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
论英国宗教改革和社会生活的变迁
蔡骐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1999年10期
【原文出处】《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长沙)1999年04期第94~99页
【英文标题】On English Reformation and Social Changes
Cai Qi
(Liberal Arts Institute, Hunan Normal University,Changsha,410081)
【作者简介】蔡骐,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蔡骐(1966—),男,安徽芜湖人,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世界文化史研究。
【关 键 词】宗教改革/人口/物价/性观念/家庭/妇女Reformation/population/price/sex concept/family/woman
中图分类号:K561.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529(1999)04—0094—06
宗教改革运动对欧洲各国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英国,亨利八世发动的宗教改革虽然不象路德和加尔文所领导的宗教改革那样声势浩大,但却使整个英国改变良多。作为一场自上而下的改革运动,英国宗教改革的影响首先伴随着官方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呈现在宗教、政治、经济和文化等领域,然而,一种新教派的确立也势必会对当时的民众生活产生巨大的影响,这不仅表现在民众宗教生活方面所发生的种种变化,就是在普通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方面也会打上宗教的烙印。这些变化正是本文将要进行考察的内容。
(一)
宗教改革期间,英国民众的宗教生活相对于其他方面出现的一系列巨变而言,其变化速度是相当缓慢的。亨利八世在16世纪30年代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既代表着宗教改革的肇端,也使英国宗教实现了一种由罗马到英民族自身的转换,其影响可以说至为深刻。然而,同样是这一时期,大多数人并未意识到究竟发生了什么,许多人认为亨利八世所采取的措施,包括《禁止上诉法案》和《至尊法案》的出现,都是国王与教皇发生磨擦而暂时用来施加压力的手段,它们和以前历史上国王和教皇之间争权夺利的闹剧没有什么两样,也许用不着多久,双方又会言归于好,所有旧的宗教秩序则会恢复如初。正是在这种看法支配下,大多数人对于亨利发动的宗教改革持一种漠然的态度,他们不认为这会对他们由来已久的宗教生活产生什么影响。而事实也正是如此,亨利八世虽然成为英国教会的首领,但在宗教生活方面他仍然维持着旧传统,大多数教义与礼仪一仍其旧,于是这一时期出现了一种巨大的反差,宗教体制的巨变与宗教生活的连续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至爱德华六世时,新教运动进一步深入,颁布了新的《划一法》与《祈祷书》,它们的出现使得这一时期的宗教生活开始发生转变,逐渐带上了新教的色彩。这方面我们可以看这样一个例子,爱德华六世时期不少人立有遗嘱,从遗嘱的内容中我们就可以看到哪些人受到了新教学说的影响,哪些人还坚持着传统。对1547年北部和中部约克郡及诺丁汉郡的遗嘱的分析表明,当时大约60%的人还坚持传统,其余人则部分地受到了宗教改革的影响。到1553年,受改革影响的人的比例上升到60%。而从英国南方得到的数据更为惊人,1547年在肯特郡已有60%的遗嘱受到了改革者的影响,到了1553年该比例上升到90%。(注:Alan A. G. Smith, The Emergence of a Nation State, P.75, Longman GroupLimited[M], 1984)虽然英国当时只有人口的小部分,即主要是绅士、教士、城市及农村的富有者,才有习惯立遗嘱,因而遗嘱反映的并不是人口的主体,但它所提示的倾向却无疑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我们至少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到爱德华六世统治时期,宗教改革已对社会的上层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但是我们也必须认识到,这种朝着新教方向的变化同时也是对许多年以来的传统的一种破坏。许多民众感到自己早已熟悉的生活被打乱,世界变得没有秩序,他们并不赞成新教给他们生活带来的变化,他们从内心深处眷念着过去的好时光。正是在这种心理支配下,玛丽上台恢复与罗马的关系,其亲西班牙政策固然遭到人们的憎恨,但对于传统宗教生活的一种回归却使人们感到欣然。
至伊丽莎白一世继位,她所面对的就是这样一些国民,虽然她成功地再次实施了《划一法》和《至尊法案》,但在民众生活方面她也不可能取得一蹴而就的成功。然而,宗教改革毕竟还是给英国人的宗教生活带来了一些变化,一方面由于多年持续不缀的新教运动逐渐开始影响越来越多的人,许多平民百姓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不少新教的学说与思想,新的宗教生活逐渐取得一席之地;另一方面,玛丽所恢复的天主教由于与西班牙的关系而遭到人们的厌恶,人们痛恨这种对民族利益的出卖,于是传统的天主教成了与民族对立的标志,这也使得不少人逐渐开始背离他们早已习惯的天主教生活,而走到民族宗教的一边。正是在上述的双重作用之下,英国民众的宗教生活实现了一种缓慢的转变,如果说在30年代大多数人并不关心新教,也不喜欢它所提倡的新的宗教生活方式,那么经过多年时光的流逝,到了伊丽莎白统治时期,特别是到了与西班牙战争之后的16世纪90年代,大多数人都开始支持新教,也乐于过新的宗教生活,而这种转变可以说是为民族教会乃至民族国家的发展真正奠定了基础。
民众宗教生活的变化也表现在一些具体的方面。经过宗教改革,在城市中教堂的外观与以前并没有什么两样,但只要走进去就会发现许多不同。往日华丽的装饰已不复存在,虽然这也常常勾起人们追忆时的一种伤感。古老的壁画大多被粉刷遮盖,特别是一些宗教题材的肖像与绘画已不见踪影,它们因为有违新教的反偶像崇拜的主张而遭到清除。教堂中的祭坛除了最主要的一个其余都被移走,代替它们的是一种移动方便的祭台。如果参加礼拜仪式,人们会发现牧师不再穿华丽的祭袍,而改穿一件朴素的白色的法衣,甚至在布道前也会脱去。布道时所用的语言不再是对大多数人来说非常陌生的拉丁语,而变成了人们自己的母语——英语。从教士本身来说,其婚姻也成了新的宗教生活的一个侧面,不少教士在宗教改革时期娶了妻子,这可以说是对传统宗教生活的一个最大的反动。所有这些都标志着新教的宗教生活方式的兴起。然而,我们也不能忘记宗教给人们带来的一些危害,其最为突出的一点就是安立甘教会成立后,教区教士的数量长期以来一直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着的俗人的需要。在1540年到1560年这20年间,牧师人数急剧减少,教会经受着一种人员不足的考验,如在牛津大主教区,1526年那儿有371 个各种教士,而到了1586年,则只剩下了271 名。 (注:Lawrence Stone, The Cause of English Revolution 1529-1642, P.80, Harper & Row[M], 1972 )这种教士人数的减少使得许多教会原先承担的事务无法实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会的职能,也使得人们的宗教生活变得不便。不过,就算有着这样一些不足,我们还是可以看到,整个宗教改革期间一种民族化的宗教生活方式逐渐形成,而这与民族国家的兴盛是相互吻合的。
(二)
如果说宗教生活的变化是宗教改革的直接后果,那么宗教改革时期民众物质生活方面的一些具体变化则间接与宗教改革相关,对于这些变化的分析可以加深我们对这一时期民众现实生活的了解,从而对宗教改革有更深刻的认识。要了解物质生活的变化,首先应该注意到经受着这些变化的主体——英国民众本身也是变化着的,也就是说,英国人口在宗教改革时期同样在发生变化。据有关学者统计,宗教改革时期英国人口的增长是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早在1315~1317年饥馑和1348~1349年黑死病袭击英国之前,英国的人口大约在400万到500万之间,也可能高达550万到600万,但到了1377年,其人口下降到250万,到了1450 年人口更进一步下降到200万,然后稳定在这个水平上并逐渐恢复。 即使这样,至1525年,不包括威尔士, 英国人口仍不超过226 万。 (注:John Guy, Tudor England, P.1,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M ], 1988)若是连威尔士在内,宗教改革前英国的人口也大约只有250万。 (注:S. Atkins, England and Wales under the Tudors, P. 4, Edward Arnold Ltd. [M], 1975)而在欧洲大陆,1500年法国人口已达到1 500万, 就是意大利在1550 年其人口也达到近900 万。 (注:Peter Ramsey , Tudor Economic Problems, P. 15, VictoryGollancz Ltd[M], 1963)不过,整个宗教改革时期, 英国人口开始逐步增长,到1541年英国人口达到了近300万,16世纪50年代晚期由于可怕的流行病人口有所回落,但不久又继续上升,在70年代晚期则达到了350万之多。(注:Alan A. G. Smith, The Emergence of aNation State[M],PP.165—166)更为具体的数字可参见下表:
英国人口总数1525—1601(注:资料来源:E. A. Wrigley andR. S. Schofild,The Population History of England 1541—1871,PP. 531—532, P.568, London[M], 1981)
虽然人口越来越多,但若从社会等级上来看,则与以往没有什么差别。英国一位教士威廉·哈里森在1570年出版的一本名叫《英国描述》的书中把当时的社会分为四个等级,第一等级是绅士,绅士中间最主要的是公、侯、伯子、男爵,他们被称为高级绅士, 但其人数不多, 在1529年只有54人,到了伊丽莎白统治末期也只有55人。高级绅士之下有骑士、骑士扈从以及普通乡绅。第二等级是“一些受治于人而非治人者”,其中包括“雇工、贫穷的自由小农与各行业工匠,如缝衣匠、制鞋匠、木匠”,他们是社会的主体,其中有贫有富。当时社会阶层之间的流动性不强,虽然也不乏个别的发家致富、改变等级的例子;然而,地域的流动性较强,上层为了寻求乐趣,下层为了谋生往往四处流动。从政治上看,则第一等级享有较大的特权, 和其他等级对立。 (注:转引自Alan A.G.Smith,The Emergence of a Nation State[M],P.181)
英国人口的增多应该说并不见得是一件坏事,但若是与当时另一种物质生活的变化——价格革命相联系,则其后果显得意味深长。在都铎王朝开始前的150年,英国的物价一直基本稳定。在此后的25年中, 也就是亨利七世统治时期,物价也尚平稳。但是,从16世纪初开始,物价开始上涨,宗教改革期间表现更为明显。
从1510年到1540年,可以说是都铎王朝的第一次物价上涨时期。物价上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德国银的生产,以及亨利八世实行的“昂贵”的对外政策无疑起了相当大的作用。这一时期食物价格上涨了30%,其他物品价格上涨幅度略低一点。(注: G. M. Trevelyan, EnglishSocial History,PP.134—135,Longman[M],1985)从1541年到1561年可以说是英国物价的第二次上涨时期,所有物价都上涨了百分之百乃至更多,(注:G.M.Trevelyan,English Social History,PP. 134—135,Longman[M],1985)这与亨利八世通货膨胀政策所造成的货币贬值密切相关。1544年亨利八世将货币中合金含量的百分比从7.5提高到66.67。(注:P.Hughes,The Reformation in England,v.1,P.16,London[M],1956)而从1561到1582年,英国价格革命进入了第三期,由于伊丽莎白的财政措施和重新铸币,价格逐渐稳定下来,物价呈现出一种缓慢上升的趋势。但若是从整个宗教改革时期来考察,则物价上涨依然是惊人的。
当时人们并不理解为什么会出现物价上涨,他们往往把这归罪于一些个人和阶层。政府强烈谴责那些谋利的中间商;富人认为涨价的原因在于穷人的贪婪,因为穷人总是要求增加工资;早期的新教宣传家则大力鞭挞地主阶层,认为他们是“没有良心的人,完全缺少对上帝的恐惧的人,活着就好像上帝不存在的人!想把一切据于己手的人,一点也不留给别人,独自在人世的人,永远也不会满足的人。”(注:S.Atkins,England and Wales under the Tudors[M],PP.214—215 )后来人们又开始认为降低货币成色是物价上涨的根源,应该说这确实产生了一些影响,但这些都不能完全解释这一现象。
由于贸易、工业特别是农业都与物价问题紧密相关,所以都铎政府对这种物价上涨现象也不得不予以关注,特别是在克伦威尔统治时期,他曾力图采取措施限制通货膨胀,以保证消费者的利益。早在15世纪30年代,克伦威尔就制定了一系列的法令对物价上涨进行压制,对许多物品诸如酒、家禽、肉以及日用品等进行最高限价。例如,1533年政府颁布了一项法令确定了三种肉类的价格,规定政务委员会及地方政府对此限价只能下调不能上超。然而,很多问题决不是简单的法令就能解决的,就拿这次肉类限价来说,伦敦的屠户马上就抗议法令损害了他们的利益,因为畜牧业者向他们出售家畜时已经要价很高,如果他们按照政府的限价出售肉类,根本赚不到钱还要亏本,于是政府又命令畜牧业者以合理价格出售家畜,但依然收效不大,以致不久国王命令停止实施该法令,而屠户们也继续以高价出售肉类。 (注: Alan A. G. Smith, The Emergence of a Nation State[M],P.44)应该说物价上涨是一个经济问题,想依靠简单的法令来解决它是不可能的,这正是都铎政府失败的原因。
宗教改革时期的英国,一方面人口急剧增加,另一方面物价也急剧上涨,这二者使得这一时期社会上出现了一种贫困化的现象。当然,对于究竟什么可以算做是贫困,有着各种不同的衡量尺度,很难取得一个一致的意见,但粗略估算,至少有五分之二的人口应该说处于勉强维生的边缘,而1569年官方的一次统计则认为流浪汉或乞丐达到13000人, 仅占当时总人口的0.4%。(注:John Guy,Tudor England[M ],PP. 42—43)但不管怎么说,当时一个显著的社会现象就是许多人饥寒交迫,为了谋生而四处流浪,这些人给社会的稳定带来了很大威胁,于是都铎政府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解决这些穷人的生存问题,也就是如何济贫。
1531年都铎政府颁布了一个济贫法令,根据该法令把穷人分为两类,一类是“年老的和没有工作的”穷人,另一类是“身体健康、能够劳动,但没有土地、雇主,也不能使用任何合法商品的”穷人。对于前者政府允许他们乞讨,同时也予以适当的救济,而后者则命令他们进行工作,不得乞讨,否则将受到严厉的鞭刑惩罚。(注:Alan A.G.Smith, The Emergence of a Nation State[M],P.45)但是该法充斥着明显的不足,一是缺少为那些应该受到救济的穷人组织的搜集赈济物品的活动,再就是对那些可以工作的人政府并没有办法为他们提供工作,因而受到人们广泛的反对。在这种情况下,克伦威尔的工作班子于1536年又提出了一个新法令,对于那些没有工作能力的穷人,政府不再允许他们乞讨,他们将由各个教区搜集自愿捐献的物品来予以救济,而那些可以工作的穷人将被一个诸如修路造桥之类的社会工作计划雇用,通过工作可以得到工资与医疗方面的费用。整个计划通过征收一种收入税来实施,由一个防止流浪委员会来具体负责这项工作。所有有能力工作的人如果三次拒绝政府提供的工作机会将被处死,这是用来惩罚那些好吃懒做的人。这项措施应该说比以前的有关法令有进步,并且在实施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它也是以后伊丽莎白时期的济贫问题上立法所仿效的对象。
(三)
宗教改革时期一些与社会生活紧密相关的思想观念也同样经历着变化,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呈现出一种新面貌,比如性观念在宗教改革中的变化就是一例。
由于新教改革者对于好与坏、神圣与世俗的判定与以往的天主教有着一些差别,这些差别也直接影响到对男女之间性行为的理解。宗教改革之前,教会相信男人强烈的性冲动应该得到满足,在这种认识下妓女的存在得到了谅解。而宗教改革者则认为性行为只应该存在于夫妻之间,并且只能发生在合适的时间与场合;妓女的存在是一种罪恶,在某种程度上它是以往教士独身禁欲学说导致的恶果。于是他们采取了两种措施,一是在他们能够控制的城市取缔妇女卖淫,比如英国在1546年就有这样的行动;另一方面,他们主张教士可以结婚,因为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解决他们的生理需要,给他们的要求以一种合法的解决途径。这些宗教改革者大张旗鼓地宣传教士婚姻的合法性,他们抨击传统的教士独身制度以及由之而引起的妓女泛滥,认为婚姻是由上帝在伊甸园中所创造,并且得到了上帝的祝福,完全是一种合法的存在。当时许多新教改革者都信奉这种学说,并且在实践中予以采纳,纷纷娶妻生子,如约翰·波涅特就一再坚持一个已婚的教士睡在自己妻子的旁边没有什么不纯洁。(注:Patricia Crawford,Women and Religion in England 1500— 1720,P.40,Routledge[M],1993)在这种新的宗教学说的影响下,爱德华六世统治期间,政府于1549年颁布法令允许教士结婚,并认为过一种合法的、神圣的婚姻生活要比伪装贞洁好。(注:Statute of the Realm,iv,parti[M],P.67 )虽然新教改革者与传统天主教徒在性行为及教士婚姻的看法上有着这些差异,但是我们也必须认识到他们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分歧,新教学说也同样认为妇女的性行为是一种需要与欲望的产物,所以她们引诱男人,这种性观念自始至终打上了男尊女卑的烙印。
与性观念紧密相连的是关于婚姻与家庭的观念,这在宗教改革期间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新教学说认为,人们的婚姻与家庭都是合理而值得尊重的,婚姻并不是独身状态的一种无可奈何的替代品,理想的夫妻关系是建立在夫妻之爱上的一种和谐的伴侣关系,双方共享对于精神生活以及家庭事务的义务与快乐。在家庭内部,虽然根据基督教的传统看法,妻子应该服从丈夫,但丈夫打妻子的行为越来越遭到反对。在英国至少从1530年开始,新教徒已不再认为独身是一种美德,相反,他们认为婚姻是由上帝创立的,婚姻与养育孩子是妇女的使命,家庭是一种更好的生存状态。他们主张把宗教和家庭联系起来,过一种理想的宗教家庭生活,也就是说,宗教信徒除了去教堂礼拜与圣餐外,在家中也进行祈祷与阅读《圣经》。这种想法不仅为以后的清教徒所采纳,并在都铎王朝晚期与斯图亚特王朝时期,成了英国国教徒家庭中的常见做法,特别流行于乡绅、自耕农和商人的家庭中,有时甚至扩展到穷人的茅屋中。正是基于上述宗教改革对家庭所产生的巨大影响,著名史学家劳伦斯·斯通断言新教主义是传统家庭向核心家庭转换的一个主要因素。(注:转引自Patricia Crawford,Women and Religion in England [ M ],1500—1720,P.40)
正如我们前文所提及,无论是对性还是对婚姻和家庭的看法都与对妇女地位的认识紧密相关。从总体而言,新教与天主教在这个问题上并没有太大差别,他们都相信妇女处在比男人低一等的地位上,应该服从男人,这体现了长期以来父权家长制所产生的决定作用。天主教认为妇女应该呆在家中,不需要接受什么教育,而在这方面新教也如出一辙。新教认为两性之间应该存在差异,男人应该从事一些神圣的工作,而妇女则只能呆在家中。然而,虽然妇女总的来说不受重视,但无论是在新教阵营还是在天主教阵营,事实上都有不少妇女发挥了极大的作用。拿新教来说,亨利八世时期新教信仰最有力的保护者有几位就是妇女,亨利八世的王后安妮·博林的作用更是不可低估。自然,当时也有一些上流社会的妇女加入到捍卫天主教信仰的阵营中去。她们的事例说明妇女也并没有完全隐没在宗教改革的大幕之后。
综上所述,英国的社会生活在宗教改革期间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其变化的方向总的来说是沿着新教的路线前行,而这一切无疑也为英国民族国家和民族教会的兴盛奠定了基础。
收稿日期:1999—03—12^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1999年10期
【原文出处】《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长沙)1999年04期第94~99页
【英文标题】On English Reformation and Social Changes
Cai Qi
(Liberal Arts Institute, Hunan Normal University,Changsha,410081)
【作者简介】蔡骐,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蔡骐(1966—),男,安徽芜湖人,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世界文化史研究。
【内容提要】 | 宗教改革时期英国社会生活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这首先表现在其民众的宗教生活逐步沾染上新教的色彩。其次,在经济领域,其人口的增多与物价的上涨共同导致了社会贫困化现象的产生,都铎政府也为此出台了相应的济贫法令。再者,虽然新教与天主教在一些基本的社会思想文化观念上并无太大的差别,但在对诸如性、家庭和妇女的看法上还是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 There were a lot of social changes during the EnglishReformation. First, the religious lives of the people hadgradually shown the protestant color; Second, the increaseof the population and the rise of the price together resultedin the phenomenon of poverty, and the Tudor government had totake some measures to deal with it; Third, although theProtestants and the Catholics shared a lot of common beliefs,they still differed upon the ideas of sex, family and woman. |
宗教改革运动对欧洲各国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英国,亨利八世发动的宗教改革虽然不象路德和加尔文所领导的宗教改革那样声势浩大,但却使整个英国改变良多。作为一场自上而下的改革运动,英国宗教改革的影响首先伴随着官方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呈现在宗教、政治、经济和文化等领域,然而,一种新教派的确立也势必会对当时的民众生活产生巨大的影响,这不仅表现在民众宗教生活方面所发生的种种变化,就是在普通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方面也会打上宗教的烙印。这些变化正是本文将要进行考察的内容。
(一)
宗教改革期间,英国民众的宗教生活相对于其他方面出现的一系列巨变而言,其变化速度是相当缓慢的。亨利八世在16世纪30年代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既代表着宗教改革的肇端,也使英国宗教实现了一种由罗马到英民族自身的转换,其影响可以说至为深刻。然而,同样是这一时期,大多数人并未意识到究竟发生了什么,许多人认为亨利八世所采取的措施,包括《禁止上诉法案》和《至尊法案》的出现,都是国王与教皇发生磨擦而暂时用来施加压力的手段,它们和以前历史上国王和教皇之间争权夺利的闹剧没有什么两样,也许用不着多久,双方又会言归于好,所有旧的宗教秩序则会恢复如初。正是在这种看法支配下,大多数人对于亨利发动的宗教改革持一种漠然的态度,他们不认为这会对他们由来已久的宗教生活产生什么影响。而事实也正是如此,亨利八世虽然成为英国教会的首领,但在宗教生活方面他仍然维持着旧传统,大多数教义与礼仪一仍其旧,于是这一时期出现了一种巨大的反差,宗教体制的巨变与宗教生活的连续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至爱德华六世时,新教运动进一步深入,颁布了新的《划一法》与《祈祷书》,它们的出现使得这一时期的宗教生活开始发生转变,逐渐带上了新教的色彩。这方面我们可以看这样一个例子,爱德华六世时期不少人立有遗嘱,从遗嘱的内容中我们就可以看到哪些人受到了新教学说的影响,哪些人还坚持着传统。对1547年北部和中部约克郡及诺丁汉郡的遗嘱的分析表明,当时大约60%的人还坚持传统,其余人则部分地受到了宗教改革的影响。到1553年,受改革影响的人的比例上升到60%。而从英国南方得到的数据更为惊人,1547年在肯特郡已有60%的遗嘱受到了改革者的影响,到了1553年该比例上升到90%。(注:Alan A. G. Smith, The Emergence of a Nation State, P.75, Longman GroupLimited[M], 1984)虽然英国当时只有人口的小部分,即主要是绅士、教士、城市及农村的富有者,才有习惯立遗嘱,因而遗嘱反映的并不是人口的主体,但它所提示的倾向却无疑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我们至少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到爱德华六世统治时期,宗教改革已对社会的上层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但是我们也必须认识到,这种朝着新教方向的变化同时也是对许多年以来的传统的一种破坏。许多民众感到自己早已熟悉的生活被打乱,世界变得没有秩序,他们并不赞成新教给他们生活带来的变化,他们从内心深处眷念着过去的好时光。正是在这种心理支配下,玛丽上台恢复与罗马的关系,其亲西班牙政策固然遭到人们的憎恨,但对于传统宗教生活的一种回归却使人们感到欣然。
至伊丽莎白一世继位,她所面对的就是这样一些国民,虽然她成功地再次实施了《划一法》和《至尊法案》,但在民众生活方面她也不可能取得一蹴而就的成功。然而,宗教改革毕竟还是给英国人的宗教生活带来了一些变化,一方面由于多年持续不缀的新教运动逐渐开始影响越来越多的人,许多平民百姓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不少新教的学说与思想,新的宗教生活逐渐取得一席之地;另一方面,玛丽所恢复的天主教由于与西班牙的关系而遭到人们的厌恶,人们痛恨这种对民族利益的出卖,于是传统的天主教成了与民族对立的标志,这也使得不少人逐渐开始背离他们早已习惯的天主教生活,而走到民族宗教的一边。正是在上述的双重作用之下,英国民众的宗教生活实现了一种缓慢的转变,如果说在30年代大多数人并不关心新教,也不喜欢它所提倡的新的宗教生活方式,那么经过多年时光的流逝,到了伊丽莎白统治时期,特别是到了与西班牙战争之后的16世纪90年代,大多数人都开始支持新教,也乐于过新的宗教生活,而这种转变可以说是为民族教会乃至民族国家的发展真正奠定了基础。
民众宗教生活的变化也表现在一些具体的方面。经过宗教改革,在城市中教堂的外观与以前并没有什么两样,但只要走进去就会发现许多不同。往日华丽的装饰已不复存在,虽然这也常常勾起人们追忆时的一种伤感。古老的壁画大多被粉刷遮盖,特别是一些宗教题材的肖像与绘画已不见踪影,它们因为有违新教的反偶像崇拜的主张而遭到清除。教堂中的祭坛除了最主要的一个其余都被移走,代替它们的是一种移动方便的祭台。如果参加礼拜仪式,人们会发现牧师不再穿华丽的祭袍,而改穿一件朴素的白色的法衣,甚至在布道前也会脱去。布道时所用的语言不再是对大多数人来说非常陌生的拉丁语,而变成了人们自己的母语——英语。从教士本身来说,其婚姻也成了新的宗教生活的一个侧面,不少教士在宗教改革时期娶了妻子,这可以说是对传统宗教生活的一个最大的反动。所有这些都标志着新教的宗教生活方式的兴起。然而,我们也不能忘记宗教给人们带来的一些危害,其最为突出的一点就是安立甘教会成立后,教区教士的数量长期以来一直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着的俗人的需要。在1540年到1560年这20年间,牧师人数急剧减少,教会经受着一种人员不足的考验,如在牛津大主教区,1526年那儿有371 个各种教士,而到了1586年,则只剩下了271 名。 (注:Lawrence Stone, The Cause of English Revolution 1529-1642, P.80, Harper & Row[M], 1972 )这种教士人数的减少使得许多教会原先承担的事务无法实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会的职能,也使得人们的宗教生活变得不便。不过,就算有着这样一些不足,我们还是可以看到,整个宗教改革期间一种民族化的宗教生活方式逐渐形成,而这与民族国家的兴盛是相互吻合的。
(二)
如果说宗教生活的变化是宗教改革的直接后果,那么宗教改革时期民众物质生活方面的一些具体变化则间接与宗教改革相关,对于这些变化的分析可以加深我们对这一时期民众现实生活的了解,从而对宗教改革有更深刻的认识。要了解物质生活的变化,首先应该注意到经受着这些变化的主体——英国民众本身也是变化着的,也就是说,英国人口在宗教改革时期同样在发生变化。据有关学者统计,宗教改革时期英国人口的增长是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早在1315~1317年饥馑和1348~1349年黑死病袭击英国之前,英国的人口大约在400万到500万之间,也可能高达550万到600万,但到了1377年,其人口下降到250万,到了1450 年人口更进一步下降到200万,然后稳定在这个水平上并逐渐恢复。 即使这样,至1525年,不包括威尔士, 英国人口仍不超过226 万。 (注:John Guy, Tudor England, P.1,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M ], 1988)若是连威尔士在内,宗教改革前英国的人口也大约只有250万。 (注:S. Atkins, England and Wales under the Tudors, P. 4, Edward Arnold Ltd. [M], 1975)而在欧洲大陆,1500年法国人口已达到1 500万, 就是意大利在1550 年其人口也达到近900 万。 (注:Peter Ramsey , Tudor Economic Problems, P. 15, VictoryGollancz Ltd[M], 1963)不过,整个宗教改革时期, 英国人口开始逐步增长,到1541年英国人口达到了近300万,16世纪50年代晚期由于可怕的流行病人口有所回落,但不久又继续上升,在70年代晚期则达到了350万之多。(注:Alan A. G. Smith, The Emergence of aNation State[M],PP.165—166)更为具体的数字可参见下表:
英国人口总数1525—1601(注:资料来源:E. A. Wrigley andR. S. Schofild,The Population History of England 1541—1871,PP. 531—532, P.568, London[M], 1981)
年份 人口总数(百万) 1525 2.26 1541 2.77 1551 3.01 1561 2.98 1571 3.27 1581 3.59 1591 3.89 1601 4.10 |
虽然人口越来越多,但若从社会等级上来看,则与以往没有什么差别。英国一位教士威廉·哈里森在1570年出版的一本名叫《英国描述》的书中把当时的社会分为四个等级,第一等级是绅士,绅士中间最主要的是公、侯、伯子、男爵,他们被称为高级绅士, 但其人数不多, 在1529年只有54人,到了伊丽莎白统治末期也只有55人。高级绅士之下有骑士、骑士扈从以及普通乡绅。第二等级是“一些受治于人而非治人者”,其中包括“雇工、贫穷的自由小农与各行业工匠,如缝衣匠、制鞋匠、木匠”,他们是社会的主体,其中有贫有富。当时社会阶层之间的流动性不强,虽然也不乏个别的发家致富、改变等级的例子;然而,地域的流动性较强,上层为了寻求乐趣,下层为了谋生往往四处流动。从政治上看,则第一等级享有较大的特权, 和其他等级对立。 (注:转引自Alan A.G.Smith,The Emergence of a Nation State[M],P.181)
英国人口的增多应该说并不见得是一件坏事,但若是与当时另一种物质生活的变化——价格革命相联系,则其后果显得意味深长。在都铎王朝开始前的150年,英国的物价一直基本稳定。在此后的25年中, 也就是亨利七世统治时期,物价也尚平稳。但是,从16世纪初开始,物价开始上涨,宗教改革期间表现更为明显。
从1510年到1540年,可以说是都铎王朝的第一次物价上涨时期。物价上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德国银的生产,以及亨利八世实行的“昂贵”的对外政策无疑起了相当大的作用。这一时期食物价格上涨了30%,其他物品价格上涨幅度略低一点。(注: G. M. Trevelyan, EnglishSocial History,PP.134—135,Longman[M],1985)从1541年到1561年可以说是英国物价的第二次上涨时期,所有物价都上涨了百分之百乃至更多,(注:G.M.Trevelyan,English Social History,PP. 134—135,Longman[M],1985)这与亨利八世通货膨胀政策所造成的货币贬值密切相关。1544年亨利八世将货币中合金含量的百分比从7.5提高到66.67。(注:P.Hughes,The Reformation in England,v.1,P.16,London[M],1956)而从1561到1582年,英国价格革命进入了第三期,由于伊丽莎白的财政措施和重新铸币,价格逐渐稳定下来,物价呈现出一种缓慢上升的趋势。但若是从整个宗教改革时期来考察,则物价上涨依然是惊人的。
当时人们并不理解为什么会出现物价上涨,他们往往把这归罪于一些个人和阶层。政府强烈谴责那些谋利的中间商;富人认为涨价的原因在于穷人的贪婪,因为穷人总是要求增加工资;早期的新教宣传家则大力鞭挞地主阶层,认为他们是“没有良心的人,完全缺少对上帝的恐惧的人,活着就好像上帝不存在的人!想把一切据于己手的人,一点也不留给别人,独自在人世的人,永远也不会满足的人。”(注:S.Atkins,England and Wales under the Tudors[M],PP.214—215 )后来人们又开始认为降低货币成色是物价上涨的根源,应该说这确实产生了一些影响,但这些都不能完全解释这一现象。
由于贸易、工业特别是农业都与物价问题紧密相关,所以都铎政府对这种物价上涨现象也不得不予以关注,特别是在克伦威尔统治时期,他曾力图采取措施限制通货膨胀,以保证消费者的利益。早在15世纪30年代,克伦威尔就制定了一系列的法令对物价上涨进行压制,对许多物品诸如酒、家禽、肉以及日用品等进行最高限价。例如,1533年政府颁布了一项法令确定了三种肉类的价格,规定政务委员会及地方政府对此限价只能下调不能上超。然而,很多问题决不是简单的法令就能解决的,就拿这次肉类限价来说,伦敦的屠户马上就抗议法令损害了他们的利益,因为畜牧业者向他们出售家畜时已经要价很高,如果他们按照政府的限价出售肉类,根本赚不到钱还要亏本,于是政府又命令畜牧业者以合理价格出售家畜,但依然收效不大,以致不久国王命令停止实施该法令,而屠户们也继续以高价出售肉类。 (注: Alan A. G. Smith, The Emergence of a Nation State[M],P.44)应该说物价上涨是一个经济问题,想依靠简单的法令来解决它是不可能的,这正是都铎政府失败的原因。
宗教改革时期的英国,一方面人口急剧增加,另一方面物价也急剧上涨,这二者使得这一时期社会上出现了一种贫困化的现象。当然,对于究竟什么可以算做是贫困,有着各种不同的衡量尺度,很难取得一个一致的意见,但粗略估算,至少有五分之二的人口应该说处于勉强维生的边缘,而1569年官方的一次统计则认为流浪汉或乞丐达到13000人, 仅占当时总人口的0.4%。(注:John Guy,Tudor England[M ],PP. 42—43)但不管怎么说,当时一个显著的社会现象就是许多人饥寒交迫,为了谋生而四处流浪,这些人给社会的稳定带来了很大威胁,于是都铎政府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解决这些穷人的生存问题,也就是如何济贫。
1531年都铎政府颁布了一个济贫法令,根据该法令把穷人分为两类,一类是“年老的和没有工作的”穷人,另一类是“身体健康、能够劳动,但没有土地、雇主,也不能使用任何合法商品的”穷人。对于前者政府允许他们乞讨,同时也予以适当的救济,而后者则命令他们进行工作,不得乞讨,否则将受到严厉的鞭刑惩罚。(注:Alan A.G.Smith, The Emergence of a Nation State[M],P.45)但是该法充斥着明显的不足,一是缺少为那些应该受到救济的穷人组织的搜集赈济物品的活动,再就是对那些可以工作的人政府并没有办法为他们提供工作,因而受到人们广泛的反对。在这种情况下,克伦威尔的工作班子于1536年又提出了一个新法令,对于那些没有工作能力的穷人,政府不再允许他们乞讨,他们将由各个教区搜集自愿捐献的物品来予以救济,而那些可以工作的穷人将被一个诸如修路造桥之类的社会工作计划雇用,通过工作可以得到工资与医疗方面的费用。整个计划通过征收一种收入税来实施,由一个防止流浪委员会来具体负责这项工作。所有有能力工作的人如果三次拒绝政府提供的工作机会将被处死,这是用来惩罚那些好吃懒做的人。这项措施应该说比以前的有关法令有进步,并且在实施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它也是以后伊丽莎白时期的济贫问题上立法所仿效的对象。
(三)
宗教改革时期一些与社会生活紧密相关的思想观念也同样经历着变化,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呈现出一种新面貌,比如性观念在宗教改革中的变化就是一例。
由于新教改革者对于好与坏、神圣与世俗的判定与以往的天主教有着一些差别,这些差别也直接影响到对男女之间性行为的理解。宗教改革之前,教会相信男人强烈的性冲动应该得到满足,在这种认识下妓女的存在得到了谅解。而宗教改革者则认为性行为只应该存在于夫妻之间,并且只能发生在合适的时间与场合;妓女的存在是一种罪恶,在某种程度上它是以往教士独身禁欲学说导致的恶果。于是他们采取了两种措施,一是在他们能够控制的城市取缔妇女卖淫,比如英国在1546年就有这样的行动;另一方面,他们主张教士可以结婚,因为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解决他们的生理需要,给他们的要求以一种合法的解决途径。这些宗教改革者大张旗鼓地宣传教士婚姻的合法性,他们抨击传统的教士独身制度以及由之而引起的妓女泛滥,认为婚姻是由上帝在伊甸园中所创造,并且得到了上帝的祝福,完全是一种合法的存在。当时许多新教改革者都信奉这种学说,并且在实践中予以采纳,纷纷娶妻生子,如约翰·波涅特就一再坚持一个已婚的教士睡在自己妻子的旁边没有什么不纯洁。(注:Patricia Crawford,Women and Religion in England 1500— 1720,P.40,Routledge[M],1993)在这种新的宗教学说的影响下,爱德华六世统治期间,政府于1549年颁布法令允许教士结婚,并认为过一种合法的、神圣的婚姻生活要比伪装贞洁好。(注:Statute of the Realm,iv,parti[M],P.67 )虽然新教改革者与传统天主教徒在性行为及教士婚姻的看法上有着这些差异,但是我们也必须认识到他们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分歧,新教学说也同样认为妇女的性行为是一种需要与欲望的产物,所以她们引诱男人,这种性观念自始至终打上了男尊女卑的烙印。
与性观念紧密相连的是关于婚姻与家庭的观念,这在宗教改革期间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新教学说认为,人们的婚姻与家庭都是合理而值得尊重的,婚姻并不是独身状态的一种无可奈何的替代品,理想的夫妻关系是建立在夫妻之爱上的一种和谐的伴侣关系,双方共享对于精神生活以及家庭事务的义务与快乐。在家庭内部,虽然根据基督教的传统看法,妻子应该服从丈夫,但丈夫打妻子的行为越来越遭到反对。在英国至少从1530年开始,新教徒已不再认为独身是一种美德,相反,他们认为婚姻是由上帝创立的,婚姻与养育孩子是妇女的使命,家庭是一种更好的生存状态。他们主张把宗教和家庭联系起来,过一种理想的宗教家庭生活,也就是说,宗教信徒除了去教堂礼拜与圣餐外,在家中也进行祈祷与阅读《圣经》。这种想法不仅为以后的清教徒所采纳,并在都铎王朝晚期与斯图亚特王朝时期,成了英国国教徒家庭中的常见做法,特别流行于乡绅、自耕农和商人的家庭中,有时甚至扩展到穷人的茅屋中。正是基于上述宗教改革对家庭所产生的巨大影响,著名史学家劳伦斯·斯通断言新教主义是传统家庭向核心家庭转换的一个主要因素。(注:转引自Patricia Crawford,Women and Religion in England [ M ],1500—1720,P.40)
正如我们前文所提及,无论是对性还是对婚姻和家庭的看法都与对妇女地位的认识紧密相关。从总体而言,新教与天主教在这个问题上并没有太大差别,他们都相信妇女处在比男人低一等的地位上,应该服从男人,这体现了长期以来父权家长制所产生的决定作用。天主教认为妇女应该呆在家中,不需要接受什么教育,而在这方面新教也如出一辙。新教认为两性之间应该存在差异,男人应该从事一些神圣的工作,而妇女则只能呆在家中。然而,虽然妇女总的来说不受重视,但无论是在新教阵营还是在天主教阵营,事实上都有不少妇女发挥了极大的作用。拿新教来说,亨利八世时期新教信仰最有力的保护者有几位就是妇女,亨利八世的王后安妮·博林的作用更是不可低估。自然,当时也有一些上流社会的妇女加入到捍卫天主教信仰的阵营中去。她们的事例说明妇女也并没有完全隐没在宗教改革的大幕之后。
综上所述,英国的社会生活在宗教改革期间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其变化的方向总的来说是沿着新教的路线前行,而这一切无疑也为英国民族国家和民族教会的兴盛奠定了基础。
收稿日期:1999—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