨大变化。
首先,交通工具的现代化极大地提高了警察的快速反应能力
汽车工业的发展带来了警车的普遍使用。用警车巡逻代替步行巡逻,这项变革在警察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汽车是20世纪给警察带来的一系列重大变化之一。汽车从在马路上出现的那一刻起,就给警察带来了一个特殊问题。如果说火车给了犯罪分子更大的流动性的话,那么汽车的出现则使这种流动性增大了许多倍。因而,汽车的发明使用也同时使警察在打击犯罪和缉捕逃犯的时候比过去要困难得多。
警察最初利用汽车是在20世纪第一个十年里。尽管警察对汽车的利用也有些滞后,但是到了20世纪30年代后,警车开始在美国得到推广。50年代时,美国绝大多数的警察部门都使用了警车(注:塞缪尔·沃克:《美国警察介绍》,第13页。)。到六七十年代,警车已经成为各国警察执行任务时的主要交通工具,大大提高了警察执行任务时的机动能力。原来需要有好几个警察步行巡逻才能完成的巡逻区域,现在只需要一个警察驾车就能完成,警察预防犯罪的能力得到提高。警车使警察的快速反应能力有了质的飞跃,在接到报警后能迅速赶到犯罪现场,为及时捕捉罪犯提供了可能。在当代,飞机也得到警察的利用,从空中进行大区域的监控和快速运输。因而,交通工具的现代化成为警察作为“打击犯罪的战士”的重要标志,大大提高了警察的工作效率。
其次,通讯设备的现代化使警察的“耳目”充满各个角落
通讯设备是警察在执行任务时必不可少的工具。伦敦大都市警察局早在19世纪50年代就开始使用电报通讯。19世纪60年代伦敦的各警察局之间已经建立起一个电报通讯网。后来,电话系统又开始取代电报网。1897年伦敦警察局设立了第一个电话房,10年后,已经在它下属的各区局里设立了33个警察专用的电话房或固定的电话站点(注:克里夫·埃姆斯利:《英国警察:政治与社会历史》,第149页。)。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之际,电话系统已经在警察局中普遍使用起来。1933年7月,英国内政大臣约翰·吉尔默尔爵士在报告中说:“每个警察局都已经安装了电话,将近一半的设在农村的警察巡逻站点也装了电话,总数超过了5000部。”(注:克里夫·埃姆斯利:《英国警察:政治与社会历史》,第150页。)电话的普及给警察调控职能带来的一个重要影响则反应在警察与居民的联系得到加强,居民一旦发现犯罪或犯罪可能时,可以通过电话及时地向警局报案,从而延长了警察的耳目,提高了警察的效率。
新的无线电通讯技术给警察工作带来了更多的便利,这也是在一战结束后不久开始出现的。坐在汽车里巡逻的警官配上迅捷的无线电通讯,这些现在已经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在侦破案件和逮捕罪犯方面显现着巨大的价值。
20世纪30年代后无线电通讯迅速地得到普及。二战后,警察部门相继建立起无线电指挥控制中心,外出巡逻的警察身上都配有无线电步话机,彻底改变了执勤警察孤立行动的局面,使警察与警察之间、警察各部门之间的相互联系变得非常容易,非常迅速(注:克里夫·埃姆斯利:《英国警察:政治与社会历史》,第154页。)。另一方面,也包括了对被监控对象的通讯如电话的各种监听技术等。到了今天,包括卫星通讯和移动电话的迅速发展克服了普通电话和无线通讯的空间局限,正逐步在警察的实际工作实践中发挥着更大的作用。
再次,信息技术的现代化给警察装备了一个超人般的大脑
电脑的出现把人类社会带入到一个信息化的时代,同样也给现代警察的社会调控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变化。电子计算机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才出现的,60年代就开始运用到警察机构,其发展的速度是其他任何一项现代化技术所不能比拟的。警察机关通过电脑来储存大量的犯罪资料和信息情报,又通过计算机联网使全国乃至国际间的警察信息情报中心连成巨大的网络。在计算机运用方面走在最前列的仍然是美国警察。美国联邦调查局在不长的时间内建立起了四大计算机系统网络:自动化情报系统,专门收集、分析、保存和传递侦查情报,服务于警察首脑机关,用于决策和警力的指挥和调度。计算机分析反应小组,主要针对计算机犯罪,广泛收集有关计算机犯罪的资料。全国犯罪情报中心,是一个全国性的以电脑为基础的查询—反馈情报资料系统,并通过它的子系统“州际情报索引系统”为全国的执法机构服务。该中心存储有2000多万条犯罪记录和33.5万名通缉犯的材料,每天接受59,362家授权单位多达100万次的查询。自动化指纹鉴定系统储存有750万份指纹档案,每秒钟可鉴定出650多例指纹,被称为“本世纪执法工作最重要的成就之一”(注:马国华编译:《高科技在美国警务中的应用》,《世界警察参考资料》1994年第3期。)。英国警察也不甘落后。1974年英国内政部开始使用全国警察计算机系统,其警察档案中心可以向全国各地的警察机构提供及时的查询服务。在1982年,该中心提供100多万次查询服务,其可用率保持在98%以上(注:克里夫·埃姆斯利:《英国警察:政治与社会历史》,第119页。)。计算机的使用给警察工作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回想一下本世纪初“贝迪永认证系统”和指纹辨认法时候的状况,计算机几乎使犯罪分子到了插翅难逃的地步。
在当代,随着电脑在社会上的广泛使用,各种计算机犯罪和所谓“黑客”现象频繁出现,也促使警察迅速提高对信息技术的掌握能力和强化对电脑网络的监控。如今,在英美国家的警察学校里,计算机的运用已经是警察必须掌握的一门技术。在警察打击犯罪的活动、维护交通安全的工作中,在提供社区服务的户籍管理的工作中,计算机和网络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工具。
此外,非致命武器的广泛应用大大减少了警察在强制执法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社会负效应
在警察的各种调控原则中,“最小武力”原则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为避免“彼得卢大屠杀”那样的惨案再次发生,罗伯特·比尔给英国警察留下了非武装性的传统。他们当时惟一的武器是木制短警棍,后来逐渐装备上电警棍和高压水龙头。在面对大规模抗议运动和公众骚乱时,手无寸铁的警察不仅容易受伤,而且难以有效地达到控制局面的目的。统计数字表明,在骚乱事件的对抗中,警方伤亡人数有时会超过骚乱者。1972—1974年间伦敦大都市警察局共遇到54次骚乱。其中,公众有76人受伤,警方有297人受伤(注:克里夫·埃姆斯利:《英国警察:政治与社会历史》,第164页。)。尽管其他国家如美国并没有继承这一非武装性传统,但在使用武器上仍受到严格的限制。
非致命性武器的出现,使警察摆脱了武装与非武装之间的两难境地。1981年7月英国德克斯特兹发生暴乱,警察第一次使用CS催泪弹。1984年,英格兰和威尔士的13个警察机构装备了橡皮子弹(注:克里夫·埃姆斯利:《英国警察:政治与社会历史》,第119页。)。非致命性武器是平息骚乱的最佳武器。一贯不主张警察佩带武器的英国人在这方面又走在了前面,他们研制出来的防暴武器出口到世界各国,其中最著名的便是橡皮子弹。橡皮子弹是一种长10cm,直径约2.5cm,时速在130—170公里、用橡皮和塑胶制成的子弹。它的发明使警察防暴武器发生了质的变化。橡皮子弹既可以迅速使人在短时间内失去知觉,又不至于伤及人命。警察利用它可以迅速达到平息骚乱的目的,又避免了因为误伤人命而引发新的更大的骚乱。英国警察还发明了一种闪光枪,发出的电光会使人产生轻度的晕厥,失去抵抗力。近年来英国警察还研制出一些新的化学武器,如让人呕吐的气体和喷在人身上会迅速凝固的泡沫枪等。当然非致命性武器也并非绝对安全。在1972年4月至1981年8月期间的北爱尔兰冲突中,共有13人(6名儿童)被橡皮子弹所杀,更多的人受伤(失明等)。
所有这些非致命性武器的共同特点是,既可以达到警察使对方失去抵抗力的目的,又可以减少警察与抵抗者双方的伤亡,降低平暴行动中流血事件的社会负效应,特别是具有人道主义的和在现实政治上的可行性,使政府避免付出不必要的政治代价。
大量采用各种各样的先进技术,是包括英美警察在内的西方现代警察的一个普遍的重要特点,它不仅全面强化了警察对社会的监控能力,以及一些社会服务能力,也从一个重要方面反映了警察及其监控技术从不成熟到成熟的发展历程。
从1829年6月19日现代警察在英国诞生,至今已有170多年的历史了。在这漫长的实践中,英美警察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简单粗暴到成熟老练的发展过程,调控的手段更加多样化,调控的方式更加巧妙圆滑,调控效率也不断提高。更为重要的是,作为整个国家调控机制的一个重要环节,它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的重要作用,确保了社会政治制度的稳固。调控职能的演变和先进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就好像给警察这只无情的统治阶段“铁拳”戴上了一副表面柔软而富有弹性的“手套”。实践证明,戴上这种“手套”的铁拳在行使调控职责时显得更加得心应手了。^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2004年07期
【原文出处】《世界历史》(京)2004年02期第39~46页
【作者简介】谢闻歌,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北京100006
【内容提要】 | 英美现代警察创建170多年的历史里,其社会调控职能的变化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受党派利益操纵的“政治化”阶段;以打击犯罪为主的专业化阶段;以服务社会和预防犯罪为首要任务的社区警务阶段。每一阶段警察的调控行为都表现出鲜明的特色,但其巩固政权维护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本质没有变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现代警察借以调控社会矛盾的手段和方法也变得丰富多样。以警车为代表的交通工具现代化,以电话和无线通讯为标志的通讯设备现代化,以电脑和网络为核心的信息技术现代化以及大量非致命武器的广泛应用,都使现代警察的调控能力和效率得到很大的提高。 |
一、警察调控职能变化的三个历史发展阶段
笔者在前文提到,现代警察的社会调控职能包括三个基本要素:维护国家政权,预防和打击犯罪,提供社会服务。170多年来,警察的调控职能并非一成不变,相反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每一种调控职能都有着各自不同的表现。根据不同时期警察调控职能的不同变化,大致可以把英美警察一百多年的历史划分为三个阶段,即“政治化阶段”、“专业化阶段”(又称“打击犯罪阶段”)和“社区警备阶段”。在每个阶段,警察的调控职能都有着不同的变化。
1.“政治化”阶段
这一阶段指从现代警察成立到19世纪末。新兴的警察与赋予它生命的政治实体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党派和阶级倾向十分明显。一方面,维护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镇压敌对势力的反抗,这是警察的首要任务;另一方面,新兴的警察作为一个社会群体有着明显的依附性,成为在地方党派政治中被用来进行派别斗争、打击不同的派别和对手、实现地方党派政治目标的工具。
在这一时期,由于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规范,完全受地方政府摆布的美国警察的“政治化”倾向表现得尤为突出。
在成立初期,美国的警察机构实际上是一个政治实体,警员直接从所在的选区或街区中挑选,并由选举出来的政治官员任命。与英国警察的权威来源于国家宪法不同,美国“警察的权威来源于市民中政治多数派,而不是抽象的法律观念”(注:罗伯特·兰沃西和劳伦斯·特拉维斯三世:《美国警察,力量的平衡》(Robert H.Langworthy and Lawrence P.Travis Ⅲ,Policing in America,A Balance of Forces),新泽西1999年版,第50页。),“所以,警察不仅要依靠现实的法律去调解种族和阶级冲突,而且在执法中还要在某种方式上反映所属政治派别的道德标准”,“一个城市中不同政治派别的纷争也同样意味着警察一贯地卷入政治冲突”。
在这个阶段的地方派别斗争中,警察执法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双重标准,当他们的支持者触犯法律时,他们经常视而不见;当反对者触犯法律时,便毫不留情地严加镇压。警察袒护那些掌权的政客及其支持者们的不法行为。选举时,警察还会通过恫吓、拘捕,有时甚至动武来迫使反对党的支持者们丢弃他们的选票。所以,政治化时期的警察由于党派的干预而深深地与腐败联系在一起(注:R.M.弗格尔森:《大城市警察》(R.M.Fogelson,Big-city Police),哈佛大学1977年版,第116页。)。谁控制了警察,谁就等于控制了法律。在这样的情形下,警察的执法力度和效果可想而知。沃尔克说:“警察不执法是导致19世纪警察改革的主要原因。”(注:塞缪尔·沃克:《美国警察介绍》(Samuel Walker,The Police in America:An Introduction),纽约1983年版,第66页。)“城市警察的残酷无情,受党派操纵以及腐败成风唤起了对警察进行改革的呼声。”(注:罗伯特·兰沃西和劳伦斯·特拉维斯三世:《美国警察,力量的平衡》,第86页。)“把政治从警察中赶出去,把警察从政治中解脱出来”成为改革警察制度的最强有力的要求。实际上,警察受到地方党派斗争的操纵,并不利于统治阶级对全社会的整体调控。
1893年,共和党在纽约州执政,于次年成立了“莱克索调查委员会”,调查出纽约警察大量的腐败事实。1895年纽约州议会通过了一项法令,成立两党制的纽约警察管理委员会。这项法令的通过标志着美国警察告别了政治化阶段,以新的面貌进入了20世纪。
2.专业化阶段
这一阶段是20世纪初至六七十年代,最显著的特征是把执法和控制犯罪视为警察最主要的职能,警察的管理者们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力图把每个警察都培养成为打击犯罪的专家。1909年,美国学者莱昂纳德·福德在其著作《警察管理:美国与海外警察组织的批判性研究》中认为:“警察有两个基本功能:即防止犯罪功能和打击犯罪功能。”这种观点反映了当时大多数专业化改革者的看法。美国司法部的警察专家凯林和摩尔认为专业化改革已经使警察的调控目标发生了转变,“警察机构变成了执法机构,他们的目标就是控制犯罪”(注:凯林和摩尔:《警察发展战略》(G.L.Kelling and M.H.Moore,The Evolving Strategy of Police),美国司法部1988年版,第8页。)。
最早倡导警察专业化运动的是美国国际警长协会主席理查德·西尔威斯特(1910—1915年任职)和加州伯克利市警察局长奥古斯特·沃尔默(1909—1932年任职)。专业化改革者们首先要求对警察领导机构进行整顿,强调警察机构应由超党派的专家来管理,并经过专门训练,具备实践经验。他们从军队和企业里雇用有丰富管理经验的人来领导警察局的工作,摆脱地方政治和党派对警察的控制,使警察成为一支独立的对法律负责的专职队伍。其次是提高全体警察人员的专业素质,包括提高警察的招收标准,强化对新老警察的培训,创立专门的警察培训学校,培养大学毕业的警察专门人才。接着是建立和发展警察的专业化部门,除传统的巡逻警和便衣警外,陆续出现了治安警、交通警、青少年管理警和防暴警察等一系列专业性警种。警察局的内部机构设置也越来越专门化,除传统的刑侦、巡逻外,又出现了治安、交通管理、技术分析、青少年管理、纪律检查、人事、训练、行政等专业部门。
警察学的发展和完善是警察走向专业化的标志之一。警察学最初涉及的只是警察内部的管理和组织问题。20世纪,警察学作为一门科学越来越受到警察机构的重视。
19世纪末,法国人阿方索·贝迪永设计的罪犯供述记录格式“贝迪永系统”成为各国警察通用的认证记录的标准格式:被告身体的详细测量(脚长、颅骨尺寸、臂长等);特殊的记号如伤疤、纹身、照片、指纹。奥地利律师汉斯·格罗斯进一步发展了犯罪侦查术,他主张警察要学犯罪心理学,利用科技手段来帮助分析案情,并培养出了一批犯罪学专家。
警察学又一重要的发展是指纹辨认技术的提高,弗朗西斯·戈顿(Francis Galton)被公认为指纹认证术的发明者。由于人的指纹终身不变的事实得到确认,这就为辨认罪犯提供了迄今为止仍最为有效的方法。很显然,警察学的发展是以警察的工作实践为基础的,同时它又反过来指导和提高警察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警察改革的倡导者们现在可以宣称,有效的警务工作离不开专业的知识和经验”(注:罗伯特·兰沃西和劳伦斯·特拉维斯三世:《美国警察,力量的平衡》,第94页。)。
专业化改革的另一个标志是警察的选拔和晋升有了一套公务员的程序。从理论上讲,公务员制度至少要对申请当警察者进行考核,警察的任命要依据他们的公务员级别,这意味着选拔警察标准是依据他们懂得什么,而不是看他们认识谁。这一重要区别意味着警察要适合他们的职位,必须忠于职守,忠于法律,而不是效忠某一个特殊的权力集团。
一战结束时,美国一些大城市对警察实行的公务员制进入规范化。正是这种公务员制才使得警官们第一次把自己看作一个独立的群体。正如福格尔森所说:“直到本世纪初期,那些大城市的警察们才发现他们自己是警察,是一名与临时从工人、职员、火车售票员中雇来的人完全不同的警察。”(注:R.弗格尔森:《大城市警察》,第116页。)
美国警察史学家大卫·约翰逊把1920—1965年这段时期称为“改革的胜利期”(注:大卫·约翰逊:《美国执法史》(David R.Johnson,American Law Enforcement:A History),圣路易斯1981年版,第105页。),因为这一时期警察的专业化达到了高潮。警察专业化运动大大提高了警察队伍的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受过高级专业教育的警察逐渐成为警察队伍的主体。专业警察部门的设立,使警察工作有了各自专一的方向,便于警察个人从事自己专门工作的研究,警察机构的调控能力和调控质量有了明显的改善。到20世纪60年代,警察专业化达到了顶峰。当一名警察不再只是一种普通的工作,公众和警察自己都把它当成了一项专门的职业。人们一般都把警察看成是控制犯罪专家,称他们是“打击犯罪的战士”。
警察专业化改革的另一结果是导致了警察相对独立甚至封闭的管理模式。专业化时期的警察过于强调其执行法律和打击犯罪的职能,而对其他的调控职能显得漫不经心,其最主要的恶果之一就是使警察脱离了公众,疏远了警察与公众之间的关系。而事实证明失去公众支持的警察队伍,即使具有超人般的专业水平,也难以真正实现其调控目标。
与政治化阶段相比,专业化阶段警察的调控职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警察不再受个别党派和政治团体的控制,警察机构的管理日趋规范,调控手段更加专业。警察绝大部分的时间被用于同社会犯罪行为作斗争,处处以公共安全利益为己任,扮演着公共安全保护者的角色。在这一时期里,警察的阶级倾向变得模糊起来,警察的管理者极力想让人们相信,警察只是极少数犯罪分子的克星。警察看上去似乎不再只是统治阶级工具,而是整个社会的保护神。
事实上,专业化改革改变的只是警察调控机制的一些表象而非实质。警察脱离了少数利益集团的控制实质上更加符合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尽管警察把主要的精力都放在对付犯罪上,但一旦统治阶级的政权受到威胁时,警察就会毫不犹豫地挥动镇压的铁拳。
3.社区警务阶段
专业化的警察大大提高了打击犯罪和巩固政权的能力,同时也导致了警察相对独立和封闭的管理。警察对自身能力的过于自信疏远了警察与公众的联系。警察的管理者们相信,只要不断提高警察的专业水平,强化警察的调控手段,警察的调控职能便可以得到完美的体现。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二战后出现长时期的和平稳定局面很快给警察提出了新的难题。警察调控职能开始进入第三个阶段——社区警务阶段。这一阶段始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直至今天。它实际上是警察管理者们对半个多世纪专业化改革进行总结和反思的结果。20世纪60年代的世界是一个动荡的年代。欧美国家内部民权运动愈演愈烈,甚至经常发展为骚乱;在校园有静坐和示威,进而是学生暴动。旧的社会秩序在20世纪60年代受到了巨大冲击,而以维持社会秩序为己任的警察队伍不可避免地参加到这场社会大动荡之中。警察坚持镇压示威者的行为导致了公众甚至司法部门的反感,从而使本已相当疏远的警民关系更加恶化。
对专业化警察的另一个严重威胁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犯罪率居高不下。它使政府机构甚至警察管理者本身也开始怀疑高度专业化的警察调控社会的真正能力。不断上升的犯罪率,日益恶化的警民关系,这些都酝酿着一场新的警察变革运动,目的是要重建警察与社区民众的关系。
从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警察、警察的领导层以及研究者们开始承认专业化警察存在的问题和局限,汽车巡逻和对犯罪分子的快速打击并不能增强公众的安全感和警察控制犯罪行为的能力。警察认识到预防和打击犯罪,对市民来讲都是同样重要的。警察应该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以增加公众的社会安全感。一度被打击犯罪职能所遮盖的警察的社会服务功能重新变得重要起来。
在社区警务阶段,犯罪控制仍然是警察的一项重要的但并非惟一的任务。这一时期警察工作的重点是努力改善公众的生活环境,从而达到预防和阻止犯罪的目的。警察管理者试图通过警察的努力使民众有更多的安全感,更积极地投入社区活动中去,进而有更多的居民遵纪守法,最终又使社区变得更加安全。因为他们认识到,产生社会犯罪和动乱的根源在于社会本身。警察作为强制性的调控工具,其维护权力的功能势必要同没有权力的个人和团体产生矛盾,就好像“羊群从不喜欢他们的牧羊犬一样”,而“羊群”接受“牧羊犬”的程度又直接影响到牧羊犬的工作和成绩,因而要长久地维护社会安定,就必须强化调控机制中服务社会的功能。
从专业化警察向社区服务警察的扩展,在警察哲学思维上体现为从以警察为主体转变为以社会为主体,在警务形式上体现为从以巡逻和刑侦为主的反应型警务转变为以服务社区为主的预防性警务,强调以全社会的力量来维护社会安定和法律秩序,重视警察调控机构与社会各部门的理解、协调与合作;在警民关系上努力使警察从“打击犯罪的战士”的形象,扩大到树立警察是公众的可靠朋友的“社会服务员”的新形象。
据统计,在进入社区警务阶段以后,警察有75%的时间是用在与犯罪活动不直接相关的社会服务上,包括调解家庭纠纷、照顾老人儿童等等。美国学者伊莱恩·卡明指出,现在大部分要求得到警察帮助的主要是需要调解人际纠纷等。查罗姆·斯利尔尼克断言:“警察正在执行社会机构的任务,不管他们愿意与否。”1989年10月17日,美国“国际警长协会”通过了一项新的《执法道德规范》,正式地把社区服务放在了警察职责的首位,“警察的基本职责是为社区服务,保卫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无辜,维护治安,保障一切公民享有自由、平等与正义的权利”(注:西奥多.F.小弗里曼:《美国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发展》,转引自《世界警察参考资料》1993年第10期。)。
通过对警察调控职能三个发展阶段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警察改革者们始终奉行一条主旨,那就是如何让警察这一重要的国家调控机器运转得更好更有效。随着其调控职能的不断变化,现代警察的阶级性变得越来越模糊,警察似乎不再只是统治阶级的专政工具,而是全社会公民的保护伞。实际上不管警察职能如何转变,不管哪一种职能占据主导地位,都改变不了警察调控的本质目标,即巩固资本主义国家政权,维护统治阶段的根本利益。正如彼得·曼宁所说,警察“摆脱不了与政治现状的紧密联系,而且实际上一直为支撑和维护政治现状而尽心尽责”(注:彼得·曼宁:《警察的工作》(Peter K.Manning,Police Work),剑桥1977年版,第361页。)。警察阶级属性的淡化,缩短了警察作为调控者与调控对象的距离,拉近了警察与民众的关系,从而使警察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阻力更小,警察巩固国家政权的调控目标也就更加容易实现了。
二、科技发展与警察调控手段的演变
在20世纪里,人类取得了比以往所有时间中加起来还多得多的科技成就。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如汽车和飞机的发明和广泛使用,信息通讯技术的革新,原子能技术的开发与应用,电脑的诞生和普及等等,给整个人类社会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科学技术的发展在提高生活水平、改变生活方式和思想意识的同时,也给警察的调控机制、调控手段带来了全新的挑战和机遇。早在20世纪初期,人们就已经开始惊叹:“让人难以相信电报、巡逻马车、相机、汽车是怎样变革警察工作的,但它们确实做到了。”(注:罗伯特·兰沃西和劳伦斯·特拉维斯三世:《美国警察,力量的平衡》,第93页。)1903年美国芝加哥市的警察局长弗朗西斯·奥尼尔在总结美国警察使用科技方面取得的大踏步进展时这样说道:“科学为警察都做了些什么呢?从打着灯笼巡夜报更的守夜者,到现在身穿制服、训练有素的警官,配备有电报、电话的正规化的警察机构,还有贝迪永的认证体系,这种巨大进步的确值得深思。”(注:罗伯特·兰沃西和劳伦斯·特拉维斯三世:《美国警察,力量的平衡》,第94页。)
当然,任何一项新技术成果的推广和运用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在刚开始的时候,现代警察对利用新的科技成果有时也缺乏足够的热情。一方面因为新科技装备的代价昂贵,另一方面也因为有关机构的保守性。如在19和20世纪之交,英国警察对使用自行车巡逻就有一种普遍的不情愿的情绪。1896年英国诺福克的警察联合委员会就曾否决了其属下一位警察局长要求购买6辆自行车的申请,并要求他“在遇有紧急情况时”去租一辆自行车,且“骑车人的风险自负”(注:克里夫·埃姆斯利:《英国警察:政治与社会历史》(Clive Emsley,The English Police:A Political and Social History),第149页。)。不过,这种人为的因素并不能真正阻挡新科技成果的推广运用。随着现代警察在国家调控机制中充当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越来越重要,警察采用新科技成果来改善调控手段和提高调控效益的速度也变得越来越快。以下我们将从四个方面来分析科学技术的发展给现代警察的调控手段带来的巨大变化。
首先,交通工具的现代化极大地提高了警察的快速反应能力
汽车工业的发展带来了警车的普遍使用。用警车巡逻代替步行巡逻,这项变革在警察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汽车是20世纪给警察带来的一系列重大变化之一。汽车从在马路上出现的那一刻起,就给警察带来了一个特殊问题。如果说火车给了犯罪分子更大的流动性的话,那么汽车的出现则使这种流动性增大了许多倍。因而,汽车的发明使用也同时使警察在打击犯罪和缉捕逃犯的时候比过去要困难得多。
警察最初利用汽车是在20世纪第一个十年里。尽管警察对汽车的利用也有些滞后,但是到了20世纪30年代后,警车开始在美国得到推广。50年代时,美国绝大多数的警察部门都使用了警车(注:塞缪尔·沃克:《美国警察介绍》,第13页。)。到六七十年代,警车已经成为各国警察执行任务时的主要交通工具,大大提高了警察执行任务时的机动能力。原来需要有好几个警察步行巡逻才能完成的巡逻区域,现在只需要一个警察驾车就能完成,警察预防犯罪的能力得到提高。警车使警察的快速反应能力有了质的飞跃,在接到报警后能迅速赶到犯罪现场,为及时捕捉罪犯提供了可能。在当代,飞机也得到警察的利用,从空中进行大区域的监控和快速运输。因而,交通工具的现代化成为警察作为“打击犯罪的战士”的重要标志,大大提高了警察的工作效率。
其次,通讯设备的现代化使警察的“耳目”充满各个角落
通讯设备是警察在执行任务时必不可少的工具。伦敦大都市警察局早在19世纪50年代就开始使用电报通讯。19世纪60年代伦敦的各警察局之间已经建立起一个电报通讯网。后来,电话系统又开始取代电报网。1897年伦敦警察局设立了第一个电话房,10年后,已经在它下属的各区局里设立了33个警察专用的电话房或固定的电话站点(注:克里夫·埃姆斯利:《英国警察:政治与社会历史》,第149页。)。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之际,电话系统已经在警察局中普遍使用起来。1933年7月,英国内政大臣约翰·吉尔默尔爵士在报告中说:“每个警察局都已经安装了电话,将近一半的设在农村的警察巡逻站点也装了电话,总数超过了5000部。”(注:克里夫·埃姆斯利:《英国警察:政治与社会历史》,第150页。)电话的普及给警察调控职能带来的一个重要影响则反应在警察与居民的联系得到加强,居民一旦发现犯罪或犯罪可能时,可以通过电话及时地向警局报案,从而延长了警察的耳目,提高了警察的效率。
新的无线电通讯技术给警察工作带来了更多的便利,这也是在一战结束后不久开始出现的。坐在汽车里巡逻的警官配上迅捷的无线电通讯,这些现在已经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在侦破案件和逮捕罪犯方面显现着巨大的价值。
20世纪30年代后无线电通讯迅速地得到普及。二战后,警察部门相继建立起无线电指挥控制中心,外出巡逻的警察身上都配有无线电步话机,彻底改变了执勤警察孤立行动的局面,使警察与警察之间、警察各部门之间的相互联系变得非常容易,非常迅速(注:克里夫·埃姆斯利:《英国警察:政治与社会历史》,第154页。)。另一方面,也包括了对被监控对象的通讯如电话的各种监听技术等。到了今天,包括卫星通讯和移动电话的迅速发展克服了普通电话和无线通讯的空间局限,正逐步在警察的实际工作实践中发挥着更大的作用。
再次,信息技术的现代化给警察装备了一个超人般的大脑
电脑的出现把人类社会带入到一个信息化的时代,同样也给现代警察的社会调控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变化。电子计算机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才出现的,60年代就开始运用到警察机构,其发展的速度是其他任何一项现代化技术所不能比拟的。警察机关通过电脑来储存大量的犯罪资料和信息情报,又通过计算机联网使全国乃至国际间的警察信息情报中心连成巨大的网络。在计算机运用方面走在最前列的仍然是美国警察。美国联邦调查局在不长的时间内建立起了四大计算机系统网络:自动化情报系统,专门收集、分析、保存和传递侦查情报,服务于警察首脑机关,用于决策和警力的指挥和调度。计算机分析反应小组,主要针对计算机犯罪,广泛收集有关计算机犯罪的资料。全国犯罪情报中心,是一个全国性的以电脑为基础的查询—反馈情报资料系统,并通过它的子系统“州际情报索引系统”为全国的执法机构服务。该中心存储有2000多万条犯罪记录和33.5万名通缉犯的材料,每天接受59,362家授权单位多达100万次的查询。自动化指纹鉴定系统储存有750万份指纹档案,每秒钟可鉴定出650多例指纹,被称为“本世纪执法工作最重要的成就之一”(注:马国华编译:《高科技在美国警务中的应用》,《世界警察参考资料》1994年第3期。)。英国警察也不甘落后。1974年英国内政部开始使用全国警察计算机系统,其警察档案中心可以向全国各地的警察机构提供及时的查询服务。在1982年,该中心提供100多万次查询服务,其可用率保持在98%以上(注:克里夫·埃姆斯利:《英国警察:政治与社会历史》,第119页。)。计算机的使用给警察工作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回想一下本世纪初“贝迪永认证系统”和指纹辨认法时候的状况,计算机几乎使犯罪分子到了插翅难逃的地步。
在当代,随着电脑在社会上的广泛使用,各种计算机犯罪和所谓“黑客”现象频繁出现,也促使警察迅速提高对信息技术的掌握能力和强化对电脑网络的监控。如今,在英美国家的警察学校里,计算机的运用已经是警察必须掌握的一门技术。在警察打击犯罪的活动、维护交通安全的工作中,在提供社区服务的户籍管理的工作中,计算机和网络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工具。
此外,非致命武器的广泛应用大大减少了警察在强制执法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社会负效应
在警察的各种调控原则中,“最小武力”原则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为避免“彼得卢大屠杀”那样的惨案再次发生,罗伯特·比尔给英国警察留下了非武装性的传统。他们当时惟一的武器是木制短警棍,后来逐渐装备上电警棍和高压水龙头。在面对大规模抗议运动和公众骚乱时,手无寸铁的警察不仅容易受伤,而且难以有效地达到控制局面的目的。统计数字表明,在骚乱事件的对抗中,警方伤亡人数有时会超过骚乱者。1972—1974年间伦敦大都市警察局共遇到54次骚乱。其中,公众有76人受伤,警方有297人受伤(注:克里夫·埃姆斯利:《英国警察:政治与社会历史》,第164页。)。尽管其他国家如美国并没有继承这一非武装性传统,但在使用武器上仍受到严格的限制。
非致命性武器的出现,使警察摆脱了武装与非武装之间的两难境地。1981年7月英国德克斯特兹发生暴乱,警察第一次使用CS催泪弹。1984年,英格兰和威尔士的13个警察机构装备了橡皮子弹(注:克里夫·埃姆斯利:《英国警察:政治与社会历史》,第119页。)。非致命性武器是平息骚乱的最佳武器。一贯不主张警察佩带武器的英国人在这方面又走在了前面,他们研制出来的防暴武器出口到世界各国,其中最著名的便是橡皮子弹。橡皮子弹是一种长10cm,直径约2.5cm,时速在130—170公里、用橡皮和塑胶制成的子弹。它的发明使警察防暴武器发生了质的变化。橡皮子弹既可以迅速使人在短时间内失去知觉,又不至于伤及人命。警察利用它可以迅速达到平息骚乱的目的,又避免了因为误伤人命而引发新的更大的骚乱。英国警察还发明了一种闪光枪,发出的电光会使人产生轻度的晕厥,失去抵抗力。近年来英国警察还研制出一些新的化学武器,如让人呕吐的气体和喷在人身上会迅速凝固的泡沫枪等。当然非致命性武器也并非绝对安全。在1972年4月至1981年8月期间的北爱尔兰冲突中,共有13人(6名儿童)被橡皮子弹所杀,更多的人受伤(失明等)。
所有这些非致命性武器的共同特点是,既可以达到警察使对方失去抵抗力的目的,又可以减少警察与抵抗者双方的伤亡,降低平暴行动中流血事件的社会负效应,特别是具有人道主义的和在现实政治上的可行性,使政府避免付出不必要的政治代价。
大量采用各种各样的先进技术,是包括英美警察在内的西方现代警察的一个普遍的重要特点,它不仅全面强化了警察对社会的监控能力,以及一些社会服务能力,也从一个重要方面反映了警察及其监控技术从不成熟到成熟的发展历程。
从1829年6月19日现代警察在英国诞生,至今已有170多年的历史了。在这漫长的实践中,英美警察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简单粗暴到成熟老练的发展过程,调控的手段更加多样化,调控的方式更加巧妙圆滑,调控效率也不断提高。更为重要的是,作为整个国家调控机制的一个重要环节,它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的重要作用,确保了社会政治制度的稳固。调控职能的演变和先进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就好像给警察这只无情的统治阶段“铁拳”戴上了一副表面柔软而富有弹性的“手套”。实践证明,戴上这种“手套”的铁拳在行使调控职责时显得更加得心应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