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
早期拜占庭执事官职能探析
徐家玲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2003年12期
【原文出处】《史学集刊》(长春)2003年04期第55~61页
【作者简介】东北师范大学 历史系,吉林 长春 130024
徐家玲(1949-),女,江苏苏州人,历史学博士,东北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研究方向 为拜占庭和东地中海史。
【关 键 词】执事官职能/专制统治/皇权
中图分类号:K5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59-8095(2003)04-0055-07
在罗马—拜占庭的长期历史中,即自戴克里先时期到1204年西方十字军攻克君士坦丁 堡期间,执事官制度的兴衰是一个极其引人注目的现象。(注:执事官,英文为master of offices,拉丁文为magister officiorum。该译名借鉴于列夫臣科《拜占庭》,三 联书店,北京,1959年版。徐家玲在其“查士丁尼与拜占庭专制皇权”(《古代王权与 专制主义》,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一文中,曾将此词译为“总理大臣 ”。经过本人深入研究,感觉上述译法不能涵盖执事官的特点。故仍取列夫臣柯的译法 。)最初,在戴克里先时代,执事官没有什么特殊地位;从君士坦丁王朝之后(4-6世纪) ,[1](P6-12)执事官们的权力不断膨胀,成为帝国文官中地位最显赫、影响力最大的朝 廷重臣,其权力触及到政府和国家众多不同领域。[2](P1)7世纪以后,执事官的权力不 断衰弱,其把持的权力也逐渐转移至其他宫廷官员手中,最后只剩下一个空头衔,沦为 宫廷礼仪中一个普通队列成员。
执事官制度在早期拜占庭的兴衰,长期以来引起了众多学者的关注。本文拟就执事官 制度自产生至其高峰期的职能加以研究,以更好地理解它在早期拜占庭皇权专制形成过 程中的特殊作用。
“执事官”一词的拉丁文名词是“magister officiorum”,而“magister”的头衔通 常授予那些“睿智明理、责任心强,并拥有特殊监督权”的人。[2](P5)“magister of ficiorum”则是戴克里先之后出现于宫廷机构中的特殊人物,英国著名历史学家柏里在 《剑桥中世纪史》中如此描述执事官:“执事官,穿着白色金丝镶边紧身上衣,戴着镶 金斗篷,系一条玉石腰带”——这是皇帝所授的“权力的象征。”他是帝国最高等级的 官吏,“提起权力就会联想到执事官的影响”。[3](P20,21)执事官所拥有的无限权力 ,是他在强化皇权专制的特别时期发挥重要作用的有效保障。
一、执事官制度的形成
“执事官”这一官衔的起源时间不是很确定。史料记载中第一次出现领有该衔的人物 是利西尼厄斯时期的马丁尼亚努斯(Martiniaus,307-324年任职)。他在利西尼厄斯与 君士坦丁的战争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曾被利西尼厄斯封为恺撒。但是,由于公元324年 君士坦丁最后取胜,马丁尼亚努斯也与他的恩主一起被杀。[2](P24)5世纪时修订颁布 的狄奥多西法典中提到,君士坦丁皇帝时期,有过数位“执事官”,但那时,他们的官 衔是“tribunus et magister officiorum”。而关于“master of the offices”的最 正式的文字记载实际上出现于君士坦丁皇帝的后人康斯坦斯时期,一则纪念弗拉维乌斯 ·尤金尼斯(Flavius Eugenius)的铭文上记载,他在346年被任命为执事官。[2](P25)
显然,至少在君士坦丁和利西尼厄斯内战时期,罗马帝国的东方和西方都有一位“执 事官”。据此推断,执事官这一名称之出现不应迟于戴克里先时期,而且他的任职场所 就是在奥古斯都(皇帝)的宫廷中。就是说,有几位奥古斯都,就会有几位执事官,恺撒 似乎无权拥有执事官。[2](P33)据相关史料披露,戴克里先时期的执事官是半军事性质 的官员。当戴克里先按照军阶在宫廷官员内部划分等级时,其最高管理者(相当于中国 古代的吏部主官人员)就被称为“the master of offices”。[2](P23,25)324年,君 士坦丁在战乱之后重建了罗马帝国,决定将首都迁至博斯普鲁斯海峡的欧洲岬角古城拜 占庭。虽然真正的迁都时间是公元330年,但实际上,君士坦丁重建罗马帝国的总体方 略已经从这时开始,因此,这一年可视为是拜占庭帝国历史的开端。[1](P6-13)君士坦 丁在结束内战重新统一帝国后,解散了过去的禁卫军,重新组建了7支宫廷禁军(scholae),并任命执事官统辖所有各支禁军长官(tribuneus(注:Tribunus一词旧译为 “军事保民官”,词根源自“部族”(Tribus),在共和时期应该是部族或氏族的代表, 兼有行政和军事领袖的职能。罗马帝国时期一般称军团的指挥官为Tribunus,亦或译为 军团长;但在戴克里先时期,tribunus只是对一类半军事性质的官员之称呼,代表一种 职级和身份。))。[2](P26-27)后来,为了抑制各大区总督(preatorian prefect)的地 方势力膨胀,保证皇室的稳定和安宁,皇帝不断扩大执事官的职权,以监督和削弱各大 区总督的权力,从此,执事官成为皇帝从事专制统治所能依赖的有力膀臂。从君士坦丁 王朝到查士丁尼王朝,执事官的权力日益坐大,其所管辖的方面也越来越多,逐渐成为 帝国最重要的官员。
为了保证自己家族对帝国的控制权,君士坦丁放弃了戴克里先时期确立的“四君共治 ”体系(四头政治),将自己的子侄们封为恺撒,使之分别驻守在高卢、意大利、伊利里 亚和东方大政区,每个恺撒都由一位禁卫军长官(后称大区总督,即Preatorian prefect)相辅佐,[4](P48)并剥夺了他们的军权,使之成为纯文职官员。而所谓禁卫军 长官,曾经是中央政府中掌管军事、行政和司法大权的最高官员。随着它的权力之分散 到四个地区,皇帝需要树立另一位中央集权的代表人物,于是,执事长官的地位开始扶 摇直上,发展成为帝国官阶体系中最为重要的层次。[2](P31)
执事官由皇帝亲自选定,执事官的下属机构成员由执事官选拔、报皇帝批准。一般而 言,执事官的人选应该是聪明睿智、反应敏捷、办事利落、官场经验丰富的人。效忠皇 权是执事官最根本的职责。
执事官拥有庞大的机构,其直属官员主要有:一名执事副官(adiutor)负责辅助执事官 总揽全局,协助处理司法事务,组织训练秘密稽查使(agents in rebus);两名兵工厂 监理(subadiuvae adiutores),三名工厂监事助理(subadiuvae fabricarum),负责管 理帝国兵工厂,(注:此处的“工厂”一词英文原文是“factory”。罗马-拜占庭时期 的工厂与资本主义时代的“工厂”的概念当然不一样,同时它也有别于中世纪的“工场 ”。古典时期和早期拜占庭的“工厂”内,其主要劳动者是奴隶身份的工匠,而且基本 是由国家垄断管理。)主持对相关人员的训诫和处理司法事务,调查和控制市场,禁止 私人制造和出售武器;四名织造业监理(subadiuvae barbaricariourum),监督管理国 家金银丝和宝石织锦业务,[2](P102-103)还负责对外贸易[5](P126);一名驿站督察(curiosus cursus publici praesentalis),管理帝国驿站,负责检查驿站通行文牒; 在执事官核心机构之下,控制着散布于各省区的秘密稽查使、枢密使、翻译使、官廷侍 者、驿站侍吏、兵工厂和国家工厂工人以及宫廷禁军。[2](P100-101)其中最重要的是 秘密稽查使。
秘密稽查使(scholae of the agents in rebus)是执事官手下最庞大的一支“特种部 队”。对于秘密稽查使的最早记录见于319年君士坦丁的一项律令。但这支队伍应该是 在戴克里先时期,作为元首制时期的特遣队伍“frumentarii”的替代者而建立的。所 谓“frumentarii”是一些负有特殊责任的士兵,负责监督各省区的军粮运输。戴克里 先取缔了这支特遣部队,而把他们培养成为皇权秘密统治的代表,并把监督驿站的任务 交给他们。[2](P68)这些秘密稽查使构成庞大的侦探网,专门监视地方官和权势人物, 考察他们对皇帝的忠实程度。秘密稽查使的数量没有明确限制,据可靠文献记载,在皇 帝利奥一世(457-474年)时期,曾达到1248人。[2](P69)
起初,散在各大区的秘密稽查使由大区总督管理,君士坦丁时期把该项权力转移到执 事官手中。执事官对秘密稽查使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他们严格考核和选择可以充实秘 密稽查使队伍的人选,其选择标准是性格温和,工作责任心强,受过相应的教育。但这 些人的出身通常并不高贵,大多出身于寒门,而且,由执事官选定的相关人员,必须由 皇帝钦点御批才能够正式上任。为了保证这些秘密稽查使对皇权忠心不二,执事官掌握 着他们的家属作为必要时的人质。钦点的秘密稽查使通常被直接派遣至大区总督和其他 重臣处充当听差侍从,或者由他们直接选定大区总督的侍从;从《百官志》(Notitiadignitatum)(注:此文件为拉丁文,是关于早期拜占庭(主要是5世纪前30年内)各级行 政官员职衔和职责的记录,或译《职衔录》。见瓦西列夫:《拜占庭帝国史》第1卷, 第63页。)中得知,拜占庭帝国东方边境上驻防将军之副手均是秘密稽查使。[2](P69)
常驻于各大区的秘密稽查使们是中央政府监视各级官员的鹰犬。他们的责任是随时向 皇帝和执事官汇报各地方官员的敬业情况和工作效率,回答皇帝和执事官的询间。秘密 稽查使分为五个等级,执事官依其业绩而非出身对这些稽查使者们进行赏赐和晋升。有 时,执事官还能够把秘密稽查使中的上层有才干者推荐给皇帝,使他们升任行政区或省 区的长官。鉴于“荣誉和职级的晋升都可能赐予业绩和才干最突出的人”,[6](P128) 秘密稽查使们的工作十分卖力。作为秘密稽查使的头领,执事官成为协助皇权控制地方 行政和推荐地方行政官员人选的智囊工具。[2](P69-70)
二、执事官的主要职能
执事官有四大职能:监督、司法、外交、护驾和劝谏。
1.监督
执事官最原始最主要的职能是它的监督职能。它首先从监督大区总督起步,其他各方 面职能都是派生的。
(1)对大区总督和行政区的监督
早期拜占庭的“大区”是戴克里先实行“四头政治”之后的遗存。戴克里先把整个罗 马-地中海帝国划分为101个省区(Province),分别在高卢、意大利、伊利里亚和东方四 大政区(Diocese),驻守四位正(奥古斯都)、副(恺撒)皇帝。君士坦丁统一帝国后,继 承了这种大区的建制,并且将自己的子侄们封为恺撒,派驻到各大区,同时派禁卫军长 官(Pretorian Prefectures,即后来的大区总督)分别加以辅佐。为了防止大区总督权 力坐大威胁皇权的安宁,君士坦丁又削去了他们的兵权,使之成为纯文职官员。在这种 情况下,执事官就取代了“禁卫军长官”的位置,成为能够全面监督各级官员(包括大 区总督)的最高级别的皇权代表。
执事官对大区、行政区、省区长官的监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秘密稽查使对地方行政、司法官吏的严密监视。各级地方政府均有执事官派遣 的常驻检查员,一年一任。他们对“省区官员的行动加以监视”“无论省区发生什么情 况,只要他们觉得重要,就上报执事官和皇帝。”[2](P48)他们被认为是省区、行政区 最重要的人物。[2](P72)由于他们的监督和密报经常成为皇帝决策的根据,也成为执事 官考察他们业迹、论功行赏的根据,这些常驻检查员在从事刺探活动时极其卖力,较好 地完成了下情上达的特殊使命。
其次,执事官还控制了整个帝国的军事和民用交通(驿站)。拜占庭很好地继承了罗马 帝国时代的公共驿站事业,驿站和驿道四通八达。在帝国的大小官道上,每隔12英里的 距离就有一处驿站,各驿站随时为来往信使提供坐骑。[7](P5)帝国各处的驿站原来是 由大区总督控制的,但到了君士坦丁的继承人君士坦提乌斯和康斯坦斯统治时期(340-3 50年),驿站的管理权从大区总督转移到执事官手中。[2](P34)此后,执事官机构添设 驿站督察一职。
在督察之下,是各省区管理驿站的驿丞、信使,他们其实都是秘密稽查使。这样,以 执事官为核心,驿站为点、驿道为线,建立了一张由中央直达各级行政机构的严格密探 网。“执事官变成特务系统的中心,从首都伸到全国各个角落。”[6](P103)
第三、执事官负责对大区、行政区、省区物资供应和运输实行有效的监督管理。执事 官所拥有的人事决定权,使他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选任驿站、兵工厂、国家工厂的相关 工作人员,同时,他所控制的签署通行文牒的大权使得驿站的活动和人员物资来往情况 总是在有效的控制之下。当然,通行文牒的使用最早是由大区总督控制的。因为在早期 拜占庭时期,驿站、兵工厂、国家工厂的物资供应和运输通常由大区总督负责,而支撑 驿站建设的财政支出则由它所在的省区承担。为了不使省区负担过重,帝国通过大区总 督对于驿站交通实行有效的控制,凡欲通过驿站者必须持有大区总督颁发的驿站通行文 牒。为了禁止权力滥用,防止地方政府营私,365年起,皇帝直接指派执事官成为签发 文牒的皇权代理人。大区总督只有在取得执事官或其代表同意时,才可以行使这项权力 。查士丁尼时期,这项权力日益局限于代表皇权的执事官机构,重要的文牒须由皇帝御 批。大区总督们签发这类证书的权力被取缔。
狄奥多西大帝的宠臣、曾经担任过执事官的大区总督鲁弗努斯(Rufinus)在辅佐幼帝阿 卡第时,试图将大区总督权力恢复到君士坦丁改革之前的水平,结果,不但被剥夺了更 多的权力,而且遭致在宫廷党争中被谋杀。[2](P36-37)395年,鲁弗努斯倒台,从此, 大区总督变成纯粹的地方行政长官。
执事官对大区、行政区、省区长官的监督,使得危及皇权的地方割据势力难以发展, 巩固了戴克里先和君士坦丁的行政改革成果,打击了守旧的元老贵族势力,改变了原有 的地方自治体制,重建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僚政治,并把各级官僚机构严密地控制在皇 权掌握之中。
(2)对军队的监督
执事官不仅握有对于地方行政统治者的监督权,而且对于将军、元帅和中央及地方的 军队握有实际的监督和控制权。
戴克里先时期,大区总督握有地方军政大权,往往构成对皇权的威胁力量。君士坦丁 上台以后,以前代武人祸乱为鉴,在地方统治中实行严格的军政分权制度。他解除了大 区总督的军事权力,设督军(dux)统领地方军队,督军之上设元帅,统辖全军,直接对 皇帝负责。为了有效地控制这些督军、元帅和地方军队,使之成为效忠皇权的工具,拜 占庭中央政府就利用执事官对将军、元帅和军队进行监督,其基本方式是:
首先,充分运用秘密稽查使对将军、元帅和军队进行监察。秘密稽查使与执事官及皇 帝的直接密切联系,可以及时有效地使下情上达。执事官则根据秘密稽查使的报告,决 定对一些被认为“渎职”和对皇权不忠的将军、元帅及士兵进行审查,并诉诸执事官法 庭。
其次,执事官有权视察军队,这项权力是443年获得的。鉴于帝国时常面临多方敌军压 境的状况,为保证皇权的安全,中央需要获得关于帝国防卫系统的准确报告,此项工作 必须通过非军队官员完成。执事官凭着自己的密探网以及皇帝对他的信任,掌握了“通 天”之权。作为皇帝的代表,执事官时常巡视边境防务、士兵训练情况、调查士兵数量 、官员供职情况和边境河道船只状况及地方军队的物资供给情况。在视察之后,他要写 一份年度军情报告在谘议会上宣读。该报告则成为帝国决定划拨每年各行省税收和预留 军事预算的重要依据,这一责任原来也属于大区总督,[4](P164-165)但从上述时间起 ,则纳入执事官的权力之下。
早期拜占庭时期,将军和元帅不是政治上的主要角色。执事官的地位高于将军。虽然 由于拜占庭边境战事频繁、国家军队的作用十分重要,皇帝们仍用种种方法限制将军的 兵权,以保证中央皇权的稳定。君士坦丁时期的军政分治方针就是很典型的例子。这位 皇帝规定,各地驻军、边防军的粮草由大区总督供应;武器装备由执事长官提供;军队 的司法权也由执事官执掌。从而限制了将军和元帅们在政治上的作用。[2](P80)这一政 策显然是卓有成效的,自君士坦丁统一整个罗马-地中海世界之后,帝国境内基本上停 止了军人之间的混战。国家吏治清明、政局稳定、货币制度井然有序,出现了较长时期 的国内和平。
尽管如此,在早期拜占庭时期,还是出现过统军元帅权倾朝野、危及皇权的情况。在 性格温和、乐于读书的狄奥多西二世幼年(7岁)继位时,朝政由其姐姐、姐夫及群臣操 持。当时的元帅斯提利科因权势过大,引起执事官奥林比斯(Olympius)的关注,他就动 用其稽查秘使散布谣言,说斯提利科阴谋篡位,使之被解除军职。此后,中央政府将军 队元帅的权力一分为二,分设步兵元帅和骑兵元帅二职,使之相互制衡,从而更加有效 地防止了军人的暴乱事件。[6](P174)另一方面,4-5世纪军权得到抑制的主要原因应归 于当时的对外战争不是太多。正如美国学者琼斯所言:“东方军人很少有广泛的权力, 这无疑是由于东方军事活动的减少……政府一般依靠金钱去控制和安抚邻近的蛮族,财 政和外交在东方帝国至少与军事防御一样重要。执事官、大区总督比将军更重要。”[6 ](P173)在匈奴人、东西哥特人入侵北方多瑙河边境时,拜占庭总是用“以蛮制蛮,以 夷制夷”的方针,将敌人引向欧洲的西部。这种“以邻为壑”的外交,[1](P103-106) 使帝国用了最少的兵力,维持了较长时间的边界和平。
2.司法
早期拜占庭的司法机构由普通法庭和执事官法庭组成。普通法庭分中央和地方两级。 执事官法庭实质上是官吏和军人法庭。
执事官的司法职能首先体现在对非直辖部门的官吏及军人的司法监控权上。这也是通 过秘密稽查使实施的。5世纪后,“执事官的司法权涉及到朝廷所有官员及其直属管吏 们”、“执事官是其他官员的总法官,不管在军事上还是在行政上。”[6]P342这似乎 成为晚期罗马帝国(即早期拜占庭)官僚体制的一个特征。
首先,执事官法庭是“吏部”法庭。分散于全国各地的秘密稽查使是执事官审查和监 视各级官吏的耳目,他们负责及时将有违纪、渎职和反叛行为的地方官吏诉诸执事官法 庭处治。宫廷各级官吏的刑事案例也由执事官处理。5世纪末,在芝诺皇帝统治时期(47 4-491年),在某些个案中,[2](P39-40)君士坦丁堡城中居有“显贵者(illusters)”头 衔的贵族们,也被置于执事官司法权笼罩下。中央各级官吏尽在执事官司法权范围内。
执事官法庭还是军人法庭。军队官员、有高级军衔的前任军官、士兵都在执事官司法 权力范围内。执事官对军队的视察权使他有权对军人实行法制管理。查士丁尼时期,执 事官对军队的军情视察逐渐成为纯粹的司法视察。执事官对军队的司法权,使军队牢固 地控制在皇帝手中。利奥一世以后,执事官对宫廷宦官有特别的司法权。
执事官对自己的直辖部门更有司法上的生杀决绝之权。
第一、执事官下属部门成员、枢密院人员及其家属、所属隶农的诉状或刑事案件,若 违反部门规定或相互之间有法律纠纷,须由执事官全权处理,其他法庭无权受理。执事 官掌握秘密稽查使及其家属名册,对渎职不忠者严惩不怠。此外,对于驿站管理者、宫 廷禁军、包括对其妻子或孀妇、孀居的母亲、儿女及农奴的处置等,凡涉及司法诉讼问 题,均由执事官亲自裁断。
第二、直辖部门人员及其家属与局外人员的司法纠纷,原则上由执事官法庭全权处理 。但是,如果所涉案件危害公共利益,执事官则无权抗辨,而应将其交给普通法庭处理 。如果宫廷禁军在省区发生刑事案件,执事官可委托省法庭处理。[2](P44)
3.外交和礼仪
4世纪中期以后,执事官成为帝国事实上的外交大臣。执事官的机构是拜占庭皇帝同外 国统治者联系的桥梁。这项职能是由执事官在宫廷礼仪中的典礼官地位决定的。因为, 在这一时期,凡欲参拜皇帝者,均由执事官予以安排。于是,由执事官在接待外国来使 时主持宫廷礼仪,就顺理成章了。[2](P35)而且,执事官所拥有的管理驿站的权力,也 使他便于安排出入境使者的食宿交通。4-6世纪,接待各蛮族国家及波斯帝国的使臣, 以及拜占庭边远部族的王公等外交礼仪,都是执事官机构完成的。执事官安排所有外国 使节对皇帝的拜谒,也安排所有从边远省区、城市来到首都的个人或团体代表。在处理 大国(如波斯帝国)的外交活动时,执事官更须亲自出马。史料记载,579年,波斯人曾 经拒绝接受“罗马人”的使团,因为“罗马人”没有派执事官出场。[2](P36)在涉外条 约中,执事官的签名举足轻重。
为顺利完成相关外交使命,执事官有权从民间选拔翻译使,从各级官员、特别是基层 官员中挑选外交使节。
此外,执事官还负责主持宗教仪式之外的各种宫廷礼仪。拜占庭宫廷仪式之繁杂是中 世纪世界著称的,其中许多特殊的仪式,如皇帝加冕礼、主教任职礼,凯撒(注:拜占 庭的恺撒制度与戴克里先以来实行的四头政治有关,但有了新的发展。在戴克里先时期 ,恺撒是奥古斯都的法定继承人,不管他是否其直系血亲;在拜占庭时期,恺撒多是皇 帝的直系血亲或姻亲。奥古斯都(即皇帝)在位期间任命的恺撒,多以“共治者”的身份 出现,参与国家大事的管理。因此,任命恺撒的仪式是拜占庭确立皇位继承人的重大场 合。)授任礼、得胜将军或皇帝的凯旋礼等,都在基督教中世纪世界留下了深刻的影响 。而所有这些繁杂的礼仪在7世纪之前,都由执事官一手安排主持。其中,皇帝接见外 国使节和边远王公时的相应礼仪尤为繁杂、一丝不苟。因为,这类宫廷礼仪不仅仅是拜 占庭外交的重要程序,也是借机炫耀“罗马人”气派和罗马“国威”的不可缺少的手段 。
4.“护驾”和劝谏
执事官因掌握和控制了宫廷禁军而自然拥有“护驾”的职责。君士坦丁皇帝在重建帝 国的改革中,解散了戴克里先时期桀骜不驯的禁卫军(Pretorian Guard),代之以由骑 兵团组成的宫廷禁军(Palace Guard,Scholae),每个骑兵团包括500人。禁军的统领权 则由执事官掌握。[2](P32)君士坦丁时期的禁军至少有2个骑兵团。据5世纪初的文献《 百官志》记载,当时帝国的东方宫廷有7个禁军兵团;西方宫廷有5个兵团。[4](P218-2 19)每支禁军统领称军团长(tribunes),由皇帝指派,可能是由宦臣担任此职。他们拥 有很大的自主权,但都受制于执事官。这些军团原来负责在皇帝出征时随行护驾,但是 ,随着皇帝们不再亲自领兵打仗,它们也就越来越成为仪仗队类型的团体。
执事官负责宫廷禁军的人员挑选、训练、掌握禁军名册,负责他们的晋升事宜。执事 官握有禁军士兵及其家属名单,禁军的司法事务也在执事官司法权范围内。他们必须接 受秘密稽查使的监视和询问,随时接受保卫皇宫的任务,维护首都的安全。
5世纪时,宫廷禁军开始出现蛮族化趋势,许多日耳曼人(包括法兰克人和阿勒曼尼人) 、亚美尼亚人和伊苏里亚人成为禁军的主力。甚至有的统领也来自蛮族,如5世纪中后 期的利奥皇帝(457-474年)和芝诺皇帝(474-491年)等都是由行伍出身的伊苏里亚人。宫 廷禁军蛮族化,使它变成一支较难控制的多事的群体,战斗力也大大削弱了。但是执事 官对它的严格控制,使皇权的专制有了某种程度的安全感。
作为帝国密探头领、外交大臣和宫廷禁军长官,执事官成为皇帝的贴身智囊。
三、执事官的历史作用
加强和巩固中央集权,限制地方分离因素的发展。执事官产生于拜占庭专制皇权确立 时期,是为专制皇权服务的有力工具。借助秘密稽查使这一有力武器,为皇帝设计巩固 其统治的方案,为强化皇权立下了汗马功劳。君士坦丁王朝在戴克里先逊位后的军阀混 战中建立起来,挽救了风雨飘摇的帝国。稳定国家政治,加强皇权威力,扼制地方势力 ,强化官僚体制的紧迫任务将执事官制度推向前台。执事官机构的采用是君士坦丁大帝 的明智举措。执事官的职能无所不包。执事官的特务网无所不在,一步步削弱了大区总 督的权力,使它俯首贴耳于皇权。各省区、行政区和中央各机构,无不在皇权的掌握之 中。与3世纪危机时期以及罗马帝国西部相比,早期拜占庭皇帝更换频率小,在位时间 较长,皇帝少有被废黜现象,大多是寿终正寝。可以说,早期拜占庭皇权是强大的,皇 位是基本稳定的,皇室是安全的,国家政治是井然有序的。[4](P346-347)这与执事官 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有助于内政的稳定、外交的成功。4-6世纪的拜占庭帝国,国际环境复杂,社会动荡不 安,人民对3世纪危机心有余悸。危机中的人们惟一的希望就是稳定,他们把希望寄托 在皇权身上。“从4世纪早期,人们都希望皇权成为日常生活的最高权力。帝国的所有 执行机关,随时准备执行帝国的命令:对内事务有秩序良好的组织机构,对外有强大的 外交手段和军队。”[3](P1)以执事官机构为核心的拜占庭国家机构,有卓越的自我调 节和自我修复能力。尽管国势日趋削弱,财政负担沉重,但帝国官僚机构有序地发挥了 自己的优势,担负起国家的使命,“战胜危机,保证国家的安全。”[3](P34)同时,执 事官机智而富有成效的外交,减轻了皇权在外交上的烦恼。在蛮族入侵、波斯人压境的 情况下,执事官常担负起决定国家存亡的使命。532年、562年两次拜占庭-波斯永久和 平协定都是在执事官的亲自参与下完成的。579年波斯在决定谈判时,特别要求拜占庭 派出当时的执事官担任赴波斯谈判特使;[2](P36)与哥特、匈奴的和平事务,也由执事 官及其直辖部门完成。执事官的外交成败直接影响到国家取战与取和的问题。对于早期 拜占庭国家的相对稳定,执事官无疑有不小的功劳。
有助于强化皇权观念,强化中央集权下的各级官僚机构的作用。戴克里先以后,皇权 观念进一步深入。皇帝总领一切,是军队首领,是法律的最后解释者。旧的罗马自治城 市体制崩溃,整个帝国的统治都集中于皇帝及其官僚手上。“拜占庭的基本特征是专制 皇权,集权政治和官僚机构。”[8](P31)这里,官僚机构是拜占庭皇权专制统治的支柱 ,罗马的地方自治体制,则在很大程度上退出了历史舞台。执事官官僚体系是早期拜占 庭最重要的官僚体系之一,从一开始就帮助皇权控制了整个统治机器,有力地推动了皇 权观念的深化,使专制统治深植人心。执事官通过秘密稽查使让人们处处感到皇权的威 力。他们开始认识到“皇帝不再是第一公民,而是一个专制君主”,[8](P28)皇帝的权 威不再来自传统的公民责任感,而是来自它的官僚机构。整个官僚机构不再是为公民负 责,而是为皇权负责。执事官选择和使用官吏的办法,使官阶观念进一步被整个统治领 域接受。官吏的提拔不再是只凭其出身和财产,更多的是凭其对事业、对上级和皇权的 忠心。君士坦丁时期,曾有秘密稽查使被自治城市驱逐出境的现象,而狄奥多西王朝以 后,各省区长官无不对皇权代表——秘密稽查使俯首贴耳。[2](P75)
“拜占庭帝国是一个复杂的机构,它是官僚国家机器,专制皇权和希腊罗马—基督教 文化的有机结合。”[9](P74)执事官制度加强了拜占庭专制皇权观念,是4-6世纪罗马 国家形态向拜占庭国家形态转变的催化剂。
总之,执事官职能的广泛性、权力的多功能性和地位的独特性是古往今来任何国家任 何官职无法相匹的。它的存在,构成了早期拜占庭维护皇权专制的重要膀臂,是早期拜 占庭以皇权专制主义为核心的官僚体制成熟的标志。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2003年12期
【原文出处】《史学集刊》(长春)2003年04期第55~61页
【作者简介】东北师范大学 历史系,吉林 长春 130024
徐家玲(1949-),女,江苏苏州人,历史学博士,东北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研究方向 为拜占庭和东地中海史。
【内容提要】 | 执事官机构是早期拜占庭帝国官僚体制中极其引人注目的历史现象,且在古今官僚制 度中所罕见。执事官拥有广泛的职能,权力触及帝国众多不同领域。在早期拜占庭时期 ,执事官及其机构是拜占庭专制皇权统治的重要膀臂。 |
在罗马—拜占庭的长期历史中,即自戴克里先时期到1204年西方十字军攻克君士坦丁 堡期间,执事官制度的兴衰是一个极其引人注目的现象。(注:执事官,英文为master of offices,拉丁文为magister officiorum。该译名借鉴于列夫臣科《拜占庭》,三 联书店,北京,1959年版。徐家玲在其“查士丁尼与拜占庭专制皇权”(《古代王权与 专制主义》,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一文中,曾将此词译为“总理大臣 ”。经过本人深入研究,感觉上述译法不能涵盖执事官的特点。故仍取列夫臣柯的译法 。)最初,在戴克里先时代,执事官没有什么特殊地位;从君士坦丁王朝之后(4-6世纪) ,[1](P6-12)执事官们的权力不断膨胀,成为帝国文官中地位最显赫、影响力最大的朝 廷重臣,其权力触及到政府和国家众多不同领域。[2](P1)7世纪以后,执事官的权力不 断衰弱,其把持的权力也逐渐转移至其他宫廷官员手中,最后只剩下一个空头衔,沦为 宫廷礼仪中一个普通队列成员。
执事官制度在早期拜占庭的兴衰,长期以来引起了众多学者的关注。本文拟就执事官 制度自产生至其高峰期的职能加以研究,以更好地理解它在早期拜占庭皇权专制形成过 程中的特殊作用。
“执事官”一词的拉丁文名词是“magister officiorum”,而“magister”的头衔通 常授予那些“睿智明理、责任心强,并拥有特殊监督权”的人。[2](P5)“magister of ficiorum”则是戴克里先之后出现于宫廷机构中的特殊人物,英国著名历史学家柏里在 《剑桥中世纪史》中如此描述执事官:“执事官,穿着白色金丝镶边紧身上衣,戴着镶 金斗篷,系一条玉石腰带”——这是皇帝所授的“权力的象征。”他是帝国最高等级的 官吏,“提起权力就会联想到执事官的影响”。[3](P20,21)执事官所拥有的无限权力 ,是他在强化皇权专制的特别时期发挥重要作用的有效保障。
一、执事官制度的形成
“执事官”这一官衔的起源时间不是很确定。史料记载中第一次出现领有该衔的人物 是利西尼厄斯时期的马丁尼亚努斯(Martiniaus,307-324年任职)。他在利西尼厄斯与 君士坦丁的战争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曾被利西尼厄斯封为恺撒。但是,由于公元324年 君士坦丁最后取胜,马丁尼亚努斯也与他的恩主一起被杀。[2](P24)5世纪时修订颁布 的狄奥多西法典中提到,君士坦丁皇帝时期,有过数位“执事官”,但那时,他们的官 衔是“tribunus et magister officiorum”。而关于“master of the offices”的最 正式的文字记载实际上出现于君士坦丁皇帝的后人康斯坦斯时期,一则纪念弗拉维乌斯 ·尤金尼斯(Flavius Eugenius)的铭文上记载,他在346年被任命为执事官。[2](P25)
显然,至少在君士坦丁和利西尼厄斯内战时期,罗马帝国的东方和西方都有一位“执 事官”。据此推断,执事官这一名称之出现不应迟于戴克里先时期,而且他的任职场所 就是在奥古斯都(皇帝)的宫廷中。就是说,有几位奥古斯都,就会有几位执事官,恺撒 似乎无权拥有执事官。[2](P33)据相关史料披露,戴克里先时期的执事官是半军事性质 的官员。当戴克里先按照军阶在宫廷官员内部划分等级时,其最高管理者(相当于中国 古代的吏部主官人员)就被称为“the master of offices”。[2](P23,25)324年,君 士坦丁在战乱之后重建了罗马帝国,决定将首都迁至博斯普鲁斯海峡的欧洲岬角古城拜 占庭。虽然真正的迁都时间是公元330年,但实际上,君士坦丁重建罗马帝国的总体方 略已经从这时开始,因此,这一年可视为是拜占庭帝国历史的开端。[1](P6-13)君士坦 丁在结束内战重新统一帝国后,解散了过去的禁卫军,重新组建了7支宫廷禁军(scholae),并任命执事官统辖所有各支禁军长官(tribuneus(注:Tribunus一词旧译为 “军事保民官”,词根源自“部族”(Tribus),在共和时期应该是部族或氏族的代表, 兼有行政和军事领袖的职能。罗马帝国时期一般称军团的指挥官为Tribunus,亦或译为 军团长;但在戴克里先时期,tribunus只是对一类半军事性质的官员之称呼,代表一种 职级和身份。))。[2](P26-27)后来,为了抑制各大区总督(preatorian prefect)的地 方势力膨胀,保证皇室的稳定和安宁,皇帝不断扩大执事官的职权,以监督和削弱各大 区总督的权力,从此,执事官成为皇帝从事专制统治所能依赖的有力膀臂。从君士坦丁 王朝到查士丁尼王朝,执事官的权力日益坐大,其所管辖的方面也越来越多,逐渐成为 帝国最重要的官员。
为了保证自己家族对帝国的控制权,君士坦丁放弃了戴克里先时期确立的“四君共治 ”体系(四头政治),将自己的子侄们封为恺撒,使之分别驻守在高卢、意大利、伊利里 亚和东方大政区,每个恺撒都由一位禁卫军长官(后称大区总督,即Preatorian prefect)相辅佐,[4](P48)并剥夺了他们的军权,使之成为纯文职官员。而所谓禁卫军 长官,曾经是中央政府中掌管军事、行政和司法大权的最高官员。随着它的权力之分散 到四个地区,皇帝需要树立另一位中央集权的代表人物,于是,执事长官的地位开始扶 摇直上,发展成为帝国官阶体系中最为重要的层次。[2](P31)
执事官由皇帝亲自选定,执事官的下属机构成员由执事官选拔、报皇帝批准。一般而 言,执事官的人选应该是聪明睿智、反应敏捷、办事利落、官场经验丰富的人。效忠皇 权是执事官最根本的职责。
执事官拥有庞大的机构,其直属官员主要有:一名执事副官(adiutor)负责辅助执事官 总揽全局,协助处理司法事务,组织训练秘密稽查使(agents in rebus);两名兵工厂 监理(subadiuvae adiutores),三名工厂监事助理(subadiuvae fabricarum),负责管 理帝国兵工厂,(注:此处的“工厂”一词英文原文是“factory”。罗马-拜占庭时期 的工厂与资本主义时代的“工厂”的概念当然不一样,同时它也有别于中世纪的“工场 ”。古典时期和早期拜占庭的“工厂”内,其主要劳动者是奴隶身份的工匠,而且基本 是由国家垄断管理。)主持对相关人员的训诫和处理司法事务,调查和控制市场,禁止 私人制造和出售武器;四名织造业监理(subadiuvae barbaricariourum),监督管理国 家金银丝和宝石织锦业务,[2](P102-103)还负责对外贸易[5](P126);一名驿站督察(curiosus cursus publici praesentalis),管理帝国驿站,负责检查驿站通行文牒; 在执事官核心机构之下,控制着散布于各省区的秘密稽查使、枢密使、翻译使、官廷侍 者、驿站侍吏、兵工厂和国家工厂工人以及宫廷禁军。[2](P100-101)其中最重要的是 秘密稽查使。
秘密稽查使(scholae of the agents in rebus)是执事官手下最庞大的一支“特种部 队”。对于秘密稽查使的最早记录见于319年君士坦丁的一项律令。但这支队伍应该是 在戴克里先时期,作为元首制时期的特遣队伍“frumentarii”的替代者而建立的。所 谓“frumentarii”是一些负有特殊责任的士兵,负责监督各省区的军粮运输。戴克里 先取缔了这支特遣部队,而把他们培养成为皇权秘密统治的代表,并把监督驿站的任务 交给他们。[2](P68)这些秘密稽查使构成庞大的侦探网,专门监视地方官和权势人物, 考察他们对皇帝的忠实程度。秘密稽查使的数量没有明确限制,据可靠文献记载,在皇 帝利奥一世(457-474年)时期,曾达到1248人。[2](P69)
起初,散在各大区的秘密稽查使由大区总督管理,君士坦丁时期把该项权力转移到执 事官手中。执事官对秘密稽查使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他们严格考核和选择可以充实秘 密稽查使队伍的人选,其选择标准是性格温和,工作责任心强,受过相应的教育。但这 些人的出身通常并不高贵,大多出身于寒门,而且,由执事官选定的相关人员,必须由 皇帝钦点御批才能够正式上任。为了保证这些秘密稽查使对皇权忠心不二,执事官掌握 着他们的家属作为必要时的人质。钦点的秘密稽查使通常被直接派遣至大区总督和其他 重臣处充当听差侍从,或者由他们直接选定大区总督的侍从;从《百官志》(Notitiadignitatum)(注:此文件为拉丁文,是关于早期拜占庭(主要是5世纪前30年内)各级行 政官员职衔和职责的记录,或译《职衔录》。见瓦西列夫:《拜占庭帝国史》第1卷, 第63页。)中得知,拜占庭帝国东方边境上驻防将军之副手均是秘密稽查使。[2](P69)
常驻于各大区的秘密稽查使们是中央政府监视各级官员的鹰犬。他们的责任是随时向 皇帝和执事官汇报各地方官员的敬业情况和工作效率,回答皇帝和执事官的询间。秘密 稽查使分为五个等级,执事官依其业绩而非出身对这些稽查使者们进行赏赐和晋升。有 时,执事官还能够把秘密稽查使中的上层有才干者推荐给皇帝,使他们升任行政区或省 区的长官。鉴于“荣誉和职级的晋升都可能赐予业绩和才干最突出的人”,[6](P128) 秘密稽查使们的工作十分卖力。作为秘密稽查使的头领,执事官成为协助皇权控制地方 行政和推荐地方行政官员人选的智囊工具。[2](P69-70)
二、执事官的主要职能
执事官有四大职能:监督、司法、外交、护驾和劝谏。
1.监督
执事官最原始最主要的职能是它的监督职能。它首先从监督大区总督起步,其他各方 面职能都是派生的。
(1)对大区总督和行政区的监督
早期拜占庭的“大区”是戴克里先实行“四头政治”之后的遗存。戴克里先把整个罗 马-地中海帝国划分为101个省区(Province),分别在高卢、意大利、伊利里亚和东方四 大政区(Diocese),驻守四位正(奥古斯都)、副(恺撒)皇帝。君士坦丁统一帝国后,继 承了这种大区的建制,并且将自己的子侄们封为恺撒,派驻到各大区,同时派禁卫军长 官(Pretorian Prefectures,即后来的大区总督)分别加以辅佐。为了防止大区总督权 力坐大威胁皇权的安宁,君士坦丁又削去了他们的兵权,使之成为纯文职官员。在这种 情况下,执事官就取代了“禁卫军长官”的位置,成为能够全面监督各级官员(包括大 区总督)的最高级别的皇权代表。
执事官对大区、行政区、省区长官的监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秘密稽查使对地方行政、司法官吏的严密监视。各级地方政府均有执事官派遣 的常驻检查员,一年一任。他们对“省区官员的行动加以监视”“无论省区发生什么情 况,只要他们觉得重要,就上报执事官和皇帝。”[2](P48)他们被认为是省区、行政区 最重要的人物。[2](P72)由于他们的监督和密报经常成为皇帝决策的根据,也成为执事 官考察他们业迹、论功行赏的根据,这些常驻检查员在从事刺探活动时极其卖力,较好 地完成了下情上达的特殊使命。
其次,执事官还控制了整个帝国的军事和民用交通(驿站)。拜占庭很好地继承了罗马 帝国时代的公共驿站事业,驿站和驿道四通八达。在帝国的大小官道上,每隔12英里的 距离就有一处驿站,各驿站随时为来往信使提供坐骑。[7](P5)帝国各处的驿站原来是 由大区总督控制的,但到了君士坦丁的继承人君士坦提乌斯和康斯坦斯统治时期(340-3 50年),驿站的管理权从大区总督转移到执事官手中。[2](P34)此后,执事官机构添设 驿站督察一职。
在督察之下,是各省区管理驿站的驿丞、信使,他们其实都是秘密稽查使。这样,以 执事官为核心,驿站为点、驿道为线,建立了一张由中央直达各级行政机构的严格密探 网。“执事官变成特务系统的中心,从首都伸到全国各个角落。”[6](P103)
第三、执事官负责对大区、行政区、省区物资供应和运输实行有效的监督管理。执事 官所拥有的人事决定权,使他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选任驿站、兵工厂、国家工厂的相关 工作人员,同时,他所控制的签署通行文牒的大权使得驿站的活动和人员物资来往情况 总是在有效的控制之下。当然,通行文牒的使用最早是由大区总督控制的。因为在早期 拜占庭时期,驿站、兵工厂、国家工厂的物资供应和运输通常由大区总督负责,而支撑 驿站建设的财政支出则由它所在的省区承担。为了不使省区负担过重,帝国通过大区总 督对于驿站交通实行有效的控制,凡欲通过驿站者必须持有大区总督颁发的驿站通行文 牒。为了禁止权力滥用,防止地方政府营私,365年起,皇帝直接指派执事官成为签发 文牒的皇权代理人。大区总督只有在取得执事官或其代表同意时,才可以行使这项权力 。查士丁尼时期,这项权力日益局限于代表皇权的执事官机构,重要的文牒须由皇帝御 批。大区总督们签发这类证书的权力被取缔。
狄奥多西大帝的宠臣、曾经担任过执事官的大区总督鲁弗努斯(Rufinus)在辅佐幼帝阿 卡第时,试图将大区总督权力恢复到君士坦丁改革之前的水平,结果,不但被剥夺了更 多的权力,而且遭致在宫廷党争中被谋杀。[2](P36-37)395年,鲁弗努斯倒台,从此, 大区总督变成纯粹的地方行政长官。
执事官对大区、行政区、省区长官的监督,使得危及皇权的地方割据势力难以发展, 巩固了戴克里先和君士坦丁的行政改革成果,打击了守旧的元老贵族势力,改变了原有 的地方自治体制,重建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僚政治,并把各级官僚机构严密地控制在皇 权掌握之中。
(2)对军队的监督
执事官不仅握有对于地方行政统治者的监督权,而且对于将军、元帅和中央及地方的 军队握有实际的监督和控制权。
戴克里先时期,大区总督握有地方军政大权,往往构成对皇权的威胁力量。君士坦丁 上台以后,以前代武人祸乱为鉴,在地方统治中实行严格的军政分权制度。他解除了大 区总督的军事权力,设督军(dux)统领地方军队,督军之上设元帅,统辖全军,直接对 皇帝负责。为了有效地控制这些督军、元帅和地方军队,使之成为效忠皇权的工具,拜 占庭中央政府就利用执事官对将军、元帅和军队进行监督,其基本方式是:
首先,充分运用秘密稽查使对将军、元帅和军队进行监察。秘密稽查使与执事官及皇 帝的直接密切联系,可以及时有效地使下情上达。执事官则根据秘密稽查使的报告,决 定对一些被认为“渎职”和对皇权不忠的将军、元帅及士兵进行审查,并诉诸执事官法 庭。
其次,执事官有权视察军队,这项权力是443年获得的。鉴于帝国时常面临多方敌军压 境的状况,为保证皇权的安全,中央需要获得关于帝国防卫系统的准确报告,此项工作 必须通过非军队官员完成。执事官凭着自己的密探网以及皇帝对他的信任,掌握了“通 天”之权。作为皇帝的代表,执事官时常巡视边境防务、士兵训练情况、调查士兵数量 、官员供职情况和边境河道船只状况及地方军队的物资供给情况。在视察之后,他要写 一份年度军情报告在谘议会上宣读。该报告则成为帝国决定划拨每年各行省税收和预留 军事预算的重要依据,这一责任原来也属于大区总督,[4](P164-165)但从上述时间起 ,则纳入执事官的权力之下。
早期拜占庭时期,将军和元帅不是政治上的主要角色。执事官的地位高于将军。虽然 由于拜占庭边境战事频繁、国家军队的作用十分重要,皇帝们仍用种种方法限制将军的 兵权,以保证中央皇权的稳定。君士坦丁时期的军政分治方针就是很典型的例子。这位 皇帝规定,各地驻军、边防军的粮草由大区总督供应;武器装备由执事长官提供;军队 的司法权也由执事官执掌。从而限制了将军和元帅们在政治上的作用。[2](P80)这一政 策显然是卓有成效的,自君士坦丁统一整个罗马-地中海世界之后,帝国境内基本上停 止了军人之间的混战。国家吏治清明、政局稳定、货币制度井然有序,出现了较长时期 的国内和平。
尽管如此,在早期拜占庭时期,还是出现过统军元帅权倾朝野、危及皇权的情况。在 性格温和、乐于读书的狄奥多西二世幼年(7岁)继位时,朝政由其姐姐、姐夫及群臣操 持。当时的元帅斯提利科因权势过大,引起执事官奥林比斯(Olympius)的关注,他就动 用其稽查秘使散布谣言,说斯提利科阴谋篡位,使之被解除军职。此后,中央政府将军 队元帅的权力一分为二,分设步兵元帅和骑兵元帅二职,使之相互制衡,从而更加有效 地防止了军人的暴乱事件。[6](P174)另一方面,4-5世纪军权得到抑制的主要原因应归 于当时的对外战争不是太多。正如美国学者琼斯所言:“东方军人很少有广泛的权力, 这无疑是由于东方军事活动的减少……政府一般依靠金钱去控制和安抚邻近的蛮族,财 政和外交在东方帝国至少与军事防御一样重要。执事官、大区总督比将军更重要。”[6 ](P173)在匈奴人、东西哥特人入侵北方多瑙河边境时,拜占庭总是用“以蛮制蛮,以 夷制夷”的方针,将敌人引向欧洲的西部。这种“以邻为壑”的外交,[1](P103-106) 使帝国用了最少的兵力,维持了较长时间的边界和平。
2.司法
早期拜占庭的司法机构由普通法庭和执事官法庭组成。普通法庭分中央和地方两级。 执事官法庭实质上是官吏和军人法庭。
执事官的司法职能首先体现在对非直辖部门的官吏及军人的司法监控权上。这也是通 过秘密稽查使实施的。5世纪后,“执事官的司法权涉及到朝廷所有官员及其直属管吏 们”、“执事官是其他官员的总法官,不管在军事上还是在行政上。”[6]P342这似乎 成为晚期罗马帝国(即早期拜占庭)官僚体制的一个特征。
首先,执事官法庭是“吏部”法庭。分散于全国各地的秘密稽查使是执事官审查和监 视各级官吏的耳目,他们负责及时将有违纪、渎职和反叛行为的地方官吏诉诸执事官法 庭处治。宫廷各级官吏的刑事案例也由执事官处理。5世纪末,在芝诺皇帝统治时期(47 4-491年),在某些个案中,[2](P39-40)君士坦丁堡城中居有“显贵者(illusters)”头 衔的贵族们,也被置于执事官司法权笼罩下。中央各级官吏尽在执事官司法权范围内。
执事官法庭还是军人法庭。军队官员、有高级军衔的前任军官、士兵都在执事官司法 权力范围内。执事官对军队的视察权使他有权对军人实行法制管理。查士丁尼时期,执 事官对军队的军情视察逐渐成为纯粹的司法视察。执事官对军队的司法权,使军队牢固 地控制在皇帝手中。利奥一世以后,执事官对宫廷宦官有特别的司法权。
执事官对自己的直辖部门更有司法上的生杀决绝之权。
第一、执事官下属部门成员、枢密院人员及其家属、所属隶农的诉状或刑事案件,若 违反部门规定或相互之间有法律纠纷,须由执事官全权处理,其他法庭无权受理。执事 官掌握秘密稽查使及其家属名册,对渎职不忠者严惩不怠。此外,对于驿站管理者、宫 廷禁军、包括对其妻子或孀妇、孀居的母亲、儿女及农奴的处置等,凡涉及司法诉讼问 题,均由执事官亲自裁断。
第二、直辖部门人员及其家属与局外人员的司法纠纷,原则上由执事官法庭全权处理 。但是,如果所涉案件危害公共利益,执事官则无权抗辨,而应将其交给普通法庭处理 。如果宫廷禁军在省区发生刑事案件,执事官可委托省法庭处理。[2](P44)
3.外交和礼仪
4世纪中期以后,执事官成为帝国事实上的外交大臣。执事官的机构是拜占庭皇帝同外 国统治者联系的桥梁。这项职能是由执事官在宫廷礼仪中的典礼官地位决定的。因为, 在这一时期,凡欲参拜皇帝者,均由执事官予以安排。于是,由执事官在接待外国来使 时主持宫廷礼仪,就顺理成章了。[2](P35)而且,执事官所拥有的管理驿站的权力,也 使他便于安排出入境使者的食宿交通。4-6世纪,接待各蛮族国家及波斯帝国的使臣, 以及拜占庭边远部族的王公等外交礼仪,都是执事官机构完成的。执事官安排所有外国 使节对皇帝的拜谒,也安排所有从边远省区、城市来到首都的个人或团体代表。在处理 大国(如波斯帝国)的外交活动时,执事官更须亲自出马。史料记载,579年,波斯人曾 经拒绝接受“罗马人”的使团,因为“罗马人”没有派执事官出场。[2](P36)在涉外条 约中,执事官的签名举足轻重。
为顺利完成相关外交使命,执事官有权从民间选拔翻译使,从各级官员、特别是基层 官员中挑选外交使节。
此外,执事官还负责主持宗教仪式之外的各种宫廷礼仪。拜占庭宫廷仪式之繁杂是中 世纪世界著称的,其中许多特殊的仪式,如皇帝加冕礼、主教任职礼,凯撒(注:拜占 庭的恺撒制度与戴克里先以来实行的四头政治有关,但有了新的发展。在戴克里先时期 ,恺撒是奥古斯都的法定继承人,不管他是否其直系血亲;在拜占庭时期,恺撒多是皇 帝的直系血亲或姻亲。奥古斯都(即皇帝)在位期间任命的恺撒,多以“共治者”的身份 出现,参与国家大事的管理。因此,任命恺撒的仪式是拜占庭确立皇位继承人的重大场 合。)授任礼、得胜将军或皇帝的凯旋礼等,都在基督教中世纪世界留下了深刻的影响 。而所有这些繁杂的礼仪在7世纪之前,都由执事官一手安排主持。其中,皇帝接见外 国使节和边远王公时的相应礼仪尤为繁杂、一丝不苟。因为,这类宫廷礼仪不仅仅是拜 占庭外交的重要程序,也是借机炫耀“罗马人”气派和罗马“国威”的不可缺少的手段 。
4.“护驾”和劝谏
执事官因掌握和控制了宫廷禁军而自然拥有“护驾”的职责。君士坦丁皇帝在重建帝 国的改革中,解散了戴克里先时期桀骜不驯的禁卫军(Pretorian Guard),代之以由骑 兵团组成的宫廷禁军(Palace Guard,Scholae),每个骑兵团包括500人。禁军的统领权 则由执事官掌握。[2](P32)君士坦丁时期的禁军至少有2个骑兵团。据5世纪初的文献《 百官志》记载,当时帝国的东方宫廷有7个禁军兵团;西方宫廷有5个兵团。[4](P218-2 19)每支禁军统领称军团长(tribunes),由皇帝指派,可能是由宦臣担任此职。他们拥 有很大的自主权,但都受制于执事官。这些军团原来负责在皇帝出征时随行护驾,但是 ,随着皇帝们不再亲自领兵打仗,它们也就越来越成为仪仗队类型的团体。
执事官负责宫廷禁军的人员挑选、训练、掌握禁军名册,负责他们的晋升事宜。执事 官握有禁军士兵及其家属名单,禁军的司法事务也在执事官司法权范围内。他们必须接 受秘密稽查使的监视和询问,随时接受保卫皇宫的任务,维护首都的安全。
5世纪时,宫廷禁军开始出现蛮族化趋势,许多日耳曼人(包括法兰克人和阿勒曼尼人) 、亚美尼亚人和伊苏里亚人成为禁军的主力。甚至有的统领也来自蛮族,如5世纪中后 期的利奥皇帝(457-474年)和芝诺皇帝(474-491年)等都是由行伍出身的伊苏里亚人。宫 廷禁军蛮族化,使它变成一支较难控制的多事的群体,战斗力也大大削弱了。但是执事 官对它的严格控制,使皇权的专制有了某种程度的安全感。
作为帝国密探头领、外交大臣和宫廷禁军长官,执事官成为皇帝的贴身智囊。
三、执事官的历史作用
加强和巩固中央集权,限制地方分离因素的发展。执事官产生于拜占庭专制皇权确立 时期,是为专制皇权服务的有力工具。借助秘密稽查使这一有力武器,为皇帝设计巩固 其统治的方案,为强化皇权立下了汗马功劳。君士坦丁王朝在戴克里先逊位后的军阀混 战中建立起来,挽救了风雨飘摇的帝国。稳定国家政治,加强皇权威力,扼制地方势力 ,强化官僚体制的紧迫任务将执事官制度推向前台。执事官机构的采用是君士坦丁大帝 的明智举措。执事官的职能无所不包。执事官的特务网无所不在,一步步削弱了大区总 督的权力,使它俯首贴耳于皇权。各省区、行政区和中央各机构,无不在皇权的掌握之 中。与3世纪危机时期以及罗马帝国西部相比,早期拜占庭皇帝更换频率小,在位时间 较长,皇帝少有被废黜现象,大多是寿终正寝。可以说,早期拜占庭皇权是强大的,皇 位是基本稳定的,皇室是安全的,国家政治是井然有序的。[4](P346-347)这与执事官 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有助于内政的稳定、外交的成功。4-6世纪的拜占庭帝国,国际环境复杂,社会动荡不 安,人民对3世纪危机心有余悸。危机中的人们惟一的希望就是稳定,他们把希望寄托 在皇权身上。“从4世纪早期,人们都希望皇权成为日常生活的最高权力。帝国的所有 执行机关,随时准备执行帝国的命令:对内事务有秩序良好的组织机构,对外有强大的 外交手段和军队。”[3](P1)以执事官机构为核心的拜占庭国家机构,有卓越的自我调 节和自我修复能力。尽管国势日趋削弱,财政负担沉重,但帝国官僚机构有序地发挥了 自己的优势,担负起国家的使命,“战胜危机,保证国家的安全。”[3](P34)同时,执 事官机智而富有成效的外交,减轻了皇权在外交上的烦恼。在蛮族入侵、波斯人压境的 情况下,执事官常担负起决定国家存亡的使命。532年、562年两次拜占庭-波斯永久和 平协定都是在执事官的亲自参与下完成的。579年波斯在决定谈判时,特别要求拜占庭 派出当时的执事官担任赴波斯谈判特使;[2](P36)与哥特、匈奴的和平事务,也由执事 官及其直辖部门完成。执事官的外交成败直接影响到国家取战与取和的问题。对于早期 拜占庭国家的相对稳定,执事官无疑有不小的功劳。
有助于强化皇权观念,强化中央集权下的各级官僚机构的作用。戴克里先以后,皇权 观念进一步深入。皇帝总领一切,是军队首领,是法律的最后解释者。旧的罗马自治城 市体制崩溃,整个帝国的统治都集中于皇帝及其官僚手上。“拜占庭的基本特征是专制 皇权,集权政治和官僚机构。”[8](P31)这里,官僚机构是拜占庭皇权专制统治的支柱 ,罗马的地方自治体制,则在很大程度上退出了历史舞台。执事官官僚体系是早期拜占 庭最重要的官僚体系之一,从一开始就帮助皇权控制了整个统治机器,有力地推动了皇 权观念的深化,使专制统治深植人心。执事官通过秘密稽查使让人们处处感到皇权的威 力。他们开始认识到“皇帝不再是第一公民,而是一个专制君主”,[8](P28)皇帝的权 威不再来自传统的公民责任感,而是来自它的官僚机构。整个官僚机构不再是为公民负 责,而是为皇权负责。执事官选择和使用官吏的办法,使官阶观念进一步被整个统治领 域接受。官吏的提拔不再是只凭其出身和财产,更多的是凭其对事业、对上级和皇权的 忠心。君士坦丁时期,曾有秘密稽查使被自治城市驱逐出境的现象,而狄奥多西王朝以 后,各省区长官无不对皇权代表——秘密稽查使俯首贴耳。[2](P75)
“拜占庭帝国是一个复杂的机构,它是官僚国家机器,专制皇权和希腊罗马—基督教 文化的有机结合。”[9](P74)执事官制度加强了拜占庭专制皇权观念,是4-6世纪罗马 国家形态向拜占庭国家形态转变的催化剂。
总之,执事官职能的广泛性、权力的多功能性和地位的独特性是古往今来任何国家任 何官职无法相匹的。它的存在,构成了早期拜占庭维护皇权专制的重要膀臂,是早期拜 占庭以皇权专制主义为核心的官僚体制成熟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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