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
在帝国废墟上重整河山
余伟民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1999年09期
【原文出处】《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沪)1999年04期第50~57页
【作者简介】余伟民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上海,200062
【关 键 词】帝国/苏联/解体
本世纪20年代苏联的建立和90年代苏联的解体都是影响世界格局的重大事件,占地球陆地面积近1/6的土地上发生的国家体制和结构的两次巨变分别改写了20世纪前期和后期的国际地缘政治,给人类社会留下了深刻的历史烙印和沉重的世纪遗产。当世纪末的人们震惊于苏联解体引起的大动荡并试图预测俄罗斯和其他前苏联加盟国的未来走向时,回顾一下当年苏联的筹建过程是十分必要的,因为正是在构成这个庞然大国的基础中以及将基础性构件组合而成的方式中,我们可以发现导致其日后演化、衰变直至最终解体的某些基因。
一、被战争与革命打碎的帝国
苏联的前身是俄罗斯帝国。以沙皇专制制度为内在政治结构的俄罗斯帝国源起于13世纪形成的莫斯科公园,16世纪中叶,俄罗斯民族统一国家和沙皇制度确立时,其领土面积为280万平方公里(北起白海,南至奥卡河,西抵第聂伯河上游,东达乌拉尔山支脉),此后经由几个世纪的周边殖民征服,逐步扩张成为一个地跨欧亚两洲的殖民大帝国,到20世纪初,俄罗斯帝国的面积已达2280万平方公里(北起北冰洋海域,南至土库曼与阿富汗交界处,西抵德国边界,东达白令海峡)。在这个过程中,开拓型殖民与侵略性殖民交织在一起,民族国家与殖民地的界线混淆不清,由此造成了俄罗斯帝国版图内特别复杂的民族问题和民族矛盾,也构成了沙俄帝国体制上的双重特性,即:专制王朝与殖民帝国的两位一体。为了控制由本土直接延伸的周边殖民地,需要高度的中央集权,而这种国家体制上的需要又强化了专制主义的政治体制,使俄罗斯在现代化进程中迟迟难以克服日趋腐朽的政治障碍,近代以来的历次改革均以失败告终,最后,由经济力量推动的社会转型不得不借助于战争和革命的暴力来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因专制统治的崩溃而引起的中央权力的失落也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帝国的解体和原来处于殖民地地位的各非俄民族地区的自决、分离乃至独立。这种政治体制和国家体制的联动效应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及其引发的1917年俄国革命中表现得十分明显。
俄罗斯帝国的解体首先由一次大战中俄国的军事失利而触发。当时,俄国西部大片土地沦于德军之手,在这些地区,波兰、芬兰、立陶宛、拉脱维亚和爱沙尼亚等非俄民族最早利用这一形势,开始酝酿建立或恢复独立的民族国家。随即,这股民族自决浪潮迅速蔓延到乌克兰、白俄罗斯、外高加索和中亚,各非俄民族地区纷纷建立本民族的自治机构,当时密切关注这一动向的斯大林曾这样概括风云而起的民族自决浪潮:“俄国各边疆地区转瞬间布满了‘全民族’机关。……拉脱维亚、爱沙尼亚边区、立陶宛、格鲁吉亚、阿尔明尼亚、阿塞拜疆、北高加索、柯尔克兹和伏尔加河中游地区的‘民族委员会’;乌克兰和白俄罗斯的‘拉达’;比萨拉比亚的‘斯法图尔—采利’;克里木和巴什基里亚的‘库鲁尔泰’;土尔克斯坦的‘自治政府’,——这些就是各民族资产阶级把各种力量聚集在它们周围的‘全民族’机构”。(注:《斯大林全集》第4卷,第140~141页。)显然,上述民族机构的建立是走向民族独立的第一步。
1917年3月和11月,俄国先后爆发了二月革命和十月革命,前者推翻了罗曼诺夫王朝,终结了沙皇专制制度;后者结束了临时政府的过渡,将政权转入列宁领导的布尔什维克党之手。两次革命实现了俄国政治体制的改造,在革命的风暴中,俄罗斯帝国也随着王冠落地而分崩离析。
俄罗斯帝国的解体过程从二月革命开始,其高潮则在十月革命以后。最早脱离帝国版图的是原隶属于沙俄的波兰王国和芬兰大公国,波兰的独立在俄国临时政府时期已经实现,1917年底,苏维埃政府亦承认其独立地位,与此同时,苏俄还承认了芬兰的独立。
波罗的海沿岸的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曾被德国军队占领,1918年4月,占领当局将它们合并组成“波罗的海公国”。1918年11月德国战败后,“公国”分立为三个独立的共和国。不久,这三个国家都建立了苏维埃政权,宣布自己为苏维埃共和国。1918年12月25日,苏俄承认波罗的海三国独立。1919年,三国的苏维埃政权先后被推翻,恢复了原来性质的共和国政府。尽管如此,苏俄仍于1920年分别与三国签订和平条约,再次承认它们的独立地位。
外高加索地区在1917年11月也开始了走向独立的进程,该地区的民族主义势力为了对抗布尔什维克革命的影响,曾组成统一战线,宣布成立“外高加索人民委员会(行政委员会)”和“外高加索议会”,并于1918年4月宣布成立“外高加索民主联邦共和国”,接着分别于5、6月间成立了孟什维克领导的格鲁吉亚民主共和国、穆沙瓦特(平等党)领导的阿塞拜疆共和国和达什纳克(联盟党)领导的亚美尼亚共和国。1920年4月至1921年2月,随着苏俄在国内战争中的胜利,外高加索地区逐渐处于苏俄的影响和控制下,阿塞拜疆、亚美尼亚和格鲁吉亚先后建立了苏维埃政权,它们作为苏维埃共和国的地位得到苏俄的承认(1920年5月,苏俄已承认格鲁吉亚民主共和国的独立)。
中亚地区从俄罗斯分离的主要是原布哈拉埃米尔国和希瓦(花拉子模)汗国,1917年12月,苏俄政府宣布解除沙俄强加于上述两国的义务,允许它们独立。1920年2月和9月,花拉子模和布哈拉在苏俄红军干预下先后发生武装起义,推翻原统治者,成立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但仍保持独立地位。至于中亚的其他地区,在1918年4月和1920年8月,先后组成土耳其斯坦自治共和国和吉尔吉斯自治共和国,加入俄罗斯联邦。(注:中亚地区的独立共和国和自治共和国在20~30年代经过几次重组,最后形成哈萨克、乌兹别克、吉尔吉斯、塔吉克和土库曼5国,并成为苏联的加盟国。)
作为原俄罗斯帝国主体部分之一的乌克兰,在1917年二月革命后即迈出了独立的步伐,当时成立的政权机构——“拉达”曾宣布自己为“乌克兰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机关。1917年12月16日,苏俄政府发表声明,承认乌克兰有独立权利,随即,12月25日,在哈尔科夫成立了乌克兰苏维埃共和国,并得到苏俄的支持。1918年4月,乌克兰被德国军队占领。11月德国战败后,苏维埃共和国和“人民共和国”分别宣布恢复。1919年6月,波兰军队进入西乌克兰地区,同年12月,苏俄红军占领基辅,“拉达”政权被推翻。1920年俄波战争后,乌克兰被分割为二的格局基本确定,根据1921年3月签订的里加条约,西乌克兰正式划归波兰,东乌克兰则维持苏维埃共和国的独立形式。
另一个斯拉夫民族区域白俄罗斯在1918年也曾遭德军占领,德军退出后红军进入,并于1919年1月1日宣布成立白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2月4日,苏俄承认其独立。1921年里加条约把白俄罗斯西部地区也划归波兰。
此外,历史上原属罗马尼亚民族的比萨拉比亚于1918年1月被罗马尼亚军队占领,4月9日宣布与罗马尼亚合并,但此举未得到苏俄承认,成为俄罗间的领土争端。(注:比萨拉比亚问题的由来及其演变过程可参阅拙文《从比萨拉比亚问题到摩尔多瓦独立》,载《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94年第3期。)
总之,十月革命前后的一段时期,俄国沿着帝国解体的轨道滑行,大部分被沙俄强行兼并的、原来有独立国家基础的非俄民族地区通过各种形式获得了独立。苏维埃俄国所继承的沙俄帝国遗产是一个版图已大大缩小了的俄罗斯。布尔什维克党和苏俄政府之所以接受这一现实,一方面是形势所迫,在国力空虚、外敌入侵、国内战争等一系列因素的制约下,苏俄政府不仅无力阻止帝国解体的客观趋势,甚至被迫签订割让国土的布列斯特和约以求生存;另一方面,布尔什维克党在革命中提出的“民族自决权”口号和革命胜利后发表的《俄国各族人民权利宣言》都明确赋予各少数民族自决乃至分离并建立独立国家的权利,这种政策取向不仅具有宣传的功能,而且也吻合于当时以世界革命的逻辑发动俄国革命的指导思想,按照这一逻辑,既然俄国革命是世界革命的引爆器,那么在俄国革命中打碎俄国的帝国结构就是革命的要求和必然,因为旧俄国的解体乃是走向各民族平等联合的世界社会主义共和国的过渡步骤。在十月革命胜利之初,列宁和布尔什维克党对民族和国家问题的认识还存在相当程度的理想主义色彩。
然而,形势的变化不久就改变了苏俄领导人在民族自决和国家版图问题上的想法。世界革命浪潮的低落和国内战争中红军向少数民族地区的推进,从必要和可能两个角度促使苏俄领导层重新考虑俄罗斯联邦与其他民族共和国的关系,并把在帝国废墟上重建统一的多民族欧亚大国的计划提上了议事日程。
二、苏联的筹建
恢复原俄国版图的努力从国内战争中期开始,首先是建立各苏维埃共和国的军事和战时经济联盟。1919年5月,俄共(布)中央发布关于军事统一的指示,要求俄联邦同当时已建立苏维埃政权的乌克兰、白俄罗斯等国结成军事联盟,统一军队的指挥,集中管理人力和物质资源。根据这一指示精神,6月1日,有乌克兰、白俄罗斯等国代表参加的全俄中央执委会发布关于各苏维埃共和国联合对世界帝国主义进行斗争的指令,规定:统一军队组织和军事指挥;统一国民经济委员会;统一铁路管理和经营;统一财政;统一各国的人民委员部。此后,苏俄又通过双边同盟条约进一步固定与其他苏维埃共和国的关系,到国内战争结束时,以双边条约形式与俄罗斯联邦结盟的国家有:乌克兰、白俄罗斯、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格鲁吉亚、布哈拉、花拉子模和远东。(注:远东共和国成立于1920年4月,作为苏俄与日本之间的缓冲国,1922年11月撤销。)这些国家形式上保持独立的法律地位,但在党的关系上,各国共产党均隶属于俄共(布)中央,苏俄通过党组织系统和联合人民委员部对各国实施领导。所以,国内战争中,苏俄在军事联盟的基础上已经部分地恢复了对旧俄国版图内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控制(除已完全独立的波兰、芬兰、波罗的海三国和划入波兰领土的西乌克兰、西白俄罗斯以及回归罗马尼亚的比萨拉比亚)。
下一步,就是筹划将实际控制下的各苏维埃共和国纳入统一的联邦国家,从法律上实现重建多民族欧亚大国的目标。
1921年3月召开的俄共(布)十大在苏俄历史上具有多方面的转折意义,无论是从“战时共产主义”转向“新经济政策”,还是通过镇压喀琅施塔得兵变全面恢复国家的政治功能和确立政权本位的统治秩序,都表现出理想主义让位于现实主义的政策选择取向。苏俄国家政权的重新定位必然反映在对国家版图和体制结构的诉求上,如果说内战期间的军事联盟带有权宜之策的痕迹,那么,在俄共(布)十大上,恢复原俄罗斯帝国版图、建立大联邦国家已被明确为党的既定方针和近期目标。会议通过的《关于党在民族问题方面的当前任务》的决议指出,各苏维埃共和国国防的共同利益、恢复被战争破坏的生产力和各国间粮食的调剂都要求建立国家联盟,这是各苏维埃国家得以生存的必要条件。决议还指出,国家联盟的一般形式是苏维埃共和国联邦。
作为建立大联邦国家的一个过渡步骤,俄共(布)决定先在外高加索地区建立联邦国家,1921年11月,俄共(布)中央高加索局通过决议,要求阿塞拜疆、亚美尼亚和格鲁吉亚组成“外高加索联邦”。这一决定曾受到民族独立意识强烈的格鲁吉亚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抵制,当时任高加索局领导人的奥尔忠尼启则根据列宁的原则要求和斯大林的具体指示,运用党的纪律和组织力量压服了格鲁吉亚领导人(据列宁秘书福季耶娃回忆,奥尔忠尼启则等人曾宣称,要用“烙铁”把格鲁吉亚党中央委员的民族主义倾向“烫平”(注:福季耶娃:《回忆列宁》,俄文版第54页。))。1922年2月,上述三国共产党召开统一代表大会,通过建立联邦的决议。3月12日,三国政府代表签署了联邦条约,“外高加索联邦”就此成立。
随着时机成熟,苏维埃联邦国家的筹建正式启动。1922年8月10日,俄共(布)中央政治局建议中央组织局成立一个专门委员会,为预定10月召开的中央全会讨论建立联邦问题起草方案。8月11日,中央组织局成立了以斯大林为首的专门委员会,委员会成员有:莫洛托夫、奥尔忠尼启则、拉柯夫斯基、索柯里尼柯夫,还有各民族共和国的代表:阿加马利—奥格雷(阿塞拜疆)、米亚斯尼科夫(亚美尼亚)、姆季瓦尼(格鲁吉亚)、彼得罗夫斯基(乌克兰)、切尔维亚科夫(白俄罗斯)等。斯大林为委员会拟订了决议草案,题为《关于俄罗斯联邦和各独立共和国的相互关系》。这一方案的基本精神是:各独立的民族共和国以自治共和国的身份加入俄罗斯联邦,用扩大俄罗斯联邦的方式建立统一的多民族联邦国家,原俄罗斯联邦的中央机构将成为扩大后的联邦的中央机构,原各独立民族共和国的外交、外贸、军事、铁道和邮电等政府部门并入俄罗斯联邦的相应部门,所保留的其他一些重要部门(如财政、粮食、劳动和国民经济、保安机构等)也要服从俄罗斯联邦相应部门的指令。(注:该草案原文藏于苏共中央档案馆,1989年9月《苏共中央通报》首次公开发表,同时发表的还有1922年8月至10月间围绕俄罗斯联邦与各独立共和国的相互关系问题的其他文献资料,共22件档案。)这就是所谓“自治化”方案。该方案以秘密文件形式发给各共和国党中央讨论,讨论结果是:阿塞拜疆和亚美尼亚赞成,格鲁吉亚明确反对,白俄罗斯委婉反对,乌克兰因内部意见分歧而推迟表态(两个中亚共和国和不久即撤销的远东共和国当时未列入首批进入联邦的方案)。9月15日举行的格鲁吉亚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会议作出决议:“认为根据斯大林同志的提纲所提出的以独立共和国自治形式实现联合为时过早。我们认为经济活动和总体政治的联合是必要的,但需要保留全部的独立属性”。从会议记录可以看出,尽管奥尔忠尼启则等俄共(布)中央和高加索局的代表列席会议施加压力,但表决时仍以绝对多数(仅1票反对)通过了决议。(注:该草案原文藏于苏共中央档案馆,1989年9月《苏共中央通报》首次公开发表,同时发表的还有1922年8月至10月间围绕俄罗斯联邦与各独立共和国的相互关系问题的其他文献资料,共22件档案。)显然,格鲁吉亚领导人的“民族主义倾向”并没有因为外高加索联邦的成立而被“烙铁”烫平,他们仍然顽强地抵制俄罗斯联邦对自己的吸收式联合,其实,这种倾向是当时各独立民族共和国普遍存在的社会情绪的反映,只不过格鲁吉亚的领导人比其他共和国的领导人更直接也更大胆地表达了这种情绪。
斯大林的“自治化”方案受到抵制引起了病休中的列宁的关注(注:列宁从1921年底患病起处于半休状态,1922年4月手术后未能复原,5月25日有过一次中风,此后虽有好转,但只能在病休中处理党和国家事务,作为总书记的斯大林实际主持了党和国家的领导工作。)。9月22日,列宁向斯大林了解有关情况,斯大林于当天作了书面答复,在复信中斯大林指出:“二者必择其一:要么是真正的独立,……要么是苏维埃共和国真正地联合成一个经济整体,并将俄罗斯联邦的人民委员会、劳动与国防委员会和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权力正式扩展到独立共和国的人民委员会、中央执行委员会和经济委员会,也就是说,用语言、文化、司法、内务、农业以及其他这种含义上的真正的共和国内部自治取代虚假的独立。”他还强调了用“自治化”方式建立联邦是压制民族主义倾向的必要之举,“在四年国内战争期间,由于有外来干涉,我们在民族问题上表现出莫斯科的自由主义。并非出于我们的意愿,在共产党员中培养出了一些真正的、彻底的社会独立党人,他们要求在一切方面实现真正的独立,把俄共中央的干涉看作来自莫斯科的欺骗和虚伪。”尤其严重的是,“边疆年轻一代共产党人拒绝把独立游戏理解为游戏,他们对谈论独立的语言执著地信以为真,而且执著地要求我们把独立共和国宪法逐字逐句付诸实施。”因此,“如果我们此时此刻不力求把中央和边疆的相互关系的形式符合实际上的相互关系,即边疆基本上应该无条件服从中央,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此时此刻不用正式的(同时也是现实的)自治取代形式上的(虚假的)独立,那么一年后,苏维埃共和国的真正统一将是无比的困难”。(注:该草案原文藏于苏共中央档案馆,1989年9月《苏共中央通报》首次公开发表,同时发表的还有1922年8月至10月间围绕俄罗斯联邦与各独立共和国的相互关系问题的其他文献资料,共22件档案。)列宁接此信后没有立即表态。9月23日至24日,中央组织局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了“自治化”方案,经逐条表决,以多数票通过了略作修改的斯大林的方案文本。次日,组织局将会议材料送交列宁,同时发给中央委员会全体成员。9月26日,列宁在休养地哥尔克村约见斯大林,就联邦方案提出自己的不同看法。同日,列宁还通过加米涅夫致信全体政治局委员,明确宣布了自己的观点,列宁在信中指出:“重要的是,我们不去助长‘独立分子’,也不取消他们的独立性,而是再建一层新楼——平等的共和国联邦。”按照这个思路,斯大林的“自治化”方案显*
然是不合适的,必须作原则性的修改,即把各国加入俄罗斯联邦改成俄罗斯联邦同其他共和国一起平等地组成“苏维埃共和国联盟”。(注:《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43卷,第213-215页。)斯大林虽然内心并不同意列宁的观点,但从策略的角度有保留地接受了列宁对方案的修改意见,9月27日,他致信列宁和政治局,同意将“自治”改为“联盟”,与此同时,他仍然十分强烈地表达了将俄罗斯联邦中央机构改组为联盟中央机构的意见,信中还用讽刺性的语言称列宁为“民族自由主义”。在第二天举行的政治局会议上,斯大林与加米涅夫互换便条进行交谈时更明确地表示反对列宁的观点,加米涅夫告诉斯大林:“伊里奇准备为捏卫独立而战。”斯大林回答:“我以为,反对伊里奇需要坚定性。如果两个格鲁吉亚孟什维克影响格鲁吉亚的共产党人,而后者影响伊里奇,试问,这就是其中的‘独立性’吗?”(注:该草案原文藏于苏共中央档案馆,1989年9月《苏共中央通报》首次公开发表,同时发表的还有1922年8月至10月间围绕俄罗斯联邦与各独立共和国的相互关系问题的其他文献资料,共22件档案。)话虽如此说,方案还是按列宁的意见作了修改,修改后的方案文本(即所谓“联盟”方案)由斯大林等人签署后分发给中央委员会全体成员,作为中央全会讨论的正式文本。该文本对原草案所作的具有实质性的修改是在第一条,新条文这样表述:“认为乌克兰、白俄罗斯、外高加索共和国联邦和俄罗斯联邦之间缔结关于联合成‘社会主义苏维埃共和国联盟’而同时为每一个共和国保留自由退出‘联盟’的权利的条约是必要的”(注:《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43卷,第533页。)。10月6日,俄共(布)中央全会通过了“联盟”方案。全会还决定,在此基础上制定联盟条约草案,并组成以斯大林为首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准备。列宁没有出席全会,但给加米涅夫写了一张便条,表示“要同大俄罗斯沙文主义决一死战”,并提出“要绝对坚持在联盟中央执行委员会中由俄罗斯人、乌克兰人、格鲁吉亚人等等轮流担任主席”(注:《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43卷,第216页。)。
此后,联盟的筹建进入“快车道”。与此同时,围绕着外高加索三国是分别加入联盟还是以“外高加索联邦”身份加入联盟,格鲁吉亚领导人与斯大林主持的俄共(布)中央又产生了严重分歧。10月22日,格鲁吉亚共产党中央委员会9名成员因不满俄共(布)中央的决定而集体辞职,斯大林和奥尔忠尼启则趁机调整了格鲁吉亚的领导班子,但双方的矛盾并没有因此而缓和。在一次争执中,奥尔忠尼启则竟粗暴地动手打了格鲁吉亚的一位领导人卡巴希泽,由此引起了所谓“格鲁吉亚事件”,以致俄共(布)中央政治局为此而专门派遣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列宁对这一事件也十分关注,他一方面批评格鲁吉亚人反对中央决定的立场,另一方面以更严厉的态度批评斯大林、奥尔忠尼启则等中央领导人所表现的大俄罗斯沙文主义,并通过各种方式表达自己对这种倾向的担忧。但是,病情日趋严重的列宁已经难以扭转事态的发展,联盟的筹建进程实际上处于斯大林的控制之下。11月21日,俄共(布)中央正式启动联盟条约的起草工作。12月上旬,召开外高加索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根据俄共(布)中央的指示,通过了外高加索联邦加入苏维埃共和国联盟的决议。12月18日,俄共(布)中央全会正式通过斯大林主持起草的联盟条约草案和联盟成立宣言草案,并决定了联盟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的日期。在这一过程中,列宁因病情加重,连续几次中风导致半身瘫痪,所以无法对筹建联盟的具体工作进程施加直接的影响。
1922年12月30日,联盟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在莫斯科召开,这次大会宣布,由俄罗斯联邦、乌克兰、白俄罗斯和外高加索联邦组成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正式成立。斯大林在会上作了关于联盟成立的主题报告,会议发表了苏联成立宣言,与会各国代表签署了经大会通过的联盟条约,(注:联盟条约即联盟宪法的基本条款,该条约经修改补充后于1924年由联盟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批准为苏联宪法。)条约规定: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联盟苏维埃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联盟中央执行委员会,联盟的人民委员会是联盟中央执委会的执行机构,外交、陆海军、对外贸易、交通、邮电人民委员部作为联盟级的人民委员部,各加盟共和国不再设立上述各部,联盟有统一的财政和国家预算,联盟公民拥有统一的苏联国籍,莫斯科作为联盟的首都。条约最后规定:每一个加盟共和国都可保留自由退出联盟的权利。这次大会还选举了第一届联盟中央执委会。
列宁因病未能出席大会,但被选为大会名誉主席。始终关注着苏联的筹建进程的列宁在苏联宣告成立的当天口授了《关于民族或“自治化”问题》一文,在这篇文章中,列宁再次表达了对大俄罗斯沙文主义倾向的担忧,他指出,如果中央领导机关不加以认真的改造,那么,“在这种条件下,很自然,我们用来替自己辩护的‘退出联盟的自由’只是一纸空文,它不能够保护俄国境内的异族人,使他们不受典型的俄罗斯官僚这样的真正俄罗斯人,大俄罗斯沙文主义者,实质上是恶棍和暴徒的侵害”。列宁还明确批评了斯大林、奥尔忠尼启则等中央领导人在这个问题上的错误做法。第二天,列宁继续口授上述文章,把民族问题上升到事关国家政权性质的高度进行论述,认为斯大林等人的错误“实质上就破坏了无产阶级团结的利益,因为没有什么比民族问题上的不公正态度更能阻碍无产阶级团结的发展和巩固的了”。他最后指出:“在这种情况下,无产阶级团结以及无产阶级阶级斗争的根本利益,要求我们对待民族问题无论何时都不能拘泥形式,而要时刻考虑到被压迫民族(或小民族)的无产者在对待压迫民族(或大民族)的态度上必然有的差别”。(注:《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43卷,第349-353页。)此后,直至次年3月丧失语言能力,列宁在其政治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中,把很大一部分注意力放在民族问题上,试图从格鲁吉亚领导人遭受不公正对待的事件着手扭转中央领导机关的大俄罗斯沙文主义倾向,使苏联成为名副其实的各苏维埃共和国平等的联盟。但是,如同列宁晚年的其他思想,他在民族问题上的最后思想也未能付诸实践。苏联从其成立之时起就是按照斯大林的思想和路线进行运作的,“自治化”方案虽然形式上被“联盟”方案取代了,但“自治化”的精神却贯穿在联盟的结构及其运作机制中,斯大林本想抛弃“虚假的”联邦型法律以实现重建大俄罗斯国家的目标,后来接受列宁的建议保留了“虚假的”法律来满足加盟的非俄民族共和国希望享有的平等和自由退盟的权利,然而,在斯大林的大俄罗斯主义和集权主义思想指导下,这个法律上遵循民族平等原则的联盟国家实际上是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大一统国家体系,各加盟国的国家属性已被剥夺,“共和国”只是徒有虚名而已。
三、难以走出的历史怪圈
从俄罗斯帝国的解体到苏联的建立,形式上看,原帝国版图发生了重组,一个新型的联盟国家呈现在帝国废墟上。但是,此后七十年苏联的历史进程告诉我们,帝国的废墟并没有因为联盟的建立而被清除,正如列宁在其生命的最后时刻所切切忧虑的,作为帝国传统的大俄罗斯主义的幽灵依附在联盟的集权体制上,使联盟从其建立之初就患上了帝国的痼疾,并最终重蹈了解体的覆辙。一个领土面积居世界第一的庞然大国,竟然在百年间两次分崩离析,真可谓陷入了难以自拔的历史怪圈,其中蕴含的历史规律很值得人们深究。本文仅对此作一简略的探讨。
首先,我们应该注意到苏联国家体制与俄罗斯帝国体制的同构性。虽然两者在法律形态、政治形态、经济形态诸方面存在很多差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都是高度中央集权的、超民族国家的联合体。前文已经指出,俄罗斯帝国在其形成和扩张过程中将开拓型殖民和侵略性殖民交织在一起,由此造成了现代化转型中两种民族主义取向共处一体、互相掣肘的两难困境。作为主体民族的俄罗斯在追求其现代化目标时本应在政治体制上实现专制向民主的过渡以顺应经济变革的需要,然而,为了将原本应有独立民族国家基础的处于殖民地状态的非俄民族地区束缚在帝国(同时也是俄罗斯国家)版图内,国家政治体制的改造就变得十分困难,高度中央集权的现实合理性因巩固超民族国家联合体的客观需要而被强化,并因此而延长了专制王朝的寿命。当然,世界现代化浪潮的推进终究是不可阻挡的,一方面,社会转型的内在逻辑必然要冲垮日趋腐朽的专制统治,另一方面,瓦解殖民体系的民族解放运动也势必会波及俄罗斯帝国,由于两者的联动效应,无论哪一方面取得突破,都将引起另一方面的相应变动,所以,沙皇制度的覆灭与俄罗斯帝国的解体作为同一个历史进程出现是完全合乎逻辑的。由此亦可推论,凡是类似的国家体制结构都存在发生此种联动性变革的可能性。问题在于,作为联盟国家的苏联为什么在国家体制上表现出与俄罗斯帝国的同构性?对此,仍然需要从中央集权体制和超国家联合体两个因素的结合上进行分析,而苏联的筹建过程可以为我们提供解答这一问题的线索。
亦如前文所指出,十月革命后一段时间内,列宁和布尔什维克党领导的苏维埃俄国曾对俄罗斯帝国的解体持肯定态度,但这种态度的立足点在于世界革命的逻辑。随着革命浪潮的消退,理想主义的国家观不得不复归于现实主义的国家观,而一旦进入现实的国家范畴,俄罗斯帝国的遗产就成为苏俄领导人开展国家建构工程的实际出发点。在帝国废墟上重整河山既被看作是巩固新政权的需要,也被看作是为日后再燃世界革命烈火的基础。无论从哪一个目标着眼,将破碎的帝国版图重新组合成一个超国家联合体都被认为是必要之举,在这一点上,列宁和斯大林没有分歧。在当时具体的时空条件下,组织超国家联合体只能走中央集权制的道路,对此,列宁和斯大林也没有根本的分歧。至于中央集权制下的超国家联合体是否会导致帝国结构的复活?正是围绕这个问题,列宁和斯大林表现了政治策略上的对立。斯大林是彻底的现实主义者,他在重建大俄罗斯国家的目标上坚定不移,从他的“自治化”方案及其为这个方案辩护的言论来看,用帝国式的统治将已经获得独立的各民族共和国的主权收回乃是维持和强化中央集权制的必由之路,他甚至认为,在这个问题上无须隐讳大俄罗斯主义的正面功能,否则就是“虚伪”的“民族自由主义”。晚年的列宁当时正处于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的内在冲突之中,他一方面需要顾及政权的现实利益,另一方面又十分担忧苏维埃政权蜕变成失去无产阶级属性的旧俄国式的国家机器,他在最后的口授文章中曾尖锐地抨击斯大林主持的国家机关是“从沙皇制度那里接收过来的,不过稍微涂了一点苏维埃色彩罢了”。(注:《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43卷,第350页。)正是基于这种矛盾心理,列宁在联邦国家的建构问题上,既认同于中央集权制(通过党的组织机制来实现),又希望避免帝国的复活,形成一种各民族国家平等联合的格局,因此他特别注意在联盟的建立过程中抑制大俄罗斯主义倾向,有时甚至故意站在维护独立的民族主义一边,以维持两者间的平衡。但是如前所述,中央集权制下的超国家联合体按其自身的运转规律几乎不可能走出帝国政治的怪圈,因此,在苏联的筹建过程中,尽管列宁竭力干预,以图扭转其发展趋势,但最后成为现实的仍然是斯大林代表的政策取向,即组建了一个与俄罗斯帝国具有同构性的“联盟”。这一结果并非用列宁不幸早逝能够解释,而是根源于历史运动的客观规律。同样的道理,七十年后苏联的解体也不应简单地从某些具体人物推行的某些政策去解释,而应当从历史运动的*
深层结构中寻找历史的基因,在这个意义上,1917~1918年的俄国与1991年的苏联确实有历史的内在联系。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1999年09期
【原文出处】《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沪)1999年04期第50~57页
【作者简介】余伟民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上海,200062
【内容提要】 | 世纪初俄罗斯帝国的解体和世纪末苏联的解体具有内在的历史联系。苏联的筹建过程展示了苏俄领导层从世界革命意义上的国家观向重建大俄罗斯国家目标的演变轨迹及其间表现的两种观念的分歧和斗争。斯大林为代表的大俄罗斯主义政策取向的胜利确定了苏联国家体制的属性,这种与俄罗斯帝国结构类似的国家体制既是中央集权制与超国家联合体相结合的产物,也是苏联难以走出帝国政治的怪圈,最终在政治体制和国家体制的联动性变革中重蹈俄罗斯帝国覆辙的根本性因素。 |
一、被战争与革命打碎的帝国
苏联的前身是俄罗斯帝国。以沙皇专制制度为内在政治结构的俄罗斯帝国源起于13世纪形成的莫斯科公园,16世纪中叶,俄罗斯民族统一国家和沙皇制度确立时,其领土面积为280万平方公里(北起白海,南至奥卡河,西抵第聂伯河上游,东达乌拉尔山支脉),此后经由几个世纪的周边殖民征服,逐步扩张成为一个地跨欧亚两洲的殖民大帝国,到20世纪初,俄罗斯帝国的面积已达2280万平方公里(北起北冰洋海域,南至土库曼与阿富汗交界处,西抵德国边界,东达白令海峡)。在这个过程中,开拓型殖民与侵略性殖民交织在一起,民族国家与殖民地的界线混淆不清,由此造成了俄罗斯帝国版图内特别复杂的民族问题和民族矛盾,也构成了沙俄帝国体制上的双重特性,即:专制王朝与殖民帝国的两位一体。为了控制由本土直接延伸的周边殖民地,需要高度的中央集权,而这种国家体制上的需要又强化了专制主义的政治体制,使俄罗斯在现代化进程中迟迟难以克服日趋腐朽的政治障碍,近代以来的历次改革均以失败告终,最后,由经济力量推动的社会转型不得不借助于战争和革命的暴力来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因专制统治的崩溃而引起的中央权力的失落也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帝国的解体和原来处于殖民地地位的各非俄民族地区的自决、分离乃至独立。这种政治体制和国家体制的联动效应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及其引发的1917年俄国革命中表现得十分明显。
俄罗斯帝国的解体首先由一次大战中俄国的军事失利而触发。当时,俄国西部大片土地沦于德军之手,在这些地区,波兰、芬兰、立陶宛、拉脱维亚和爱沙尼亚等非俄民族最早利用这一形势,开始酝酿建立或恢复独立的民族国家。随即,这股民族自决浪潮迅速蔓延到乌克兰、白俄罗斯、外高加索和中亚,各非俄民族地区纷纷建立本民族的自治机构,当时密切关注这一动向的斯大林曾这样概括风云而起的民族自决浪潮:“俄国各边疆地区转瞬间布满了‘全民族’机关。……拉脱维亚、爱沙尼亚边区、立陶宛、格鲁吉亚、阿尔明尼亚、阿塞拜疆、北高加索、柯尔克兹和伏尔加河中游地区的‘民族委员会’;乌克兰和白俄罗斯的‘拉达’;比萨拉比亚的‘斯法图尔—采利’;克里木和巴什基里亚的‘库鲁尔泰’;土尔克斯坦的‘自治政府’,——这些就是各民族资产阶级把各种力量聚集在它们周围的‘全民族’机构”。(注:《斯大林全集》第4卷,第140~141页。)显然,上述民族机构的建立是走向民族独立的第一步。
1917年3月和11月,俄国先后爆发了二月革命和十月革命,前者推翻了罗曼诺夫王朝,终结了沙皇专制制度;后者结束了临时政府的过渡,将政权转入列宁领导的布尔什维克党之手。两次革命实现了俄国政治体制的改造,在革命的风暴中,俄罗斯帝国也随着王冠落地而分崩离析。
俄罗斯帝国的解体过程从二月革命开始,其高潮则在十月革命以后。最早脱离帝国版图的是原隶属于沙俄的波兰王国和芬兰大公国,波兰的独立在俄国临时政府时期已经实现,1917年底,苏维埃政府亦承认其独立地位,与此同时,苏俄还承认了芬兰的独立。
波罗的海沿岸的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曾被德国军队占领,1918年4月,占领当局将它们合并组成“波罗的海公国”。1918年11月德国战败后,“公国”分立为三个独立的共和国。不久,这三个国家都建立了苏维埃政权,宣布自己为苏维埃共和国。1918年12月25日,苏俄承认波罗的海三国独立。1919年,三国的苏维埃政权先后被推翻,恢复了原来性质的共和国政府。尽管如此,苏俄仍于1920年分别与三国签订和平条约,再次承认它们的独立地位。
外高加索地区在1917年11月也开始了走向独立的进程,该地区的民族主义势力为了对抗布尔什维克革命的影响,曾组成统一战线,宣布成立“外高加索人民委员会(行政委员会)”和“外高加索议会”,并于1918年4月宣布成立“外高加索民主联邦共和国”,接着分别于5、6月间成立了孟什维克领导的格鲁吉亚民主共和国、穆沙瓦特(平等党)领导的阿塞拜疆共和国和达什纳克(联盟党)领导的亚美尼亚共和国。1920年4月至1921年2月,随着苏俄在国内战争中的胜利,外高加索地区逐渐处于苏俄的影响和控制下,阿塞拜疆、亚美尼亚和格鲁吉亚先后建立了苏维埃政权,它们作为苏维埃共和国的地位得到苏俄的承认(1920年5月,苏俄已承认格鲁吉亚民主共和国的独立)。
中亚地区从俄罗斯分离的主要是原布哈拉埃米尔国和希瓦(花拉子模)汗国,1917年12月,苏俄政府宣布解除沙俄强加于上述两国的义务,允许它们独立。1920年2月和9月,花拉子模和布哈拉在苏俄红军干预下先后发生武装起义,推翻原统治者,成立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但仍保持独立地位。至于中亚的其他地区,在1918年4月和1920年8月,先后组成土耳其斯坦自治共和国和吉尔吉斯自治共和国,加入俄罗斯联邦。(注:中亚地区的独立共和国和自治共和国在20~30年代经过几次重组,最后形成哈萨克、乌兹别克、吉尔吉斯、塔吉克和土库曼5国,并成为苏联的加盟国。)
作为原俄罗斯帝国主体部分之一的乌克兰,在1917年二月革命后即迈出了独立的步伐,当时成立的政权机构——“拉达”曾宣布自己为“乌克兰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机关。1917年12月16日,苏俄政府发表声明,承认乌克兰有独立权利,随即,12月25日,在哈尔科夫成立了乌克兰苏维埃共和国,并得到苏俄的支持。1918年4月,乌克兰被德国军队占领。11月德国战败后,苏维埃共和国和“人民共和国”分别宣布恢复。1919年6月,波兰军队进入西乌克兰地区,同年12月,苏俄红军占领基辅,“拉达”政权被推翻。1920年俄波战争后,乌克兰被分割为二的格局基本确定,根据1921年3月签订的里加条约,西乌克兰正式划归波兰,东乌克兰则维持苏维埃共和国的独立形式。
另一个斯拉夫民族区域白俄罗斯在1918年也曾遭德军占领,德军退出后红军进入,并于1919年1月1日宣布成立白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2月4日,苏俄承认其独立。1921年里加条约把白俄罗斯西部地区也划归波兰。
此外,历史上原属罗马尼亚民族的比萨拉比亚于1918年1月被罗马尼亚军队占领,4月9日宣布与罗马尼亚合并,但此举未得到苏俄承认,成为俄罗间的领土争端。(注:比萨拉比亚问题的由来及其演变过程可参阅拙文《从比萨拉比亚问题到摩尔多瓦独立》,载《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94年第3期。)
总之,十月革命前后的一段时期,俄国沿着帝国解体的轨道滑行,大部分被沙俄强行兼并的、原来有独立国家基础的非俄民族地区通过各种形式获得了独立。苏维埃俄国所继承的沙俄帝国遗产是一个版图已大大缩小了的俄罗斯。布尔什维克党和苏俄政府之所以接受这一现实,一方面是形势所迫,在国力空虚、外敌入侵、国内战争等一系列因素的制约下,苏俄政府不仅无力阻止帝国解体的客观趋势,甚至被迫签订割让国土的布列斯特和约以求生存;另一方面,布尔什维克党在革命中提出的“民族自决权”口号和革命胜利后发表的《俄国各族人民权利宣言》都明确赋予各少数民族自决乃至分离并建立独立国家的权利,这种政策取向不仅具有宣传的功能,而且也吻合于当时以世界革命的逻辑发动俄国革命的指导思想,按照这一逻辑,既然俄国革命是世界革命的引爆器,那么在俄国革命中打碎俄国的帝国结构就是革命的要求和必然,因为旧俄国的解体乃是走向各民族平等联合的世界社会主义共和国的过渡步骤。在十月革命胜利之初,列宁和布尔什维克党对民族和国家问题的认识还存在相当程度的理想主义色彩。
然而,形势的变化不久就改变了苏俄领导人在民族自决和国家版图问题上的想法。世界革命浪潮的低落和国内战争中红军向少数民族地区的推进,从必要和可能两个角度促使苏俄领导层重新考虑俄罗斯联邦与其他民族共和国的关系,并把在帝国废墟上重建统一的多民族欧亚大国的计划提上了议事日程。
二、苏联的筹建
恢复原俄国版图的努力从国内战争中期开始,首先是建立各苏维埃共和国的军事和战时经济联盟。1919年5月,俄共(布)中央发布关于军事统一的指示,要求俄联邦同当时已建立苏维埃政权的乌克兰、白俄罗斯等国结成军事联盟,统一军队的指挥,集中管理人力和物质资源。根据这一指示精神,6月1日,有乌克兰、白俄罗斯等国代表参加的全俄中央执委会发布关于各苏维埃共和国联合对世界帝国主义进行斗争的指令,规定:统一军队组织和军事指挥;统一国民经济委员会;统一铁路管理和经营;统一财政;统一各国的人民委员部。此后,苏俄又通过双边同盟条约进一步固定与其他苏维埃共和国的关系,到国内战争结束时,以双边条约形式与俄罗斯联邦结盟的国家有:乌克兰、白俄罗斯、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格鲁吉亚、布哈拉、花拉子模和远东。(注:远东共和国成立于1920年4月,作为苏俄与日本之间的缓冲国,1922年11月撤销。)这些国家形式上保持独立的法律地位,但在党的关系上,各国共产党均隶属于俄共(布)中央,苏俄通过党组织系统和联合人民委员部对各国实施领导。所以,国内战争中,苏俄在军事联盟的基础上已经部分地恢复了对旧俄国版图内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控制(除已完全独立的波兰、芬兰、波罗的海三国和划入波兰领土的西乌克兰、西白俄罗斯以及回归罗马尼亚的比萨拉比亚)。
下一步,就是筹划将实际控制下的各苏维埃共和国纳入统一的联邦国家,从法律上实现重建多民族欧亚大国的目标。
1921年3月召开的俄共(布)十大在苏俄历史上具有多方面的转折意义,无论是从“战时共产主义”转向“新经济政策”,还是通过镇压喀琅施塔得兵变全面恢复国家的政治功能和确立政权本位的统治秩序,都表现出理想主义让位于现实主义的政策选择取向。苏俄国家政权的重新定位必然反映在对国家版图和体制结构的诉求上,如果说内战期间的军事联盟带有权宜之策的痕迹,那么,在俄共(布)十大上,恢复原俄罗斯帝国版图、建立大联邦国家已被明确为党的既定方针和近期目标。会议通过的《关于党在民族问题方面的当前任务》的决议指出,各苏维埃共和国国防的共同利益、恢复被战争破坏的生产力和各国间粮食的调剂都要求建立国家联盟,这是各苏维埃国家得以生存的必要条件。决议还指出,国家联盟的一般形式是苏维埃共和国联邦。
作为建立大联邦国家的一个过渡步骤,俄共(布)决定先在外高加索地区建立联邦国家,1921年11月,俄共(布)中央高加索局通过决议,要求阿塞拜疆、亚美尼亚和格鲁吉亚组成“外高加索联邦”。这一决定曾受到民族独立意识强烈的格鲁吉亚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抵制,当时任高加索局领导人的奥尔忠尼启则根据列宁的原则要求和斯大林的具体指示,运用党的纪律和组织力量压服了格鲁吉亚领导人(据列宁秘书福季耶娃回忆,奥尔忠尼启则等人曾宣称,要用“烙铁”把格鲁吉亚党中央委员的民族主义倾向“烫平”(注:福季耶娃:《回忆列宁》,俄文版第54页。))。1922年2月,上述三国共产党召开统一代表大会,通过建立联邦的决议。3月12日,三国政府代表签署了联邦条约,“外高加索联邦”就此成立。
随着时机成熟,苏维埃联邦国家的筹建正式启动。1922年8月10日,俄共(布)中央政治局建议中央组织局成立一个专门委员会,为预定10月召开的中央全会讨论建立联邦问题起草方案。8月11日,中央组织局成立了以斯大林为首的专门委员会,委员会成员有:莫洛托夫、奥尔忠尼启则、拉柯夫斯基、索柯里尼柯夫,还有各民族共和国的代表:阿加马利—奥格雷(阿塞拜疆)、米亚斯尼科夫(亚美尼亚)、姆季瓦尼(格鲁吉亚)、彼得罗夫斯基(乌克兰)、切尔维亚科夫(白俄罗斯)等。斯大林为委员会拟订了决议草案,题为《关于俄罗斯联邦和各独立共和国的相互关系》。这一方案的基本精神是:各独立的民族共和国以自治共和国的身份加入俄罗斯联邦,用扩大俄罗斯联邦的方式建立统一的多民族联邦国家,原俄罗斯联邦的中央机构将成为扩大后的联邦的中央机构,原各独立民族共和国的外交、外贸、军事、铁道和邮电等政府部门并入俄罗斯联邦的相应部门,所保留的其他一些重要部门(如财政、粮食、劳动和国民经济、保安机构等)也要服从俄罗斯联邦相应部门的指令。(注:该草案原文藏于苏共中央档案馆,1989年9月《苏共中央通报》首次公开发表,同时发表的还有1922年8月至10月间围绕俄罗斯联邦与各独立共和国的相互关系问题的其他文献资料,共22件档案。)这就是所谓“自治化”方案。该方案以秘密文件形式发给各共和国党中央讨论,讨论结果是:阿塞拜疆和亚美尼亚赞成,格鲁吉亚明确反对,白俄罗斯委婉反对,乌克兰因内部意见分歧而推迟表态(两个中亚共和国和不久即撤销的远东共和国当时未列入首批进入联邦的方案)。9月15日举行的格鲁吉亚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会议作出决议:“认为根据斯大林同志的提纲所提出的以独立共和国自治形式实现联合为时过早。我们认为经济活动和总体政治的联合是必要的,但需要保留全部的独立属性”。从会议记录可以看出,尽管奥尔忠尼启则等俄共(布)中央和高加索局的代表列席会议施加压力,但表决时仍以绝对多数(仅1票反对)通过了决议。(注:该草案原文藏于苏共中央档案馆,1989年9月《苏共中央通报》首次公开发表,同时发表的还有1922年8月至10月间围绕俄罗斯联邦与各独立共和国的相互关系问题的其他文献资料,共22件档案。)显然,格鲁吉亚领导人的“民族主义倾向”并没有因为外高加索联邦的成立而被“烙铁”烫平,他们仍然顽强地抵制俄罗斯联邦对自己的吸收式联合,其实,这种倾向是当时各独立民族共和国普遍存在的社会情绪的反映,只不过格鲁吉亚的领导人比其他共和国的领导人更直接也更大胆地表达了这种情绪。
斯大林的“自治化”方案受到抵制引起了病休中的列宁的关注(注:列宁从1921年底患病起处于半休状态,1922年4月手术后未能复原,5月25日有过一次中风,此后虽有好转,但只能在病休中处理党和国家事务,作为总书记的斯大林实际主持了党和国家的领导工作。)。9月22日,列宁向斯大林了解有关情况,斯大林于当天作了书面答复,在复信中斯大林指出:“二者必择其一:要么是真正的独立,……要么是苏维埃共和国真正地联合成一个经济整体,并将俄罗斯联邦的人民委员会、劳动与国防委员会和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权力正式扩展到独立共和国的人民委员会、中央执行委员会和经济委员会,也就是说,用语言、文化、司法、内务、农业以及其他这种含义上的真正的共和国内部自治取代虚假的独立。”他还强调了用“自治化”方式建立联邦是压制民族主义倾向的必要之举,“在四年国内战争期间,由于有外来干涉,我们在民族问题上表现出莫斯科的自由主义。并非出于我们的意愿,在共产党员中培养出了一些真正的、彻底的社会独立党人,他们要求在一切方面实现真正的独立,把俄共中央的干涉看作来自莫斯科的欺骗和虚伪。”尤其严重的是,“边疆年轻一代共产党人拒绝把独立游戏理解为游戏,他们对谈论独立的语言执著地信以为真,而且执著地要求我们把独立共和国宪法逐字逐句付诸实施。”因此,“如果我们此时此刻不力求把中央和边疆的相互关系的形式符合实际上的相互关系,即边疆基本上应该无条件服从中央,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此时此刻不用正式的(同时也是现实的)自治取代形式上的(虚假的)独立,那么一年后,苏维埃共和国的真正统一将是无比的困难”。(注:该草案原文藏于苏共中央档案馆,1989年9月《苏共中央通报》首次公开发表,同时发表的还有1922年8月至10月间围绕俄罗斯联邦与各独立共和国的相互关系问题的其他文献资料,共22件档案。)列宁接此信后没有立即表态。9月23日至24日,中央组织局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了“自治化”方案,经逐条表决,以多数票通过了略作修改的斯大林的方案文本。次日,组织局将会议材料送交列宁,同时发给中央委员会全体成员。9月26日,列宁在休养地哥尔克村约见斯大林,就联邦方案提出自己的不同看法。同日,列宁还通过加米涅夫致信全体政治局委员,明确宣布了自己的观点,列宁在信中指出:“重要的是,我们不去助长‘独立分子’,也不取消他们的独立性,而是再建一层新楼——平等的共和国联邦。”按照这个思路,斯大林的“自治化”方案显*
然是不合适的,必须作原则性的修改,即把各国加入俄罗斯联邦改成俄罗斯联邦同其他共和国一起平等地组成“苏维埃共和国联盟”。(注:《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43卷,第213-215页。)斯大林虽然内心并不同意列宁的观点,但从策略的角度有保留地接受了列宁对方案的修改意见,9月27日,他致信列宁和政治局,同意将“自治”改为“联盟”,与此同时,他仍然十分强烈地表达了将俄罗斯联邦中央机构改组为联盟中央机构的意见,信中还用讽刺性的语言称列宁为“民族自由主义”。在第二天举行的政治局会议上,斯大林与加米涅夫互换便条进行交谈时更明确地表示反对列宁的观点,加米涅夫告诉斯大林:“伊里奇准备为捏卫独立而战。”斯大林回答:“我以为,反对伊里奇需要坚定性。如果两个格鲁吉亚孟什维克影响格鲁吉亚的共产党人,而后者影响伊里奇,试问,这就是其中的‘独立性’吗?”(注:该草案原文藏于苏共中央档案馆,1989年9月《苏共中央通报》首次公开发表,同时发表的还有1922年8月至10月间围绕俄罗斯联邦与各独立共和国的相互关系问题的其他文献资料,共22件档案。)话虽如此说,方案还是按列宁的意见作了修改,修改后的方案文本(即所谓“联盟”方案)由斯大林等人签署后分发给中央委员会全体成员,作为中央全会讨论的正式文本。该文本对原草案所作的具有实质性的修改是在第一条,新条文这样表述:“认为乌克兰、白俄罗斯、外高加索共和国联邦和俄罗斯联邦之间缔结关于联合成‘社会主义苏维埃共和国联盟’而同时为每一个共和国保留自由退出‘联盟’的权利的条约是必要的”(注:《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43卷,第533页。)。10月6日,俄共(布)中央全会通过了“联盟”方案。全会还决定,在此基础上制定联盟条约草案,并组成以斯大林为首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准备。列宁没有出席全会,但给加米涅夫写了一张便条,表示“要同大俄罗斯沙文主义决一死战”,并提出“要绝对坚持在联盟中央执行委员会中由俄罗斯人、乌克兰人、格鲁吉亚人等等轮流担任主席”(注:《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43卷,第216页。)。
此后,联盟的筹建进入“快车道”。与此同时,围绕着外高加索三国是分别加入联盟还是以“外高加索联邦”身份加入联盟,格鲁吉亚领导人与斯大林主持的俄共(布)中央又产生了严重分歧。10月22日,格鲁吉亚共产党中央委员会9名成员因不满俄共(布)中央的决定而集体辞职,斯大林和奥尔忠尼启则趁机调整了格鲁吉亚的领导班子,但双方的矛盾并没有因此而缓和。在一次争执中,奥尔忠尼启则竟粗暴地动手打了格鲁吉亚的一位领导人卡巴希泽,由此引起了所谓“格鲁吉亚事件”,以致俄共(布)中央政治局为此而专门派遣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列宁对这一事件也十分关注,他一方面批评格鲁吉亚人反对中央决定的立场,另一方面以更严厉的态度批评斯大林、奥尔忠尼启则等中央领导人所表现的大俄罗斯沙文主义,并通过各种方式表达自己对这种倾向的担忧。但是,病情日趋严重的列宁已经难以扭转事态的发展,联盟的筹建进程实际上处于斯大林的控制之下。11月21日,俄共(布)中央正式启动联盟条约的起草工作。12月上旬,召开外高加索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根据俄共(布)中央的指示,通过了外高加索联邦加入苏维埃共和国联盟的决议。12月18日,俄共(布)中央全会正式通过斯大林主持起草的联盟条约草案和联盟成立宣言草案,并决定了联盟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的日期。在这一过程中,列宁因病情加重,连续几次中风导致半身瘫痪,所以无法对筹建联盟的具体工作进程施加直接的影响。
1922年12月30日,联盟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在莫斯科召开,这次大会宣布,由俄罗斯联邦、乌克兰、白俄罗斯和外高加索联邦组成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正式成立。斯大林在会上作了关于联盟成立的主题报告,会议发表了苏联成立宣言,与会各国代表签署了经大会通过的联盟条约,(注:联盟条约即联盟宪法的基本条款,该条约经修改补充后于1924年由联盟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批准为苏联宪法。)条约规定: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联盟苏维埃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联盟中央执行委员会,联盟的人民委员会是联盟中央执委会的执行机构,外交、陆海军、对外贸易、交通、邮电人民委员部作为联盟级的人民委员部,各加盟共和国不再设立上述各部,联盟有统一的财政和国家预算,联盟公民拥有统一的苏联国籍,莫斯科作为联盟的首都。条约最后规定:每一个加盟共和国都可保留自由退出联盟的权利。这次大会还选举了第一届联盟中央执委会。
列宁因病未能出席大会,但被选为大会名誉主席。始终关注着苏联的筹建进程的列宁在苏联宣告成立的当天口授了《关于民族或“自治化”问题》一文,在这篇文章中,列宁再次表达了对大俄罗斯沙文主义倾向的担忧,他指出,如果中央领导机关不加以认真的改造,那么,“在这种条件下,很自然,我们用来替自己辩护的‘退出联盟的自由’只是一纸空文,它不能够保护俄国境内的异族人,使他们不受典型的俄罗斯官僚这样的真正俄罗斯人,大俄罗斯沙文主义者,实质上是恶棍和暴徒的侵害”。列宁还明确批评了斯大林、奥尔忠尼启则等中央领导人在这个问题上的错误做法。第二天,列宁继续口授上述文章,把民族问题上升到事关国家政权性质的高度进行论述,认为斯大林等人的错误“实质上就破坏了无产阶级团结的利益,因为没有什么比民族问题上的不公正态度更能阻碍无产阶级团结的发展和巩固的了”。他最后指出:“在这种情况下,无产阶级团结以及无产阶级阶级斗争的根本利益,要求我们对待民族问题无论何时都不能拘泥形式,而要时刻考虑到被压迫民族(或小民族)的无产者在对待压迫民族(或大民族)的态度上必然有的差别”。(注:《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43卷,第349-353页。)此后,直至次年3月丧失语言能力,列宁在其政治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中,把很大一部分注意力放在民族问题上,试图从格鲁吉亚领导人遭受不公正对待的事件着手扭转中央领导机关的大俄罗斯沙文主义倾向,使苏联成为名副其实的各苏维埃共和国平等的联盟。但是,如同列宁晚年的其他思想,他在民族问题上的最后思想也未能付诸实践。苏联从其成立之时起就是按照斯大林的思想和路线进行运作的,“自治化”方案虽然形式上被“联盟”方案取代了,但“自治化”的精神却贯穿在联盟的结构及其运作机制中,斯大林本想抛弃“虚假的”联邦型法律以实现重建大俄罗斯国家的目标,后来接受列宁的建议保留了“虚假的”法律来满足加盟的非俄民族共和国希望享有的平等和自由退盟的权利,然而,在斯大林的大俄罗斯主义和集权主义思想指导下,这个法律上遵循民族平等原则的联盟国家实际上是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大一统国家体系,各加盟国的国家属性已被剥夺,“共和国”只是徒有虚名而已。
三、难以走出的历史怪圈
从俄罗斯帝国的解体到苏联的建立,形式上看,原帝国版图发生了重组,一个新型的联盟国家呈现在帝国废墟上。但是,此后七十年苏联的历史进程告诉我们,帝国的废墟并没有因为联盟的建立而被清除,正如列宁在其生命的最后时刻所切切忧虑的,作为帝国传统的大俄罗斯主义的幽灵依附在联盟的集权体制上,使联盟从其建立之初就患上了帝国的痼疾,并最终重蹈了解体的覆辙。一个领土面积居世界第一的庞然大国,竟然在百年间两次分崩离析,真可谓陷入了难以自拔的历史怪圈,其中蕴含的历史规律很值得人们深究。本文仅对此作一简略的探讨。
首先,我们应该注意到苏联国家体制与俄罗斯帝国体制的同构性。虽然两者在法律形态、政治形态、经济形态诸方面存在很多差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都是高度中央集权的、超民族国家的联合体。前文已经指出,俄罗斯帝国在其形成和扩张过程中将开拓型殖民和侵略性殖民交织在一起,由此造成了现代化转型中两种民族主义取向共处一体、互相掣肘的两难困境。作为主体民族的俄罗斯在追求其现代化目标时本应在政治体制上实现专制向民主的过渡以顺应经济变革的需要,然而,为了将原本应有独立民族国家基础的处于殖民地状态的非俄民族地区束缚在帝国(同时也是俄罗斯国家)版图内,国家政治体制的改造就变得十分困难,高度中央集权的现实合理性因巩固超民族国家联合体的客观需要而被强化,并因此而延长了专制王朝的寿命。当然,世界现代化浪潮的推进终究是不可阻挡的,一方面,社会转型的内在逻辑必然要冲垮日趋腐朽的专制统治,另一方面,瓦解殖民体系的民族解放运动也势必会波及俄罗斯帝国,由于两者的联动效应,无论哪一方面取得突破,都将引起另一方面的相应变动,所以,沙皇制度的覆灭与俄罗斯帝国的解体作为同一个历史进程出现是完全合乎逻辑的。由此亦可推论,凡是类似的国家体制结构都存在发生此种联动性变革的可能性。问题在于,作为联盟国家的苏联为什么在国家体制上表现出与俄罗斯帝国的同构性?对此,仍然需要从中央集权体制和超国家联合体两个因素的结合上进行分析,而苏联的筹建过程可以为我们提供解答这一问题的线索。
亦如前文所指出,十月革命后一段时间内,列宁和布尔什维克党领导的苏维埃俄国曾对俄罗斯帝国的解体持肯定态度,但这种态度的立足点在于世界革命的逻辑。随着革命浪潮的消退,理想主义的国家观不得不复归于现实主义的国家观,而一旦进入现实的国家范畴,俄罗斯帝国的遗产就成为苏俄领导人开展国家建构工程的实际出发点。在帝国废墟上重整河山既被看作是巩固新政权的需要,也被看作是为日后再燃世界革命烈火的基础。无论从哪一个目标着眼,将破碎的帝国版图重新组合成一个超国家联合体都被认为是必要之举,在这一点上,列宁和斯大林没有分歧。在当时具体的时空条件下,组织超国家联合体只能走中央集权制的道路,对此,列宁和斯大林也没有根本的分歧。至于中央集权制下的超国家联合体是否会导致帝国结构的复活?正是围绕这个问题,列宁和斯大林表现了政治策略上的对立。斯大林是彻底的现实主义者,他在重建大俄罗斯国家的目标上坚定不移,从他的“自治化”方案及其为这个方案辩护的言论来看,用帝国式的统治将已经获得独立的各民族共和国的主权收回乃是维持和强化中央集权制的必由之路,他甚至认为,在这个问题上无须隐讳大俄罗斯主义的正面功能,否则就是“虚伪”的“民族自由主义”。晚年的列宁当时正处于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的内在冲突之中,他一方面需要顾及政权的现实利益,另一方面又十分担忧苏维埃政权蜕变成失去无产阶级属性的旧俄国式的国家机器,他在最后的口授文章中曾尖锐地抨击斯大林主持的国家机关是“从沙皇制度那里接收过来的,不过稍微涂了一点苏维埃色彩罢了”。(注:《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43卷,第350页。)正是基于这种矛盾心理,列宁在联邦国家的建构问题上,既认同于中央集权制(通过党的组织机制来实现),又希望避免帝国的复活,形成一种各民族国家平等联合的格局,因此他特别注意在联盟的建立过程中抑制大俄罗斯主义倾向,有时甚至故意站在维护独立的民族主义一边,以维持两者间的平衡。但是如前所述,中央集权制下的超国家联合体按其自身的运转规律几乎不可能走出帝国政治的怪圈,因此,在苏联的筹建过程中,尽管列宁竭力干预,以图扭转其发展趋势,但最后成为现实的仍然是斯大林代表的政策取向,即组建了一个与俄罗斯帝国具有同构性的“联盟”。这一结果并非用列宁不幸早逝能够解释,而是根源于历史运动的客观规律。同样的道理,七十年后苏联的解体也不应简单地从某些具体人物推行的某些政策去解释,而应当从历史运动的*
深层结构中寻找历史的基因,在这个意义上,1917~1918年的俄国与1991年的苏联确实有历史的内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