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美国城市史学中的人文生态学理论
姜芃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2001年07期
【原文出处】《《史学理论研究》》(京)2001年02期第105~117页
【作者简介】姜芃,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


    城市史学作为历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是在20世纪60年代出现的,它是以埃里克.E.兰帕德的《美国历史学家和城市化研究》一文(注:Eric E.Lampard"American historians and the Study ofUrbanization",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67,October 1961.)的发表作为新城市史学与旧的方志式的城市史相区别的标志。他在文章中明确提出了城市化研究应该作为城市史学家主要致力的任务,应该把城市社会诸多关联的方面作为一个生态复合体来研究。以后,关于城市化的理论在这一学科范围内不断深化和发展,直至今天,人们约定俗成,承认60年代是城市史学诞生的年代。
    说城市史学是60年代产生的,并不意味着在60年代以前没有人写过城市史著作;也不意味着在60年代以前没有好的、具有深刻理论内涵的研究成果。如老施莱辛格,在1940年就发表了《美国历史上的城市》(注:Arthur M.Schlesinger,"The City in American History",Mississippi Valley Historical Review,27,June 1940.)一文。这是一篇气势宏大、具有新的研究视角的文章。它一反当时盛行的“边疆论”,呼吁大家以城市作为主线来解释美国形成的历史。此外,还有许多有影响的研究美国城市的著作,也都是在60年代以前发表的。美国是一个城市国家,相对来说,有着较长的研究城市的历史。与此同时,美国的城市史研究也有着自身的传统。
    芝加哥学派的人文生态学方法就是美国城市史研究的一个传统。这一传统对美国以至西方许多国家的城市史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直至今天,我们在西方许多城市史著作中经常会看到这一学派的影响。
    一、欧洲的思想渊源
    美国城市史学的出现可以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的芝加哥学派。那时候,在芝加哥大学有一批社会学家,以罗伯特·帕克(Robert E.Park)和欧内斯特·伯吉斯(Ernest W.Burgess)为首,他们想把芝加哥作为社会的实验室,试图通过研究发生在他们周围的城市变化来理解社会的发展。概括的说,他们的主要贡献,或者说他们所遵循的主旨是一套人文生态学的理论。他们认为,人类社会也与生物界一样,是一种生物链的相互关联的关系,城市社会人们的举止和行为是由城市的物质环境所决定的。在此基础上,他们发展了一种系统的建立在人文生态学原则基础之上的城市发展理论。
    芝加哥学派的理论基础可以追溯到更早的欧洲社会学家的城市理论。这些欧洲的社会学家是菲迪南德·托尼(Ferdinand Toennies)、杜克海姆(Durkheim,或译涂尔干)和西莫尔(Simmel),他们都试图说明19世纪末20世纪初发生在他们身边的城市的巨大变化。
    德国社会学家托尼是现代社会最早对城市进行理论探讨的人。在《礼俗社会与法理社会》(Gemeinschaft und Gesellschaft)一书中,他认为城市化会导致一种单一的生活方式的出现,这种生活方式既反映在社团的类型,也反映在人们行为的相互影响上,还反映在国家机构的性质上。通过对欧洲从农业的乡村向工业的城市转变过程中社会结构的观察,他建立了一套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的分析概念。他认为,自然意志形成礼俗社会的基础,理性意志形成法理社会的基础。礼俗社会是人们自然的联合,这种联合是一种活的有机组织,它包含着基于血缘、居住的共同区域或友谊之上的一种潜在的一致性和相互理解。与此相对照,法理社会是人们机械的聚合,它是人工的产物,是暂时的和表面的。这种聚合产生的社团是建立在契约和经过竞争和斗争之后达成的交换基础上的。契约使物品和服务的交换合法化和稳固化。托尼认为,法理社会最纯粹的形式就是工业化城市的社区,那里资本主义统治着一切,农业的、自然的、传统的东西在消失,由法律和契约所代替,也就是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行,法理社会代替礼俗社会是不可避免的。总的来说,托尼的贡献在于最先建立了一种研究城市社会组织的理论模式,而后来人的研究不过是试图应用、进一步说明或批评他的理论模式。(注:参见Peter McGahan,Urban Sociology in Canada,1991,Butterworths Toronto,p.12.)
    杜克海姆有关城市的研究集中在他的两部著作中,即《劳动分工》(Division of Labour)和《职业的道德规范和公民的道德》(Professional Ethics and Civic Morals)这两本书中。他试图研究工业化和城市化以后社会和公民道德所发生的变化。他认为,存在着两种聚合,一种是“机械的聚合”,指个人直接从属于某一社会组织,并完全倾注于它,除此没有任何其他的选择。这类聚合如个人从属于部落或其他类似的集合体,这是在压制性的法则控制下所形成的联盟。另一种是“器官的聚合”。所谓器官,是指社会各种特殊的集团,正是由社会各种特殊集团的相互依赖构成了和谐的社会。他认为,不同器官的相互依赖是以个人的差异、职业的不同以及一般性社会规范对整个社会的适应性降低为条件的。不同社会器官之间物品、服务和义务的相互交换是以契约和法则的形式规定的,而且,契约和法则在社会上变得越来越重要。杜克海姆视这种变化为社会的重新组织,而不是社会的瓦解。他认为,在规定的形式中,劳动分工是与聚合相适应的形式,它给社会造成的后果是一股强劲的集体道德的力量。总之,他认为不同器官的存在是社会秩序的表现,规范是建立和谐关系的保证。这是杜克海姆分析人类社会的方法,也是他心目中的理想社会。
    但是,他同时看到社会的实际情况与这一理想是分离的。他认为这是由于在现代经济结构中,规范的控制不强大、不充分。他设想,随着劳动分工的发展,不仅集体的意识会变得越来越理性和普遍,而且,形成社团基础的传统权威也会失去力量。他认为,向城市的移民就促进了这种倾向,破坏了血缘关系,使传统的社会控制衰落。他认为工业的城市社区之所以没能产生出一套合适的有规则的控制系统来形成一种凝聚力,就是由于缺乏像中世纪行会那样可以相互牵制的有规则的职业社团组织。这种组织应该是个人和国家之间的中介,也应该由它来协调劳动分工所造成的各种行为。总之,杜克海姆说明了在工业城市社会社区聚合的基础,而且比托尼更深刻的解释了如果条件合适,在新的劳动分工的情况下这种组织是可以产生凝聚力的。(注:参见Peter McGahan,Urban Sociology in Canada,p.13-14.)
    西莫尔对上述两位社会学家的理论进行了补充。他在论文《都市和精神生活》(The Metropolis and Mental Life)中,对城市社区居民的社会心理进行了探讨,讨论了城市生活的内在意义以及“城市生活方式”(urbanism)一词的含义。他关心城市中的个人如何在社区的范围内、稠密的人口中以及共同要求的局限下保持个人的自主和独立性。他认为,城市生活的特点是神经紧张、刺激。这样,城里人首要的心智要求就是保护自己免受这些精神刺激的攻击。为此,一定程度上个人感觉的迟钝和无知觉就发展起来。此外,现代城市生活的另一个特点是金钱至上,人与人之间是契约和交换的关系,这是托尼指出的在法理社会中做人和行事的价值判断标准,亦即商品社会中价值判断的标准,它完全不顾个人的情绪感受。因此,西莫尔指出,理智,而不是感情,是城市中占统治地位的经济生活的精神产物。他还指出,在城市中存在着统一的生活方式。这是一种新的精神体验,它是非个人的和持续不断的,它也是一种潜在的排斥更多的人口聚集城市的自我保护心理。他还为城里人画了像:即准时、算计、办事精确和毫无道理的排斥他人。此外,城市生活还有一种“世界主义”,即超越城市的局限,由于城市的发展是与国家和国际的事物相联系的,所以,城市居民的经济利益、价值观念和结社方式都反映了这种倾向。(注:参见Peter McGahan,Urban Sociologyin Canada,P.15.)
    总的来说,欧洲19世纪早期的这几位社会学家都试图建立某种类型结构,把城市看成是整个社会,通过城市自身的发展来探讨城市社会的本质。他们研究了城市社会的劳动分工以及社会组织的分类,也研究了城市人的特点,从而说明工业化和城市化给社会和人所带来的变化。尽管他们的论述往往带有怀恋农业社会和批判工业社会的逆历史发展的倾向,但是,他们抓住了城市社会的一些本质事物,并对这些事物进行了初步的分析,特别是他们在分析中所建立的理论研究类型和观察事物的视角,对后人,特别是对美国的芝加哥学派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芝加哥学派的产生
    芝加哥学派诞生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从那时开始,帕克等芝加哥大学的社会学家们就开始对美国的城市进行探讨,如帕克在1928年发表了《人的迁徙和处于边缘文化中的人》(注:Robert E.Park,"HumanMigration and the Marginal Man",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33,1928.),1952年发表了《人文社区》(注:Robert E.Park,HumanCommunity,New York 1952.)。罗德里克·麦肯齐在1933年发表了《都市社区》(注:Robert Mckenzie The Metropolitan Community,New York 1933.)等著作。但是,直至60年代,帕克等社会学家仍在不断有文章发表,如帕克在1961年发表了《人文生态学》(注:Robert E.Park,"Human Ecology".In Studies of Human Ecology,edited byGeorge A.Theodorson.New York 1961.),1967年发表了《城市:对城市环境中人的行为调查的建议》(注:Robert E.Park,"The City:Suggestions for the Investigation of Human Behavior in theUrban Environment".In The City,edited by Robert Park andErnest W.Burgess.Chicago 1967.);1970年又与伯吉斯共同发表了《社会学科学导论》(注:Robert E.Park,and Ernest W.BurgessIntroduction to the Science of Sociology.Abridged by MorrisJanowitz.Chicago 1970.)。麦肯齐的著作在60年代发表的就更多了,集中收集在阿莫斯·霍雷编辑的《罗德里克·麦肯齐论人文生态学》(注:Roderick McKenzie:On Human Ecology.Edited by Amos Hawley.Chicago 1968.)一书中。这些著作包括《人文社区研究的生态学方法》(注:Roderick Mckenzie"The Ecological Approach to the Studyof the Human Community.")、《人文生态学的视角》(注:RoderickMckenzie"The Scope of Human Ecology.")、《人口学、人文地理学和人文生态学》(注:Roderick Mckenzie"Demography,HumanGeography,and Human Ecology".)、《都市社区的兴起》(注:Roderick Mckenzie"The Rese of Metropolitan Communities".)和《街道:对俄亥俄州哥伦布市地方生活的研究》(注:RoderickMcKenzie"The Neighborhood:A Study of Local Life in the City ofColumbus,Ohio.")等。(注:参见Peter McGahan,Urban Sociologyin Canada,Bibliography.)
    帕克是芝加哥学派的创始人,他的贡献首先在于提倡一套经验主义的研究方法。他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欧洲社会学家的理论,但是,他主张进一步系统地对工业化的城市进行研究,并以此来验证欧洲那些社会学家的理论。他说,哲学推理必须受社会发展实际的约束。他把城市作为社会研究的实验室,强调要根据实际的研究需要去客观地调查城市生活的各个方面。他主张研究者不应该带有任何偏见,只有通过社会调查,才能形成城市一般结构的认识基础。他提倡的这种工作方法奠定了这一学派的工作方向,指导他们对20世纪前期芝加哥的城市社会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
    与托尼和杜克海姆一样,帕克认为,社区(community)是理解现代文明转变的基本单位,从而他也对社区进行了研究。他认为,在城市社区中,反映在高度专门化之间的相互倚赖促进了一种新型的凝聚,这种凝聚不是基于情感和习惯,而是基于利益。他注意到使城市发展的条件有时也会造成分解的力量,如运输和交通,能把个人发动起来,使人们增加接触和结社的机会,同时,也会使人们的接触和结社成为短时间的和不稳定的。他还看到,随着城市化的进行,除了家庭作为重要的社会单位在衰弱之外,街道(Neighbourhood)也在日益失去其社会单位的重要性;城市中犯罪和恶行的上升反映了传统控制手段的瓦解;城市中群众活动的加强是动员和挣脱原有组织束缚的结果。总之,他认为城市是“调查集体行为的实验室”,如果能普遍进行调查,将会发现城市组织的所有的典型意义的特征。(注:参见Peter McGahan,UrbanSociology in Canada,pp.16-17.)
    路易斯·威尔斯(Louis Wirth)是芝加哥学派的另一个代表人物。1938年,他发表了《作为生活方式的城市生活》(注:Louis Wirth,"Urbanism as a Way of Life",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44,1938.)一文,试图对城市生活给个人的心理和行为所带来的影响进行分析。他比帕克更进一步,更精确地对社会不同组织形式的发端和本质进行了定义,特别是对城市中的人、人的心理和生活方式进行了探讨,填补了城市研究领域的一块重要空白。
    首先,是如何更准确地定义城市的概念。他同意马克斯·韦伯的观点,认为城市不仅是地域范围的概念,它的特点还表现在社会生活的不同范畴和层次上,因此,城市的概念也包括社会内容。由于城市的特点往往会超出城市法定的疆界,所以,那种认为城市社区仅仅是物质实体的说法不准确,也不能仅仅由人口密度来衡量。他认为,以往区分乡村和城市社区的根据过于武断,他认为最适合的城市概念应该是几种因素的复合体,或者说,它是城市生活诸多特性的单一载体,即“一个相当大的、有一定密度的、社会上不同种类的个人永久性的定居场所”。他强调不同种类,是由于移居城市的人包托范围非常广泛的各种各样的人,他们都以各自的方式刺激了城市的发展。威尔斯认为社会学家的任务是指出那些与定居城市有关联的特点,只有这样,才能把城市生活与乡村社会组织的特点区分开来。
    接着,威尔斯从城市生活的基本特点,即地域范围、人口密度和城市人口的不同种类来说明社会关系的类型以及由这些类型所决定的行为模式。例如,他提出,城市的广大人口使他们中的类别和差异众多,这些,反过来又使他们易于按照语言、种族和阶级形成居民团体和帮派。而团体和帮派之间的差异,使小村庄的传统联系不再适用,必须建立正式的社会控制机器才能使社会稳定。他认为,城市的区域范围、人口密度也影响居民间的非个人的、团体的和表面的关系。与西莫尔的观点一样,他也认为这种因素是一种防范机制,可以抑制过于大量的人口强行进入城市。由于存在着各种不同的团体和帮派,人们的观念也不再是单一的,而是一种包容的、世界主义的。集团间相互的开发利用、社会差异的各种形态、非个人化倾向和群众上诉等都是城市居民被深入发动的结果,由此,社会的不稳定也就不可避免了。但是,这些因素正是一个地域广泛、人口稠密和具有不同类型人的社会的固有特点。他认为,在地域、人口密度和人的多样性三个特点的基础上,我们有可能去说明不同城市生活的特性。他还认为,在这三个方面表现得越特殊,城市生活的特性就会表现得越充分。
    总之,威尔斯的理论具有重要意义。他继承了欧洲社会学家的理论,并对帕克等人的理论进行了概括。他从两个角度作了更深入的探讨:一是继承了杜尔开姆的方法,从社会学角度去研究,在社会结构方面,他从人口多少、人口密度和人的不同种类进行分析,认为这些导致了城市社会结构的差异、机构的正式化和社会不稳定。二是受西莫尔的启发,他从社会心理学角度进行探讨,研究了城市生活对个人的影响,例如,城市生活会导致高度的精神紧张、心理负担过重和社会孤独感。他的研究对后人产生了深远影响,如,直至90年代,加拿大城市史专家吉尔伯特·斯蒂尔特仍认为威尔斯对于个人心理和行为的研究构成了城市化理论中行为城市化的经典论述。(注:Gilbert A.Stelter,Cities andUrbanization,Introduction,Toronto 1990.)
    三、芝加哥学派的主要理论
    在城市社会史领域,芝加哥学派最大的贡献是创立了人文生态学的研究方法,使生态观点成为美国城市社会学基本的理论框架。这一理论模式对美国60年代以后的城市史研究乃至西方其他国家的城市史研究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了较为准确地表述这一理论方法,我们有必要对芝加哥学派的几位主要人物的主要理论观点作一下特别的介绍。
    人文生态学方法的创始者是罗伯特·帕克,他是第一个把生态理论模式运用于分析社会文化的社会学家。他致力于创立人文生态学的研究范畴,并对其主要概念以及它与社会学的关系进行了界定。
    帕克有关人文生态学的概念来自他对社会组织的理解。他认为,从“文化”的角度来说,社会是作为一种默契而存在的。这就是说,它是由作为某一特定社会标志的集体行为的基础,即共同的信念、价值观念、习惯和态度所组成的。这种社会的默契,或者说社会遗产,只有通过交往和社会的相互作用才能出现。帕克认为,社会接触有三种基本形式,即斗争、包容和同化,通过这三种形式的运作,文化秩序就能建立起来。
    从生态的角度考虑,帕克认为人类社会的“文化”秩序可以设想成“生物界”的秩序。这个特定“生物界”的专门术语就是社会,它是以人类社会的次社会面貌出现,所以我们可以把它简化为生态组织,或是某一地方不同单位之间相互依存的功能系统,而这一功能系统是次社会经过竞争过程发展的结果。这样,帕克认为,社会学中有关社会文化秩序的研究,就可以归结为人文生态学对生物界次结构的研究。
    与赫克尔(Ernst Heinch Haeckel)和达尔文一样,帕克看到了在植物界和动物界不同物种之间的平衡。这就是说,在一个特定的场所,在不同类型的单位之间,经常发生竞争和合作的过程,而这些单位却都能保存下来。他认为,劳动的原始分工导致在斗争的各物种之间出现了妥协,从而出现了新的平衡。正是这种变化着的平衡规定着生物界物种数量的增长。新物种的突然侵入会打乱这种平衡,为夺取不充足资源所发生的不断竞争也会导致新的劳动分工和新的平衡出现。
    帕克认为,这种竞争和合作的过程不仅发生在动、植物界,也发生在人类社会,应该从这个意义上对人类社会进行系统的研究。他看到,在人类的任何社会形态中,竞争普遍存在,它决定了人口中的领土和职业的分配;同时,人类的任何社会形态也都存在着各种专门的组织和劳动的内在分工。这正是相互对立或存在差异的单位之间的调整模式,这是在生物界发现的那种相互包容现象在人类社会的表现。
    帕克并不认为人类社会与生物界完全一样,而是存在着一些重要的不同之处。首先,人不像生物那样直接依赖于它所生存的地方。由于人处于一种更广泛意义上的劳动分工,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超脱他直接依赖的物质环境的局限。这种更广泛意义上的分工可以理解为文化秩序,它控制着人类社会“生物”的层次和位置。使社会稳定的那些默契因素,即信念、价值观念和态度,限制着竞争,构成“社区”结构的那些特殊模式和共生关系反映了这些因素的影响。因此,尽管人文生态学可以使用生物界的许多概念和理论模式,但必须看到人类社会和生物界的不同。
    帕克认为有四种因素构成了人文社区,并形成它内部相互依赖的系统。这就是人口、技术、习惯信念和自然资源,这其中任何一种因素的变化都会打乱生物界的平衡使它转入一种新的生态秩序。他认为,这是人文生态学的基本概念。用这一概念来分析城市化的后果,他认为在一定程度上,城市是独立于作为行政和立法实体疆界的自然实体。它是自然力的产物,特别是竞争的产物,正是由于有了竞争才导致职业的专门化和土地的分配。这基本上与植物界和动物界一样,是一种非计划竞争的结果。
    构成帕克人文生态学方法的基本理论是自然区域理论。他认为,在迅速发展的城市中,最明显的生态特性是分为几个自然区域。也就是说,如果把一个城市作为大社区,那么,它又可以细分为几个小社区。这些小社区的形成,或者人口的分布是按照语言、种族和阶级来划分的。每个城市有中心商业区、专门的居民区、郊区、重工业区、卫星城区和并非人为安排的劳动力市场,每一个美国城市有它的贫民窟、种族居住区和移民聚集地。这些就是所谓的城市自然‘区域’。他还说,这些区域的划分是某些机构或特定人口为获得战略空间相互竞争的结果。在某一区域内,特定机构或人口吸引值钱位置的能力决定着土地利用类型的分配。服务和零售机构比居住部门更有能力,所以,它们能占有城市中地价最高的最中心区域。同样,穷人也拥挤地集中居住在离市中心不远的地区,那是由于那里到工作地点的交通费最少。少数种族受到歧视,他们因此希望与同族居住在一起,这样就形成了种族聚集区。就像某一植物群生长在某一特定的地区一样,城市中的区域划分也是按照一定的秩序。
    帕克相信,每一个自然区域都有一个特殊的种族,这也是道德和文化区域,有着自己独特的习惯和传统,同时,它也发展了一套规范的秩序对它的居民进行管理。这样,作为信念和价值观念共同载体的“社会”,就在“社区”的生态结构中出现了。(注:参见Peter McGahan,Urban Sociology in Canada,pp.27-28.)
    帕克的自然区域理论构成了芝加哥学派生态理论的基础。以后,这一理论的影响极为深远,这一学派的其他人接受了这一理论并对它有所发展,还有不少人遵循这一理论线索开展了对许多城市区域的具体研究。
    继帕克之后,试图对他的生态观点作进一步描述的芝加哥学派的代表人物是他的学生和同事罗德里克·麦肯齐(Roderic McKenzie)。他认为,除了要对文化秩序和生物秩序进行简单的区分之外,还要更全面地定义什么是生态学?生态学特别关注的问题是什么?并对生态学的中心概念进行界定。当然,这也是帕克所致力的目标,麦肯齐之所以强调这些,只不过是想把帕克的探讨更推进一步。
    麦肯齐认为,生态学的研究对象是“人们与他们所选择、分布和适应的环境支配力之间的那种特殊的和暂时的关系”,是试图说明“生计和地方之间的关系的连接结构”。(注:Roderick McKenzie,"TheEcological Approach to the Study of the Human Community",inRoderick McKenzie,On Human Ecology,p.4.)与帕克一样,他认为植物和动物生态学的观点和概念对于推动人文社会的研究是有参考价值的,只是要注意人文和非人文生态秩序的区别。他认为人文生态学与低等组织的生态学的区别在于人在适应环境的过程中能够采取高水平的行为,在限定的条件下,作为文化动物的人可以建立起自己的习惯。人文社会的共生关系表现为对于文化环境和生物地理环境的调整。(注:Roderick Mckenzie,"Demography,Human Geography,and HumanEcology",op.cit.,pp.33-48.)
    麦肯齐的主要贡献是生态分布理论,即一个社区或地区所有居民的活动和机构的分布组合。这种组合构成了一种容易确认的形式,即“生态星座”。他认为这种分布组合并非静止的,而是持续不断地在改变,在一定程度上,变化的功能来源于技术的进步。他提出社区的动力系统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流动”(mobility);二是“流状”(fluidity)。前者是指居住的变化、职业的变化或任何社会地位的变化;后者是指社区或地区中人为设计或指派的运动,并没有生态条件的变化,只是人在工作和家之间日常形式的移动。移动的程度由“生态距离”或旅行的时间和花费来衡量,而不是物理距离来衡量。因此,流状是社会现存的交通运输工具的功能状况。这样,社区的整个结构就是一种生态距离模式,这些工具的改进会极大地影响城市的发展和城市向外的扩展。
    他认为有四种相互关联的生态因素影响着社会组织,它们是:(一)地理因素,包括气候、地形和资源;(二)经济因素,包括各种各样的经济活动和现象,如地方工业的性质和组织、职业分布、人口的生活标准;(三)文化和技术,除了包括流行的艺术环境以外,还包括影响人口和服务分布的道德观念和禁忌;(四)政治和行政措施,包括关税、税收、移民法和公共事业的管理规则。
    他还认为,人文社会的生态分布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发生变化,而“生态星座”的性质是由五种正在发生的生态进程所决定。它们是:(一)集中,这是某一地区定居人口不断增长的趋势,集中的水平反映了这一地区所能提供的便利条件以及在与其他地区的竞争中所占的优势。人口集中是大规模城市化的先决条件,此外,这种进程的伴随物是由于现存的交通运输手段所造成的疆域的特殊发展。(二)集中化,这里主要是指社区组织的形成过程。组织的集中一般发生的地区一级,它是人们为了满足共同的利益需求集中到一起,这些组织的单位包括村庄、城镇、城市和都市。集中也为形成集体意识和实行社会控制提供了疆域的基础。交通运输设施的水平对于这种集中化是重要的,它决定了集中的中心到其边缘地区的距离。(三)分解,在麦肯齐看来,一方面是人口和组织的集中;另一方面,在社区内部,却是一个不断分化和分解的过程。分解是指各种人口类型的分解趋势和土地习惯于集中到某一部分人的手里,遵照一定的经济和文化标准,一种潜在的选择过程会在居民中进行分类和替换。(四)入侵,他认为社会的发展是一个连续性的过程,由于分解所造成的自然区域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一种人口和土地利用方式会被另一种所代替。这种新事物的侵入过程揭示了生态结构的动力特征。如,地价的变化、新的交通系统、新的工业类型等,都是对旧形态的侵入方式。(五)连续性,即生态状况发展变化的连续,入侵的消失是新的自然区域的出现和相对稳定,是旧的形态被新的所代替。(注:参见Peter McGahan,Urban Sociology in Canada,pp.28-31.)
    总之,麦肯齐不但用“生态星座”来描述城市的分布,还分析了城市作为“生态进程”发展的诸种阶段以及各个阶段的表现。此外,他还看到了城市发展中与集中倾向相反的运动,以及这些运动所造成的越来越集中、越来越大的现化都市的框架,这些对于后人理解大都市和超大都市的结构和运转都是有所裨益的。
    与麦肯齐一样,伯吉斯也认为当代工业社会的主要特点是大城市的发展,是人口的集中和城市社区的扩展。由于扩展是从中心商业区向外扩展,又由于城市内部新事物的不断出现,所以使人口和土地利用不断发生着变化。
    1967年,他发表了《城市的发展:对研究报告的说明》(注:Ernest W.Burgess,"The Growth of the city:An Introduction toa Research Report",in The City,edited by Robert Park andErenst W.Burgess.Chicago 1967 ed.,pp.47-62.)一文,对他和他同事、学生就芝加哥市所进行的调查做了说明。在这一说明中,他对芝加哥市不同区域进行了描述,认为,城市从中心向四周的扩张就像石头仍进水里在水面形成的涟漪一样,是一组同心圆。大城市的区域像5个同心圆:商业区是最中心的区域,是同心圆中最小的第1个圆。围绕商业区,通常有一个转变中的区域,即第2个圆与第1个圆所形成的圆环,这里既有商业,也有轻工业的工厂。再往外,即第3个圆与第2个圆所形成的圆环,是工人住宅区,由于商业区的地价昂贵,工人从那里搬出;又由于他们想节省交通费用,所以希望住在离工作场所较近的地方。在此之外,是居民住宅区,即第4个圆与第3个圆所形成的圆环,这里是高级公寓和独立的住宅。最外面的是郊区,或卫星城,即第5个圆与第4个圆所形成的圆环,从这里要乘30或60分钟的车才能到达市中心商业区。
    伯吉斯认为,他所描述的这一图形是60年代不同规模的城市实际状况的缩影。同时,他也指出,如果各城市有什么特殊的历史、文化、地理和技术方面的差别,城市区域分布的形状会有所不同。
    他还认为,在向外扩散的过程中,内圆或圆环的区域要向外侵入临近外圆环的区域,这就是说,每一个具有特殊功能的区域都会向外扩展。移民是刺激这种扩展的重要因素。如第2个区域,即转变区,有中心商业区向外扩展的痕迹,也有不少的贫民窟,这是第一代移民的居住地。在第3个区域,即工人住宅区,居住着第二代移民。他们的经济状况有所好转,在文化认同上也更加同化。他们的发展趋势是继续向外迁移。(注:参见Peter McGahan,Urban Sociology in Canada,pp.31-32.)
    概括的说,伯吉斯的区域划分理论一方面有着区域功能的维度;另一方面,又有社会阶级分析的维度。此外,他的理论还吸收了帕克自然区域理论的一些成分,使芝加哥学派的生态观点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他所构造的现代都市区域分布的图形,由于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当代都市的实际情况,因而有着一定的应用价值,成为许多后学者分析城市结构的思路,或规划设计人员构思城市发展蓝图的出发点和参照系。然而,正像其他许多事物一样,真理的存在只是暂时的、有条件的和相对的。一旦把它推向极至,以某种完美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之不再发展,甚至还到处滥用和推广,就必然会陷入荒谬的境地。伯吉斯这一理论的命运正是如此。
    四、人文生态学理论与城市化理论的形成
    前面,我们通过对芝加哥学派几位城市史学家生态观点的描述和分析,大致介绍了这一领域人文生态学的主要观点及其分析问题的方法。在我们了解这一学派的主要观点和方法之后,我们自然会发现,这一学派对以后美国以至西方其他国家的城市史学界产生了深远和巨大的影响。在众多的影响中,最明显的是它直接导致了城市化理论的提出。
    1961年,兰帕德发表了《美国历史学家和城市化研究》一文。在这篇文章中,他呼吁人们把城市化作为社会发展的进程来研究,以此来与方志式的城市的历史记述相区别。以后,人们习惯把城市化理论的提出作为城市史学产生的标志,并把他的这篇文章作为一个里程碑。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芝加哥学派的人文生态学观点为城市史学的出现奠定了基础。
    下面,让我们就兰帕德这篇著名的文章来具体分析他是怎样提出城市化的理论,以及他在哪些方面受到了芝加哥学派的影响。
    在60年代初以前,作为一种学科的城市史学并不存在。如果说人们在以前已经开始了对城市的研究,那不是作为一个专门学科来研究,而是把它作为社会史的一部分。如上所述,芝加哥学派是最早、最集中地对城市进行研究的群体。尽管他们对如何进行城市研究?应该和可以采取什么样的理论和方法提出了许多具有真知灼见的认识,但是,他们并没有把对城市的研究作为一个专门的学科来看待,没有对这个学科的定义和研究范围做出明确的规定。他们只是作为社会学家,只是把城市作为整个社会的一部分来进行研究。
    第一个把城市史作为一个专门的学科,并对这一学科的研究范围和方法进行较为明确界定的人是兰帕德。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在他那篇著名的文章中开宗明义地提出了城市化问题。他说,人们对城市和城市问题的关注差不多和城市本身的历史一样久远,特别是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由于城市的地位上升,人们对城市更加紧了研究。但是,由于美国人的传统观念,相信美国典型的生活方式是乡村生活,所以认为城市生活是非自然的、堕落的,因此,总是把它作为社会问题来研究。从那时起,人们对城市问题的研究已经有半个多世纪,令人吃惊的是却没有什么人去了解作为社会发展进程的城市化现象。他认为,以前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对城市的研究是个案的、方志式的研究。这种研究是孤立的、静止的,这种方志式的研究多了,不但无助于把握美国城市发展的全貌,反而会造成混乱。所以,他提出,为了避免这种现象,为了更全面、如实地了解美国城市发展的面貌,就要进行城市化研究。
    那么,什么是城市化呢?要搞清这个问题就要把城市的两个英文词加以区别。一个是city,另一个是urban,这两个英文词翻译成中文都是城市,但是,在城市化研究中的意义却根本不同。兰帕德在文章中用了相当的篇幅对这两个词进行了解释。他说,以前,学界从来没有对这两个词加以明确的界定,但是,在使用时实际还是有区别的。“人们在谈到城市社区(urban communities)时,往往是指存在某种‘问题’或者指城市的社会属性。‘社区’自然与‘问题’不同,但‘城市’(urban)的概念是与‘问题’相伴随的。更糟糕的是,许多作者断定另一个城市词汇city是指‘生活方式’或‘精神状态’;他们在提到‘城市’(urban)的态度、‘城市’的精神和‘城市’的行为概念时却又意义极为松散。兰帕德认为,显而易见,为了在美国的实践经验中确定城市(urban)和其他相近词汇的一般概念,有必要全面的去研究‘社区’的理论。(注:Eric E.Lampard,"American Historians and the Study ofUrbanization",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67,Oct.1961,p.56.)他看到,社区的含义较为广阔,应该包括城市(urban)和与它相对的词汇乡村(rural),这两个词都可以从社会和文化的方面去考虑。它们是一个连续统一体的两端,存在着质量上的差别,却不是不可逾越的。他还提到‘乡村’有时是个形容词,那它的概念就更难以确定了。
    兰帕德说:“显而易见,如果要想把城市史作为与它在社会中的位置相称的历史研究中的一个独特领域,我们将有许多工作需要做,我们必须超越现存的写城市志(city biographies)的做法和比较研究的形式和范畴;如果要做一个城市史家(urban historian),而不是偶然的研究和写作城市(city)的课题,就必须用历史的内容来解释‘城市’(urban)一词的含义,而这种解释没有比求助于其他多种参照系统更好的研究方法了。简言之,‘城市’(urban)必须不只是作为主观事物,而是要像‘经济’史和‘文化’史一样成为概念化的研究系统,那么,城市(city)对于任何历史学家——‘城市’(urban)的或不是城市的——来说,就会成为有乐趣的领域。”(注: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67,Oct.1961,p.61.)
    通过以上的叙述,我们可以把兰帕德对city和urban这两个英文词的解释概括如下:他认为前者主要是地理和区域上的概念;后者则是社会的概念,它包括经济、文化和历史的内容。因此,基于区域的概念写出的历史是方志;基于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所写出的历史才是城市史。兰帕德提倡要研究城市化,即把城市作为整个社会的发展进程来研究。这种研究不仅具有历史的深度,而且具有区域的广度;也就是说,不仅要把城市作为一个过程来研究,还应该研究城市所处地域以外与之相关的其他参照系统。这就是兰帕德的城市化理论。鉴于他是第一个提出要研究城市史,要把城市史开辟成像经济史和文化史一样的研究领域的人,而且他通过区分不同的“城市”的词义首先对这一学科的研究范围加以界定,所以,我们有理由说是他的这篇论文开创了城市史这一学科。
    下面,让我们来进一步分析城市化理论。
    城市化的研究方法是与个案研究相对立的,它是把城市放在宏观的更普遍的背景下进行研究。当然,城市化首先是人口向城市集中,但是,兰帕德认为只用人口集中为城市化下定义是不够的,如果那样的话,人口集中以后,城市化的进程就该结束了。而实际上,城市化还在继续进行。城市化也不能单纯用物质成就来衡量。兰帕德认为城市化是一个城市形成和不断发展的社会过程,他认为是由“手段”和“动机”推动的。从根本上来说,手段是技术的,正是由于技术手段,在短时间内造就了巨大的物质财富和相关的人类活动的热点和形式。动机是指建设城市的动机,它是与乡村对立的,这种建设城市的动机是与城市化的进程始终相伴随的。
    为了能在更广阔的背景中对城市进行研究,城市史学家应该关注更普遍的社会进程,并把被关注的诸多方面组织成可行的研究模式。兰帕德认为,以前,已经有一些历史学家做了这方面的工作,特别是社会学家中的人文生态学派。他举了阿莫斯·H.霍雷(Amos H.Hawley)、奥蒂斯·达德利·邓肯(Otis Dudley Duncan)和利奥·F.施纳尔(Leo F.Schnore)的名字,认为他们已经在“生态复合体”的概念下建立起了一个有用的研究模式。这一研究模式就是分析城市社区。他们把社区看成是基本的社会结构,由于4种因素——技术、组织、人口和环境——不断变化的结果,它们之间的平衡关系不断被打破和重新调整。兰帕德认为,这些社会学家提出的生态复合体为城市史学家提供了一个对社区进行比较研究的框架。这一框架既可以适用于研究美国人口的西进运动,又可以适用于研究人口向城市的运动,可以用它来分析随着工业化而出现的人口在职业、组织和生存行为上的变化。这样,兰帕德就把人文生态学派的研究理论运用到城市化的研究之中。
    在城市化研究的构想中,兰帕德把人口和经济活动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他认为应该用生态学方法进行分析的领域首先是人口和经济活动。例如,他认为城市史学家可以利用生态复合体的模式去探讨移民流动、劳工的地区分配和分化、农业的工业化、制造业以及其他经济行为之间的关系。人文生态学派所说的社会的流动性实际上也是人口结构的变化。他说,社会流动性不仅应该从个人的职业活动来说明,而且也应该从人口构成的变化和劳动力的结构变化来说明。他还认识到,生产活动中收入分配的变化、福利变化的相关指数,也与这个生态复合体相联系,也能够用生态结构的方法去分析。兰帐德没有把城市中的政治行为看成是城市化本身的组成部分,而是看成相关的其他方面的现象。他说:“不仅是城市化本身,与城市化相联系的现象,例如,对一个广大的社区系统给以指导和管理的官僚等级体制以及其他的功能性组织形式,也可以用生态的方法去分析。”(注: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67,Oct.1961,p.60.)这一点与学界当今的认识有所不同。
    为了推行城市化研究,兰帕德建议采取两种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研究方法:一是把城市化作为一种社会进程来研究,这就要重点研究人口的集中现象以及由此所造成的城市数量的增加和范围的扩大;另一个是用人文生态学的框架对社区进行比较研究,要根据人文生态学家所提到的影响社区发展的那4种特殊的和可计量的参照因素,来研究社区结构和组织的变化。兰帕德特别强调城市与更广阔的宏观社会背景之间的关系,认为城市化不仅应该由它自身来解释,也应该由社会其他方面的变化来帮助加以解释。为此,他比芝加哥学派人文生态学的解释模式更进一步,把人文社区与环境的关系推广到更大的区域范围,而且是同时研究多个城市社区。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他也想到了像加拿大城市史学家凯尔莱斯研究城市网络的那种方法,只不过没有去进行具体的历史研究实践。他说:“社区内部和社区之间的关系也值得我们进行相互依存的研究,这种研究可以使我们获得像发生在‘地区’和‘国家’那种大的集合体中的相似或不同事物的有关知识。”(注:American HistoricalReview 67,Oct.1961,p.61)
    以上,就是兰帕德在他那篇著名的论文中所提出的城市化理论的基本内容。从上面的介绍和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他关于城市化的理论直接从芝加哥人文生态学派的思想中获得了启发,或者可以说城市化研究的基本框架是从人文生态学派那里借鉴的。此外,他关于城市化研究的一些概念、术语也是直接从人文生态学理论中承袭的,如构成人文社区的4种因素、人口的流动性,等等。兰帕德的贡献只是在于把原来芝加哥学派有关人文社区与环境的关系,扩大到社区以外,以至于研究一个城市与整个‘地区’或整个‘国家’的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兰帕德之所以能写出那篇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论文,城市史学作为一个分支学科之所以首先在美国产生,都不是偶然的,而是与芝加哥学派的人文生态学传统分不开的。人文生态学理论为城市化理论的产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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