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试论“邦咯条约”的签订及其后果
聂德宁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1999年07期
【原文出处】《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1999年02期第87~93页
【作者简介】聂德宁 厦门大学南洋研究院副研究员
【内容提要】1874年前,英国对马来半岛地区基本采取间接控制的“不干涉”政策。1874年英国海峡殖民地政府与马来半岛的霹雳王国签订的“邦咯条约”,在对霹雳内部事务的处理、驻扎官制度的原则以及割地、划界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由此,英国不仅干涉霹雳苏丹的王位纷争,而且通过实行驻扎官制度,公然干涉霹雳王国的内部事务,将其作为殖民保护地,并如法炮制,将长期困扰海峡殖民地稳定的马来半岛西海岸诸土邦逐个吞并。
【关 键 词】Pangkor Engagement/英国海峡殖民地/霹雳王国/马来半岛


    1874 年1 月20 日英国海峡殖民地总督安德鲁·克拉克(AndrewClake)在马来半岛霹雳沿海的邦咯岛(Pangkor Island ),召集霹雳境内的各酋长以及在当地开采锡矿的各华人私会党首领,签订了一项名义上旨在调停霹雳王室纠纷的条约,史称“邦咯条约”。然而,这一条约的签订,实质上是英国对马来半岛各土邦的内部事务从消极的“不干涉”政策转向积极的干涉政策所采取的首要步骤,揭开了英国殖民者逐步吞并马来半岛各土邦的序幕。
      一、“邦咯条约”产生的历史背景
    英国在马来半岛地区的殖民统治历史始于1786年8月11 日莱特上尉以武力占领槟榔屿。(注:[英]G·E·霍尔著,中山大学东南亚历史研究所译:《东南亚史》下册,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第589 页。 )1819年莱佛士占领了新加坡,1824年英、荷双方签订条约,英国人又占据了马来半岛上的马六甲。1826年,英国人将槟榔屿、马六甲及新加坡合并,成立海峡殖民地,使之成为英属印度的第四省。1830年,海峡殖民地由省治降为府治,隶属于英属印度的孟加拉省。尽管到1858年随着东印度公司的撤销,海峡殖民地自动地移交由英国的印度事务部管辖,但这种变动和过去并没有什么不同之处。
    在海峡殖民地隶属于东印度公司政府的管辖期间,英国人对马来半岛各土邦的当地事务基本上采取一种“不干涉政策”。其实,这种所谓的“不干涉政策”,并非真正地不去干涉马来土邦的事务,而是通过间接的手段来控制马来各土邦的政治和经济。当然,相对这一时期英国人为打开中国的门户所发动的侵略战争以及其在印度的殖民扩张而言,英国人在马来亚的活动显得有些微不足道。也正是由于这一时期英国人将其殖民侵略和扩张的重心放在中国和印度,故而尽量避免干涉马来各邦的事务,以免陷入马来各土邦内部事务纷争的漩涡。
    1867年海峡殖民地由英国印度事务部改隶英国殖民事务部管辖,此时的英国已完成产业革命,进入资本主义工业化时期。新兴工商业资本家成为左右当时英国政坛的主导力量,他们所注重的已不仅仅是通商口岸和商品销售市场。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生产的发展,客观上迫切需要更为广阔的原料生产基地和向海外输出剩余资本。因此,进一步拓展海外殖民地,扩大原料的生产和供应基地,这是当时英国政府决定改变其“不干涉”政策的主要因素之一。
    促使英国政府改变其以往的“不干涉”政策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当时西方殖民主义列强对殖民地的争夺更加激烈。1869年苏伊士运河的开通,西方殖民主义列强加紧了对东方进行殖民扩张的进程。以往西方殖民列强在东方所重视的是中国、缅甸、暹罗、印度支那及印度尼西亚等土地肥沃、人口众多,具有广阔原料生产基地和巨大市场潜力的大片地区,但到19世纪70年代以后,这些地区基本上已被瓜分完毕。因此,面积虽不大,但却拥有丰富自然资源的马来半岛地区,很快成为西方殖民列强重视的焦点。荷兰、法国、俄国都曾先后派遣使者到马来半岛与一些土邦的统治者进行接触,企图建立商贸关系和政治关系。这些无不极大地刺激着英国人决定对马来各邦采取积极的干涉政策,以免损害英国在马来半岛的既得利益。
    19世纪中叶以来马来半岛锡矿业的迅猛发展也同样极大地推动了英国人对马来亚事务采取积极的干涉政策。马来半岛虽早在好几个世纪以前就有了锡矿开采,但直到19世纪中叶以前,其规模和产量都很小,还不足以引起英国殖民者的特别兴趣。然而,19世纪中叶以后,由于新矿区的陆续发现,华人矿工的大量涌入和开采,马来亚的锡矿生产有了惊人的发展。锡矿业的迅速发展,及其所获取的可观利润,使得英国人不得不重新评估马来半岛的经济价值。英国本土工业革命的发展,对锡矿的需求量也有增无减,为此,英国在1853年就取消了锡矿的进口税。(注:余定邦:《东南亚近代史》,贵州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17页。)1860年以后,马来亚已逐渐取代澳大利亚,成为英国进口锡矿的主要来源。(注:黄麟根:《1914年前的马来亚锡矿业》(Wong Lin Ken,The Malaya Tin Industry to 1914),亚利桑那大学出版社1965年版,第17页。)这一切,均是促使英国人改变其“不干涉”政策的强大动力。
    19世纪中叶以来马来半岛锡矿业的迅猛发展,带动了大批华人移民的涌入,直接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繁荣,从而凸显马来半岛的经济地位及其开发前景。然而,也正是由于锡矿业的迅速发展所带来的巨大的财富和利润,一方面加剧了马来酋长们之间为政治经济权益而进行的激烈争夺,另一方面也触发了从事锡矿开采的各华人帮派之间为夺取采矿权而展开的帮派纷争。这种情形在当时霹雳、森美兰以及雪兰莪等出产锡矿的马来各邦均有不同程度的发生,并且有蔓延和扩大的趋势,正在或者已经威胁到了英国人在海峡殖民地的商业利益,这就为英国人对马来亚事务采取干涉政策提供了机会和借口。当时霹雳境内华人私会党在拿律矿区旷日持久的武装械斗,以及霹雳的马来酋长们为争夺王位所发生的内讧,成为英国人开始实施其积极的干涉政策的突破口。
    拿律原本是位于霹雳河流域的一个人烟稀少的沼泽地带,自1848年该地发现了蕴藏量丰富的锡矿之后,不断有来自槟榔屿的华人矿工涌入矿区进行开采。当时拿律分为两个采矿区,其一为吉连包,归海山公司党人开采;其二为金门顶,又名新吉连,归义兴会党人开采。这两个华人私会党由于帮派不同,彼此间互不相容。义兴会即义兴三合会,又称天地会,为粤籍四邑人的组织,总部设于槟榔屿;海山公司又称大伯公会,为闽南五县人的组织,总部亦设在槟城。1862年双方由于采矿权的纠纷而相互斗杀,并各自向拿律的酋长额·伊布拉欣投诉。其时因海山党人势大,拿律酋长便袒护海山党人,并将义兴党人逐出拿律。由于义兴党人当中有不少是英籍华人,于是义兴会在槟榔屿的领袖们便向海峡殖民地求援。当时海峡殖民地总督卡瓦纳上校便以保护英籍华人的生命财产为名,派遣军舰封锁拿律海岸,向拿律酋长索取赔偿。霹雳苏丹为避免英国人的进一步干预,让额·伊布拉欣支付赔款,同时封卡瓦纳为门特里,成为霹雳的四大臣之一,在拿律享有更大的特权。
    1872年华人私会党双方在拿律重新开战。先是义兴党人招募勇士杀回拿律,将海山党人逐出矿区;接着海山党人进行反攻,收回失地,重新控制了矿区。此役,义兴党人有数百人战死,受伤及妇孺被俘者无数,余下二千余人逃往槟城。然而战事并没有因此而结束,而是蔓延至整个霹雳境内,槟城的华人社会亦因此卷入了两会党之争的漩涡,甚至波及远在新加坡的华人社会。(注:张礼千:《义兴海山两会党拿律血战记》,《南洋学报》第一卷,第一辑,第86~87页。)不仅如此,当时霹雳王室内部所发生的苏丹王位继承问题与华人私会党的纷争,二者相互交织,使得霹雳的局势更加紊乱如麻、动荡不安。
    根据霹雳王室的惯例,国家的三个最高首领:苏丹(国王)、王储和首相可以相继承袭。霹雳苏丹阿里于1871年去世,按例,首相当在苏丹逝世七天后去延请王储前来参加丧礼并登基成为苏丹。但是,当时霹雳的首相伊斯迈尔(Ismail)没有去迎接王储, 而王储阿勃都拉(Abdullah)由于懦弱不孚众望,畏缩不敢前去就位, 因为他害怕在循河而上时遭受另一王位继承人罗者·瑜索夫(Raja Yusof)的袭击。于是,首相伊斯迈尔就被霹雳的酋长们拥立为新苏丹。为了夺回王位的继承权,王储阿勃都拉便私下联合当时封锁拿律海岸的义兴党人围困据守拿律矿区的海山党人。拿律的统治者门特里是海山党人的支持者,他对阿勃都拉干涉其拿律的事务深怀不满。针对霹雳王室的内部纷争,当时海峡殖民地总督哈利·奥德调停无效,于是决定不承认两个敌对的苏丹,转而支持拿律的门特里,承认他为拿律的独立统治者,脱离霹雳苏丹臣属的范围。(注:C.诺斯克特·帕金森:《1867—1874年英国对马来亚的干涉》(C.Northcote parkinson,British Intervention in Malaya 1867—1877),马来亚大学出版社1960年版,第69页。)
    1873年11月初,安德鲁·克拉克抵达新加坡接替奥德出任海峡殖民地总督。在此之前,英国政府的殖民部大臣金伯利勋爵已接到奥德总督关于马来各土邦无政府状态的报告。为此,金伯利勋爵在给新任的海峡殖民地总督克拉克的训令中强调:“我特别希望你能考虑在每一个马来土邦委派一名英国驻扎官的问题。当然委派时须征得土邦统治者的同意,至于委派驻扎官员所须支付的费用,则由海峡殖民地负担。”(注:C.诺斯克特·帕金森:《 1867 — 1874年英国对马来亚的干涉》(C.Northcote parkinson,British Intervention in Malaya 1867—1877),马来亚大学出版社1960年版,第111—112页。)根据这一训令,新任的海峡殖民地总督在处理马来半岛土邦的问题上被赋予更大的权力和使命。在拉克总督抵达新加坡后不久,阿勃都拉在海峡殖民地立法议会议员李特的引荐下晋见了新上任的总督,并被劝说向总督写信,请求在他的朝廷里派遣驻扎官。所以,霹雳就成为英国人对马来半岛土邦问题采取积极干涉政策的首要对象。
      二、“邦咯条约”的签订及其主要内容
    对华人私会党在拿律矿区的纷争进行调解是英国人决定干涉霹雳内部事务所采取的第一个关键步骤。首先,华人私会党在拿律矿区的纷争已经蔓延到了海峡殖民地的槟榔屿,使得从吉打到天定的沿海一带,海盗猖獗,在槟城的大街上也时有华人帮会的械斗发生。其次,拿律的华人私会党纷争与当时霹雳王室的内讧二者间相互交织,更加剧了霹雳境内的动乱局势。因此,克拉克在出任海峡殖民地总督之初就明白,如果要对霹雳的内部事务进行干预,首先必须解决华人私会党在拿律矿区的纷争,唯有如此,才有可能以此为契机对霹雳王位继承问题进行干预。(注:利昂·康伯:《马来亚的华人秘密会社》( Leon  Comber,Chinese Secret Societise in Malaya),纽约1959年版,第174页。)
    有鉴于此,克拉克总督首先于1874年1月2日派遣海峡殖民地政府中唯一的华文翻译官毕麒麟前往槟榔屿会晤义兴、海山两会党的首领们。(注:C.诺斯克特·帕金森:《1867—1874年英国对马来亚的干涉》(C.Northcote parkinson,British Intervention in Malaya 1867—1877),马来亚大学出版社1960年版,第123页。)毕麟麟于1874年1月3日抵达槟城,马上约见义兴党人的首领们就停战和接受英国人的仲裁等事宜进行会谈。义兴党人的首领们经过彻夜的讨论,于次日清晨将他们同意停战并接受英国人仲裁的决定告知毕麒麟。当天毕麒麟就立即用电报将这一结果通知了远在新加坡的克拉克总督。接到电报之后,克拉克总督决定采取的下一个步骤,就是邀集马来人和华人的各方首领出席会议,地点选择在邦咯岛,时间定在1月14日。 (注:福兰克·瑞天咸:《英属马来亚》(Frank Swettenham,British Malaya),伦敦1948年版,第176页。)1月15日,克拉克总督首先会晤义兴、海山两会党的首领们,毕麒麟作为翻译出席了会谈。与会的华人会党双方领袖们鉴于长期的帮派争斗带来的众多的人员死伤和大量财产损失,以及霹雳的马来统治者们为争夺王位而内讧不断的现实,一致同意将他们之间的争执交由海峡殖民地总督仲裁。
    1月17日,克拉克总督举行会议, 要求所有前来邦咯岛的霹雳主要酋长们出席。在这次会议上,英国人以阿勃都拉取代伊斯迈尔的苏丹地位来解决霹雳的王位争端。有关邦咯条约的基本内容也在这次会议中确定,但是条约文本的正式签订在三天后进行。1月20 日是条约正式签定的日期,当日上午首先举行英国人与义兴、海山党领袖们订立条约的签字仪式,有27名来自槟榔屿和拿律的义兴、海山会党的领袖在条约上签了名。英国人与霹雳的主要酋长们所订条约的签字仪式安排在当日下午进行,克拉克总督代表英国海峡殖民地政府在条约上签字。霹雳主要酋长,不论愿意与否,一律被迫在条约上签字。
    “邦咯条约”的正式文本共有十四款条文,主要内容大致由霹雳内部事务的处理,驻扎官制度的原则以及割地、划界的确定等三个方面组成。(注:“邦咯条约”正文的英文文本,参见C·诺斯克特·帕金森:上揭书,第323~325,附录(一)。)在处理霹雳苏丹的王位纷争的问题上,英国人无视伊斯迈尔业已经过合法的程序继承苏丹王位的事实,而全为将阿勃都拉推上了霹雳苏丹的宝座。伊斯迈尔在自己不在场的情况下被废除了王位,(注:参见福兰克·瑞天咸:《英属马来亚》,第176页。)阿勃都拉之所以被英国人承认为苏丹,是因为他曾写信给新任总督克拉克,请英国政府出面为他争回王位,而他则愿意接受英国人的保护,接纳一名英国驻扎官。这些正是英国人所需要的,也是阿勃都拉请英国人出面为他争回王位的交换条件。另一方面,就英国人当时力图控制马来半岛西岸诸土邦局势的目的而言,阿勃都拉如果被立为霹雳的苏丹,就可以保证从吉打到柔佛一带的太平。 对此, 克拉克总督在1875年是这样解释的:“如果我选择其他人的话,我将无法确保我的首要目标——霹雳河下游及其沿海一带的安宁,因为阿勃都拉及其族人的势力主要在下霹雳,而伊斯迈尔及其追随者的势力在霹雳河的上游,那些地方我们尚未与之通商,而且在近期内我们还不必到那里去。…尽管阿勃都拉在某些方面,是一个软弱、没有威信的人,但他仍要比老伊斯迈尔好十倍。”(注:C.诺斯克特·帕金森:《1867—1874年英国对马来亚的干涉》(C.Northcote parkinson,British Intervention in Malaya 1867—1877),马来亚大学出版社1960年版,第139页。)很显然,英国人的首要目的在于控制马来半岛西海岸诸土邦,这一地区的安定与否,对英国人确保其在海峡殖民地诸如槟榔屿、马六甲及新加坡本身的利益至关重要。
    为了在海峡殖民地的利益范围内对马来土邦的内政与外交建立起更大的控制权力,金伯利勋爵在给克拉克总督的训令中,曾提出向马来士邦派遣英国驻扎官的问题。在“邦咯条约”中的第六款至第十款,对驻扎官的职权和地位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条约规定,霹雳苏丹除了马来宗教习俗之外,一切政务均须征询英国驻扎官的意见而后施行。此外,这个国家财政收支和行政管理的权利实际上亦操之于英国驻扎官之手,而当地的马来酋长们则成了一群只领取津贴而无所作为的食禄阶层,他们对自己国家的行政统治权几乎被剥夺殆尽。金伯利勋爵的本来意图是在每一个马来土邦委派一名驻扎官,至于委派驻扎官有关问题的费用,则由海峡殖民地政府支付。但是,海峡殖民地总督克拉克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显然超额完成了预定的目标。在“邦咯条约”中,不仅霹雳苏丹阿勃都拉必须接受一名英国驻扎官,而且拿律的统治者门特里亦须接受一名英国副驻扎官,行使类似驻扎官一样的权力,以掌管拿律矿区的事务。不仅如此,原先准备由海峡殖民地政府支付委派驻扎官的有关费用,在“邦咯条约”中却成了由霹雳政府的财政收入优先支出的部分。条约的最后一款还规定,英国人此次出面调停的费用以及日后为维护霹雳的安宁和确保商务的安全所支出的费用,亦须由拿律的门特里负责承担。这些条款的规定,为英国人干涉霹雳的事务并进而最大限度地攫取霹雳的财富提供了依据。
    确定割地与划界,是“邦咯条约”第十二款和第十三款的主要内容。所谓“割地”的规定,指的是对1826年槟榔屿的詹姆斯·洛上尉与当时的霹雳苏丹所签订的条约中有关割让天定和邦咯岛的内容重新加以确定。根据当时所签订的条约规定,英国人协助霹雳苏丹驱逐外来的入侵者,而苏丹则将天定、邦咯诸岛割让给英国。但是英国人并没有立即对这些割让的地方进行占领,直到1868年才由当时的海峡殖民地总督奥德对上述割让的地方进行接收。(注:C.D科旺:《19 世纪的马来亚——英国政治控制的起源》(C.D.Cowan,Nineteenth Century Malaya,The Origins of British Political Control),牛津大学出版社1961年版,第12页。)为进一步明确这块割让地的范围,英国人觉得有必要以条约的形式重新加以确立,并标明界线,名正言顺地将这些地方划入海峡殖民地的范围。对于英属海峡殖民地威士利省南面与霹雳接壤的边界,英国人也趁机强迫霹雳政府在“邦咯条约”中予以正式的界定,并由海峡殖民地政府和霹雳苏丹各自派遣高级专员对双方的边界进行勘定。
    华人私会党的领袖们与英国人于1874年1月20 日在邦咯岛所签订的条约,就其内容而言,实际上不过是各私会党的首领们所签订的一份保证书。这项旨在停止拿律的华人私会党纷争的条约内容主要有五个条款:第一,彼此对立的两个华人私会党双方都承诺解除武装,拆除各自设立的防护栅栏。第二,允许彼此双方恢复其在拿律的工作和生活。第三,建立一个由若干个英国海峡殖民地政府官员和两名华人代表组成的联合委员会来负责处理有关锡矿场的争端。第四,所有关于锡矿区的供水问题,应由在霹雳和拿律的英国官员全权负责处理。第五,在拿律矿区的有关各方将交纳一定的保证金以确保接受上述条款。(注:英国人与义兴、海山两会党在槟榔屿和拿律的首领们之间签订的条约内容,参见利昂·康伯:上揭书,第289~290,附录(六)。)这一条约的签订和实施,标志着持续长达11年之久的“拿律之战”的结束。为此,海峡殖民地政府将拿律的新吉连矿区以华文的“太平”为该地的地名,作为结束拿律华人私会党纷争的纪念。
      三、“邦咯条约”的后果与影响
    “邦咯条约”的签订,是英国逐步吞并马来半岛所采取的第一步,也是英国在马来半岛实行驻扎官制度的开端,从而为英国殖民者公然干涉马来诸土邦的内部事务开启了先例。所以,就“邦咯条约”的直接后果而言,首先是使霹雳沦为英国的殖民保护领地,其次是在“邦咯条约”签订后的不到一年时间内,英国殖民者如法炮制,将长期困扰海峡殖民地政府的马来半岛西海岸诸土邦逐个吞并。
    1874年2月初, 海峡殖民地总督克拉克在签订“邦咯条约”后不久,便将他下一个目标转移到雪兰莪。克拉克总督邀集英国驻华舰队司令查尔斯·沙德韦尔爵士一道率舰队,就发生在1873年年底的一起海盗事件前往雪兰莪的牙屹港口示威,要求雪兰莪苏丹组织特别法庭查办凶手,海峡殖民地政府派遣了两名委员前来监督此事。这一事件查办结束后,海峡殖民地政府派来的两名委员随即向克拉克总督提出报告说:雪兰莪的苏丹及酋长们都要求有一个英国官员驻在他们那里做为顾问,以便随时协助这个国家的政府。克拉克总督趁机先将海峡殖民地官员瑞天咸派往牙屹作为雪兰莪苏丹的顾问,这年的年底又正式委任戴维逊为雪兰莪的驻扎官驻巴生,以辅助摄政王东姑·古丁行政,瑞天咸为雪兰莪的副驻所官仍驻牙屹,以监督苏丹的行动,就这样,又一个马来半岛西海岸的土邦沦为英国的殖民保护领地。
    在将霹雳和雪兰莪这两个马来半岛上锡产量最大的土邦置于海峡殖民地政府的控制下之后,克拉克总督立即将其下一个目标转移到森美兰方面。森美兰的锡矿蕴藏量也相当丰富,在马来半岛的各土邦中仅次于霹雳和雪兰莪,主要集中在境内的东北部山区,其中位于宁宜河上游的双溪芙蓉东南部的亚沙矿区是19世纪著名的锡矿产地。由于锡矿的大量开采,双溪芙蓉的税收大量增加,宁宜河的地位也日益重要起来。在宁宜洒流域一带的当地酋长们纷纷在其领地的沿河附近修建关卡,对从双溪芙蓉运出来的锡矿以及进出的货物抽以重税,使得往来商人苦不堪言。为此,新加坡和马六甲等地的商人曾多次向海峡殖民地政府呼吁,请求保护其商业利益。于是,克拉克总督故伎重演,于1874年4月21 日召集双溪芙蓉的拿督·克来那和宁宜的拿督·摩达一道前来新加坡,签订接受英国人保护的条约。该条约规定拿督·克来那及其下属,必须确保在双溪芙蓉贸易经商的英商的生命财产安全。此外,该条约还规定将宁宜河流域的新邦地区交由海峡殖民地管辖。从此。双溪芙蓉正式成为英国的保护领地。(注:颜清湟:《森美兰史》,新加坡世界书局1962年版,第192~193页。)
    驻扎官制度的实施是英国人对马来土邦进行殖民统治的主要标志。有关驻扎官的派遣以及其职权的规定是“邦咯条约”内容的核心所在,目的在于取代马来王公们的行政统治权力,最大限度地攫取马来土邦的财富。为此,英国人势必要破除马来酋长们割据势力,统一税收制度和释放所有的债务奴隶。所以,驻扎官制度的具体实施,不可避免地对马来土邦的政治、经济乃至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英国驻霹雳的第一任驻扎官伯奇于1874年11月4日到任。 在上任的第一个月,伯奇就宣布取消所有河流出口的私人征税点,代之以欧籍人士担任征税官的税收征收中心。为了贯彻其新的征税计划,伯奇决定以他自己的道德规范来建立法庭、组织政府的警察部队、任命主要地方官,来取代和惩办所有那些不听从号令的马来地方酋长。本来,在霹雳的马来酋长们的心目中“邦咯条约”中尚有可取之处在于驻扎官不能干涉马来习惯,这样他们仍旧可以像过去那样在他们领地内的河流上设卡抽税、保留大量的奴隶和随心所欲地处置领地内的农民。这些特权一旦被取消,就意味着他们的社会组织结构将被连根铲除,对他们长期赖以生存的方式构成了极大的威胁。为了抵制驻扎官伯奇实施其计划,1875年7月21日,阿勃都拉召集霹雳的酋长们举行会议。在会上大多数的酋长们接受了霹雳河下游的一位酋长摩诃罗者·列拉提出的将驻扎官杀死的建议。1875年11月2日, 当伯奇及其随行人员来到摩诃罗者·列拉的封地张贴公告时,被刺杀身亡,霹雳的反英斗争由此开始。
    英国人得知伯奇被刺杀的消息之后,槟榔屿的副督安顺上校立刻派遣60名守卫前往霹雳河口控制局面。与此同时,海峡殖民地的杰沃伊斯总督也从新加坡亲率150名士兵赶往霹雳。此后, 受霹雳境内反英斗争的影响和鼓舞,雪兰莪、双溪芙蓉等地也相继爆发了反抗英国殖民统治的战争。海峡殖民地总督急忙从印度调兵1200名、从香港调兵300名, 对马来人的反英斗争进行武装镇压。在英国殖民者强大的武力镇压之下,到1875年底,雪兰莪的反英运动首先被镇压下去。森美兰、双溪芙蓉的抗英战争从1875年的11月中旬持续到1876年的1月中旬, 最后以英国人控制整个森美兰地区而告终。霹雳境内反英斗争则一直坚持到1876年的7月,摩诃罗者·列拉及其同谋者拿督·沙莪于1877年1月在拿律被英国人处死,阿勃都拉无法继续保留其王位,与门特里等霹雳的其他主要酋长一起被英国人放逐到塞舌尔群岛,伊斯迈尔及其追随者被迁往柔佛,而罗者·瑜索夫则被英国人立为霹雳的苏丹。(注:G.P.达福特(G.P.Dartfort):《马来亚史略》,新加坡1959年版,第135页。)因此,到1876年的年底,英国人最终完成了对从北自霹雳,南至马六甲边界的马来半岛西海岸诸土邦的控制,并且成为这些马来土邦自然资源与财政税收的真正支配者。
    有如上述,“邦咯条约”的签订是英国殖民者干涉马来土邦内政并进而逐个吞并马来土邦的第一个突破口。在“邦咯条约”中,有关“除了涉及马来宗教和习惯以外的所有问题,都必须听取英国驻扎官的意见并遵照执行”的条款,成为此后英国同每个马来土邦所签订的每一项协议的要点。所以,“邦咯条约”的签订也是英国在马来半岛诸土邦实行驻扎官制度的开端,标志着马来诸土邦封建统治势力的名存实亡和英国殖民统治势力在马来诸土邦的日趋扩张,马来半岛诸土邦从此进入了英国殖民统治的历史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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