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纳尔迈调色板和古代埃及统一
郭丹彤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2001年02期
【原文出处】《《历史研究》》(京)2000年05期第122~127页
【作者简介】郭丹彤,1968年生,埃及学博士,讲师。东北师范大学古典历史研究所 130024
【内容提要】在埃及学领域,人们通常认为埃及的统一是由第一王朝的第一位国王通过武力征服来实现的,这一观点的重要依据就是纳尔迈调色板。文献和考古资料证明这种传统观点是不可靠的。纳尔迈调色板展示了埃及统治者对利比亚人的征服,而且它还是对相同主题的更早版本的复制;第一王朝的建立是和平过渡的结果,同时也不乏武力冲突。
【关 键 词】古代埃及/纳尔迈调色板/利比亚/和平统一


    在埃及学领域,人们通常认为埃及的历史时期始自上下埃及的武力统一,它发生于公元前4000年代末或3000年代初,是由第一王朝的第一位国王来完成的。按照希罗多德和曼涅托(Manetho)的记载,这位国王就是美尼斯(Menes)。都灵王表(Turin Canon Kinglist)以及塞提一世(Sety Ⅰ)和拉美西斯二世(Ramesses Ⅱ)的阿拜多斯王表(Abydos Kinglist)都把美尼斯定为古代埃及的开国之君。而在记载了从史前时期到第五王朝末期的国王以及他们的主要活动的帕勒摩石碑(Palermo Stone)上,应该载有埃及历史上第一位国王名字的地方却不幸地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以至于无法恢复。但是在通常被认为展现了上下埃及统一的纳尔迈调色板(Narmer Palette)上,实现统一的国王不是美尼斯而是纳尔迈。在此,笔者无意过多地讨论美尼斯是否就是纳尔迈,因为在这一问题上前王朝和第一王朝时期的考古资料要比王表和后期学者们的资料可靠得多,所以我倾向于把纳尔迈当做第一王朝的第一位国王和前王朝(○王朝)的最后一位国王。
    把美尼斯通过武力统一上下埃及作为王朝时期开始之论断,主要依赖于学者对Sm3-T3wy(意为两土地的统一者)这一埃及短语的含义、国王的形象、王权象征物的理解,以及对来自于赫拉康坡里斯(Hierokonpolis)的纳尔迈调色板和展示上埃及征服下埃及纪念物的理解。
    近二十年来,这个定论面临着十分严峻的挑战,越来越多的学者对此提出各种质疑:一些学者坚持认为,诸如“两土地”、“两王冠”、“两河岸”以及“黑土地和红土地”等埃及语,原本并不是指两块土地或两个王权。这种观点之所以能够出现是由于埃及人对对称和平衡的偏爱。一些考古文物也可以证明传统观点的不可信性:第一,下埃及的红王冠图案首先被发现于一块来自于涅伽达(位于上埃及)的陶片上。因此,从来源上看,它不可能是下埃及王权的标志。第二,从涅伽达出土的红王冠的埃及语全称是“红王冠—塞特—涅伽达”(Red Crown-Seth-Naqada,含义是“涅伽达的主神塞特的红王冠”),这与白王冠的全称“白王冠—荷鲁斯—奈赫恩”(White Crown-Horus-Nekhen,奈赫恩是位于上埃及的赫拉康坡里斯的埃及语名称,整个埃及短语的含义是“奈赫恩的主神荷鲁斯的白王冠”)相对应。据此我们可以推断出,这两个王冠及其造型,最初当属于上埃及区域内的南北两个文化中心,即赫拉康坡里斯和涅伽达。只有当涅伽达文化向北传播后,塞特的红王冠才与下埃及发生了联系。第三,最近的考古发掘揭示了涅伽达的T型墓应归于前王朝的统治家族。根据墓中出土的考古文物,我们可以推断出涅伽达这一史前文化曾被史前的赫拉康坡里斯文化所征服(注:B.J.Kemp,Ancient Egypt:Anatomy of a Civilization,London,1989;B,G.Trigger,Ancient Egypt:A Social History;B.G.Trigger,"Egypt:A Fledgling Nation",in Journal of the Society for the Study of Egyptian Antiquities,(以下略为JSSEA),Vol.17,1987,pp.1-2,58-66.)。
    综合上述考古证据,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上埃及对下埃及的军事征服,事实上是拥有白王冠的位于上埃及南部的赫拉康坡里斯,对拥有红王冠的位于上埃及北部的涅伽达的军事征服。
    目前,关于埃及国家统一的问题,一个最为流行的观点是以古提克(Godicke)为代表的“渐进理论”。它的主要内容是,统一国家的出现是逐渐的小规模的不断的文化融合的结果,即涅伽达文化北进是统一国家出现的前提,而决非是一个强大的政治势力对另一个政治势力的征服。同时它还认为,第一王朝开始之前,“法老”的形象和内在的含义以及国家的统一已经出现。“渐进理论”所依据的主要证据有以下几个:第一,同时带有纸草和荷花图案的埃及语符号Sm3,及其短语Sm3-T3wy“两土地的统一”,反映了一种温和的通过谈判而获得的统一,这种统一决不是通过暴力手段获取的。第二,蝎王第一个权标头上的短语Sm3-T3wy“两土地的统一”,以及埃及最古老的王表帕勒摩石碑所开列的前王朝时期的王名中,有几个带有双王冠,这两个历史事实预示着,至少在蝎王统治时期,埃及完成了国家的统一(注:H.Goedicke," Sm3-T3wy",in Melanges Mokhtar,Cairo,1985,pp.307-324;J.Baines and J.Malek,Atlas of Ancient Egypt,New York,1980;J.Malek and W.Forman,in the Shadow of the Pyramids,Egypt during the Old Kingdom,London,1986.M.Millet,"The Narmer Macehead and Related Objects",in Journal of American Research Center of Egypt(以下略为JARCE),1990,pp.27,53-59.)。
    除“渐进理论”外,关于埃及统一问题,还有其他的一些较为重要的观点:在《法老以前的埃及》一书中,霍夫曼(Hoffman)认为,古风时期(早王朝)附属性墓葬的出现是国家形成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他认为埃及统一国家形成于古风时期的第二王朝,而非前王朝或第一王朝的初始时期(注:M.A.Hoffman,Egypt before the Pharaohs,New York,1979.);莱德弗德(Redford)根据早期王名的埃及语含义皆与战争有关的历史现象,坚决反对古提克的有关Sm3-T3wy一词的和平演进内涵的观点。他坚信,埃及统一国家的出现是武力征服的直接结果(注:D.B.Redford,Pharaonic King-lists,Annals and Day-books,Minnesota,1986.)。
    持“渐进理论”的学者和持武力征服观点的学者,虽然在埃及统一的方式上各持己见,但在埃及国家出现和形成问题上,他们却见解相似。也就是说,他们都认为涅伽达三期或○王朝或前王朝末期,是“法老”或“历史”出现的时期,而决非是它形成的时期。然而遗憾的是,他们这一相同的观点却并不是正确的,因为一个毋庸争议的事实是:在前王朝时期君主专制政体已经在上埃及的区域内建立起来,国家也随之完全形成,但却仍没有把其势力扩展到整个埃及。这一点对于我们明确“国家的形成”和“国家的统一”这两个具有不同内涵的术语,是极其必要的。
    另外,在埃及国家统一的问题上,还需要阐述的是有关第二王朝的内战和重新统一的问题。第二王朝与统一稳定的第一王朝不同,它是一个充斥着冲突与内战的时期,直到这一王朝的最后一位国王哈塞海姆威(Khasehamwy)统治时期,国家才得以重新统一。第二王朝的重新统一,为古王国的兴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这一点上看,第一王朝的统一并不稳固,内战时有发生,直到第二王朝末期国家才得以真正地统一。
    那么,什么是第一王朝建立的标志呢?如果渐进的理论是正确的,那么这一标志肯定不是统一的埃及国家的建立,而且越来越多的埃及学家拒绝接受第一王朝的开始是以一个新王朝的开始为标志的,因为位于阿拜多斯的皇室墓葬群充分显示了从前王朝到第一王朝的连续性和继承性。事实上,从前王朝到第一王朝的一个重要的标志,即在这一转折点上埃及文明在国家行政管理上的一个重大发展,是首都孟菲斯及其孟菲斯附近墓葬群的建立;另一个标志则是,在阿哈或赫尔-阿哈统治时期记录每年重要事件的木签或象牙签的出现,这种木签和象牙签是埃及皇室年鉴的雏形。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是,随着木签和象牙签的出现,涅伽达文化时期最为重要的皇室纪念物——调色板和权标头,在这一时期却突然消失。因此我们可以说,年鉴的出现和孟菲斯的建立,是埃及历史时期的开始标志。
    由于传统的关于埃及统一的理论遭到了严峻的挑战,作为这一观点重要依据的纳尔迈调色板,自然成为当今学者们争论的焦点。对于这一重要历史文物的理解,目前在埃及学界有以下几种新观点:第一,纳尔迈调色板很有可能是对早已完成的国家统一的复制。第二,此调色板上的文字事实上只是一个统治日期,并不含有“上、下埃及统一”的意思;第三,这一调色板展示了一次由纳尔迈领导的对南方的军事行动。同时此观点还认为纳尔迈本人是一名主要活动于南方的地方官员(注:W.A.Fairservis,"A Revised View of the Narmer Palette",in JARCE,Vol.28,1991,pp.1-20;D.O'Connor,A Short History of Ancient Egypt,Pittsburgh,1990;M.Millet,"The Narmer Macehead and Related Objects",in JARCE,1990.)。另外,一个较老的观点也应引起我们的注意,这就是叶文(Yeivin)和亚丁(Yadin)所认为的,纳尔迈调色板表现了埃及对巴勒斯坦的军事征服(注:Y.Yadin,"The Earliest Record of Egypt's Military Penetration into Asia",in IEJ,Vol.12,1995,pp.1-16;Yeiwin,Early Contacts between Canaan and Egypt,in Israel of Exploration Journal(以下略为IEJ),Vol.10,1960,pp.193-203;Yeiwen."Additional Notes on the Early Relations between Canaan and Egypt",in Journal of Near Eastern Studies(以下略为JNES),Vol.27,1968,pp.37-50.)。
    虽然在纳尔迈调色板的正反两面都展示了征服和胜利的情景,但是笔者并不认为这种征服和胜利的情景就是指由纳尔迈来完成的上下埃及的统一。事实上,纳尔迈调色板表现了埃及国王正在痛击利比亚统治者及其家庭。这一场景成为埃及国王展示力量的最好的范例,因而被后来的统治者们多次复制。而且在埃及人的心目中,这一时期的利比亚也应包括巴勒斯坦。
    在调色板的反面雕刻着头戴白色王冠的纳尔迈在一位高级官员的陪同下打击一名被叫做“瓦沙”的敌酋的情景。在他的头顶刻有象形文字,其基本意思是“荷鲁斯打败了沼泽之国的敌人”,画面的下方则向我们展示了另外两个敌人因巨大的恐惧而试图逃跑的情景。在调色板正面的上方,纳尔迈头戴下埃及的红王冠,在两位高级官员的陪同下,正在视察两排敌人的尸体;在调色板的底部,以公牛形象出现的国王在一段残墙前面使用手中的木杵打击一名已经降伏的敌人。如果把这四幅画面结合起来,我们将会发现纳尔迈调色板展示了这样几个历史事件和场景:(1)纳尔迈正在杀戮一名叫做瓦沙的敌人;(2)已经被纳尔迈杀戮的敌人;(3)纳尔迈杀戮另外一个敌人并摧毁了他的城市和要塞。在这三个历史事件和场景中,纳尔迈是以各不相同的形象出现的;戴着白王冠的上埃及国王,戴着红王冠的下埃及国王,以及一头公牛。
    大约35年前,一些学者就指出,表现埃及国王杀戮一名敌酋并摧毁其城市的艺术作品,不仅仅只有纳尔迈调色板一个:第五王朝的国王萨胡拉(Sahure)和尼乌色里(Nyuserre),第六王朝的国王派匹一世(PepyⅠ)和派匹二世(Pepy Ⅱ),第二十六王朝的国王塔哈卡(Taharqa)(注:J.A.Wilson,The Culture of Ancient Egypt,Chicago,1956,pp.48-49,55.),他们各自都为我们留下了一个描绘他们在利比亚统治者的妻儿面前杀戮他们的浮雕,在这种场景中同时还绘有埃及国王获得的大量战利品,诸如牛羊等。这四幅浮雕中的敌酋之妻儿拥有相同的名字,它们分别是库提奥提斯(Khutyotes)以及乌萨(Usa)和乌尼(Uni)。
    在这五幅浮雕中,我们看到了几近相同的图画。于是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便产生了,这就是在这几位国王统治的各不相同的历史时期,果真发生了如此相似的历史事件吗?令人愈加注目的是,在从第五王朝到第二十五王朝的大约两千年的时间跨度里,利比亚国王的妻儿居然拥有相同的名字,而且每个人都有两个儿子,这难道是一种历史的巧合吗?综观埃及的整个历史时期,我们不难发现,这种重复先王历史功绩的事情在王室艺术作品中屡见不鲜。那么,为什么会出现如此之多的内容重复的王室艺术作品呢?我们已经知道,古代埃及人没有历史这一概念,在古代埃及语中也没有“历史”这一单词,但是古代埃及人也需要通过某种方式来记录那些对于他们来说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件,于是他们便采取了对某一重大历史事件进行重复再现的特殊方式,来记录和纪念这一事件(注:W.A.Fairservis,"A Revised View of the Narmer Palette",in JARCE,Vol.28,1991;D.O'Connor,A Short History of Ancient Egypt,Pittsburgh,1990.)。据此,我们可以推断出这五幅浮雕是对比它们的年代更久远的某一历史事件的再现,以使其流芳百世。
    那么,除了以上五幅浮雕外,还存在比它们的年代更为久远而又主题相似的文物吗?为了解答这一问题,我们需要把目光重新转移到纳尔迈调色板上。在本文的开篇我们就指出,传统上人们把这块调色板视为纳尔迈统治下的上埃及征服下埃及进而统一埃及的有力证据。这个结论的主要理由是,埃及国王头戴红王冠和白王冠的两个不同形象同时出现于这块调色板上,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头戴白王冠的统治者正在杀戮被认为是下埃及国王的人(注:Edwards,Cambridge Ancient History,Vol.1,Part,Ⅱ,Cambridge,1971,pp.6-7;W.B.Emery,Archaic Egypt,1961,pp.43-45;A.Gardiner,Egypt of the Pharaohs,1961,pp.403-404;Hallo and Simpson,Ancient Near East,1971,p.204;Pritchard,The Ancient Near East in Picture,1954,p.283,296;M.A.Murry,The Splender That was Egypt,London,1964,p.13;W.S.Smith,Art and Architecture,Baltimore,1965,pp.17-18;C.Aldred,Egyptian Art in the Days of the Pharaohs,3100-320 B.C.,London,1980,pp.34-35.)。
    然而,现今学者对这种理解的可信度提出质疑。事实上,我们惟一可以确信的事实只有一个,那便是被杀戮者的名字瓦沙。调色板上还刻有一行文字,即“荷鲁斯战胜了沼泽之国”,在此“沼泽之国”就是指瓦沙统治下的国家。在调色板上瓦沙与其他被征服者一样,都是几乎全身赤裸地跪倒在地。这种描绘并不代表种族歧视,它只表现了被征服者那种卑微凄惨的境地。
    从外形上看,这些被征服者既像埃及人又像外族人,但是我们却有一些间接的证据把他们同利比亚联系起来,或直接把他们同利比亚人等同起来。在纳尔迈调色板正面部分被毁的墙体中刻有一个象形文字符号(k5l204.jpg);在攻城调色板(Siege Palette)所描绘的城防工事中也刻有一个与之类似的象形文字符号(k5l205.jpg);另外在攻城调色板中我们还发现了一个译为“利比亚”的象形文字符号(k5l206.jpg)(注:Gardiner,Ancient Egyptian Onomastica,Vol.I,Oxford,1947,p.119.)。公牛调色板(Bull Palette)、盖博尔·埃拉·阿拉克(Gebel el Araq)刀柄和战场调色板(Battlefield Palette)所描绘的敌人,同纳尔迈调色板上的敌人一样,除了腰间系了一条短小的围裙外全身几乎赤裸(注:A.R.Schulman,"Narmer and the Unification:A Revisionist View",in Bulletin of Egyptology Study(以下略为BES),Vol.11,1991/1992,pp.79-105.),而在文明的早期,这种特殊的服装只限于利比亚人。结合已经提及的内容相似的五幅浮雕,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包括纳尔迈调色板在内的所有前王朝的考古资料所表现的系短裙的敌人,就是外国人,确切说是利比亚人。如果笔者的假设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对纳尔迈调色板将有一个全新的理解。
    我们完全可以认为,纳尔迈调色板主要揭示的历史事实是,瓦沙死于纳尔迈之手,而非“征服”和“统一”,实际上它是“埃及国王杀戮利比亚统治者家庭”的更早版本,直到第五王朝的萨胡拉统治时期,这一版本才被完全确定下来。与其他几个版本相比,纳尔迈调色板缺少关于敌酋之妻和牲畜战利品的描绘,但是在其反面底部的两个试图逃跑的男人,应该就是后来版本上的敌酋之二子。如果纳尔迈调色板的确是“利比亚统治者家庭”的早期版本,那么它是关于这一主题的原始本还是对一个更早事件的再现?由于前王朝时期的文献和考古资料大多把利比亚人描绘成敌人,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导致“统一”的“征服”的确发生过,发生的时间应该在纳尔迈统治之前的前王朝的某一个王统治时期。换言之,打败和杀戮名字为瓦沙的利比亚统治者和征服他的国家是一项如此伟大的功绩,以至于成为埃及王权神话的一部分(注:W.A.Fairservis,"A Revised View of the Narmer Palette",in JARCE,Vol.28,1991,pp.179-180;D.O'Connor,A Short History of Ancient Egypt,Pittsburgh,1980,p.185.)。因此“征服”和“统一”的对象应该是利比亚。众所周知,现代利比亚位于埃及的西部,而纳尔迈调色板所展示的被征服之敌却来自于埃及的北部,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前王朝时期利比亚的地理范围与现代利比亚的地理范围存在着差异。其证据如下:第一,在埃及语中含义为利比亚国和利比亚人的单词有这么几个:“泰赫努(Tjehenu)”,意为“橄榄油之国”(注:A.R.Schulman,"Narmer and the Unification:A Revisionist View",in BES,Vol.11,1991/1992,pp.116-119,no.A 239.),“泰姆胡(Tiemchu)”意为“北方之国”,“亚麻布之国”(注:A.R.Schulman,"Narmer and the Unification:A Revisionist View",in BES,Vol.11,1991/1992,pp.114-116,no.A 238.);在攻城调色板的另一面刻有意为利比亚的象形文字符号(R),这个符号的原意是橄榄树(注:A.R.Schulman,"Narmer and the Unification:A Revisionist View",in BES,Vol.12,1991/1992,p.117.),这块调色板的其他地方还刻有牛群、毛驴和山羊等从敌城中掠获的战利品,也就是说,它们是利比亚人的牛群、树木和城市(注:E.Oren and I .Gilead,"Chalcolithic Sites in Northeastern Sinai",in Tel Aviv,Vol.12.1985,pp.28-29;J.M.Weinstein,"The Significance of Tel Areini for Egyptian-Palestinian Relations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Bronze Age",in BASOR,Vol.256,1984,pp.61-68.)。第二,从外貌上看,这些资料所表现的敌人很像埃及人,但是他们却穿着利比亚人特有的短裙,所以他们更像利比亚人。
    根据以上的证据,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前王朝时期,利比亚很可能并不在埃及的西部,而在埃及的北部。这个国家的基础经济是农业和畜牧业。它的农业以种植橄榄树和亚麻树为主,畜牧业以放牧牛、毛驴和绵羊为主。为了保证畜牧业的发展,利比亚人必须不断地迁徙,以使牲畜获得丰美的水草。从人种上看,利比亚人与埃及人十分接近,但是前者与后者不同之处在于他们非常喜欢穿着短裙,以至于它成了他们的标志物。
    然而我们知道,自有历史以来,埃及三角洲地区从未种植过橄榄树,橄榄树的故乡应该在埃及东部的迦南,即巴勒斯坦地区(注:R.Gophna and D.Gazit,"The First Dynasty Egyptian Residency at En Besor" in Tel Aviv,Vol.12,1985,pp.9-16.),而利比亚却被称为“橄榄树之国”,另外在巴勒斯坦地区拜尔舍瓦(Beersheva)出土了一尊男性雕像(注:R.Amiran and M.Tadmor,"A female Cult Statuette from Chalcolithic Beer-Sheva",in IEJ,Vol.30,1980,pp.136-139.),我们发现在这位男子的身上穿着利比亚人的小短裙。据此,我们似乎可以认为前王朝时期拜尔舍瓦地区应该是利比亚的一部分。
    在所有关于前王朝(○王朝)国王们的资料中,帕勒摩石碑及其现存于开罗博物馆的残片是最重要的。开罗残片刻有7个头戴上下埃及双王冠的前王朝国王的坐像。其他国王皆只戴下埃及的红王冠。布里斯特德(Breasted)断言,这些头戴双王冠的前王朝的国王,充分说明了埃及早在前王朝时期就已经实现了统一(注:W.A.Fairservis,"A Revised View of the Narmer Palette",in JARCE,Vol.28,1991,p.89;DO'Connor,A Short History of Ancient Egypt,Pittsburgh,1990,p.50.),而那些认为第一王朝实现埃及统一的学者没能够注意到这一点,也没能很好地理解其中所蕴涵的历史意义。因此,埃及的统一始自第一王朝建立的观点不应该再坚持下去了。那么,第一王朝是通过何种方式建立起来的呢?根据传统上人们对纳尔迈调色板的理解,第一王朝的建立,应该是通过纳尔迈武力征服下埃及来完成的。而事实上,第一王朝建立的方式不止有武力征服,它还有另一个切实可行的方式,那就是和平过渡,即上文已经提及的“渐进理论”。根据考古资料和人工制品,我们认为后者的可能性更大,因为我们发现前王朝和第一王朝的考古资料十分相似,并且具有明显的延续性。从前王朝到第一王朝的国王统治时期,陶器的种类、样式和艺术风格基本未变,更为重要的是,从前王朝到第一王朝的九个考古层面中,我们没有发现任何暴力毁坏的痕迹。物质材料的延续性也表现在人工制品上,从前王朝到第一王朝的国王统治时期的人工制品,如权标头、调色板、刀柄、木质和象牙标签,它们的艺术风格不止相似,有的甚至完全相同(注:文思坦:《美国远东研究综述》(BASOR),Vol.256,1984,pp.65-67;N.Porat,"Local Industry of Egyptian Pottery in Southern Palestine during the Early Bronze I Period",in BES,Vol.8,1986/1987;pp.118-119.)。在埃及统一问题上,笔者在主张和平过渡的同时,也不排斥或否认武力在国家统一中所起的作用。上文已经论述过的史前时期赫拉康坡里斯对涅伽达的征服,就是埃及统一过程中曾经发生过征服的最好例证(注:Weinstein,"The Significance of Tel Areini for Egyptian-Palestinian Relations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Bronze Age",in BASOR,Vol.256.)。
    总之,纳尔迈调色板上的埃及第一王朝的第一位统治者,是在重现其先辈征服北部部族利比亚的功绩。事实上,这一历史事件应该发生于前王朝的早期,埃及的统一也是在前王朝时期就已经实现了,并且前王朝是以和平的方式过渡到第一王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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