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正义召唤良知,良知追求正义
——从19世纪法国德雷福斯案件谈起
萧瀚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2001年07期
【原文出处】《《比较法研究》》(京)2001年02期第97~102页
【作者简介】萧瀚 北京大学98级民商法研究生。原文较长,此处择其一部分发表,文字略有改动。
【编 者 按】在任何国度和社会中,知识分子都应该是社会良知的一种象征。因为他们来自不同社会阶层,集合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群体,最能够不受阶级利益的局限、最能从理想和理智的角度、最能凭着做人的良知,表明自己的观点和立场。事实上,知识分子在重大政治事件面前的立场和行动,国家和社会对知识分子立场与行动的反应,往往能折射出特定国家和社会的政治生活状况及其得失。在19世纪末法国发生的德雷福斯案件中,法国知识分子在社会良知支配下,挺身主张正义。他们的勇气,他们对正义的不屈追求,他们的自我牺牲精神,正是实现其自身价值和履行其社会职责的过程。


    案件背景
    1894年9月,法国陆军部情报处搞到一份有人向德国出卖法国军事情报的证据,上面开列了5份文件的清单,但是既没有寄信人的署名,也没有注明日期。当时的法国军队是个排犹情绪激烈的地方,情报处副处长亨利少校仅仅因为总参谋部见习参谋阿尔弗莱德·德雷福斯(1859-1935)是犹太人,就以笔迹相似认定罪犯是他。但是陆军部的其他一些军官对这一指控提出质疑,于是,只好由专家来鉴定笔迹。但是,法兰西银行笔迹专家和警察厅罪犯人体检测处负责人的结论截然相反。就是在这种证据极端不充分的情况下,陆军部长梅尔西埃于10月15日滥用职权,亲自下令以间谋罪和叛国罪将德雷福斯逮捕并秘密单独关押达7个星期之久。12月22日,军事法庭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以莫须有罪名判处德雷福斯无期徒刑并且革除军籍。转年4月,德雷福斯被押送到法属圭亚那附近的魔鬼岛服刑。1896年3月,曾经参与了德雷福斯案件审判的新任陆军部情报处长皮卡尔,在非常偶然的情况下,发现真正的间谍可能是总参谋部的艾斯特拉齐少校,于是9月3日他向负责处理此案的贡斯将军汇报,希望重审德雷福斯案件。但是,贡斯为了维护军方的面子而不愿重审,甚至为了掩盖此案而将皮卡尔调往突尼斯任职。
    面对德雷福斯一案的事实与是非,富有正义感的人们再也无法容忍,他们在正义遭到侮辱、良知遭到蔑视、法律遭到践踏的情况下,毅然挺身而出,展开了营救德雷福斯的努力和斗争。1898年1月13日,著名作家左拉在《震旦报》上发表致共和国总统的公开信,克雷孟梭给它冠以大字标题《我控诉!》,猛烈抨击军方出于“某种政治目的和为了替卷进事件的参谋部开脱罪责而公然侵犯人权,亵渎法律”。左拉的正义之举激励了千千万万有良知的人们加入了这一挽救法兰西的行列,从而拉开了围绕德雷福斯案件进行政治斗争的序幕。左拉因此而遭到军方记恨,并且于1898年2月被判处了1年徒刑和3000法郎罚款。左拉被审判使得德雷福斯案件进一步恶化,并且引起全世界的关注,法国社会逐渐形成自由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的两大阵营,德雷福斯案件由此演变为一个严重的全国性政治事件。
    1898年7月,主张重审德雷福斯案的布里松组成新内阁,但阻挠重审的势力依然强大,重审派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继续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直到1899年6月,新的共和派内阁上台,解除了反对重审德雷福斯案件的将军的职务,并且采取一系列措施消除国内骚乱。
    1903年,德雷福斯在饶勒斯的支持下又一次要求重审,1906年7月,最高法院判决德雷福斯无罪,并授予其荣誉勋章及恢复军职。皮卡尔晋升为将军,后来出任克雷孟梭内阁的陆军部长。经过12年的马拉松式斗争,正义最终战胜了邪恶。(注:上述材料详见楼均信主编:《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兴衰史》,人民出版社1996年4月第1版,第141-158页。以及http://www.georgetown.edu/guieu/libproj.htm/The Georgetown(University)Audio-Visual Electronic Library以及www.wfu.edu/-sinclair/dreyfus.htm/The Affair.)
    一、知识分子良知的土壤
    在德雷福斯事件中,知识分子群体是整个事件的号角兵,他们号召人们捍卫良知,他们认为捍卫德雷福斯的基本权利就是捍卫每一个人自己的基本权利。如果德雷福斯的清白不能被维护,它势必影响到每一个人的基本生存权利。但是,这样做是有风险的,比如说它会不会导致某个人孤军奋战的结果,从而罹于灭顶之灾。因此我们要问他们的勇气是哪里来的?是不是他们天生就是勇士,还是有什么特殊的文化传统或者其他的原因。
    实际上,要寻找法国知识分子勇气的来源又要追溯到较早的时代。11世纪末的欧洲在文化上是罗马-基督教哲学的经院哲学开始步入中期的时代,经院哲学吸收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思想,试图用理性进一步去证明信仰,一般的中国人对于经院哲学往往有误解,以为它仅仅是一个无聊、烦琐的东西,而实际上并非如此。它在本质上是希伯莱的宗教文明和希腊罗马文明的理性精神交流并且不断融合的产物。1150年,由教会学校合并而成的巴黎大学成立,当时开设4门基本课程:神学、法学、医学和文学。这是欧洲大学教育的开始,巴黎大学的模式成为相继成立的其他欧洲各大学的主要模仿对象,我们从这四门课程里可以隐约地看到12世纪巴黎的知识人关注的领域和研习知识的方法。这是一种信仰和理性并重的路径,尤其是法学课程的开设,从波伦亚大学以来研究罗马法的传统就被不折不扣地继承下来。法学的特殊性在于“它不仅仅是一种推理方法或者一种组织思想的方法。它的准则既是知识的,也是价值的。”(注:参见[美]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贺卫方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9月第1版,第187、199页。)这正是信仰(价值)和理性(方法)并重的结果。在这样的课程设置中,使置身其中的人们必然会发展出最初的自由意志,大学自治只是早晚的问题而不是有无可能的问题。大学周围因此而兴起的各类沙龙成为大学中人们探讨学问和人生的重要场所,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巴黎大学甚至开始对政治发生影响。(注:参见[法]雅克·勒戈夫:《中世纪的知识分子》,张弘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12月第1版,第129页。)我们现在如果要寻找后来法国知识分子何以会对政局发生在我们看来不可思议的影响,就必然要追溯到近1000年以前古老的巴黎,就是在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清议已经不是空谈了。
    也正是这样的传统给法国带来了相对独立和宽松的舆论空间,伏尔泰时代也好,德雷福斯时代也好,这种空间都是存在的,否则我们无法解释伏尔泰能够狡兔三窟,到处讽刺教会和专制而没有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我们也无法解释左拉以及在他之前许多人为德雷福斯在报纸上公开鸣不平而没有遭到非常残酷的迫害。克雷孟梭并没有因为是《震旦报》的主编而遭到清算,《震旦报》也没有被查封。在别的一些极权国家里。恐怕就没有这样的好运气了。而“因为极权者无法在世界浩浩荡荡的民主、自由潮流中坦荡地制定限制新闻自由的立法,也无法在违心地以立法形式宣布新闻自由之后坦荡地面对来自人民借助法律的权利主张。”(注:这是沈岿先生的话,我因为无法比他表达得更为精到,只好原话引用,在此谨致谢意和歉意。)
    我想正是上述这许多复杂的历史因素才造就了法国知识分子的特殊气质,正是这些因素促成了历代都有类似于左拉这样的人物出现。
    二、左拉们的良知
    作为一个名满天下的著名作家,左拉在德雷福斯案件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当时的左拉因为出版了《娜娜》和《萌芽》,已经人财两旺,他完全可以呆在自己的书房里,继续写他那些伟大的作品。而且一开始他确实对于德雷福斯案件没有兴趣——那是学习法律的人都不一定有兴趣的案件,更何况对于一个作家而言;枯燥乏味的案件材料,堆积如山的各方证据不是他能够发生强烈兴趣的对象。但是他的良知最终促使他下定决心站出来。如果左拉没有站出来,我们也没有任何责备他的理由,因为他对于是否站出来有最基本的选择权,这是一个生活在现代共和国里的人最基本的自由。(注:任不寐先生提出作为一个知识分子的情况下,如果不站出来为正义呐喊是否是一种罪,这种罪是宗教意义上的罪,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罪,我目前还没有能够说服自己的明确答案,因此不在本文中展开。)但是左拉终于勇敢地站出来去履行一个知识分子的职责,他以牺牲自己巨大的声誉、财富和安宁为代价,掀起了一场良知运动。他在那篇我们今天读起来依然让人热血澎湃的檄文《我控诉!》中写下了不朽的辞章:“我只有这样一种激情,以全人类的名义看到光明;人类遭受了无穷的苦难,应该有权获得幸福。我的激动的抗议是我灵魂的呼声。让人们把我带到法庭受审吧,我要求公开的调查!……”(注:参见楼均信、郑德弟、张忠其选译:《1871-1918年的法国》,商务印书馆, 1989年6月第1版,第64页。)从这里,我们看到了左拉人性的光辉,看到他作为一个普通人而不是被贴上著名作家标签的人最深处良知和激情的涌动,他说出了所有有善良本性和良知者没有表达的愤怒,也说出人们最基本的权利需求,更说出人们为了追求正义的渴望。左拉显示了无与伦比的非凡勇气,是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勇气。《克雷孟梭传》的作者菲利普·埃尔朗热在评论左拉的时候写道:“一位声名卓著、家道殷实、秉性非但不好斗争反而有些荏弱(他甚至害怕暴风雨)并在事业上已经达到登峰造极地步的作家,为了拯救一个素昧平生的受害者,竟不顾一切甚至连生死也置之度外,实在是极其难能可贵的。”(注:参见[法]菲利普·埃尔朗热:《克雷孟梭传》,第254页。)
    左拉的行动确实发生了非常巨大的作用,这种作用甚至是举足轻重的,但是如果仅仅只有左拉一个人在行动,那么德雷福斯案件肯定不会出现我们今天看到的结果。奥地利著名作家斯蒂芬·茨威格在他那本杰出的传记《异端的权利》中,将伏尔泰为胡格诺教徒卡拉斯的辩护、(注:关于这一历史事件详见[英]塞缪尔·斯迈尔斯:《信仰的力量》,李柏光等译,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0年7月第1版,第228-234页。)左拉为德雷福斯的辩护与卡斯特利奥反抗加尔文作了一个对比,他说:“伏尔泰和左拉无疑地是拿他们的名誉和安逸冒风险,但他们没有一个人是冒生命危险的。可那就是卡斯特利奥做的。”(注:参见[奥]斯蒂芬·茨威格:《异端的权利》,赵振尧、赵台安译,三联出版社,1986年12月第1版,第12页。)尽管茨威格这么说并不完全准确,而且他也不是要贬低伏尔泰和左拉,但是我们确实可以看到卡斯特利奥的孤独。相形之下,左拉远比卡斯特利奥幸运,左拉的身后不仅仅“有一支看不见的军队——全欧洲和全世界的钦佩做靠山”(茨威格语),他还有除了钦佩之外更有力量更有实效的行动者支持。如果我们要列出所有的支持者名单恐怕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至少可以有限度地罗列一些人物的名单,除了左拉之外,这份名单里的人被分为这样几类:
    国内及国际知名人士
    克雷孟梭 《震旦报》主编,共和党人,绰号“老虎”,是德雷福斯案件中重审派的最重要人物之一,也是最坚决地要恢复德雷福斯名誉的人,就是他将左拉的文章“致共和国总统的公开信”改为“我控诉”,使得这篇文章从标题上就具有巨大的震撼力。著名作家法朗士评价他在德雷福斯案件中的人格魅力时说到:“他以狂热的勇气和骄傲感染了知识分子,他博得了多少知识分子的心啊!”(注:转引自菲利普·埃尔朗热:前引书,第253页。)他甚至为了德雷福斯案件与极端反犹太的德律蒙决斗。
    饶勒斯 著名的社会民主党人,饶勒斯党的领袖,彻底的人道主义者和和平主义者,也是重审派的中坚人物,因为卷入德雷福斯案件而在1898年的议会选举中失去议席,他也是支持德雷福斯最持久的人。1902年,饶勒斯在德雷福斯接受特赦的同时,替他起草了一份致总统的信,信中写道:“失去了名誉的自由对我毫无意义,从今以后,我将继续力争纠正使我至今仍受其害的可怕的司法错误……只有等到再没有一个法国人把别人犯下的可耻罪行归咎于我的时候,我的心才能平静。”(注:转引自周剑卿:《19世纪末法国的一起大冤案——德雷福斯案件》,1981年3月第1版,第37页。)1903年,在他的坚持下,德雷福斯案件才得以最后重审并使德雷福斯在1906年得到最后平反。托洛茨基写道:“他具有令人肃然起敬的气魄,一种如一泻千里似的瀑布似的力量,同时又温柔可亲,有高度文化修养。他气盖山河,而自己却从来不厌其烦,循循善诱。”(注:转引自[法]让·马雷、阿兰·乌鲁:《社会党历史——从乌托邦到今天》,胡尧步、黄舍骄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11月第1版,第53页。)
    在这些直接介入德雷福斯案件中心的人物之外,还有诸如前文提到的1921年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法朗士(他后来还专门写过一部以德雷福斯案件为原型的小说)、安德烈·纪德、马塞尔·普鲁斯特(杰出的小说家,《追忆似水年华》的作者,在他的倡议下,各界人士3000多人联名请愿支持左拉)等等也为德雷福斯的平反做出了努力。在这些人之外,还有外国的一些著名人士,比如俄国著名作家契诃夫也完全站在左拉一边。
    德鲁福斯的家属
    吕西·阿达玛·德雷福斯 德雷福斯的妻子,一个为了丈夫的平反昭雪甘愿献身一切的高贵女性。她原是巴黎珠宝商的女儿,因此出身富裕,但是为了自己的丈夫,她在带着两个孩子的同时一直做着在旁人看来最无望的努力。她深信自己的丈夫无罪,从被允许与德雷福斯通信时起,他就不断地写信鼓励德雷福斯。她在信中写道:“亲爱的,你必须坚强、果断,永远也不要灰心丧气。”(1894年12月20日)“我将随同你一起流放,在那儿与你为伴,成为你的安慰,直到法兰西认识到她的错误,召我们回到她身边……我最亲爱的,我们必须对未来充满信心,只有这一希望能给我们带来安慰,使我们战胜一切艰难困苦……”(1895年1月12日)。(注:参见楼均信、郑德弟、张忠其选译:前引书,第61、64页。)读着这样的信,使我想起当年俄国十二月党人的妻子们的伟大情操,正是这位可敬的妻子给了德雷福斯以生的勇气和坚持不懈的平反信息,也是她感动了千千万万有良知和勇气的人,使他们加入正义的阵营。
    为良知挺身而出的“不相干者”
    在德雷福斯事件的整个过程中,有一个非常重要,但是常常被人们忽视的良知战士,就是陆军部情报处长皮卡尔。他为了一个与他毫无关系的无辜者获释所做出的牺牲是一曲极其震撼人心的燕赵悲歌。作为陆军部的官员,他发现了德雷福斯是无辜的,力主重审,但是遭到了上级的弹压,并且为此而被调往突尼斯任职,这等于另一种形式的流放。后来,在左拉们的努力下,案件被全面公开化,皮卡尔更加成为军方咬牙痛恨的“叛徒”。但是,他依然不计自己的个人安危而挺身为德雷福斯的清白辩护——没有他的证据,德雷福斯案件将更加难以判断,甚至在强大的右翼势力下,德雷福斯重获自由的努力完全可能毁于一旦。在这个事件中,他的态度至关重要,但是对他自己的利益来说却最难处理——相对于德雷福斯的自由而言,他是一个“不相干者”,他没有义务为德雷福斯牺牲自己;作为一个军人,他一方面必须顶着军队的压力;作为一个无权无势的小人物,他还要面对社会上极端民族主义者的敌视;作为一个虔诚的新教徒,他还要面对军队中天主教徒们的仇视。在这里,德雷福斯是个主角,一个不出场的主角,人们的所有注意力都对着他,而同样是一个人的基本权利,皮卡尔的安危却相对地没有引起那么多人关注,他甚至在1898年因此而被捕。虽然最后他也重返军队,并且获得晋升,但是他付出的牺牲是巨大的。从某种程度上说,皮卡尔为德雷福斯的清白辩护而做出的牺牲更加纯粹和高洁,他的行动完全是一个为良知本身而作的行动,他的牺牲比社会名流的牺牲更加艰难。
    在德雷福斯事件中,还有一位人物不应被历史遗忘,他就是德雷福斯的辩护律师拉德里。我们在电影《左拉传》中可以看到他的精彩辩护,事实上也是如此,他因此而被一个极端民族主义者行刺受伤。在此案中,拉博里已经不仅仅是因为职业才去做德雷福斯的保护人,他纯粹是为道义出庭、为道义辩护。因此,拉博里无疑也是个可敬的正义斗士。
    三、他们是谁?为什么而斗争?
    萧雪慧女士曾言:“如果知识界明哲保身、隔岸观火,民众公民意识瞌睡沉沉、不关心事实真相和事态发展,左拉再勇敢再有声望,也难以阻遏正在发生着的国家犯罪,却只能给权力祭坛增添一个著名的牺牲,他的悲壮斗争充其量使黑暗中闪现一抹正义之光,却难以促成正义的胜利。”(注:参见萧雪慧:“民主的后援力量——纪念德雷福斯事件100周年”,《方法》1998年第5斯,第21页。)
    有人说,正是德雷福斯事件才真正产生了现代意义的知识分子概念;也有人认为知识分子一词起源于俄国,为此,我们有必要探讨一下什么是知识分子。
    正如法国当代哲学家雷威所认为的一样,为什么在德雷福斯事件发生之前,“知识分子”这个词没有被以特定含义提出来,而是到左拉发表《我控诉!》以后才形成这个词。雷威认为构成知识分子的要素有三个:第一,类似于左拉这样的行动(雷威认为这是对知识分子这个概念一个唯名论的回答);第二,一个不可胜数的数目,也就是一群人而不是一两个人;第三,拥有某种明确而相对稳定的价值观——正义和真理。(注:参见[法]雷威:《自由的冒险历程》,曼玲、张放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7月第1版,第3页。)雷威的解释是否意味着知识分子只是一个群体概念,像左拉作为一个单独的个体就不能称为知识分子了,不是的,只是雷威认为只有出现了大量的人,他们“有时能够而且应该停止写作或创作,以便参与为一个伟大的事业服务”。(注:参见雷威:前引书,第17页。)这时,知识分子的意义才真正显现——而实际上,知识分子作为一种力量,只有在它大规模出现的时候,其意义才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
    在德雷福斯事件中,站在德雷福斯一边的法国人千千万万,他们的职业千差万别,许多人仗义执言,有些人发表公开的演讲——我们甚至并不清楚他们是否认字,仅是他们就是可以被称为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只跟真理和正义以及为真理和正义所做出的行动有关。从这个意义上说,知识分子不是知识人(man of knowledge),不是“所有创造、传播、应用文化的人”,(注:美国政治学家利普塞特认为所有创造、传播、应用文化的人是知识分子。参见利普塞特:《政治人》,张绍宗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9月第1版,第295页。)而是“理念人(men of ideas)”,“是为理念而生的人,而不是靠理念吃饭的人。”(注:参见[美]刘易斯·科塞:《理念人》,郭方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1月第1版,第2页。)马克斯·韦伯所谓的“为政治而生存与靠政治生存”的区分同样适用于此,而且也正如他认为的,“这种对照并不意味着它们是相互排斥的”,(注:[德]马克斯·韦伯:《学术与政治》,冯克利译,三联书店1998年11月第1版,第63页。)在知识人与知识分子之间是一个交叉关系,而不是一个排斥关系,更不是一个对立关系,许多为真理和良知奋斗付出高昂代价的人,他们职业都与知识性的内容有关。知识分子的词根是理智(intellect),这种理智不同于智力,也就是不同于我们通常职业或者生存所需要的智商或者更通俗的说法“聪明”,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知识人与知识分子之间的差异就是“聪明”与“智慧”的差异。就像某位西方先哲说过的,智慧是需要勇气的,而聪明并不需要勇气,有时聪明甚至是怯懦的表现。以此类比的话,做知识分子需要勇气,而为了谋生的职业需求进行的知识性活动基本上不需要勇气,除非当这种知识性活动面临着巨大的世俗压力不得不因此而主动对抗压力才能继续研究时,勇气才是必要的。这时的知识性活动也已经转化为理念的坚守而不仅仅是纯粹的研究工作,这时从事这项知识性活动的人也就从知识人转化为知识分子。
    从这里,我们似乎可以隐约地觉察到,在知识分子的行动背后隐含着某种超越现实物质性功利的东西,这就是理念,具体地讲就是真理和正义。他们认为,人类有必要深入到更加深刻的意义和价值这些具有普遍性的领域中,他们对于超越性的真理和神圣事物有着非同寻常的兴趣和敏感,他们常常自认为是真理的捍卫者,是某些恒定不变的道德标准的守护神。就像德雷福斯案件中的左拉们一样,他们认为自己作为一个人,有义务关注最基本的社会公正,因为这是社会得以存在和稳定的基础。一个无辜的军官如果仅仅因为他是犹太人被冤枉入狱,当判决他的证据并不充分时,司法就应当作出反应,宣告他无罪,还他以清白。他们面对的是所谓的国家利益——而本质上仅仅是军方某些人的利益,因为未来是国家利益还是军方利益,都必须建立在正义的基础上,抽象的正义在这里是具体的,就是军方也好,国家也好,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事,决不可以为所欲为,目中无法。信守的理念是抽象的,但是他们的行为则必须具体,否则,他们信守的理念将是虚幻的。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知识分子在现实中的角色是公开的行动者。
    德雷福斯案件已经过去100多年了,它至今仍给我们这样的启示:关注正义并且为正义和良知而奋斗乃是知识分子的天职,他们或许不能为万民立命,也无能开万世太平,但是他们有无价的良知。他们面对正义永远会说:“这就是我的立场,我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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