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试论共和末叶罗马的经济变革
杨共乐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1999年09期
【原文出处】《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99年04期第27~33页
【作者简介】杨共乐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北京,100875.男,教授
【内容提要】共和末叶罗马的经济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不过,这种变化并没有影响罗马农业的主导地位。无论是农业部门,还是工商业部门,小自由民劳动始终占着重要地位。手工业和商业虽有发展,但仅局限于局部地区和局部行业,且生产品种单一,不可能对社会形成强大的影响。
【关 键 词】罗马/经济变革/人为/工商业


    中图分类号:K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209(1999)04-0027-07
    近年来,我国的罗马史研究有了较大的发展,但还有许多问题尚待探讨。本文只想就共和末叶罗马社会经济的变革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
    农业是共和末叶罗马最重要的经济部门,也是罗马社会经济中变革最明显的部门。小土地所有者的增加是这一时期变革的重要特征。据统计,在苏拉时期,大约有5万至12万老兵在意大利获取了土地;在恺撒时期,大约有5万至8万公民(其中包括老兵和贫民)分得了土地;而在奥古斯都时期,获得土地的人就更多,大约为12万至17万人。[1](P299)很显然,在这短短的数十年间,使这么多人在意大利重新获取了土地,这在罗马历史上还是首次。它有力地促进了意大利各地的罗马化和拉丁化进程。以庞培伊为例:到公元前1世纪,原先在这里一直流行的奥斯其语几乎不见了,代之而起的是清一色的拉丁语。同时,这些土地的重新分配也部分地缓解了罗马公民对土地的渴求,促进了意大利中小地产的复兴。
    在公元前1世纪,应该说,行省中土地占有权的改变比意大利远为重要。据记载,马略就曾在阿非利加和那尔旁·高卢等地安置过1万多自己的老兵。[2](P221)恺撒在高卢和西班牙行省安插的人数则更多,大约为8万人。[2,3](P316,P42)公元前43年,普拉库斯在元老院的准许下,还在卢图努姆(今里昂)建立了一个殖民地。[1](P299)亚克兴战役后,屋大维再次把一大批退役的士兵安置在那尔旁·高卢地区。据统计,从公元前45年到公元前8年这30年间,罗马在海外建立的殖民地就达100个。诚然,殖民地中的殖民者并不完全来自意大利,但其核心还是意大利人,而且成员中的绝大部分也都来自意大利,其成年男性数目之多不下25万,足足占全部意大利成年男性的1/5。[4](P67)公元前1世纪大规模的向外殖民固然有很多原因,但最重要的还是和意大利的经济有关。根据马略的建军原则,老兵在退役后,政府必须提供一个可选择的供养方法。而传统的解决方法就是在意大利给老兵分配一份土地。这个政策在土地剩余额相当富裕的情况下尚可实行,但在意大利耕地面积日渐减少的公元前1世纪就显得相当困难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要部分地实行这一政策,也得在政治上和财政上付出很大的代价。以下述事件为例,便可看得很清楚。公元前41年,后三头为了在土地已经严重缺乏的意大利安置老兵,被迫对部分意大利原来的土地所有者实行剥夺加掠夺的政策,结果使整个意大利政局动荡、怨声载道;公元前30年,屋大维吸取了公元前41年的教训,采取了以国家出钱给老兵买地的方法,但是仅实行了4年,国家就花掉6亿塞斯退斯的资金。[5](P16)其数量相当于维持帝国军队两个年度的开支。由此可见,公元前1世纪对行省的大量移民乃是意大利国有土地匮乏与老兵土地需要量增加这一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而行省土地价格的低廉以及这些土地原则上属于罗马公民所有这一性质又进一步促进了在行省建立殖民地政策的实行。
    小农经济的阶段性增长既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也为罗马社会的继续发展打下了基础。过分强调共和末期小农经济的衰落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
    共和末叶意大利经济变革的另一表现是迦图式庄园(中等庄园)的兴起和发展。迦图式庄园的主要特点是:(1)面积不大,一般为100至200犹格;(2)奴隶不多,一般为十几名。迦图认为:240犹格的橄榄园就只需要13名奴隶,而100犹格的葡萄园也只需16名奴隶。庄园一般由管家管理。平时由庄园的日常生产者奴隶耕作,农忙时则雇用附近的自由民帮助。[6](P4-5)这种庄园制度的主要优点就在于:它既克服了因大量劳动力过剩对农庄带来的经济损失,又部分地克服了安全使用奴隶劳动所带来的各种弊端。庄园主随时都可以依据庄园的需要来雇佣劳动力,调整劳动力的需要。所以,这种迦图式庄园在当时具有很强的生命力。但是,到公元前1世纪,尤其是斯巴达克起义以后,由于大量奴隶死于战争,新奴隶的补充又因对外战争的减少而锐减,(注:据塔西佗记载,内战中抓获的俘虏一般不留作奴隶。《历史》,2,4。)这样,就严重地影响了庄园内部日常劳动力的获得,给意大利庄园构成了极大的威胁。
    为了不使庄园迅速破产,一部分有远见的土地所有者就开始对庄园内部的经营和剥削方式进行适当的调整,他们有的从完善奴隶制关系入手,改善奴隶的生活条件。禁止让奴隶带着脚镣参加劳动,允许部分奴隶嫁娶成家,以提高奴隶的劳动兴趣,这一措施的实行部分地改变了奴隶的地位,激发了他们对劳动的积极性。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庄园所面临的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另一些庄园主则干脆改变原先的经营方法,允许一部分自由农民作为佃农在缴纳一定租金的基础上租种土地,由此而形成的佃农称科洛尼(coloni)。于是一种新的佃农制——“科洛尼”制就开始发展起来。在西塞罗时期,个别自治市也采用了这种方法,开始把大片土地租与佃农,然后再向其收租以维持城市之需。在瓦罗的著作中,不但多次提到科洛尼,而且还用一定篇幅对这种制度作了详细的论述。凡此种种都表明:到了公元前1世纪,尤其是公元前1世纪末叶,科洛尼制在意大利已经达到了相当普及的程度。[7](P259)
    由于共和末年的科洛尼大多是以金钱支付地租,所以他们必须与市场发生联系,采用集约的经营方法和先进的农业技术。在公元前1世纪意大利商品货币关系比较发达的情况下,这是具有积极意义的进步现象。这种制度比较成功地克服了劳动力不足所带来的困难,为意大利土地资源的利用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二
    高利贷业并非出现于共和末叶,它几乎和人类社会的文明时代一起开始。在早期,罗马人一般都把放高利贷看作是一种极不光彩和不道德的行为,甚至是一种罪行,比一般盗贼所犯的罪还大,其恶劣程度几乎和杀人不相上下。但因放高利贷是获取暴利的捷径,所以对贵族具有很大吸引力,他们虽然在表现上贱视并憎恶它,但在暗地里却鼓励自己的奴隶和被释奴隶积极参与这项活动。迦图、西塞罗等元老都是间接的高利贷者。
    一般来说,公元前1世纪以前的高利贷业具有下面两方面的特点:第一,高利贷的经营者大多是原来拥有土地的贵族,而借贷者则大部分来自独立的小生产者——平民。所以,长达几个世纪的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看来也与反抗高利贷盘剥有关。第二,高利贷的利息一般比较平稳。《十二铜表法》规定,私人借贷利息最高不得超过1%。一般的借款大约都在4%和6%之间。[8](P294)在当时,高利贷因为受到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所以,发展并不迅速。
    但进入公元前1世纪以后,高利贷资本却在罗马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因为这一时期罗马的商品货币经济比较发达,每一笔在一定期限到期的交款,如地租、贡赋、赋税等等都必须用货币支付,因此,从这时开始,大量放高利贷的人大多都是包税者、大包税人和小包税人。他们利用手头的雄厚资金,不时向贫困地区、国家出租资金,并从中获取暴利。虽然高利贷者在各地所得的利润不尽相同,但他们所采取的方法基本上还是一致的,大致可以分成两大类:首先是放款取利。放款是意大利高利贷者最有利的获利手段之一,当时的放款对象主要有三种。一种是对那些自己拥有劳动条件的生产者放的高利贷。这种小生产者包括手工业者,但主要的是农民。“因为总的来说,在资本主义以前的状态中,只要这种状态允许独立的单个小生产者存在,农民阶级必然是这种小生产者的大多数。”[9](P627)第二种是对有野心的青年贵族如恺撒、安敦尼等所放的高利贷。这些人为了跻身政坛,也不惜向高利贷者大借债款。据记载,恺撒在出任西班牙总督以前,就向高利贷者借了大笔款项,其数目相当于2500万塞斯退斯。[10](P8)第三种是向东方某种城市和某些君主放的高利贷。他们因各种原因陷于贫困,必须马上获得大宗钱款,才能免于灭亡。
    在上述三种放款形式中,一般第三种比较普遍,而且放款的数额也比较大。罗马高利贷者不仅把自己的大部分资本用于这种高利贷业,而且还经常把私人信托给他们的资本也用在这里。公元前54年,浦泰俄利港的克鲁维乌斯就曾把大宗的货币借贷给小亚细亚的迈拉萨、拉班达、赫拉克利特、巴尔基利亚和考诺斯五个城市,成为这五个城市的债主。[11](P56)在同一时期,比提尼亚的尼西亚城也落入意大利高利贷者手中。据记载,光是由意大利银行家皮尼乌斯借给这一城市的款项就达800万塞斯退斯。[11](P61)当庞培来到东方时,亚细亚的所有城市几乎都负了债,其总额大约为8亿塞斯退斯,相当于罗马两年多的什一税收入额。[8](P296)
    这类放款利率一般都很高,大都超过了这一地区法定的最高利率,即12%。例如,那个有名的共和派贵族布鲁图斯就曾以48%的利率把钱借给卡帕多西亚的国王阿里阿巴哲纳斯三世和萨拉米斯城,以解决他们当时的经济危机。[12](P1-3)这种借款的风险性越大,那么它的利率就越高。例如,骑士出身的波斯图姆斯·拉比里乌斯就曾以100%的利率把大宗钱款借给流亡在罗马的埃及托勒密国王。遗憾的是,拉比里乌斯的这宗投资并未成功,因为托勒密国王恢复王位后,不但没有偿还这笔借款,而且还把这个自命为整个埃及国家债主的人投入了监狱。不过,他最后还是逃出了埃及,并且在内战期间作了恺撒的代理人,而这无疑又为他提供了重新敛财的机会。[8,13](P283,P91)
    高利贷者所采取的第二类方法是订约获利。这种方法主要是针对罗马国家的。罗马自进入公元前1世纪以来,兵燹战乱连续不断。长期的战争给老百姓带来了无穷的灾难,然而却给高利贷者提供了向国家放债的机会。他们利用战时国家对战争用品的需要,纷纷与国家订立各种借款合约,并从中获取暴利。上面提到的拉比里乌斯在逃回罗马后,就是通过这一办法而再度致富的。当然有关这方面的事务大多都由公司进行。罗马的公司机构庞大,人员复杂,一般以承包国家税收、工程为主。在战时或国家陷于财政困难之时,也经常向国家提供贷款。例如,财力雄厚的亚细亚公司就曾把2万他林特的资金借给国家,20年后,它又把这笔借款的数目增加到12万他林特,这样,它就可以从国家手中牟取大量的利润。[14](P40-41)
    其实,罗马高利贷业的发展对罗马社会并没有带来什么好处。高利贷者在获取暴利后,并不像近代资本家那样,用来创立新的、更高级的生产方式,而主要是用于个人消费和购置地产。所以,这种高利贷业发展的结果只能是:社会财富的大量浪费以及行省经济的萎缩,而这又反过来对罗马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严重的阻碍作用。
      三
    罗马的工商业一直是受人关注的重点。应该说,罗马的工商业在共和末叶有了一定的发展,但仅局限于个别地区和个别行业,并不像人们原先想象的那样发达。
    共和末年,罗马行省的手工业一直处于萧条状态,即使是手工业一向比较发达的东方诸行省也是如此。这主要是由于行省经常成为内战的战场,以及行省居民长期遭受罗马行政人员和包税商无情掠夺、勒索从而造成行省无法组织手工业生产之故。然而,位于罗马帝国中心的意大利却一改以前的落后面貌,在手工业方面有了较快的发展。
    建筑业是罗马共和末年最重要的手工业部门之一,罗马从行省掠夺来的很大一部分战利品都被用于公共建筑。罗马的公共建筑除了在和平时期和战争间歇部门由军队建设以外,[15](P85)一向都由承包公司承担。[16](P2-5)监察官每年都要把大批建筑工程承包给建筑公司,由他们承建完成。(注:监察官不在时,一般由执政官招标,但这种情况较少。)据记载,在西塞罗时期,为了修理卡斯托神庙,国家就花了56万塞斯退斯[17](P130)。公元前51年,恺撒为修建朱里亚广场,就足足花了1亿塞斯退斯[2](P370)。随着罗马资金的大量投入,罗马的公共建筑业发展迅速。到公元前1世纪末叶,罗马城内已经出现了许多高大雄伟的建筑群,其中著名的有:建筑在广场周围的波尔契亚、爱米利亚、塞姆普罗尼亚、俄彼密亚四大会堂;由苏拉和卡路图斯修建在卡皮托里山上的第二神庙;庞培出资兴建的、可容纳4万观众的富丽堂皇的庞培剧场;屋大维于公元前36年为罗马公民所建设的图书馆。与此同时,罗马还修建了许多神庙、水管和道路等。这些建筑所花费用几乎等于前4个世纪用于罗马全部建筑费用的总和。[2](P370)
    意大利的私人建筑虽然在规模上还比不上公共建筑,但它的发展速度却不比公共建筑慢。一些富裕的公民为了显示自己的阔气,纷纷花钱在城里和乡村建造房屋。以西塞罗为例,他不但在罗马、庞培伊、浦泰俄利等城建有房子,而且在托斯坎尼、阿尔庇努姆、阿斯图莱和福尔梅等地建有许多维拉(villa,罗马富人的别墅)。[2](P371)在共和末年,像西塞罗这样大造私房的例子比比皆是。据说,公元前78年,雷必达在罗马建筑了一座规模庞大的私宅,但是,不到35年,罗马就有100多座私宅超过了雷必达。[18](P36,109)其建筑的速度之快令人吃惊。罗马私宅一般也和公共建筑一样由建筑工人承包建筑。如昆图斯、西塞罗在罗马的住处就是由尼西福尔承包建筑的。[19](P5)
    这一时期意大利的其他城市建设也相当惊人。以庞培伊为例,此城虽然在公元前89年遭到了苏拉军队的洗劫,后来又蒙受了老兵的殖民之苦,但没过几年,这里又恢复了往日的繁荣,城市得到了扩建,公共工程如比赛场、剧院、公共浴池等得到了重建,个人私宅建设也有了很大的发展,新的建筑鳞次栉比,大部分旧的建筑也得到了重新修建或扩建。意大利的其他城市如奥斯提亚、布隆图辛、塞尼阿等虽然没有留下很多的建筑资料,但想必其建筑业也并不比庞培伊城落后。[2](P371-372)
    随着罗马内战的不断扩大和农业的快速发展,罗马对金属武器和工具的需要量也大为增加。这种状况无形中促进了罗马采矿业和金属加工业的发展。西班牙的金、银、铜、铅、铁、锡,高卢的金、铁,不列颠和撒丁尼亚的铅,埃特鲁里亚北部的铁等矿藏都得到了大量的开采。它们不但为罗马提供了大量的金属原料,而且还给罗马带来了巨大的财富资源。据斯特拉波记载,在公元前2世纪末到公元前1世纪,光西班牙的银矿就能每天向国家上缴25000德拉克玛的利润。[20](P3,2,10)其数量之大由此可见。而采矿业的发展,又反过来促进了金属加工业的繁荣。到共和末年,意大利已经出现了许多以金属加工业闻名的城市,如卡莱斯、卡普亚、浦泰俄利等等。据记载,卡普亚是当时最有名的铜器制造业中心,这里生产的铜器不但在意大利流行,而且在意大利以外也有一定的市场。浦泰俄利和诺列克则是意大利铁器制造业的主要基地,由这里制造的铁器锋利无比,是意大利远近闻名的优质产品。[15](P46-49)而罗马本城则是著名的武器制造业中心,城内有许多武器作坊,制造刀剑、盾牌等各种武器。罗马军人开赴前线之前,一般都得从这里得到他们所需要的武器。除了这些固定的工场外,每一军团都附有一定的工人,以帮助战士修理刀剑、盾牌等武器装备。
    在普通金属工业发展的同时,罗马的贵金属工业也有了一定的发展,到公元前1世纪,罗马出现了许多著名的金银匠和宝石匠。他们多半分布在神圣路两旁,以家为单位进行工作,其作坊既是店铺,又是住房。由于富人们流行戴刻有印章的戒指,所以金属凸雕业在当时特别发达。
    罗马的制陶业也和金属工业一样,在公元前1世纪有了很大发展。埃特鲁里亚人在模仿希腊刺绣陶器的基础上,创造出了著名的“撒摩斯陶”。这种陶器在意大利和行省流行甚广,颇受人们喜爱。此外,罗马的制砖业也较为发达。到共和末年,虽然在公共建筑和私人住宅中出现了用石头和大理石代替砖瓦的现象,但是大部分公共建筑和私人建筑都是由砖瓦建造的。奥古斯都在他的遗嘱里自称自己是把泥砖的罗马城变成大理石罗马城的重要功臣。由此可见,普通的砖瓦制造必然在共和国末年的建筑中起过重要的作用。罗马城周围有许多优良的陶土层,它是阿尼俄和第伯河的冲击土和拉丁姆的火山灰、亚平宁山坡冲下来的石灰性成分混合的结果。陶土粘性强、吸水弱,是十分难得的制砖材料。考古表明,罗马使用的砖瓦大部分都是由这里的砖窑烧制而成的。[15](P38)罗马陶工在制造砖瓦以外,还经常制造导管和水管,以供私人住宅之用。
    到共和末年,手工业作坊中的奴隶劳动已经占有非常显著的地位,富裕的罗马人常常开设由一个奴隶或一个被释奴隶经营的作坊。其生产出来的产品,有的供给主人家庭需要,有的则拿到市场上去出售。在后一种情况下,主人在生产组织和日常生产支出方面所花的费用则要大一些。一般来说,被释奴隶在手工业生产中所占的地位更重要一些,他们或者为有钱的罗马人管理作坊,或者用自己的奖金开设手工工场。为说明罗马工业组织的这种一般性质,我们只要从下面事实中就能看得非常清楚,即罗马的手工劳动是一项非常受人轻视的工作,即使像西塞罗和波西多纽奥斯这样的哲学家,也不掩饰他们对于“最下级工人”的轻视。[21](P229)
    然而,要说奴隶制在共和末年的手工业中已经排除了自由劳动,也未免言过其实。因为最近几年发掘出来的大量铭文表明:自由劳动不但没有由于奴隶制的存在而消失,而且还在意大利的许多地区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和手工业一样,到共和末年,罗马的商业也有了较大的发展,其中意大利的商业已经在罗马商业中占了极其重要的地位。意大利商人不但分布于意大利各个地区,而且还活跃于东西行省的每个角落。在小亚,米特里达梯一天之内就杀了8万名意大利人,其中仅在提洛岛被杀的就达2万多人。这些数字从侧面反映了意大利商人在东方商业领域中的作用。在阿非利加,早在公元前2世纪,意大利商人的势力就相当雄厚。据文献记载,在朱古达战争期间,参加塞尔塔保卫战的大部分成员都来自意大利。[22](P387)到公元前46年,意大利的商业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阿非利加北部的商业重镇——乌提卡城。即使规模不大的塔普苏斯城内也有300多意大利商人居住。[1](P301)西部的其他行省如西西里、撒丁尼亚和高卢等也是如此。
    不过,从总体上看,意大利的贸易具有入多出少的特点。根据文献资料,共和末年,意大利从外省输入的产品极为丰富,其中主要有:从高卢和西班牙输进的金属原料;从西西里、撒丁尼亚和阿非利加购买的粮食;从阿拉伯运来的香料、乳香;从希腊各地买进的葡萄酒及从非洲输入的野兽和象牙等等。富裕的罗马人还热心购买小亚细亚、腓尼基、叙利亚和埃及亚历山大里亚所制造的精细织物、地毯和玻璃器皿。有人甚至还特地派人到希腊到购买艺术品。除此以外,当时的奴隶贸易也比较发达。主要的奴隶贸易市场是在东方,但在高卢和北方诸行省,也经常出卖这种可怜的人货。奴隶的价格常常随年龄和技术水平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一个普通的没有特殊技能的奴隶,在共和末年,其价格不会低于500狄纳里乌斯。如果按罗马当时的小麦价格计算,那么,一个奴隶的价格就足足可以购买4吨多小麦。可见,当时的奴隶价格并不便宜。[23](P9-10)
    然而,意大利的出口货物却很少,只有几个地区生产的产品,如埃特鲁里亚的金属产品,坎佩尼亚的青铜器、铁器,波河流域的木材和羊毛,才在意大利以外的行省占有一定的市场。所以,来参加罗马交易活动的船只常常是满载而来,空空而去。这种输出小于输入的状况,虽然在一定时期内对意大利的经济还没有形成严重的威胁,因为罗马可以通过对外征服来弥补这一贸易上的逆差,但随着大征服的中止,而对各行省的政策又发生变化时,这种贸易逆差必然会给意大利的经济带来许多不良的影响。这种不良影响在公元前1世纪中叶以后就表现得非常明显。公元前67年,罗马政府颁布法令禁止各地的人到罗马去弄金钱。不久,西塞罗又命令浦泰俄利港的海关官吏严格控制意大利金银的外流。
      四
    综观公元前1世纪罗马的经济变革,我们能够看出;第一,无论是农业部门,还是工商业部门,小自由民劳动始终占着重要地位。当然,这一时期的小自由民成分已经有了较大的变化,除了自己占有土地和作坊的小自由民外,还出现了像科洛尼、分益农、被释奴隶等靠出卖体力或劳动而获取报酬的小自由民。奴隶劳动在当时并没有也不可能完全排斥小自由民的劳动。
    第二,意大利经济变革明显、快速。不过,引起这些变革的不是意大利自身经济运动的结果,而是罗马对外征服以及勒索资金在意大利大量集中的结果。
    第三,高利贷资本在共和末叶异军突起,快速增长,但这并不符合意大利一般的经济发展规律,它在很大程度上是人为促成的。
    第四,手工业和商业发展明显,但仅局限于局部地区和局部行业,生产品种单一,且以享受品和奢侈品为主,在生产和消费者之间并没有形成固定而又发达的市场网络,因此对国计民生起不到主导和决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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