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社会转型中的西欧与中国》读后
刘景华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2002年12期
【原文出处】《世界历史》(京)2002年05期第117~121页
【作者简介】本文作者刘景华,武汉大学历史系教授。


    从传统农业社会向近代工业社会转型,从自然经济形态过渡到市场经济形态,这是多 年来国内外学术界热烈讨论的一个话题,各种观点异彩纷呈,使得史学界颇有生气。每 隔一段时期,我们就可看到一些能引起轰动效应的新论新作问世。早些年,美国学者罗 斯托的“经济起飞论”,沃勒斯坦的“世界体系说”,诺思和托马斯的“产权保护说” ,法国布罗代尔的“物质文明、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三层次说,都在国际学术界掀起 了阵阵波澜。后来又有美籍华人学者黄仁宇、黄宗智、王国斌等人的研究,令中国学者 也兴奋了好一阵子。这两年,德籍学者弗兰克的《白银资本》、美国学者兰德斯的《国 富国穷》译成了中文相继出版;据悉,彭慕兰的《大分流》也在翻译之中。国内学术界 又一次处于不平静中,学者们以各种方式进行了热烈回应,讨论资本主义过渡或社会转 型问题再次出现热潮。侯建新所著《社会转型时期的西欧与中国》(注:《经济社会史 丛书》之一,济南出版社2001年版。)即是其中很有深度和份量的代表之作。
    应该说,这是一部对转型时期西欧和中国进行全面比较的著作。全书正文12章加“引 言”“附录”共14个部分,其中直接在各章名称上标有“比较”之类字样的就占了一半 ,即“西欧与中国社会转型概论”、“从主体权利看中西传统社会之异同”、“农业劳 动生产率比较”、“农业雇佣经济与雇工比较”、“乡村基层组织比较”、“近代农民 生活与消费水平比较”、“国内关于中西历史比较研究综述”等。其他各章虽未以“比 较”为主题,而是着重论西欧的变革,但在引证材料、阐述观点时,也多以中国历史为 参照系。因此,像这样一部以个人之力对中西社会转型进行系统比较的研究专著,在国 内是很难见到的。不管读者持何看法,这部著作对推动学术界进一步开展中西社会历史 比较研究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
    此前,作者曾出版过《现代化第一基石》(注:侯建新:《现代化第一基石》,天津社 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一书。此书出版后受到学术界普遍赞誉,被认为是国内外 关于资本主义过渡问题研究的一个新的理论派别——农民个人力量决定论最后确立的标 志(注:赵文洪:《私人财产权利体系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7— 8页。)。而这部《社会转型中的西欧与中国》,可说是在作者前一著作基础上进一步研 究的结果,它使作者早先的学术思想更加理论化、体系化。若将两书对照阅读,可以看 出其学术思想一脉相承,各自的特点又十分鲜明。
    然而,《社会转型》并非《现代化》一书简单的理论延续和领域拓展,它在许多方面 体现了作者的学术创新精神,其中尤以其提出的“经济活动与保障机制”说颇具启发性 ,令我们最感兴趣。
    在作者看来,英国以及西欧能最先实现向近代工业社会转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 从技术、文化、宗教和法律等方面进行考察,但最重要的是经济方面。因为无论怎么说 ,西欧社会的转型,或者是向资本主义的过渡,首先就是经济的变革和转型,经济总是 核心因素。不过,即使是经济因素,研究者也可从各个侧面予以探讨,譬如有的从乡村 经济的变化入手,有的着眼于城市工商业的兴起,有的重视地理环境因素的作用,等等 ,不一而足。而作者在本书中则提出了经济活动与保障机制之说。他认为,西欧中世纪 经济的增长,始终伴随着三个机制的发育和发展,那就是社会财产和财富的积累机制, 生产性活动的法律保障机制,产品和要素市场的流通机制。近代西方流通机制以生产生 活过程改变为基础,最终取决于剩余产品的增加和有效积累,而社会财产积累又依赖于 法律保障机制。
    所谓产品和要素市场的流通机制,指的是商品市场以及作为生产要素的资本、劳动力 、原材料市场的形成,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市场经济体制,作者认为西欧的这一体制 最终形成于16世纪。鉴于自18世纪亚当·斯密以来的西方古典经济学早已将这一体制作 为最基本的研究对象,故而作者没有在此多费笔墨。但作者也着意强调,这种市场流通 体制并不简单地等同于商业文明。古代的两河流域、罗马帝国,中古时代的拜占廷、中 国,都曾创造过绚丽多姿的商业文明,但商业却始终没有从根本上触动传统的生产结构 ,因此这是脆弱的、无力量的。譬如中国传统市场是以小生产者之间的交换为主的调剂 型和消费型市场结构,与生产的直接联系不多,而长程的贸易活动又只为上层阶级的消 费服务,因而对传统社会并未构成一个内在的威胁机制。而西欧近代市场经济体制首先 是,在生产领域运用商业机制进行运作与经营,生产与流通一体化,进而又在商品生产 的基础上展开对内对外贸易。这是流通领域里的一场真正革命,实际上是一系列社会、 经济指标变化的结果,其中包括劳动力、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的逐渐市场化,以及农 业雇佣经济的普遍发展、新型产权组织的确立,等等。
    而关于社会财产和财富的积累机制,作者提出要注意区分“原始积累”和“前原始积 累”。其中“前原始积累”属作者首次提出。这一概念恰当与否,当然可以再做推敲, 但作者对其基本意义还是揭示得很明白的。作者认为,以往那些把资本主义市场机制的 确立完全归因于对外掠夺殖民地和对内剥夺农民的观点过于简单化。暴力不一定是决定 的因素。剧烈变动时期的原始积累固然重要,但是此前生产者的普遍积累(即所谓“前 原始积累”)以及长期孕育该因素的社会环境更是不容忽视。作者重点考察了英国的这 种“前原始积累”,即中世纪晚期农民生产者个体的生产、消费、剩余和积累状况,也 考察了明清乃至20世纪上半叶中国个体农民(以冀中农民为解剖对象)生产、消费、剩余 和积累状况,并进行了比较。正是英国以及西欧农民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生活消费水平 的提高,才是原始积累乃至市场经济体制确立的基础和前提。这种“前原始积累”是建 立在劳动生产率基础上的内需增长,它对国内市场经济启动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是近代 海外殖民和海外贸易所不可替代的。
    毫无疑问,作者关于“前原始积累”的这种论述,是很有启发性的。这种“前原始积 累”,我们可以理解为孕育一种新的社会经济关系胚胎的温床。在探讨旧的事物、旧的 制度向新的事物、新的制度转变时,一般有两种视角:一是从旧事物、旧制度的危机和 崩溃入手;一是从新事物、新制度的孕育和生长出发。两相比较,以第二种视角效果更 佳、更具说服力。因为若只从旧事物的危机来探讨,往往会有几种可能。一是这种危机 是否一定能促使新事物的出现,危机过后是否一定能达成新质的平衡?如中国封建社会 两千多年里多次出现了危机,但危机过后常常是旧质的恢复,因而它便长期延续。二是 旧事物危机的过程若是较长较慢,新的事物便总是难现端倪,那么其历史结果常常只好 假设了,而假设是没有说服力的。譬如,中国封建社会周期性地循环发展,我们能说它 一定会走向资本主义?三是即使危机后达成了新质的平衡,可以是这种新质,也可以是 别的新质。如14至15世纪西欧农业危机发生,农奴制崩溃、庄园制解体后,可以出现英 国的资本主义农业,也可以出现法国的小农经济社会。而从新事物出发,探讨它出现和 成长的原因、过程、条件、环境,则问题要明朗得多,也易于总结规律或经验。
    只是这种“前原始积累”的范围,我们倒是觉得还可以放得更宽些,不但包括农民, 更应包括城市里的市民。农民当然是农业社会的主体,但他们不能成为社会发展的主导 者;他们可以产生一些变化,但其日常生活及经济行为的局限性,使他们难以带来新的 社会关系;即使在他们那里有某种新事物的萌动,但这种新事物发展的普遍化则是需要 时日的。因此,农民的“前原始积累”肯定是会有的,但它并不等于是能使社会产生突 变的“原始积累”。要让这种极其缓慢的“前原始积累”成为为新事物成长准备充分条 件的“原始积累”的过程可能是太艰难、太漫长了,远不如城市市民尤其是商人能快速 地积累和集中财富,从事资本主义经营。
    作者在这里使用的另外两个概念也是饶有兴味的。一是“现代意义上的经济增长”。 这一“经济增长”概念可以说是我国学术界近年从现代西方经济学中引进的,其涵义不 仅包括了一个经济实体之经济总量的增长,而且更指人均生产量和人均收入的增长。如 果人口增长幅度超过了经济总量增长速度,那末人均生产量出现的是负增长,相对以前 来说更为贫困;只有经济总量增长速度超过人口增长速度,才是现代意义上的经济增长 。作者通过研究得出结论说,清代的人口增长过快,对中国经济产生了负面影响,因而 便有学者将中国封建社会晚期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下降归于人口增长。其实西欧中世纪晚 期和近代早期也出现了人口增长现象,不过,西欧人口增长快,生产增长得更快。在西 欧历史上,甚至可以说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这样的生产效率:它可以向不断增长 着的人口提供不断攀升的生活水准。这样一来,就为生产者逐步积累财富即“前原始积 累”创造了前提。
    另一个概念是“劳动生产率”。我们注意到,从《现代化第一基石》起,作者研究农 民生活状况时一直使用这一概念,确实反映了其良苦用心。在我国传统的政治经济学观 点看来,“生产率”和“生产力”几乎是个等同概念。然而若说“劳动生产率高”就是 “劳动生产力高”,确实会引起许多误会,因为“生产力水平高低”易被理解为“生产 技术水平高低”。而从西欧中世纪粮食生产的单位面积产量即单产量来看,确实让人无 法接受“生产力高”的这一说法。在现代西方经济学那里,所谓生产,就是指将生产要 素组织起来生产出人类所需要的物品或服务的过程;而生产率,就是投入与产出之比。 投入指各生产要素的投入量,产出指有用产品的数量或价值量(注:凯麦隆:《简明世 界经济史》,(R.Cameron,A Concise Economic History of the World,from Paleolit hic Times to the Present),牛津1993年版,第12页。)。很显然,劳动力作为生产要 素,在产出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其投入量大,势必生产率低;其投入量少,则生产率高 。西欧中世纪每个农民要照看那么宽的土地(一农奴份地为一维尔格特,为30英亩,折 合中国180市亩;若为半维尔格特,也有90市亩。不过,此时西欧流行二圃制和三圃制 ,每年有1/3至1/2的土地不需照看),每单位面积上的劳动投入量也就较少,反过来说 ,就是每劳动力人均的生产率较高。因此,说中世纪西欧农民劳动生产率较高,在理论 上也是站得住脚的,既准确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又巧妙地避开了一些不必要的争论。同 时,我们也从中受到启发,那就是在评论历史现象时,若采用现时的认识标准,常会得 出一些新的结论或收获。历史本来就是需要根据新的资料和思想而不断重新认识的(注 :吴于廑:《吴于廑学术论著自选集》,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91页。)。 这也是一种“与时俱进”吧。
    虽然说三个机制密不可分,但作者认为法律保障机制至关重要,因为其中蕴含着英国 及西欧社会最深层、最具典型性的特质。保障机制涉及到西欧多元的法律体系、相对独 立的司法审判、习惯法、“王在法下”、以及对封建上层统治阶级消费的制约等。法律 政治环境不仅是现代意义经济增长的保证,也是现代市场经济建立与运行的绝对不可或 缺的凭靠。市场经济说到底是法治经济,只有法律的有力保障才能使经济活动健康有序 地进行。
    作者指出,原始个人权利或主体权利是生产性经济活动法律保障机制的基础,也是其 后西方近代政治经济制度的生长点。作者将西欧中世纪原始个人权利称为主体权利,认 为后者能更准确地概括中世纪个人权利的本意。其一,权利的客体是政府与国家机器, 权利的主体则是人,强调主体权利即表明正在逐渐发展中的民众个人与国家机器的主客 关系;其二,西欧中世纪的人皆是处于不同封建等级的人,他们的权利不同于近代社会 中完全的个人权利,而实质上是一种等级权利,身份权利,因此,中世纪的这种个人权 利是原始的个人权利,或者说是形成中的个人权利,萌芽中的个人权利,不完善的个人 权利,故而不宜直呼为个人权利;其三,中世纪的等级权利,关乎到个体权利,但在相 当一段时期里更多地表现为团体权利,诸如村社权利、诸侯权利、市民权利、行会权利 、商人权利等。公司成立后则有法人权利。总之,中世纪的个人权利是发展中的个人权 利,是近代个人权利的先声和雏形。
    在作者看来,从一般意义上讲,资本主义就是市场经济加契约性政治制度,而无论市 场经济还是近代政治构架,都离不开个人权利发展。中世纪那种以潜在个人权利为核心 的等级权利,与近代个人权利之间并没有一道很宽的鸿沟。虽然日耳曼人文明的历史与 东方相比不很长,但他们很早就具有个人财产意识,并在中世纪里拥有上千年权利斗争 的传统,因此,它与传统中国社会中个人权利极其微弱乃至基本缺失的状况形成鲜明的 对照。西欧个体及个人权利经历了比较长足的发展,而且从中世纪的权利斗争中产生了 一套政治游戏规则即政治法律制度,形成了一种政治竞争传统和政治思维习惯,这些东 西均为近代人所继承。因此,西欧中世纪是个人财富和社会财富以及社会生产力逐渐积 累和发展的历史,同时也是个体和个人权利及其观念不断发展并走向成熟的历史。
    而有着不同传统的中国封建社会,则是以皇权为中心、以官僚制度为本位的专制政体 ,它不存在多元的法律政治体系,个体尤其普通民众个体的活动空间相对狭小。主体权 利微弱甚至基本缺位,没有形成生产性经济活动法律保障机制,故此封建晚期没有出现 劳动生产率的显著增长(事实上反而下降了),生产者没有财产和财富的普遍积累,没有 产生西欧那样的“第三等级”,也远未出现西欧那样的原始积累。
    经济活动的这种法律保障机制之重要性,近些年来国内外学者已多有触及。美国诺思 和托马斯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中,认为一种提供适当的个人刺激的有效制度是促使经 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在各种制度因素中,财产关系即所有权的作用最为突出;所有权 不确定,私人经营的产业及其收入就没有合法保障;没有制度的保证和提供个人经营的 刺激,近代西方是不可能兴起的(注:诺思和托马斯:《西方世界的兴起》,华夏出版 社1988年版。)。国内学者如赵文洪也专门论述了私人财产权利体系的形成对西方资本 主义兴起的作用。尽管如此,侯建新此著的启发性也是显而易见的:1.强调主体权利关 系,这是一个创见,因为它将经济和社会活动中的行为主体研究从个人扩展到了群体或 团体,这样一来,就从某种程度上解释了近代西方个人主义的兴起与中世纪共同体意识 和行为颇为盛行这两者之间的衔接关系和承继关系。2.强调三大机制密不可分的内在关 系,既突出了法律保障机制的关键地位,又揭示了这一保障机制能有效发挥作用的经济 环境和经济基础条件,从而避免了单以法律制度优劣论成败、冲淡经济活动之中心地位 的片面性。3.三大机制之说,把经济、社会政治等方面的因素综合起来考察,不只是就 经济而论经济,也不简单地强调政治法律制度即所谓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这 是熟谙历史唯物论并运用自如的结果,对研究者尤其具有启发作用。此外,著作各章中 的许多具体论述,读者自然能体会其中的精妙之处。当然,既然经济活动与保障机制之 说尚属作者首次提出,因而进一步深入研究是必要的,也是应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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