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
中国关于古埃及木乃伊的记述
——兼谈木乃伊技术对中国的影响
李长林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2000年06期
【原文出处】《阿拉伯世界》(沪)2000年02期第52~54页
“木乃伊”是阿拉伯语mumiya一词的中文音译。中古时代阿拉伯人所称的mumiya是指涂过香膏的尸体或用蜜浸过的尸体,即所谓蜜人。古埃及语中没有mumiya一词,但有uta和setekh两词, 它们与木乃伊相关。前者是“施以香药”之意。后者则是“裹以绷带”之意,在古埃及文献中有时把埋葬于金字塔之中的国王遗体,称为尸体。
在中古时代,阿拉伯人把mumiya当作一种药材,人们认为经过处理的尸体含有沥青或其他香料成份,具有疗效。19世纪以后,欧洲文字中的mumiya一词,特指古埃及的干尸,广义又指任何时代任何地方长久保存下来的尸体。
将阿拉伯语mumiya一词中译为“木乃伊”见于元代末年陶宗仪编著的《南村辍耕录》卷三一木乃伊条。陶氏用木乃伊一词,究竟是他自己的拟译还是元代原有的译名,待考。
陶宗仪《南村辍耕录》中有关木乃伊的记述如下:
回回田地有年七八十岁老人,自愿捨身济众者,绝不饮食,惟澡身啖蜜,经月,便溺皆蜜,国人殓以石棺,仍满用蜜浸,镌志岁月于棺盖,瘗之,俟百年后启封,则蜜剂也,凡人损折肢体,食少许,立愈,虽彼中亦不多得,俗曰蜜人。番言木乃伊。
陶氏这一记述可能是根据半准确、半错误的传闻附会写出的,但抓住了浸过的尸体可以作为药材这一中心内容,到明代,李时珍编写《本草纲目》时,在该书五十二卷木乃伊条目中,转录了陶氏的这一记述。不过,李时珍慎重地加上按语说:“陶氏所载如此,不知果有否?姑附卷末,以俟博识。”
陶宗仪在《南村辍耕录》卷十四“人腊”条中还有下列记述:
(元惠帝)至正乙巳春平江金国宝袖人腊出售,余获一观,其形长六寸许,口耳鼻与人无异,……相传(元世祖)至元间世皇受外国贡献以赐国公阿你哥者,无几何时即死,因剖开背后剜去肠藏,实以它物,仍缝合烘干至今无恙。
陶氏记述的情况,很可能是侏儒在死后,被加工成木乃伊(干尸),至于这一侏儒究竟来自域外那一地区待考。
元代记录阿拉伯药典的《回回药方》卷十二曾载,有“木蜜纳亦”一药,并说明即是“蜜煎回回”,以木蜜纳亦,与紫花儿油相合滴之,治中风不省人事并口喎斜。这里提到的木蜜纳亦很可能就是陶宗仪所记的蜜人。由此可知当时确曾从阿拉伯地区输入过此药。
有的学者根据宗仪的记述,认为古埃及制作木乃伊的技术已传入中国,并产生过实际影响。这一看法,值得商讨。我们对古埃及制作木乃伊技术在中国的影响还需作具体考察。
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指出古埃及制作干尸的方法有三种:第一种先从死者鼻孔中用钩掏出一部分脑子,把一些药料注入人脑中以清洗其他部分,再用石制的锋锐的刀在腹侧切一开口将内脏完全取出,把腹部弄干净后用椰油和捣碎的香料加以冲刷,然后用捣碎的没药等香料填塞,照原来的样子缝好,完成这一切之后,将尸体放在曹达中浸70天,此后将尸体洗清,用麻布绷带裹好,外面再涂以树胶。第二种方法是不取内脏,而是将杉树油注入体内,使内脏和肠子都溶化成液体。至于第三种方法只用泻剂将腹部清洗一下,便将尸体浸于曹达之中,(详见《历史》卷二86~88节)。第一种是典型的方法,其要点有四:除内脏和脑子;充塞香料;浸泡于曹达之中;以麻布裹尸。陶宗仪介绍的人腊,可能即用类似的方法制成的。陶宗仪介绍的蜜人接近于用第三种方法制成的,即将蜜充入体内。
但是陶氏并未提到这些尸体加工方法在中国推广的情况。诚然生活在中国境内的契丹族有挖除内脏保存尸体的习俗。这见于多种文献:宋人文惟简编写的《虏廷事实·丧葬》记载说契丹族“其富贵之家,人有亡者,以刃破腹,取其肠胃涤之,实以香药、盐矾,五彩缝之,又以尖苇筒刺于皮肤,沥其膏血”。大同元年(946 年)四月太宗暴死于杀胡林,对其尸体便采用这种方法处理的。《旧五代史》卷137 《契丹传》也说“契丹人破其尸,摘去肠胃,以盐沃之”。刘歧《暇日记》载,大安八年(1092年)正月耶律建出使宋朝死于滑州,随从“倒悬其尸,出滓秽口鼻中,以笔管刺皮肤出水,以白矾涂尸令瘦,但令支骨以归”。契丹族的这一习俗究竟如何起源有待进一步研究,但无论如何没有直接材料可以证明它是来源于古埃及制作木乃伊的技术,应该说契丹族这种除内脏处理尸体的方法是独立发明的。
美洲的印第安人也曾独立发明除内脏处理尸体的方法。考古工作者在智利阿塔卡马沙漠中,发现了印第安人祖先的大批尸体。这些印第安人信奉“不让亡故者腐烂消失”的观念,他们用石器为死者开膛破肚,掏尽内脏,用锋利的贝壳和飞禽的长嘴挖出脑髓;接着将烈焰熊熊的木炭与灰滓撒入躯壳,使尸体的水份蒸发殆尽;然后将兽毛和羽毛以及石砾填入体内,用细绳绕胸背臀部与四肢,再以植物汁液与粘土、沙子等涂抹全身,又以各种颜料精心粉饰打扮、描画五官,最后套上衣服,移尸大漠。现在出土的每具干尸依然栩栩如生。看来,是人体结构和人们灵魂不灭观念的共同性,导致了丧葬习俗的相似性。
不过,我们也要注意到在中国利用没药等香料作为尸体防腐剂这一技术,是从非洲和阿拉伯引进的,在中国古代,最早为了保存帝王的尸体,往往采用朱砂、玉器、金、水银等放在尸体上或其周围。葛洪《抱朴子·对俗》谓:“金玉在九窍,则死人为之不朽!”。
经科学家化验分析,已查明古埃及制作木乃伊用的香料主要是没药和苏合香,没药原产地主要是古代努比亚,它大概是在公元前2 世纪末以精祗香的名目传入中国,这时在长安宫廷中燃烧没药,用以辟疫解毒,1世纪后当作药物成批进入中国市场。
5世纪徐表的《南州记》以为没药是波斯松脂, 而没药最早转运者是希木叶尔人。汉语中的没药是从阿拉伯语的murr,波斯语的mor 来的。苏合香源产地在今埃塞俄比亚和也门。 它作为上等的防腐剂最晚在3世纪,中国已用为随葬用品,3世纪80年代晋泰康年间, 发掘襄阳城外刘表墓,离刘表死时已80多年,但死者“颜色不异,犹如平生,墓香气远闻三、四里中,经月不歇”(《水经·沔水注》)。香气所以不绝,卢弼《三国志集解》引《从征记》,是由于刘表的儿子刘琼采用了萝合香等香料。
在中国,把木乃伊作为珍贵的历史文物有所认识,是在清朝末年中外来往密切之年,这一时期中国人对古埃及木乃伊的了解,首先有赖于西方传教士的介绍,德国传教士郭实腊在1833~1838年于广州创办了中文期刊《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该刊丁酉(1833年)四月发表的《史记麦西古国史》一文记道:古埃及“所葬之尸,现有尚存者,其数千年不坏不腐,真非寻常”。这一记述虽然简略,但向中国读者提供了关于埃及木乃伊的准确信息。后来,魏源于1852年编辑的百卷本《海国图志》卷三十三概述古埃及史时,转录了郭实腊的这段介绍。
1900年上海广学会(新教教会主持的出版机构)出版了李思(J. L.Rees)译辑,蔡尔康笔述的《万国通史》前编, 该书的卷二《古埃及志》对古埃及木乃伊的介绍颇详,内容如下:
埃及人谓人死之后尸身若未尽腐,必尚存生命之嘉种。可冀复生而成来世,万民缘此信心遂设各种殓法。传以香水或缠以细布,皆所以保生命之种也。至殓尸奇巧之法厥惟祭司能知之,而殓其精粗、美恶则恒称死者之家之有无。其尤富者先取其脑髓,继出其脏腑调和清油、香药子(仔)细洗濯其污秽,或重纳躯壳以復本来,或别储小瓶与尸同殓。埃及富人之于殓礼也,必信勿之有悔焉耳矣。故将取脑脏等物之时,先布木屑于地,如有血水外溢必使流入屑中,事毕殓屑入囊亦置诸棺,若夫所剩之臭皮囊则中实药与油,外涂硝与碱。既殓七十日而重出柩,復以清油、香药炼成之布严密绕裹,布之长者甚三四百丈,亦所不惜。布裹而后则取葩莆草肉即藉以为乌字之纸者,乘泾密包于布外,草纸既燥,坚不可破遂就头面间粘其薙下之发,摹其生时之容而割水晶为双目,既而围珍珠于尸颈,绘蜣螂于尸胸。又于尸之两股间大书特书记其姓名与其生前之勋业,其外复加三套,每套皆用药以护之,母俾清水每加一套必画其容貌,或书其事实,然后以木棺或石棺储尸而殓,事成矣。
若夫诸事之务从节俭者取脏脑,清诸香油而置身于硝碱之中,后乃裹以寻常之粗布,而不必绘其容貌。极贫之人则惟取出脏脑而糁以硝碱,挖空尸身而包以布,又加松香油少许,殓而葬之。
今世考古之士发掘埃地,见有无数黑物,略如煤质者皆此物也,贫民或视为鬼薪而焚之。
李思在译辑《万国通史》时采用了将考古资料与文字史料相结合的方法,因此对古埃及木乃伊的介绍既准确又详尽。
中国人士于博物馆目睹到古埃及木乃伊并加以记述,时在鸦片战争之后。这当首推李圭。李圭在1876年去美国费城参加万国博览会时写的《环游地球新录》记有这年9月底于大英博物馆后见:“又一楼, 有三千年古尸十余具,各卧棺上。西友为言:古时候,埃及人死,将尸置日下晒,稍热,涂以香油,后用布裹扎极紧,图死者面貌,再用布二三百丈裹之、入棺埋葬,可历久不坏,而其法今不得闻矣。此悉从埃及得来,外裹之布已去,而仅存内裹一层药。旁置数十柜,皆牛羊猫犬鱼鸟之类,亦用前法包扎,盖殉葬物也。”
这一时期,中国旅外人士在开眼看世界过程中,对古埃及木乃伊这一历史之物都颇为重视,一位不知姓名的人士写的《游历笔记》中曾记有在埃及所见:“又有各种古棺,先以香衬衅其尸,又以麻布数百丈绕尸而漆之;再以厚纸三四层漆裹其外。嵌以珠宝,施以五彩,纳入木或石之棺内。其棺雕镂精工,盖上刻人形。近有人于古墓中掘得香衅之尸,虽经数千年仍不坏,而犹可辩。”清末出使英、法、意、比的薛福成在梵蒂冈博物馆参观了埃及木乃伊之后,也写下了类似的记述。
值得注意的是光绪初年出使英法的清廷官员郭嵩焘,一次在伦敦大英博物馆见到古埃及木乃伊之后,在日记中还发表了议论,认为中外葬礼有相同之处。他在光绪三年(1877年)二月初九的日记中记道:“尤奇者,埃及掘得古石棺十余具,中有尸骨完具者,皆用冒韬而袭之,头足俱可辩,盖岁久练帛与骸骨相与粘合,略具人形而已,皆用玻璃盛之,列置左右为古玩。亦见古人袭尸之具,所用辎质赪杀,远至麦西,其制亦略同也。”所谓辎质赪杀系指中国葬礼中死者的黑红色寿服,在这里,郭氏是把包裹木乃伊的彩色麻布比之为黑红色的寿服。
有趣的是清末旅外人士曾用诗句记述了在海外所见的埃及木乃伊,一位署名“局中门外汉”的文人,在《伦敦竹枝词》中,曾形象地描述了大英博物馆陈列的埃及木乃伊:
比屋品厨列宝珍,残碑断简价无论。
如何地下长眠客,也当新奇架上陈。
“长眠客”当指木乃伊。诗句之后,作者自注道:“大英博物院无物不有,埃及古碑有若武梁祠画像者甚夥。更可奇者,以千百年来未腐之尸,亦以玻璃厨横陈之。有三十余具,皆编年数,有二千年以前者”。
另有郭啸麓者光绪年间曾去日本参观,写有《江户竹枝词》,其中一首记下他在东京帝室博物馆所见:
埃及东来木乃伊,二千年后读残碑,
玉鱼金碗何曾见,剩有陶棺旧葬仪。
诗句之后,作者注释道:“帝室博物馆有埃及古尸二具,一为二千五百年前之物,一为二千七百年前之物,标名曰木乃伊,上引两诗句作者对古埃及历史之物钦羡之情跃然纸上。^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2000年06期
【原文出处】《阿拉伯世界》(沪)2000年02期第52~54页
在中古时代,阿拉伯人把mumiya当作一种药材,人们认为经过处理的尸体含有沥青或其他香料成份,具有疗效。19世纪以后,欧洲文字中的mumiya一词,特指古埃及的干尸,广义又指任何时代任何地方长久保存下来的尸体。
将阿拉伯语mumiya一词中译为“木乃伊”见于元代末年陶宗仪编著的《南村辍耕录》卷三一木乃伊条。陶氏用木乃伊一词,究竟是他自己的拟译还是元代原有的译名,待考。
陶宗仪《南村辍耕录》中有关木乃伊的记述如下:
回回田地有年七八十岁老人,自愿捨身济众者,绝不饮食,惟澡身啖蜜,经月,便溺皆蜜,国人殓以石棺,仍满用蜜浸,镌志岁月于棺盖,瘗之,俟百年后启封,则蜜剂也,凡人损折肢体,食少许,立愈,虽彼中亦不多得,俗曰蜜人。番言木乃伊。
陶氏这一记述可能是根据半准确、半错误的传闻附会写出的,但抓住了浸过的尸体可以作为药材这一中心内容,到明代,李时珍编写《本草纲目》时,在该书五十二卷木乃伊条目中,转录了陶氏的这一记述。不过,李时珍慎重地加上按语说:“陶氏所载如此,不知果有否?姑附卷末,以俟博识。”
陶宗仪在《南村辍耕录》卷十四“人腊”条中还有下列记述:
(元惠帝)至正乙巳春平江金国宝袖人腊出售,余获一观,其形长六寸许,口耳鼻与人无异,……相传(元世祖)至元间世皇受外国贡献以赐国公阿你哥者,无几何时即死,因剖开背后剜去肠藏,实以它物,仍缝合烘干至今无恙。
陶氏记述的情况,很可能是侏儒在死后,被加工成木乃伊(干尸),至于这一侏儒究竟来自域外那一地区待考。
元代记录阿拉伯药典的《回回药方》卷十二曾载,有“木蜜纳亦”一药,并说明即是“蜜煎回回”,以木蜜纳亦,与紫花儿油相合滴之,治中风不省人事并口喎斜。这里提到的木蜜纳亦很可能就是陶宗仪所记的蜜人。由此可知当时确曾从阿拉伯地区输入过此药。
有的学者根据宗仪的记述,认为古埃及制作木乃伊的技术已传入中国,并产生过实际影响。这一看法,值得商讨。我们对古埃及制作木乃伊技术在中国的影响还需作具体考察。
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指出古埃及制作干尸的方法有三种:第一种先从死者鼻孔中用钩掏出一部分脑子,把一些药料注入人脑中以清洗其他部分,再用石制的锋锐的刀在腹侧切一开口将内脏完全取出,把腹部弄干净后用椰油和捣碎的香料加以冲刷,然后用捣碎的没药等香料填塞,照原来的样子缝好,完成这一切之后,将尸体放在曹达中浸70天,此后将尸体洗清,用麻布绷带裹好,外面再涂以树胶。第二种方法是不取内脏,而是将杉树油注入体内,使内脏和肠子都溶化成液体。至于第三种方法只用泻剂将腹部清洗一下,便将尸体浸于曹达之中,(详见《历史》卷二86~88节)。第一种是典型的方法,其要点有四:除内脏和脑子;充塞香料;浸泡于曹达之中;以麻布裹尸。陶宗仪介绍的人腊,可能即用类似的方法制成的。陶宗仪介绍的蜜人接近于用第三种方法制成的,即将蜜充入体内。
但是陶氏并未提到这些尸体加工方法在中国推广的情况。诚然生活在中国境内的契丹族有挖除内脏保存尸体的习俗。这见于多种文献:宋人文惟简编写的《虏廷事实·丧葬》记载说契丹族“其富贵之家,人有亡者,以刃破腹,取其肠胃涤之,实以香药、盐矾,五彩缝之,又以尖苇筒刺于皮肤,沥其膏血”。大同元年(946 年)四月太宗暴死于杀胡林,对其尸体便采用这种方法处理的。《旧五代史》卷137 《契丹传》也说“契丹人破其尸,摘去肠胃,以盐沃之”。刘歧《暇日记》载,大安八年(1092年)正月耶律建出使宋朝死于滑州,随从“倒悬其尸,出滓秽口鼻中,以笔管刺皮肤出水,以白矾涂尸令瘦,但令支骨以归”。契丹族的这一习俗究竟如何起源有待进一步研究,但无论如何没有直接材料可以证明它是来源于古埃及制作木乃伊的技术,应该说契丹族这种除内脏处理尸体的方法是独立发明的。
美洲的印第安人也曾独立发明除内脏处理尸体的方法。考古工作者在智利阿塔卡马沙漠中,发现了印第安人祖先的大批尸体。这些印第安人信奉“不让亡故者腐烂消失”的观念,他们用石器为死者开膛破肚,掏尽内脏,用锋利的贝壳和飞禽的长嘴挖出脑髓;接着将烈焰熊熊的木炭与灰滓撒入躯壳,使尸体的水份蒸发殆尽;然后将兽毛和羽毛以及石砾填入体内,用细绳绕胸背臀部与四肢,再以植物汁液与粘土、沙子等涂抹全身,又以各种颜料精心粉饰打扮、描画五官,最后套上衣服,移尸大漠。现在出土的每具干尸依然栩栩如生。看来,是人体结构和人们灵魂不灭观念的共同性,导致了丧葬习俗的相似性。
不过,我们也要注意到在中国利用没药等香料作为尸体防腐剂这一技术,是从非洲和阿拉伯引进的,在中国古代,最早为了保存帝王的尸体,往往采用朱砂、玉器、金、水银等放在尸体上或其周围。葛洪《抱朴子·对俗》谓:“金玉在九窍,则死人为之不朽!”。
经科学家化验分析,已查明古埃及制作木乃伊用的香料主要是没药和苏合香,没药原产地主要是古代努比亚,它大概是在公元前2 世纪末以精祗香的名目传入中国,这时在长安宫廷中燃烧没药,用以辟疫解毒,1世纪后当作药物成批进入中国市场。
5世纪徐表的《南州记》以为没药是波斯松脂, 而没药最早转运者是希木叶尔人。汉语中的没药是从阿拉伯语的murr,波斯语的mor 来的。苏合香源产地在今埃塞俄比亚和也门。 它作为上等的防腐剂最晚在3世纪,中国已用为随葬用品,3世纪80年代晋泰康年间, 发掘襄阳城外刘表墓,离刘表死时已80多年,但死者“颜色不异,犹如平生,墓香气远闻三、四里中,经月不歇”(《水经·沔水注》)。香气所以不绝,卢弼《三国志集解》引《从征记》,是由于刘表的儿子刘琼采用了萝合香等香料。
在中国,把木乃伊作为珍贵的历史文物有所认识,是在清朝末年中外来往密切之年,这一时期中国人对古埃及木乃伊的了解,首先有赖于西方传教士的介绍,德国传教士郭实腊在1833~1838年于广州创办了中文期刊《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该刊丁酉(1833年)四月发表的《史记麦西古国史》一文记道:古埃及“所葬之尸,现有尚存者,其数千年不坏不腐,真非寻常”。这一记述虽然简略,但向中国读者提供了关于埃及木乃伊的准确信息。后来,魏源于1852年编辑的百卷本《海国图志》卷三十三概述古埃及史时,转录了郭实腊的这段介绍。
1900年上海广学会(新教教会主持的出版机构)出版了李思(J. L.Rees)译辑,蔡尔康笔述的《万国通史》前编, 该书的卷二《古埃及志》对古埃及木乃伊的介绍颇详,内容如下:
埃及人谓人死之后尸身若未尽腐,必尚存生命之嘉种。可冀复生而成来世,万民缘此信心遂设各种殓法。传以香水或缠以细布,皆所以保生命之种也。至殓尸奇巧之法厥惟祭司能知之,而殓其精粗、美恶则恒称死者之家之有无。其尤富者先取其脑髓,继出其脏腑调和清油、香药子(仔)细洗濯其污秽,或重纳躯壳以復本来,或别储小瓶与尸同殓。埃及富人之于殓礼也,必信勿之有悔焉耳矣。故将取脑脏等物之时,先布木屑于地,如有血水外溢必使流入屑中,事毕殓屑入囊亦置诸棺,若夫所剩之臭皮囊则中实药与油,外涂硝与碱。既殓七十日而重出柩,復以清油、香药炼成之布严密绕裹,布之长者甚三四百丈,亦所不惜。布裹而后则取葩莆草肉即藉以为乌字之纸者,乘泾密包于布外,草纸既燥,坚不可破遂就头面间粘其薙下之发,摹其生时之容而割水晶为双目,既而围珍珠于尸颈,绘蜣螂于尸胸。又于尸之两股间大书特书记其姓名与其生前之勋业,其外复加三套,每套皆用药以护之,母俾清水每加一套必画其容貌,或书其事实,然后以木棺或石棺储尸而殓,事成矣。
若夫诸事之务从节俭者取脏脑,清诸香油而置身于硝碱之中,后乃裹以寻常之粗布,而不必绘其容貌。极贫之人则惟取出脏脑而糁以硝碱,挖空尸身而包以布,又加松香油少许,殓而葬之。
今世考古之士发掘埃地,见有无数黑物,略如煤质者皆此物也,贫民或视为鬼薪而焚之。
李思在译辑《万国通史》时采用了将考古资料与文字史料相结合的方法,因此对古埃及木乃伊的介绍既准确又详尽。
中国人士于博物馆目睹到古埃及木乃伊并加以记述,时在鸦片战争之后。这当首推李圭。李圭在1876年去美国费城参加万国博览会时写的《环游地球新录》记有这年9月底于大英博物馆后见:“又一楼, 有三千年古尸十余具,各卧棺上。西友为言:古时候,埃及人死,将尸置日下晒,稍热,涂以香油,后用布裹扎极紧,图死者面貌,再用布二三百丈裹之、入棺埋葬,可历久不坏,而其法今不得闻矣。此悉从埃及得来,外裹之布已去,而仅存内裹一层药。旁置数十柜,皆牛羊猫犬鱼鸟之类,亦用前法包扎,盖殉葬物也。”
这一时期,中国旅外人士在开眼看世界过程中,对古埃及木乃伊这一历史之物都颇为重视,一位不知姓名的人士写的《游历笔记》中曾记有在埃及所见:“又有各种古棺,先以香衬衅其尸,又以麻布数百丈绕尸而漆之;再以厚纸三四层漆裹其外。嵌以珠宝,施以五彩,纳入木或石之棺内。其棺雕镂精工,盖上刻人形。近有人于古墓中掘得香衅之尸,虽经数千年仍不坏,而犹可辩。”清末出使英、法、意、比的薛福成在梵蒂冈博物馆参观了埃及木乃伊之后,也写下了类似的记述。
值得注意的是光绪初年出使英法的清廷官员郭嵩焘,一次在伦敦大英博物馆见到古埃及木乃伊之后,在日记中还发表了议论,认为中外葬礼有相同之处。他在光绪三年(1877年)二月初九的日记中记道:“尤奇者,埃及掘得古石棺十余具,中有尸骨完具者,皆用冒韬而袭之,头足俱可辩,盖岁久练帛与骸骨相与粘合,略具人形而已,皆用玻璃盛之,列置左右为古玩。亦见古人袭尸之具,所用辎质赪杀,远至麦西,其制亦略同也。”所谓辎质赪杀系指中国葬礼中死者的黑红色寿服,在这里,郭氏是把包裹木乃伊的彩色麻布比之为黑红色的寿服。
有趣的是清末旅外人士曾用诗句记述了在海外所见的埃及木乃伊,一位署名“局中门外汉”的文人,在《伦敦竹枝词》中,曾形象地描述了大英博物馆陈列的埃及木乃伊:
比屋品厨列宝珍,残碑断简价无论。
如何地下长眠客,也当新奇架上陈。
“长眠客”当指木乃伊。诗句之后,作者自注道:“大英博物院无物不有,埃及古碑有若武梁祠画像者甚夥。更可奇者,以千百年来未腐之尸,亦以玻璃厨横陈之。有三十余具,皆编年数,有二千年以前者”。
另有郭啸麓者光绪年间曾去日本参观,写有《江户竹枝词》,其中一首记下他在东京帝室博物馆所见:
埃及东来木乃伊,二千年后读残碑,
玉鱼金碗何曾见,剩有陶棺旧葬仪。
诗句之后,作者注释道:“帝室博物馆有埃及古尸二具,一为二千五百年前之物,一为二千七百年前之物,标名曰木乃伊,上引两诗句作者对古埃及历史之物钦羡之情跃然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