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
汉简确证:汉代骊靬城与罗马战俘无关
张德芳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2000年07期
【原文出处】《光明日报》(京)2000年0519期第12页
1989年9月30日, 某报转载了法新社关于澳大利亚教师戴维·哈里斯在甘肃境内发现古罗马军队残部流落地的电讯,紧接着新闻媒体转相报道,《人民日报》又于同年12月15日以《永昌有座西汉安置罗马战俘城》为题作了报道,称:中、澳、苏三国史学家联合研究发现,西汉元帝时代设置的骊靬城是用作安置罗马战俘的。这一发现不仅解开了公元前53年,一支6000多人的罗马军队在卡尔莱战役中被安息军队打败,后来突围溃逃,不知下落的历史之谜,而且对中外关系史有重大意义。据报道,中、澳、苏三国史学家是从班固所著《汉书·陈汤传》的研究中取得重要突破的。据《陈汤传》载:公元前36年,汉西域都护甘延寿、副校尉陈汤,带领四万多名将士讨伐北匈奴郅支单于,在郅支城(今哈萨克斯坦江布尔)看到一些奇特的军队,“步兵百余人,夹门鱼鳞陈,讲习用兵”,“土城外有重木城”。这种用圆形盾牌连成鱼鳞状防御的阵式和修“重木城”的方法,只有古罗马军队采用。上述三国学者根据这一史料,认为这些人就是失踪17年的罗马残军。陈汤诛灭郅支后,“生虏百四十五人,降虏千余人”。战俘中有不少骊靬人,西汉朝廷为安置这批罗马战俘,便在今甘肃永昌境内设置了骊靬城。
此报道一出,确实产生了极大的轰动效应。一些新闻记者和媒体,连篇累牍,争相报道,一再掀起高潮,而且并不满足上述事实,声称“考古专家揭开尘封2000年谜案——永昌:驻扎过罗马军团”。由原来的安置过罗马降人一变而为“驻扎过罗马军团”,振聋发聩,新人耳目。一些小说家也以此为题材演绎出多部文学作品,正准备搬上银幕。其实,这些说法最早来自英国人德效骞于1957年在伦敦发表的《古代中国的一座罗马城》,其后还被一些学术著作引证过。至于把汉代“骊靬”和西域的“黎轩”、“犛轩”等从发音上联系起来,则最早始自汉唐人服虔和颜师古。提出“骊靬”为安置降人一说,也在1792年清人钱坫的《新斠注地理志集释》一书中就有了,并不是什么三国史学家的新发现。
早在英国学者德效骞发表《古代中国的一座罗马城》之后,我国台湾学者杨希枚就于1969年在台湾《书目季刊》上发表了《评德效骞的〈古代中国境内一个罗马人的城市〉》,对德氏一些牵强之辞进行了驳议。1989年,所谓中、澳、苏三国学者的“发现”一经报道,就立即引起了国内学术界关注,先后发表了不少论文,从各个角度对上述说法进行了驳难。但在骊靬县究竟设于何时这一关键问题上因缺乏直接证据,终归难以形成定论。近来笔者整理70年代发掘的金关汉简和90年代发掘的悬泉汉简,接触到若干关于骊靬的记载,其中有些有明确年代记载,这对判定骊靬县的设县时间乃至是否与公元前53年卡尔莱战役中的罗马战俘有关具有重大价值,它将使这一争论十数年甚至数十年的历史悬案得以澄清。
骊靬是否真与公元前53年的罗马战俘有关,长期纠缠不清的一个问题就是骊靬设县的具体时间定不下来。金关简中与骊靬有关的神爵二年的纪年简以及大致与此同时的其它简文确凿地证明了“骊靬”一名的出现和设县时间。如:简一:“
和宜便里,年卅三岁,姓吴氏,故骊靬苑斗食啬夫,乃神爵二年三月庚寅,以功次迁为
”(金关73EJT4:98)。简二:“
公乘,番和宜便里,年卅三岁,姓吴氏,故骊靬苑斗食啬夫,乃神爵二年三月辛
”(金关73EJH2:2)。两简不出自同一探方,但所述内容有联系,可能丢弃前已经散乱。记录一位基层小吏除补到任情况,如同现在的“干部档案”,当时名之为吏员补除名籍。说的是一位姓吴的人,年三十三岁,爵位是公乘,原籍番和宜便里人,原来做过骊靬苑的斗食啬夫,后在神爵二年(前60年)三月某日以工作成绩和升转次序提拔到了新的岗位上。两简均为松木,上下残,但基本内容是清楚的。按惯例,此类吏员除补名籍一般都有两枚组成:一枚记录某人因某事于某年月日迁为某官;一枚记录某人因某事于某年月日迁为某官后于某时到任。因而两简上半部内容基本相同,下半部的干支(日期)和内容则不一样。而且虽记同一人事,但未必为一时写成。上述两简即为此类情况。第1简具体日期为“三月庚寅”,查汉代历谱,神爵二年三月丙午朔,无“庚寅”,当“庚戌”、“庚申”、“庚午”之误写;第2简具体日期为“三月辛
”,后面缺字。 按历谱当为“辛亥”、“辛酉”、“辛未”。因为两简干支无法确定,二者的先后难以判断。两简相较,简一“和”字前残断部分应为“番”,“番和”之前当为“公乘”。“公乘”,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八级。颜师古曰:“言其得乘公家之车也”。秦汉士民,人人得有爵位,从第一等公士到第二十等列侯,高低不等以别贵贱。汉时通行的人名籍,一般除写明姓名、县、里、年、身高和肤色外,还要注明爵位。《汉书·高祖本纪》诏曰:“七大夫、公乘以上,皆高爵也”。可见简中这位吴姓人士爵位较高,有坐公车的资格。“宜便里”,里名,属番和县。汉时郡、县、乡、里,犹今之地、县、乡、村,“里”是最基层单位。“斗食”,岁奉不满百石的基层小吏。“啬夫”,秦汉时除“乡啬夫”外,县以下各基层单位的长官均可称啬夫。秦汉简牍中常见有:关啬夫、农啬夫、田啬夫、库啬夫、传舍啬夫、都田啬夫、置啬夫、厩啬夫、厨啬夫、仓啬夫、司空啬夫、少内啬夫等等。简中的“斗食啬夫”,当为骊靬苑掌管某一事务的基层小吏。“以功次迁为某官”,是依照功劳和政绩按官吏升补次序迁升到某一官职的意思,是汉代通行的惯例。
上述两简关于骊靬苑的记载,说明骊靬作为地名早在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以前就已出现。而骊靬苑是设在骊靬县境的,同样的情况可以在悬泉汉简中看到敦煌、效谷县的例子。如简三:“出茭五十五石二钧,以食敦煌苑橐他五十
”(Ⅱ90DXT0216②):145)。简四:“效谷假苑牛十二,其四在遮要置
”(V92DXT712②:79)。这说明骊靬苑的存在是以骊靬县的设立为前提的。此外,金关汉简中还有大致与此同时的记载,可以得到证实。如简五:“闰月丙申,骊靬长东亡,移书报府所口
”(金关73EJT1:199)。简六:“骊轩尉史当利里吕延年,年廿四
”(金关73EJT9:127)。简五为削衣,同探方所出318枚简中纪年简13枚,占4%。其中始元1枚,本始5枚,地节5枚,元康1枚,甘露1枚,最早为始元2年(前85年),最晚为甘露2年(前52年)。因此,该简大致可定为昭宣时期遗物,下限在公元前52年以前。简六同出纪年简25枚,占该探方395简之6%。其中本始1枚,五凤6枚,甘露10枚,初元5枚,河平1枚,元始1枚。宣帝时期居多,共18枚,占25枚纪年简的72%,因此简六为宣帝时遗物的可能性亦较大。《汉书·百官公卿表》:“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简三“骊靬长”,说明当时的骊靬县不足万人。简四“骊靬尉史”,当为骊靬县尉的属官。《史记·匈奴列传》:“单于既入汉塞,未至马邑百余里,见畜布野而无人牧者,怪之,乃攻亭。是时,雁门尉史行徼见寇,葆此亭,知汉兵谋。单于得,欲杀之。尉史乃告单于汉兵所居。”《索引》引如淳曰:“近塞郡皆置尉,百里一人。士史,尉史各二人也。”其实“尉史”一职,未必都在近塞,内地亦置;未必尽为郡尉之属吏,县尉亦有此属吏。
除上引材料外,有关骊靬县的简文还有:简七:
出钱五十,粟五斗,骊靬。
出钱五十,粟米五斗,显美”(金关73EJT37:915)。简八:“觻得□□,骊靬常利里冯奉世
”(金关73EJT24:964)。简九“骊靬万岁里公乘兒仓,年卅,长七尺二寸,黑色,剑一,已入,牛车一两。”(《居延汉简甲乙编》334.33)简十:“出粟二斗四升,以食骊轩佐单门安,将转从者一人,凡二人,人往来四食,食三升”。(悬泉V92DXT1311③:226)。简十一:“骊靬武都里户人,大女高者君,自实占家当乘物。□□,年廿七,□□。次女□□□□□□
”(悬泉V92DXT1210:96)。简十二:“
□□过所遣骊乾禀尉刘步贤
”(悬泉V93DXT1511④:5)。从上述简文中,我们不仅可以看到骊靬设县的时间早在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以前,而且还可看到骊靬县当时大致的情况。当时的骊靬,不到万人,设长而不设令。除“骊靬长”外,还有“骊靬尉”、“骊靬尉史”、“骊靬佐”等等。县下辖乡虽不得而知(一般为2—3个),但简文中记载的里有“宜道里”、“当利里”、“常利里”、“万岁里”、“武都里”等。
关于骊靬苑的情况,除前述纪年简外,还有简十三:“骊轩苑奴牧番和宜道里□
”(金关73EJT23:193)。简十四:骊馯苑大奴尹福长七尺八寸”(金关73EJC:95)。“骊馯”(音hàn或qián),亦为“骊靬”之同音异写。“大奴”,当为15岁以上的成年奴隶。汉简中“大奴”、“小奴”,实际上同“大男”、“大女”、“使男”、“使女”、“未使男”、“未使女”一样,通为社会上流行和户籍登记中的通用语。1至6岁为小奴,7至14岁为使奴,15 岁以上为大奴。这在汉简“奴婢名籍”中可以得到证实。简十五:“
所遣骊轩苑监、侍郎古成昌以诏书送驴橐他”(悬泉IV92DXTO317③:68)。“橐他”,文献和汉简中还可写作“橐它”、“橐佗”、“橐驰”、“橐駞”、“橐驼”(音luòtuo),即骆驼。“古成昌”,人名。《汉仪注》:“太仆牧师诸苑三十六所,分布北边、西边,以郎为苑监,官奴婢三万人,养马三十万头”。另,《汉书·食货志》也有“其没入奴婢,分诸苑养狗马禽兽”的记载。汉代设苑养马,始于景帝时期。当时尚不包括河西。但随着武帝时西北边疆的不断开拓,上郡、北地、安定、天水、武都、金城及河西各地均设苑监以牧养马匹。早在汉初,刘邦为“都关中”还是“都雒阳”的问题犹豫不决时,张良曾有一段进谏:“夫关中左殽函,右陇蜀,沃野千里。南有巴蜀之饶,北有胡苑之利,阻三面而守,独以一面东制诸侯。”《索隐》引崔浩云:“苑马牧外接胡地,马生于胡,故云胡苑之利”。《正义》引《博物志》云:“北有胡苑之塞。按:上郡、北地之北与胡接,可以牧养禽兽,又多致胡马,故谓胡苑之利也”。《汉书·地理志》北地郡:灵州有河奇苑、号非苑:归德有堵苑、白马苑。郁郅有牧师菀(苑)官。这是上郡、北地一直有苑马的记载。《汉书·平帝纪》:“(元始二年)罢安定呼池苑,以为安民县”。师古注曰:“中山之安定也”。悬泉汉简有:“明昭哀闵百姓被灾害,困乏毋訾,毋以自澹(赡),为择肥壤地,罢安定郡呼池苑,为筑庐舍。”(Ⅱ90DXT0115①:1)可见呼池苑在安定郡,而不在中山,颜师古搞错了。《后汉书·马援传》:“自援祖宾,本客天水,父仲又尝为牧师令。是时援为护苑使者,故人宾客皆依援。”这与天水牧马苑有关。《后汉书·西羌传》载:永宁元年(120年)秋,羌人忍良等“遂相结共协将诸种步骑三千人寇湟中,攻金城诸县,(马)贤将先零种赴击之,战于牧苑,兵败,死者四百余人”。这是金城有牧马苑的记载。同传:顺帝永建五年(130年),“且冻分遣种人寇武都,烧陇关,掠苑马”。这是武都设苑养马的记载,《后汉书·和帝纪》永元五年(93年),“二月戊戌,诏有司省减内外厩及凉州诸苑马。”可见,凉州设苑也是毫无疑问的。“骊靬苑”就是其中一个。汉简材料还告诉我们:骊靬苑由苑监管理,苑监一般由郎官充任,下属还有“斗食啬夫”之类的基层小吏掌管某一方面的具体事务。牧苑不仅养马,还养牛、养驴、养骆驼,牧苑日常劳务由官奴婢承担。
经过上述考证,不难看出,早在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以前,骊靬县就已设立。汉朝早先在西北地区实行的牧苑制度也随之推广到河西乃至骊靬,政治经济已发展到相当规模。它既早于公元前36年陈汤伐郅支,也早于公元前53年的卡尔莱战役。那种认为西汉骊靬的设立与卡尔莱战役中的罗马战俘有关的说法纯属子虚乌有。^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2000年07期
【原文出处】《光明日报》(京)2000年0519期第12页
【内容提要】 | 公元前53年卡尔莱战役中失踪的罗马军队究竟下落何处,甘肃永昌县内是否真有一座安置罗马战俘的城。本文作者有新解—— |
此报道一出,确实产生了极大的轰动效应。一些新闻记者和媒体,连篇累牍,争相报道,一再掀起高潮,而且并不满足上述事实,声称“考古专家揭开尘封2000年谜案——永昌:驻扎过罗马军团”。由原来的安置过罗马降人一变而为“驻扎过罗马军团”,振聋发聩,新人耳目。一些小说家也以此为题材演绎出多部文学作品,正准备搬上银幕。其实,这些说法最早来自英国人德效骞于1957年在伦敦发表的《古代中国的一座罗马城》,其后还被一些学术著作引证过。至于把汉代“骊靬”和西域的“黎轩”、“犛轩”等从发音上联系起来,则最早始自汉唐人服虔和颜师古。提出“骊靬”为安置降人一说,也在1792年清人钱坫的《新斠注地理志集释》一书中就有了,并不是什么三国史学家的新发现。
早在英国学者德效骞发表《古代中国的一座罗马城》之后,我国台湾学者杨希枚就于1969年在台湾《书目季刊》上发表了《评德效骞的〈古代中国境内一个罗马人的城市〉》,对德氏一些牵强之辞进行了驳议。1989年,所谓中、澳、苏三国学者的“发现”一经报道,就立即引起了国内学术界关注,先后发表了不少论文,从各个角度对上述说法进行了驳难。但在骊靬县究竟设于何时这一关键问题上因缺乏直接证据,终归难以形成定论。近来笔者整理70年代发掘的金关汉简和90年代发掘的悬泉汉简,接触到若干关于骊靬的记载,其中有些有明确年代记载,这对判定骊靬县的设县时间乃至是否与公元前53年卡尔莱战役中的罗马战俘有关具有重大价值,它将使这一争论十数年甚至数十年的历史悬案得以澄清。
骊靬是否真与公元前53年的罗马战俘有关,长期纠缠不清的一个问题就是骊靬设县的具体时间定不下来。金关简中与骊靬有关的神爵二年的纪年简以及大致与此同时的其它简文确凿地证明了“骊靬”一名的出现和设县时间。如:简一:“
和宜便里,年卅三岁,姓吴氏,故骊靬苑斗食啬夫,乃神爵二年三月庚寅,以功次迁为
”(金关73EJT4:98)。简二:“
公乘,番和宜便里,年卅三岁,姓吴氏,故骊靬苑斗食啬夫,乃神爵二年三月辛
”(金关73EJH2:2)。两简不出自同一探方,但所述内容有联系,可能丢弃前已经散乱。记录一位基层小吏除补到任情况,如同现在的“干部档案”,当时名之为吏员补除名籍。说的是一位姓吴的人,年三十三岁,爵位是公乘,原籍番和宜便里人,原来做过骊靬苑的斗食啬夫,后在神爵二年(前60年)三月某日以工作成绩和升转次序提拔到了新的岗位上。两简均为松木,上下残,但基本内容是清楚的。按惯例,此类吏员除补名籍一般都有两枚组成:一枚记录某人因某事于某年月日迁为某官;一枚记录某人因某事于某年月日迁为某官后于某时到任。因而两简上半部内容基本相同,下半部的干支(日期)和内容则不一样。而且虽记同一人事,但未必为一时写成。上述两简即为此类情况。第1简具体日期为“三月庚寅”,查汉代历谱,神爵二年三月丙午朔,无“庚寅”,当“庚戌”、“庚申”、“庚午”之误写;第2简具体日期为“三月辛
”,后面缺字。 按历谱当为“辛亥”、“辛酉”、“辛未”。因为两简干支无法确定,二者的先后难以判断。两简相较,简一“和”字前残断部分应为“番”,“番和”之前当为“公乘”。“公乘”,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八级。颜师古曰:“言其得乘公家之车也”。秦汉士民,人人得有爵位,从第一等公士到第二十等列侯,高低不等以别贵贱。汉时通行的人名籍,一般除写明姓名、县、里、年、身高和肤色外,还要注明爵位。《汉书·高祖本纪》诏曰:“七大夫、公乘以上,皆高爵也”。可见简中这位吴姓人士爵位较高,有坐公车的资格。“宜便里”,里名,属番和县。汉时郡、县、乡、里,犹今之地、县、乡、村,“里”是最基层单位。“斗食”,岁奉不满百石的基层小吏。“啬夫”,秦汉时除“乡啬夫”外,县以下各基层单位的长官均可称啬夫。秦汉简牍中常见有:关啬夫、农啬夫、田啬夫、库啬夫、传舍啬夫、都田啬夫、置啬夫、厩啬夫、厨啬夫、仓啬夫、司空啬夫、少内啬夫等等。简中的“斗食啬夫”,当为骊靬苑掌管某一事务的基层小吏。“以功次迁为某官”,是依照功劳和政绩按官吏升补次序迁升到某一官职的意思,是汉代通行的惯例。
上述两简关于骊靬苑的记载,说明骊靬作为地名早在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以前就已出现。而骊靬苑是设在骊靬县境的,同样的情况可以在悬泉汉简中看到敦煌、效谷县的例子。如简三:“出茭五十五石二钧,以食敦煌苑橐他五十
”(Ⅱ90DXT0216②):145)。简四:“效谷假苑牛十二,其四在遮要置
”(V92DXT712②:79)。这说明骊靬苑的存在是以骊靬县的设立为前提的。此外,金关汉简中还有大致与此同时的记载,可以得到证实。如简五:“闰月丙申,骊靬长东亡,移书报府所口
”(金关73EJT1:199)。简六:“骊轩尉史当利里吕延年,年廿四
”(金关73EJT9:127)。简五为削衣,同探方所出318枚简中纪年简13枚,占4%。其中始元1枚,本始5枚,地节5枚,元康1枚,甘露1枚,最早为始元2年(前85年),最晚为甘露2年(前52年)。因此,该简大致可定为昭宣时期遗物,下限在公元前52年以前。简六同出纪年简25枚,占该探方395简之6%。其中本始1枚,五凤6枚,甘露10枚,初元5枚,河平1枚,元始1枚。宣帝时期居多,共18枚,占25枚纪年简的72%,因此简六为宣帝时遗物的可能性亦较大。《汉书·百官公卿表》:“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简三“骊靬长”,说明当时的骊靬县不足万人。简四“骊靬尉史”,当为骊靬县尉的属官。《史记·匈奴列传》:“单于既入汉塞,未至马邑百余里,见畜布野而无人牧者,怪之,乃攻亭。是时,雁门尉史行徼见寇,葆此亭,知汉兵谋。单于得,欲杀之。尉史乃告单于汉兵所居。”《索引》引如淳曰:“近塞郡皆置尉,百里一人。士史,尉史各二人也。”其实“尉史”一职,未必都在近塞,内地亦置;未必尽为郡尉之属吏,县尉亦有此属吏。
除上引材料外,有关骊靬县的简文还有:简七:
出钱五十,粟五斗,骊靬。
出钱五十,粟米五斗,显美”(金关73EJT37:915)。简八:“觻得□□,骊靬常利里冯奉世
”(金关73EJT24:964)。简九“骊靬万岁里公乘兒仓,年卅,长七尺二寸,黑色,剑一,已入,牛车一两。”(《居延汉简甲乙编》334.33)简十:“出粟二斗四升,以食骊轩佐单门安,将转从者一人,凡二人,人往来四食,食三升”。(悬泉V92DXT1311③:226)。简十一:“骊靬武都里户人,大女高者君,自实占家当乘物。□□,年廿七,□□。次女□□□□□□
”(悬泉V92DXT1210:96)。简十二:“
□□过所遣骊乾禀尉刘步贤
”(悬泉V93DXT1511④:5)。从上述简文中,我们不仅可以看到骊靬设县的时间早在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以前,而且还可看到骊靬县当时大致的情况。当时的骊靬,不到万人,设长而不设令。除“骊靬长”外,还有“骊靬尉”、“骊靬尉史”、“骊靬佐”等等。县下辖乡虽不得而知(一般为2—3个),但简文中记载的里有“宜道里”、“当利里”、“常利里”、“万岁里”、“武都里”等。
关于骊靬苑的情况,除前述纪年简外,还有简十三:“骊轩苑奴牧番和宜道里□
”(金关73EJT23:193)。简十四:骊馯苑大奴尹福长七尺八寸”(金关73EJC:95)。“骊馯”(音hàn或qián),亦为“骊靬”之同音异写。“大奴”,当为15岁以上的成年奴隶。汉简中“大奴”、“小奴”,实际上同“大男”、“大女”、“使男”、“使女”、“未使男”、“未使女”一样,通为社会上流行和户籍登记中的通用语。1至6岁为小奴,7至14岁为使奴,15 岁以上为大奴。这在汉简“奴婢名籍”中可以得到证实。简十五:“
所遣骊轩苑监、侍郎古成昌以诏书送驴橐他”(悬泉IV92DXTO317③:68)。“橐他”,文献和汉简中还可写作“橐它”、“橐佗”、“橐驰”、“橐駞”、“橐驼”(音luòtuo),即骆驼。“古成昌”,人名。《汉仪注》:“太仆牧师诸苑三十六所,分布北边、西边,以郎为苑监,官奴婢三万人,养马三十万头”。另,《汉书·食货志》也有“其没入奴婢,分诸苑养狗马禽兽”的记载。汉代设苑养马,始于景帝时期。当时尚不包括河西。但随着武帝时西北边疆的不断开拓,上郡、北地、安定、天水、武都、金城及河西各地均设苑监以牧养马匹。早在汉初,刘邦为“都关中”还是“都雒阳”的问题犹豫不决时,张良曾有一段进谏:“夫关中左殽函,右陇蜀,沃野千里。南有巴蜀之饶,北有胡苑之利,阻三面而守,独以一面东制诸侯。”《索隐》引崔浩云:“苑马牧外接胡地,马生于胡,故云胡苑之利”。《正义》引《博物志》云:“北有胡苑之塞。按:上郡、北地之北与胡接,可以牧养禽兽,又多致胡马,故谓胡苑之利也”。《汉书·地理志》北地郡:灵州有河奇苑、号非苑:归德有堵苑、白马苑。郁郅有牧师菀(苑)官。这是上郡、北地一直有苑马的记载。《汉书·平帝纪》:“(元始二年)罢安定呼池苑,以为安民县”。师古注曰:“中山之安定也”。悬泉汉简有:“明昭哀闵百姓被灾害,困乏毋訾,毋以自澹(赡),为择肥壤地,罢安定郡呼池苑,为筑庐舍。”(Ⅱ90DXT0115①:1)可见呼池苑在安定郡,而不在中山,颜师古搞错了。《后汉书·马援传》:“自援祖宾,本客天水,父仲又尝为牧师令。是时援为护苑使者,故人宾客皆依援。”这与天水牧马苑有关。《后汉书·西羌传》载:永宁元年(120年)秋,羌人忍良等“遂相结共协将诸种步骑三千人寇湟中,攻金城诸县,(马)贤将先零种赴击之,战于牧苑,兵败,死者四百余人”。这是金城有牧马苑的记载。同传:顺帝永建五年(130年),“且冻分遣种人寇武都,烧陇关,掠苑马”。这是武都设苑养马的记载,《后汉书·和帝纪》永元五年(93年),“二月戊戌,诏有司省减内外厩及凉州诸苑马。”可见,凉州设苑也是毫无疑问的。“骊靬苑”就是其中一个。汉简材料还告诉我们:骊靬苑由苑监管理,苑监一般由郎官充任,下属还有“斗食啬夫”之类的基层小吏掌管某一方面的具体事务。牧苑不仅养马,还养牛、养驴、养骆驼,牧苑日常劳务由官奴婢承担。
经过上述考证,不难看出,早在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以前,骊靬县就已设立。汉朝早先在西北地区实行的牧苑制度也随之推广到河西乃至骊靬,政治经济已发展到相当规模。它既早于公元前36年陈汤伐郅支,也早于公元前53年的卡尔莱战役。那种认为西汉骊靬的设立与卡尔莱战役中的罗马战俘有关的说法纯属子虚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